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变革运动中人文主义精神对保护非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

王雅菲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公司法变革 人文主义 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结构 

摘要:在公司法变革继续向前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司法中中小股东的权利救济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要改变现状,需以人文主义精神最为指引,人文精神的内涵在公司法中的适用将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并稳步实现公司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利益。

公民与法杂志要求:

{1}规范使用参考文献,核对准确,一律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序号格式为①、②……。

{2}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结论准确、层次分明、文字精练通顺。

{3}作者在本刊发表文章,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文责自负,勿一稿多投。

{4}力求简明扼要、醒目、突出主题。尽量避免使用缩写词。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中英文标题应一致。

{5}作者简介格式: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公民与法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5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