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12-09 15:30: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物业管理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物业管理方案

篇1

2、购置物业人员层次较高,属于房地产市场尖端客户群体,其对居住的私密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并且具有相当强的物业消费承受能力;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二、根据以上分析,对XX项目物业建议如下: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三、物业管理提供日常服务的内容:

1、对河道的清理与水质的保护(如通过种植水生性绿植改善水质、根据季节放养鱼类加强河道景观效果;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3、对业主庭院环境的保洁(主要集中在季节更替时,如刮风导致的尘土积累或落叶)?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四、物业特约服务-管家式服务体系: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务的内容:

A、业主订购报刊的派送(报纸需经过熨烫,免费)?

B、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业主提出的家政服务要求(付费)

室内清洁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洁养护

代收洗、补、烫衣物

室内插花、装饰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

车辆清洗服务

家庭看护管理

宠物看护管理

C、为业主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付费并需要提前预约)

五、XX项目的安全保卫管理:

1、保卫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4小时固定安全岗位的值勤

24小时流动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视

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时间段道路车流、人流的疏导管理

2、保卫部门的设施设备:

中央控制室

与中控室连接的门禁对讲系统

设像监视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业主院落重点部位(厨房)设置烟感报警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如有大规模公共停车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对讲机、灭火器、警棍等)

3、保卫部门提供的委托性特约服务:

礼仪性保卫

短途护卫(主要为业主携带贵重物品外出时对人员安全护卫)

(以上两种服务提供时需要有物业管家陪同并属付费项目)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的建立

业主物业的安全性是本项目物业管理的关键所在,除提供一般保卫方式外,还应建立联动体系,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将业主的损失降低。应急处理体系流程如下:

1、遇有突发事件,业主通过门禁对讲系统向中央控制室报警(或直接找物业管家);

2、中央控制室接警情后分别通知所属物业管家、片区巡视保安、备勤保安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不继续发展;

3、由物业管家向值班物业经理汇报现场情况;

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二)

公司所属前期驻点项目客服部:

为有效开展驻点现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管理工作程序化和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品牌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文件,特制定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一、总体目标实施规范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和相关岗位职责

1、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

公司对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实施专人负责制,统一标准对下设的各前期驻点项目客服部进行垂直管理,同时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即设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由督察员按照《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和《员工手册》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2、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相关岗位职责。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一)明确客服部工作计划

标准:由前期驻点项目物业顾问实行每周工作书面报告制度。

1、每周五下午17:00时前提交本周项目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签约户数、未签约户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客户意见和需求分析、工作改进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工程现场情况介绍等。

2、每月提交现场施工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和项目工程进度记录表

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改进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

3、下周工作计划 和重点。

4、合理化建议、意见

5、其他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每周例会制度工作计划

1、每周例会通报各部门前期驻点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和重点

2、研究分析各部门工作报告

3、研究分析物业管理新动态

4、实施培训和沟通

5、研究分析服务质量报告

6、其他

(三)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1、建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确定质量监督员

2、明确工作程序

a、督察员每天不少于对各部门驻点现场实施2次监督检查,并据实记录,不规范服务现场纠正。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待人接物、仪容仪表、就餐、劳动纪律、现场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礼仪规范等。标准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督察员每周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进意见

b、每月督察员书面调查销售部现场主管及现场直接联络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具体调查内容,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

督察员每月底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进意见

c、每季度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书面调查开发建设单位法人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

具体调查内容,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

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在每月首次例会上提交书面报告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向公司办公会报告。

(四)协调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建立客户报告制度

1、制定规范的联系函制度

2、建立和规范例会制度

3、协助建立客户联系报告制度。

四、建立长效的改进机制

1、成立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研究机构

2、研究机构目前主要工作任务

a、研究和总结 项目开盘秩序实施计划

b、制订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物业顾问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

c、编写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培训通用的教材

d、有计划编写各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e、有效实施形象策划系统

f、有计划实施各楼盘的物业管理员工内部培训

g、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的研究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三)

一、物业管理前期筹备工作

(一)管理人员、水电工、保安人员,应提早介入了解图纸熟悉房屋结构、性能、水电管道布局,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等管理中应注意事项,加强培训,为往后提高、保养、维修、保值、增值打下基础,为业主解决后顾之忧。

(二)建立整理楼宇的详细资料,组织整理设备档案,资料档案及业主资料,做到档案齐全,有序管理。

(三)依据相关文件及本小区住宅特点制定《小区业主公约》,《管理处岗位职责》,以及员工的规章制度。

(四)制订详细的设备,设施维修,房屋保养计划和检查制度,《水电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公共照明维护计划》,《监控与消防系统维护计划》等。

(五)规范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岗位培训,一个月内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到位,并针对项目管理特点现场培训,提高实用素质。

二、接管后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设接待处,白天有专职人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服务做到"十二字方针"(即礼貌、热情、友善、乐观、主动、平等)。

(二)安防工作:

1、保安人员着装统一、整齐,待人要文明礼貌、热情。

2、保安倒班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

3、门卫进出管理要严格,来访车辆要登记,搬迁货物需由业主开具证明条。

4、充分发挥小区24小时电视监控系统、TV分割镜头监控系统、入户梯口电控防盗锁,搞好社区智能化管理。

5、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盗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

6、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7、配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能随时启用。

8、小区内出入口设有明显标志,各组、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9、加强与市保安和临近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共同维护楼区安全,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0、车辆收发卡并由保安员指挥进入车库和停车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区,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派专人管理。

(三)为了保障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业主(住户)应将全部常住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业主入住登记表》中,并留下紧急联系办法;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由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屋内安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

3、本小区实施准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应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防止各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各业主(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口,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凡个人携手箱、包装箱及大件物品离开小区,需事先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管理公司核实同意(房屋使用者需经业主签名同意)方可离开;

6、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通知管理公司,并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业主签名同意、经管理公司核实后方可离开小区;

(四)环卫绿化工作:

1、公共部位卫生区,派专职卫生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每3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3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2、生活区按幢设立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二次装修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对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

4、做好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定期清洗,并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要清理一次。

5、聘请专职园艺工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细心保养和修整,按照绿化的不同品种、不同习俗、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期,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制定不同的养护计划,为小区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

(五)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小区的干净整洁,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住宅区内实垃圾袋化管理,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二、本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废纸和硬壳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内,如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时,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更新费用,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凡在公共场所乱贴、乱派广告、标语、传单者,除责令期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外,还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豢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七、保持小区的安静,不得在休息时间(12。00-14。00,19。00-8。00)制造噪音。

八、爱护小区绿化、不践踏草地、攀折花木,不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六)加强二次装修跟踪管理,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处与业主签定二次装修有关规定的协议,每天检查一次,协调好邻里关系,引导业主按规定装修,共同护房屋质量。

(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建立热线电话,方便业主,为业主提供中介电话,方便业主购机船票、请保姆、请钟点工等。

(八)根据本小区情况,做到微笑相迎,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竭尽努力让业主满意。

三、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小区交通管理规定,爱护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乱放;

2、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应注意前后左右规定的安全距离;

3、车辆管理员应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

4、机动车辆在物业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机动车辆在物业范围内禁止鸣号;

5、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6、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面、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7、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指定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专用场地内(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除外);

8、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公用设施;

9、保持停车位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四、管理模式

(一)拟采取的管理方式

服 务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管理处必须贯彻以下标准:管理无空挡,服务有标准,投诉有反馈,办事有时限,考核不迁就,奖惩有力度,满意见真情。物业管理要上水 平,就要发挥社区整体上下功夫,形成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紧密联系的"共建"机制。

(二)管理处组织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日常事物,代收报纸信件

(2)检查楼宇和绿化养护、保洁

(3)协调处理邻里关系

2、工程部:

(1)负责房屋质量检查

(2)建立设备设施维保计划

(3)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财务部:

(1)管好用好财务

(2)负责日常收管理费、租金、代收费等

(3)统购日常维修器材、分发器材

4、保安部:

(1)选好保安员搞好培训,管好保安

(2)加强消防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维持小区良好治安秩序

(3)与街道建立联网治安,加强周边环境安全

(三)管理人员的配备

1、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小区日常事务管理。

2、物业主管及客户服务4人,负责楼宇的检查服务及收费等。

3、水电工6人,负责小区日常水电及工程维修。

篇2

一、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高层负责人职责。

1、在业主接房中要进取宣传礼貌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景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进取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

1、每一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经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篇3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城镇区域内所有居民住宅、非住宅,都必须依照本方案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条县建设局是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应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在各自区域内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所在地社区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必须将书面议事内容发至业主,业主的赞同、反对、弃权意见须由业主本人签字。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招标,选聘、续聘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三)审议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计划和措施;

(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五)确定或者调整物业管理服务和内容,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收缴物业服务费;

(六)督促业主遵守业主规约,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督促共用设备、设施和共用场地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必须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应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服务保证金2万元。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按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对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的企业给予处罚,处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条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开发建设单位不能自行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招标公告参与投标实施物业管理活动;

(二)按照委托管理合同要求,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及措施;

(三)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按照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实施物业管理;

(五)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划分。

新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两个以上开发单位建设的住宅区,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旧住宅区与周边原有住宅或新建住宅房屋相毗连的经相关业主同意加以整治可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三条新建物业的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提前介入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不许超过三年。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配套的基础设施、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图。

(二)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业主名册和协议书;

(五)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上述接收的资料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无偿提供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无偿提供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棚按开发建设套室,每户1平方米面积配置。凡物业设施不配套的建筑工程不预验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准办理确权登记。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管理服务,要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服务制度;

(二)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4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四)物业服务应设立服务中心,实行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热线电话;

(五)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七)建立收费公开制度,按合同约定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情况;

(八)按规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服务范围: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屋顶、外墙面、楼梯间;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给排水主管道、窨井、化粪池、二次供水设备、电梯、楼区内道路、院面、围墙或栅栏、自行车棚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维修、养护和清掏。

服务标准: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和外墙面无破损。供水、供电、电梯、照明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以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道路畅通,院面平坦,路灯完好。

(二)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

服务范围:维护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和停放。

服务标准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小区重点部位定时巡查。出入小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对小区设备场所和具有危险隐患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设施和标志。对火灾、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三)环境卫生保洁

服务范围:住宅区域内的场地道路和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服务标准:管理区域内场地、道路、楼梯通道做到每周“三扫、四保”楼梯通道门、窗、扶手每月擦拭;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区域无垃圾、杂物,外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阻,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绿化管理及养护

服务范围:管理区域内所有规划建设绿地,花池和树木。

服务标准小区内绿化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栽植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定要求。花草树木无枯死、无虫害,枯死及时补种,虫害及时打药灭虫。绿篱超过平齐线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造型树木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整形,达到观赏效果良好。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保持树木长势良好。

(五)档案资料管理

服务范围:管理建设单位移交的各项工程资料。

服务标准:资料档案编目有序,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建立资料档案供阅制度;防止资料档案发霉变质、丢失。

第二十条按照各住宅区建设的规模、配套设施和具备物业管理的条件,划分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标准: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房八层以上,设立电梯、配电室、二次供水泵、二次供热泵、消防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电梯、二次供水、供热运行操作;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二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区封闭,院面通道硬化,自行车棚封闭,住户60户以上,设专用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院面通道硬化,绿地绿化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管理服务标准。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二条业主对买受的物业要科学使用,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给毗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因装修中损坏楼梯间、楼梯墙面、踏步、栏杆等共用部位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业主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机的必须按照《县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规定》和空调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前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安装手续,方可安装。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其他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部位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各专业管理部门物业维护职责分工

(一)居民小区内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或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楼房,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外(包括兀接箱和计费表)由供电部门负责管理;界限以内至分户保险开关(不包括保险开关)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分户保险开关以内至终端电器,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二)居民小区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住宅楼以楼外自来水阀门井为界,界限以外(含阀门)供水管线,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至用户水表的供水管线(不含水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水表至终端出水口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三)居民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扫保洁(包括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楼内公共部位、绿地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四)供热、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到用户终端。

第二十七条物业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后,开发建设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时,需要毗连房屋业主协助时,业主应积极配合,不准阻挠。因阻挠延误维护造成损失的由毗连责任方赔偿。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格下,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不成时,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价格。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也应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缴纳,不得预收。

第三十条凡我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5%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一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新建的住宅区,房屋开发单位未按规定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产权登记部门不得确权发证。

第三十三条原有住宅区已经实行物业管理,未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时,由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协同物业服务企业收缴。

对没有开展物业管理的旧楼和弃管楼房,由原开发单位出资整修,没有开发单位的由政府出资整修,达到物业管理条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七章法律责任及附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方案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出,并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无顾单方终止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未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应缴金额的0.5%按日收滞纳金。拖欠物业服务费六个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讼。

篇4

高档的小区应该有高档的物业管理服务来体现小区的价值,从而确保小区保值、增值。××××公司是具有物业管理二级资质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专业从事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等物业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已管理物业面积达×多万O。其中涉及智能化写字楼、综合商厦、花园别墅、住宅小区等。我们的企业精神是“银滩物业,勇争第一”。

我公司将利用我们“天时、地利、人和”的得天独厚的管理优势,以及公司先进的管理模式,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使×××小区更增魅力,更上档次。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小区的知名度,使×××真正达到增值保值的目的,为业主营造一个方便、快捷、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我公司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规范管理、追求创新、至诚服务。追求目标:以公司经营为主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业户推出完善的管理服务,为企业打造物业品牌。

第二章 物业管理要点

运用持续发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增值;

人性化的管理方针为业户铺架沟通的桥梁,增进了解与信任,以诚信为本提高管理服务的信誉;

结合物业实际情况,导入切合实际的管理理念,以高效率的管理降低成本,全心全意为业户服务;

采用PDCA循环整改的方法,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管理处采用的管理体制是:企业化、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思想是:安全第一,不断满足业户日益增长的对服务的需求,打造物业管理精品。最终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在实际服务管理中,公司将抓住以下三个重点:

1、完善服务、诚信待人。

物业管理是以服务为主的行业,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我们的服务宗旨和追求目标,奉行“以人为本,业户至上”的原则和服务周到的服务理念,为业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优质服务,并将日常服务紧密融合于管理之中,与业户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同时以走访沟通的方式及时了解业户的意见与需求,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真正为业户创造安心、舒心、称心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环境管理责任到人

小区的环境管理极为重要,如何为业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多年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保洁工作责任到人,督导检查、培训落实到位,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使其认真地做好每天的工作,树立环保意识,从而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达到最佳,为小区增加一道清洁、卫生、亮丽的风景线。

3、安全、消防真抓实干

为确保业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主张以切合实际的人员防范为主,紧密联系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使所辖物业在长年平安的条件下为业户服务。在日常管理中,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安全操作程序,在发生特殊事件时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公司本着服务第一,以人为本,在管理中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运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及管理方法来管理与服务,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公司将通过良好的物业管理,使“×××”保值、增值,真正为业户营造一个方便、温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一、公司追求目标:

房屋建筑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报修及时率达到100%;

清洁管理无盲点;

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小区路灯完好率达到100%;

管理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与火灾责任事故;

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绿化完好率达到98%以上;

道路完好率达到98%;

各类管理人员岗前岗中培训100%;

无服务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

所管辖区卫生无死角,绿地存活茂盛;

治安良好,环境清洁,辅助设备及建筑良好;

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上岗要佩带标志,规范制服,设立立岗、巡岗、监控岗,并明确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建立各种资料档案、报修、养护记录;

各种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合理收费;

制定大、中修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制定并组织员工培训计划的实施;

结合创优评比标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遵循服务第一,业户至上,依法经营,务实奋进的企业宗旨,弘扬银滩物业,勇争第一的企业精神,以优质文明的服务,为业户创造美丽温馨的家园。

三、组织运行机制:

1、建立监督机制;

2、建立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

3、制定工作流程、各项管理服务项目的长远计划和短期计划;

4、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

5、增强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

6、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

四、物业管理制度

1、管理处经理职责;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4、员工培训;

5、管理处运作管理工作规程;

6、人事管理及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五、管理处运作管理规程

1、内部运作管理办法

2、小区秩序管理;

3、清洁管理;

4、绿化管理;

5、消防弱电设备设施管理;

6、供配电设备管理;

7、给排水设备管理;

8、共用设施和共用场地管理;

9、安全操作规程;

10、特约服务管理规定。

(以上各种规定及制度略)

第三章 拟采用的管理模式

一、物业管理架构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有一个高效率及科学的组织架构,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的配置,以要求达到降低管理成本、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

本物业管理处按“直线制”设置管理架构。公司设立办公室、保洁部、设备维修部、绿化部、秩序管理部、接待部等部门。其优点是集指挥和职能于一身,命令统一,责权分明,指挥及时,既能满足本物业管理的要求,又能为将来业务的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

1、办公室

(1)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招聘人员,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为其它部门储备人才。

(2) 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物业管理公司筹备、建立和发展的资料及人事档案管理。

(3) 负责内部运行工作的综合协调。

(4) 负责对外承办、接待工作,物业管理市场营销和招投标。

(5) 总经理指派的其它工作。

2、保洁部

(1) 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清扫工作以及单元楼道、栏杆的保洁。

(2) 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

(3)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设备维修部

(1) 负责物业全部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 负责物业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 制定长期和日常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4) 上级领导指派的其它工作。

4、绿化部

(1) 负责小区花草树木的浇水、培土、施肥、除病虫害、修剪工作。

(2) 负责小区内的园景设施的养护工作。

(3) 上级领导指派的其它工作。

5、秩序管理部

(1) 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 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 负责小区的日常巡视工作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4) 负责小区应急处理的抢救工作。

(5)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接待部

(1) 负责日常业户来访接待工作。

(2) 负责业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 负责业主的投诉和咨询,并提供帮助。

(4) 配合办公室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5) 上级领导指派的其它工作。

二、物业管理岗位编制及管理架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办公室

业户接待主管 设备维修主管 保洁主管 绿化主管 秩序管理主管

业户接待员 设备维修工 保洁员 绿化工

秩序管理员

备注:根据小区概况,以上岗位编制 ×人。其中,绿化主管、保洁主管由一人兼职。岗位编制原则上不设闲岗、不留闲人,一人多岗,精简高效。

第四章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

一、新员工上岗培训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18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概述,小区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投诉、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二、在岗员工循环培训

1、通过实际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员工)参加班后的专题培训。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__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__年年末,__市区(包括__区,以下简称__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__幢房屋,建筑面积约__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__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__市区__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20__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__年__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__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__年__月-__年年底,全面推进__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20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累计完成__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__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篇6

鉴于目前**各安置小区现状,特提出关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启动运营的方案,仅供讨论、参考。

目前,**区块5个安置房小区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急管理,且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管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招聘物业经理、人事专员、出纳、行政、保安、保洁等必要的工作人员,独立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对**区块的安置小区进行直接管理。

针对**区块5个安置房的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现将每个小区及公司的人员配置汇报如下:

一、**家园: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8名,保安4名。

二、**北苑: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5名,保安4名。

三、**南苑: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4名,保安4名。

四、**:保洁2名,保安2名。

五、**:保洁1名。

六、工程人员:6名。

七、水电工:1名。

八、消控人员:3名

九、保安队长:1名。

十、会计、出纳:2名

十一、物业总管:1名

篇7

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迅速提高质量、迅速占领市场”为指导思想,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大胆、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心的改革和发展,做到市场有新的发展,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经济效益有新的突破,中心面貌有新的变化,及时做好学校西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常规管理,注重工作实效,以“重视质量,深化改革,加速发展”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考核,提高服务效率,使服务工作力求做到有预见性、有高效性,以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并实现“优质服务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总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物业管理中心2010优质服务年创优计划

时间

活动内容

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

审核结果

三月份

物管中心办公室、各个部门会议宣传动员,三张板报宣传教育,各个部门拟定创优方案和联系一个物业服务对象实施创优服务,取得经验,启动创优工作。

1、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监督员对物管中心各部门的工作明察暗访,提出针对问题的改进意见。对好的作法加以宣传和推广。

2、每月搞2次培训。

3、每月搞2次质量检查。

4、中心办公室召开两月1次的物业服务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经验。

5、实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修订完善。

四月份

各个部门搞2次职业培训;搞一次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到社会物业小区参观学习考察;派遣人员到社会物业小区实习,学以致用;发放优质服务卡,方便业主服务需要;中心办公室召开2月1次的物业服务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经验,聘请业主代表参加会议,找出不足,及时整改提高。

五月份

搞一次岗位练兵和职业竞赛,全面提高物业服务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搞一次“便民服务”(亦可以会同总公司一起搞);搞一次顾客满意度调查,同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月份

开展“优质服务年”咨询活动,了解和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中心办公室召开2月1次的物业服务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经验,找出不足,及时整改提高。各个部门搞一次针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优质服务活动,促使其物业条件根本改善,并且长期保证质量。

七月份

全面检查、巩固落实本学期创优情况,写出物业创优工作小结。部门搞出假期安全、抗旱保苗及假期物业服务创优方案,并付诸实施。

八月份

全面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假期物业服务创优方案”,保障师生员工暑假正常生活。

九月份

结合新生入学江津校区建设,进行物业服务创新大讨论,搞好物业服务创新培训和物业服务创新的改进实施。

十月份

进行物业技术创新大讨论,搞好物业技术创新培训和物业服务技术的改进实施。

十一月份

进行物业管理创新大讨论,搞好物业管理创新培训和物业管理的改进实施。搞一次顾客满意度调查。

十二月份

篇8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中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服务水平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使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让老旧小区的基本物业服务更有保障,让高中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全面提升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树立小区的良好新形象,促进全县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内容

(一)物业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物业服务业务;擅自将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业务转让、委托给他人管理;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停止物业服务;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以出租、出借、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资质证书;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中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

(二)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未按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未备案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未制止,制止不了又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三)物业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按照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规定及时向业主退还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

(四)物业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纠正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和态度不端正;不按规定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未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未公开;未按要求配齐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技术人员;未建立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未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处理记录不详细等。

(五)前期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未依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清单及权属资料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按规定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

(六)业主委员会履职不到位问题。重点纠正小区已具备成立条件,未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未办理备案手续;未依照规定,与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未监督和协助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未对不履行职责或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拒付物业费以及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委员作出终止资格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定等。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组织物业服务市场各主体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县住建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物业服务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查处,按照“主动自查整改从轻处理,不自查不整改从重处理”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全面规范物业市场秩序。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形成检查处理情况报告,并在全县范围通报。

四、保障措施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平安温州”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物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房字〔〕27号)和区平安办、区综治委《温州市鹿城区行业基层平安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制》、《温州市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责任制》(温鹿综治办〔〕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温州市鹿城区实际,制订如下创建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平安温州市鹿城”的目标,以开展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为载体,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体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履行协助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温州市鹿城”建设深入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稳中有降,不发生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区85%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的要求。

三、创建范围

温州市鹿城区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大厦)

四、创建标准

1、物业服务单位与街道(乡镇)综治委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2、物业管理小区内必需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到位率达100%,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用的秩序维护员能满足小区治安防范工作需要;

3、物业管理小区内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设立固定值班岗和流动巡逻岗,制订巡逻计划,秩序维护员按照计划昼夜巡逻;

4、物业管理小区有制订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

5、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事项;

6、物业服务单位对物业装修装饰的登记备案率达100%,与业主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7、物业管理小区内消防安全设施按规定标准加强维护,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8、居民楼二层以下住户的窗户应当采用防攀爬防撬功能的防盗措施,楼栋煤气管道、落水管等易攀爬处全部安装防攀爬装置;

9、物业管理小区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并运转正常;

10、物业管理小区内全年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居民入室、单位入室盗窃案件、机动车被盗案件;

11、业主对物业管理小区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工作大会,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并确定创建示范点。

2、开展创建阶段(6月-10月)。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创建工作,各房管所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确定考核制度。

3、企业自查阶段(11月)。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自一年来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的工作思路,并将书面自查报告报房管部门。

4、考核评比阶段(12月)。由温州市鹿城房管分局在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初评推荐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复查考评。

六、考评方式

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考评。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初评推荐,最后由区房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共同组织考评验收、表彰,被表彰的小区授予“平安物 业管理小区(大厦)”称号并授牌。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区,予以一票否决,依据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处罚,直至注销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资质。

七、创建要求

篇10

近期,部分住户以楼梯灯损坏为由拒绝缴纳管理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及公司内部讨论,特将本大厦物业管理的开支情况和解决方案通告如下:

一、振业大厦每月收取物业管理费2410元(振业大厦现有住户36户,每户每月缴交60元,地铺现有10间,每间每月缴交25元,合共缴交2410元),物业管理每月须支出费用为4950元(振业大厦门卫工资每月4650元,水电费平均每月200元,垃圾清理费每月100元,合共4950元),且此前大厦楼梯灯泡损坏的更换工作也一直由物业公司承担,导致物业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二、关于住户提出的楼梯灯维修问题,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应当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目前,振业大厦所有住户均没有缴交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物业公共部位维修的产生一切费用应该由全体住户共同承担。因此,大厦楼梯属于物业共用部位,楼梯灯维修问题各住户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如有需要,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聘请专业维修人员上门修理,产生的费由全体住户分摊。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主要是用于保障各住户居住环境的安全及生活便利,拒交管理费的行为将对其他住户造成不良影响,请各住户按时缴交管理费,以免对小区管理造成不便。

希望各住户谅解物业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