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制衡、市场化程度与公司债务期限

王振山; 王骁羿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辽宁大连116025;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调查统计处; 辽宁沈阳110803

关键词:股权制衡 市场化程度 公司债务期限 公司金融 中小投资者 

摘要:本文采用我国非金融上市公司2005--2015年的季度数据,研究了股权制衡、市场化程度与公司债务期限之间的关系。结论显示,在我国法律制度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仍不够完善的背景下,股权制衡程度的提升可以缓解公司冲突问题.使公司选择更多发行长期债务。公司所在地市场化程度提升,能够有效降低行政干预,使法律制度在制约大股东利益侵占方面的作用更好地发挥。降低中小投资者通过发行短期债务对控股股东进行监督的需求,从而削减股权制衡程度与公司债务期限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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