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2 09:26:3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篇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摘要:随着社会对教育的关注以及教育公平问题的提出,同时伴随着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留守儿童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本文从留守儿童的形成开始探讨,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护权的缺失进行分析,从而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
近年来,社会越来越多地关注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甚至成为流浪儿童的新来源,有的留守儿童受到操纵走向犯罪。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为各种原因,我国农村存在许多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青少年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存在问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权益的获得等,使得我们必须重视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问题为留守儿童的成长助力。
一、留守儿童的形成
(一)何谓留守儿童
父亲和母亲双双外出打工,或者其中一方外出打工,孩子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就叫做留守儿童。有的留守儿童跟随父亲生活,有的留守儿童跟随母亲生活,还有的留守儿童跟随祖父母生活,也有一些留守儿童与家族里的亲戚或者父母的朋友一起生活。从这些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因为成长环境的特别,许多留守儿童存在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却也让留守儿童成长的压力越来越大。当然,也有一些留守儿童成长的比较好,人格健全,性格活泼。这倒更加值得我们思考,留守儿童中的一些问题是如何造成的?有没有措施进行改变或者补救?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因为经济、地域或者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区域发展存在差距,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所以农村很多剩余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能力将子女带在身边,所以出现了留守儿童群体。据权威统计,5800万人甚至更多是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的数量。其中一半以上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40%多留守儿童父母同时外出,甚至有7.3%的留守儿童不确定有人监护或者没有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的阶段决定了他们处于心理成长和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留守儿童特别需要来自父母的呵护,需要父母给他们在价值观念上和思想认识上的引领,可是现实情况是他们没法享受到来自父母无时无刻的关爱和教育,不管是在情感上还是心理上父母的教育和爱都是缺失的。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时间很少,沟通的很少,不仅造成父母教育和监护的缺失,父母亲情的缺失也让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不良影响。或者有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隔代照顾,而大部分隔代教育又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留守儿童中隔代教育问题就比较突出。因为这些原因,留守儿童容易产生心理发展的异常,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出现偏差,有些留守儿童更是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现状是什么?还存在哪些问题?留守儿童的监护是否有相关权益作为保障?下文将探讨这些问题。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
(一)监护权的缺失
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就叫做监护权。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的父母就是他的监护人,我国法律也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也是监护人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尽职尽责,做未成年人合格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朋友都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近年来,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存在普遍缺失的状况。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缺失表现在以下这些方面:在安全方面,因为无法得到父母的照顾,其他的监护人因为各种原因又不能很好地行使监护权,许多的安全隐患出现在留守儿童的生活中。例如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事件经常发生,触电和溺水等各种意外伤亡屡见不鲜等,甚至有留守儿童被拐卖、受到恶性侵害也时有发生。现在农村犯罪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其整体生存状况堪忧。在教育方面,因为农村留守儿童长时间地缺少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父母耐心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好,他们更加不会懂得知识可以给生活带去哪些变化。对这些留守儿童来说,学习成绩的好坏似乎没有多大意义。所以造成了留守儿童德育教育和智育教育都缺失、思想道德滑坡。留守儿童原本小小年纪就体会到生活的疾苦和辛酸,感受到物质的贫困,他们只能选择孤独地寂寞地长大,同时又没办法充分享受到父母的关爱,监护权缺失严重,他们的心理成长状况让人担心。一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不善于主动交流,冲动易怒脾气暴躁,抽烟喝酒甚至打架斗殴等。从目前农村的发展情况看,未来会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更多的留守儿童会出现。如果不改变农村留守儿童被家庭边缘化的命运,他们未来的成长很让人担心,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发展让人担忧。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
虽然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各种规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还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发展已经跟不上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要求和发展。特别是存在于农村的留守儿童,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权益的实现。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第一,监护制度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中对父母监护的规定不够具体详细,很难得到很好地执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当责任”。“不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承担监护职责。”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怎样来承担责任?这里表述不够清楚。当代社会父母和单位基本都是雇佣关系,在父母上班的时候单位没有义务替父母承担监护责任;农村的村委会和城市的居委会既没有专业人员又缺少专业资金,因此村委会和居委会既不符合监护人资格,又不符合现实的实施条件。第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理念很落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奉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自古以来的家长制作风对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仍然影响深远,家长的权威是最重要的,甚至家长的权威比法律更重要。同时,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以亲属监护为主,辅助以组织监护,但是如前文所述,亲属监护不能全面实现监护,组织监护中的监护人又容易出现不符合资格等状况,使得留守儿童的监护缺失。第三,监护制度不健全。监护制度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是对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监督的制度。所以,监护制度也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监督,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当然在监护制度法律规定范围内。可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委托监护不力。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把孩子交给长辈、亲戚或者朋友照顾,这样就在农村留守儿童和他们的长辈、亲属或者父母的朋友之间形成了监护关系,这时就容易出现委托监护不力的状况:临时监护人监护能力不够。监护人只有具备了相应的监护能力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可是由于农村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总是在教育、养育等方面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欠缺,这给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留下了漏洞,也埋下了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增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的对策
前文详细阐述了留守儿童的概念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益得到充分实现,我们需要对如何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进行思考。可以有以下一些对策:第一,明确监护权。不仅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就连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父母都存在不明了监护权的情况。所以,不管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还是临时监护人,都需要让他们首先明确监护权。具体的途径可以是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或者是在政府部门的干涉下由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者临时监护人进行集中培训。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改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和临时监护人的监护理念。第二,完善监督体系。国家可以为留守儿童的监护设置监督和惩戒制度,我们既可以学习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也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和完善。例如,可以成立政府特别部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并且政府部门保留对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的监督检查的权利。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实现法制化,因此,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来完善监督体系。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也离不开公民的自觉自省意识,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宣传,让农村人口意识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现状,让他们理解由此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监督意识,让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第三,完善监护制度。设置监护关系撤销、变更制度。我国应该对监护关系的撤销、变更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监护人没有对留守儿童适当履行职责甚至侵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监护人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等情况的出现使得他们不能继续当监护人的,应该把监护关系撤销掉,再由相关部门对监护关系进行补位。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委托制度,及时弥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不足。委托监护是监护人把监护职责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人代为监护,是一种临时的监护关系。那么,委托监护的双方需要订立正式的委托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家庭监护、学校监护和国家监护的结合。本文主要探讨家庭监护方面给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方面带来的问题,但是其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需要家庭、学校和国家的合力。如果家庭监护缺失,可以由学校监护实现一定程度的弥补,由此,对农村学校相关机构的设置、对农村学校班主任和老师就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这个问题需要教育部门与政府部门进行商讨后出台具体措施。国家监护方面,可以帮助成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教育组织或者村级教育组织,也可以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台相关举措来实现国家监护的填补。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社会各方面要齐心协力,致力于共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保护问题。
作者:蒋先金 单位: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大规模人口流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和心理负担,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因此,应加强多方面的建设,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
“留守儿童”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就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大部分处于0-14岁,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留守的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如人意处,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
(一)在心理方面
自卑心理严重,没有归属感、缺乏安全感留守的这些孩子普遍缺乏安全感,从小缺少父母关爱的人最容易产生这种感觉,他们常常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别人的欺负和冷落,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不信任。而个体早期的这种信任感和安全感的缺乏,会随着个体的发展逐渐产生一种孤独、无助的性格,难以与人相处,因而容易产生心理异常,特别是人际交往方面的障碍。
(二)在性格方面
孤僻内向,不善交际、缺乏主观的交流欲望这类孩子往往会缺乏自信心、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善于与人交往,朋友圈较小,性格相对比较内向,有什么事情都憋在心理自己承受,不会与别人分享自己的苦与乐。承受了不该在他们这个年龄承受的东西。而父母双亲都在家的孩子的自信心显著高于单亲及双亲外出打工的孩子,单亲外出打工的孩子的自信心显著高于双亲外出打工的孩子”。
(三)在学习方面
学习热情不高,厌学逃学现象严重孩子是生性好动,自制力差的一个群体。父母外出打工,在家时间极短。由于缺乏监管,留守儿童自制力不强,缺乏学习的兴趣。在学校里,大多数的留守儿童基础比较差,成绩不好,而绝大部分老师都是喜欢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对他们关注较多,对成绩差的学生则采取责骂、置之不理的态度。留守儿童经常得不到老师的重视和关爱,会觉得备受冷落和打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学习的热情就会逐渐地降低,对学习失去兴趣,甚至出现厌学逃学的现象。农民工外出务工现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现实,并在一定时期内都将是一种常态,因此留守儿童的存在也将成为一个现实,需要我们正视。这一群体逐渐表现出来的各种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都表明了他们心理健康教育的失衡和价值观的开始扭曲,因此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已刻不容缓。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社会的每一份子都有责任行动起来,尽自己的力量填补这一弱势群体关爱上的空白,了解他们的心理诉求,做好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对策
(一)政府方面
①、加快推行户籍、入学制度改革,协调城乡教育,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与父母一起生活、学习。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②、政府可依据各地特色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吸引农民工“回流”,让更多的父母愿意回家。引导返乡农民工从事现代化、特色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鼓励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以增加产品附加值;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等新兴农业,实现小农户与大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使回流农民工可以就地就近就业。③、政府制定相关措施,各级教育部门成立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小组,大力开展一系列活动,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切实的帮助。
(二)学校方面
①、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档案,档案应包含留守儿童心理测评记录得分情况。档案要反映留守儿童父母在何地打工,实时更新的联络方式,监护人的情况和联络方式,还要包括儿童在学校的全部成长记录。另外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设计一些调查问卷,通过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内心所想,检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得分情况,以便在出现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时能够有效解决。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专人管理档案,及时更新信息。②、学校应安排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关注。在学生间建立留守学生信息反馈渠道,虽然留守儿童可能会不愿意与老师家长交谈,可能会选择向同龄人倾诉。心理思想健康的他们和留守儿童接触时间长,交流比较顺畅,同龄人间的交谈大多无所拘束,因此从他们中间可以一定程度获得留守儿童的信息,这样一批学生将成为留守儿童和老师家长之间的纽带,协助老师家长更多的了解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较多的班级的班主任,学校要格外注意安排有足够耐心和爱心,并且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并且对这些老师的代管工作提供条件。③、开通校家合作渠道。父母要多回家探望孩子、加强亲子间的沟通和交流。父母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学校的沟通。与孩子沟通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更要多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父母不仅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更应该关注孩子的精神世界。父母不但加强与子女的直接沟通,还要加强与子女的老师和监护人的沟通,保持经常性联系,就孩子的各种问题多探讨,多研究,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外界环境,不论是电话还是书信形式,都要经常和孩子沟通,保证对信息了如指掌。此外,离家父母也要多和孩子的监护人联系,督促他们多关心孩子的内心,从他们第三方的角度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及时掌握孩子状态,促进其健康成长。
作者:涂小艳 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留守儿童群体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其家庭德育教育缺失,导致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层面出现感情淡漠、价值观偏差、认知模糊等问题。学校应主动承担起留守儿童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与家庭、社会教育相融合,加强留守儿童道德教育。
[关键词]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教育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学者已经关注到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德育问题。王延强建立教师“替代父母制”、马多秀关注“心灵关怀”等研究,都注重发挥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中的作用,但在构建以学校主体,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教育机制上存在不足。
一、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存在的问题
小学阶段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乏力、学校教育的薄弱,使得目前留守儿童的道德状况不容乐观。
1.亲情缺失易造成感情淡漠
留守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学龄前及一、二年级的低龄留守儿童对父母的印象变得模糊、感情疏远,父母成了最亲的“陌生人”。父母常年在外务工,难以及时掌握子女思想和心理上的变化,很难给予有效地教育和引导,更没有发挥家庭德育的榜样作用。隔代抚养易使留守儿童对父母缺乏信任、亲近感不足,少数留守儿童对父母产生冷漠、敌对甚至怨恨的情绪,容易形成孤僻的性格,对同学和班集体情感冷漠,不愿与他人交往,不利于成长。
2.金钱补偿易造成价值观偏差
留守儿童父母长年照顾不到子女,心理上容易产生负疚感,大部分父母希望通过“物质”上的补偿弥补缺憾。祖辈们因经历艰苦岁月,思想上存在多给孩子钱、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就是关爱这种想法,零用钱给得充足,留守儿童享受零用钱的支配权。娇惯和放纵,使留守儿童从小养成了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的习气,认为金钱至上,严重侵蚀了学生心灵,价值取向发生严重偏移。
3.是非混淆易造成道德认知模糊
儿童的道德判断主要受父母道德影响,留守儿童与父母情感交流机会不多,更不要说父母对孩子在道德上的示范。少数留守儿童为了引起家长关注,采取骂人、打架、破坏公物、各种恶作剧等不道德行为,事后家长多进行体罚,没能正确从道德层面加以引导。加上道德判断力不强,受媒体的影响,往往把行事的冲动和莽撞认定为勇敢,是对道德行为判断不清,是非判断现偏差。
二、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的对策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之所以出现,究其原因与家庭教育缺乏、学校教育弱化、社会教育负面影响等有关系,要解决留守儿童道德问题,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与家庭、社会教育相融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德育教育机制。
1.发挥家庭在道德教育的独特优势
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应该主动承担起家庭德育教育责任。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途径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多向班主任、学校了解孩子在校的日常表现。关注子女学业时,更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用正确的教育手段引导孩子做出正确的行为。外出务工的父母还可以选址就近务工或返乡创业,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陪伴孩子成长,让孩子切实感受到来自父母的情感关怀以及榜样的力量。
2.发挥学校在道德教育的中坚力量
学校应转变“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教育观念,更加注重道德教育、行为教育等形式的素质教育,要鼓励留守儿童担任校内、班内职务,增强学生对集体的归属感。开展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学校和教师的重视和同学的关怀,让留守儿童建立起自信和对他人的信任。教师在校期间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把师生关系培养成朋友关系,促进情感交流,帮助留守儿童排除道德上的困惑,通过鼓励与表扬方式,放大留守儿童身上的闪光点。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包粽子”、“包汤圆”等活动,让留守儿童感觉到节日温暖。利用春节期间家长返乡召开家长座谈会,平时多与留守家长交流,形成德育合力。
3.发挥各界在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
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支持临空都市农业发展,挖掘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落实小微企、家庭农场等惠农政策,让农民实现本地就业,让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避免“骨肉分离”。开展“妈妈”等活动结队帮扶农村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学校周边不得开黑网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社区,兴办寄宿制幼儿园以及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在农村低龄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承担着重担,但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道德教育合力,才能推动留守儿童德育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杨秀琴 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寨坪完全小学校
摘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业、品德、人格、心理等方面。制度与体制的共同作用、政策实施的乏力、父母思想观念的影响、学校与社会努力的缺位是问题的主要成因。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推进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完善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对策。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而进入人们的视野。城乡发展的现实差距、农民的生存理性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让更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由此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转型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差的体现,也是我国发展战略演进与制度转轨的产物。正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洞察其产生的深刻动因,探寻问题的解决路径,对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留守儿童教育与成长中存在的问题
1.学业方面。留守儿童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理应在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业上不断取得进步,但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监管,留守学生难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根据四川省妇联2005年的调研结果,农村中14周岁的留守儿童在校率仅88%,在初中辍学学生中,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较高。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60.4%(眉山市),91%(遂宁市),成绩优良的只有6%(遂宁市)。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成为流失学生中的新群体。[1]另据笔者对安徽省安庆市与河南省信阳市8所农村初中的抽样调查,初三年级16个班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测算显示: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方面与非留守儿童存在很大差异,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平均优秀率仅为4.8%,而非留守儿童则高达16.7%。留守儿童在学习方面的差距表明,这一年龄段的儿童正处于独立人格逐渐形成阶段、社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学习的自觉性还没有稳定地形成。因此,父母的关爱、监管以及必要条件的提供是孩子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重要前提。
2.品德方面。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远离,无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行为示范方面缺乏应有的指导,加上隔代教育本身存在的许多弊端,如纵容溺爱,重物质满足轻道德教育,又因农村环境的特殊性,留守儿童在道德评价、行为习惯上极易发生消极变化。主要表现在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沉湎于网络游戏之中,或者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年纠合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管,甚至走上罪恶的深渊。左泽华调查发现,13%的留守儿童平时有说谎的习惯;15%的人有过偷人钱物、破坏公物、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2]据统计,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为这类孩子。留守儿童正处于树立理想、认识人生的关键时期,如果不能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上的帮助,他们极易产生人生观、价值观念上的偏离,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人格方面。《心理学大辞典》中对人格的定义是:人格也称个性,指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心身组织。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具有动态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在心理学家看来,人格具有下列特征:整体性、独特性、稳定性、社会性。人格形成和发展是在个体成熟和社会化中实现的。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制约儿童人格的发展。生物因素主要有先天气质、体貌体格、成熟速率等,而社会因素中对儿童人格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家庭因素和同伴因素。家庭是儿童接触最早、接触时间最长的成长环境,在儿童最具可塑性的时候,主要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孩子与父母建立的早期依恋、父母的教养方式、家庭结构等都对孩子的人格产生着长期而深远的影响。根据常青对江西玉山县242名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采用的问卷测验、投射测验、作业测验三种不同的测验工具进行的研究[3],发现留守儿童比较偏激、易猜疑、孤独、内向、缺乏自信,容易悲伤,自觉性不如别人。从性格类型来说,留守儿童不稳定、不适应类型占了38%,稳定、适应但是消极适应型占了18%。留守儿童对于权力需要、爱情需要、归属需要方面的愿望比较强烈,他们的需要主要来自家庭和社会。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差最大是在尚未满足的需要所属领域中的家庭和爱情需要,留守儿童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而在权力需要等其它21个方面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说明留守儿童来自家庭领域的需要比非留守儿童强烈的多,他们比非留守儿童更渴望父母的关爱与亲情,更重视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与理解。
4.心理方面。良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亲子互动对健康心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现有的研究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孤僻内向。由于缺乏父母关爱,交流渠道不畅,留守儿童难以向外界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容易形成自闭的心理;此外,留守儿童在与同龄人交往的过程中,由于显性与隐性的现实差距,自己的想法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内心容易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受挫情绪。二是冷漠乏信。长期得不到亲人关爱的留守儿童渐渐淡漠了对亲情的渴望。根据笔者的调查,有18%的孩子认为自己和父母的感情“淡薄了”,41%的孩子表示只是通过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主要内容是“要钱”,一些留守孩子甚至表示把父母当成了“提款机”。[4]亲情呵护的缺位,孩子在一个缺乏温情的环境中长大,使得孩子们不懂得去享受爱,去关爱别人;心理支持的缺失,孩子缺乏应有的鼓励和肯定,导致孩子自信心不强,以至对成功的期望值偏低。三是心胸偏狭。留守儿童过早过多地体会了生活的艰辛,认识到父母外出打工是生计所迫,容易产生社会不公的意识。因此,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会多些灰色成分,便产生了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心理倾向。这使得他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容易产生偏狭的认识和过激行为。
(二)留守儿童教育与成长中的问题分析
1.制度与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体制的产物,这与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城市中的现代工业与农村中的传统产业在效率上存在巨大的差别,因此,劳动力收益差距吸引农业中的人力资源向城市转移,这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配置的规律。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和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使得原本就已存在的城乡鸿沟更趋深阔。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把“三农”问题作为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了,富裕了,实现了现代化,留守儿童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2.政策实施的乏力。留守儿童问题因其涉及范围广泛而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包括政府和学校。在政府的倡导下,很多城市学校已经竭尽全力地整合资源,让一些留守儿童享受了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但是,由于城市务工人员收入低微,根本无法缴纳城市学校高额的赞助费和学费。即使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也难以要求学校能敞开校门,因为许多学校考虑到这样或那样的因素,不愿意接受这些儿童。为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城市学校的行为,鼓励学校吸收农村儿童,让更多的孩子不再留守。
3.父母观念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父母的言行与观念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明显的。有些父母在外面挣钱后,看到大学生目前的就业形势,产生了读书无用的观念,觉得孩子读不读书无所谓,与其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供孩子读书,还不如让他们早些走向社会。于是,“蠢孩”逻辑颇为盛行。这在客观上也加剧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严重性。4.学校、社会努力的缺位。面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状,学校、社会在这方面的责任是显然的。学校除了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外,还应该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更多地担当起培养关爱孩子的责任。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由于经费、编制和校舍等因素的限制,往往爱莫能助。另外,社区本来是个熟人社会,在帮助、教育、关爱留守儿童方面,有很多可利用的资源,但是,社区在这方面的行动还是有限的,并没有充分发挥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作用。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从根源上来讲,是因为长期的城市优先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发展差距的结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谐社会是一个内部诸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产生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动力的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元结构的影响。为此,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样,更多的农民就可以就地就业,使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家庭的温暖与关爱。
(二)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保证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不为”,而非不能。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并相继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借读费。但还有很多城市,在学校资源闲置的情况下,依然对农民工子女的入校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导致了大量儿童留守,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制度机制上不断创新[5],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校愿意接收农村儿童。如可以考虑设立协商机制和代偿机制等,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
(三)建立、完善农村社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
社区是个小社会,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乡镇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由村委会负责,联合学校、关工委、妇联、派出所,充分利用老教师、老干部和青年志愿者,构建立体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监护体系。这个体系将有助于全面、动态、细致地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交往情况,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和行为倾向。并且在发现问题之后可以采取联动措施,妥善处理。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如安庆的姥山社区就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陶行知家乡——安徽歙县创立的“家长”制度,在实践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若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献精神的。因此,父母在这方面应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笔者认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至少应有一位家长留守,这对于孩子的人格的培养和学业成绩都是有益的。[6]一方面,因为亲子关系直接影响着儿童的人格发展。无论是国外Blunrind.D和Ainswirth.M的研究,还是国内孟育群、刘金明的研究,都印证了这一点:亲子关系和早期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和人格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因,对儿童的发展起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亲子关系与儿童学业成绩存在明显联系。Ruttre.M等人认为,除智力低下和受教育机会缺乏外,儿童由于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不良均可导致学习困难。俞国良等的研究得出了“学习不良儿童家庭资源、学习动机和认知水平因果关系的模型”,他们认为,对学习不良儿童而言,家庭资源对其学习动机有显著的影响;学习动机对认知水平也有显著的影响;家庭环境、父母关系和父母简单化策略对认知水平有轻微的影响;学习不良儿童的家庭资源对学习动机和认知水平有因果性的影响作用。
(五)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
关爱留守儿童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来抓,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首先,学校应健全和完善寄宿制,在此基础上,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科学的生活引导,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解决他们平时心理上的一些问题。其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以班级为单位,将留守儿童的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代管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再次,家长学校制度正常化、规范化。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通过会议形式,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教育策略。最后,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应建立畅通的定期联系渠道,以便于共同教育管理孩子,家长宜每月与班主任联系两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班主任可利用“五一”、“十一”、春节等学生家长返乡的机会约父母面谈,这样能使这些父母较为详细地了解孩子,以便更好地进行短期的家庭教育。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民工涌向城镇工作,其子女被迫留在家乡成为“留守儿童”。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削弱了家庭功能,父母缺位导致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被弱化。本文主要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对策
一、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们赖以生活的摇篮,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因此,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1]然而,令人忧心的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家庭教育正在被无奈地弱化,并演变成我国社会转型期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他们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全国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和50万人。[2]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外出农民工的人数会继续攀升。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经济收入、入学就医等因素限制,农村工家庭很难整体迁移,子女常常被留在户籍地跟随父母一方生活,或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抚养,或委托亲朋好友监护,还有极少数孩子无人照顾,这些缺少父母之爱的未成年人被称为“农村留守儿童”。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研究报告,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3]如此多的农村儿童生活在远离父亲(或)母亲的被拆分家庭中,长期得到亲子教育和家庭温暖,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品德、学习、安全等方面问题突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容忽视。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主要问题及成因
1.亲情缺失,心理健康不容乐观
儿童的成长是身心全面发展,不仅需要物质生活保障,更需要亲情的温暖,心灵的陪护。与农村非留守儿童相比,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缺位,亲子在一起相处时间短和沟通交流频次少,彼此间的情感会变得稀疏,享受不到正常的亲情关爱,这对留守儿童心理和人格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研究表明,由于亲情缺失,留守儿童会形成一些不良人格,如乐群性低,比较冷谈、孤独;情绪不稳定,易心烦易乱,自控能力不强;自卑拘谨,冷漠寡言;抑郁压抑,忧虑不安等[4]一些留守儿童虽由祖父母(外祖父母)、近亲属照顾,物质生活不成问题,但对情感需要和心理变化缺乏关注,特别是遇到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重要问题,不能及时给予引导和帮助,极易造成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导致极端行为发生。
2.教育缺位,道德品行不容忽视
道德品行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成事之道。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要重视孩子品德的养成,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但是,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疏于沟通交流,不能对留守儿童进行及时有效的教育和指导,孩子的成长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而隔代监护人一般只关注孩子的饮食起居,对他们的日常品德行为问题,往往采取因小而忽略,因溺爱而放任,因粗暴而简单处理等方式,留守儿童产生一些不良品行,如在家缺乏礼貌,任性妄为,不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管教,在学校经常不遵守校纪班规,狭隘自私,不关心别人,不诚实守信,不尊重师长,好逸恶劳,奢侈浪费,缺少集体荣誉感,对集体的事情漠不关心等。[5]如果这些不良行为和习惯任由发展,很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管理无力,学习成绩不理想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而言,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自主性的培养、学习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家长和监护人的帮助和管理。父母外出打工,与孩子交流减少,不能对学习及时指导和督促。与母(父)亲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家务和农活较重,缺少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而隔代监护人一般是老年人,他们多是文盲或半文盲,文化素质低,教育意识落后、教育方法不当、身体精力有限,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往往力不从心。留守儿童长期缺少父母的管教,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得不到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督和管理,学习成绩一般不理想。调查显示,78.4%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的成绩差了”,54,5%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的孩子学习成绩一般较差”。[6]
4.监护不当,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孩子的监护责任落在了母(父)一人身上,或转移给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由于疏忽或精力所限,常常导致监护不到位,引发许多安全问题。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农村隔代监护人文化水平低,食物安全与卫生知识匮乏,缺少食品安全教育,留守儿童经常花钱购买问题食品。二是人身安全问题。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少年儿童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55.4%的受访者认为是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薄弱。[7]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差,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极易引发人身安全问题。同时,失去了父母的保护,一些留守儿童在学校被同学欺凌,还有个别留守儿童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
三、对策及建议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是我国城镇化道路上绕不开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还孩子们一个正常温暖的童年。
1.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强化留守儿童父母责任意识
家庭教育是人的社会化的第一所学校,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克服重养轻教、重智轻德、过分溺爱、“读书无用论”等错误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不完全履行监护职责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诱因。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对监护作详细规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使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进一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尽量将子女带在身边,即使子女不能随行,也要经常保持联系,尽最大努力全面履行抚养教育监督和保护的责任,让父母之爱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完善监护制度。农村工外出将子女委托亲朋好友照顾,要详细写明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从法律上保证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监护。
2.完善学校管理,弥补农村留守家庭教育功能缺失
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自觉承担因农民外出务工而被弱化了家庭教育功能,加强教育和管理,为留守儿童送去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为了便于教育和管理,学校要给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档案,收集孩子学习、品德、心理发展等重要信息,详细记录在校表现和成绩,加强学校与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孩子身上出现的学习或心理等问题。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关爱留守儿童,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帮助。任课教师通过“家长”或“结对子”方式,让孩子们感受到家的温暖。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服务。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儿童校园生活,让他们对学校产生依恋感,心灵不再孤寂“留守”。
3.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网
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在一个宏观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因此,要整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共同努力,协调合作,建立一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爱心网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在街道、社区(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更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和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观念,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如甘肃省妇联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全省举办“母亲讲堂”,为广大家长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与留守儿童结对子,从思想、情感、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帮助他们,让留守儿童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在留守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李艳红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