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规划编制工作 技术导则 县域规划 协调发展 经济社会
摘要:1.0.1为促进县域城乡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范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县域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编制技术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县、县级市和旗以及具有县级行政级别的林区、特区和矿区.设区城市的外围市辖区,也可以参照本导则编制行政辖区镇村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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