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医改 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 健康权三维理论 法治思维
摘要: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是卫生健康事业良好治理的前提条件,应当是新医改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基于健康权三维理论,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是健康权所固有的健康相关各种民事、社会和政治权利要素的内在要求,是良好卫生健康体系的基本特征。以外国的实践为例,文章阐述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的内涵、法治化运作的特征,以及中国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的必要性,对于中国新医改及其立法的实益。为了实现中国卫生健康体系法治化,修改《卫生健康基本法草案》,应当着力处理好“目的与措施”的关系问题,解决好全面尊重和保障健康权问题。为此,建议确认健康决策参与权、组建患者组织权和社会权利救济权等为公民健康权基本要素,承认患者组织等健康相关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正当性,专章明确其建构、法律地位、运行和活动方式,为建设中国卫生健康体系法治监管,落实卫生健康体系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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