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6:26:4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篇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进展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数字技术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有效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衍生了数字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创新。数字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有贸易方式时空上的限制,催生了新的国际贸易方式——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既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又赋予传统国际贸易新的内容。数字贸易正在改变全球价值链的关系和贸易主体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分配格局,世界各经济体均在积极推进数字贸易的发展、培育自身的数字贸易竞争力,以期在数字贸易中争得有利地位,从而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本文在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文献检索的基础上,依次对数字贸易内涵、数字贸易竞争力的经济效能及数字贸易竞争力指数测算等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归纳与述评,进而对数字贸易竞争力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1数字贸易内涵
国际上,数字贸易概念的提出始于201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的数字贸易的调研报告,由此引起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近10年来,关于数字贸易概念的研究成果虽不少,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和统计标准。如果在理论层面对数字贸易没有统一的概念界定,就不会影响学者的理论研究和准确测度,还会影响国家相关部门对数字贸易的有效推进,进而影响一国或地区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谈判中的话语权。所以,研究数字贸易竞争力的首要问题是厘清数字贸易的概念界定,明确数字贸易涵盖的范围。
1.1国外官方对数字贸易的概念界定
1.1.1美国2013年,USITC首次报告中将数字贸易界定为“在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中,通过数字网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活动”。2014年,再版报告中将数字贸易界定为“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采购、生产或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外贸易”。2017年的报告再次更新,将数字贸易产品细分为网络通信与互联网基础设施、电子商务、通信服务、云计算、数字信息、数字技术产业应用六大类。USITC的这三份报告奠定了数字贸易概念的基础,界定了线上国际贸易的范围,但没有对线上交易的数字产品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数字服务的实物贸易进行明确区分和界定。
1.1.2欧盟与日本2015年,欧盟委员会指出,数字贸易是运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2017年,欧洲议会发布了《数字贸易战略》,明确了数字贸易的战略地位及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重要性。2018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的《通商白皮书》认为,数字贸易是运用网络技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与信息服务的商业活动,强调了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性。欧盟与日本主要借鉴了美国关于数字贸易的概念,并未对数字贸易的范畴做进一步的细分与界定,更多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强调数字贸易的地位。
1.1.3WTO等国际组织2020年,WTO、OECD和IMF联合发布的《数字贸易测度手册(第1版)》指出,数字贸易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在国际上销售或购买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接收和下订单的贸易方式,货物和服务的付款及最终交付无须同时在网上进行,但不包括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订单,强调了数字贸易的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特征。此概念比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关于数字贸易的概念范畴更为宽泛,涵盖了跨境贸易。
1.2我国对数字贸易概念的界定2018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和软件出口报告2017》认为,软件贸易是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数字经济时代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关键领域。《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2019)定义的数字贸易是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及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突出了数字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标的数字化的特征。《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驱动变革的数字服务贸易》(2020)强调,数字贸易是依托互联网、以数字交换技术为手段,为供求双方提供各自所需的数字化电子信息,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标的创新商业模式。《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1)将数字贸易界定为信息通信技术赋能、以数据流动为关键牵引、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平台为有力支撑的国际贸易新形态,强调了信息通信技术和现代信息网络在数字贸易中的基础性作用、数据流动对数字贸易的牵引作用及数字平台在数字贸易中的枢纽作用。
1.3学者对数字贸易概念的理解与界定数字贸易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外学者涉足数字贸易领域的研究较早。Subirana(2000)提出,互联网可以将生产者与消费者对接起来进行无形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思想,但没有形成数字贸易的概念。Serbu(2014)较早提出数字贸易是基于互联网和互联网技术的国际贸易商业活动。于立新、何梦婷(2017)认为,依托互联网平台的交易标的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及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贸易磋商和支付的实物产品,数字贸易改变了商品和服务的交易与交付方式,简化了传统国际贸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马述忠等(2018)认为,数字贸易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来高效实现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的交换,这一数字贸易概念的提法得到广泛认可。综上可知,就数字贸易的概念而言,不同国家对数字贸易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存在诸多差异,不同学者对数字贸易的概念也有不同的解读与界定,至今理论界仍未形成统一共识。
2数字贸易竞争力的经济效能
数字贸易竞争力是由各类数字化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过程,通过一定的作用机理形成的国际贸易利益获取能力。国际贸易能够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现有文献可从三个方面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经济效能进行梳理。
2.1数字贸易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全要素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无论是有形产品的数字化服务还是无形产品的数字化,均需要将数字技术融入传统生产要素中形成数字要素,数字要素的投入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交易成本。互联网技术改变了生产方式,催化了科研成果的技术转化,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数字技术能够及时消除信息传输阶段的时空障碍,有效调整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保障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提升制造业要素生产率和服务水平。数字要素的投入增强了创新资源的可得性、降低了生产要素的调配成本,提高了全要素生产效率,对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提高有明显的正向调节效应。数字经济发展对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存在区位优势差异,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作用更大。
2.2数字贸易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数字贸易能够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已成共识。数字贸易通过人力资本和R&D强度的传导机制间接作用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产业结构的数字化程度,加速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与均衡化发展。数字贸易对产业结构的升级间接促进效应存在较显著的地区差异性,发达地区的中介效应高于欠发达地区。数字贸易能够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但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中介效应不显著。2.3数字贸易促进全球价值链重构数字贸易重塑了全球价值链贸易主体结构及利益分配格局,拓展了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度与广度,在此过程中,数字贸易规则会加速全球价值链重构。一国数字贸易的发展水平与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体现为U型关系,只有当一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达到某阈值后,前者才会对后者有正向调节效应。数字要素投入对知识技术密集度不同的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影响存在差异性,对知识技术密集度高的制造业影响较强。关于数字贸易竞争力的经济效能,相关研究存在以下问题:(1)对数字贸易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多是实证分析,缺少作用机理研究;(2)数字贸易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第一二三产业间应存在差异,尚需对不同产业细分研究;(3)鲜有考虑数字贸易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要素;(4)数字贸易促进全球价值链重构受到数字贸易规则的影响,因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尚未形成,现有研究成果大多限于定性分析的层面。
3数字贸易竞争力指数测算
数字贸易的发展水平体现为数字贸易竞争力的高低。不少学者已从不同视角构建数字贸易竞争力模型测算不同经济体的数字贸易竞争力,有代表性的成果可从两个主线做归纳。
3.1基于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的测算季顺利(2021)测算了我国数字贸易竞争力的MS、RCA和TC三个指数,并与美、日、印三国作比较,认为我国数字贸易竞争力与三国存在一定的差距。岳云蒿、李柔(2020)测算了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服务TC指数和RCA指数,得出与前者类似的结论。蓝庆新、窦凯(2019)认为,技术水平、贸易产业开放度、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及政策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正向影响较大,而不匹配的人力资本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负向作用较明显。
3.2构建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测算吴翌琳(2019)选取了与数字贸易竞争力相关的11个指标构建数字竞争力评价体系,测算了30个经济体11个指标的指数,我国数字贸易竞争力仅次于美国排名第二。刘媛媛、陶长琪(2021)以数字贸易的基础设施环境、技术创新环境及数字贸易能力和贸易潜力4个一级指标构建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测算了我国31个省份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认为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水平存在“东强西弱和南强北弱”的区域差异。李清沛(2021)基于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体系,测算了金砖五国数字贸易“钻石模型”中的六大要素值,五国数字贸易的六大要素各有所长,但中国的综合竞争力指数最高。纵观数字贸易竞争力指数测算文献,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1)现有文献大多沿用传统国际贸易竞争力模型与指标体系,没有突出数字要素在贸易竞争力中的关键效用;(2)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选取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理论依据不足。
4结语
数字贸易是全球各经济体发展的大趋势,学者已从不同视角对数字贸易竞争力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主要脉络为理论研究的深化及实证研究的拓展,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因数字贸易是一种动态发展的新型贸易方式,还有诸多问题尚需深入研究。首先,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内涵。提高数字贸易竞争力需要对数字贸易做出较为准确的内涵界定。本文认为,数字贸易是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数字产品交易及货物贸易的数字化服务,突出特征是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含量高、贸易效率高。数字贸易竞争力微观层面主要体现在企业的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数字产品创新能力及货物贸易的数字化服务能力等方面,宏观层面主要表现为经济效益及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其典型特征是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其次,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形成机理。数字贸易竞争力是多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综合体现,现有定性分析的研究成果中因考虑的影响因素不全致使研究结论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定量分析的研究成果大多因脱离定性分析而缺少理论依据。本文认为,应将数字要素融入“钻石模型”研究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形成机理,以便合理构建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体系,再建立计量模型进行检验,进而剖析各要素对数字贸易竞争力的边际贡献率。再次,数字贸易竞争力的评价体系。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体系是一组有一定内在关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依据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内涵与形成机理,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构建科学、合理的数字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最后,数字贸易竞争力的提高路径。在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及区域经济发展实情,根据数字贸易竞争力的形成机理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数字贸易竞争力的主成分要素及影响因素,探索培育数字贸易竞争力的有效路径。
作者:王明严 张坚 李小玲 李芸 嘉单位: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