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7 09:53: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篇农业投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本文作者:李宁顺作者单位:辽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农业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度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也是导致农业外资吸引力弱的原因之一。农业投资环境对外商的吸引力较小,政府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但农村公共产品不足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村庄道路差、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制约因素,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农业的欲望,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外商投资硬环境。对此,政府应在财政上给予更大支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并积极引导和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民间渠道。加强乡村道路,兴建现代化农田水利,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治理耕地、水源等污染问题,在人畜饮水、小水电等工程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
2改善农业投资软环境。投资环境不仅包括基础设施状况等硬环境,还包括无法用具体的物质形态所表述的投资软环境。与投资硬环境相比,外商投资政策、服务等制度方面的投资软环境对农业外资引进的影响显著。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应积极营造有利于农业外资的软环境,制定农业引进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是投资软环境提高的内容之一。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投资项目都存在风险大、利润回收期长的特点,相应的实行投资政策上的倾斜,对于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有促进作用,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例如给予税收优惠或为外商投资农业提供土地出租、延长使用年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免外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各项税费,保证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同时保证农业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并真正落实,降低外商投资的风险。另一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因素的制度因素是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外商农业投资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法规体系,保障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其三,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设立外商农业投资服务中心,提供农业投资咨询服务,对外商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外商投资成本和交易费用。
完善区域政策,促进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均衡
我国农业领域内的外资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各地区在农业外资引进政策措施上存在较大差别,农业项目审批各自为政,缺乏宏观上的政策引导,导致农业外资过于集中在东部地区。农业引资的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发展应是以后农业外资政策调整主要方向。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外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和西部外资比重较低,对农业区域协调发展产生影响,尽管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以鼓励外资向中部和西部地区发展,农业利用外资已开始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但外资区域分布依然呈现“东多西少”的发展态势。
1加强农业外资政策向中西部倾斜,努力改善中西部地区农业投资政策环境。应积极营造有利于农业外资的制度环境,制定农业引进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如给予税收优惠或为外商投资农业提供土地使用权审批权限等便利。同时保证农业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并真正落实,降低外商投资的风险。
2西部地区应强化集聚效应、提升区位优势,以吸引外资的进入。西部地区应当依托本地优势农业资源,建立具有地区产业特色的外商投资农业示范园区,有意识地引导外资集聚,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农业示范园区应该建立一些优势农产品产地,使外商就近投资生产,以此避开地理上的障碍、基础设施不足等不利的区位条件,并使其发挥“示范效应”。农业自然条件的地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粮棉油、农林牧渔生产的地域空间分布格局,还会影响到不同区域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农产品的品质。我国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新疆、四川等地在农业资源上都有优势产业,如内蒙古的奶业,新疆的棉花、番茄,陕南甘南的苹果,四川柑橘等,这些自然资源优势是相对稳定且不可替代。因此,在农业外资的吸引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强化地区农业资源效应,发挥地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在引资中的作用。
3农业示范园区要完善配套产业体系,形成产业关联。有效的办法有2个,一是搞好东西部产业链的对接。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集聚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应在产业上与东部地区开展垂直分工与协作,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以解决在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市场通路”问题;二是根据产业前向联系,西部地区还应积极引进处于农业产业链下游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销售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强化聚集的根植性。
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资进入农产品深加工领域
农业外商直接投资从不被看好的产业变为外商投资的热点领域,吸引农业外资的政策也应由原来的注重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方面的提高,因此除了农业外资投入不断增长外,农业外资区域政策调整更为重要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外资吸引政策在产业引导上不明显,不能适应农业外商投资所产生的新问题。目前,农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初级加工领域,在农产品深加工及高科技含量、高新技术农业项目少,无法进一步发挥农业外资对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的作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农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引导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既可以促进农业外资的产业结构优化,同时也可以消除外资大举进入农业领域对产业安全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发展和完善农业产业链
农业产业集群不仅是一个规模化的区域农业专业化经济体,更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组织结构,这种结构包含了生产养植户、加工生产企业、运输销售企业、中介服务企业甚至政府在内的利益共同体,这一网络组织结构成为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在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会由于长期的合作和交流形成的相互信任关系,减少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和不确定性风险[4]。当前,我国农业产业集群还存在产业链条短、分工水平低的发展困境,但是农业生产是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对象,整个生产过程具有时效性,“迂回生产”程度受到一定限制,因而其技术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的难度更大,需要政府和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发展和完善产业链。
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吸纳中小企业
产业集群内部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于整个集群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龙头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和生产能力,能够带动较大范围内的农户以及企业的发展,从而带动集群发展和整个地区发展,这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主要特点。因此,中小企业可以依附龙头企业的市场和经营,发挥和利用自身有限资源优势,成为龙头企业的一部分,在产业集群内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共同构建农业产业集群效应。因此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是加快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举措,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
加大农业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力度[5]
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实力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未来农业竞争的重点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仅依靠简单的农产品手工加工是不可能发展壮大的,企业必须进行技术的升级。产业集群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其技术创新能力上。与其他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不同,区域性农业技术创新集群目前在我国还停留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层面。在企业作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农业技术创新短期内对政府的依赖性还很强。因此,政府要搭建技术创新的平台,协助集群内部的企业组建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本文作者:胡晓宇何平均杨璐嘉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1主要优势
(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高回报性,有利于吸引风险资金。高新技术产业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集合,这种产业所拥有的关键技术往往开发难度很大,但一旦开发成功,却具有高于一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风险投资是将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内在的高收益性吸引着为了高利润甘愿冒高风险的风险资本。
(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高新技术通过研究、开发、应用、扩散而不断形成产业的过程。它以高技术研究成果为起点,以市场为终点,经过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生产能力开发和市场开发四个不同特征阶段,使知识形态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物质财富,其最终目的是高新技术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获得高经济效益。高新技术成果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源头和根本,也是风险投资的市场所在。因此农业高新技术不断形成市场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3)我国农业高新技术迅速发展,有充足的项目可供风险资本选择。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视,加快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步伐,并已在一些领域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尤其是近几年,在我国农业科研中随着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一系列新的农业高新技术研究成功,如生物技术育种、重组生物制剂、动物克隆及转基因动物技术等,使农业成为现代生物高新技术应用的活跃与富有挑战性的领域。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使风险资本有了一个更广阔的投资渠道。
2主要劣势
(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双重高风险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弱质产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很高。而且,农业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农业科技进步相对缓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加之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推广难度很大,本身具有高风险性,使得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
(2)投资主体、融资渠道仍很单一。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主要以自筹资金、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为主,个人投资与社会投资所占的比例较低,多元化的投资格局还未形成。而且,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的依赖程度尤其高,政府拨款占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制约了风险资本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
(3)缺乏先进正规的风险投资公司、农业科技企业和专业中介机构。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发展很不成熟,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企业缺乏先进的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管理理念。而我国的农业科技企最初大多是由国家科研结构、大学和国有企业建立起来的,国有比重很大。加之,农业高新技术科技人员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因此,大部分农业科技企业还们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权责利明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风险投资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需要各方面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但是金融体制及配套机制仍然落后,金融及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成熟,专门服务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中介机构仍未起步。
3主要机会
(1)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创业板市场的建立。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为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提供了一个长期直接融资的渠道,积极地推动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资本的显著特色是追求资本利得,因而通常与风险企业上市相关联。通过股权转让活动,一次性地为投资者带来尽可能大的回报收益。随着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新的方式。
(2)政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政府为了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明确指出:“要培育适合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同时,为了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些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在税收、贷款、土地使用费、土地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方面给予各种优惠条件。
(3)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加速,提供了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我国加入WTO之后,努力促进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最新的观念、技术和世界大市场赋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空前的发展空间,催化着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由幼稚迅速发展成熟。此外,人才、资本的引进更加方便,扩散更加迅速,为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
4主要威胁
(1)风险资金规模不足,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多阶段和长周期的复杂过程,每一阶段都需要有资金的支持。而且,随着产业化的进行,这种资金需求量还会不断增加。因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量资金满足以在不同阶段对资金的巨额需求。由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和贷款无保障,银行一般不愿意对高新技术项目贷款,如果贷款成功,高新技术企业负担的资金成本也很高,因此政府拨款和风险资本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但由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关键技术的开发缓慢,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绩效不明显。加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使得风险资本转向了发展比较成熟,风险相对可控的其他高新技术领域。风险资金转向直接导致风险资金规模不足,使得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风险无法分散。
(2)国外成熟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冲击着国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国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起步早,发展积极。目前,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投资已有相当大部分转向了市场,农业高新技术投资基本上都来自于企业,国家投资的比例在下降,许多国家都把二板市场作为一条重要途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培育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上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风险投资有起步晚、发展慢的先天缺陷,虽然经过长期的摸索,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也逐渐发展起来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仍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水平。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发,国外风险资本开始大量涌入,给国内的风险资本造成了巨大的竞争力,而且,国外风险资本很少投资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对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显著。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还很稚嫩,尤其是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在对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进行SWOT分析之后,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未来发展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因而,我们结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内部的主要优势和劣势,外部的主要机会和威胁,提出了以下四种发展战略:
1优势———机会(SO)战略,一种发展企业内部优势与利用外部机会的战略,是一种理想的战略模式
首先,我们要继续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一方面,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更多可供风险资本选择的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结合农业高新技术项目本身的高回报性来吸引国内外风险资本进入。同时,充分利用全球化、一体化带来的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在国际市场上,积极学习最新的观念、技术,大量引入人才、资本,有效催化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成熟。最后,还要依靠不断完善的证券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为风险资本提供有力保障,以方便风险资本的进出。
2弱点———机会(WO)战略是利用外部机会来弥补内部弱点,使企业改劣势而获取优势的战略
首先,我们应该充分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的开发,尽量规避农业自身的特殊风险。同时,利用充分流动的国际市场,引进新技术和专业人才,有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盈利,以减弱高新技术产业本身的高风险。其次,随着证券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市场机制正在不断完善。我们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要充分利用市场投资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兼容多种发展模式。最后,以现有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区为依托,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方式和发展经验,创建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并且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体系。
3优势———威胁(ST)战略是指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回避或减轻外部威胁所造成的影响
资本全球化既带来了机遇又带来了挑战,国外发达的风险投资企业为本国风险投资提供先进经验的同时,也冲击着本国风险资本的发展。因此,我们在紧紧抓住机遇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本身的巨大优势来面对挑战,更好地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即一方面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运作模式、引进大量风险投资人才,提高风险资本的运作效率和高新技术项目的转化率。另一方面,依靠不断培育出的大量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本身的高收益性来吸收更多风险资本进入,以缓解风险资本规模不足、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抑制发展的威胁。
4弱点———威胁(WT)战略是一种旨在减少内部弱点,回避外部环境威胁的防御性技术
弱点和威胁使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处于内忧外患的状态,若处理不当,可能严重制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因此,首先为了尽量规避农业自身的特殊风险,我们应该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提供更多优质的高回报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吸引更过国内外风险资本进入。其次,拓宽融资渠道,转变观念,积极吸收多元化投资,要充分应用市场投资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支持,以缓解风险资金规模不足的威胁。再次,以现有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区为依托,创建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同时,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体系。最后,化挑战为机遇,吸引国外风投资本进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以缓解国外风险资本进入对本国风险资本的冲击。
中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正在快速发展,并且展现了其活力和发展前景。风险投资的引入,从多方面促进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但是,风险投资在我国刚刚起步,外部环境不成熟,风险投资本身也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在科学技术、发展模式、市场环境、组织结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与对策,不断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力度,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本文作者:吴亚男王秀芳田美焕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后续管理机制
根据以上风险特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科技创业公司的投资后续管理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委托风险管理,二是增值管理。
1委托风险管理
(1)可转换优先股股权设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之一是可转换优先股股权设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投资得到一定比例的可转换优先股,当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收益低的时侯,优先股会得到比普通股高的回报;当企业出现问题,优先股可以转换成普通债券要求偿还;当企业预期收益高时,优先股可以转换成普通股得到更多的回报。可转换优先股股权工具被广泛的运用在创业风险投资实践中,这类投资工具不仅风险低,可控性好,而且在约束创业企业家行为、激励创业企业家努力工作方面有良好的效果。(2)进驻董事会,行使决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有权利参加农业科技创业企业董事会并获得一定数量的董事席位,从而拥有了重大战略决策的决定权,能够参与企业战略决策,比如修改公司章程、企业并购和企业清算等,保证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管理具有一定的控制权。(3)监控财务报告,控制投资进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阶段注资方式控制投资进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委托风险。通过分期考察被投资农业科技企业的财务报告,了解创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潜在的问题,据此决定下期是否投资、投资多少以及投资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农业科技企业家认识到所得资金和经营成绩是正相关的,从而形成有效激励;同时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视企业发展状况和前景选择追加或撤资的权利,降低了投资风险。实践证明,投资的期间越短,投资轮数越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的约束力度越大,委托风险就越小。
2增值管理
(1)提供信息和专家,化解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利用其广泛的信息网络向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国内外技术发展信息,招募技术开发人才,帮助创业企业攻克技术难关。(2)制定策略,寻找客户,化解创业企业市场风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人际资源优势和业内声誉、地位帮助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开拓市场,吸引客户。帮助创业企业寻找重要客户,扩大企业的营销网络,完善企业的营销策略,从而最大化降低创业企业的市场风险。(3)参与战略决策,提供管理服务,化解创业企业管理风险。创业投资家可以利用其在董事会的地位选择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专家顾问身份指导企业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帮助制订人力资源政策,培训高级管理人员等,向创业团队提供管理建议和意见。(4)开辟融资渠道,完善财务制度,化解创业企业财务风险。当农业科技创业需要后续资金或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有能力在短时期内为创业企业筹集发展需要的巨额资金,比如提供担保为创业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帮助企业上市融资等。此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还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服务,包括资产结构优化、财务制度完善以及重大合同的谈判、交易条件的评价等。
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后续管理的建议
1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与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密切合作,适当加大后续管理的力度,更多关注非财务信息
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较多关注的是创业企业的财务报表,我国农业科技创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产品、技术、组织架构和人事管理等非信息方面区别于其它行业而具有自身复杂的特点,应更多关注此类信息的收集。为了更好的收集信息和介入管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与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密切合作,建立双方的长期合作机制。
2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适当增加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投资项目数量
我国投资于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总量不多,而且大多属于中后期投资,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经验缺乏导致相关信息的收集成本很高,如果一个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多投资于几个农业科技创业项目,不仅可以积累投资经验,而且相关信息收集的平均成本会随着投资项目数量的增加而下降。
3选择联合投资和组合投资的方式分散风险
联合投资和组合投资通常是指多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联合起来,共同对某一家或者某几家创业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创业企业家可以突破地域、资金和精力的限制,有利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分担项目风险。据EVCA统计,2001年欧洲实行联合投资的金额约占全年投资金额的30%,在美国,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0%以上。所以,我国的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也应该积极采取联合投资和组合投资策略,达到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目标。
1农业水利工程的合理规模
农业水利工程的规模受到社会资金拥有量,资源的充余程度,以及技术的允许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在某种因素不充分的条件下,以该因素最大的可能保证程度确定总体农业水利工程的规模。在各种因素不固定,并且相互影响的情况下,农业水利工程的合理投资观模,则应通过投资规模与费用、效益及各因素的变动关系去评价。下面从这一方面介绍合理投资规模的确定方法。
1.1增危(边际)分析法。这种方法表示为:在随着投资规模的增大,投资效益与投资费用呈某种曲线函数关系的条件下,以增量效益等于增量费用时,工程净效益为最大,这时投资规模设为合理。
1.2替代措施投资回收年限法。此法是采用整个工程投资费用与其替代措施费用相比较得到的投资回收年限与其标准值对比的方法来评价投资经济效果,确定投资规模的。当替代措施所完成的生产内容在质量、数量和可靠性等方面未能达到完全等价时,则其不等价部分需由相应措施予以补齐,以达到在满足生产需要方面是等价的,并且是可比的。
2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的制约因素
农业水利工程投资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在投资过程中要依赖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利用、消耗和创造一定的经济因素,因而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般来说,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的制约因素,包括资金、技术和资源等。
2.1资金制约因素。资金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制约因素,但是在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过程中,其资金的占用和回收,具有同其它经济活动不同的特点,因而资金制约因素则更显得重要。首先,农业水利工程对资金的占用具有大量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这一特点,要求水利工程的投资,要量力而行,慎重上马。上马以前,不但要考虑当年的资金供应情况,而且要考虑以后几年的供应情况,事先做好调查研究,确保以后的资金供应,以避免上马后资金无着落,从而被迫停工待建、缓建或下马停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要充分协调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一项大型水利工程,可能对全局和将来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但这势必影响局部和短期资源的开发,因而在确定工程规模时,应把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结合起来考虑。在资金分配上,在照顾到全局和长远的经济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做好对见效快、收益大、资金回收期短的建设项目的供应。其次,农业水利工程因效益发挥过程历时较长,资金回收具有持续性。如一个大型水电站从第一台机组投人运行到装完最后一台机组,往往需要三、五年,甚至七、八年或更长时问;一个大型灌区从开始引水发挥初期灌溉效益起,到达到设计灌溉面积或效益充分发挥时止,往往也要经历不短的过程。这一特点,要求在设计工程规模时,要考虑到资金回收中对资金的再利用,以有利于充分利用资金,并且在确定配套工程建设规模和步骤时,也应根据这一特点合理安排,以使其规模相统一,不会造成一定时期的闲置。
2.2技术制约因素。一般说来,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技术性是很强的。在施工过程中,不但要求具有各方面的技术,而且因施工对外在环境与自然条件有很大的依赖性,所以要求施工应因势利导、因环境的不同而有差异。首先,施工技术只有综合性的特点。一般地,一项水利工程不只是针对—个项目的开发,而是具有多目标开发的性质。如灌溉、防洪、发电、供水、航运、养殖、旅游等方面,因而要求施工应针对各种目标开发多种技术,并且各种技术要求的差异性较大,只有对技术进行综合运用,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同时,由于施工面比较大,施工期比较长,施工点较多,也决定了各项施工只有较大的差导性,要求在施工过程个应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以使施工顺利进行。其次,由于农业水利工程的施工多是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条件进行的,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不阿情况因势利导,以充分发挥当地的水利资源,并使施工省时省费,顺利地进行。因而在施工过程中,不但要求具有过硬的一般施工技术,而且要求地质、水文、测量勘探等多种技术知识,以保证在具体的条件下把水利工程建好。由于以上施工的技术要求,在确定水利工程投贷规模时,应正确估计自己的技术能力,选择适合自己技术特点的项目进行施工,而不可在没有技术保证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大规模、多项目的开发,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2.3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但在建设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物资和其它资源,而且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也要消耗一定的物资和资源;不但要占用消耗一定的自然资源,而且要占用和消耗一定的电力、燃料等多种加工资源。因而,在确定工程的规模时,应研究资源和物资对工程建设和建成使用过程的保证程度,以使资金供应与物资供应相结合,有利于工程建设和效益的发挥。首先,对自然资源的占用。包括占用一定的水资源、地域面积、以及该区城内的植被、矿产等资源。对自然资源占用的考虑,主要考虑水利工程项目的效益与非工程项日效益相比较。即考虑水利工程的机会成本,主要表现在为工程前与工程后的效益际合效益)差别如何,该项工程与其他项目的效益如何等。特别是工程效益与其它效益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则要衡量因工程因素增加的效益与其占用资源减少的效益差额,并以其差额随工程规模的变化而变化个规律,确定合理构投资规模。其次,对电力、燃抖、建筑材料等加工资源的占用。一般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设完成后使用过程中对电力、燃料等的消耗。在目前,由于电力、燃料、建筑材抖比较短缺,工程每多消耗一部分,其他部门和项目就少消耗和使用一部分。据计算,我国目前约缺电400-500亿度、缺煤2000万吨以上,仅供电一项,使国民经济总值减少?60亿元,减少盈利180亿元。由此可见,增加一部分水利工程的规模,就会消耗一部分电力、煤碳等资源,从而就会扩大国家在上面的缺口,也就使国家因此多一部分损失。所以,水利工程的规模,应联系其建设和建成使用后,对各种能源和材料的消耗来确定,综合估算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以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3农业水利工程的投资方向
3.1急需项目优先的原则。在目前资金和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不能毫无遗漏、不分轻重一起抓,而应看准本区的薄弱环节,明确今后一段时间里当地水利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确定急需项目优先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缩短基建战线,保证重点急需项目,如灌溉工程,防洪抗涝的蓄洪水库等项目。
3.2抓好配套工程建设的原则。目前尚有很多半拉子工程,由于工程不配套,效益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使原有投资的经济效果降低。因此,在确定投资方向时,应根据轻重缓急,争取尽早配套,乡间配套工程投资,以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一般来说,这些配套的补充投资不多,但经济效果较好,所以从单项效益上也都很好。实际投资过程中切忌旧工程不配套,又铺新摊子,从而造成更大的浪费。
3.3关键项目与一般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其一项目从整体上影响和决定其它项目的建设。因而,在一定条件下,抓住关键项目的建设,可以从总体上减少各项工程的投资费用,提高投资效益。
3.4新建与更新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对旧的水利工程进行更新改造,一般情况下要比新建项目省工省力,并且投资效益不错。当然,如果旧的项目不能适合生产的要求,则应果断选择新项目的建设。因而,在投资过程中,应正确评价新建与更新改造项目的效益,合理选择,既不能把工程始终维持在原来水平上,又不能忽视对旧项目的更新改造,以充分利用原有项目,提高投资效益。
1农业水利工程的合理规模
农业水利工程的规模受到社会资金拥有量,资源的充余程度,以及技术的允许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在某种因素不充分的条件下,以该因素最大的可能保证程度确定总体农业水利工程的规模。在各种因素不固定,并且相互影响的情况下,农业水利工程的合理投资观模,则应通过投资规模与费用、效益及各因素的变动关系去评价。下面从这一方面介绍合理投资规模的确定方法。
1.1增危(边际)分析法。这种方法表示为:在随着投资规模的增大,投资效益与投资费用呈某种曲线函数关系的条件下,以增量效益等于增量费用时,工程净效益为最大,这时投资规模设为合理。
1.2替代措施投资回收年限法。此法是采用整个工程投资费用与其替代措施费用相比较得到的投资回收年限与其标准值对比的方法来评价投资经济效果,确定投资规模的。当替代措施所完成的生产内容在质量、数量和可靠性等方面未能达到完全等价时,则其不等价部分需由相应措施予以补齐,以达到在满足生产需要方面是等价的,并且是可比的。
2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的制约因素
农业水利工程投资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在投资过程中要依赖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利用、消耗和创造一定的经济因素,因而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般来说,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的制约因素,包括资金、技术和资源等。
2.1资金制约因素。资金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制约因素,但是在农业水利工程投资过程中,其资金的占用和回收,具有同其它经济活动不同的特点,因而资金制约因素则更显得重要。首先,农业水利工程对资金的占用具有大量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这一特点,要求水利工程的投资,要量力而行,慎重上马。上马以前,不但要考虑当年的资金供应情况,而且要考虑以后几年的供应情况,事先做好调查研究,确保以后的资金供应,以避免上马后资金无着落,从而被迫停工待建、缓建或下马停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要充分协调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一项大型水利工程,可能对全局和将来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但这势必影响局部和短期资源的开发,因而在确定工程规模时,应把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结合起来考虑。在资金分配上,在照顾到全局和长远的经济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做好对见效快、收益大、资金回收期短的建设项目的供应。其次,农业水利工程因效益发挥过程历时较长,资金回收具有持续性。如一个大型水电站从第一台机组投人运行到装完最后一台机组,往往需要三、五年,甚至七、八年或更长时问;一个大型灌区从开始引水发挥初期灌溉效益起,到达到设计灌溉面积或效益充分发挥时止,往往也要经历不短的过程。这一特点,要求在设计工程规模时,要考虑到资金回收中对资金的再利用,以有利于充分利用资金,并且在确定配套工程建设规模和步骤时,也应根据这一特点合理安排,以使其规模相统一,不会造成一定时期的闲置。
2.2技术制约因素。一般说来,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技术性是很强的。在施工过程中,不但要求具有各方面的技术,而且因施工对外在环境与自然条件有很大的依赖性,所以要求施工应因势利导、因环境的不同而有差异。首先,施工技术只有综合性的特点。一般地,一项水利工程不只是针对—个项目的开发,而是具有多目标开发的性质。如灌溉、防洪、发电、供水、航运、养殖、旅游等方面,因而要求施工应针对各种目标开发多种技术,并且各种技术要求的差异性较大,只有对技术进行综合运用,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同时,由于施工面比较大,施工期比较长,施工点较多,也决定了各项施工只有较大的差导性,要求在施工过程个应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以使施工顺利进行。其次,由于农业水利工程的施工多是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条件进行的,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不阿情况因势利导,以充分发挥当地的水利资源,并使施工省时省费,顺利地进行。因而在施工过程中,不但要求具有过硬的一般施工技术,而且要求地质、水文、测量勘探等多种技术知识,以保证在具体的条件下把水利工程建好。由于以上施工的技术要求,在确定水利工程投贷规模时,应正确估计自己的技术能力,选择适合自己技术特点的项目进行施工,而不可在没有技术保证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大规模、多项目的开发,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2.3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但在建设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物资和其它资源,而且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也要消耗一定的物资和资源;不但要占用消耗一定的自然资源,而且要占用和消耗一定的电力、燃料等多种加工资源。因而,在确定工程的规模时,应研究资源和物资对工程建设和建成使用过程的保证程度,以使资金供应与物资供应相结合,有利于工程建设和效益的发挥。首先,对自然资源的占用。包括占用一定的水资源、地域面积、以及该区城内的植被、矿产等资源。对自然资源占用的考虑,主要考虑水利工程项目的效益与非工程项日效益相比较。即考虑水利工程的机会成本,主要表现在为工程前与工程后的效益际合效益)差别如何,该项工程与其他项目的效益如何等。特别是工程效益与其它效益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则要衡量因工程因素增加的效益与其占用资源减少的效益差额,并以其差额随工程规模的变化而变化个规律,确定合理构投资规模。其次,对电力、燃抖、建筑材料等加工资源的占用。一般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设完成后使用过程中对电力、燃料等的消耗。在目前,由于电力、燃料、建筑材抖比较短缺,工程每多消耗一部分,其他部门和项目就少消耗和使用一部分。据计算,我国目前约缺电400-500亿度、缺煤2000万吨以上,仅供电一项,使国民经济总值减少?60亿元,减少盈利180亿元。由此可见,增加一部分水利工程的规模,就会消耗一部分电力、煤碳等资源,从而就会扩大国家在上面的缺口,也就使国家因此多一部分损失。所以,水利工程的规模,应联系其建设和建成使用后,对各种能源和材料的消耗来确定,综合估算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以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3农业水利工程的投资方向
3.1急需项目优先的原则。在目前资金和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不能毫无遗漏、不分轻重一起抓,而应看准本区的薄弱环节,明确今后一段时间里当地水利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确定急需项目优先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缩短基建战线,保证重点急需项目,如灌溉工程,防洪抗涝的蓄洪水库等项目。
3.2抓好配套工程建设的原则。目前尚有很多半拉子工程,由于工程不配套,效益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使原有投资的经济效果降低。因此,在确定投资方向时,应根据轻重缓急,争取尽早配套,乡间配套工程投资,以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一般来说,这些配套的补充投资不多,但经济效果较好,所以从单项效益上也都很好。实际投资过程中切忌旧工程不配套,又铺新摊子,从而造成更大的浪费。
3.3关键项目与一般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其一项目从整体上影响和决定其它项目的建设。因而,在一定条件下,抓住关键项目的建设,可以从总体上减少各项工程的投资费用,提高投资效益。
3.4新建与更新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对旧的水利工程进行更新改造,一般情况下要比新建项目省工省力,并且投资效益不错。当然,如果旧的项目不能适合生产的要求,则应果断选择新项目的建设。因而,在投资过程中,应正确评价新建与更新改造项目的效益,合理选择,既不能把工程始终维持在原来水平上,又不能忽视对旧项目的更新改造,以充分利用原有项目,提高投资效益。
一、农业投资项目的涵义
世界银行出版的《农业项目的经济分析》中认为,所谓农业项目就是企业运用各种资源以获得利润的全部复杂活动,我们一般把农业项目看成是一个运用资金以形成固定资产,再由它们在一段时间内提供效益的投资活动。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农业项目不同于简单的再生产,而是指在农、林、水、气等部门中,为扩大农、林、牧、副、渔业长久性的生产规模,提高其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而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活动。
二、我国农业投资项目的主要特征
农业项目除了具有经济上的和技术上的管理职能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个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相互交织的过程。农业项目将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作用过程有机结合,具有许多不同于投资其他产业的项目特征,如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投资规模大、效益低、风险大等,其中比较突出的几个特征有:(1)农业投资项目受资源限制比较强,具有地域性;(2)农业投资项目的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投资见效慢,具有滞后性;(3)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农户利益紧密相关。
三、我国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投资项目所使用的财务评价体系普遍借鉴了工业项目的财务评价体系,是以项目的现金流量表为主要依据,根据表内各指标计算出各种财务指标,来反映项目财务可行性,满足投资人的决策需求。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
四、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的应用
为了说明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在评价项目可行性时存在的不足,本文应用一个实际案例做出分析。某新建项目,类属畜牧养殖业。项目总投资3728.01万元,占地面积约3公顷。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资。项目计算期为14年,其中建设期1年,第2年为投产期,生产负荷率为70%,第3~14年为达产期,生产负荷率为100%。预计年产值1564万元,利税517.02万元。贴现率按10%计算。根据实际资料选取财务基础数据,按有无对比法,经计算分析得到简化的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如表1所示)。通过报表数据分析可知,该项目的投资利润率29.08%;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4.07年,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4.73年;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35.62%,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8.28%;税前财务净现值4100.92万元,税后财务净现值3559.02万元;借款偿还期3.24年;资产负债率54.45%;流动比率4.07;速动比率2.07;盈亏平衡点47.87%。可见,应用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的评价结论应该认为这是一个前景极好的项目,具有财务上的可行性。但是,根据财务分析报表数据可以推算出,本案例中,项目建成后,年均收入1210.5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50.11万元,达产后年均收入1703.7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22.31万元,年均单位面积收入约为567.92万元/公顷,年均单位面积利润约为274.10万元/公顷,显然,这样的纯收入和利润相当高。但是笔者考虑到农业项目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如假定该项目所在地区近10年内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为25%,那么可以认为其收益和利润应当扣除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进而将会减少25%经济利益;再考虑农业项目具有多个投资主体,应扣除各个利益相关有的应得利润;最后如果再将项目受市场风险影响的多个因素考虑进去后,最终的项目财务效益很可能并不很高。因此可以认为,仅仅从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不确定性分析来评价农业项目的财务效益不能完全满足农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的要求。实际上,在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中计算出来的项目总体效益普遍较好,这是农业项目自身特点、现有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所共同决定的。这样的财务评价体系对农业项目来讲并不全面,现行体系中的指标设置存在着不足。
五、农业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投资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农业项目自身特点与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之间的不适用性已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1.原有指标存在的缺陷
首先,投资回收期指标只进行静态分析,缺少动态分析。我们知道,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动态投资回收期、静态追加投资回收期和动态追加投资回收期几种。现行的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由于动态指标计算烦琐,普遍只简单地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一种形式。实际上,静态投资回收期由于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计算结果往往较其他计算方式短,这样不利于投资者准确把握项目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决策。其次,对于农业项目,净现值指标不能全面地反映其投资收益。在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中,净现值是使用得比较广泛的一个指标,它的优点是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并且以定量化的形式表示项目的投资收益,直观且易行。但是,净现值指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较明显的是,该指标不能说明项目在运营期内各年的经营成果,更不能反映出单位投资的使用效率,同时,如何确定基准收益率的问题也很有争议。笔者注意到,使用净现值指标计算出的农业项目投资收益普遍较高,这与农业项目的规模较大的特征不无关联,但是单位投资的收益状况却无法从该指标中反映出来,因此,仅仅用净现值指标衡量农业项目投资收益是有失偏颇的。第三,清偿能力评价指标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农业项目使用的清偿能力指标主要有借款偿还期、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以这几个指标来衡量农业项目的借款偿还能力并不全面。它们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项目潜在的资产变现能力与全部债务的构成,如流动比率,仅仅是通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关系确定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判断项目短期资产到期转化为现金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实际上,农业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资金周转速度一般较慢、资金回收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而现有的这4个指标均无法体现出这些特点,一些影响项目资金变现能力和短期债务偿还能力的因素未能以定量的方式表示出来,导致清偿能力评价不全面。
2.未考虑农业项目的多元投资主体
现行的农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只注重项目的总体效益分析。事实上,在进行项目财务评价时,虽然通过编制全部投资的现金流量表可以计算出投资利润率等其他产业项目的常用指标,但这些指标只是针对企业一个主体的。我国的农业项目有3个重要的投资主体———企业、农户和政府,其中企业与农户还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属于上下游关系。对于若干个相互独立且又具有一定联系的投资主体,需要考虑不同的数据和参数,进而形成不同的财务评价结论。因此,简单地套用一般项目指标体系的财务评价模式,对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项目是不科学的。
3.忽视农业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现行农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仅仅局限于定性评价方面,而没有设置定量的评价指标。实际上,在农业投资生产实践中环境因素往往是制约很多项目不能顺利完成的重要根源。农业项目中很多具体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对项目周围的生态、资源、居民等造成一系列长期的影响,其中的一些负面影响,如水体污染、植被破坏、耕地占用等,如果在项目评估阶段不充分考虑进去,将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破坏。因此,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应以定量的形式将环境影响因素纳入项目财务评价范围之内,提高项目评价的社会效益。
4.财务风险分析不全面
财务风险因素分析是进行项目整体风险控制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项目财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农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着重效益分析而轻风险分析的现象,它只将不确定性分析单独列示于盈利能力分析和清偿能力分析之外,使财务分析中的风险评价水平大大降低。投资作为一种逐利活动,其风险和收益是呈同向变化趋势的,而农业投资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制约,其风险普遍高于其他产业,项目各利益相关者在关心项目收益的同时也更关心预期的风险因素,因此,仅仅做到简单的不确定性分析,缺少风险评价指标的财务评价体系显然无法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更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项目风险的构成。
5.指标相对独立,缺少综合评价方法
在进行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时,可运用的方法、指标都较多,但从实践中人们发现,应用不同的方法与指标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有时甚至完全相悖。这是由于不同的指标是从不同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价的,那么究竟应该以哪些指标作为投资取舍的主要依据,哪些指标作为辅助的参考依据,现行财务评价体系并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任何一个指标在应用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缺陷,仅仅孤立地分析某一个或几个指标难免有失偏颇,如果可以将这些分散的指标通过某种方法综合起来考虑,将使农业项目的投资决策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
一、全球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现状
(一)规模相对有限但持续增长
尽管到2007年底全球农业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存量为320亿美元,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存量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是主要布局在东道国下游价值链(农业加工和超市)的跨国公司还通过投资上游的农业生产和订单农业放大了跨国公司对农业的参与程度和规模。例如,2005-2007年仅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就高达400亿美元。尽管农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流入规模有限,但是却从20世纪末每年不足10亿美元持续上升到2005年到2007年的每年30亿美元。尽管就全球总体来看,外国直接投资中农业所占比例很低,但在喀麦隆、老挝、马来西亚等特定的欠发达国家,由于国内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业土地大多采用长期租赁制度以及鼓励农业吸引外资,外国直接投资中农业所占比例则相对较高。
(二)目的地和来源地高度集中
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的目的地主要分布在亚洲和大洋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地区2007年农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占全球总量的78%。2005年到2007年年均流入量最大的五个国家依次为中国、马来西亚、巴西、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五国占同期全球20个最大流入国年均流入总量的72%。2007年底农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最大的五个国家依次为中国、美国、越南、加拿大和印度尼西亚,五国占同期全球20个最大流入国流入总存量的62%。目前,埃塞俄比亚、苏丹、坦桑尼亚等非洲国家是最大的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国。
(三)产品集中而且地区专业化明显
外国直接投资相对集中于甘蔗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在发展中国家尤其集中在粮食和经济作物上。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直接投资还投向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相关作物生产。从地区专业化来看,外国直接投资在南美洲主要分布在小麦、水稻、甘蔗、水果、大豆、肉类和家禽等领域。在中美洲主要集中于水果和甘蔗。跨国公司在非洲主要投资于水稻、小麦和油料等主要粮食作物,同时还对南非的甘蔗和棉花以及东非的花卉栽培很感兴趣。跨国公司在南亚主要关注水稻和小麦的大规模生产,而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则更关注经济作物、肉类和家禽领域。另外,跨国公司在转型国家更关注乳制品领域。
(四)跨国公司参与方式多元但以订单农业最显著
跨国公司对国外农业的参与方式主要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具体包括:控制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和控制不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两种形式);管理合同和许可;订单农业(包括2-5年的中短期、5年以上的长期)以及制定农业领域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最重要。但就地理分布、国家层面的活动密度、覆盖的商品类型来说,订单农业最突出。跨国公司在非洲、亚洲和拉美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订单农业和其他非股权形式。例如,2008年雀巢公司已与80多个发展中和转型经济国家的60多万家农场签订契约,直接获得他们的农产品供应。新加坡的Olam公司与分布在6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万家供应商建立起全球订单农业网络。订单农业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在个别国家还集中分布。例如,巴西75%的家禽生产、35%的大豆生产,越南90%的棉花和鲜奶、50%的茶叶以及40%的大米以及肯尼亚大约60%的茶叶和甘蔗通过订单农业形式采购或者生产。订单农业的产品分布范围从家畜到主要粮食产品再到经济作物。例如,Olam公司通过这种形式在全球范围内采购腰果、棉花、香料、咖啡、可可和糖料等17种农产品。联合利华除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外,还利用订单农业从发展中国家的10万多家小农场和大农场采购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占其原材料采购的三分之二。
(五)农业跨国公司形式多样、分布集中从事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的
跨国公司主要有三类。一是以农业为基础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的跨国公司。二是同农业相关主要从事农业上游或者下游价值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包括食品加工商/制造商、零售商以及农业投入品的交易商和供应商。三是一些以国有企业、主权财富基金和国际机构为代表的新投资者。以农业为基础的跨国公司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几乎占一半,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跨国公司日益成为全球食品和非食品生产的重要竞争者。例如,按照国外资产规模来看,以农业为基础的全球25大跨国公司中,13家总部在发达国家,12家总部在发展中国家,其中最大一家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拥有50亿美元海外资产的SimeDarby,美国的DoleFood和DelMonte位居第二和第三。同农业相关的最大跨国公司中,来自发达国家的占支配地位。与农业相关的50家最大跨国公司中有39家总部在发达国家,25家最大零售和超市型跨国公司中的22家来自发达国家。与农业相关的跨国公司通常比以农业为基础的跨国公司规模更大。其中尤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跨国公司规模更大。例如,雀巢公司、沃尔玛分别控制了660亿美元、63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而以农业为基础的最大跨国公司SimeDarby的海外资产还不到雀巢的十分之一。总部位于发达国家的9家最大食品和饮料行业跨国公司每家拥有2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它们拥有的海外资产总额超过最大的50家公司总额的三分之二。而新投资者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商业性投资和确保粮食安全成为它们投资农业的主要动因。尤其是来自朝鲜和海湾国家的国有企业和基金,它们投资于海外农业保障国内粮食安全。例如,基于巴哈马的国有资金农业资本基金公司为支持政府的粮食安全政策而投资于海外粮食生产。阿联酋的Vision3和美国的高盛集团看重全球欣欣向荣的粮食市场机会。目前对外通过所有权和长期租赁形式获取土地的最大直接投资国主要包括巴哈马、中国、卡塔尔、科威特、利比亚、沙特阿拉伯、朝鲜和阿联酋。
二、中国农林牧渔业吸引与利用外商投资的现状
(一)外国直接投资成为主渠道
对外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利用外资主要有三类渠道。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主要以接受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提供的小型无偿援助项目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吸收贷款成为主渠道;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资金使用的附加和约束条件增多,我国获得国外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日趋减少,以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为主要形式的外国商业投资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八五”以前我国农业利用的外资中外国直接投资不到20%,“八五”期间该比例已达到62.8%,“九五”开始更大,1995年已到95.6%,近年来则几乎全部农业外资都是直接投资。
(二)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偏小
1998年以来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中国农业,但项目数量却一直徘徊不前,外国直接投资总量持续偏小。以狭义农业为例,1999-2008年累计项目数5149个,其中1999年项目数为456个,而2008年仅为470个。从广义农业来看(即农林牧渔业),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1998年到2008年每年流入额从6亿美元到12亿美元,其间广义农业直接投资项目累计为10622个(仅占全国所有直接投资项目数的3%),累计农业直接投资流入额为100亿美元(仅占全国所有直接投资流入额的1.5%)。其中2008年广义农业新设项目数为803个,新设项目实际利用外资为10.6亿美元,新设立项目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2.92%和1.14%。因此,总体上目前我国广义农业利用外资在全部利用外资中所占比重仍不足2%。尽管考虑到统计口径问题,我国仍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约20%的比重差异明显。显然,我国在农业利用外资方面还有巨大潜力。
(三)外资来源地和目的地分布集中
外资来源地高度集中在最大的五个国家和地区。从2007年、2008年两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来自最大的五个来源地的实际投资所占比例都在80%以上。2008年东部地区在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吸引外资的新设项目数的占比分别为70.64%、51.11%、60.53%和84.62%,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占比分别为86.10%、35.64%、54.44%和96.94%。而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又是东部地区最主要的省级目的地。在这些地区还存在明显的国别和行业集聚现象。例如,韩资在连云港、日资在无锡以及台资在扬州集聚,而且水产养殖加工、畜禽养殖加工及木材加工FDI集聚较为明显。各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特色农业优势、地理位置以及示范效应等可能是形成外资地区集聚的主要原因。(四)独资是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我国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独资企业。
三、发展中国家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的潜在效应:以中国为例
尽管跨国公司及其投资并非唯一甚至主要因素,但是它们通过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等形式确实在许多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200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农业外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可能体现在资本形成、技术转移和进入国际市场等方面。当然实际效应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农业领域差异很大,而且受到跨国公司参与形式、东道国制度环境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而言,三农问题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农民、农业、农村三个方面探讨农业外商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潜在效应和挑战。其中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业是农业生产的领域,农村则是农业生产的环境。
(一)可能的积极效应
1.对农民问题的积极效应订单农业的发展是帮助农民进入国际市场和提升他们的自身技术与商业素质的重要途径。最近几年农业跨国公司非股权形式的参与越来越多。订单农业就是农民与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机构通过非股权的契约安排而开展的重要的农业生产模式。农民同意按照契约中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和其他条件向跨国公司交付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从而为农业价值链下游环节的跨国食品制造商、生物能源生产商、零售商从分布在不同东道国的当地农民手中获取农产品投入提供重要保障。一方面,订单农业使得跨国公司能比在现货市场更好地控制产品规格和供应,同时还使得跨国公司节约资本、减少风险并比土地租赁或者拥有土地更加灵活。另一方面,一直从事生存型农业的大量农民通过订单农业获得可以预期的收入、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和来自跨国公司的信贷、专有知识、技术及方法的支持。显然,参与订单农业生产模式的农民在严格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会扩大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空间和途径渠道,也会不断提升自身的农业专业技术和开展商业化农业生产的素质技巧。
2.对农业问题的积极效应外商投资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农业资本形成、农业技术转移、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在资本形成方面,粮食供求矛盾的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是投资不足恰恰成为困扰中国农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突出因素。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产业内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较为丰富,资本却极为稀缺,增加农业资本投入将更有效地提高农业原有要素的生产率。而且发达国家主导的农业相关的跨国公司广泛深度介入农业价值链的上游和下游环节,它们参与发展中国家农业投资将强化原本薄弱的农业关联投资效应,扩大投资带动效应。事实也证明,外资的流入已经成为拉美各国农业现代化重要资金来源,极大缓解了这些国家国内农业投资不足的压力。在农业技术转移方面,目前中国的农业科技贡献率仅有50%,比发达国家低20%,农业技术装备落后、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创新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已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掣肘。尽管只有很少的发展中国家获益于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但农业部门引入外资确实可以获得直接收益,而且还可以通过示范和扩散提高农业部门的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经济长期增长。例如,外国资本引入先进的农业机械、高效杀虫剂、高质量化肥等物质手段,而且这些物质手段会很快扩散,有关部门和农民不仅大大降低自己研发这些手段的昂贵成本,而且保证了农业生产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在农业现代化方面,《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称,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总体上已经促进当地农业的现代化和商业化发展。在中国,农业引资促进现代生产体系的建立,培育了一批农业生产基地,使沿海一些地方农业逐步走上贸工农一体化发展之路,也使农产品出口由量多值低的初级产品向着出口高附加值的制成品转变。在拉美,外国资本给各国带来了急需的技术、新的生产方式和营销理念,有力地冲击了拉美农村落后的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拉美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3.对农村问题的积极效应外商农业投资也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农村外向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农村外向化方面,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带动了当地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也推动当地农村跟更远的城市、国际市场进行更加密切广泛的信息、产品和人员的交往,带动当地农村外向型发展。在农村城市化方面,外来投资促进发展中国家农业现代化以及生存型农业转向商业化农业,此外还在增加农业收入的同时减少农业就业人口。同时,为吸引外商投资于当地农业,当地需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准备城市生活所需的生产生活条件,这为当地农村的城市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诱因。
(二)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
1.对农民问题的挑战
外商农业投资对农民直接带来产业竞争和失业的挑战。一方面,订单农业模式下,实力和规模有限的小农与少数几家大型卖家(农业跨国公司)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会引起严峻的产业竞争问题。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农业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农业生产企业化、商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当地小农缺乏稳定提供标准化产品的能力、足够的技术和资金、准时的交货能力、足够解决争端的法律手段以及有效缔结与管理契约的能力。这既不利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外商在直接投资中和众多分散农户打交道交易成本和风险太高),也不利于形成与外资企业相竞争的谈判力,当地小农的生产资料投入和产品销售受到外商支配。另一方面,大型先进的外商进入使得资本密集型技术得到大规模使用,当地的小农生产受到排挤,农业劳动力失业将会加剧。这也是拉美农业引进外资的重要教训。
2.对农业问题的挑战
外商农业投资对农业形成结构单一、粮食安全和地位附属形成挑战。在农业结构方面,除了最近南南合作中加强了主要粮食作物的直接投资,目前跨国公司的农业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经济作物上。外商偏重经济作物等出口农业将会导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在粮食安全方面,尽管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农业投资的参与有利于促进相关国家提高农业产量和生产效率,但是仍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它们的参与在多大程度上增强了这些国家的主食作物生产和粮食安全。大型跨国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并不特别针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主食作物的生产。显然,这对一些发展中国希望通过跨国公司参与农业提升粮食安全的战略形成严峻挑战。在东道国农业地位方面,实力更加强劲的农业外商极可能在东道国具有潜在动态比较优势的弱质产业领域形成垄断,从而剥夺了这些国家相关产业的未来成长空间。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中往往凭借强大的资本、技术、品牌、渠道、市场等优势迫使一些国家的企业转让和放弃本土名牌以全力塑造自有品牌,造成当地农产品品牌无形资产的流失。品牌的丧失和成长空间的压缩使得相关国家的农业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和食品出口贸易等方面处于受支配地位。
3.对农村问题的挑战
外商投资还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问题带来了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挑战。尽管具体的影响模式还不明确,但是有案例表明,跨国公司尽管可能带来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技术,但是这些技术的大规模使用对于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使用的影响却不容忽视。跨国公司也可能转移不适用于当地的大规模农业生产技术或者维持当地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阻碍当地农业技术进步。另外,跨国公司过度投资开发可能导致农业资源掠夺式经营,单一种植损害生物多样性,致癌药物使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跨国公司拥有或者控制大量农田还会引起明显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根据非政府组织GRAIN在2008年公布的一份报告,在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背景下,日本食品企业2006到2008年间在巴西、非洲和中亚等地租用和购买大量农田以种植有机作物,目前日本拥有超过国内农田三倍的海外农田。例如,日本三井公司2007年底在巴西购买10万公顷农田种植大豆,涉及的耕地面积相当于日本本土可耕种农田面积的2%。一直严重依赖粮食进口的沙特、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曼、约旦和阿联酋等海湾国家组成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携手在老挝、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及中亚和欧洲的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寻找屯田机会。跨国公司的这些举动无疑会在当地引起关于传统农业文化等非物质遗产、土地主权等社会政治问题的争论。
四、我国吸引与利用农业外商投资政策建议
跨国公司对相关国家农业和食品产业链的渗透和影响已经非常深入,甚至超出人们的想象。虽然目前我国农业外商投资规模还很小,各种潜在效应和挑战可能还不太明显,但是随着外商加大对华农业投资力度、扩大投资领域,跨国公司对中国基础性农业领域的渗入将日益加深。尽管存在各种不利因素和挑战,发展中国家还是不能低估外来投资促进农业发展的潜力。从拉美国家的经验来看,农业外商投资同时具有明显的“双刃剑”效应,我国务必正视农业外商投资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及其后果,及早警醒相应的潜在影响并做好农业外商投资的促进、保护和管制工作以趋利避害。
(一)投资促进
坚持自力更生与利用外资相结合,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扩张农业生产对满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和增强农业活力非常关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直接投资兴趣越来越浓。促进外商来华投资农业要关注以下重要问题:
1.在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框架下有序稳步促进农业对外商开放的领域和地区,同时要打破农产品在地区和行业上的封锁限制,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支持发展农业规模经济。这是增强外来投资吸引力的根本前提。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适度流转,为外商在华发展大规模、商业化、国际化的农业产业提供土地经营权的保证。
3.改进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是促进外商农业投资和贸易的重要条件。其中包括利用外资参与改善现有通信运输供电系统、建设贸易促进机制、提供足够的储存设施、更新水利灌溉设施。
4.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培养农民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增强吸引外商投资的能力。尤其是要促进农民集中化、规模化经营,增强他们的农业生产企业化、市场化、商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他们稳定提供标准化产品的能力、足够的技术和资金筹供能力、准时的交货能力、足够解决争端的法律手段以及有效缔结与管理契约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注重培养和扶持国内大型农业企业的能力,以对抗外来跨国公司的竞争。
5.创新政府农业生产服务机制。包括支持建立农民组织,建立农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提供政府引导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农业保险机制、农民损害赔偿机制及农村利益协调等延伸服务,为跨国公司和当地农业配对搭桥,改善国内法律制度增强法律安全,缩短农村集体土地审批期限,在审批管理、税收减免和融资条件等方面针对农业及其细类实施差别化、制度性、明晰性和持续性的优惠。
6.拓展外商农业投资渠道,促进绿色革命。例如,促进农业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及其在转移技术、增加农业投入以及增强中国农作物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我国来说,还需特别重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使得当地农民能够增强生产能力并进入更加庞大的全球农业价值链(网络)。鼓励采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建立种子和技术中心等模式,促进外商农业研发投资,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不同价值链环节的布局优势,鼓励和扩大关键的资金、信息、知识和技能对华转移,推动中国绿色革命的发展。
(二)农民保护
利用外资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在中国,农民是农业价值链中实力最薄弱的部分,对他们而言土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吸引外商大规模开展农业投资的同时,有必要利用竞争政策保护他们免受占支配地位的跨国公司滥用权力的不利影响。
1.政策完善和制定过程中需充分反映所有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当地农民的诉求。在同国外投资者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投资的目的应该透明,要鼓励当地土地拥有者参加谈判。
2.政府需要设计有效的政策、提供合同模版保护当地农民利益。为避免土地的滥用和过度开发,政策需要加强国内立法建设,保护当地农民传统的土地保有权,为其提供可诉诸法律的途径。同时要制定外来大规模农业土地收购的国际/国内原则,如透明度规则、尊重现有土地权力、获取粮食的权力、保护土著居民以及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
3.政策制定者需从发展效应最大化的视角出发完善政策。促进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能给当地带来技术转移、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农民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优势等特定利益,促进当地建立和加强国内、地区和全球农业价值链(网络)并且掌握农业核心技术。
4.兼顾对外农业投资确保粮食供应。例如,综合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海外订单农业以及投资于农业交易所和港口等物流基础设施,保护国内人口粮食安全。对于一些国家利用海外农业直接投资增进本国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的做法,我国政府也可借此分享主要粮食作物增产的利益。
(三)外商管制
在促进外商投资与管制外商投资之间寻求平衡。加强农业外商投资管制,利用农业跨国公司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村长期可持续发展,改善和保障粮食和环境安全。
1.产业进入管制。跨国公司往往对经济作物的直接投资或者订单农业更感兴趣,需要加强外资农业细类进入管制,合理规划并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避免农业结构单一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例如,积极引导日本和韩国等距我国较近的亚洲经济发达国家投资我国蔬菜和果汁等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我国乳品加工等先进技术型农业项目,带动我国相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的提高。
2.技术采用管制。促进跨国公司研发出的种子和农业技术适应我国实际条件,并向当地农民分销和转让,确保相当份额投入品的当地采购,推动建立和增强本土长期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3.发展效应分配管制。在引进先进技术和方式与确保、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之间寻求平衡,避免引资过快产生太大的失业冲击。收入分配中要确保和增进当地农民和社区的福利。
4.社会和环境管制。投资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密监督和评估对当地社会和环境整体发展的影响。在结束特定投资合同之前,当地政府应该严格评估特定项目(尤其是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荒滩改造等具有明显正外部效应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一、国外农业科技投入现状及特征分析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科技则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从发达国家来看,高科技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主要得益于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体制,以及充裕的农业科技资金供给[1]。纵观国外农业科技投资的特征,可以归纳出三大主要特征:
(一)投资强度大
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即农业科技资额占农业GDP值的比重。比较国内外农业科技投资强度的相关统计数据,最显著的区别是农业科技投资强度的差异———与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明显偏低。
(二)私人投资的积极参与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私人部门在农业科技投资中,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甚至承担着主要的投资责任。与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私人投资占有较高比重相比,我国私人部门在农业投资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三)法律保证政府投资的刚性增长
国内外许多文献表明,国外(尤其是以美国、韩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为保证农业科技资金的有效供给和刚性增长,以立法形式对农业科技投资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例如,为了保证政府公共财政投资的增长,各国在制定年度财政预算计划(这种财政预算具有法律效力)时,通常会对农业科技投资在预算总支出中的比重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保证政府农业公共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以美国为例,从1958年开始,美国政府对农业科技投资额保持了年均8%的增长率,投资的重点主要集中于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但关系到未来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研究领域,其资金的来源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提供,并且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和保障。
二、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存在的问题分析
资金投入,是农业科技活动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科技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3]。但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公共财政投资的总量十分有限,而私人投资的潜力也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农业科技资金供给短缺的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通过与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特征的比较,可以归纳出我国农业科技投资的两个突出问题:
(一)农业科技投资强度低
统计数据表明:得益于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高度重视,以及私人部门的积极参与,各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普遍高于非农业部门[4]。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尽管政府对农业科技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私人部门也开始介入农业科技投资领域,但从总体来看,农业科技投资强度还很低:既低于国内科技投入的平均强度,也低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农业科技投入强度(见表3和表4)。表3的统计数据反映:我国2007年的农业科技投资强度仅为0.54%,仅仅相当于美国2006年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的1/7左右,或者20世纪90年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平均强度的1/4左右,以及发展中国家20世纪90年代平均农业科技投资强度的50%左右。表4的统计数据表明,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强度普遍高于科技投资强度的情况相反,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远远低于非农业部门的水平。以2007年的统计数据为例,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平均0.54%的投资强度,仅仅相当于国内科技投资强度(1.49%)的1/3左右。
(二)私人投资参与度不高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私人部门已经开始涉足农业科技领域,但由于起步晚,私人投资在整个农业科技投资领域中的作用还微不足道。私人投资农业科技活动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原因是多方面的:
1.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及其对自然条件的高度依赖性,决定了农业科技活动的高风险性[5]。企业投资要求风险与收益对称,要求收益立竿见影,并且能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科技投资难以满足这些要求,也就难以获得私人部门的青睐,尤其在资源环境、农作制度、气候研究等公共产品属性突出的领域,更是如此。
2.企业资金没有得到充分挖掘。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资金实力和科研能力强大的农业企业为数不多,农业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高校和政府科研机构中。这些机构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提供,也就必须以政府为主要服务对象,而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缺乏与企业联系、争取企业经费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农业科技成果必须在较大范围内应用才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虽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种制度导致的农地分散,使得农民应用高新技术的收益有限,对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兴趣不高。
4.从农业科技私人投资来看,由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属性,农业知识产权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私人部门投资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上受传统的重工轻农思想的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私人部门参与农业科技活动比例偏低,既不利于农业科技投资强度的增加,也不利于农业科技投资结构的优化。由于缺乏追求科技成果实用性的私人资本的参与,政府的公共投资缺乏有效的竞争,既降低了公共投资的效率,也导致了农业科技与现实需求的脱节。
三、基本结论及对策建议
科技兴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落实科技兴农战略的关键在于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6]。农业科技投资是农业技术进步的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科技管理体制的差异,中、美两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和效率有显著的差别。提高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和效率,主要是在加大政府农业科技投资强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非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活动中的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投资回报率。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府农业科技公共投入力度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即使是在工业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农业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主动加强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农业科技投入促进技术进步理论认为,农业科技进步是一个不断创造新知识、发明新技术并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态发展过程,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为了保持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农业科技投入的政府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大部分农业科技产品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一般公共产品属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必然会出现“搭便车”现象,而技术“消费”的非竞争性更使得科技产品的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农业科技需要政府给予更大的支持。为了保证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资力度,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用法令和制度保障农业科技资金的刚性供给,建立政府农业科技资金持续供给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统一农业科技资金管理,优化农业科技资金配置,以保证农业科技财政投资的效率。
(二)充分发挥非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投资中的作用
政府承担农业科技投资主要任务的长期性,并没有否定非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领域中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非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长期趋势来看,无论是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政府公共投资农业科研的比例不断提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内部原因是非政府部门对农业科技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率。然而,非政府部门对农业科技投资也有一系列前提和条件:一是农业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得到保障;二是企业对农业科技投资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和局限性;三是私人对农业科技投资的前提是投资农业科技的企业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四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企业对农业科研投入的增长与市场扩张有关。跨国农业科技企业进入其它国家的条件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和人力资源为这些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7]。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私人对农业科技投资比例偏低可以从两个方面寻找根源,即:一是知识产权健全程度,二是农业科技产业化所依赖的大型农业企业。充分发挥私人部门在农业科技活动中的作用,首先要求健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其次是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农业企业。同时,由于私人与政府对农业科技投资在许多领域是互补的,私人企业的投资是政府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资基础上的延续[8],把政府与私人对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视为替代关系有碍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如何制定合理的科技政策和高效的农业科技投入诱导机制,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在农业科技投资领域的互补性,是未来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中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投资回报率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提高农业科技投资回报率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农业科技投资积极性的基础。一是完善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制度保障。改革现行农业科技管理体制,确保农业科技立项适应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在项目审批和项目验收环节,要坚持以实际经济效益作为评价标准,“硬化”成果检验,强化基地建设,注意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技术组装,为成果转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体系保障。要在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推广队伍的基础上,加大推广经费投入,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创新;三是增加农民对农业科技的有效需求,是促进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源泉。刺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要在实施政策倾斜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和改善农民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和条件,增强农民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等;四是必须协调好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的关系,创建“三农”互利合作新模式。要在理顺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共同为“科技兴农”做出贡献。
1我国农业水利投资的现状
农业水利设施的改善,为农业增产、农村经济的增强、农民收入的增加奠定了基础,所以农业水利投资一直是国家和地方水利投资和建设的重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1投资饮水工程,解决饮水困难
从2000年开始,国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十五”期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10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和群众自筹资金,总投入约200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80多万处,使60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了饮水难。
1.2投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从1998年开始,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对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至2004年底,已累计投入136亿元,其中国债资金75亿元,地方配套61亿元,对全国402个大型灌区中的255个进行配套与改造。改善了项目区灌排条件,提高了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1.3提高抗洪排涝能力,改善生态条件
2001-2004年,全国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20万km2,实施封育保护逾30万km2,建设基本农田1.94万hm2,建成淤地坝7300余座,营造水土保持林草0.12亿hm2,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53万处(座)。经过重点治理的区域,植被覆盖率增加,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至2004年底,中央累计投资198.8亿元,共安排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571座,其中安排规划一期中央补助项目1204座,占一期规划总数的90%。规划一期项目完成后,可恢复防洪库容60亿m3,恢复兴利库容75亿m3;恢复年供水能力50亿m3,恢复灌溉面积130万hm2;恢复年发电量10.5亿度;保护960万hm2耕地和保障1.59亿人口的防洪安全,综合效益明显。
1.4防汛抗旱能力显著增强,有效减少了灾害损失
2001年以来,我国洪涝灾害较为严重。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珠江流域西江发生了超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黄河支流渭河、长江支流汉江、嘉陵江出现了罕见的秋汛。另外,一些中小河流洪水频繁发生,局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较重。东南沿海地区多次遭受台风袭击。由于各大江河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整体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据统计,2001-2004年,全国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4311亿元,年平均减灾效益1078亿元;因洪涝灾害平均死亡1564人,远远低于20世纪90年代的平均水平。2003年和2004年发生了严重的冬春连旱和秋冬连旱,江南地区连续两年发生伏旱,200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赤潮现象。通过组织实施引察济向、引岳济淀、向扎龙湿地补水、黑河分水和塔里木河输水等调水工程,有效地改善了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为缓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用水紧张局面,首次实施了压咸补淡,效果良好。据统计,2001-2004年,平均每年因抗旱减少粮食损失500亿kg,减少经济作物损失400多亿元,临时解决了2700万城乡人口、1900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投资
要进一步建设农业水利设施,改善粮食生产和农村人口生活的环境,对此,我国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农田灌溉面积达到0.49亿hm2,供水能力达到5000亿m3,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但是,近二十多年来对农业水利投资重视不够,欠帐较多。据统计,1980年我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为4.47%,以后逐年大幅下降,1994年最低降到0.88%,1998-2001年虽有所提高,但仍然不到3%,未达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由于投资、投劳不足,我国农业水利工程体系脆弱,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低。具体表现:一是大量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存在各种隐患。二是江河的防洪能力不断下降。大江大河一般只能预防20年一遇的洪水,中小河流一般只能预防10年一遇的洪水。三是有效灌溉设施不足。我国灌溉面积只占耕地总量的38%,超过一半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水旱灾害受灾面积平均每年达到0.35亿hm2,粮食生产受到极大影响。除此之外,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工程建设投入长期欠帐,近年来总体又有明显的下滑。骨干工程建设虽有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但投入规摸远不能满足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政府和民间投资增加不多,农民投工大幅度减少,投入下滑更为明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据各地上报的数字,2004—2005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投工比1998—1999年度下降近70%,完成的土石方量下降59%,改造中低产田面积下降38%,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减少35%。出现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在农业比较效益发生变化、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和农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行不通了,新的机制又未建立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投资面临四方面的主要问题。
2.1农村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保障饮水安全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的体现,是维护人的健康生命必要条件,因而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几年,我们加大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力度,从总体上说,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新的问题即饮水安全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而且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根据2005年上半年组织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全国农村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各类饮水水质不安全人数2.26亿。饮水不安全,不仅直接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而且成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严重制约因素。按照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今后15年我国农村需解决约3亿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尚不包括以后因条件变化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和因标准改变需要提高解决标准的人口,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快供水和净水设施建设、加强工程和供水管理等,把解决人畜饮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作为农村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
2.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农田水利建设薄弱的矛盾非常突出
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也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恢复和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正是实现这些重要目标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从过去的长期不足变成了总量供大于求,最高年产量超过5000亿kg,但近几年又出现了连续下滑。2003年全国粮食总产只有4300亿kg,产需缺口超过500亿kg。由于粮食连年减产,粮食库存不断减少,已降至安全库存的底线。出现上述问题,除了种粮效益比较低使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外,主要原因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下降,而综合生产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又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下滑,农田灌排设施的保障能力下降。虽然2006年粮食产量出现恢复性增长,但那是各种有利因素同向作用的结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没有实质性提高,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开展以节水为中心的排灌设施改造,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是农村水利工作的长期任务。我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包括大中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60年代前后,相当一部分已达到使用年限,加之管理维护不力等原因,老化失修严重,急需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本来就设计不完善,建设标准低,又缺乏正常的维护管理,损坏失修更严重,欠帐更多。同时,为了在我国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要适度发展新的灌溉面积。因此,改善农田灌排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是一项长期任务。考虑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尖锐,灌溉用水占整个用水的比重大,节水潜力也大,因而必须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即通过灌溉管理制度的变革,以经济手段为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科技等多种措施,建立长效的节水机制,以保证在改善灌排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同时,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做出贡献。
2.3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自然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有的还在进一步恶化。一是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由于工业废水的不达标排放和农药的过量使用,农村水环境不断恶化;三是由于过度放牧,草原退化甚至沙化严重;四是一些地方砍伐林木的现象仍在发生,直接威胁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成果;五是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区域性的地下水位大幅下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最终都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越来越远。
2.4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率低及水污染等又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我国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m3,农业年缺水300亿m3。北京已出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峻的供水危机,直接威胁首都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的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因此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更加刻不容缓。
3提高农业水利投资效率的对策和建议
3.1统一规划和协调投资,合理布放资金
规划是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过去的一些地方搞农业水利投资,确实存在盲目建设、片面追求政绩等不讲效益、劳民伤财的现象,不仅造成投入的浪费,而且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把规划作为开展农业水利投资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专项规划一要贯彻新的治水思路,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节约资源的观念,体现保护环境的意识。二是要与其它有关规划,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三是要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提出的目标既要积极,又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制定措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具有可操作性。县级综合规划不仅要达到摸清情况、明确任务、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还要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做好县级农业水利投资综合规划,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开源”的准则,搞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配置与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把农村和农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最优先的位置。三是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确保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实施。为此规划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规划编制完成后要按程序审批。经过批准的规划,就是全县统一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而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单位的规划,所有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更或中止。
3.2研发和推广农业灌溉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我国许多地区水资源极度匮乏,加之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低,影响了土地资源向粮食资源的转换。应该在缺水地区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加大相关的基本投资,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使灌溉水均匀、定时、定量地浸润农作物,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农业灌溉和生产方式,减少水资源的流失和浪费,发展农业生产力。据测算,农业用水有效率提高10%,可以节水300亿m3。可见,我国农业节水的潜力是很大的。只要在农业灌溉技术和节水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将大大提高粮食产出水平。
3.3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业水利资源投入
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是提高农业水利投资效率的关键。根据农业水利投资的性质和我国的国情,解决农业水利的投入问题,应当而且必须采取政府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基础、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1)切实增加政府投入。“三农”问题是我国的基本问题,农村是相对落后区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上,必须构筑起政府主导的新格局,给农村予以更多的关心。特别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后,政府对农村的关心和支持更多地从财政投入上体现。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财力的不断增加,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虽然政府的投资仍属补助性质,但与过去相比,补助比例必须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要在稳定增加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着力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新增财政支农资金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中,较大幅度地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应切实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把农田水利建设纳入预算,逐年扩大投资规摸,并形成制度。资金来源可通过新增预算内财政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国有土地出让金、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等多渠道解决。
(2)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我国农田水利建设量大面广,投资需求巨大,完全依靠政府来负担是不现实的,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做到,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现阶段农村中还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多地搞劳动积累,是在我国资金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效途径。还应该看到,由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以改善农民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可以从中受益,只要引导得好,农民是有积极性的。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仍然应该把引导农民投资投劳作为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正确认识减轻农民负担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关系,严格区分农民自愿投资投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界限。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要在农民自愿和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把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以鼓励农民更多地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3)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范围广、内容多,既有公益性,也有经营性。水电、兼有二三产业用户的供水等项目具有较强的经营性,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投入问题。既使是农业灌溉等准公益性项目,如果能够通过稳定可靠的机制,对公益性资产损耗进行补偿和政策性经营亏损进行补贴,也能吸引一部分社会资金的投入。因此,要把利用社会资金作为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有益补充,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主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可以是经营性工程,也可以是非经营性工程,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田水利规划,不改变工程性质和用途,不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就应该为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4探索新的组织方式,保证投资项目的实施
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政府决策和组织,农民被动服从和参与。不论是解放初期、时期的“一平二调”,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两工制度,都带有一定的行政强制色彩,虽然推进了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但客观上也加重了农民负担,由于决策的不民主、不科学,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000年中央决定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这是中央主动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农民多予少取的重要步骤,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第一,用民主管理替代行政命令。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转变组织方式。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政府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需要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也要与农民协商,尊重他们的意愿,体现农民的利益,征得他们的同意,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彻底改变过去一平二调、行政命令等强制性做法。第二,完善一事一议政策。要按照总理的要求,抓好一事一议的三个环节;一是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二是议就要真议,是充分发杨民主而不是搞形式;三是议完之后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村务公开。考虑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际需要,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可将一事一议的范围由仅限于村内工程扩大到跨村的斗渠、小型水库、圩垸等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跨村工程建设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应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的程序和办法实施。无论是村内工程一事一广议,还是跨村工程分村议事,都要严格遵守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上限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
一、农业水利基建投资
自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实现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农村所有制关系、农地产权关系、农村组织制度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农业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简称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下同)总量变化有何特征?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如何?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对农业产出的绩效如何?投资主体状况如何?对此,笔者根据所获得的1981—2001年的数据资料,对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得出了一些相关的基本结论与启示。
二、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①的基本特征
(一)投资总量呈阶段性增长之势一方面,投资总量呈增长之势。在1981—2001年的21年间,年平均投资水平为153.81亿元,除个别年份(1984年、1985年、1988年和2001年4年)投资总量比上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年投资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以平均每年20.42%的速度递增。其中,1998年比上年增幅最大,增幅额达到153.10亿元,如表1所示。另一方面,投资增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1)1981—1990年,尽管投资总量呈增长之势,但增长极为缓慢,处于徘徊增长阶段。从总量上看,年平均投资额仅为23.68亿元,其中投资最多的1990年为40.7亿元;从增长速度看,除1984年、1985年、1988年3年投资额比上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年虽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增幅最高均不超过30%(1990年除外)。(2)1991—2001年,投资增长快、增幅大。从总量上看,年平均投资额增加到272.10亿元,其中投资最多的2000年为580.1亿元;从增长速度看,除2001年比上年投资有所减少外,其余各年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有5年的增幅都在30%以上,最高增幅的1998年为59.2%。
(二)农业水利基建投资总量增长与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通过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GDP之间相关关系的分析可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笔者采用双对数模型对1981—2001年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GDP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所得计量模型①为:lny=-3.424+1.204lnx(-9.867)(15.259)R2=0.925其中,x为GDP的具体数值;y为农业水利基建投资的具体数值。结果表明,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GDP在较长时期内有很强的正线性相关关系,亦即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长与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三)农业水利基建投资贡献显著但在GDP、财政支出和基建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偏低一方面,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对农业(狭义)产出的贡献显著。为了分析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在农业产出中所做的贡献,笔者以农用机械总动力和化肥施用量作为两个参照变量建立模型。这是因为:(1)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和农用机械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农业生产中固定资本的投入;而化肥施用量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农业生产中流动资本的投入。这样,选择这3个变量可以比较全面地描述农业投资的总体状况。(2)资料的可获得性,即这些变量的统计数据在各种年鉴上较为完整,容易取得。笔者主要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分析工具进行实证研究,假设具体模型为:Y=A+BX1+CX2+DX3+e。其中,Y为农业总产值;X1为农业水利基本建设投资;X2为农业机械总动力;X3为化肥施用量,A为常数项,B、C、D为待估计参数,e为随机变量。相关变量的数据资料见表3所示。在初次的回归结果中,农业机械总动力未通过5%显著水平下的t检验,将该项剔除,重新估计的结果见表2所示。结果表明,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较大,其弹性系数为10.712,明显超过化肥施用量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做的贡献。但另一方面,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在GDP、财政支出和基建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却偏低。尽管1981—2001年这21年间,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在不断增长,特别是1991—2001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其在GDP、财政支出和基建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却显得偏低。其中,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占GDP的比重均在1%以下,1999年和2000年最高为0.65%,1988年最低只有0.16%,明显低于国外2%以上的水平;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除1999年为4.07%外,其余各年均未超过4%,最低时仅为0.95%,明显低于国外平均5%左右的水平。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占基建投资总额的比重除1999年和2000年两年外均未超过4%,最低时仅为1.50%。
(四)以政府为主的投资主体单一性状况仍未根本改变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家财政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财政体制上实行“分灶吃饭”,基建投资体制上实行“拨改贷”),但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以政府为主的投资主体单一性状况仍未根本改变。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相关关系也可从侧面反映出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中以政府为主的投资主体单一性状况。笔者仍然采用双对数模型对1981—2001年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所得计量模型为:lny=-3.484+1.478lnx(-16.06)(24.69)R2=0.97其中,x为财政支出的具体数值;y为农业水利基建投资的具体数值。结果表明,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财政支出在较长时期内同样具有非常强的正线性相关关系,这一结果也从侧面反映了政府投资主体的单一性状况基本上没有改变。
三、结论与启示
(一)农业水利基建投资总趋势的增长性与增长过程的波动性、阶段性并存对中国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投资的历史及现状的分析表明:一方面,中国农业水利基建投资总量一直呈增长之势;另一方面,这种增长又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和阶段性。
(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性与投资不足的状况并存农业水利基建投资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十分显著,但其在GDP、财政支出及基建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偏低,也就是说其投资量明显不足。这种矛盾状态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量的增长有赖于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农业水利基建投资与GDP之间的高度相关性说明了这一点。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巨大,因此,只有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提供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
(四)投资主体呈现出以政府为主的投资主体单一性进而决定了投资渠道的单一性改革开放后,尽管经济运行的市场化趋动日益明显,投资多元化的内在要求日益增强,但由于水资源的公共产权制度及其他原因,社会资本很难向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领域注入,致使中国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然是以政府为主的单一投资主体模式。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决定了投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性,即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
(五)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度创新成为必要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农业产出(文中以农业总产值表示)的重要性要求随着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财力的增强而实现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持续、稳定、适度增长。而要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讲就要进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度的以政府为主的主体多元化、渠道多元化、产权多元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自上个世纪50年代Koopmans和Debreu首次提出技术效率的概念以来[1][2],技术效率分析范式引起了西方学者广泛的关注。Aigner[3]、Afriat和Meeusen从随机前沿分析(SFA)的视角建立了技术效率分析范式[4][5];另一方面,Charmes、Cooper和Rhodes则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视角建立了技术效率分析范式[6]。随着技术效率分析范式的不断完善,将技术效率测度方法应用于农业的西方文献开始涌现。Farrell首次用实证方法测度了美国农业的技术效率[7];BattesseandColli应用SFA方法测度了印度农业的技术效率[8];Mochebelele用技术效率分析范式测度了非洲不同农场的技术效率水平,并且作了劳动力转移对农场技术效率影响的显著性检验[9];Eswaran和Kotwal使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检验了众多影响农场技术效率的因素,如教育水平、营养状况、流动性约束和农场规模[10];Wu应用DEA方法测度了美国爱达华州不同农场的技术效率水平[11]。
随着西方农业技术效率分析文献的逐年增多,国内学者开始借鉴国外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我国农业的技术效率。亢霞使用随机前沿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利用我国1992至2002年分省的数据,测度了小麦、玉米、大豆和稻米生产的技术效率[12];张雪梅应用西方的技术效率分析范式,对影响我国玉米生产的技术效率水平的三大因素显著性进行了检验[13];Liu用SFA方法测度了江苏和四川两省的农业技术效率[14]。应用DEA方法测度我国农业技术效率的文献较之用SFA方法更为普遍[15][16][17],但是DEA方法却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它忽略了随机误差对于农业产出的影响,由此造成可能存在的随机误差的影响混同在农业技术效率的估计中。而农业生产中随机误差的影响确实存在,如气候条件的影响等。
本文试图应用SFA分析范式,使用超越对数前沿生产函数和2001-2008年我国30个省(直辖市)的农业数据,测度各省(直辖市)的农业技术效率水平,并检验教育投资对农业技术效率影响的显著性。本文在测度农业技术效率并估计外生变量对农业技术效率影响的过程中,使用“一步估计法”,从而克服“两步法悖论”[18]。
二、理论框架与模型的建立
根据Koopmans提出的技术有效性的概念,我们可以将农业技术效率定义为在农业总产出既定的情况下,缩小投入的能力,或者在投入既定的情况下,扩大农业产出的能力。三、计量模型的设定和数据处理根据上文的讨论,我们将中国农业生产前沿设定为超越对数函数形式,其计量模型如下:it01it2it3it4itP=β+βM+βR+βD+βF5itit6itit7itit8itit9itit10itit+βMR+βMD+βMF+βRD+βRF+βDF22221112131415itititititit+βM+βR+βD+βF+βT+vu,(5)(5)式中除时间变量T外,其他变量均以自然对数形式表示,其中i=1,2,,30个省或直辖市(其中重庆并入四川计算);t=1,2,,8,表示2001-2008年;P表示平均每公顷耕地的实际农业总产出(将每年的名义农业总产出,以2001年为基期,按农业物价指数进行平减,求得每年的实际农业总产出,然后再除以耕地面积);M表示平均每公顷耕地的农业机械总动力;R表示平均每公顷耕地的农业劳动力;D表示平均每公顷耕地的农业用电量;F表示平均每公顷耕地的化肥施用量(本文将原始数据按每公顷耕地面积进行平均处理,可以降低多重共线性的干扰);
itv表示农业生产中的噪音误差项,如机械的运行状况、天气变化等,itv服从2.(0,)viidNδ的分布;itu独立于itv,表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非效率项,itu服从2.(,)ituiidNmδ+的分布,其中it01itm=θ+θEDU,(6)θ为待估计参数,EDU是农户教育投资资本存量的变量,表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20],测度EDU的公式是:01234EDU=(H+5.5H+8.5H+11.5H+15.5H)/100,(7)其中0H表示平均100个农业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人口数;1H、2H、3H和4H分别表示平均每百个农业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初中文化程度人口、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此处我们假定文盲或半文盲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年;假定小学文化程度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5年(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我国农村小学实行的是五年制小学义务教育,自1986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后,农村开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即小学学制为六年,由于原始数据没有将这两种接受不同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劳动人口进行细分,此处简化处理,假定小学文化程度的农业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5年);假定初中文化程度的农业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5年;假定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农业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假定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5.5年(由于原始数据没有将大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农业劳动人口进行细分,此处同样采取简化处理)。
每百个农业劳动力中各级文化程度人口数据来自于2002-2009年的《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直辖市)的农业总产出、农业物价指数、农业机械总动力、农业劳动力人口、农业用电量(根据农村用电量按比例折算成农业生产用电量)、化肥施用量和耕地面积来自于2002-200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对于西藏不全的数据,须使用到软件Frontier4.1中非平衡纵列数据处理技术)。
四、模型的估计结果
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使用随机前沿计量软件Frontier4.1,对模型(5)和(6)使用“一步估计法”。
五、结语
本文在应用西方的技术效率分析范式时,选取超越对数生产模型,较之柯布-道格拉斯对数线性函数有更大的灵活性;单侧似然比检验结果表明,组合误差的设定较之传统的单一误差模型更为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在测度农业技术效率并估计外生变量对农业技术效率影响的过程中,“一步估计法”较之传统的“两步估计法”(先单独测度技术效率,然后将技术效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外生变量做回归)更优,因为“一步估计法”抛弃了“两步估计法”中一个关键的假定:假定技术非效率效应(TechnicalInefficiencyEffects)在前后两步估计中相互独立。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除教育投资之外,笔者没有将其他的经济文化环境变量放入解释技术效率的变量向量中,因而有所欠缺。上海和北京较低的农业技术效率水平,表面上似乎只能当作异常值处理,但问题的背后却凸显了上海和北京的农业耕地被非法占用现象的严重性。
本论文主要从全球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现状;中国农林牧渔业吸引与利用外商投资的现状;发展中国家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的潜在效应:以中国为例;我国吸引与利用农业外商投资政策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规模相对有限但持续增长、目的地和来源地高度集中、产品集中而且地区专业化明显、跨国公司参与方式多元但以订单农业最显著、农业跨国公司形式多样、分布集中、外国直接投资成为主渠道、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偏小、外资来源地和目的地分布集中、对农民问题的积极效应、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等,具体资料请见:
内容提要近年来,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外来投资日益显著。本文首先以中国为例分析了全球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农业外商投资的发展现状。随后阐释了跨国公司参与农业投资对中国三农问题(农民、农业和农村)带来的诸多效应和挑战。最后从投资促进、农民保护和外商管制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农业外商投资
最近,跨国公司参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投资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议题。这一方面与农业的特殊属性有关。农业对于提供食物、消除贫困与饥饿以及保持传统文化具有关键性意义,为很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农村就业机会,并因为其非经济周期敏感性而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外汇的稳定贡献者。近年来,食品价格的连续上涨和伴随而来的粮食危机更是凸显了农业及其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例如,中国就需要用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加强农业投资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对于我国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化农业,增强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培育内需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与全球农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FDI)持续增长有关。20世纪末期农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金额每年不足10亿美元,2005年到2007年却高达每年30亿美元。显然,农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的这种持续增长性对于稳定全球直接投资也具有重要意义。
为应对农业及其安全问题,发展中国家不仅需要加大农业建设投资预算,还需鼓励发展各种形式国内外私人投资。农业是我国最早利用外资的行业之一,也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于中国等逐步深度融入全球农业市场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为农业引进外资对于促进资本形成、技术转移、产业升级和进入国际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管理和利用好这些投资成为备受关注的政策课题。
一、全球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现状
(一)规模相对有限但持续增长
尽管到2007年底全球农业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存量为320亿美元,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存量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是主要布局在东道国下游价值链(农业加工和超市)的跨国公司还通过投资上游的农业生产和订单农业放大了跨国公司对农业的参与程度和规模。例如,2005-2007年仅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就高达400亿美元。尽管农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流入规模有限,但是却从20世纪末每年不足10亿美元持续上升到2005年到2007年的每年30亿美元。尽管就全球总体来看,外国直接投资中农业所占比例很低,但在喀麦隆、老挝、马来西亚等特定的欠发达国家,由于国内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业土地大多采用长期租赁制度以及鼓励农业吸引外资,外国直接投资中农业所占比例则相对较高。
(二)目的地和来源地高度集中
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的目的地主要分布在亚洲和大洋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地区2007年农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占全球总量的78%。2005年到2007年年均流入量最大的五个国家依次为中国、马来西亚、巴西、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五国占同期全球20个最大流入国年均流入总量的72%。2007年底农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最大的五个国家依次为中国、美国、越南、加拿大和印度尼西亚,五国占同期全球20个最大流入国流入总存量的62%。目前,埃塞俄比亚、苏丹、坦桑尼亚等非洲国家是最大的农业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国。
(三)产品集中而且地区专业化明显
外国直接投资相对集中于甘蔗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在发展中国家尤其集中在粮食和经济作物上。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直接投资还投向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相关作物生产。从地区专业化来看,外国直接投资在南美洲主要分布在小麦、水稻、甘蔗、水果、大豆、肉类和家禽等领域。在中美洲主要集中于水果和甘蔗。跨国公司在非洲主要投资于水稻、小麦和油料等主要粮食作物,同时还对南非的甘蔗和棉花以及东非的花卉栽培很感兴趣。跨国公司在南亚主要关注水稻和小麦的大规模生产,而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则更关注经济作物、肉类和家禽领域。另外,跨国公司在转型国家更关注乳制品领域。
(四)跨国公司参与方式多元但以订单农业最显著
跨国公司对国外农业的参与方式主要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具体包括:控制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和控制不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两种形式);管理合同和许可;订单农业(包括2-5年的中短期、5年以上的长期)以及制定农业领域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最重要。但就地理分布、国家层面的活动密度、覆盖的商品类型来说,订单农业最突出。跨国公司在非洲、亚洲和拉美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订单农业和其他非股权形式。例如,2008年雀巢公司已与80多个发展中和转型经济国家的60多万家农场签订契约,直接获得他们的农产品供应。新加坡的Olam公司与分布在6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万家供应商建立起全球订单农业网络。订单农业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在个别国家还集中分布。例如,巴西75%的家禽生产、35%的大豆生产,越南90%的棉花和鲜奶、50%的茶叶以及40%的大米以及肯尼亚大约60%的茶叶和甘蔗通过订单农业形式采购或者生产。订单农业的产品分布范围从家畜到主要粮食产品再到经济作物。例如,Olam公司通过这种形式在全球范围内采购腰果、棉花、香料、咖啡、可可和糖料等17种农产品。联合利华除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外,还利用订单农业从发展中国家的10万多家小农场和大农场采购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占其原材料采购的三分之二。
(五)农业跨国公司形式多样、分布集中
从事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公司主要有三类。一是以农业为基础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的跨国公司。二是同农业相关主要从事农业上游或者下游价值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包括食品加工商/制造商、零售商以及农业投入品的交易商和供应商。三是一些以国有企业、主权财富基金和国际机构为代表的新投资者。
以农业为基础的跨国公司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几乎占一半,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跨国公司日益成为全球食品和非食品生产的重要竞争者。例如,按照国外资产规模来看,以农业为基础的全球25大跨国公司中,13家总部在发达国家,12家总部在发展中国家,其中最大一家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拥有50亿美元海外资产的SimeDarby,美国的DoleFood和DelMonk位居第二和第三。
同农业相关的最大跨国公司中,来自发达国家的占支配地位。与农业相关的50家最大跨国公司中有39家总部在发达国家,25家最大零售和超市型跨国公司中的22家来自发达国家。与农业相关的跨国公司通常比以农业为基础的跨国公司规模更大。其中尤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跨国公司规模更大。例如,雀巢公司、沃尔玛分别控制了660亿美元、63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而以农业为基础的最大跨国公司SimeDarby的海外资产还不到雀巢的十分之一。总部位于发达国家的9家最大食品和饮料行业跨国公司每家拥有2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它们拥有的海外资产总额超过最大的50家公司总额的三分之二。
而新投资者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商业性投资和确保粮食安全成为它们投资农业的主要动因。尤其是来自朝鲜和海湾国家的国有企业和基金,它们投资于海外农业保障国内粮食安全。例如,基于巴哈马的国有资金农业资本基金公司为支持政府的粮食安全政策而投资于海外粮食生产。阿联酋的Vision3和美国的高盛集团看重全球欣欣向荣的粮食市场机会。目前对外通过所有权和长期租赁形式获取土地的最大直接投资国主要包括巴哈马、中国、卡塔尔、科威特、利比亚、沙特阿拉伯、朝鲜和阿联酋。
二、中国农林牧渔业吸引与利用外商投资的现状
(一)外国直接投资成为主渠道
对外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利用外资主要有三类渠道。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主要以接受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提供的小型无偿援助项目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吸收贷款成为主渠道: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资金使用的附加和约束条件增多,我国获得国外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日趋减少,以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为主要形式的外国商业投资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八五”以前我国农业利用的外资中外国直接投资不到20%,“八五”期间该比例已达到62.8%,“九五”开始更大,1995年已到95.6%,近年来则几乎全部农业外资都是直接投资。
(二)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偏小
1998年以来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中国农业,但项目数量却一直徘徊不前,外国直接投资总量持续偏小。以狭义农业为例,1999-2008年累计项目数5149个,其中1999年项目数为456个,而2008年仅为470个。从广义农业来看(即农林牧渔业),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1998年到2008年每年流入额从6亿美元到12亿美元,其间广义农业直接投资项目累计为10622个(仅占全国所有直接投资项目数的3%),累计农业直接投资流入额为100亿美元(仅占全国所有直接投资流入额的1.5%)。其中2008年广义农业新设项目数为803个,新设项目实际利用外资为10.6亿美元,新设立项目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2.92%和1.14%。
因此,总体上目前我国广义农业利用外资在全部利用外资中所占比重仍不足2%。尽管考虑到统计口径问题,我国仍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约20%的比重差异明显。显然,我国在农业利用外资方面还有巨大潜力。
(三)外资来源地和目的地分布集中
外资来源地高度集中在最大的五个国家和地区。从2007年、2008年两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来自最大的五个来源地的实际投资所占比例都在80%以上。2008年东部地区在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吸引外资的新设项目数的占比分别为70.64%、51.11%、60.53%和84.62%,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占比分别为86.10%、35.64%、54.44%和96.94%。而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又是东部地区最主要的省级目的地。在这些地区还存在明显的国别和行业集聚现象。例如,韩资在连云港、日资在无锡以及台资在扬州集聚,而且水产养殖加工、畜禽养殖加工及木材加工FDI集聚较为明显。各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特色农业优势、地理位置以及示范效应等可能是形成外资地区集聚的主要原因。
(四)独资是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
我国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独资企业。
三、发展中国家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的潜在效应:以中国为例
尽管跨国公司及其投资并非唯一甚至主要因素,但是它们通过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等形式确实在许多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200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农业外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可能体现在资本形成、技术转移和进入国际市场等方面。当然实际效应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农业领域差异很大,而且受到跨国公司参与形式、东道国制度环境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而言,三农问题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农民、农业、农村三个方面探讨农业外商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潜在效应和挑战。其中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业是农业生产的领域,农村则是农业生产的环境。(一)可能的积极效应
1对农民问题的积极效应
订单农业的发展是帮助农民进入国际市场和提升他们的自身技术与商业素质的重要途径。最近几年农业跨国公司非股权形式的参与越来越多。订单农业就是农民与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机构通过非股权的契约安排而开展的重要的农业生产模式。农民同意按照契约中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和其他条件向跨国公司交付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从而为农业价值链下游环节的跨国食品制造商、生物能源生产商、零售商从分布在不同东道国的当地农民手中获取农产品投入提供重要保障。一方面,订单农业使得跨国公司能比在现货市场更好地控制产品规格和供应,同时还使得跨国公司节约资本、减少风险并比土地租赁或者拥有土地更加灵活。另一方面,一直从事生存型农业的大量农民通过订单农业获得可以预期的收入、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和来自跨国公司的信贷、专有知识、技术及方法的支持。显然,参与订单农业生产模式的农民在严格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会扩大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空间和途径渠道,也会不断提升自身的农业专业技术和开展商业化农业生产的素质技巧。
2对农业问题的积极效应
外商投资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农业资本形成、农业技术转移、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在资本形成方面,粮食供求矛盾的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是投资不足恰恰成为困扰中国农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突出因素。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产业内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较为丰富,资本却极为稀缺,增加农业资本投入将更有效地提高农业原有要素的生产率。而且发达国家主导的农业相关的跨国公司广泛深度介入农业价值链的上游和下游环节,它们参与发展中国家农业投资将强化原本薄弱的农业关联投资效应,扩大投资带动效应。事实也证明,外资的流入已经成为拉美各国农业现代化重要资金来源,极大缓解了这些国家国内农业投资不足的压力。
在农业技术转移方面,目前中国的农业科技贡献率仅有50%,比发达国家低20%,农业技术装备落后、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创新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已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掣肘。尽管只有很少的发展中国家获益于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但农业部门引入外资确实可以获得直接收益,而且还可以通过示范和扩散提高农业部门的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经济长期增长。例如,外国资本引入先进的农业机械、高效杀虫剂、高质量化肥等物质手段,而且这些物质手段会很快扩散,有关部门和农民不仅大大降低自己研发这些手段的昂贵成本,而且保证了农业生产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
在农业现代化方面,《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称,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总体上已经促进当地农业的现代化和商业化发展。在中国,农业引资促进现代生产体系的建立,培育了一批农业生产基地,使沿海一些地方农业逐步走上贸工农一体化发展之路,也使农产品出口由量多值低的初级产品向着出口高附加值的制成品转变。在拉美,外国资本给各国带来了急需的技术、新的生产方式和营销理念,有力地冲击了拉美农村落后的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拉美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3对农村问题的积极效应
外商农业投资也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农村外向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农村外向化方面,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带动了当地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也推动当地农村跟更远的城市、国际市场进行更加密切广泛的信息、产品和人员的交往,带动当地农村外向型发展。在农村城市化方面,外来投资促进发展中国家农业现代化以及生存型农业转向商业化农业,此外还在增加农业收入的同时减少农业就业人口。同时,为吸引外商投资于当地农业,当地需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准备城市生活所需的生产生活条件,这为当地农村的城市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诱因。
(二)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
1对农民问题的挑战
外商农业投资对农民直接带来产业竞争和失业的挑战。一方面,订单农业模式下,实力和规模有限的小农与少数几家大型卖家(农业跨国公司)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会引起严峻的产业竞争问题。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农业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农业生产企业化、商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当地小农缺乏稳定提供标准化产品的能力、足够的技术和资金、准时的交货能力、足够解决争端的法律手段以及有效缔结与管理契约的能力。这既不利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外商在直接投资中和众多分散农户打交道交易成本和风险太高),也不利于形成与外资企业相竞争的谈判力.当地小农的生产资料投入和产品销售受到外商支配。另一方面,大型先进的外商进入使得资本密集型技术得到大规模使用,当地的小农生产受到排挤,农业劳动力失业将会加剧。这也是拉美农业引进外资的重要教训。
2对农业问题的挑战
外商农业投资对农业形成结构单一、粮食安全和地位附属形成挑战。在农业结构方面,除了最近南南合作中加强了主要粮食作物的直接投资,目前跨国公司的农业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经济作物上。外商偏重经济作物等出口农业将会导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在粮食安全方面,尽管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农业投资的参与有利于促进相关国家提高农业产量和生产效率,但是仍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它们的参与在多大程度上增强了这些国家的主食作物生产和粮食安全。大型跨国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并不特别针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主食作物的生产。显然,这对一些发展中国希望通过跨国公司参与农业提升粮食安全的战略形成严峻挑战。在东道国农业地位方面,实力更加强劲的农业外商极可能在东道国具有潜在动态比较优势的弱质产业领域形成垄断,从而剥夺了这些国家相关产业的未来成长空间。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中往往凭借强大的资本、技术、品牌、渠道、市场等优势迫使一些国家的企业转让和放弃本土名牌以全力塑造自有品牌,造成当地农产品品牌无形资产的流失。品牌的丧失和成长空间的压缩使得相关国家的农业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和食品出口贸易等方面处于受支配地位。
3对农村问题的挑战
外商投资还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问题带来了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挑战。尽管具体的影响模式还不明确,但是有案例表明,跨国公司尽管可能带来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技术,但是这些技术的大规模使用对于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使用的影响却不容忽视。跨国公司也可能转移不适用于当地的大规模农业生产技术或者维持当地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阻碍当地农业技术进步。另外,跨国公司过度投资开发可能导致农业资源掠夺式经营,单一种植损害生物多样性,致癌药物使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跨国公司拥有或者控制大量农田还会引起明显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根据非政府组织GRAIN在2008年公布的一份报告,在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背景下,日本食品企业2006到2008年间在巴西、非洲和中亚等地租用和购买大量农田以种植有机作物,目前日本拥有超过国内农田三倍的海外农田。例如,日本三井公司2007年底在巴西购买10万公顷农田种植大豆,涉及的耕地面积相当于日本本土可耕种农田面积的2%。一直严重依赖粮食进口的沙特、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曼、约旦和阿联酋等海湾国家组成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携手在老挝、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及中亚和欧洲的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寻找屯田机会。跨国公司的这些举动无疑会在当地引起关于传统农业文化等非物质遗产、土地主权等社会政治问题的争论。
四、我国吸引与利用农业外商投资政策建议
跨国公司对相关国家农业和食品产业链的渗透和影响已经非常深入,甚至超出人们的想象。虽然目前我国农业外商投资规模还很小,各种潜在效应和挑战可能还不太明显,但是随着外商加大对华农业投资力度、扩大投资领域,跨国公司对中国基础性农业领域的渗入将日益加深。尽管存在各种不利因素和挑战,发展中国家还是不能低估外来投资促进农业发展的潜力。从拉美国家的经验来看,农业外商投资同时具有明显的“双刃剑”效应,我国务必正视农业外商投资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及其后果,及早警醒相应的潜在影响并做好农业外商投资的促进、保护和管制工作以趋利避害。
(一)投资促进
坚持自力更生与利用外资相结合,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扩张农业生产对满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和增强农业活力非常关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直接投资兴趣越来越浓。促进外商来华投资农业要关注以下重要问题:
1在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框架下有序稳步促进农业对外商开放的领域和地区,同时要打破农产品在地区和行业上的封锁限制,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支持发展农业规模经济。这是增强外来投资吸引力的根本前提。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适度流转,为外商在华发展大规模、商业化、国际化的农业产业提供土地经营权的保证。
3改进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是促进外商农业投资和贸易的重要条件。其中包括利用外资参与改善现有通信运输供电系统、建设贸易促进机制、提供足够的储存设施、更新水利灌溉设施。
4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培养农民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增强吸引外商投资的能力。尤其是要促进农民集中化、规模化经营,增强他们的农业生产企业化、市场化、商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他们稳定提供标准化产品的能力、足够的技术和资金筹供能力、准时的交货能力、足够解决争端的法律手段以及有效缔结与管理契约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注重培养和扶持国内大型农业企业的能力,以对抗外来跨国公司的竞争。
5创新政府农业生产服务机制。包括支持建立农民组织,建立农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提供政府引导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农业保险机制、农民损害赔偿机制及农村利益协调等延伸服务,为跨国公司和当地农业配对搭桥,改善国内法律制度增强法律安全,缩短农村集体土地审批期限,在审批管理、税收减免和融资条件等方面针对农业及其细类实施差别化、制度性、明晰性和持续性的优惠。
6拓展外商农业投资渠道,促进绿色革命。例如,促进农业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及其在转移技术、增加农业投入以及增强中国农作物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我国来说,还需特别重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使得当地农民能够增强生产能力并进入更加庞大的全球农业价值链(网络)。鼓励采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建立种子和技术中心等模式,促进外商农业研发投资,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不同价值链环节的布局优势,鼓励和扩大关键的资金、信息、知识和技能对华转移,推动中国绿色革命的发展。
(二)农民保护
利用外资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在中国,农民是农业价值链中实力最薄弱的部分,对他们而言土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吸引外商大规模开展农业投资的同时,有必要利用竞争政策保护他们免受占支配地位的跨国公司滥用权力的不利影响。
1政策完善和制定过程中需充分反映所有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当地农民的诉求。在同国外投资者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投资的目的应该透明,要鼓励当地土地拥有者参加谈判。
2政府需要设计有效的政策、提供合同模版保护当地农民利益。为避免土地的滥用和过度开发,政策需要加强国内立法建设,保护当地农民传统的土地保有权,为其提供可诉诸法律的途径。同时要制定外来大规模农业土地收购的国际/国内原则,如透明度规则、尊重现有土地权力、获取粮食的权力、保护土著居民以及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
3政策制定者需从发展效应最大化的视角出发完善政策。促进直接投资和订单农业能给当地带来技术转移、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农民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优势等特定利益,促进当地建立和加强国内、地区和全球农业价值链(网络)并且掌握农业核心技术。
4兼顾对外农业投资确保粮食供应。例如,综合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海外订单农业以及投资于农业交易所和港口等物流基础设施,保护国内人口粮食安全。对于一些国家利用海外农业直接投资增进本国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的做法,我国政府也可借此分享主要粮食作物增产的利益。
(三)外商管制
在促进外商投资与管制外商投资之间寻求平衡。加强农业外商投资管制,利用农业跨国公司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村长期可持续发展,改善和保障粮食和环境安全。
1产业进入管制。跨国公司往往对经济作物的直接投资或者订单农业更感兴趣,需要加强外资农业细类进入管制,合理规划并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避免农业结构单一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例如,积极引导日本和韩国等距我国较近的亚洲经济发达国家投资我国蔬菜和果汁等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我国乳品加工等先进技术型农业项目,带动我国相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的提高。
2技术采用管制。促进跨国公司研发出的种子和农业技术适应我国实际条件,并向当地农民分销和转让,确保相当份额投入品的当地采购,推动建立和增强本土长期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3发展效应分配管制。在引进先进技术和方式与确保、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之间寻求平衡,避免引资过快产生太大的失业冲击。收入分配中要确保和增进当地农民和社区的福利。
4社会和环境管制。投资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密监督和评估对当地社会和环境整体发展的影响。在结束特定投资合同之前,当地政府应该严格评估特定项目(尤其是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荒滩改造等具有明显正外部效应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