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创新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继承
摘要: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两个《决定》,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推向了新的阶段,使其成为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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