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09:01:5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会科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5)对表2中的词汇进行同义和反义词转换或者词性转换,生成表3。这里,只需对表2中部分词汇进行转换,因为表2中有些词汇本身具有同根、同义或者反义特征,不需要进行此类转换。之所以要生成表3,是因为这样能够更为全面地收集语料中所包含的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而这些词汇可能没有出现在表2中。(6)运用语料库软件中的语境共现(concor-dance)和搭配(collocation)功能,结合定性分析,对表2和表3中词汇的上下文进行细读,删除评价词汇的非评价功能的实例,如词汇new如果出现在NewOrleans中,就不具有评价功能。主要包括:1)专有名词,如NewJersey,GreatBritain;2)惯用法或固定短语,如oldword,generalmanager,aswellas;3)同(多)义词,如keytothelock,thisno-vel.所得部分词汇充当评价功能的频率,见表中的频率栏。(7)排除非评价意义词汇现象之后,逐一统计各种评价类型在不同学科和学科论文内部不同部分(IMRD)中的分布,比较4个学科中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比较论文内部4个组成部分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所得结果参见表4和表5。
2结果与讨论
我们将表4和表5中4类评价词汇在学科论文和论文不同部分中所出现的频率与各个部分的词汇总数结合起来,得出4类评价词汇在各个学科和论文各个部分中的万字比率,参见表4和表5的万分比栏。然后,我们依据两个表中的万分比数据生成图1和图。可以看出,4种评价类型在4个学科中出现的频率各有不同。其中,使用评价最多的是教育学,其次分别是应用语言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这可能与学科本身内在属性、研究对象和知识结构有关。一般说来,如果一个学科的理论比较成熟,研究范式或者分析方法比较一致、规范,那么该学科的学术论文中使用的评价手段或者说评价词汇的频率较低;否则,则相反。如自然科学论文中所使用的评价词汇和手段要低于社会学或者人文科学,就是因为后者研究对象更为复杂,而且学科内部理论知识尚不稳定,尚存争议,研究界限尚未完全厘清,仍然存在很多探索性和未知性,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得不通过各种评价手段来达到说服读者或者同行作者的目的。Cole曾经指出,一个学科内部一致性越强,所使用的评价或者评价词汇越少(Cole1983)。图1说明,相对来说,心理学和社会学这两门学科比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更为稳定,也就是说,它们的知识界限更为明晰,研究范式更为成熟稳定,所使用的理论更为成熟。
另外,从这4种类型的评价分布来看,社会科学论文中的相关性评价和优劣性评价要远远多于规模和新颖性评价。这表明,社科论文作者更加愿意对于研究的质量和研究的重要性或相关性进行评价,而不是过多地评价研究的规模和研究的新颖性。这体现了学科论文所倡导的价值观,学者更为看重的是学术中的质量,而不是开展研究的规模。从词汇出现的频率看,社会科学中4类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大约为每一万字50个左右,与Giannoni的研究比较,他得出的数据要略大些,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所考察的词汇数量较少。Grape&Kaplan认为,“作者在学术论文语篇中使用多种方式来表达礼貌,已经达到说服和评价的目的”。这些不仅可以与学术论文的权威建立稳定关系,而且可以预防来自同行研究者的批评和攻击。
从学术论文内部看,讨论和简介部分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要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也正好体现出这些次语类本身的交际目的。对于学术论文中这4种次语类的特征,Hyland指出,对简介部分的研究表明,简介部分的3个目的分别是建立研究领地,指出研究空白,占领研究领地。这就意味着,学术论文作者将会充分利用各种修辞策略来避免对他人的研究提出挑战,或者尽力维护语篇社区同行的面子,评价他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对讨论部分而言,Hyland也指出,这一部分将对结果部分的数据进行解释,也是学术论文中最具说服力的部分。讨论部分始于对结果的陈述,接下来将会对结果进行评价,其目的是从结果中小心谨慎地提炼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并试图从其他文献研究中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至于结果和方法部分,方法部分只是直截了当地描述数据的收集过程、实验使用的材料以及程序,为的是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研究过程。结果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它主要通过所获得的数据来说服读者接受数据的有效性;当然,有时也对数据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解释。因此,这两个部分在社会科学论文中使用的评价词汇相对较少,评价特征相对不明显。用Swales的话说,“对作者来说,简介和讨论部分是论文中最容易产生麻烦的部分,主要原因就是这两部分所具有的人际特征、所具有的阐释性特征”。
国内对于建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中国在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社会学研究的历程,由于社会学源于国外,因此当时的社会学研究基本上是从西方国家直接移植过来,并没有开始社会学的本土化发展。社会学在我国发展之初,主要是将中国的人口、婚姻家庭以及农村等具体问题做出了一定的研究,并没有形成本土化的社会学研究对象。
1979年至1985年的对象建构。自1979年社会学重归学术界以来,各学者对于该问题的讨论一致没有间断过。学者们对此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社会科学争鸣大系•社会学卷》进行了简单的归纳。于光远等人认为,社会学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科学,是以研究社会问题为中心的一个“社会群”。该主张认为,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杜任之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社会,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发展动力以及社会生活现象及其规律性,范围十分广泛。杨心恒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发生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并从中探索人类社会行为的规律。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指出,社会学没有固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1985年至今的对象建构。1985年至今是社会学重建之后的第二阶段,此时对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基本上趋于一致: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整体。在此基础上,学者们的思路更加开阔,提出了以下观点:第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对于社会关系进行具体的研究构成了应用社会学,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理论分析和科学抽象形成了理论社会学。第二,郑杭生认为,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以及机制的综合性的具体社会科学学科。第三,陈颐认为,制度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以上是对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界定的主要观点,此外还有其他界定,如: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社会行为、市民社会、社会生活等等,这里不详细阐述。从国内以上学者们的表述中,我们不但可以看到各社会学家对于研究对象建构各不相同,也看到了其中一致的成分:第一,建构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始终围绕着“社会”;第二,该研究大致分为两种类型: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并力图将二者结合起来。
国外学者对于建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社会学自创立以来,国外社会学家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建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下面笔者将从社会学创立至今的不同阶段对此进行梳理。
初创时期社会学的研究。孔德于1839年在《实证哲学教程》一书中正式使用“社会学”这个名称,标志着社会学的诞生。孔德认为社会学是一个相互联系、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科学系统的最后一环,前几环依次为: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由于社会学和以上学科共处一个科学体系,且联系密切,因此社会学在本质上应当和这些学科具有相同的性质和方法论,只是研究对象不同。孔德创立的社会物理学“是指专门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它本着和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同样的精神来考察社会现象。也就是说,社会现象受到不可变更的自然规律的制约,揭示这些规律是社会物理学所研究的特定目标”。这段话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社会现象。第二,社会现象的背后存在着稳定的规律。第三,这些规律是可以用类似自然科学的原则来研究。当时,孔德的社会学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社会科学学科的综合,不能与我们目前理解的社会学完全划等号。此外,孔德还提出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即观察法、实验法、比较法以及社会学的主要方法———历史法。综上所述,创立时期的社会学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寻求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学科。一方面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被提出来了,另一方面它又没有真正确立自己特有的对象。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社会学并不处在同等地位上,而是具有指导意义式学科。
形成时期的社会学研究。在社会学史上,一般把19世纪末20世纪初称为社会学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即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的时期。这时需要新的社会学理论方法论的指导。从19世纪40年代产生到19世纪末的近半个世纪中,社会学得到了相当的发展,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一直没能在大学或学院中占据一个独立的席位。造成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学从产生以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因此,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摘要: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首先是从了解它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开始的,现对社会学研究对象客观性进行讨论。关键词:社会学;研究对象;客观性社会学家面前的主要任务之一即是确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这一阶段做出巨大贡献的社会学家应首推涂尔干和韦伯。
(1)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涂尔干认为,哲学应研究宇宙中所有现象的普遍性,而社会学只研究“特殊的社会性质”,社会学必须从哲学的普遍性中走出来,寻找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涂尔干把“社会事实”定义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强调社会现象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观性。他认为,我们必须要摆脱一切预断性的概念与主见,把社会现象当成客观事物来考察;对于社会现象,只能通过社会现象去解释。涂尔干对社会现象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所有‘动作状态’,无论固定与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社会现象。”该定义应从以下三方面理解:第一,涂尔干在确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时特别反对社会唯名论,主张社会一旦形成,就有超乎个人之上的特征和作用。所以,必须用一种社会现象去解释另一种社会现象。第二“,强制”的含义与日常生活中对它的理解不同。第三,涂尔干的“社会现象”指的就是社会制度。他甚至直接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制度的科学”。
(2)韦伯的“社会行动”。与涂尔干不同,韦伯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行动。他认为“,社会学就是这样一门科学,即它试图用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据此通过社会行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对社会行动作因果解释”。因此在研究层次方面,韦伯所指的社会行动是个体的“社会行动”。而不是社会结构。韦伯所讲的“社会行动”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具有行动者所赋予的某种意义;第二,涉及到他人的行为;第三,行动的目标与他人相关。韦伯进一步把行动分为四种:第一种是目标导向的行动,第二种是价值合理的行动,第三种是情感导向的行动,第四种是传统导向的行动。韦伯认为,只有前两种行动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行动。在社会学形成时期,涂尔干和韦伯为社会学知识的客观性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社会事实和社会行动都具有客观性和社会性,与初创时期的研究对象相比更具有系统性和客观性,在社会学研究方向的引导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社会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石。
社会学研究过程的客观性
一、社会科与历史学之关系
历史教学是关于历史学的教育,而社会科与历史学有密切的关系,由此,便可知历史教学与社会科可以发生联系。全美社会科协会对社会科课程的解释为:“社会科是一门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各学科领域进行整合研究的课程,旨在促进公民能力的发展。在学校课程中,社会科运用人类学、考古学、经济学、地理学、历史学、法学、哲学、政治学、心理学、宗教和社会学等学科材料,以及人文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恰当内容,为学生提供了相互联系的,而且又是非常系统的社会研究机会。”[2]从社会科定义的角度可知,历史学可以作为材料为社会科所用,进行综合的研究。在韦斯里的社会科课程“六型说”(包括各科目独立型、非系统相关型、系统相关型、统合型、中心统合型和融合型)中,“中心统合型”便是以历史学为中心的。反之,社会科作为一门综合性质的课程,当然也可以为历史学所用。这体现在如果运用社会科的研究视野,当我们学习和研究历史时,思路就会更加宽广些,研究的角度会更加灵活多变,同时更能够较容易地去理解历史、感悟历史。
二、社会科在历史教学中的应用
如上所述,当历史学与社会科发生联系之后,历史教育也不可避免地同社会科发生着联系。社会科可以从很多角度去审视历史教学问题,这种多角度的审视首先体现在社会科对课程观的理解上。从课程的价值取向上分,课程设置模式可以分为学科本位课程、学生本位课程和社会本位课程。学科本位课程包括了相关课程、融合课程、广域课程。学生本位课程属于经验型课程,它将学生的生活经验作为综合课程基础,通过活动获得直接经验,并对知识经验进行综合。这种理论来源于杜威的实用主义,强调健全人格的形成。社会本位课程是以社会问题为中心来组织教学内容,打破学科界线,自成学习体系。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科为历史课程的改善提供了视野,它能够使历史课程回归其求实求真的本真。具体到历史教学的操作环节,运用社会科综合多种学科的多角度视野,可以帮助教师更高效地完成历史教学任务,同时使学生的思维得到锻炼,培养学生积极思考的能力。举一具体案例来说,在讲述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二第七课《新航路的开辟》一课时,如果不从社会科的视野讲述,一般的教学过程是首先讲述新航路开辟的原因,包括对香料、对黄金的追求,商路不畅,摆脱动乱的需要,传播基督教。其次要讲述新航路开辟的条件,这又包括了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方面。客观条件是罗盘针的普遍使用,绘图技术的进步,具有较强抗风力的海船的建造,主观条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王室的支持。再次要讲述新航路开辟的过程,具体说就是四位航海家迪亚士、达•伽马、哥伦布和麦哲伦的海上探索过程。最后讲述新航路开辟的意义,即影响———引发了欧洲的商业革命,美洲的金银矿的开发及其传统社会遭到灭顶之灾,非洲开始了罪恶的黑奴贸易,白银大量流入亚洲以及世界由分散走向整体。当我们把《新航路的开辟》放在社会科的角度去思考如何讲述时,会发现更好的方法。首先,我们先要考虑历史学科的特点也就是本课的主线,即要梳理新航路开辟的来龙去脉。从原来的航线到已开辟的航道的历史经过。这个过程可以由学生自己根据教材和搜集的资料去整理出来。教师的角色是提供给学生搜索资料的路径和方法,指导学生发现和运用资料。当然这一过程中可以采用小组合作的方式展开。除了历史学科本身的思路之外,我们还可以动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比如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时,正是因为他不知道具体的地理知识———洋流的作用才会导致他误认为自己已经到达了非洲。而且整个航海探险的过程完全可以由学生操作地球仪自己动手指出新航线的路径是什么。再从美术学科的角度,可以让学生动手画出地图上大洲大洋的轮廓图,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几位航海家的航线。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当时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是何种国家形态,从而可以得出为何两国会支持四位航海家的海上探险,这同样可以动用经济学的知识去分析贵族及皇室支持他们的原因。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讲,通过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交流能力,使其能够自由恰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作者:陈芳芳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调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问该卷该给专业已经毕业并正从事社会工作的学生,通过这些学生再寻找其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共回收问卷148份。接受调查的对象还有部分在读的研究生,以及部分没有在高校接受过社工的专业教育但从事该项工作的人。考虑到在读的研究生在本科时接受了社工的专业教育,现在可以站在更高层次对该专业的理论教学进行反思,他们填写的问卷计算在有效问卷内。目前从事社会工作却没有高校社工作教育经历的不符合调查条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问卷,获得有效问卷128份,最后利用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如下:128人中,性别构成为60名男性,68名女性。学历构成为11名研究生,108名本科生,11名专科生,本科毕业生是这次调查的主体,占总调查对象的82.8%。毕业学校为湖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等43所高等院校。开始从事社工的时间从2007年到2013,其中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这四年开始从事社工的最多,分别是29人、26人、25人、21人。所在的岗位既有机构社工、也有项目社工,从事的具体工作有社区社工、学校社工、企业社工、家庭社工、青少年社工、老年社工、妇女社工、残障社工、社会工作行政、机构管理或项目管理等等。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被调查者所从事的工作涉及到社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最长的已经满了六年,最短的不足一年。从开始从事社工的毕业生,正处于角色的转换期,在学校所学的理论能不能帮助他们迅速地适应工作岗位他们的感受最直接,而已经从事社工几年的毕业生他们的工作经历让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感受更加深刻,因此本次调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社工专业毕业生对该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看法。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的收获及重要性的看法,第二部分是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设置的看法,第三部分是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课堂教学的看法,第四部分是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建议。
(一)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的收获及重要性的认识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在学校里理论课程的学习很有收获,认为学校里的理论学习对现在的学习和工作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能使自己更快地掌握技术。具体情况如下:33人认为在学校理论课程的学习很有收获,占被调查对象的25.8%;59人认为比较有收获,占被调查对象46.1%;35人认为有一点收获,占被调查对象的27.3%,有1人认为完全没有收获,占被调查者的0.8%。20人认为在学校的理论学习对现在的学习和工作影响很大,占被调查对象的15.6%;70人认为比较有影响,占被调查对象的54.7%;36人认为有一点影响,占被调查对象的28.1%,有两人漏填。17人完全赞同理论知识学好了,在实践中可以更快地掌握技术,占被调查对象的13.3%;52人比较赞同,占被调查对象的40.6%;50人有一点赞同,占被调查对象的39.1%;有5人完全不赞同,占被调查人数的3.9%,4人漏填该题。有1人认为理论学习比实践重要,15人认为实践比理论重要,112人认为理论学习和实践一样重要,占被调查人数的87.5%。
(二)对课程设置的看法
问卷中的十门课程是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辑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分别是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保障概论、社会政策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对于课程设置,被调查对象认为高校社会专业理论课程设置很完善的有1人,占0.8%,比较完善的21人,占16.4%,一般的49人,占38.3%,不太完善的51人,占39.8%,很不完善的6人,占4.7%。回答一般及以下的人是对课程设置不满意的,这样就有106人认为高校社会专业理论课程设置是不完善的,占了被调查者的绝大多数。认为有必要针对特定实务领域设置相应的理论课程有124人,占被调查对象的96.9%。关于在实践中用得最多的理论课程(这一题为多选),被选择排前三位的课程是个案工作86.72%(111人)、小组工作82.03%(105人)、社区社会工作62.5%(80人),其余的则是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60.94%(78人),社会心理学54.69%(70人),社会工作概论41.41%(53人),社会学概论26.56%(34人),社会工作行政23.44%(30人),社会政策概论16.41%(21人),社会保障概论6.25%(8人)。关于理论课程在各学期的教学时间安排,4.69%(6人)认为很合理,44.53%(57人)认为比较合理,43.75%(56人)认为一般,7.03%(9人)认为不合理,考虑到被调查者来自43所高校,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在理论课程时间设置上不统一,这个数据的参考价值不大。问卷中设计了一个题目了解被调查者对各门理论课程在时间安排的看法,但从调查结果来看,综合各学校情况看,同一门课程在各个学期开设的都有,而且分布比较均匀,这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
(三)对理论课程教学方法的看法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的目的是为了不教,是为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当老师的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教学,只有当学生认同了、满意了,这样的教学方法才有效果。被调查者对学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的课堂教学满意程度不高,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要学好专业理论课主要在于授课教师对实务的熟悉程度,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希望采用实训法进行理论教学。具体情况如下:在对理论课程课堂教学的满意程度上,7人表示很满意,占被调查对象的5.5%;49人感到比较满意,占被调查对象的38.3%;48人觉得一般,占被调查对象的37.5%;23人不太满意,占被调查对象的17.69%;1人很不满意,占被调查对象的0.8%。对于怎样学好专业理论课,17人认为主要是学生努力,占调查对象的13.4%;27人认为老师好的教学方法,占调查对象的21.1%;8人认为老师要有高的理论水平,占调查对象的6.2%;74人认为老师要对实务熟悉,占调查对象的57.8%,有1人没填。关于最适合的专业理论课程教学方法(这一题是多项选择),具体情况如下:54.7%(70人)选择“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方法”,包括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等;54.7%(70人)选择“以直接感知为主的方法”,包括演示法、参观法等;86.7%(111人)选择“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方法”,包括练习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50.0%(64人)选择“以欣赏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如放映电影和案例等;53.9%(69人)选择“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方法”,如发现法、探究法等。
(四)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建议
建议采用的是开放式的问题,有60个被调查者写出了对策和建议,具体可以分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1.在理论课程设置上,被调查者建议除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列出的10门课程外,还应该开设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等课程。有人建议理论课程可以不分科目,不要分门别类地上各门课程,而是整合各种理论及实务开设综合性课程。在理论课程教学时间先后安排上,被调查者建议不要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学习西方社会学、社会学概论等相对枯燥难懂的理论,应当先接触一些通俗易懂的理论,等学生有了兴趣和一定的了解,再去学习更专业、理论性更强的知识。
2.在教学方法上,有人提出理论课程比较枯躁,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在讲课之前先花10到15分钟玩热身游戏。有人提出让学生去讲课,而不是老师讲学生听,将教学内容布置成各种专题,让学生去查阅文献资料,以小组研究结果的方式向其他同学进行教学讲解。更多的建议强调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于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有以下的建议:借鉴国外及香港协青社老师们的教学方法,以轻松、幽默、搞笑的教学风格,多分享老师们的实务经验,在案例分享的过程中穿插相关的理论知识。多与学生互动、交流,采用案例模拟、情境假设、角色扮演等方法。到机构探访和交流。
3.对专业老师的建议,建议者提出因为社会工作理论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中有着多样化的流派和相龃龉的理论观点,并未有一套固定的标准或者教学方法,理论学习的目的是具体的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理论引导和反思,因此,老师不能仅空讲理论,而要与具体实践经验和理论反思相结合。这对于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理论功底要扎实,二是相关的实务经验要充足。教师就需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关注国内外最新的理论或者是对理论新的解析,把新的思想观念引入到教学中,让学生的理论水平符合现在社工发展状况的需要。积极参与专业社会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比如到有经验的高教调研,以及参加权威专家对社工的培训。积极参加实务。要用踏实、努力、负责态度去影响学生。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于1998年研制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评价中心按照文献计量学规律,采取期刊影响因子等定量与学科专家等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和动态管理的办法,筛选CSSCI来源期刊作为统计源。目前大陆现期期刊9000余种,其中人文社科期刊4500余种,除去通俗等非学术性期刊,学术、准学术人文社科期刊共3000余种。2004年从3000余种中精选出来源期刊461种。由于教育部已正式启用CSSCI作为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评估、申报的依据之一,许多高校已启用CSSCI作为文科教师科研评价的依据,许多学者撰文充分肯定了CSSCI的检索和一定的评价作用。因此,许多期刊编辑部迫切希望了解CSSCI来源期刊选择的标准、指标和方法,研讨期刊审稿、引文注释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交流提高期刊学术水平的经验,建议由评价中心主办一次期刊学术研讨会。
2005年4月6~8日,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办的“中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规范研讨会”在南京大学召开。来自国内的29个省、市、自治区的187个期刊社的24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社113家。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2004年8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的精神,研讨学术期刊学术规范的内容,推进中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学术规范进程,提高“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质量,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会议以大会发言和小组研讨方式进行。大会开幕式由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任周宪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副校长张异宾教授致开幕词。评价中心叶继元教授、邹志仁教授、吴向东研究员、袁培国教授、韩新民教授分别做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规范探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其来源期刊的选定》、《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编辑规范及其实现》、《引文索引和期刊编辑与评价》和《关于共建CSSCI全文数据库的说明》的演讲。此外,《大学图书馆学报》副主编何朝晖、《开放教育研究》执行主编希建华、《广东社会科学》总编辑刘泽生等先后在大会上做了发言。《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胡敏中教授、《海南金融》王丽娅主编、《敦煌研究》杨秀清研究员、《广东社会科学》刘泽生总编辑、《探索》苏伟主编与《科技进步与对策》高建平副主编分别代表六个小组汇报了小组研讨情况。代表们对人文社科期刊规范的意义与内容、CSSCI的评价作用与导向、CSSCI来源期刊选择与数量、自引、实引(注出出处、页码)、期刊半衰期等指标的含义、编辑、著录规范及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异同、CSSCI全文数据库的建立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1.人文社科期刊规范的意义与内容
代表们认为,学术期刊是学术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是发表研究成果的主渠道,是其他媒体不能代替的。但目前不少期刊编辑部学术意识不强,对期刊应遵守的学术规范重视不够,在内容与形式上违反规范的不合格作品较多,研讨学术规范非常有必要。期刊编辑部的学术规范意识强了,就能将不符合学术规范的稿件排除在外,真正发挥人文社科期刊在登载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开展学术交流、发现培养学术人才、促进知识积累与创新的重要作用。人文社科期刊学术规范包括哪些内容?CSSCI代表认为,至少可以包括基本规范、审稿规范、编辑规范、著录规范、出版规范、期刊评价规范。不仅有形式上的规范,而且有内容上的规范。许多代表希望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定期举办学术规范的研讨会或培训班,深入探讨、普及有关知识,成为全国的研讨和培训基地。
[page_break]2.CSSCI的评价作用与导向
代表们认为,南大的CSSCI是公平、客观的,因为它能反映广大作者利用科研成果的综合情况,不是少数人能左右的,也没有工作人员的主观成分,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产物,其研制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学术成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已在全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积极的影响。其导向作用也是很明显的,它为中国文科学术期刊的认证和评价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当然,CSSCI的评价作用也不是绝对的、惟一的、排他的,它必须与专家评价结合使用。
3.CSSCI来源期刊的选择与数量
代表们认为,以引文量、影响因子、半衰期等定量指标和专家评审等定性标准筛选来源期刊是合理的。那种认为CSSCI来源期刊是根据期刊的行政级别来选择的观点,是不对的。来源期刊与核心期刊相同点多于不同点,两者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定性定量筛选出来的学术性期刊,不过两者的目的、作用有别。真正的核心期刊或高质量的来源期刊对自己发表的论文有一定的评价作用,但并不具有完全的评价作用。夸大来源期刊与核心期刊对论文的绝对作用,不是研究者的错,而是科研管理部门的责任。
不少代表认为,CSSCI来源期刊数量偏少,应增加到500种左右。但另有不少代表则持相反意见,认为应坚持必要的门槛,不能滥竽充数。当中国文科学术期刊整体的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增加一些。有的代表建议调整筛选周期,变一年一次为2~3年一次,以减少期刊社的压力,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在筛选时,还应适当考虑各类期刊的比例、期刊的学科覆盖面及小语种期刊、党校期刊、地方综合性社科类期刊等特殊性。希望CSSCI以适当方式将影响因子等排名信息及时通报各期刊,以有利于期刊社了解自己处在什么位置,明确努力方向。
4.自引、实引(注出出处、页码)、期刊半衰期等指标的含义
自我引用简称“自引”(Self-citation),是指著者(包括个人著者、团体著者、期刊、学科、地域和国家等)引用自己已发表的论著或与他人合著的论著。正常的自引可以考察各国、各地域、各学科、各期刊、各著者的研究连续性、积累性和研究水平,但人为过度自引则仍是失范行为。许多代表认为,应善于区分合理自引与过度自引、合理互相引用与恶性互惠引用。可以将合理的自引率设置一个权重,或规定一定的比例,不能将自引等一刀切。CSSCI代表提出,可用期刊他引影响因子、期刊相对影响、期刊的开放度、期刊的影响面等指标解决合理自引、合理互相引用、特殊半衰期等问题。所谓实引,是指一定要在正文中标注,并在文后参考文献或文献注释中标出具体出处或页码。实引可以防止论文中的伪引。一些代表还提出了区分正面引用与负面引用、观点引用与材料引用对于学术评价的意义问题。
5.编辑、著录规范及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异同
大多数代表认为,期刊编辑、著录等形式规范,已有国家标准的,可先遵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没有涉及或规定不妥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或弥补办法。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没有考虑到文科论文引用文献类型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且某些规定又过繁过细,没有以学术研究为本。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哪些内容可以合并,哪些不能是关键所在。一些代表认为,在新规定正式出台之前,应该允许各个期刊杂志用不同的形式,不拘一格。有的代表对参考文献的标点符号、责任者、著作方式、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类型标识、版本、转引、网上资源等著录问题进行了详尽探讨。一些代表建议,南大以及其他有关大学,是否能够在一起研究一个大家认可的规范,在细节上做一些宽容,不要产生技术上的难题就可以。CSSCI代表认为,以《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为样本,发动广大学人、编辑等充分讨论,使其不断完善,最终制定出一个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文习惯,文、理科都适用的规范框架。在通用规范框架下,制定出文科的规范,尔后文科各学科再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出具体细则。只有和而不同,既考虑普遍性,又突出特殊性,既有总体要求,又富有弹性,既有科学合理性,又有简单明了性,这样的规范才能便于理解和执行。
二、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组合
教无定法,用先进的教学方法能够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够真正地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的创造力得到很好地培养。尤其是在新课改的理念下,更加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选择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更好的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视多种教学方法的穿插运用,防止学生产生审美疲劳。同时,学无定法,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基础,相互借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比如在通过主持人法、放风筝法、捉迷藏法、参赛法等具体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感受能力,增强学生探究合作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知识属性/学术属性
【正文】
伴随中国出版业市场化步伐的加快,期刊必然面临生存与发展的抉择。在中国强大的期刊阵容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占有重要的份额。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否也应进入市场?是否也应绝对“断”掉“皇粮”,在商海里“自谋生路”?类似问题一直为学术界、期刊界专家、同人所关注。从宏观上看,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属于出版物范畴,属于文化产品之列。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出版物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仅具有产品属性、商品属性,而且其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更为重要。两者相权,后者才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本原属性。确切地说,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特殊的产品、商品,其特殊性在于其知识属性、学术属性远远高于其产品和商品属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定位应首先是学术和知识,其次才是产品和商品;学术和知识属性才最能代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质的规定性。
一
任何一本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无疑都是作者、编辑及其相关人员劳动的物化成果,是高层次劳动的结晶。从生产活动角度看,期刊一定是产品。但这种产品与一般社会生产的产品,以及普通文化产品又不可同日而语。所以,简单地从产品的角度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属性至少是不完善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承载知识——尤其是新知识;承载着学术思想——许多是超前的理性思维,以及新生的理性思维的文字表述。故此,追求知识属性、学术属性,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播和思想转达,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圭臬。即使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也应无可争议地强调这两种属性均为知识、学术属性所决定,即,产品与商品属性是派生的,它离开知识与学术的价值属性便是“无”,离开了知识和学术属性,单纯的、纯粹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即使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也只能以知识和学术为定语:知识—学术产品、知识—学术商品。或者说,在当下文化产业如火如荼的时代,我们必须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非商品化属性加以特别强调。
从一般意义上讲,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并不具备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商品的某些属性,如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虽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检验标准也离不开“消费者”——广大专业人员构成的读者群体,但这个群体有别于大众化娱乐的消费群体,更体现一种“相对概念”[1](P213)。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市场占有率是相对的,永远不可能像娱乐文化期刊那样,通过发行量体现自己的优势和价值。某些时候甚至完全相反:真正学术质量上乘的学术期刊与订数、读者数量并不成正比。所以,从读者群体、市场占有率,或从纯商品、产品的角度认知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属性问题难免以偏概全。这也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消费的规律之区别的本质所在。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作为学术交流与展示平台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学术平台”提供的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交流中的作用,实际上是在另一个角度凸显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众所周知,知识和学术的生命力在于交流,在于思想和观点的碰撞,“知识交流所带来的另外一大好处是知识创新的规模效应。……知识只有在相互交流、相互合作中才能发展与壮大。……富有意义的知识交流会造成新的交流结构和交流网,会进一步促进知识的创新,使知识在交流中不断地发展壮大。”[1](P204)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学术交流、知识交融中所获得的收益是毋庸置疑的,而且至少可以再生出两种比较明显的社会成效:其一,增加了知识和学术含量;其二,传播和催生了新的知识、思想、理念。这些知识、思想、理念对于社会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绝非可有可无,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促进作用毋庸赘言。
毫无疑问,过分强调出版物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必然会消解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思想和智慧的含量。和商业化、商品化的一些出版公司、出版社相比,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从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视角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产品,也是商品。但必须注意的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知识属性、学术属性突出的产品和商品;或者说,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知识属性、学术属性非常强的文化产品、文化商品。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势必要消解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自身的真实价值,而且更重要的是,仅仅从商品、产品的视角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定位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啻为南辕北辙。假如和对待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推向市场,以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对它进行检验,使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市场化,显然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的否定。
我们还应看到,关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必须注意知识经济时代的宏观背景。知识经济时代提升了知识的地位,昭示了知识的重要性。也有人认为,知识经济时代强化了知识的商品属性。应当说,从宏观意义上看,这一观点并无不妥,但真要拿这样一个“标尺”度量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则应另当别论。
市场经济体制建构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社会生产的直接作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社会的繁荣与进步既取决于自然科学的推动,也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支撑。对于社会来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道理是人所共知的。所以,在强调和强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社会科学的地位也应随之提升,这才是科学繁荣的标志。无论市场经济多么发达,无论怎样强调期刊的产品、商品属性,均不应以抵消、销蚀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为代价。相反,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恰是强化其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市场经济越发达,越应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供更多的物质层面的支持,使其获得保障后的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得以尽情展示、绽放。尽管市场经济对于国人来说已不再陌生,但市场经济越发达,新的问题越多,越是需要学术理论研究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并使之直接、间接转化为决策依据、实践依据,越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突出知识和学术属性。
二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是其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这里所说的知识属性,不同于一般性的知识传播与传授,而是凸显着原创和创新思想,彰显的是各阶层作者的理性思索。这样,强调对知识和学术属性的强化,终极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许多情况下,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刊载的文章不能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不可能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追求理论上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对经济建设、经济活动的指导作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理论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经济活动的先导作用,解释和阐释了理论不是“务虚”,而是从更深层次上对现实进行理性关注;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践活动不断完善的重要环节。历史和社会实践证明,人类社会的每一次生产力的飞跃变革,每一次制度变迁,都是思想解放、学术理论推动的结果。最为生动的事例当属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关于理论研究的原创性、学术性、探索性和时代性作用,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相当多的时候是直接的、显性的,绝非间接的、隐性的。比如,早在上个世纪末,一些学术期刊就陆续刊载各类文章,指出美国在冷战后推行霸权主义的战略重点之一,是英语文化的控制权——语境霸权。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不仅变成了现实问题,更引起了比较广泛的社会关注。类似事例屡见不鲜,可谓俯拾即是。这说明,理论研究的先导性、超前性是值得我们发扬光大的基本精神,而这种基本精神落到实处更要依靠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来传承,也是引领学术风范的具体表象所在。相反,如果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能够自觉追踪学术、理论热点,对社会和生活的贡献也无从谈起。如同各社会阶层的人群有不同的社会需求一样,文化精神产品也应关注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满足的是从事专门领域专业研究人员的需求,以及专业领域内专家和专业人员的科学研究需求,属于高精尖性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故此,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使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依然须臾离不开自身的知识和学术属性。这两种属性凸显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大潮中的非商品化属性。
市场经济的建构与繁荣的确需要自然科学的支撑,也离不开社会科学的把握。对科学精神的强调,亦离不开人文精神的培育,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是社会进步的两大支柱。虽然我们没有充分理由来论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承担着弘扬全部人文精神的使命,但它至少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使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许多问题的产生并不是自然科学精神不足,反到是我们对人文精神弘扬得不够所致。事实告诉人们,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使是在发达市场经济的社会背景下,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不应人为压缩这一空间。
[page_break]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主要侧重的是基础理论研究,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知识经济时代的确凸显了知识的商品属性,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尚不具备消费的功用。所以,有学者指出:“基础知识以及科学理论尚不能在生产生活中直接使用,也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1](P211)无疑,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属于这类不能买卖的特殊商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非同一般文化产品、商品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也是由社会需要和不可或缺的社会分工来完成的。现代社会无论怎样分工,都需要一部分人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并把研究成果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公之于世,使之对社会生活、经济建设产生指导作用。
在我们认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以及商品属性的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和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也具有“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2]。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属于一般文化产品,也不能简单地从这三个“价值”层面解读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内在价值。除了这三项价值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至少还应突出文化价值、知识价值和思想学术价值。当然,这三方面的价值绝大多数文化产品也具备,只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更为明显、更抢眼球。也就是说,当人们关注文化产品的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文化价值、知识价值和思想学术价值及其厚重的意义更加重要。文化、知识、思想只有传播才能更充分体现其价值所在。因此,后三项价值又与交换价值相辅相成。
产品、商品的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之一是交换。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作为思想、文化、知识的载体,在交换层面与一般文化产品存在共性,但也有差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交换的目的是传达、转达思想、文化、知识,其终极目的是为了扩充人类知识和学术文化容量;而直接目的和现实目的,则是承载、贮存人类通过思维、思想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为社会提供新的知识内容。强调市场经济在社会生活中主体作用时,也不要忘记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除了提升了知识的地位外,还使信息和知识成为了重要的资源。人们认识、获得这种资源,并使之发生转化,才能使知识、信息发挥作用。当然,在人们接触、获得知识、信息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传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传播知识、信息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并且总是以传播新的知识、思想观念等为主导,为先导。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刊载文章的内容绝大多数不能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服务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但淡化、淡漠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是不能被接受的。
三
可以肯定,绝大多数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无法实现市场化,甚至很难接受市场的检验,固守学术田园,强化知识属性、学术属性也许不能说是唯一选择,但至少不具备市场商品的全部特征。比如,一个最简单的事例是,让每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都自负盈亏,肯定是不现实的。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终极目标是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供的将是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以其理论关怀,促进人们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和层次的提升。这既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使命,也是它的职责。当社会需要各种层次的文化,以高雅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作用和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国家与社会繁荣与否的晴雨表并不仅仅表现在工农业生产和GDP的发展状况上,还相应地表现为文化与学术的繁荣程度上。经济强国往往也是文化大国的事实,毋庸进一步论证。文化繁荣与否不能仅仅依据某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与某部“贺岁片”的票房效益,更不可能以某些迎合市场需求的娱乐活动的虚假繁荣来做出判断。因为这些只是文化的浅层表象,绝非深层次的精髓。社会发展进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推动,同样离不开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勤奋思索;离不开广大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不断推陈出新与增大“精髓”的含量。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来说,为广大理论工作者提供一块创新和阐扬自己成果的园地,无疑是立身之本。因此社会经济越发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越需要强化知识和学术属性,越是要固守知识和学术田园。
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与社会、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有必要探讨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社会批判功能和意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以弘扬正确的思想观念、主流意识形态为己任,但我们同样有理由认为,这一切都建立在对旧的陈腐观念、思想认识误区的批判和澄清的基础之上。学术界有人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其学术研究应密切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其实,对这一问题应从不同的侧面进行阐释,加以理解。根据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学术、知识属性,我们有理由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知识经济时代、网络时代更应强化批判意识和社会批判功能,并据此整合思想文化资源,批判、矫正思想认识上的种种误区,帮助人们澄清思想意识领域内的种种模糊认识,明确先进科学理念,为市场经济以及各项经济建设活动提供方法论层面的思想学术成果等等,这不仅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本真价值,而且体现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真实关怀。网络时代,各种名目的思想、思潮、观念层出不穷,其中不乏错误的、消极的、危害国家和文化的东西。如何增强人们理论上的鉴别力,作为“学术人”义不容辞。因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肩负的使命前所未有。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思想文化领域内高层次的、深刻的批判与“辨伪”是任何一种文化产品、商品所不能替代的,不可替代的。
我们在强调人的科学素质的同时,更要强调人的人文素质;在培养科学思维的同时,也应当培养人文思维。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但离开了人文精神和人文科学的思维,我们的科学思维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场经济越发达,越是呼唤广大理论工作者从深层次上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生活,越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出更高的要求——知识和学术要求。因此,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选择。
我们没有理由绝对地拒斥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和商品属性。既然认同其产品、商品属性存在,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便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期刊的效益应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构成。相当数量的期刊实现了两个效益,故此,其产品属性和商品属性是比较明显的,所谓“双赢”的特点是鲜明的。但如果简单地以笼统的“效益”衡量或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则需要另当别论。就经济效益而言,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投入与产出难成比例,因为在流通领域——实现经济效益的唯一渠道——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可能有较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货币上的回报,价值规律的作用相对弱小,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消费者不可能存在更大群体,因此,追求社会效益必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选择。从前,涉及社会效益时,“虚论”较多,一旦具体分析这种效益的获得时,同样离不开消费者,或者说脱离了消费环节的任何效益都是虚无的。因为,不论强调产品、商品属性,还是强调知识和学术属性,假如期刊刊载内容——高层次脑力劳动的精神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特定文化水准群体的读者的精神文化、学术需求,不对社会文化事业有所贡献,那么同样不可能获得社会效益。这便是同属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为什么有些期刊受到欢迎,有些则遭遇冷落的原因所在。因此,在我们淡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的同时,必须强化其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以通过知识、学术属性获得人们认可的社会效益。
总之,如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能像“”那样绝对地“听命于政治”一样,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也无法绝对地受制于经济杠杆。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的深刻教训之一。无论市场经济怎样发展,无论价值规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对社会、人生进行深层次理性思索总是“进行时”。我们认为,从本质属性上认识到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非商品、非产品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弘扬知识和学术属性的基本前提。简单地以产品和商品属性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难免流于粗陋,势必影响到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进步。
对科学的理解是当代科学哲学的任务之一,因为真实的科学并不是我们常识中所认识的科学。我们可以直观一朵花是什么,但是科学却不存在一个类似的实体。我们可以把某些物质的、可感知的东西称为科学,如牛顿的手稿、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出版物等等,但这只是科学的某种体现或它理论化形态,我们还不能说这就是科学本身。科学知识只是某种类型的可见形态,理解科学更需要认识科学的社会历史本性。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
将科学视为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科学视为一种历史存在的人类意识,它不同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的经典定义。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就是因为科学与人类社会历史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与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相类似。目前,将科学看作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可,①但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特点尚需作出必要的说明。
科学之所以可以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看待,首先是因为科学是对现实世界的认识,是关于客观世界的“意识”。科学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乃至整个的世界观。现代科学的每次重大的统一,都必然伴随着观念上的重大变革。科学本质上是关于自然的认识,是对自然的研究,是关于自然的观念,这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精神生活最本质的方面。“科学被专门建立起来,是为了直接地解释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所有现象的本质的、最主要的方面。”②在科学这一意识形态中,对人类认识任务的解决成为首要的使命,而科学知识的取得又是与人类社会的物质关系和生产需要分不开的。科学从最初的对自然秘密的探究到它成为一种理论成果、再转化为改变我们生活的力量,它带给我们生活各方面的深远影响是不容置疑的。从最初对对自然的好奇,到后来逐渐给予我们一种新的自然界的图像,一种我们看待自然界乃至整个世界的观点,以至改变了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
科学的发展带来的并不只是具体认识的改变,而且是人对整个世界看法的改变,因此也必然地引起包括宗教思想在内的意识形态的深刻嬗变。从另外一种意义上,科学也会演化出意识形态,科学本身也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对此,哈贝马斯(J. Habermas)等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作出过深入的研究。但正如宗教中孕育了科学一样,基于科学实践而产生的某种意识形态(如唯科学主义)也是科学的副产品,是属于“科学文化”的范畴。正因为科学的应用可以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造成利益上的矛盾,因此对科学的不同态度就会成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哈贝马斯从否定的意义上理解意识形态,他认为,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会产生消极的政治效应。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则实现了对人的统治。他不像其先辈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那样认为科学技术从来就是意识形态,而是强调只有在现代社会中,当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时,它才履行意识形态职能。③哈贝马斯不把科学技术产生消极的社会作用归结为社会环境,而认为科学产生的消极的社会作用完全是由科学技术本身造成的:“这种意识形态的独特成就就是,它能使社会的自我理解同交往活动的坐标系以及同以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概念相分离,并且能够被科学的模式代替。同样,在目的理性的活动以及相应的行为范畴下,人的自我物化代替了人对社会生活世界所作的文化上的既定的自我理解。”④
科学还与其他人类精神创造活动相互依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学者伊安·巴伯认为,“科学是一项真正的人类事业,它具有人类从事的其他活动的许多特征。”⑤同人类其他文化形式相类似,科学不但具有实用的、功用的一面,同时它也有超越性、创造性的一面,即可以从科学活动中获得人的自由。首先,从历史来看,科学与宗教、哲学、伦理、文学艺术等处于一种相互渗透又相互区别的关系中。从科学知识的萌芽期开始,科学与宗教、神话、寓言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科学的古代形态。即使是在今天,科学与各种不同的知识形态、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仍然构成了科学科学知识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动力。爱因斯坦曾经描述过信仰因素在科学探索中的重要作用,说明了宗教与科学在当代构成了一种特殊关系。科学活动是需要信念的,这种信念既包括对科学功能的社会性信念、科学对人类社会的正向价值、科学价值的世俗性的认可,也包括了某种对自然(自然的美、自然的秩序、自然的统一)的惊异和敬畏,这种情感在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宗教性。科学家所体验到的宗教情感,并不必然是对某种宗教教条或宗教神学的认可,因为科学信念首先是以自己的科学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这一切都没有取消科学事业的独立性。科学说明不同于宗教的教条或神学理论,相对于这些文化体系,科学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说明”,这是我们对科学的基本信念。
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处于不同的关系之中,即“自然科学的概念内容没有被归因于某种经济基础:归因于经济基础的仅仅是它们的‘目的’和‘材料’。”“自然科学与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⑥科学只能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科学与经济基础之间不是直接的“反映”关系,这说明科学与宗教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质的区别。
二、作为文化的科学
英国学者斯诺(C. Snow)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两种文化的概念,他认为,科学文化(scientific culture)“不仅是智力意义上的文化,也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⑦。也就是说,科学不仅代表了一种智力活动及其成果,而且也具备和人类学家视野中的文化现象一样的性质与特征。斯诺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大学里从事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两种知识分子在文化上 日益严重的隔阂与对立。造成这种文化分裂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有些渊源于社会历史,有的是个人经历所造成的,还有的则是由于不同种类的精神活动本身的内在动力的差异。⑧在斯诺看来,科学是“表征人性的本质和才能”的,“对自然界的好奇心以及对思维的符号系统的运用,这正是最珍贵、最人性的两种人类本性”。⑨也就是说,文化是体现人的“本性”、与人的存在和发展有关的活动和现象,因而科学可以毫无疑义地看作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里,我们可以意识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家族相似性”。科学之所以表征了人的本质和才能,首先体现在它是一种对待经验的成功方式:科学活动是按照某种程序进行的,它把以前已经完成的东西不断地再合并为一个不断生长的结构,这就是我们称之为科学的文化或传统。⑩在斯诺看来,科学文化是累积的、组合的、共意的,它体现着自己的过去,必然要穿越时间而进步;而另一种(人文)的文化则具有另外存在方式,它们是非累积的,是独一无二的,从彼此之间的关系上看不出内在的进步。
科学对人类社会存在的巨大影响,改变了人的自然生存条件和社会生存方式,这是科学之为“人的科学”的本质方面。科学本身涉及的层面之广以及科学的影响之深都只能用文化或文明这样的总体性概念来描述。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注重探索和展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变迁和发展的作用,并从理论上对这种作用加以阐述。英国学者巴里·巴恩斯(B. Barnes)认为,科学是文化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它成了文化的一个高度分化的要素。这种文化的变迁具有自身的连贯性、科学的不同分支具有潜在的文化内聚性、在某个特定的时期科学同事群体界定他们认为什么可算作是科学知识的方式,等等。11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进一步消除了科学研究中的本质主义和简单化观念,深入探讨了科学活动所具有的人的内涵和性质。这种倾向与某些研究者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通之处。他们注意到了科学的传播和影响过程的确可以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给予研究和理解,然而不能将科学最后认定为是同某种风俗、民俗完全相同的东西。巴恩斯还认为“理论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隐喻”,“凭借它便可以把类似文化模式中的有用要素,转变为并重新组织成令人费解的事件的东西。”12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否认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的普遍标准,认为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内容,是由具体的社会群体的有局限的文化规范决定的
英国科学家、哲学家波拉尼(M. Polanyi)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科学的文化内涵,他论述了科学知识是一种“个人知识”。他指出,科学从具体的知识上升到普遍的知识,成为人类的智慧或审美活动的过程,但这一过程是一个矛盾重重、曲折艰难的过程:“认知任何一项自然科学知识都少不了认知者在某种程度上内居于研究对象之中的行动,这种亲密的内居行动呈现一个连续的进展过程——这过程恰恰指向被誉为史学独特的研究方法的‘完全内居’(fullest indwelling)。”13自然科学要成为人类内在的知识、普遍的知识,不是依赖于它作为某种结论和实际效用的力量,而且还要依赖于整体的精神演变过程或态势。波兰尼认为,“整个人类感觉世界——智力、道德、艺术、宗教理想——都是被人类生存和成长于其中的文化遗产之构架所激活的。”14如果没有其他文化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将人类带向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波兰尼认为,在科学上没有纯粹的事实,“科学也不仅仅是事实的集合,它是一套基于自身科学诠释而存在的事实体系”;“只有在一个传统信仰与价值的复杂系统之内,人们才能从事科学研究,并将之代代相传,这就好比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传统是不可或缺的。”15波兰尼通过他的研究揭示了科学研究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之间“人类学意义上”的一致性,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科学的文化生成过程与其他文化资源所采用的过程并无重大区别。
在文化视野中,科学事业是向其他文化形式或意识形态开放的。正是由于科学的文化性质,科学可以在不同层面上与宗教文化发生关系,表现出在相容甚至互补,又矛盾甚至冲突的复杂关系。既然宗教与科学都是人类的文化活动,那么二者之间就会必然存在着共同之处,存在着可以对话的通道,存在着互诠的可能性;同时二者之间的比较也显示了它们在思维方式、影响层面、文化性质上,都存在着很大区别。无论如何,科学的作用是历史地形成的,是不会被完全解构的,正如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中说的,断言时间之矢仅仅是现象学的或者是主观的,皆属荒谬。16科学改变的不但是外在的世界,而且是人的精神世界,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改变。在这种意义上,科学可称为一种真正的文化。
三、结 语
科学虽然从内容上体现的是关于自然的知识,但是科学体现的是人的目的和手段,所以科学不是外在于人的绝对存在物,科学不但是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科学现象并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前苏联学者拉契科夫(П. Рачков)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对科学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首先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本质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这种认识提供了预见事件的可能性,是人们合理行动的基础。第二,科学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和相对独立的社会体系,这个体系把科学家组织起来,为认识客观规律和应用这些规律服务。第三,科学还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力量,这种力量将科学成果体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中,并且使得因人们的行动符合客观规律而得到发展。17这实际上是从动态的、联系的、系统的角度看待科学的——因为科学与人的社会活动密不可分,纯粹知识形态的科学不可能解释科学活动的实际影响和意义。拉契科夫说明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力量及其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联系,从而深刻地说明了科学的社会本性。科学具有巨大的文化影响力,当代科学的发展不但改变了人的思维方式,也意味着当代科学精神发生了重大变化,18这种变化也必然会对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关系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也将在历史中不断地被超越。
① 参见曾国屏:《当代自然辩证法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0页。
② 拉契科夫:《科学学——问题·结构·基本原理》,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第24页。
③ 参见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82页。
④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⑤ 伊安·巴伯:《科学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页。
⑥ R. K. 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28页。
⑦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页。
⑧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1页。
⑨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0页。
⑩ 参见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0页。
11 参见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68页。
12 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71-72页。
13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14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5页。
15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190页。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中的价值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学、学、人类学等与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哲学、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1.2大部分农科类大学生认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收获不大开展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使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调查“您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收获”时,20.65%选择了“收获很大”,70.19%选择了“有收获,但不大”,9.16%选择了“没有收获”。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农科类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有一定的收获,但是收获不大。同时,在问卷调查中发现,90%以上的学生认为参加实践活动最大的收获是锻炼了自己的组织、沟通能力,仅有35%以内的学生认为增强了自己的专业运用能力,这说明高校在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没有将学生专业特长和当地农村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致使农科类大学生不能真正深入到基层,不能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在生产实践中得不到检验和提高。
2影响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分析
2.1思想认识不到位农科类大学生作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于实践活动重要意义,如何与自身的学习、就业相结合等问题没有深入的思考和实际的行动,从而导致农科类大学生参与率低,参与动机有偏差,参与实际效果不理想;部分高校专业教师对“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存在认识偏差,认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校团委、学生处、院系等部门学生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自身教学任务没有关系[1];社会各界对“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不够重视,有些地方政府不能主动、积极地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2活动形式缺乏创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一直秉承“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一些传统的内容和形式成为制约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瓶颈因素。1)“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还是以社会调查、公益活动为主,不能满足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积极探索各种新形式;2)当代大学生,尤其是“90后”大学生思维方式和行动特点呈现多元化,传统的实践形式难以吸引他们主动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3)没有将学生专业特点和活动形式有机的结合。往往开展难度较低、操作性较强的参观、走访等形式的活动,却忽略了为大学生搭建平台,导致学生不能提高专业技能。
2.3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为前提,以保证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与蓬勃发展。但是大部分高校缺乏有关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制度机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从而制约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缺乏健全的实践教学体系。目前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的高校并不多,大多数高校只是将社会实践作为学校整体教学的一部分。学生是否参加社会实践和毕业无直接联系,导致学生思想上不重视,直接影响实践活动的实效性。2)缺乏完善的实践指导机制。一方面缺乏实践项目制定方面的指导,实践项目制定不合理必然导致实践活动开展不顺利,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缺乏实践内容的指导,不同的实践阶段需要相应的技术、政策指导,这直接关系着实践活动的成败。3)缺乏科学的考评机制。目前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实践活动考核成绩大多依据活动总结及媒体报道的影响力界定,对学生是否学以致用、服务地方、服务程度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直接造成“重媒体报道,轻实际效果”的现象。同时,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也使得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实践工作不能得到合理评价,没有明确的奖罚措施,直接打击了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3提高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对策
3.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识,为活动达到实效性提供思想保障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高校的一项工作任务,更需要引起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重视。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列入计划,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协调新闻单位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采访报道,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地方政府、高校、学生形成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局面,以更好地为农科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平台和条件[2]。第一,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具体办法,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中心,把社会实践活动与经常工作结合起来,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第二,高校要把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整个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全面负责社会实践的开展与建设问题;第三,从思想上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参加实践活动的主动意识,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达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通过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