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5:48: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xx年公司发电量:完成xx亿千瓦时,超年度指标xx万千瓦时;机组利用小时:累计完成xx小时;供热量:累计完成xx万吉焦;截止20xx年xx月xx日实现安全生产xx7天。现将安全生产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责任、使命担当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狠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在思想上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要求,牢固把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的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从组织、制度、管理、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生产区域、项目施工现场的重点管控;通过主持召开风评内审协调、总结会,协调解决了内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内审问题的责任人,部署了内审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内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在行动中明确自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确保分管领域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转换成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责任人,为公司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全面规划;通过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及时贯彻传达国家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公司的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认真履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打非治违”和“查漏洞、扫盲点、排隐患”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做到“四个从严”,采取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严、细、实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全县连续五年实现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为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年初,县政府与xx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及责任目标,制定了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及开发区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规范检查、事故查处等方面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和指导企业确保安全生产。
(二)“打非治违”暨深化“查漏洞、扫盲点、排隐患”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在xx月xx日召开的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明确了责任单位。专门对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各单位、各企业怎样做,各督导组怎样督导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宣传。自xx月xx日起,通过有线电视飞播全县“打非治违”有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在全县范围内张贴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印发“打非治违”有关文件3000份。县安监局分两组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培训6次。三是加强督导。从各有关部门抽调33人组成11个督导组,对全县1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两个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情况实行每周一汇报,每半月一调度。到目前,全县共组织检查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xx家,停产整顿无证、证照不全生产经营企业xx家,取缔无证非法生产企业xx家,排查各类隐患xx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员大会,下发了《XX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到目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正在验收阶段,6家一般企业已和久运评价公司签约。二是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方面。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约xx人进行了培训,邀请市安监局司瑞升科长进行授课。对全县xx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登记建档。下发了《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情况的申报。目前,已申报71家。三是实现了重大节日和“十”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带领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强化对车站、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十八”大期间,配合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导部门xx个,乡镇xx个,检点企业xx家。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开展。组织两个专项执法队对xx家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乡镇和开发区安监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其它企业进行检查。集中执法开展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书xx份,处罚告知书xx份。开展联合执法x次,发现隐患xx处,责令停产整顿x家,取缔无证生产企业x家。正在进行危化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一般工矿商贸企业执法检查。五是安监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安监人员参加了省安监局执法培训。全县x镇及经济开发区都配齐了专职安监站长,全年共组织安监站长培训两次。制定并落实了安全培训、许可提醒等多项服务举措,得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x月x日,组织15个部门举行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资料等共xx余份。
2、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完成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运行可靠。修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危化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3、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从危险教育、危机教育、安全荣辱观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高危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1、地方安监局现状:
1.1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一直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出了安全事故,必须名正言顺地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里,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停职。
1.2、工作压力:安全视频会议精神或文件要求地方监管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安监人员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更为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但是仍存在体制机制问题,不得不时刻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2、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
2.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2.3、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地方安全监管履职尽责的思路
3.1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和政府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规定执法检查,严格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的力度。安全许可制度能够从源头上设立一道屏障,使得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无法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基本条件,对生产单位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强制性关闭,对不能完全达到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限期整改。
3.3构建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在现有安全监管力量的基础上,要使安全监管领域的人才队伍总量有所增加,素质有整体的提升。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规范、民主的人才选拔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才队伍这三支队伍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一体化,促进专业人才的科学分布与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
3.4 、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企业应加强“三位” “三不”“ 一距离”现场管理力度。 “三位”:指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管理人员到位;“三不”: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人的数量不集中、设备台数(总价)不集中、人员不平行作业。“一距离”:指危及生命安全或设备损失的距离。
二、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当月安全形势,部署下个月工作。对煤矿重大安全事项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解决办法,由矿管办主任召集。
三、驻矿人员必须督促煤矿完善好“四大系统”的相关工作,不定期对煤矿“六个一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违规等相关问题,矿管办将对该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加强对“十项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四、驻矿人员必须参加每月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缺席一次扣50元。
五、驻矿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所驻煤矿的重大事项(包括安全隐患、股东变更、上级检查等),否则,造成重大问题将追究驻矿人员相关责任。
六、驻矿人员要对该矿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对拒不整改隐患的煤矿企业,一律停供火工用品。
七、驻矿人员要严格按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对不按上级要求进行施工、对在不安全的前提下擅自组织煤炭开采的,企业要及时制止。
八、驻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在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供应火工用品。
九、矿管办对煤矿企业的相关证照、检查资料、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必须分类、分企业建档存档。
十、驻矿人员不得随意请假,若须请假必须提前说明事由,且必须经矿管办主任签字同意后逐级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十一、严格考核,有关领导不定期对驻矿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到岗到位的,一次扣50元,一个月内发现3次以上(含3次),则取消当月工作津贴。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实现经济“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目标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为主线,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安全行政执法,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高危行业恶性事故;大力压降一般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16以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管网络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推行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或雇主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扩大《告知承诺书》签订覆盖面,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和岗位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人人有责”。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所在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2.落实行政监管责任。认真按照“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继续采取下发任务书、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任务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年中检查考核、年底考核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每季度履职报告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格局。
3.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市、镇两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充实安全管理队伍,配备必要监管装备,强化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各行政村(居委)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其中亿元村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安全员,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实行行政村主任向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强化村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
(二)加强源头监控,提升监管水平
1.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推进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不予审批技术水平低于行业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项目(企业),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素质。对于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必须依法领证,持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许可证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凡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7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抓好企业安全投入、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现场管理等方面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范围覆盖到各个重点环节、工艺和流程;对工艺危险性高、特种设备数量多、机械传动装置多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实时监控。严格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等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3.继续推行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条件差的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到位;对事故多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A类企业研究并落实政策性优惠、激励措施。通过分类管理,促使企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
(三)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
1.加强执法监察,严格隐患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明确执法监察重点单位,制定执法监察计划,经常性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根据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特点,针对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专项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督查,从重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整改,直至关停。
2.加强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公平,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片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力量,强化基层监察执法职能,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
3.完善举报奖励,严格受理查处。各镇、园区、街道及村(居)委会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向企业指出并督促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的,除进行挂牌督办外,还应向有行政执法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举报电话和渠道,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的受理、查处制度。有关部门(机构)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速从严查处,并向举报人或报告单位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造浓安全文化
1.严格法定培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和组织程度,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化工企业采购保管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努力做到“应训尽训、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加快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大职工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社会宣传。通过《*日报》安全生产专栏、街道固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四进”和道路交通安全“五进”等社会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社会“安全第一”意识,进一步提高“预防为主”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3.选树典型示范。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先进企业典型,开展“创优评先”活动,引导企业把“构建安全文化、保障企业安全”转化为内在需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车间、安全班组、安全标兵”评选及“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等主题活动,提倡车间、班组共同分享安全知识和经验,相互监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促使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共存、共生、共进,提高职工群体安全意识。
(五)优化安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一、总体目标
㈠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更好的将当前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展下去。
㈡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做好有效防范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大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整顿、整治、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人性化管理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大于天、重于山的位置,高度重视每一个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心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㈡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有担当安全责任的领导分管安全工作。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有人抓有人负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1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的,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车间班组以及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但要向镇政府、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还要向员工做出安全承诺,要建立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要求、考核奖惩等事项,形成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逐级、逐层、逐岗位、逐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建筑业实行安全履职保证金制度,项目开工前要向镇安委办(安监站)申报,同时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缴纳5000-20__0元的安全履职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经考核退还部分或部分保证金,对不缴纳保证金、不签定安全协议的,不得开工。
三、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㈠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制度和员工安全信息卡制度。
㈡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月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扎扎实实消除安全隐患。当前,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施工、高空作业事故的防范;抓好企业用电管理,每月24日前专项整治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并形成整改记录,汇总上报镇安委办,同时,要按照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监管缺位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㈢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每年参加安全管理、劳动技能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安全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做到“应培尽培、持证上岗”。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等其他职工也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要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安监、劳动、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分行业、分层次、分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素质教育,拓展培训覆盖面。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处罚。
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两年来我镇已有21家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今年任务将对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的创业进行复审,其他企业完成30%的创建任务,另外对华电、江鹤集团等企业进行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准申报要求严格,高危行业(领域)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㈤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每年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疾控中心),建立健全职工档案(一人一档),作业场所检测100%完成,安监等部门将对其从严监管,依照有关规章予以查处。
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㈠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全镇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进行专业应急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评估,要建立台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五、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㈠严格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社会保障、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设备更新等资金投入到位。
㈡建立员工社会保障机制。每年为每个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切实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㈢加大防护设施设备投入。安全生产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人是首要因素,而安全生产主要是靠人去防范、去预防,搞好安全防范显得非常之重要。各企业一定要花资金、花气力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凡是从业人员都要因岗配备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保险带、安全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等设施,要确保从业人员作业安全。
㈣强制淘汰老化生产设备。企业必须使用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注明商标、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等证件,并收藏保管好,不得使用非标设备,也不得超期使用老化的设备,更不得购买别人淘汰的设备。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闭。
六、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㈠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一票否决”、责任事故追究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等制度。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而且要带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因监管督查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㈡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生较大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层层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治理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检查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所有化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建立安全费用财务账户并做到依法提取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及台账建立情况。
(五)企业自查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排查治理的台账建立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情况;夜间和节假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控制报警和可燃、有害气体泄露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四、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化工企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纪录和资料。
2.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随即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3.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并向所在地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企业自查要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排查。
五、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责任领导,落实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集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会,进行宣传、发动。
自我检查阶段:9月28日-10月4日。各企业组织力量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10月5日前报辖区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政府管理行为进行自查。
各镇(开发区)的工作方案、自查报告和企业自查情况汇总于10月6日下班前报区安委办。
镇级检查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各镇、开发区对辖区内的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对每个企业的检查要留有记录,并在10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区安委办。
区级抽查和迎接上级督察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区安委办将组成检查组到各镇、开发区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所查辖区重点化工企业的二分之一。同时,迎接上级的督查。
六、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万子牛
成员:邱劲松、杨虎林、何小荣、凌志清、吴新财、陆水林、吴胜荣、包连山、陆连江、陆建荣、钱峰。
七、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中央和各省、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场下发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阐述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1.本区日常监督检查同一个企业的多个项目部时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员。部分施工现场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2.重点工程普遍有这么几个共同点: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已经开始进场施工,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安置房工程; ②现场进度虽快,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往往严重滞后,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厂房工程施工至二层、三层甚至四层主体结构,外脚手架迟迟未搭设;③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未完全落到实处,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场有统一佩戴胸牌、手套、胶鞋及工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工地凤毛麟角,现场大多数作业人员均自备防护用品。
3.脚手架坍塌事故频发,脚手架搭设用钢管、扣件较难达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钢管、扣件,且经过多次周转重复使用后钢管、扣件发生弯曲、锈蚀、截面缺损、端面不平、扣件裂缝、破碎等现象,所搭设的架体承载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监督检查中还发现架体杆件搭设存在不完整、架体杆件间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员擅自拆除连墙件、剪刀撑、挡脚杆、内档防护的现象将是导致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业急速占领市场,承揽过多建设工程,现场实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安全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均应在开工前配备到位,特别是专职安全员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如下条例。(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的规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待遇普遍过低,吸引不了较高素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培训了大量的安全员,但并没有几个真正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职工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仅有的大学生安全员在现场始终只是挂着安全员的虚职,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术上,无人认真钻研安全技术和管理。再加上,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大都没有针对本工程单独编制,只是将前一个工程相近内容笼统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袭规范,无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现场施工人员根本不按方案施工,仅凭木工班组、瓦工班组、架子工班组以往经验进行搭设及操作,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五花八门。
2、重点工程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严重滞后。重点工程从立项开始就被一路往前赶,恨不得几年的工期能在几天之内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面对来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协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甚至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抛掷脑后,采取严重违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应该上升的施工楼层高度。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企业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搪塞、敷衍态度,导致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甚至出现架空专职安全员的现象),安全防护设施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安全隐患丛生。
3、非标钢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场。回顾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项目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区文教中心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无锡市长江国际二期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不难发现脚手架搭设及维护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脚手架材质问题这个关键性要素是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
经多年调查由于建筑市场对钢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钢管扣件又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相同重量的一吨钢材,由于壁厚的变化,同样是一吨钢管可以多搭设30%左右面积的脚手架,所以特别受施工企业的欢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间,扣件扭矩25-50N·m之间,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明确规定:钢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钢管内径41.82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旧钢管应符合上述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从招投标入手,严格控制企业超正常能力承揽业务。对于日常安全监督中已经发现存在中标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象的企业,限制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直至该公司有能力组织起一个完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队伍时再恢复其招投标资格。为达到人员到岗履职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机定位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进行网络考勤或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手机定位搜索考勤。通过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确保中标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
2、从整顿市场行为入手,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提前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必须足额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机制,最大程度上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作为让利或挪作他用。监理单位及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都能领取到各自应有的防护用品。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责任人:
日期:
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
为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留史镇及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循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惯彻执行国家、留史镇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4、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镇政府安监所。
5、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效果。
6、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预防及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8、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9、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做好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13、如实向镇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镇长: (盖章)
-----------------公司:(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下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发展,特与你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如下:
一、企业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企业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企业的工作重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层层抓好落实。
四、必须根据国家、省安全标准的有关要求以及,佛山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考评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推进企业的标准化或规范化管理,应限期于8月份内完成,并要经过验收合格。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推进企业的规范管理,应于今年8月份内完成,并要经过验收合格。企业必须掌握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发生的事故时的应急求援措施。小编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2011年区政府下达我街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4人,根据实际,我街对区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根据街道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实处。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街道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