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3 10:13:3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养殖场管理制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或者经营养猪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应当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
城市规划区、城镇集镇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为禁养区,禁止修建规模养殖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生猪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养猪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并配有相应配套生产设施的养猪场。
第五条养猪场经营业主应将平面布局图、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养殖规模以及生产管理记录档案等基本信息资料如实上报市畜牧水产局进行登记,并于每季度末上报存栏和出栏情况。
第二章养猪场建设技术标准
第六条场址选择
养猪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禁养区规定,距交通干线、城镇规划区1000米以上,距其他养殖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等2000米以上,距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3000米以上。
养猪场应选在居民聚集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便于排放雨水和生产、生活污水。
第七条场区布局
养猪场应设置管理区、生产区、生活区、无害化处理区,做到分区明显,净道和污道分离。
(一)管理区包括:场区办公室和值班室,室内须悬挂进入场人员和物品管理制度、生猪出入场管理制度、饲料和兽药购进使用管理制度、兽医卫生防疫及消毒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生猪饲养日常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
(二)生产区包括:猪舍、更衣室、消毒池、隔离舍、兽医室、出猪台和粪污处理区;生产辅助区包括:饲料厂(仓库)、水电房;
(三)生活区包括:生活设施、环境绿化、防护隔离带;
(四)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猪隔离室、病死猪填埋井、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发酵池、污水三级沉淀池等);
(五)净道和污道: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生猪和物资运转采用单向流转制,净道主要用于生猪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清理。
第八条养猪场建设技术总体要求:一是要做到六有[有兽医卫生及消毒设施设备,有通风、换气、采光、保温、自动饮水等设施设备,有粪污及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独立的生产区与病畜隔离舍,有一定绿化面积,有适度规模栏舍建设(按每头能繁母猪匹配20平方米栏舍面积计算,并实现人畜分离、雨污分离、墙面勾缝、圈面粉糊、地面硬化、入口有消毒池)];二是猪舍建筑设计达到防暑、防寒要求,室内空气流通良好,并具备预防一般冰冻、冰雹等自然灾害条件,栏舍间距不少于8米。
第三章引种管理
第九条引入种猪品种应当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审定或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国家批准引进的外来品种和配套系,种猪质量符合本品种相关标准。
第十条种猪必须来源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一、二类烈性传染病及其它对生产和产品影响较大的传染性疾病;且种源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提供种猪合格证明、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种猪系谱。
第十一条从省外引入种猪的,须经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因饲养需要跨省调运仔猪的,须向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
跨省引入种猪和调运仔猪,必须按规定进行产地检疫、消毒,获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达目的地后,需经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查,对检查合格的集中隔离观察15—30天,确认健康后方能混群或分散饲养。
第四章饲料与饲养管理
第十二条养猪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无超标添加药物,饲料的贮放与加工配制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养猪场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将人用药和原料药物用于动物。
第十四条养猪场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生猪,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中的物质饲养生猪。
第五章疫病防控管理
第十五条养猪场建设方必须先向市畜牧水产局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审核合格颁证后,方可建设或者经营。经营种猪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审核合格颁证后,方可经营。
第十六条养猪场应做好本场动物免疫工作,制定具体防疫方案和科学防疫程序,严格执行动物免疫技术规程,按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规范要求,完成国家强制免疫任务,要求免疫率、耳标佩挂率、免疫建档率均达100%,并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免疫效果抽样监测、疫情监测及疫情处置。对病死牲畜必须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生猪出栏上市,应当按规定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
第十八条对每次进栏生猪、母猪产仔、免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养猪场应当进行记录,录入浏阳市动物防疫检疫远程管理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将情况报送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由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录入。
第十九条养猪场粪污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做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生态无公害养殖。
第二十条养猪场发现疑似口蹄疫、猪瘟和蓝耳病等动物疫情,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养猪场应当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定期对栏舍、场地进行消毒。养猪场要设置车辆消毒池,运载生猪车辆进出时应及时作消毒处理。
第二十二条养猪场应自觉接受市畜牧水产局的监督管理,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瘦肉精”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
第二十三条染疫生猪及其排泄物、染疫生猪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尸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养殖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养猪场应建立养殖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种猪场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种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内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携带。
(六)养殖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种猪档案库存时间为长期。
第七章登记管理
第二十五条登记申报程序
(一)养殖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提出申请,并报当地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由市畜牧水产局进行验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由市畜牧水产局提出整改意见,对经整改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予以登记。
(三)新开办规模养殖场(户)应当严格本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并按上述第(一)、(二)款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市畜牧水产局根据各养猪场基本信息资料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一)A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生猪3000头以上;
(二)B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00-300头、生猪500-3000头;
(三)C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100头、生猪200-500头。
第二十七条对严格依法从事生猪养殖、并达到本办法相关建设要求的规模养猪场(户),优先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规模养殖场(户)政策支持范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或强制整改:
(一)选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布局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的;
(三)不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的;
(四)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的;
(五)不配合疫病抽样监测的;
(六)不按规定处置动物疫情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的;
(七)不按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
(八)不按规定执行质量监管制度的;
(九)不按规定主动申报检疫的,未建立检疫台帐的;
(十)粪污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
项目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待扶持项目入库申报审批不严格。
拟纳入扶持对象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采取先择优遴选进入市或县项目储备库,再进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分年度安排项目扶持资金的方式,要求选择的拟扶持对象应满足距主要交通干线2KM以上,距居民区500M以上,距河流主干道200M以上,500M半径范围内没有其他动物养殖场,且生猪年出栏数达到500头以上等条件才能进行申报。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个别被纳入项目储备库的生猪养殖场(小区)生猪年出栏数有人为夸大,以达到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但更多的表现在当地发改委、畜牧主管部门存在重生猪出栏数,轻环境保护的倾向,部分被纳入项目储备库的生猪养殖场(小区)临近居民点或水库,而上级项目审批部门往往因时间和人员不足等原因不做实地调查,仅以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和畜牧主管部门提供的公文往来就予以确认,导致一批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挤占了有限的项目资源。
2.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概算粗糙。
国家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是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单项工程项目建议书,总体布局上要求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且大门口必须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按照缺什么完善什么的原则。但各生猪养殖场从经济成本角度出发较少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即使按规定委托了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也大多设计简单,概算粗糙,甚至有的根本就是闭门造车式的设计,这类粗糙的设计自然会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内容重大变更或随意删减建设内容等情况的发生。
3.配套资金不到位。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以国家资金投入为主,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为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项目申报单位未能形成资金配套意识,往往“看米小锅”仅就国家投入的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而项目监管部门只关注国家资金安全,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往往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项目因建设资金缺口造成工程量缩水或工程质量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等问题的发生。
4.未规范执行招投标制度。
国家对生猪标准化饲养场(小区)的扶持规模是按年出栏生猪头数来拨付专项资金的,分年出栏500~999头、1 000~1 999头、2 000~2 999头和3 000~10 000头四个档次分别予以补助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万头以上不再安排补助投资。通过此次审计调查了解到各县市(区)大部分是20万元至40万元的项目,60万元的扶持项目仅一个。这些项目中,除60万元的项目必须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外,其它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各县市区项目法人基本履行了招投标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例如(1)上面提到了一个60万元的扶持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仅履行邀请招标程序;(2)应履行邀请招标程序的项目在邀标过程中部分存在投标单位相关人员不到场签字,提供的投标材料不符合规定,以及投标内容缺失等诸多问题。
5.工程款报账制度不规范。
审计调查中发现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基本实现了专账核算,但在资金支付方面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规范性做法。例如有的直接支付给生猪养殖户现金、有的转账到生猪养殖场法人个人账户,有的转给中标施工单位下设的项目部,且大多未严格要求中标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提款时需提供当地建安发票或代扣税款,既容易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给个别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
6.工期拖沓,至今未严格完成验收手续。
此次审计调查的项目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三个年度安排的生猪标准化扶持项目,除2013年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外,其他二个年度的项目至今仅通过县(市)发改委和畜牧局的初步验收,甚至还有未完工项目。据了解主要是相关部门重视不够,也有相互推诿等个别现象。
7.资金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
国家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的扶持,目的是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引导有创业要求的农民建立养殖小区,促进生猪生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项目审批部门未能进行充分的调查,部分生猪养殖户在取得国家扶持资金后,采取偷工减料、以旧代新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也有部分生猪养殖户投机性较强,一旦市场效益不好时就将生猪甚至能繁母猪变卖一空,抽身而退,而国家扶持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或是闲置或是成为其转手谋利的工具,违背了国家扶持的初衷。
具体改进措施和建议:
1.严格储备项目入库审核制度。
对各拟入库的项目申报养殖场(小区)经营现状要做到现场查看,既要满足项目申报所必须达到的生猪年出栏数和周边环境等硬性要求,也要严格对项目申报养殖场提交的拟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某些生猪养殖户利用现有设施重复申报以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情况发生,保证国家扶持资金能真正落实到需要帮扶的生猪养殖户。
2.将项目配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
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由前期申报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国家硬性要求的配套资金,以及养殖户自行投入的其它配套资金或设备款组成,其中生猪养殖户自行投入的配套资金或设备款监管难度较大。笔者认为一种较可行的做法是把国家硬性要求的配套资金和国家扶持资金一并纳入专户管理,按工程进度拨款,最大限度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率。
3.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我国的招投标制度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的要求,具备择优性和竞争性的特点,按适用范围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其中程序性和规范性都是其基本特性。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大部分应履行邀请招标程序,按规定虽然未要求需招标公告或招标预审文件,但必要的资格审查和招投标程序仍应严格执行。只有依法、严格的执行相应的招投标程序才能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单位指定工程施工单位或者虚假招标的情况发生,真正吸纳到优秀的施工单位,以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4.明确项目监管方和项目法人的“责权利”。
鉴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是扶持资金,属于补质,生猪饲养标准化的其余资金来源是被扶持的生猪养殖户自有资金,甚至部分有较强创业欲望的生猪养殖户投入的自有资金远远大于国家投入的扶持资金,所以项目建设单位也只能是各生猪养殖场(小区)。各生猪养殖场(小区)在这项标准化建设项目上具有较大的自,国家相关部门仅处于监管地位,为此,监管方和生猪养殖户签订《责任协议》以明确双方责权利显得尤为重要。通过项目实施后的生猪若干年内的年出栏数、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方式,以及通过验收的标准制定等条款的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的处罚,才能确保国家投入的资金的使用安全,避免资金打“水漂”,甚至被套取或挪用的情况发生。
5.明确项目承发包双方的“责权利”。
合同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执行合同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监管方必须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规范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承包范围、约定工期、约定工程变更的造价计算方法,以及质量要求,违约责任追究等要素,明晰划分承发包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各自享有的权利,以减少争议,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6.严格工程验收程序。
为落实好牤牛海园区园林管理养护及环境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强化工作纪律。结合本园区实际状况,
以【园区园林管理养护大队工作制度】为基准。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具体内容
1、按时上下班出现漏岗行为按旷工处理
2、管理区域路段必须保证每天最低两次巡查。
3、工作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离开岗位的队员必须向中队长请假。
4、工作时间内严禁酗酒,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一天或扣发当天工资。
5、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大队需要有应急工作时,无论什么情况,除请假队员外其他队员无条件到岗位。
6、在工作时间内,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牢记工作第一位。
7、熟悉园林养护工作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8、日常工作要求是;
【1】保持路面整洁;
【2】马路牙子根基无杂草杂物;
【3】马路两侧绿化带没有白色垃圾,无枯枝杂物。
9、日常工作标准;全天候保持管理区块常态化整洁有序。
10、日常工作强化管理;
【1】管控源头;
【2】处理好主干道禁止停放车辆事宜;
【3】向周边施工单位协调与宣传
【4】其他
11、爱护保养好车辆和机具设备,发现问题马上向大队报告。
【关键词】胃癌;肠内营养;鼻肠管;护理
胃肠道手术后,因其连续性遭破坏并再次重建,消化道功能受影响,术后禁食与静脉补液被视为常规治疗措施。近年来,消化道动力学的研究,使术后早期肠内营养(early postoperative enteral nutrition)受到重视。经鼻肠管滴注营养液是肠内营养的方法之一,可通过肠道吸收提供人体各种必需的营养,维护肠黏膜的屏障功能,减少肠道细菌移位,防止肠源性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 )、多器官功能衰竭(MOF)。我科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对38例患者行根治性全胃或胃大部切除术中放置鼻肠管行术后早期肠内营养,成功率100%。通过临床观察和护理,但仍有一些并发症发生,导管堵塞是肠内营养最常见的并发症,于健春报道发生率为10%[1]。而良好细致的管道护理是成功实施肠内营养的保证。本文主要讨论肠内营养鼻肠管堵塞的危险因素及护理。
1 一般资料
1.1 对象选择:本组胃癌患者38例,男27例,女11例,年龄39~71岁,平均56岁。分别经胃镜、钡餐检查确诊为胃癌,经充分术前准备后行根治性全胃或胃大部切除术,所有患者均在术中消化道重建后由术者将聚氨酯材料的Flocare鼻肠管调整至Treitz韧带以远20cm或胃(食管)与空肠吻合口远侧20cm处。术后经鼻肠管提供营养,直至术后7~14天结束。本组患者均使用输液泵持续输注营养液,用输液加温器使营养液保持在35~40℃。
1.2 堵塞判断标准:灌食过程中发生鼻肠管不通畅、食物不易灌入,回抽无液体,若再以灌食空针轻轻反抽测试,仍有阻力,或注入20~30ml温开水,流速仍不畅,则为鼻肠管堵塞。
1.3 结果:3例患者出现鼻肠管堵塞,发生率7.89%。
2 原因分析
鼻肠管堵塞常见原因有鼻肠管打折及营养液阻塞等。而最常见原因是药物或营养液粘附管壁,酸性药物使营养液中的蛋白质凝固所致[2]。本组患者3例发生堵管,1例因鼻肠管打折,在透视下将导管拉直而解决;2例因鼻饲液与药物混合发生药渣沉淀堵管,用20ml注射器反复冲洗后鼻肠管通畅。
2.1 外露段扭曲折叠:由于患者活动、鼻肠管固定不牢固及长期营养液滴注等原因,鼻肠管的位置可能有所改变或脱出,可能误入口腔或扭曲、移位而阻塞。
2.2 肠内段反折:如输注不畅时,在排除导管外露段受阻的因素后,用注射器试行向低外负压抽吸,同时拍X线片明确导管位置。有时会因为肠内段返折而堵塞。
2.3 营养液阻塞:空肠内营养不同于经胃的肠内营养,对营养液的配方、 浓度、 渗透压要求相对较高。与鼻肠管的材料、导管内径细、置管时间长、营养液黏稠、营养液滴注后未及时冲洗、经鼻肠管给药未碾碎等有关。
2.3.1 营养液过于浓稠:临床上常使用瑞素作为肠内营养的主要营养来源。瑞素营养液比较粘稠易发生堵管。
2.3.2 输注速度过慢:临床实践表明连续滴注营养液吸收效果较间隙性输注好,患者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营养支持效果快。第1次滴注营养液前,应缓慢,使肠道有一个适应过程。开始输注时速度较慢,更易发生堵管。此外,营养液的输注速度还与鼻肠管的制作材料有关,硅胶管比聚氨脂管输注时流速慢。
2.3.3 药物与营养液配伍不当:目前,尚无专为营养液滴注设计的药物剂型,也没有药物与药物、药物与肠内营养液之间相容性的足够信息[3]。片剂的碾碎,胶囊的打开,鼻肠管末端开口所在位置,导管的材料、有无涂层等,也都有可能影响药物的疗效。药物直接通过幽门可以改变其吸收动力学。空肠pH值不同于胃内pH值,所以会发生某些药物的吸收困难;缓释剂将失去缓释效果。膳食残渣和粉碎不全的药片碎块粘附于管腔内,或药片与膳食不相溶而造成混合液凝固。一般来说酸性药片与含整蛋白的膳食一起输注更易引起凝固。
2.3.4 蛋白质凝固:徐琳等认为,进行肠内营养时,鼻饲液的温度以37~40℃为宜[4]。但不适当的加热方法及配置时间过久可以使蛋白质凝固导致堵管。
3 护理
3.1 妥善固定鼻肠管:
3.1.1 术前向患者宣传留置鼻肠管带给患者的好处,告知患者鼻肠管很细,会有轻微不适,但可以耐受,术后应配全医生和护士保留好鼻肠管,不要随便拔出。
3.1.2 避免鼻肠管牵拉、扭曲、折叠、受压,输注器要保持足够的长度,保证患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应告知患者卧床、翻身时应避免挤压鼻肠管。
3.1.3 鼻肠管及胃管分别予妥善固定,观察鼻肠管的深浅度,在鼻肠管穿出鼻孔处做标记。体外游离端卷曲固定于患者颈部,便于患者活动,减少管道体外段被牵拉脱落的可能。要求每 4h 检查1次管的位置、测量外露部分的长度,做好记录,同时回抽液体,检测pH值,以确保其在肠道内。固定在鼻翼上的胶布每日更换1次,固定鼻肠管的胶布如出现潮湿、脏、脱落等及时更换。
3.1.4 患者通常先拔除胃管再拔除鼻肠管。拔胃管时动作轻柔、缓慢,以避免将鼻肠管带出。
3.1.5 鼻肠管若打折,打折部位常见于鼻腔和胃内,可用导丝将导管伸直,或在透视下将导管拉直。胃内打结需在透视下用导丝试行解开,如不成功则应拔出。
3.2 预防营养液沉淀
3.2.1 及时冲管:营养液沉淀是可以预防的。最常见的原因是经导管给药和冲洗不充分。定时用温开水冲管是最简单和有效的预防方法 。在每次抽吸检查胃残液后,也应冲洗鼻肠管。每次饲入食物前后均要用温开水20mL冲洗鼻肠管,本组患者每4h用温水冲管一次,冲洗时间可在:(1)营养液滴注开始和结束时;(2)换瓶时,即在重新使用新的营养液前的间歇。因鼻肠管停止使用但仍未拔除者,至少冲洗管道1次/d。进行肠内营养的输注管每24h更换1次。
3.2.2 防止营养液过于粘稠:制作营养滴注液时要充分搅碎过滤,加入磨碎的多酶片后营养液滴注液可变稀薄,易于营养液滴注。给予粘性较大的营养液或肠内营养速度较慢时,宜用输液泵持续输注以保证恒定速度,期间应每4h冲洗鼻肠管一次。温开水的量以预先测定导管内的容量为准。
3.2.3 药物鼻饲:饲入药物时充分研磨、碾碎呈粉状,溶解后直接注入,注药前后用温开水 20ml 冲洗管腔,以预防药物和营养液在管腔内凝结成块造成的堵管[5]。不同药物分开注入,给药前先用20ml温水冲洗鼻肠管;每注入一种药物后用10ml温水冲洗一次,全部药物给完后再注入20ml温水。不可将不同的药物混合在一起,或与配方饮食混合在一起灌注。给药时,其顺序为:停止营养液滴注冲洗给药(液体形式)再冲洗重新开始营养液滴注。如注入的是口服钾,容易与营养液产生反应形成凝块,应先用温开水冲管后再注入药物,后再用温开水冲管,避免堵管。
3.2.4 堵管解决方法:一旦导管堵塞,只要及时冲管一般都可解决。不能疏通时,不要用强力冲管,否则易致导管破裂。可用温开水行压力冲洗,也可与负压抽吸交替进行,同时用手反复捏挤体外部分管道,或用碳酸氢钠、尿激酶溶液冲洗,有助于管内蛋白和纤维凝块的溶解[6]。国外有将胰酶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溶解后冲管处理导管堵塞[7],我们在临床上的应用证实了这是一种有效方法 。
4 讨论
危重患者机体大都处于应激状态下的高分解代谢水平,而合成代谢受限,机体出现营养不良。早期肠内营养的支持,可改善机体蛋白质合成及免疫功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促进患者尽快康复,这已成为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成功的关键[8]。在早期肠内营养过程中,导管堵塞是肠内营养最常见的并发症,而这些并发症是可以预防的。堵管一旦发生,对病人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工作中应重视堵管发生的原因,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鼻肠管打折及营养液阻塞等是鼻肠管堵塞常见原因。我们应妥善固定鼻肠管,避免营养液过于粘稠,药物充分磨碎、碾碎,温水及时冲洗鼻肠管,这样可有效地减少鼻肠管堵塞的发生,保证患者肠内营养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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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杨翠芹.食管癌术后肠内营养并发症的原因分析及护理[J].护理学杂志2003 ,18(1) :23~24
[6] 倪元红,叶向红,高勇,彭南海.短肠综合征患者营养康复治疗的观察和护理.医学研究生学报.2007,6(2):593~596
[7] Sriram K,JayarthiV, Lakshmi RG, et al. Prophylatic locking of enteral feeding tubes with pancreatic enzymes[J]. JPEN, 1997,21():353~356.
皮肤瘙痒是长期血液透析病人的常见并发症,其发生率为60%-90%。主要特点是仅有皮肤瘙痒而无原发皮疹。人体经常会感到一阵阵的发痒,白天轻、夜晚重,瘙痒剧烈时人是难以忍受的,会不停地搔抓,瘙痒的部位发生于周身,最常见的是躯干和四肢。严重影响了病人的生活质量。严重时甚至会产生厌世的情绪。
1 临床表现
皮肤瘙痒主要表现为在外观看似正常的皮肤上出现瘙痒,可以是全身皮肤发生广泛性的瘙痒,也可是局部的,位置不固定,但以小腿、前臂、背部、腰腹部常见。瘙痒可为持续性或阵发性,程度轻重不一,时间长短也不一,有的可长达数小时,短的持续几分钟即可过去。因为瘙痒,长期反复搔抓,可致使皮肤上出现抓痕、血痂、皲裂、色素沉着甚至出现苔藓样变或湿疹样改变,导致皮肤变厚、粗糙,甚至抓破后引起继发皮肤感染。
2 皮肤瘙痒程度评估标准
重度皮肤瘙痒,白天夜间均瘙痒,夜间明显,影响睡眠,皮肤有抓痕;中度皮肤瘙痒,白天夜间均有皮肤瘙痒,程度较轻,不影响睡眠,无明显抓痕;轻度皮肤瘙痒,白天无瘙痒,夜间偶有瘙痒,睡眠正常,无皮肤抓痕。
3 资料与方法
3.1 一般资料 20例病人均为慢性肾衰竭维持性血液透析病人,其中男12例女8例,年龄40-70岁,平均55岁。原发病慢性肾小球肾炎10例、糖尿病8例、先天多囊肾2例,皮肤瘙痒时间持续20天以上,血液透析时间4周-6周,每周血液透析2次,每次4小时,血滤一次每次4小时,血滤器为FV660透析机,为日本日机装DBB-27型用碳酸盐透析液。
3.2 治疗方法 穿刺动静脉内瘘,建立血液通路。连接血路管和血滤器,设置正确管路充满生理盐水,连接病人,血流量为230ml/min透析液流量为500ml/min,给低分子肝素抗凝。
4 结果
20例病人重度皮肤瘙痒8例,中度皮肤瘙痒12例。血滤4-6次后重度皮肤瘙痒病人6例皮肤瘙痒症状基本消失,两例症状明显改善。12例中度皮肤瘙痒病人症状基本消失。20例病人在治疗中未发生寒战、发热、皮疹、低血压等不良反应。
5 讨论
尿毒症皮肤瘙痒是慢性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常见的症状之一,约占血液透析病人80%,单纯HD病人皮肤瘙痒发生机制不明确,可能与皮肤干燥,中分子物质,堆积,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血浆组胺水平及肥大细胞增殖,周围神经病变,维生素A水平升高,透析相关因素有关,但尿毒性毒素的刺激,特别是中分子和大分子尿毒素,可能是其发病的主要原因,血液透析只能清除小分子物质而血液滤过不同于血液透析,它的工作原理是模拟肾小球的滤过和肾小管的重吸收作用.在血液滤过时水分依赖跨膜压而被超滤.当水分通过膜大量移动时同时会拖拽溶质移动,即对流,以此方式清除水分和大部分中小分子溶质。用血滤联合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皮肤瘙痒能达到缓解作用。对于中度皮肤瘙痒一般连续3次皮肤瘙痒基本缓解。对重度皮肤瘙痒者增加血滤次数,连续治疗6次可使多数皮肤瘙痒症状缓解。
血滤联合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皮肤瘙痒大多数病人有效,已经成为近年来临床上被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推崇的理想的血液净化治疗模式。
参考文献
[1] 乔小军、柴亚丽. 组合型人工肾治疗尿毒症病人皮肤瘙痒的观察及护理(J)护理研究,2009,23(12B):3243-3244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渔业副主任为组长,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站、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成的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姜晓天。副组长:陶洪明、薛兰升。成员:孙强、迟海虎、曲春娟、龙熙陵、汤二红。
各县成立相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选择部分养殖场、苗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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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其中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以听取情况和查阅资料的方式为主。
三、督查内容
(一)开展养殖用药拉网式排查
对养殖水产品开展重点抽查。检查采取现场存贮药检查、用药情况询问调查和产品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内容重点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必须在休药期满后上市销售。
(二)检查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水产推广机构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切实贯彻落实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次执法检查,加快推动本地养殖场建立健全生产日志、药品出入库和使用记录、产品标签、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本次执法行动要重点检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出口生产基地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水产养殖场所,适当检查小规模养殖户。对未建立相应制度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水产养殖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对于养殖场地无权属争议纠纷且符合省和当地水产养殖发展规划的养殖场都应办理水产养殖许可证;在取得养殖证的养殖场从事苗种生产的需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四)检查苗种生产、养殖场相关档案建立情况
检查养殖单位《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填写情况,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完整,要有总结、分析材料。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对国家现行养殖生产管理制度了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养殖场限期整改。
(五)指导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
各县要结合检查,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各县水产站要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技术推广人员、水生动物防疫员、病害测报员的作用,在制订、推广新标准与新技术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
(六)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市场准入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要在本次行动中,进入本地重要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督促批发市场加强进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产地证明、经营台帐等制度,并对经销者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要帮助有条件的市场建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督促暂时缺乏条件的市场委托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
四、有关要求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提高行政能力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切实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随着我市化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养殖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始也开始由粗放式的管理向集约化的管理方式转变,畜禽养殖业本身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在于如何有效控制与消除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以较低的成本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当前很多企业在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过于强调在生产末端进行事后处理,忽视了对整个养殖业生产结构调整,全过程控制,内部控制等,使得治理效果很难达到预期。
1 当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生产经营现状
自2010年农业部启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已陆续开始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很多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都迈上新的台阶。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对传统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在行业内推广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部分企业在自动喂料、自动饮水、温湿度环境控制、智能化电子饲喂系统、水泡粪工艺、生物氧化塘等方面积极引入新兴管理技术,使得企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受传统的养殖习惯的影响,目前仍然有很多养殖场在标准化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不配合、不行动的问题。
2 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及企业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普遍存在资金融通困境
伴随着养殖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资金追加与投入不足等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一般而言,养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除了自有资金以外,基本是以向银行借贷的债务融资方式为主体,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融通成本较高,在加上政策对农用地或集体地抵押限制等也直接导致此类企业在资金获取方面的问题。企业经营资短缺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技术的更新、产品质量的维护、员工工资及福利等。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粪尿、废渣、污水、恶臭气体以及畜禽尸体等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性,这就急需利用一定的处理设备对危害性物质进行防治与消除,但这种治污从短期来看是需要养殖企业自身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物力的,需要消耗大量的生产成本,一旦企业存在资金链上的不连续,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就会直接忽视与生产终端产品关联性较小的部分,他们更多从生产效益出发,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在最关键的生产环节,对环保及污染问题置之不理,以应付政府部门常规检查为目的,暂时性的租用治污处理设备,使得畜禽养殖场内呈现杂乱无章的管理状况。
2.2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对内控管理缺乏相应的认知,企业在内控方面并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与决心,即使有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内控管理制度,但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并未采取相应的行动。养殖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性缺失一方面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特性,导致很多专业型人才对养殖业望而却步,企业内部员工大多数有实际操作经验而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其知识结构与学历层次上偏低。随着规模化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社会固有的养殖业偏见被打破,畜牧兽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比例逐年增长,而很多养殖企业只关心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对人才管理并不重视,高素质人才长期存在薪资待遇较低,发展晋升空间较小,缺乏将人才按照专业技能进行岗位匹配的意识,使得大量专业性人才被引进之后难以长期留存。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养殖业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并未与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相适应,尤其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主要管理者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随意性等,企业对生产资金配置效率不高,导致大量资金闲置或者资金周转的严重不足,对应收货款的回收方面也不够及时,没有计划性。在畜禽产品的库存管理方面也存在极大的控制漏洞,很多企业在库存量方面没有定期的统计与处理机制,导致存货控制不足,流动资金周转困难。
2.3 畜禽粪便处理率低,污染严重
畜禽粪便极易滋生细菌,并产生恶臭物质,这种恶臭物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到空气质量,同时也会以滋生渗透的方式威胁到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体安全,严重危害到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由于受传统的养殖方式与养殖习惯的影响,我市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较为单一与粗放,企业对生产经营的成效关注度要远远高于他们对环境治理方面的关注。大多数养殖场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与废弃物,禽畜粪便被及时有效处理的程度较低,很多养殖场对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缺乏一定的污防治意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与破坏。
3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产经营及企业内控管理的对策
3.1 拓宽养殖企业融资渠道
资金是企业生产运营中的核心要素,有效的资金融通方式能够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当前养殖业资金筹集手段较为单一化,难以满足企业对扩大化生产经营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企业融资方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是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关键所在。畜禽养殖业一般自身信用等级不高,负债经营负担较重,缺乏必要的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支持,导致企业难以在资本市场获取所需资金。因此,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融资方式,以专业化的金融机构进行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及运营等方式不断拓宽企业资金获取来源是未来畜禽养殖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除了政府部门要对发展生态养殖业进行政策与资金的倾斜外,需要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与经济实力。企业自身也要进行生产经营方式上的革新,以创新性的发展理念赢得成本上的降低。畜禽养殖生产经营有着特殊的内在规律性,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也是贯穿于每个生产工艺中,对这些生产环节进行特定的技术性改良,根据畜禽养殖场在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特殊性,以其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等能够提高畜禽养殖业成产效益与竞争实力。
3.2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注重过程管理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企业内部控制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发展的持续性与财产的完整性,同时也在强调通过内部管理方式来规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企业内部控制依赖于专业的管理制度,以建立全方位过程控制体系为基础,对关键控制点或核心流程进行有效监控,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过程的目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企业内控管理的基础,设计适应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合乎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进行资金配置与管控,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发展空间。在具体的生产流程方面,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需要重新定义整个生产、销售流程,准确的识别来自系统内部的潜在风险,对生产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并从源头上减少流程漏洞。
3.3 积极推广污染防治新技术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加上养殖场在经营管理方式上的粗放性,不仅给周边的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废弃物如果不能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也会直接增加企业在后续生产中的成本负担。养殖企业在防污治污方面的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投入治污资金的考量,在短期来看,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设施需要耗费的成本极大的削弱了行业利润。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新技术能够从长远上降低生产流程的各种成本,并且部分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后,还能够为企业创造出二次利润。目前,有很多对畜禽业治污的新兴技术,如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可以采取干湿分离技术,采用干清粪技术及时对产生的干粪进行处理,减少对冲洗水的浪费,并建设畜禽粪收集处理中心,特别是在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中,以集中处理的方式配套设计相应的发酵槽、翻料机、运输车等,直接对产生的畜禽粪进行生物发酵,生产有机肥或者复合有机肥等。对于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也需要配备以工业治污设备,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使排出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4 小结
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除了要关注其发展的数量与速度,更要强调发展中的质量与长远效益,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为核心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是畜禽养殖业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目前全区存栏奶牛1.5万头,共有16个奶牛小区(场),16个奶站,年可产鲜奶5.8万吨。全区奶牛养殖基本消除了散养和人畜混养,建成了一批现代化的奶牛养殖场和示范园区。全区有存栏200-500头的奶牛养殖(小区)场4个,存栏500-1000头的奶牛养殖(小区)场9个,1000头以上的3个。规模化养殖场存栏占总存栏的90%。全区奶牛场中有两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和8个市级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
二、现代农业生发展资金项目规模、资金投入组合及使用情况
(一)中央和省现代农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项目批复资金
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总投资955.95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以上投资480万元。资金用途:标准化饲养场(区)建设资金43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资金48万元。
2、资金到位、拨付情况
目前,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并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其中标准化饲养场(区)建设资金43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资金48万元。
(二)整合资金落实规模及到位情况
整合区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环节整合资金20万元,采取打包、拼盘形式投入资金455.958万元。实际到位情况:中央与省级其他渠道资金187.38万元,市级整合资金6.38万元,区级整合资金827.67万元(其中预算编制环节整合105.68万元,采取打包、拼盘形式投入资金721.99万元)。整合资金拨付情况:已拨付中央与省级其他渠道资金187.38万元,市级整合资金6.38万元,区级整合资金741.85万元(其中预算编制环节整合19.86万元,采取打包、拼盘形式投入资金721.99万元。
(三) 资金使用情况
奶牛养殖场标准化场改造:总投资907.958万元,其中土建:768.058万元,设备购置139.9万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48万元。实际总投资897.46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09.736万元,设备购置87.73万元。
三、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内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绩效考核制度》、《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检查验收办法》、《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公示制度》、《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申报规定》、《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及《2009年***区现代农业奶牛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九项制度。为确保各项制度尤其是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遵照执行,增强了专业部门和人员的参与。鉴于各项目场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项目领导小组要求各场聘请专业的财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凭证收集、账务管理、预决算报告等各项工作,为资金的严格审验与及时拨付创造了条件。
(二)项目实施管理
在项目建设中,区畜牧局充分发挥生产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科技推广、资金监管等职能作用,采取督导检查、绩效考评、奖励处罚、验收考核等综合措施,围绕实施方案、管理细则和进度安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作了柱状图版,纵坐标为得分,将每个项目场按照青贮池改造、新建卧床、TMR建设、设备购置四项内容,区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技术培训和良种登记两项内容列出横坐标,根据各项工作不同的权重赋予不同分值,对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实行全程监控。
四、实施项目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实施环境。成立了现代农业资金奶牛产业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资金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淑秀任组长,分管农业的政府副区长张洪龙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局。同时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咨询、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培训、指导等。区畜牧局、财政局在区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全面落实与项目实施相配套的资金、技术、土地等扶持政策,搞好产业发展的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样板,适时加以推广,放大了项目实施效应。对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取得的成功经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了典型和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了项目推进步伐。
3、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了《***区现代这、农业奶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区现代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区现代农业奶牛项目公示制度》、《***区现代农业奶牛项目管理制度》、《***区祁门熏肉项目法人责任制》、《***区现代农业奶牛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区现代项目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设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做好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主体信息档案和项目实施信息档案。根据绩效考评制度,明确动态监控、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奖励处罚等措施。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对违规违纪的进行通报,对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
4、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按照《***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加大了对各级各类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扩大了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各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场内账务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畜牧、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审计,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严格推行了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合同制、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制等制度。
5、创新监管模式,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为加强管理,绘制了项目进展监督一览表,坚持每周给各项工作进行打分,每月召开一次集中调度会议,有效地加强了对项目监管。对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边建边补”,对配套的饲料青贮、奶站生鲜乳快速质检和数字化管理设备采取了“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资金拨付原则,有力地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建设现状及效益情况
(一)标准化饲养场(区)建设
1、项目任务目标
五个养殖场区标准化改造方面共计改扩建牛舍6100.8平方米,新建挤奶厅224平方米,改扩建运动场2656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50立方米,新建粪污处理场2466平方米,新建青贮池7879.5立方米,新建TMR车间1620平方米,新建消毒池、消毒室、办公及宿舍862.5平方米,路面硬化7290平方米,新建门卫、仓库192平方米,新建兽医室56平方米,沉淀池410立方米,牛卧栏28组,牛颈枷1100平方米,草料库320平方米,排水沟350米,粪污处理管道620米,新建院墙300米。新购TMR搅拌机4台,添置牛奶取样分流器24套、奶缸电子计量器2台,数字化管理软件1套。
2、完成情况
区畜牧局和各项目建设单位,精心筹划、积极组织、认真实施,现在已经圆满完成了奶牛场(区)标准化建设改扩建方案的任务目标。
(二)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
1、项目任务目标
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考察观摩、媒体讲座、专家服务团下乡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基层技术人员、养殖场(小区,户)的饲养人员、管理者进行现代化新技术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培训牛舍清洁化生产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奶牛卧床技术)、奶牛饲养管理、DHI测定,机械挤奶,标准化饲养场建设、数字化管理、玉米青贮等技术,计划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对象为全区奶牛养殖场(小区)的所有技术人员和奶牛养殖户。其中举办牛舍清洁化生产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奶牛卧床技术)1期;DHI测定技术1期;牛场数字化管理技术1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班4期,分别为犊牛 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青年牛饲养管理技术培训、泌乳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空怀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举办三大炎防制技术培训2期,分别为乳房炎防制技术培训、蹄叶炎和子宫炎防制技术培训;青贮饲料技术培训1期;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培训2期,机械挤奶培训1期。在培训管理上,由畜牧局统一组织管理,切实把技术推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购置奶牛修蹄机1台,用于专家服务团技术服务。
2、完成情况
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一是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考察、专家服务团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基层技术人员、养殖场饲养人员、管理者进行现代化新技术培训。分别于7月26日举办机械挤奶技术培训及犊牛、青年母牛的饲养管理培训班;8月12-13日组织专家服务团在区行政广场、高都办事处常旺村举办下乡服务活动;8月18日举办夏季奶牛饲养管理、奶牛高产饲喂及接产技术培训班;8月27日举办泌乳期奶牛饲养技术培训;9月15日举办全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及秸秆青贮技术培训;10月10日举办奶牛场DHI测定技术培训;11月3日举办奶牛全日粮配合(TMR)技术培训班;11月24日在册山办事处尚庄村举办专家服务团活动;12月5-6日举办奶牛三大炎防治培训班。2010年1月6日举办牛场数字化管理技术培训班。二是指导各场完善了生产记录、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防疫监测记录以及奶站规范化管理制度。
(三)良种登记档案室、电子档案数据库建设
1、项目任务目标
建立奶牛档案登记系统,建立奶牛品种登记档案室,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通过项目建设,力争全区奶牛养殖户80%建立系谱档案,90%建立生产记录。
2、完成情况
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指导盛能奶牛胚胎工程有限公司、***区明超奶牛场、***市禄福良种奶牛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高都奶牛养殖基地开展了奶牛DHI测定,大力推进奶牛系谱档案建设,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奶牛数字化管理档案。对每头奶牛年龄性别、繁殖情况、免疫情况、发病情况、品种品系、体貌特征、泌乳天数等数十项指标进行登记和分析对比,确立奶牛的品系和繁殖情况,绘制奶牛档案表格,并且对奶牛个体形态和毛色进行照片记录,为下一步进行良种筛选、系谱登记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已建立系谱档案1460头,登记奶牛良种登记卡938头。疫病监测体系逐步规范健全,区畜牧兽医检测中心根据全区畜禽疫病监测方案,分期分批对各规模场进行疫病检测,现已经检测奶牛200余头。
(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1、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全区奶牛存栏量由现在的1万头增长到1.1万头以上,增加0.1万头,牛奶产量增加0.5万吨。
2、规模养殖明显增多。全区年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增加 2 处 ,奶牛养殖场(小区)总数达到13 处,规模饲养量占到全区奶牛饲养总量的90%以上,规模饲养场产奶量占到总产奶量的95%以上。
3、生产水平明显提高。项目区奶牛平均单产达到5.0吨以上,平均增加500千克。
4、产品质量明显改善。全区优质奶产量达到3.3万吨,比建设前增加0.9万吨,产量提高30%以上。鲜奶蛋白含量提高5%左右,达到3%以上,乳脂率提高8%左右,达到3.5%以上,生鲜奶质量得以提高,产品质量明显改善,每毫升鲜奶微生物含量控制在100万个以内,
5、经济效益明显提升。项目建设带来的牛奶产量增加,质量提高,水平提升共可产生经济效益0.34亿元以上,可带动全区农民人均增收120元以上。
6、技术推广体系日益完善。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技术推广体系,通过推广生产管理技术、奶牛良种登记、奶站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技术、TMR饲喂技术、奶牛场卫生防疫技术等,全区奶牛养殖业在管理方面不断改进,饲养水平不断提高,精品意识进一步强化,建设优质品牌奶源基地战略方向进一步得到巩固。
7、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项目场生态建设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使奶牛养殖场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六、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畜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项目的实施给相关工作带来了有力地促进。但是由于项目要求自筹资金的比例较高,处于发展期的养殖场区自筹资金压力较大,一定程度上导致项目建设初期进程缓慢。另外,项目软件建设部分效益的发挥还要依靠推广和培训力度的持续加强。
建议:一是加大项目扶持资金比例,适当考虑承建企业的资金困难,合理安排资金拨付步骤,发挥启动资金的带动作用。二是持续对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承建场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项目最大限度发挥效益。三是保持扶持政策的持续性,支持奶牛产业持续发展。
2严格隔离制度
养殖场的边界要划分明确,四周应该建设有较高的围墙和坚固的防疫沟。在动物生产区域应该设置一个专门供生产人员和运输车辆进入的大门,同时还要设置一个只供动物进出和产品运输的通道以及专供污染物运输的通道。在养殖场进出口位置、各个圈舍的进出口位置均应该设置相应的消毒设备,要结合养殖场的饲养条件、饲养规模制定完善的消毒制度,做好包括饲养人员、进出养殖场车辆、生产区域管理人员、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隔离工作。要建立场内工作人员、车辆出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场内动物流动或者进出生产区域、生产区域内人员活动和工具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粪便污染和环境物管管理制度。新购进动物必须进行一个月以上的隔离观察,确保健康之后才能混群饲养。
3做好免疫接种和药物预防工作
3.1做好免疫接种工作
免疫接种是预防动物疫病最佳的措施。接种后动物体内能够产生相应的抗体,减少和降低疫病的流传。疫苗接种应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首先,在使用疫苗之前要对疫苗进行全面的检查,查看疫苗是否存在破损,封口是否完好,在标签上有关疫苗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号和用量用法标记是否清晰;其次,在接种前还要需要准备好接种设备,如注射器、针头、滴管等。这些设备都应该保证全面消毒,做到一只动物一个针头。使用弱毒疫苗免疫后,十天内不能使用抗菌素或者磺胺类药物;最后,对于出现传染病而进行的免疫行为,必须将阳性动物排除在外,确保动物的健康后才能进行疫苗免疫注射。
3.2药物预防
对易感动物使用相应的药物进行预防也是防治某些疾病发生的关键措施。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安全廉价的化学药物加入到动物的饲料或者饮水中,可以提高动物抵御外界疫病的能力。此外,在进行药物预防过程中还会使用到免疫增强药物。其主要是一种免疫增强剂,能够使动物机体产生相应的免疫应答,从而获得相应的非特异性免疫。免疫增强剂的种类有很多种,微生物类有多种弱毒苗,生物制剂有干扰素、胸腺肽、球蛋白等,中药制剂有黄芪多糖、党参、黄精等几种。这些药物在防治动物疫病方面有着不错的效果。
作者:程啟廷 单位:贵州省威宁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
参考文献
[1]关于动物疾病防治技术存的问题研究[J].王超群.农民致富之友.2016(01)
[中图分类号] S81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283-01
随着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县养殖业逐步由传统分散养殖向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场转变,由粗放经营向标准化和商品化转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例逐渐增加。切实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也成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一、现状
2013年全县生猪存栏26.72万头,出栏31.42万头;肉牛存栏9.92万头,出栏1.58万头;肉羊存栏2.85万只,出栏2.53万只;禽类存栏168.25万羽,出栏189.12万羽。畜牧业产值7.96亿元。全县规模养殖场254个,规模化程度达到25%。其中:拥有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3家、省级7家、市级18家、县级147家;拥有省级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11家、县级34家。
二、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
1.规划和选址不科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都是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有的在房前院后从几头开始,边发展边扩大养殖规模;有的从来没有养殖经验想当然按自己意途修建,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河流边,有的建在村寨里,没有按照科学的规划和选址,从而导致粪污处理困难或存在严重的生物安全隐患。
2.圈舍设计、场区布局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通风、光照、污水处理、疫病预防、控制、生产管理等因素,人、畜在同一个环境中,生活区、生产区混在一起,净、污不分等,不利于动物疫病的预防、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
3.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生产保障。没有设置必须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隔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废弃物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和安全排放。
4.生产管理不规范。标准化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规程,造成饲养成本增加、动物疾病多发、污染严重等。
三、监管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生产就要管质量”的原则,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县、乡两级监管,专业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包保,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建立从生产基地到餐桌全覆盖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包括选址、工程设计、工艺流程、防疫制度和人员等。对已建场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关、停、转。对新建场实行备案跟踪管理制度,从选址开始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要求的每一项完成情况都必须备案,直到全场建成并达到相关要求才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加大技术培训。经常开展专题培训或技术讲座,加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饲养管理、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的建立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人员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4.“三管”齐下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一是县政府将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实绩考核主要内容,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从组织上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农牧局与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签定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养殖场主体责任,从制度上保障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按照一个规模养殖场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联系指导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联系服务规模养殖场制度,从技术上保障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5.实施挂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规模养殖场必须将诚信经营(生产)承诺书公开上墙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制度,公开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建立监管台帐,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建立诚信企业挂牌表彰激励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且未发生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颁发“金沙县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单位”称号,公开挂牌宣传,激发生产者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积极性。
6.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质量
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动物疫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牵头监管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按零分计算,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评先选优和职称评聘资格,并分别按以下情形严肃处理:一是对拒不接受监管人员指导,违反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的企业,一律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取消项目、资金、政策等扶持,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对因监管单位或联系指导服务人员渎职、失职,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追究牵头监管单位、协助监管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人员的责任;三是凡是申报项目、申请扶持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经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签署意见后才能申报。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上下联动、企业主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引种监管,凡须到县境外引进种畜禽的必须报动物卫生监督所,经批准后严格按程序引进,并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场饲养。二是对病死动物或死因不明动物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户)不得对病畜禽和病死畜禽进行急宰和加工销售,必须进行隔离和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的“四不”和无害化处理。三是规模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前必须向兽医部门申报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售。对未经许可引种引畜、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出栏未经检疫动物等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