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利益衡量 价值 权利 司法过程 整全法
摘要:在司法过程中,价值衡量是法官填补法律漏洞、作出正确裁判所必须依赖的重要方法。然而,长久以来,价值衡量被简化为利益衡量,并在许多法学论著中取得了支配地位。本文意在指出,这种简化实质上是一种将权利利益化的产物,它对于法治和司法正义必然产生损害。指出这一实质,并作出"权利论"的批判,有助于维护法治之真谛并在司法实践中推动它的实现。
法治论坛杂志要求:
{1}基金项目请注明文章相关课题的基金来源及编号。
{2}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1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3}各级标题依次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1,1.1,一般以1~2级为宜(宜少不宜多)。
{4}参考文献需注明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引用期刊文章需注明刊名、年、卷(期);引用报纸文章需标明出版日期及版次。未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
{5}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单位、科室、邮编、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或邮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