第二届鲁彦周文学奖评奖条例

关键词:文学奖 鲁彦周 评奖 青年作者 文学作品 

摘要: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1.第二届鲁彦周文学奖的参评对象为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作者,参评的作者应为安徽籍,或在安徽工作、居住;非安徽籍作者,或不在安徽工作、居住的,其创作的文学作品须由安徽报刊、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影视作品(编剧)须由安徽影视机构拍摄并已公开播出。体裁为中、长篇小说和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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