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标准及其评判

刘彪文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 法律标准 中国市场经济 评判 2010年 

摘要:到目前为止尽管2/3以上的国家已经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在2010年5月24日举行的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美双方仍未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达成共识,5月27日欧洲议会主席布泽克表示欧盟仍未考虑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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