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油改气”机动车5月上路

关键词:机动车 油改气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 道路交通安全法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加装燃气装置备案登记规定》5月开始正式实施,以满足广大私家车主“油改气”的迫切需求。规定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内蒙古实际所制定。据悉,出台新规对机动车“油改气”有详细要求: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要申请备案登记、交验机动车,并提供《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或凭证。对符合规定车辆,车辆管理机关将在机动车行驶证备注栏加盖印章进行签注,并在登记证书上打印“加装燃气燃料装置”字样进行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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