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0 05:56: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篇浅谈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机构设置不科学,责权不明晰。一方面,高校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多头管理的现象,笔者以江苏省为例调查了部分高校后发现,高校最常见的管理模式就是资产按照其承担的功能属性由不同的部门负责采购、管理。例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仪器设备、后勤基建部门负责家具房产、图书馆负责图书等等。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资产使用、维修的过程往往游离于资产管理部门之外,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责权脱节导致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健全。随着全面预算推行,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已经被纳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已经使高校在资产采购环节的行为和制度逐渐规范和完善,但是在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仍然滞后。笔者调查后发现,大部分高校已经有明确的资产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但是在资产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环节的制度却相对缺失;有些管理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因资产相对分散、使用部门较多,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制度的可执行性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资产规模庞大客观上也造成管理部门很难按照制度的要求对资产进行年终盘点,高校的家底往往自己也摸不清。总之“重采购轻管理”仍然是高校资产管理的硬伤。
3.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高校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江苏省为例,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上线推动了高校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从统计型管理向流程型管理的转变,业务流程和数据管理更加契合,全部高教十六类的资产也都纳入统一的系统中管理。但是高校的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往往无法对接,资产账与财务账相脱节,最终导致固定资产台账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
4.固定资产采购缺乏科学的论证,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高校的资产采购一般由各二级部门发起申请,在预算足额的前提下采购部门基本履行“按需采购”的原则,往往忽略全校范围内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重复采购的现象难以避免。同时高校固定资产共享平台的建立还不完善,全校范围内的资产共享和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
(二)核算方面的主要问题
1.高校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账面价值虚高。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基于收付实现制原则,固定资产按照原始历史成本反映在账面价值中,报废后再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减少。资产从“收”到“付”的过程中不再计算损耗及减值。现实工作中随着时间推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越来越大,高校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资产和权益都明显虚高,会计信息失真。
2.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现行会计制度下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别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未完成竣工结算手续前,事业会计报表上只体现对基建项目的拨款,不反映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基本建设的贷款往往在事业会计中核算,贷款利息无法进行资本化,影响了资产的真实价值。
3.资产报废手续复杂,报废资产无法及时账务处理。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校普遍制定相对严格的资产报废制度。以江苏省为例,资产报废除了高校内部必要的手续外,还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超过300万以上的还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制度上的严格规范客观上也导致较大批量和价值的资产无法及时从财务账面核减,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相脱节。
4.固定资产计量的价值偏低,核算和管理难度大。高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执行多年未变,造成固定资产范围广,很多价值高的易耗品也被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难度。虽然新颁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做出新的定义,但是笔者调查部分高校后发现,因为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尚未正式出台,各高校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认定尺度仍然不一致。
二、优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思考
(一)增强管理意识,建立合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级。高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固定资产在学校管理中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实行校领导全面负责制,并结合自身的特点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调拨、共享、报废等全流程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应当将资产管理层级延伸到各二级使用部门,明确各二级部门在资产使用和管理中的责权关系。
(二)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入审计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专项审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笔者认为,基于目前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重采购轻管理”的现状,各高校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在采购、使用、维修、调拨、共享、报废等各环节建立一套可供评价的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而言,可将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实际使用年限、使用频率、使用人数(人次)、人均占用、维修成本、损耗率、调拨次数、共享程度、报废公示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使用部门分别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模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后,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适时介入审计监督,以此促进各部门加强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信息化共享,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高校应当逐步实现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管理信息化对接,真正实现“财”与“物”的同步管理;同时可以结合RFID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全面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使高校管理者能够更加了解全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分布和价值。
(四)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高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的基本理念。已颁布的高校财务制度也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因此,高等学校应当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在事业会计主体中实时核算反映基建项目在建情况及交付情况;通过资产的折旧让高校固定资产账面资产价值回归为实际价值,同时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将资产使用的折旧支出科学合理的分摊到具体使用部门或项目中,加强目标管理,以便高校管理者全面掌握本校资产实际实际使用情况情况,为进行绩效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完整的信息依据。
(五)重新界定固定资产标准,引入重要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新的高校财务制度已对固定资产重新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高校应当以此为依据,对固定资产重新界定,避免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大量低值易耗类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上。同时应当引入企业财务制度中重要性原则的理念,对高校固定资产中房屋、大型仪器设备、车辆等重要的资产建立专门的管理规范,对相关的会计核算进行必要的披露,提供更加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总结
总之,固定资产及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笔者认为,高等学校如何结合本校的实际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全面反映资产的真实信息,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使用效率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在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摸索和探讨。
作者:朱皓 单位: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
摘要:新会计制度的变革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在阐述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其在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旨在更好地为新会计制度的有效施行服务。
关键词:高校 新制度 资产 问题 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不相适应,其依存的经济条件发生了路径转移,无法满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内容的需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的出台顺应了形势的发展,从财务管理体制、收入管理、资产管理、支出管理、结转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其中固定资产的改革尤为突出。但现行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给新会计制度的施行带来一定的困境。为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充分体现新会计制度的创新性与制度优势,笔者结合福建省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旨在为平稳地实施新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提出的新要求
(一)核算计量基础的改变要求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高校会计制度计量基础由收付实现制改为部分权责发生制,这种变革改变了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状况,如收付实现制计量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虚增。而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固定资产,学校需要确保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从而为资产损耗费用的计提提供真实、完整的固定资产信息。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缩小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核算单价的提高(单价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 500元以上),以及将达不到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但数额较大的列为“存货”的规定,简化了旧会计制度对小额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金额等核算范围,改变了固定资产小而全的核算局面,使固定资产的核算更为合理化。据统计,福建省属高校平均每所将因此而减少约四十多万元的小额资产的核算,显然,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变化,使高校职能部门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将管理重心转移至高、精、尖等方面的资产上,重点加强资产的管理。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要求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新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实行虚提折旧制度,取消“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价值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部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这就需要高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合理预计,为资产的折旧核算提供依据,使固定资产在纵向、横向方面都具有可比性。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各部门具有协作性
高校固定资产一般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此项工作涉及到全校各个单位部门,属于综合性的动态资产管理,各个单位部门之间既要分工,又需紧密协作,为国资管理部门实时提供固定资产增减数据,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现状与困境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一些现行做法,与新会计制度存在偏差,势必给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境。
(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核算
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更新改造后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此规定明确地说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需要重新调整原固定资产价值。但据笔者对福建省属、市属部分高校调查发现,高校财务“大账”的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工程的核算方式,以及确认为资本性支出的标准,各高校的做法不尽相同。高校财务“大账”的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工程确认为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基本上是以项目工程金额大小为划分依据,原制度中是通过“修购基金”、“维修费”、“固定资产”进行归集核算。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为例,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成本费用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归集核算,工程验收决算审计后,差额部分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实际上,高校的这种核算做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改造项目工程运作情况掌握不到位、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性质的理解不到位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所确认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完整、核算不规范,不利于教育成本的核算,主管部门、信息使用者从中并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进行决策。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改造后固定资产的价值与折旧年限,显然不真实、不准确。实施高校新会计制度时,还是存在改扩建、修缮工程项目界定为固定资产标准的困境。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折旧年限
高校固定资产按服务性质,可划分为教学类固定资产、科研类固定资产,两类固定资产目前是按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中的十六类进行核算,增加“固定资产――明细类”科目。教学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般按预算、按专项核算,科研类固定资产由项目负责人按预算、按项目进行核算。随着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类的经费构成日益复杂,教学类固定资产与科研类固定资产的项目核算也日益复杂化,各项目的不同管理,使得从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随意性大,重复性多。另外,由于科研项目经费拨款的滞后性,存在一些项目负责人从其他项目经费暂时支付科研经费的情况。而一旦使用其他项目经费支付资产购置成本,就涉及到项目调账等问题,这对于科研经费数量大、项目繁多的高校来说,无形中加大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复杂性。
在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教学类固定资产因有专项预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损耗计提较为容易,至于科研类固定资产,不仅要按项目经费核算,还要考虑在资产使用年限和项目结题期限之间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困境,两者之间权衡的结果,将影响项目经费绩效的合理评价。
(三)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的相符性
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入账时间不及时是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实物形态的价值,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形态的价值,不同形态的价值分离表现为资产验收入库与款项支付上,两者存在时间差,且入账时间差异性较大,这造成了实物保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账、物不相符。以建筑类固定资产和仪器设备为例,建筑类固定资产的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常因质量、工序等争议性问题,很难按正常程序验收决算,而这又是关系到学校在建工程能否转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关键,也是目前造成建筑类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主要方面。学校仪器设备,尤其是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上有半年至一年,甚至更长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才予以办理入库支付款项手续。由此,实物与财务资产账面确认的差别显然太大,影响了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数据信息的相符。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给新会计制度实施所带来的困境包括:实物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仪器设备使用年限虚增;仪器设备实际报废年限已到,而资产账面折旧还未提足,从而虚增仪器设备价值。
(四)固定资产管理与配置的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管理与配置两方面的内容,管理内容的重点略有不同又相互关联,其紧密配合程度关系着资产管理的效率。从高校各院系购置固定资产来看,固定资产购置与预算脱节,超预算的多,选择国外生产的多,价格昂贵,而且固定资产的配置效率也低。从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来看,国资管理处是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而资产使用部门为学校各院系,国资管理处对资产使用部门仅在业务上进行指导,相互间的管理协作性差。由于高校资产种类多、任务重,管理难度加大,并且各院系、各部门缺乏专职资产管理员,多数是由实验员、报账经办员兼职管理。这些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缺乏后期继续培训,很难确保兼职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管理资产,容易造成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资产部门信息及沟通的不对等。此外,国资管理处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具体细则并未进一步明晰,在资产业务方面传达不到位,致使学校资产管理和配置效率低下。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要求资产使用部门每月提供完整的固定资产数据,但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与配置的不合理,使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到位,效率低。
三、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对策
为使新会计制度有效实施,需要改变现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做法,制订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配套文件,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高校固定资产在新旧会计制度转型时期的平稳施行。
(一)将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确认为资产,规范核算标准
1.确认资本性与费用性支出的范围及核算处理。基建项目工程按是否立项,划分为经发展规划处立项批准的新建、扩建工程等,未经立项属学校自筹的临时性改扩建、改良、修缮工程等。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多数属于非立项项目,区分此类项目工程是资本性支出还是费用性支出的做法,首先,高校要以国资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为重点,结合新会计制度的资产管理要求,考虑本校的实际做法,制订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文件。如果改扩建、修缮工程由学院、校级招投标小组进行招投标及验收,并能在较大程度上改善原固定资产的使用功能、年限,同时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条件的,确认为资本性支出。其次,核算过程由“在建工程”归集工程成本费用,竣工验收决算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最后,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使用功能,且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直接从“维修费”科目核算。
2.加强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的管理。结合基建项目工程特点,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实行分项目专项管理,专岗负责,明晰基建项目工程的每项成本费用,如签约施工合同公司情况、工程施工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等具体性费用支出,为国资管理处提供改造工程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的信息资料,在竣工决算审计后,国资管理处对手续完备的改扩建、修缮工程项目据以调整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折旧年限。
在高校新会计制度实施时,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未立项的基建项目工程正在建或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工程,且已在学校财务“大账”中形成一部分固定资产,根据其项目和数额调整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项目工程后续费用由“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核算。
(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每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资产评估部门认定,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依据,并且“累计折旧”科目分类别、分项目进行核算。教学类固定资产的资产损耗可以列入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而科研类固定资产由于项目结题需求,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比项目结题期更长时,考虑配比性原则,按项目结题期限计提折旧。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由国资部门建立资产领用、调剂制度,由科研部门建立科研资产共享平台。同时,科研管理部门要与财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及时传递项目结题信息,便于国资管理部门跟踪管理,随时更新资产共享平台。信息共享使资产的使用情况也能及时反馈给科研部门,由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综合评价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另外,科研类固定资产在科研任务结束后,仍能使用的,也可通过资产共享平台继续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并收取适当的租金,理顺学校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利益分成关系,作为固定资产更新发展金,促进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重复浪费。
由于科研研究需要,先行购置的仪器设备所计提折旧的费用,待项目经费下拨时,科研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任务书批准后,一并进行调整。同时涉及资产项目的调整还需要向国资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国资管理部门作为调整资产折旧项目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暂按估计价入账,确保实物与账面相符
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资产所有权实质上已归学校所有,暂按估计价入账,待竣工决算确定价值后予以调整。仪器设备采购时,经过国资部门,或学院、部门招投标的,一般仪器设备购置手续齐全,限期内办理报账手续,否则,固定资产入库单要重新登记。至于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旦到达现场,初步验收无误后,按中标金额暂时予以入库登记,待试用期结束后,再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实现了账面与实物的基本同步,为及时计提折旧、适时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损耗、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动态情况,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数据。
(四)明晰相关管理职责与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1.实行五级管理体制,明晰管理职责。固定资产管理重点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好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依据预算计划有序、均衡地购置资产,由国资管理部门,协调资产共享平台,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同时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按照“校级领导,国资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资产部门、资产管理员”五个层次进行管理,即国资管理部门为一级管理机构,主要从宏观层面上指导资产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形态的价值管理,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归属本部门管理的资产,如基建处管理土地、工程竣工等,知识产权处管理无形资产,校办企业管理经营性资产等。五级管理相对于普通院校来说,组织框架中间环节少,机制上职责分明,实现了资产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双赢管理过程。
2.推进制度更新与执行。国资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政策、制度的更新与执行,减少中间层次的传递,最大限度地将上面的决策向资产管理员传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提高知识传递频率,扩大资产管理知识面,统一管理方式,加强协作程度,让资产管理员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使之具有弹性行为,并对产生的结果负责,实现资产数据的真实完整,有助于实现管理效率的提高。
摘要:高校固定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高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是衡量高校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条件。该文主要分析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账账、账实不符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高校固定资产是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是反映高校教学投入,衡量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然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中的薄弱问题一直存在。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多样,但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设置资产统一管理机构,设置一级实物总账、资产卡,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管理,分管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二级、三级管理;另一类是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分散分块管理。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则根据资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发票及报废、调拨等相关原始凭证,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进行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少的核算。
据调查,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发生高校固定资产总账与所属明细账、实物账及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不相符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究其原因如下:
(一)相关的管理、会计核算人员管理意识薄弱,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
1 系统设备固定资产登记不正确,会计核算不规范
(1)系统设备是指由多个可单独使用,且使用寿命不同的设备组合。一些高校只将整套设备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和核算。当系统中的某个设备需更换时,由于新更换的设备不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反映在会计账上该套设备只是初始入账固定资产原值,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一些高校对系统设备虽按所组成的单独设备进行了登记,但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税费等在各设备之间分配不合理,造成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 各教学部门、科室订购的图书资料和一些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没有开具验收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财务部门也没有告知管理部门就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核算,使得资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账与会计账产生了差异。
3 因各种原因不及时清理已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在清理报废时也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丢失等手续,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做减少固定资产的登记,财务也不进行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
4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变价收入后的净值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但实际操作中,会计核算只作修缮费支出处理,而没有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登记和会计核算,造成固定资产实物价值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相符。
5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有些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或没有登记实物账,或登记了实物账,但因为不用支付款项,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需要开具固定资产验收单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相符。
6 对已经注册独立经营的校办产业投入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实物已转出学校,但没有办理投资转移手续,不做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同时,经营单位不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不计提折旧。
(二)原有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相关制度、法规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影响
1 由于高校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会出现以下情况:若出现拖延付款的情况,财务部门等到付款时才登记固定资产增加,而资产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验收后便做了登记。这种时间上的差异使得会计账与固定资产实物账不相等。
2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对这部分固定资产,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又会出现时间上的差异,从而使会计账与固定资产实物账不相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不相符。
3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高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二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是否入账的不确定性,使各高校固定资产投入指标缺乏可比性,会不同程度地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的混乱。同时,同一高校的同类物资,大批量购入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小批量购入时则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这种会计政策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混乱,使得此类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4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高校会计制度不要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是在购入时作一次性支出处理,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账面价值不变,报废时一次性处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面记录。而这种会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价值的运动规律,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体现其实际价值。
二、解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问题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并加大其执行力度
高校要重视内部控制工作,逐步制定一整套明确的内部控制制度,而且要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当中去,遍及每个关键点;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既要重视对财务人员职责的界定,又要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直接使用者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要求,并通过建立内部报告制度使领导和管理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等科学手段,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同时,严格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程序,建立资产清查制度
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块分级-管理”的办法。按学校的盘点、清理制度,一级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并监督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对盘点中发现的闲置资产实行优化配置,或以出租、投资的形式提供给需用的单位或个人,以减少固定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最大限度地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
(三)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与核算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沟通
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从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购置、验收、核算、使用、维护、修理等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才能完成。
(五)改革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
1 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时核算高校的固定资产。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在固定资产购入遇到财务支付困难时,先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登记固定资产增加。财务部门凭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登记账簿,及时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 建议把经营活动中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确认为资本性支出。实际操作:购置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期折旧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这样才符合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保证了经营结余的准确性。
3 参照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对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价值转移情况进行核算,以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可增设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累计折旧”来核算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价值转移。计提折旧时,借:教育事业支出或相关支出科目,贷:累计折旧。
计算折旧的方法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和性能考虑有形损耗,无形损耗分别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例如房屋建筑物、图书可采用直线折旧,专用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也可以学校各系、部、处为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和管理,其折旧方法为:单位价值在万元以上的资产可采用平均年限法;单位价值在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可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的方法。
总之,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核算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学校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及时是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障;也只有日常管理科学、有效,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保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使用效益,营造节约型校园。
摘要:笔者多年从事财务审计工作,针对当前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 管理 核算 价值保全
高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高等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价值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并代表学校规模及其办学水平。目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工作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意识淡漠,管理权限分散,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价值难以保全等。因此,在教育事业突飞猛进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确保固定资产价值保全,是高校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及要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 认识不足、观念落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高校大部分是公办性质,属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高校的固定资产主要通过国家财政投资建设而成,长期以来高校无偿地使用固定资产,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导致了部分高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和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次,不少高校领导忙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忽视了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从而造成高校普遍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建轻管理、资源浪费的现象。使固定资产难以发挥其在高校教学科研中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 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的是以账物分管为原则的分类归口管理模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一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权力集中的综合监督协调部门。造成固定资产实物流动与财务核算相脱节,职能管理部门与各教学、科研等占有使用部门相分离的状态。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最终导致高校固定资产普遍存在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资源浪费,资产流失等问题。
3、 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按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入帐,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确定。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不能将借款利息全部计入资产投资,接受捐赠资产不能及时入帐,融资租赁资产不能按规定入帐,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不能按暂估价值入帐等成本核算不真实,帐帐不符,帐物不符等现象。
二、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确保资产保全的对策和措施
1、 切实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把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好必须树立正确思想。首先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这不仅能消除混乱、保证效益,更能创造效益,这无论于国于己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必须增强管理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从领导到使用者、管理者都必须意识到管理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要实行校领导全面负责制,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制,管理者和使用者直接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个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强化管理意识,只有管理意识提高了,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
2、 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防止高校固定资产流失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制度保障。第一,各高校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有权威、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学校监管各级各类资产。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设置数量、金额总账,进行总量控制,掌握固定资产总值,实行财务监督,进行一级管理;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房产及建筑物、行政设备、图书等实物和价值,进行二级管理;实物的具体使用部门则进行三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依账放置,准确反映资产去向,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各级管理部门明确责任,相互制约。同时,利用计算机按照管理要求建立资产数据库,全面、完整地记录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信息,利用校园网实现网络化管理,准确、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调配等变动情况,使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财务核算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者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管理质量,并为学校高层管理者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二、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监察 、审计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购置精密贵重仪器 、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货比三家”,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退货或索赔。第三,建立定期的清理盘点和资产核销制度。固定资产盘点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实物盘点制度,及时掌握资产损盈情况,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外处理;对报废、调出、依法转让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如实地进行固定资产核销的账务处理,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真正做到固定资产的家底清、账实相符。同时,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3、 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价值保全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建借款在工程建设期间借款利息要资本化。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意见”的通知中指出:高校基建借款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的精神,高校借款是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它的利息支出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利息资本化部分是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因此,应将基建借款按照工程项目实际建设工期(即从开工期到交付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全部计入基建投资,使工程造价真实、完整,资产保全。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为完整反映高等学校的收支情况,当高等学校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固定资产时,应视为学校先接受捐款,然后用捐款购置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在经费不足,但又急需购置并使用某项固定资产的情况下,由社会上某些金融机构根据学校的要求,购买学校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学校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实际上是存在于高等学校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学校利用他人投资建设房屋,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按年支付房租或偿还投资,当规定使用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学校所有。这种固定资产的形成,属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核算范畴,固定资产价值为租赁或投资协议确定价格。《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高等学校在融资租赁合同生效后就应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但与此同时,由于在分期支付租金或前,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并未占用学校的任何资金,因此,高等学校不能立即相应增加固定资金,而只能将应付的租金金额作为负债反映。同时,随着租金的分期支付,学校应分期增加其固定基金。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格后,再进行调整。新校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大,建设工期长,工程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财务决算不能及时完成,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必须先进行固定资产估价入帐,待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完成后,再进行帐务调整。以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帐卡相符,确保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保全不流失。
高校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基础,高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价值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并代表学校规模及其办学水平。因此,必须突出财会部门的管理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财会部门应参与固定资产全过程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实现高校固定资产效用的最大化,为高校的决策者们在财务管理上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