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整改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07-25 17:19:0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项目整改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程项目整改方案

篇1

(征求意见稿)

 

因实施诸暨市2021年“三改”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对诸暨市暨南街道城新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孙陈村袁家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暨阳印记”项目涉及人民中路、朱公湖新村等局部区域、浣东街道诸中村新东自然村和城东村东山吴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浣东街道盛名路以东工业园区、浙江恒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陶朱街道迎宾路8号)、白门至大路杨公路建设工程、绍大线改建工程、G60科创走廊诸暨创新港项目、店口镇集镇改造及大唐街道集镇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务院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目的

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新型集镇建设、及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相关地块实施综合改造,并对改造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补偿安置。

二、房屋征收范围

诸暨市暨南街道城新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孙陈村袁家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暨阳印记”项目涉及人民中路、朱公湖新村等局部区域、浣东街道诸中村新东自然村和城东村东山吴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浣东街道盛名路以东工业园区、浙江恒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陶朱街道迎宾路8号)、白门至大路杨公路建设工程、绍大线改建工程、G60科创走廊诸暨创新港项目、店口镇集镇改造及大唐街道集镇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补偿资金情况

项目所需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各相关出资单位筹措解决,并已全部到位。

四、征收补偿方式

1.住宅房屋的补偿

实施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公寓房安置(包括市场化安置)两种安置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再给予15%的货币补助。产权调换公寓房安置实行拆一还一”补差价,被征收人也可选择市场化安置,通过向被征收户开具《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的形式发放安置房补助,鼓励被征收户向房产市场购置商品房用于安置,房产企业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向征收部门结算安置房款的安置方式,并按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结算。

2.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其中用地性质为工业及参照工业类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成本法对土地及房屋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再给予15%货币补助。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再给予15%货币补助。

五、相关政策补助标准

1.住宅房屋

(1)搬家费:按照2000元/户计发两次,其中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80㎡部分按标准再给予10元/㎡计发两次搬家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或货 币补偿并自行解决安置用房的,过渡期限为20个月,市区范围内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0元/㎡发放(镇乡按照当地住宅房屋市场租赁情况确定),计发 20 个月;每户每月不低于500元。

(3)装潢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补偿,放弃评估的按 照 500 元/㎡补偿。

2.非住宅房屋

(1)搬迁费: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的按被征收合法土地面积200元/㎡计发;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200元/㎡计发。

(2)临时安置补助费: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的按被征收合法土地面积200 元/㎡计发;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200元/㎡计发。

(3)职工歇业损失:凭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保依据 及征收公告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册,补助一年期的生活费6000元/人。

(4)停业停产损失补助;依据被征收单位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按被征收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的 6%给予补助。

(5)机械设备的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可以拆装的补偿拆装搬迁调试费用。

(6)装潢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补偿。

六、签约及搬迁期限

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下旬开始实施至2021年9月下旬结束,为期半年,其中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搬迁截止日前签约并搬迁完毕的发给按时签约搬迁奖,按合法房屋征收建筑面积550元/㎡计发(其中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用地的除外)。逾期签约或搬迁的,不再计发按时签约搬迁奖。

篇2

一、排查内容

围绕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县域内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检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并建设隔离设施;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排污口等问题。

(二)自然保护区。

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旅游和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存在产污排污企业等问题。

(三)非煤矿山、煤矿和尾矿库。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三防”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煤矿是否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尾矿库是否编制污染防治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等问题。

(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是否存在城市污水直排口;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是否存在“清水进清水出”“污水进污水出”“无水进无水出”现象;污水处理厂(站)污泥是否规范处置,并严格登记联单管理;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是否有规范暂存设施,是否存在渗滤液污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违规填埋(焚烧)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废水、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液是否规范处置等问题。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企业是否位于禁养区;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有畜禽粪污处置设施,并配套消纳土地;是否存在渗坑存放养殖废水;是否存在废水直排或养殖粪便随意倾倒等问题。

(六)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是否规范建设有相对独立医废暂存间,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是否规范,产生、转移是否严格登记管理;涉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是否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其他危险固体废物违.法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等问题。

(七)黑臭水体。

城镇建成区、聚居点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八)“散乱污”企业。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化工、机动车维修、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砂石加工及转运、采石、石粉加工、石材(含墓碑)加工、榨油、棉麻加工、耐火材料、搅拌站、水泥制品、造纸小作坊、煤球加工、印刷、家具制造以及板材加工等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是否办理产能、环评、立项备案、用地、生产许可、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

(九)重点工程项目。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超环评许可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是否在指定地点倾倒土石方;是否非法占用林地;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河道堵塞等问题。

(十)工业企业。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是否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是否规范处置,并达标排放;是否属于国家落后产能项目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2月23日)

各村(社区)结合本领域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排查,1月27日上报第一批问题清单,2月23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和全部问题清单。对日常巡查监管中新发现的问题,于每月底上报1次新增问题清单。

(二)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2月26日至3月8日)

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镇环保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12月18日)

各村(社区)强化调度研判,落实要素保障,按照整改方案,推动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和辖区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成立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严格整治标准。

篇3

2019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4

半年以来,坚持以项目为引领,全力以赴争项目、争资金、抓建设、抓管理,加强与省、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衔接,提前启动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确保全部项目如期顺利推进。(一)目标任务。聚焦年度脱贫目标,突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以及全域旅游建设,强化措施和要素保障,继续加快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联网公路20公里8000万元,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721公里510.7446万元,桥梁工程204.1延米710.1640万元。(二)交通扶贫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截止目前联网公路已进场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7.82万元;完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投资429.4757万元;完成桥梁工程626.5295万元。

二、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抓落实。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强化工作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再量化、再细化、再分工,做到项目内容、工期进度、关键节点、配套措施、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六落实”,确保任务清楚、指向精准、职责明确。各领导、干部“对号入座”,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逐一兑现,确保按时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尤其是对交通先行、重点项目,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进度。制定了2020年农村公路项目责任分工表,挂图指挥作战、全力全速推进,确保重点项目每月“定时、定向、定项”精准调度。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坚持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细化任务分工,对人对表落实。派驻帮扶村的第一书记能够严格落实规定,坚持住村入户,掌握底数清楚,扎实开展帮扶。面对繁重的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能够顾大局、能吃苦,敢担当、求作为,加快通路、通客车“两通”建设。(二)加大政策宣传,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一是加大对外宣传,集聚力量推动脱贫攻坚。结合学习贯彻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将学习讲话精神的成效转化为处境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提高工作效能的具体政策、实际行动和重点工作。利用各种平台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及识别、退出程序等宣传。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强化惠民惠农资金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知晓度。(三)精准实施项目,提高脱贫攻坚质量。一是围绕通路,精准实施项目。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实施以实施脱贫销村“回头看”和非贫困村“补短板”三大工程,结合市实施方案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重点推进脱贫销号村和深度贫困村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四)紧盯短板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正视存在问题,高度重视整改。紧盯脱贫攻坚以来中、省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从反馈问题中突出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体推进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督查巡查、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监督等各个层面指出的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为了围绕问题短板抓落实,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学习、分析、讨论,梳理出交通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及薄弱环节,相应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的深、找的准,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对照通报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对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经过深入查摆梳理,整理出2016年脱贫攻坚以来中、省反馈问题共计9个,均已反馈、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和工作落实等多个方面入手找差距、补短板,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项目管理

篇5

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旨在总结近几年我镇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巩固民生工程成果,提高民生工程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民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民生工程政策效益最大化。

二、主要内容

开展“回头看”活动主要对年度省定民生工程项目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工程类项目和部分资金类项目,检点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历年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检查的项目和内容为:

(一)工程类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项目扶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廉租房建设工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13项。重点检查项目“六制”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有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项目完成及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后期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资金类项目:包括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医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库区移民直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民工培训、政策性农业保险等14项。补助类项目重点检查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培训类项目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资质,是否完成培训任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参保参合报销补偿、理赔兑付是否方便快捷等。

三、活动安排

“回头看”活动在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镇民生办负责具体实施。“回头看”活动开展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25日,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我镇对年度省定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普查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全镇的综合检查自查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4日-25日)。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回看头”活动的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回头看”活动全面动员部署和安排。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26日-6月10日)。根据第一阶段拟定的实施方案,镇将组织人力对各部门牵头负责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面为100%,并对照有关政策规定,镇各分管领导和其办站所,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步进行纠正或补缺补差。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和自评得分情况交镇民生办汇总后报县民生办。

第三阶段:迎接综合检查(6月11日-6月15日)。认真准备材料,迎接由县民生办牵头县财政、监察、审计、发改等部门综合检查组对我镇检查项目实施综合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认真分析,广泛吸取经验。

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去年县十二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的战略目标,要加快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关键就是靠大项目、大投入的支撑。而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公建配套、市政基础等工程上的投入可以说是非常大,仅2012年,列入全县重大重点项目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就有110个,总投资近44亿元,这其中还不完全包括近期开展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建设的农民安置房。平心而论,这些年来政府投入的资金、建设的项目都不少,但是建筑市场不规范、项目质量不达标、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现象也很普遍,尤其是市政道路工程。对此,市县领导很不满意,老百姓更是意见很大。我们这次要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增强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开发区、银三角要高度重视,把这次的执法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统筹安排,分工负责,确保这次检查工作不缺位、不失位

这次执法检查,我县改变以往重县城、轻乡镇,重房建、轻市政的做法,采取全方位、拉网式的方法,将检查范围覆盖到全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2012年元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县城及各集镇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隧道工程项目,重点对政府投资、融资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按照全县实施方案,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开发区(新区)、银三角,你们身上都有任务。特别是各乡镇、开发区(新区)、银三角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道桥梁的情况汇总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县城建、城管、房管、水务等职能部门要牵好头,按照责任分工,将各自领域内的检查工作组织好、督查好,并做好与市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

三、严格要求,强力整改,确保这次检查工作有力度、见成效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不隐瞒不掩盖,不侥幸不马虎,形成详实的书面自查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定时、定责做好整改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先逐级汇总上报,后销号整改。在整改到位后,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上报县直职能部门。若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被市检查督查组查实,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所涉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篇7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4-0136-02

本文将根据本人这几年的管理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精细化管理。

1 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决策的精细化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就是对工程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建设可能性进行分析比较,以便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作为企业规避投资决策风险的最重要环节,企业的决策者要全面深入地进行市场分析、预测;调查和预测拟建项目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供需情况和销售价格;研究产品的目标市场,分析市场占有率;研究确定市场,主要是产品竞争对手和自身竞争力的优势、劣势以及产品的营销策略,并研究确定主要市场风险和风险程度。必须与时俱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对资源开发项目要深入研究确定资源的可利用量、资源的自然品质、资源的赋存条件和开发利用价值。另外,深入进行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包括产品生产纲领、项目选址、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生产工艺设计方案、技术设备设施设计方案、生活间及设计方案、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设计方案、建设规模、主要原/辅/燃材料及动力信息、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设计方案、环境影响与治理方案、节能节水方案、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方案、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进度计划、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及建设方案、项目投融资及财务分析、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国民经济及社会评价、综合评

价等。

2 项目规划方案及工艺论证的精细化

项目规划方案及工艺制定的精细化程度将对后期的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该项工作:

深入规划建设场地,了解现状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使用情况、人员居住情况、物流交通情况、水电供应情况、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情况等。实地测量、绘制现状图,根据纲领要求及相关建设规定,规划建设方案。根据规划方案,结合工程项目的使用性能,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工艺论证,明确建设项目外观工艺、屋面结构建设工艺、墙面结构建设工艺、地面使用施工工艺、水电气暖风等安装工程工艺以及建筑外物流、人流、绿化、停车及其配套设施的工艺论证等。另外,根据规划方案及工艺要求的制定,进一步细化项目投资估算。

3 项目计划编制及控制的精细化

项目计划是一个项目正确、高效实施的前提,是所有项目活动的指南及运转轨道。没有计划的工作不叫管理工作,没有精细化计划的工作更谈不上精细化管理。那么,如何才能做好项目计划编制及控制的精细化呢?

首先要明确计划制定的一般原则,在这我们可以借鉴SMART原则,即目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目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目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目标必须和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Relevant)、目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Time-based)。另外,明确计划制定的5W要素(what、who、when、where、why)。然后根据项目执行内容,精确定位及细化分解项目计划,合理分工及责任人指定、明确细化计划的完成状态及各节点的衔接状态。另外,要严格计划控制的量化考核。在这里强调一下:编制项目计划,在保证相对精细化的前提下,保持计划的一定弹性。在计划期内很可能发生一些在编制计划时所未预料的变化,尤其是天气突变、人员流失、材料供应、市场价格千变万化,给计划拟定带来很大困难。因而在编制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使计划保持一定的应变适应能力。

项目计划制定好后,如何才能有效地控制及调整,决定着项目的高效运行。首先,要不断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心及责任感意识,形成计划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化、格式化、程序化,不断强调计划执行能力。其次,要建立一套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目标管理体系、科学的考评体系及考评结果应用体系。另外,要严格项目计划的监督、控制、指导、服务,不断深入现场、实地落实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阶段性地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点,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地调整、细化计划。

4 项目验收及后评估的精细化

项目验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良好的宏观效益及预期效果,需要经过职能管理部门及专家人员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的精细化管理,首先要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确认是否达到验收条件;然后制定一套严密的验收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组成、验收项目明细、验收标准制定等。经过各专业人员分项验收后,统计汇总验收意见及整改内容。对整改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计划,并不断加强计划控制。

篇8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打好集中行动攻坚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排查,重点攻坚,多措并举,重在整治,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2016年“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深入排查整治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突出抓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燃气热力等重点领域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提供毗邻建筑、地下管网和水文地质情况资料,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相关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入场的队伍与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了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5.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和验收手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6.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制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7.地下管线建设。是否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有无违反规划行为;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测量、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等制度;是否对地下管线基础信息进行了普查,并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对老旧管网进行了维修养护,建立台账,消除隐患。

(二)燃气热力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安全监控设施不健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4.市场秩序以及经营。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有无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无资质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情况,无证上岗等行为。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除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了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迅速召开会议,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要求传达到我县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督促其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检查、全面整改(2016年1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全县建设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检点,各科室联合、集中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格处罚,以罚促改。要求各企业制定隐患自查自纠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上报到县城乡建设局对口科室。

(三)总结验收(201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1.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对停工整顿工程项目逐一复查。

2.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迎接好省市县有关部门对我单位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活动情况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口开展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燃气热力等重点领域集中行动工作,局分管负责人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工作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次集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落实企业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进行。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施工、建设、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和市政设施、燃气热力等运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设施开展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要在作业一线深入组织“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年底前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要紧紧抓住隐患整治这个核心和关键,建立工作台账,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严格闭环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篇9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上 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 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 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 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执行质检人员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6.拒绝执行工程部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及总体验收质检意见的,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

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十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 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

【正文】

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62号),贵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2019年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下达了《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79号),指出了我县棚户区改造存在未按项目设绩效指标、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尚有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的问题。收到整改通知后,我中心对通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整改,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期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改项目未按项目设绩效指标”整改完成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19]17号)下达我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400套,基本建成任务196套,其中:江永县民政局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房12套;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192套;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40套;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扩翻建60户;江永县凤凰小区改扩翻建96户。

《江永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江永棚改发[2019]1号)将我县400套棚改任务分解到县民政局(负责实施江永县民政局危旧房改造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江永县龙渤湾小区和江永县凤凰小区改扩翻建项目)等责任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9年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60%,11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196套。

目前,我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400套目标任务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任务已完成。

二、“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 整改完成情况

因棚改项目建设周期长,需要一至两年才能建成投入使用,而我县经济不发达,县级财政资金筹措相对困难,因而出现“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的情况。为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改项目有序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11月拔付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造资金262854元,12月拔付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533513元。后续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拔付。

三、“两个项目未竣工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