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法》立法中有关职工民主管理问题的思考

周永宝; 张金平 上海市总工会; 不详

关键词:国有投资 非国有企业 职工民主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 董事会 

摘要:现行《公司法》对职工民主参与机制的缺位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司法》对董事会中职工代表的规定仅限于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而对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非国有企业则缺少规范;二是《公司法》中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样仅限于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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