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04:48: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雷击风险评估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__来自四川宜宾一个普通农村小学教师的家庭,从小培养出了吃苦耐劳、勤奋节俭、尊重他人的习惯,容易适应各种环境的生活。__出生于1976年10月,1994年考入石油大学,1998年在辽河油田参加工作, 20__年至今在__市气象局从事雷电防护工作。现任__气象局防雷中心主任工程师。
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与帮助下,__于20__年评为__市551人才,20__年担任省局法规处主持的《__省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的主要编写人,20__年__市气象局考核优秀,同年编写了科普资料《雷电防护手册》、在__各县(市)区发行,20__年参与编写了《__省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并获得“__市气象宣传信息先进个人”称号,积极参与全省防雷服务管理年活动,协助辅导__市代表队参加全省防雷技能大比武取得了好成绩。在国际会议、核心期刊、专业期刊上发表约20篇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为17篇,多篇论文在国际会议和全国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__市雷电灾害特征分析》等3篇论文获得优秀论文奖励。先后主持开展和参与了《__市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研究》等3个科研项目。
我国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直接造成人员伤亡近千人,经济损失百亿元以上。我省是雷电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省份之一,雷电灾害的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该研究对于建立龙泉驿区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提升雷电灾害主动防护能力,降低因雷电灾害带来的损失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龙泉驿区雷电资料来源于成都市防雷中心提供的2013-2015年龙泉驿区各乡镇闪电定位仪的观测数据;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单位面积生产总值来自于龙泉驿区统计年鉴(2013-2015)。
1.2 龙泉驿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2.1 研究方法
我中心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收集雷电灾害风险源数据,研究雷电灾害风险源,参考标准《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 21714.2-2008,IEC 62305-2:2010),结合雷电灾害风险源和数据源统计分析。利用四川省2013-2015年闪电监测数据和雷电灾害统计数据,选取雷击密度、雷电强度、经济损失模数和生命易损模数作为雷电灾害易损性风险评估指标,计算出各地区的雷灾易损性分析指标值,然后确定其分级标准,获得各等级值,确定雷电灾害易发区域,对雷电灾害风险进行区划;并针对重点防雷场所,建立雷电灾害隐患手册;同时结合区划结果对环境背景进行分析,得出不同风险区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护对策。
1.2.2 技术路线(如图1)
2 数学模型的建立
通过以上成都市闪电定位仪和人文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建立雷电灾害风险因子,参数定义如下:
(1)雷击密度M。M=N1/S,雷击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所发生的雷电数量,单位为次/km2,它是反映雷电次数的一个指标。雷击密度越大,说明区域内雷电灾害易损性越大。N1为区域闪电次数,S为区域面积。
(2)雷电强度K。雷电强度K为区域雷电流大小的平均值,表示该区域雷电释放能量的大小,雷电强度越大,造成的损失可能越大。
(3)经济损失模数D。D=DS/S,经济损失模数D表示区域发生雷电灾害时单位面积上的经济损失,单位为亿元/km2。该指标反映区域单位面积上的经济损失。比较客观反映了区域的经济易损情况,也间接反映了区域防护雷电灾害,抵抗雷电灾害能力和可迅速恢复能力。
(4)生命易损模数L。L=LS/S,生命模数L表示区域发生雷电灾害时单位面积内受危害人口数量,单位为人/km2,该指标客观反映区域生命对灾害的敏感性,也间接反映区域防御和抵抗雷电灾害的能力。
3 雷电灾害风险易损性综合评估
龙泉驿区各乡镇街道雷电灾害易损性分析指标,如表1所示。
雷电灾害易损性主要体现了该区域未来因雷电造成的可能损失量的高低,本课题对区域综合易损度采用极高1.0、高0.8、中0.5、低0.2、极低0.0五个等级来描述。分级方法采用气象统计分析中的分级统计方法。其核心思想是:首先将12个乡镇街道的某个指标值从小到大按顺序排列,并按第一组到第四组2个记录,第五组4个记录的方法分为5组数据。第n(n=1,2,3,4)组中的最大值和第n+1(n=1,2,3,4)组的最小值的平均值作为第n(n=1,2,3,4)级的最大值和第n+1(n=1,2,3,4)级的最小值。龙泉驿区5个雷电灾害易损性指标分级标准如表2所示。
将表1雷电灾害易损性风险评估指标按照表2的登记标准进行划分,即各易损指标的损失估计值(绝对值)统计换算为该类型指标的等级值(相对值)来划分雷电灾害易损等级。然后通过累加各个区域雷电灾害易损指标等级值,取平均值得到各个区域雷电灾害易损性综合评估结果(表3)。从表3中的综合易损度以及各指标值的大小,可以分析龙泉驿区各乡镇街道雷电灾害易损性风险情况,为龙泉驿区各区域减少雷电灾害,防御雷电灾害规划提供较客观的科学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如表3所示。
4 龙泉驿区雷电灾害易损性风险区划
根据表3中的雷电灾害综合易损度的评估结果,采用5级分区法将龙泉驿区各乡镇街道划分为极低易损区、低易损区、中易损区、高易损区、极高易损区5各不同的区域。计算的各区域雷电灾害综合易损度等级值分别为:极低易损区(0.000~0.375)、低易损区(0.0375~0.487)、中易损区(0.488~0.549)、高易损区(0.550~0.700)、极高易损区(0.700~1.000)。区划结果为表4。
运用arcgis对龙泉驿区雷电灾害风险区划进行色块划分,风险区划图如图2所示。
5 结论与讨论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龙泉驿区雷电灾害综合易损度的评估结果:洛带镇、洪安镇属于极低易损区;同安街道、黄土镇属于低易损区;柏合镇、十陵街道属于中易损区;万兴乡、西河镇属于高易损区;大面街道、龙泉街道、山泉镇、茶店镇属于极高易损区。
目前,雷电灾害的风险评估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普遍实用的理论模型。本论文收集龙泉驿区3年来闪电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成都市防雷中心雷电灾害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数学统计学和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知识,尝试构建龙泉驿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数学模型,对不同乡镇的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同时进行了风险区划,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是由于资料的精确程度有限性,可支持的理论基础稀少性,在研究过程中还存在着一部分问题。
首先雷电灾害风险因子还有待完善,雷电灾害统计数据是较为重要的因子,但由于许多乡镇单位和个人发生雷击灾害事故后不能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部门报备,或存在隐报、瞒报的现象,因此导致这个因子不准确不能使用。
其次是灾害风险区划的精确性问题。在实际应用中这类区划所涉及的行政区域越小越好,如果行政区划精确到村,那么区划结果应用价值就会更高,但本研究行政区是乡、镇。这个问题在比例尺足够大,地图信息和闪电资料足够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解决的。
总体上来说,本论文利用MapInfo软件初步对龙泉驿区雷电灾害风险性进行评价和区划,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会在进一步继续完善。
中图分类号:S761文献标识码: A
1雷电参数分析
1.1年平均雷暴日Td
据翁源县气象台提供的30年(1980―2010)气象统计资料,翁源县年平均雷暴日Td为79天,最高年份为1983年,达111天;最少年份为2003年,有43天。本文雷电资料取自广东省雷电监测网,该项目经纬度为24°21′46.09″N,114°07′10.68″E,以龙湖华府的地理参数为基准点,以3km为半径,提取近10年(2001~2010)地闪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经软件计算分析得出,该位置地闪密度值为10.61次/年/平方公里。
1.2 年平均雷暴时Th
年平均雷暴时Th是年雷暴时的多年平均结果。它与年平均雷暴日有一定的关系,它们之间可以用经验公式进行换算。
Th=aTdb≈97h(公式1)
a和b为常数,a=0.93,b=1.32,Th为年平均雷暴时,Td为年平均雷暴日。其计算结果作为评估区域的年平均雷暴时参量。
1.4闪电密度Ntm
闪电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内发生闪电的数值。雷暴日与闪电密度间有一定的关系,雷暴日Tm与闪电密度Ntm关系为:
Ntm=(aTm+a2Tm4)1/2 (公式2)
式中:m表示月份,a=3×10-2
1.3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Ng
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Ng是指一年内单位面积地面发生地闪的次数的多年平均值.可以按下式确定:
Ng=0.1Td=7.9(次/km2・a)(公式3)
2龙湖华府区域雷电活动规律分析
根据翁源县雷暴日月平均资料分析可知,雷暴的发生主要集中在4~9月份,5月至8月为每年雷暴高发月,5月最强。分析翁源县雷电参数资料,雷暴的发生主要集中在13时~20时,16时强。翁源县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40天,不超过90天,属多雷区,而且有上升趋势,应值得注意。
2.1龙湖华府所在区域雷电流幅值累计概率分布规律分析
以龙湖华府中心位置为圆心(网格面积36km2)可得到本项目3km半径范围平均地闪密度约为10.61次/km2,该值作为本项目采用的地闪密度参考值。从3km范围雷电流累积概率分布曲线可分别计算出雷击电流平均值和最大值,以及99%、98%、95%、90%雷电流累积概率分布情况(如图1)。
1%99.5kA,即雷电流幅值大于99.5KA的地闪概率为1%;
2%76.2kA,即雷电流幅值大于76.2kA的地闪概率为2%;
5%59.6kA,即雷电流幅值大于59.6kA的地闪概率为5%;
10%46.5kA,即雷电流幅值大于46.5kA的地闪概率为10%;
雷电流幅值的平均值:21.6kA。
图1龙湖华府(3km)区域雷电流幅值累计概率分布图
综合以上气象雷暴数据分析结果,对于龙湖华府雷击风险评估和防雷保护而言,取以下气象雷暴参数值是科学合理的:Ng=10.61次/年/平方公里;最大雷电流幅值I0=100kA。
2.2土壤电阻率
(一)土壤电阻率一般取1m3的正方体土壤电阻值为该土壤电阻率ρ,单位为Ω・m。通过采集项目所在地施工现场土壤数据(表1),综合计算得出龙湖华府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土壤层的平均土壤电阻率为104.76Ω・m。
3 龙湖华府雷击风险各参数值估算
3.1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方法
龙湖华府建筑物单体共5栋,且基底为共用基础,建筑群呈半月状,楼间距小于100米,楼高约100米,利用AutoCAD计算得建筑群孤立建筑等效截收面积Ad=1.6011km2,建筑物等效面积Ae=0.2532km2;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K×Ng×Ae=1.5×10.61×0.2532≈4.03(次/a);雷击建筑物年平均次数Nd=Ng×Ad×Cd×Ct×10-6≈8.5(次/a),故防雷类别为二类。
3.2建筑物雷电防护等级划分
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经计算,C为各类因子之和,计算得C=5.2;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累计次数N值按N=N1+N2=1.26(次/a);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累计次数Nc=0.58/C=0.1115(次/a);E=1-Nc/N=0.91,当0.90<E≤0.98时,可定位B级防护。
另外,将N和Nc进行比较,确定电子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当N≤Nc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当N>Nc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3.3龙湖华府风险计算
风险计算主要考虑到人身伤亡对应风险。不考虑设备故障D3引起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所以各分量风险即均为由人员伤亡D1和物理损害D2造成。则风险R1在不同分区内的风险组成如表2:
按照公式R1= RA+ RB+ RU(电力线)+ RV(电力线)+ RU(通讯线缆)+ RV(通讯线缆)对该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物计算出各
表3龙湖华府商住小区各区R4经济损失风险分量值(数值×10-5)
Z1 Z2 小计
RB 0 31.5 3.15
RC 0 2.525 2.52
RM 0 8.75 8.75
RV(电力线) 0 18.917 18.917
RW(电力线) 0 3.7834 3.7834
RZ(电力线) 0 1.7936 1.7936
RV(通讯线缆) 0 ≈0 ≈0
RW(通讯线缆) 0 ≈0 ≈0
RZ(通讯线缆) 0 ≈0 ≈0
合计 0 67.264 67.264
按照公式R4= RB+RC+RM+RV(电力线)+RW(电力线)+RZ(电力线)+RV(通讯线)+RW(通讯线)+RZ(通讯线)对该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物计算出各区经济损失风险分量值,如表3:
经以上计算得出龙湖华府商住楼人身伤亡风险分量值R1和经济损失风险分量值R4均高于容许值RT =10-5,防雷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因此需对各建筑物分别进行相对防雷保护措施。
表2龙湖华府人身伤亡风险R1各区分量值(数值×10-5)
Z1 (户外) Z2 (户内) 合计
RA 0.126×10-5 - 0.126×10-5
RB - 0.000315 31.5×10-5
Ru(电力线) - 0.00038×10-5 0.000384×10-5
Rv(电力线) - 1.8917E-07 0.018917×10-5
Ru(通信线) - 3.97908E-09 0.0004×10-5
Rv(通信线) - 3.7834E-09 0.00034×10-5
合计 0.0126×10-5 31.5197×10-5 31.644×10-5
3.5保护措施的选择
龙湖华府措施A:根据建筑特性将建筑物安装Ⅱ类LPS,采取该措施后的PB从1降低到0.05;在入户线路上安装防雷级别为Ⅰ级试验的SPD,采取这种措施后PU和PV值从1降低到0.01;防火措施固定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rp从0.5降到0.2。接触和跨步电压防护采取有效的地面电位均衡措施,PA从1降到0.01。自风险分量值,风险计算结果具体计算值参照表2。
龙湖华府措施B:根据建筑特性将建筑物安装Ⅰ类LPS,采取该措施后的PB从1降低到0.02;在入户线路上安装防雷级别为Ⅰ级试验的SPD,采取这种措施后PU和PV值从1降低到0.01;防火措施固定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rp从0.5降到0.2。接触和跨步电压防护采取有效的地面电位均衡措施,PA从1降到0.01。
两种方案都使人身伤亡风险值R1降低到了容许值之下,经济损失风险值R4没有规定的容许值,但使用方案B后经济损失风险值R4得到降低。
表4龙湖华府取各方案后得到的人身伤亡风险值R1(数值×10-5)
方案 风险值R1 方案 风险值R4
A 31.5197 A 67.264
B 0.6552 B 31.0719
险控制措施
4.1直击雷防护设计
(1)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
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统一采取共用接地系统,建议利用桩、基础结构梁内主筋构成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如与信息系统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Ω。两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m,否则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形成联合接地网。
(2)引下线的设计
引下线的设计应利用柱内不少于两条主筋作为引下线,且相邻两条引下线的平均间距应≤18m,每栋建筑物的阳角处应设计引下线。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
(3)接闪器的设计
避雷带应明装在女儿墙上,且阳角处宜设计避雷短针。天面所有避雷带应构成闭合环形。屋面所有金属物(包括金属栏杆)应与屋面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4.2 等电位及接地预留端子设计
等电位连接应包括给排水管道、电缆金属护套、煤气管道、金属构件等。每栋建筑物均应设总等电位联接端子,同时应将各局部等电位联接端子、各PE线、各种金属管道等通过楼层等电位连接端子连接到总等电位连接端子上,并与楼层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
4.3防雷电电磁脉冲设计
所有电子信息系统应按照GB50057-2010和GB50343-2012相关条款采取防雷电电磁脉冲措施(如接地、屏蔽、等电位联结、合理布线及安装浪涌保护器等)。
4.4合理布线
建筑物内敷设的各种电气线路的总干线金属线槽宜敷设在其中心部位,并避开引下线;电子信息系统的信号线与电力线之间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信息系统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间距。
5 结论
通过对拟建的龙湖华府雷击风险评估,虽然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综合性,针对雷击损坏类型和来源,经过详细分析,估算了其可能出现的雷击损坏及其概率,为科学而经济的实施雷电防护提供了依据,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助减低雷击损坏风险的设计指导意见,以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雷击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S]
[3]杨少杰.雷电损害风险评估的方法与实践[j].防雷技术,2003,8(3).
[4]徐启腾.雷击风险评估[J].广东气象,2008,30(增刊1):31-33
[5]GB/T21714-2008/IEC62305-2006 雷电防护[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多,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遭受雷击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1世界以来的十几年间,全国因雷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百万元以上的事故就有近400多起,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数千人。高层建筑在社会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许多商业写字楼往往将银行、公司、酒店等多种功能的场所集中在一起,人员密集,电子通讯设备繁多,电力系统复杂,一旦遭受雷击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雷电防护是一种保护建筑物及人身安全、电力系统及其他一些装置和设施免遭雷电损害的技术措施,也是近年来愈发重要的一门学科,其保护内容涉及建筑物、发射塔、输电线路、加油站、航空、军事等重要领域及工作生活场所。
一、雷击对高层建筑的常见侵袭途径
1、 直接雷击
对一般高层建筑外部来说,所属建筑物、建筑物天面设备和电力线及传输线都有可能遭受直接雷击,即使在避雷针保护范围之内的设备也有被雷电绕击的可能。直击雷的特点是能量大,电力线发生直接雷击,容易发生火花放电,引起火灾,同时,雷电流通过电力线进入机房,也可能击中电源及设备。传输线发生直接雷击,可能导致线路焦化、短路、致使传输中断。
2、侧击雷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不仅屋顶容易遭受直击雷的雷击,在滚球半径以上的侧面,外墙的电线、金属门窗、外挂空调机、节日彩灯和轮廓灯都容易遭受侧击雷的侵袭,损坏设备、烧毁线路甚至危害人身安全。因此高层建筑要做好相应的侧击雷防护措施。
3、电磁感应
当雷击发生时,将在雷击点附近产生电磁场。当雷电流沿着高层建筑的引下线和内部钢筋向下泄放时,由于电磁感应原理,整个建筑物会处在一个强大且变化的电磁场中,这个电磁场很容易使正在工作的电子设备产生过电压或浪涌故障,即使是一些与外界没有联系的系统,也可能在雷响过后发生瘫痪。研究建筑物内部的
雷击电磁脉冲是非常必要的。
4、雷电波侵入
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金属管道在进入高层建筑物时,线路管道附近有可能被雷电击中而产生过电压和静电感应,通过供电线路进入设备使设备造成损坏。
5、地电位反击
地电位反击是雷电流入地瞬间,由于地电位不同而产生的电位差,沿接地线到达设备的外壳、电力线的中性线以及直流地的基准电位点。
二、防雷设计原则、依据、标准及规范
设计原则 :
(1)保障高层建筑内的人身安全;
(2)保护高层建筑主体以及各处电子设备不受直击雷影响和破坏;
( 3)保护高层设备不受侧击雷的破坏;
(4)尽可能保护建筑内设备和电力系统不受雷击各项效应破坏;
设计依据:
根据高层的建筑结构、防雷等级、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楼高、建筑材料、土壤电阻率、以及测量的数据等资料,结合相关技术指标以及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综合考虑制定。
设计标准、规范: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02D502-2 《等电位连接图集》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03D501-4 《接地装置安装图集》
99D562(原99D501-1)《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图集》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IEC61643-1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
IECI312《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三、 防雷检测
对高层建筑的防雷设计比较科学的方法是首先进行雷电风险评估。雷电风险评估综合了建筑物所处的地理、土壤、气象以及建筑物使用、设备等情况,进行高层建筑防雷设计时,不能单纯的从建筑物使用性质来确定防雷类别。全面执行防雷管理办法,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
四、防雷措施
1、 接地网
当发生雷电时,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向自然接地体周围大地泄流外散,土壤呈现的电阻称为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公式:Rd=p*ε/c,我们从公式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当增大接地网的面积,接地电阻将减小。接地网是指水平方向由钢筋绑扎或焊接成的网格,水平钢筋组成的接地网可以近似看成一块独立的平板,它的电容主要由它的面积决定的。在设计利用底板接地网做自然接地体时,不应认为自然接地体埋得越深,接地电阻就越小,应通过地质勘探报告了解周围的土质情况。
2、引下线
引下线的作用是将避雷带与自然接地体连接在一起,使雷电流构成通路。在高层建筑中利用其柱或剪力墙中的主筋做为引下线,随主体结构逐层串联焊接至屋顶与避雷线连接。为了安全起见每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主筋,主筋的截面不应小于Φ16mm。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中,利用其结构主筋做引下线,这样做具有经济、实用、易于操作的特点,由于现浇混凝土内的引下线不易氧化,所以具有使用寿命长的特点。按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适当减小引下线的间距,这样做可以迅速分流,降低反击电压。
3、避雷带
避雷带由避雷线和支持卡子组成,避雷带应设置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层檐、女儿墙等处,其作用是引雷效应,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向大地泄流,避免高层建筑物雷击。
4、均压环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除了防止雷电的直击外,还应防止侧向雷击,超过30米高的建筑物,应在30米及其以下每隔三层围绕建筑物外廓的墙内做均压环,并与引下线连接。保证建筑物接构圈梁的各点电位相同,防止出现电位差。
5、内部防雷接地装置
高层建筑除了采用外部防雷措施外,还应采用内部防雷措施。
笼式避雷网利用建筑物柱、剪力墙内的竖向钢筋迅速分流并疏导雷电流,与板内水平钢筋形成笼网状,在一定程度上屏蔽雷电流产生的电磁感应,还可以达到良好的均压环及等电位作用。现代高层建筑物内重要的强、弱电机房多采用笼式避雷网,因此建议在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中,将内部防雷接地装置与外部防雷接地装置结合起来,构成统一的防雷接地系统,防雷效果将是最理想、安全和可靠的。
四、总结
目前随着计算机、通讯、控制(3C)技术的发展,对防雷接地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证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的正常工作。高层建筑的雷电灾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加强对防雷设计进行研究、审核、检测和验收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从而达到高层建筑防雷的真正安全。
参考文献:
[1]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
[2] 孙景梅.高层建筑的防雷[J].设计建筑电气,2001
中图分类号:TM72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输电线路实行状态检修是电网迅速发展的需要,是电力企业实现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是新技术、新装置应用及发展的必然。状态检修可以避免目前定期检修中的一些盲目性,实现减员增效,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状态检修流程图
状态检修的基本流程包括:设备信息的收集、设备状态的评价、风险评估、检修策略、检修实施及绩效评估七个主要环节。
图1 状态检修流程图
二、初期输电线路状态检修模式
状态检修对输电线路的在线和离线监测技术、设备,维护检修手段,管理方法要求较高,运行资料的掌握要求很细。早期资金投入较大,且有关规程还要作相应的修订。等等这些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即线路状态检修在我公司尚未具备全面开展的条件。虽要积极,也要稳妥,不能以牺牲设备故障率为代价,来赚取经验的积累。建议初期2-3年以围绕收集运行资料,开展系统研究,积累经验,人员培训、设备、技术准备为主。各单位暂且先选3至4条线路,根据所具备和短期能创造的条件,作部分项目试点。待取得经验,各方面条件较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1、、选线:必须是完好设备。三类设备及投运不到一年的新线路不宜选取;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便于取得经验后推广的线路。尽可能选交通便利,便于就近监测的线路;选择故障跳闸后,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的线路;选择绝缘爬距满足该区域污秽等级要求,且绝缘子年劣化率
2、、盐密观测点的布置及检测:盐密观测点的布置首先考虑可能出现最大盐密的点,即线路附近有较大污染源的点优先考虑。曾发生污闪的点酌情考虑,一般地区据运行经验按5-15公里布置。盐密观测点为连续3基直路杆塔上的三相XP―70(或X―4.5)型绝缘子。为摸清积污速率,盐密检测全年分为三次,每次选取一串绝缘子。即一年检测1基直路杆塔上的三相绝缘子,如当年未清扫,第2年再在第2基直路杆塔上检测,依次类推。时间在9月至来年3月之间,达到及接近盐密控制值时即清扫。
3、绝缘子检测:方法包括在线和离线检测。内容包括分布电压和绝缘电阻(零值)检测。检测周期根据绝缘子劣化率确定。连续4年为2-3‰的每2年一次,连续4年在2‰以内的每4年一次,最多不超过5年。积极探索在线遥测新方法和合成绝缘子的监测方法。
4、、雷电监测:依据雷电定位系统,认真分析所提供的数据。掌握地区落雷密度、雷电日、雷电小时、雷电流幅值等参数。认真调查分析雷击故障现象,正确判断直击、反击和绕击类型,了解故障点地形、风向等特点。
5、导地线和金具监测:包括导地线、连接金具、接续金具的红外线测温;导地线、连接金具、接续金具、间隔棒探伤。
6、杆塔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杆塔倾斜度、挠曲度、砼杆裂纹、铁件腐蚀、杆塔和拉盘基础位移值、基础冲刷情况等。
7、跨越物监测:所有被跨越物都要有地点、位置、与电力和通讯线的交叉角、距离,测量时温度等记录。根据巡视反映的情况,及时补测更正。
8、接地装置监测:接地电阻测量仍按原规定执行。荆州供区的地下水位较低,腐蚀情况严重,由于土壤电阻率较低,接地电阻值的大小并不能直接反映接地装置的完好情况。所以运行达5年以上的线路,宜抽取最易腐蚀点2-3基,发现问题增加开挖检查基数。
9、各类树种的季节性生长规律分析:通道内未砍伐树木,应有树种、数量、对导线距离记录。分析季节性生长规律,确定砍伐时间。开展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将有许多监测工作要做。我们要积极探索,充分利用科技进步,积极应用高新科技成果,不断完善监测手段。
传统的输电线路检修计划的拟订,是以整条线路为单元,按照周期性来考虑的。而状态检修是以输电线路划分的若干状态段为单元。针对不同的状态段,确定不同的维护检修模式和监测方法。根据省电力公司要求,参照兄弟单位经验,结合以上线路运行情况分析,确定以下原则性分类。实际操作时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运行经验,予以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四、输电线路状态新的生产管理模式
将状态检修改为状态段分类,然后针对不同状态,确定不同检修模式和测试方法。
1、建立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
该系统由测试班和技术人员管理,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对瓷绝缘子泄漏电流进行在线监测,对按状态分类的输电线路设备区域实行24h监控,达到报警值时通过无线电传输到基地,即可派人到现场带电测试,确定检修模式,实施状态检修。此项工作也可扩展到温度、湿度、覆冰、降尘等其它方面。
(2)投入线路故障定位装置,快速测定跳闸类别和故障点大致区间。
(3)投入雷电卫星定位系统,以快速测定雷击线路方位。
(4)重视带电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工器具的开发、应用,对大电网超高压输电线路进行大规模带电作业,以满足其安全运行。
2、建立通讯保障系统
通讯是线路运行维护的中枢神经,应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满足工作需要。
(1)工区应配备基地电台、有线电话、录音电话、移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始终保持工区与现场的通讯畅通。
(2)建立远距离无线台网。
(3)班长及以上人员配备移动电话,工作负责人及驾驶员配备传呼机。
(4)有条件时应建立班组有线电话和职工住宅电话。
(5)工作现场实现通讯头盔近距离通话。
3、建立快速应急抢修系统
该系统主要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训练有素的带电作业、停电检修和特殊工种人员组成,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各种抢修方案,熟练使用各种先进的工器具,精通各种作业方法。当然,这一切还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体系,因此,需要做如下工作:
(1)建立生产抢修备品备件库;
(2)建立抢修专用大型工器具库,实现工器具机械化、轻便化、带电化、电子化;
(3)设计、制造工区现场移动加工车,使之具备发电、照明、焊接、切割、钻孔等功能。
引言:
随着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经在各小区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的能力较低,雷电高压入侵所产生的电、热效应以及雷击、电磁脉冲的侵入都会对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和损坏,近几年,气候的极端化增加了防雷的重要性、迫切性,雷电防御已经从直击雷防护进入感应雷、雷电电磁脉冲等防护,致使电磁脉冲的危害越来越大,单靠传统的避雷网、接闪器已经不能满足各种现代化智能建筑、电器的需要,为了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减少雷电带来的灾害,在小区配备SPD系统保护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电子、信息设备耐受电涌能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变得脆弱了,电涌可产生于雷击,也可来自大功率设备开关操作,所以对电涌选择的使用一定要按照防雷设计规范的规格,电涌保护作为一种内部防雷,在小区应用显得十分重要。
1:居民住宅小区防雷
1.1小区防雷的工程设计检测
小区的多样化、复杂化,使设计人员在对小区进行智能化系统防雷工程设计时,应该认真调查建筑群所在的地理环境、位置、土壤、气象以及雷电活动规律及供电进线方式是架空或埋地,根据建筑区的种种特点来设计防雷措施,选择浪涌保护器的通流容量,一方面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的要求进行防雷,另一方面按照系统工程要求,进行全面、综合、多重防护,把内部防雷和外部防雷技术结合起来,综合整体考虑,做到安全可靠,经济技术合理、全方位无死角的方案措施防雷。
1.2小区防雷规范
现代化的住宅小区普遍都是高层建筑,一些少数的旧居民区是较低层建筑,对于高层多层建筑物防雷一般按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设计,对室内有大量电器设备的采用针状和带状组成的混合接闪装置进行直击雷防护,室内金属外壳等设备与就近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电表箱附近可预埋设从结构主筋引出的等电位连接板,PE线应在此作重复接地。低层住宅或别墅群类在防护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避雷针或针带混合接闪器,选择结构主筋作为引下线,可明装或暗敷引下线,把连接至室内的电缆线金属屏蔽层、防护层及金属管道作等电位连接。
2:SPD在住宅小区的使用
2.1SPD的分类
SPD是浪涌保护器,用于低压配电系统和数据信号线路中防止雷电浪涌和操作过电压沿电源线和信号线的侵入,保护电气设备免受损害的防护器件。按照使用类型可以分为三类,即电压开关型SPD:无电涌时,SPD程高阻状态,当电涌电压达到一定值时,SPD会变成低阻抗。限压型SPD:无电涌时,SPD呈高阻抗,但会随着电涌电压和电流的升高,阻值抗持续下降且呈低阻导通状态。混合型SPD:是将电压开关型元件和限压型元件组合在一起的一种SPD,根据所承受的冲击电压特性的不同而分别呈现出电压开关型SPD、限压型SPD或者同时呈现这两种混合特性,器类型和结构按不同的用途有所不同,但至少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SPD的基本元件有:放点间隙、充气放电管、压敏电阻、抑制二极管和扼流线圈等。
2.2住宅小区SPD的设置原因及依据方法
电涌保护器又被称为电压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电子避雷器或防雷保护器等,简称“SPD”,基本工作原理是在瞬态过压发生的瞬间,将回路接入等电位系统中,从而将回路中的瞬态过电压幅值限制在设备能够承受的范围。雷电发生时,有大约50%的雷电流将沿着接闪器或引下线直接泄入地下,雷电流会通过引下线感应出极强的电磁场,最终形成电磁脉冲,另外50%的雷电流沿着进出建筑物管线泄放,对人员和建筑设备造成威胁,所以,现在住宅小区对雷电波入侵和电磁脉冲防护已经成为现代防雷的重点项目,可依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中,对信息系统的低压输配电系统雷电波侵入的防护,应该综合考虑住宅小区信息系统的环境、雷击后果、室内防雷设备等因素,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在低压系统中应安装对应的1级到3~4级SPD,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和等电位连接的目的,为了减小保护区间内,各金属部件和各系统之间的电位差,非带电金属需要采用导线进行等电位连接,带电金属需要浪涌保护器做等电位连接。
2.2 SPD的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
在住宅小区常用的TN-C-S和TN-C接地系统中,回路中有相线和PEN线,而PEN线需要与等电位连接的接地母线相连接地,因此,这两种系统的PEN线可不用安装SPD,TN-S和TT系统中的N线在进线外不接地,这两种系统的N线上应该安装SPD。安全接地也是一种等电位联结,是以大地电位为参考电位的大范围的等电位接。在住宅设计的施工中,大部分住户对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够重视,由于现代化的热水器、金属浴头等智能产品的使用,增加了淋浴时遭受雷击的可能性。安装时注意,压敏电阻SPD可能因受雷击损坏或使用日期久远老化,使漏电流增大,应该在SPD引线上安装防过流装置;第一级保护的SPD应靠近建筑物的入户线的总等电位连接端子处,第二、三级保护的SPD应尽量靠近被保护的设备安装,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要尽可能的短而直,长度不宜大于0.5m,相线至SPD的连线应采用不小于10mm2铜线,SPD到PE排的连接线使用不小于16ram2铜线。
2.3 SPD低配电压选择SPD方法
首先第一类对防直击雷的建筑小区,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2.3条1~4款、选择安装SPD,第二类防雷建筑小区,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8条4~6款选择安装SPD,第三类防雷建筑小区,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7条2款选择安装SPD。电涌保护器的有效电压保护水平要符合各项固定,比如对限压型电涌保护器:Up/f=Up+ΔU,对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取公式中较大者:Up/f=Up或UP/f=ΔU,户外线路进入建筑物可安1KV/m计算,在后面可按ΔU=0.2Up计算,如果仅是感应电涌时可略去不计。使用较小电压保护水平值的电涌保护器,缩短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可以取得较小电涌保护器有效电压保护水平。
3:SPD在住宅小区的防雷重要性
小区住宅信息化的更新,智能家用电器的涌现,使得传统的防雷技术思想和措施已经不适用于现代化的建筑防雷,对于弱电系统的保护具有局限性和落后性,所以在智能建筑的防雷中必须双管齐下才能确保安全,一个较为完善的防雷系统应包括“接闪器、等电位连接、避雷器、引下线、过压保护器以及电浪涌吸收装置SPD等,其中由于SPD比较适用于新型建筑物且使用方面,理论和技术比较成熟,对雷电波起到限流和嵌压的作用,使其残压不超过弱电系统的安全耐压值,雷电波消失SPD又恢复高阻状态,从而达到保护弱电设备的目的,其显著的效果、高性价比的技术方案,成为居民住宅小区防雷的必须防护措施。
Abstract: in our country ancie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many for wooden structure of historic buildings, most of the fire damage.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ancient building to the fire control safety situation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weakness of fire prevention,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of ancient fire, and through the performance-based design methods to strengthen the ancient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Keywords: ancient building fire safety fire performance-based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古建筑是其中重要的历史见证,它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曾多次发生古建筑火灾,如山西省宁武县小石门悬空寺、湖北省武当山真宫主殿先后发生火灾,这些火灾均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和影响。古建筑通常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距今有较长历史年代寺、庙、殿、楼等建筑物。古建筑具有不可再生性,它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这对于研究研究中国的历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发展旅游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确保古建筑的安全,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2.我国古建筑的特点及火灾特殊性
2.1 我国古建筑特点
我国古建筑的特点主要体现结构布局等方面,也正是这些特点导致了其火灾的特殊性。首先是其结构特点,我国的建筑多采用以木架为主的结构方式,创造了与这种结构相适应的各种样式。这种结构主要是用木梁、木柱搭建筑起一个木的结构框架,然后采用其他的材料作为围护结构。布局特点,我国的木结构建筑变化很多,单体建筑有殿、堂、厅、轩、楼、阁、塔、亭等等。采用均衡对称的方式,沿着纵与轴布局。我国古建筑首先采用大出檐来防雨,但是大出檐影响光,从汉代起,就出现了微微上翘的屋檐。
2.2 古建筑的火灾特殊性,由于古建筑本身特点,导致其火灾特珠性。古建筑中的各种木材构件,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条件,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严实紧密,将导致在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与热不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构件,表面积大,木材的缝和拼接的缝隙多,并且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有的古建筑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火灾,与现代建筑相比较,古建筑火灾具有如下特珠性:
2.2.1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我国的古建筑多采用以木结构为主的结构形式,梁、斗、柱层层叠叠搭筑而成。一般的古建筑,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大约需用1立方米的木材,复杂的古建筑使用的还要多,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荷载。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含水量很低,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表面积大,在干燥的季节,即使遇到火星也会起火。而且古建筑中的各种木材构件,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与热不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极易形成立体燃烧。2.2.2消防设施匮乏,火灾扑救难度大。古建筑分布广,且大多数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设施有的也不完备,一旦发生火灾,位于城镇的消防队很难第一时间到达。大多数古建筑都缺乏消防水源,而对于一些高大的古建筑更是有水难攻,再加上古建筑周围的道路大多狭窄, 有的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这些都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2.3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体制不顺,问题复杂。古建筑的管理部门与所辖地政府管理与使用体制不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落实缓慢,文物古建筑的使用部门往往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在古建筑的使用中,一些地方利用古建筑开设旅馆、饭店、招待所、工厂、仓库等,火源管理不严,电线乱拉乱接,线路开关随意乱设。有的古建筑周围大量开店,火灾危险因素大量增多。这些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也给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2.4无避雷设施。从历史记载上看,古建筑受害最多而对古建筑威胁最大的莫过于雷击火灾。这是与古建筑的高度、环境、结构造型分不开的。由于古建筑本身空间大,又大多建于地势高处,有的建在山上,且周围有高大的树木,极易遭受雷击,但从目前看,大多数古建筑没有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个别的虽然安装了避雷针或避雷带,也未按规定检测,起不到避雷效果。
3、古建筑消防保措施及对策
3.1火灾风险评估。保护古建筑火灾安全的第一个步骤是调查,以评估建筑或综合建筑群的火灾危险性。这包括识别火灾隐患,火灾发生危害以及疏散出路被堵塞所造成的有害后果等因素。火灾风险评估是系统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现状进行客观评价,这方面的研究将用于发展古建筑消防总体规划。通过现场调查古建筑的建筑结构、可燃物的分布、人员结构与数目、文物的价值与分布,起火可能性、消防设施的类型与分布、消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危险等级分析方法,分析古建筑内不同区域的危险度等级并给予标识,对危险较大区域进行重点防护。
3.2对古建筑进行性能化设计,提供消防保护的参照。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古建筑的防火措施多是参照建筑防火规范中的有关条文执行.由于古建筑火灾的特珠性,这样的防火措施显然不足以科学合理经济地保证古建筑消防安全。当前一些消防部门和研究机构也提出一些针对古建筑的防火措施,这些措施总体来说就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和消防培训,建立建全防火安全组织,其本是一些条文式的规定。这些措施虽然在建筑防火保护中起到了非常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它们没能揭示古建筑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只有了解古建筑火灾特有的规律,才能有的放矢,从最来对火灾进行扑灭,对古建筑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就开始系统研究以火灾性能为基础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性能化设计就是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内部可燃物的具体布置情况,对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定量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出最优化的设计方案,为建筑物提供最合理的火灾保护。
对于古建筑这种特殊性的建筑,性能化的设计方法能够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采用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方法对古建筑进行防火设计的时侯,首先应对古建筑进行详细的考察,包括内部的文物布置、房间结构、材料以及室外的情况等等,根据这些数据对古建筑进行火灾场景的设置,包括火源火灾及烟气的发展、蔓延的规律。引外,依据计算机模拟计算的结果,结合因古建筑总结出来的经验,制定有针对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古建筑的防火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在什么地方发生火灾最危险,火灾一旦发生,多长时间后古建筑开始坍等等,这样,就可以了解古建筑的基础之上,对其采取更为有效的保护措施。
3.3 从结构与管理上进行消防保护。
3.3.1 作好古建筑修复、改造中的防火保护措施。提高耐火等级,增设补救措施。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直接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对古建筑的木质部分(如木楼梯、木墙面、木吊顶)等应在保持原状的前提下涂刷透明的防火涂料进行处理;对不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可以用耐火极限较高的现代建筑材料来替代。如原有建筑内已破旧不堪的木楼板,可以采用混凝土现浇楼板来替代。需要重新制作的吊顶应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应采取增设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
3.3.2.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在城市中的古建筑多与现代建筑相邻,因此在修复、改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在古建筑群内或古建筑与现代建筑之间适当位置采取设置防火墙,留足防火间距等措施,有效避免火灾相互蔓延。而在山林中的古建筑,则要根据森林火灾与古建筑火灾的蔓延情况,采取设置有效的防火带(一般应为30―50m)等措施以避免森林火灾和古建筑火灾的相互蔓延。
3.3.3.采取防雷技术处理。在不影响古建筑外部结构的前提下,高大的古建筑必须安装合格的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在每年雷雨季之前或定期进行测试维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
3.3.4建设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在城市区域内的古建筑群,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每个院落至少有1―2个室外消火栓,每个消火栓的供水量,按10-15l/s(升/秒)计算,要求能够保证供应两支喷嘴直径为19mm水枪同时出水的水量。消火栓应采用环形管网布置,设两个进水口;在郊外、山区的古建筑,应充分利用河、沟、水塘或堰等天然水源,开挖容量100-2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立消防泵站,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做到有备无患。位于山上缺水地区的古建筑,也可以利用现代动力设备安装由山下向山上专门送水的设备;在不影响古建筑整体景观的条件下,适当在古建筑群内修筑消防车道,以便消防车能直接深入到古建筑群内部,这样有利于减少火灾损失。
3.3.5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古建筑管理单位对内逐级建立火灾安全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对外可建立防火联防组织。确定防火负责人与专兼职防火人员,组织临近单位、企业和各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还应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
4、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古建筑构造上的主要特点,并对由这些特点引起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等方法对古建筑进行防火保护,这些研究分析,对我国古建筑防火保护将会一个重要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朱强,古建筑火灾烟气流动模拟与模型实验研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1小龙虾的生物习性。
小龙虾为雌雄间性【3】,【3】具有生长快、成熟早、繁殖力高、生态幅宽、适应性广、可塑性大、食性杂等生物学特性。小龙虾对生长环境的选择性较低,在严重污染的水体及污泥中均能生存繁殖。小龙虾主要的食物为水草、藻类、水生昆虫、动物尸体等【4】。【4】
1.2 小龙虾的营养成分【5】
小龙虾蛋白质含量高,其中粗蛋白含量占鲜重的18.02%。氨基酸有l7种,8种必需氨基酸均齐全,氨基酸总量占到蛋白质含量的l7.13% ,必需氨基酸占氨基酸总量的48.86% ,鲜味氨基酸占35.26% ,必需氨基酸的比例超过FAO/WHO的标准;第一限制氨基酸是蛋氨酸和+胱氨酸,第二限制氨基酸为缬氨酸;
其次含量高的为脂肪含量,其中粗脂肪含量为2.05%。脂肪酸有l5种,其中多不饱和脂肪酸占43.40% ,EPA+DHA为3.69%【5】。
1.3 小龙虾的环境污染因素
浙江大学曾对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共计102份小龙虾样品进行抽检四地抽集样品共计小龙虾102份,结果显示,铅、砷的暴露量均很高,而汞则相对较低;草酸、柠檬酸未检出,亚硫酸盐含量则处在安全水平标准(10 mg/kg)以下,只有亚硝酸盐有超标现象。肺吸虫囊蚴在生样中可有被
检出,而所有熟样中均未检出;微生物污染状况不容忽视,烧熟之后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含量仍超标。烧熟后的小龙虾样品中检出有副溶血性弧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尤以副溶血性弧菌与铜绿假单胞菌等致病菌污染状况较为严重。熟的小龙虾样品与部分餐饮单位的厨具、餐具、厨房用水等存在交叉污染情况【6】。【6】
对苏州地区小龙虾克氏原螯虾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主要发现的是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其中汞和砷未检出,镉、铅的检出率分别为96.15%、50%,超标率分别为38%、22.2%,铜和锌的检出率均为100.0%,超标率均为0.0%。鳃、肝、螯足肌肉的重金属含量高于腹部肌肉;腹肌中的以上四4种重金属的残留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7】。【7】江苏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测小龙虾中的铅和镉,发现上述两种2种重金属在小龙虾虾头的含量远高于虾尾,汞则相反【8】。【8】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对市售的小龙虾进行铅、镉污染的测定,发现因食用小龙虾导致的铅的摄入量较很高。小龙虾的食用人群主要以青年为主,未成年人和老人食用较少。未成年人、青年人因食用小龙虾摄入的铅量较高,而因食用小龙虾摄入的镉量则处于相对安全的水平【9】。【9】
湖南省岳阳市曾用离子色谱法对小龙虾中的草酸含量进行测定,在10个龙虾销售摊点所抽的样品中全部都检测定出草酸【10】的存在。【10】小龙虾体内含有草酸残留量原因比较复杂,。一是因为商贩在洗虾粉的使用量、小龙虾的浸泡时间以及清洗用水的水量和次数有所差异;。二是因为草酸根离子广泛存在于水体和土壤中【11-12】广泛存在着草酸根离子。【11,12】
据王忠发等【13】人研究,白斑综合征症病毒可以引起小龙虾疫病爆发流行,导致小龙虾感染死亡。【13】此种病毒几乎可感染对所有甲壳类、桡挠足类动物感染。
从各地现有的调查研究的结果来看,小龙虾的污染因素包括以下: ①
(1)重金属(:汞、砷、铅、镉);
② (2)微生物(:金葡菌、沙门菌、副溶血弧菌、铜绿假单孢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③ (3)寄生虫(:肺囊蚴);
④ (4)洗虾粉相关因素:(草酸、亚硫酸盐、亚硝酸盐、柠檬酸)。
经过各个检测机构的结果综合比较,各地测出的重金属富集的种类各有不同,微生物、洗虾粉污染的情况也有所差异。各项研究均提出了小龙虾身体不同部分重金属的富集水平是不一样的,尤以头部为甚。
2. 横纹肌溶解症
2.1 横纹肌溶解症的概念
横纹肌溶解症 ( rhabdomyolysis,RM)指一系列因素影响横纹肌细胞膜、膜
通道及其能量供应的多种遗传性或获得性疾病导致的横纹肌损伤。由于细胞膜完整性改变,细胞内容物漏出,包括肌红蛋白( myoglobin,Mb)、肌酸激酶 ( creatine kinse,CK)等酶类以及离子和小分子毒性物质[14]。横纹肌溶解后肌肉细胞中的内容物释放到血液中,这些内容物因含有大量的Mb肌红蛋白 而使患者表现为Mb肌红蛋白 血 /尿症,Mb肌红蛋白可通过肾脏排出体外,而在排出过程中很容易阻塞肾小管而影响肾功能。
2.2横纹肌溶解症的病因及危险因素
通过对既往病例报道及回顾性分析研究发现,可导致RM横纹肌溶解症的病因因素很多,已知的有140余种。此疾病的发生单因素致病者相对少见,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常见【15】。【15】
2.2.1.遗传因素 患者自儿童期反复发生的RM横纹肌溶解症,有家族史,且常常在饥饿或轻度劳累时诱发。常见的遗传性因素有见表1:①. 糖( 基因型) 溶解酶缺乏。如缺乏磷酸化激酶、肌磷酸化酶( 麦卡德尔病)、磷酸甘油酸盐( 脂) 激酶、磷酸甘油酸盐( 脂) 变位酶、磷酸果糖激酶( 塔里病)、乳酸脱氢酶。②类脂( 化合) 物异常代谢。如,肉( 毒) 碱缺乏病、肉( 毒) 碱棕榈酰转移酶(Ⅰ和Ⅱ)缺乏。③ 其他遗传紊乱。如,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恶性高热、肌腺( 嘌呤核) 苷酸脱氨酶缺乏症、先天横纹肌溶解【16】。
【16】
2.2.2 危险因素 :
① (1)药物/毒物:【17-22】 现已经证实可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已知药物和毒物主要有:两性霉素 B、酒精( 乙醇)、安非他明、抗组胺剂、巴比妥酸盐、阿莫沙平、苯、一氧化碳、硫酸铜、苯丙醇胺、苯扎贝特、生胃酮、羟哌氟丙嗪、安妥明、氯醛糖、氯丙嗪、毒芹碱、安定、后叶加压素、乙二醇、海洛因、氟苯丙胺、扑热息痛、二氢可待因酮、利尿剂、氟非那嗪、美沙酮、氯化汞、苯乙哌啶酮、氟哌丁苯、异烟肼、异丙醇、锂、蛇咬伤、苯乙双胍、戊双脒、甘草、安定、水杨酸盐、洛沙平、氯化汞、林丹、氟甲硝安定、吗啡、磷化锌、心得平、对苯基二胺、苯环己哌啶、褐色蜘蛛咬伤、黄蜂蛰伤、三氟拉嗪、、甲苯、茶碱、氯化琥珀胆碱、番木鳖碱【17-22】。
② (2)外伤【23】 :外伤性RM横纹肌溶解症 多发生于非常时期(战争、地震等),也见于塌方、车祸、暴力殴打、严重烧伤等灾害性事故。常见病因有直接肌损伤、挤压伤、电雷击伤、大面积烧伤、长时间肌肉受压等【23】。
③ (3)感染【24-25】 :当病原体直接侵袭肌肉引起组织缺氧时,糖氧化和酵解酶活性降低.激活溶酶体酶、释放内毒素等机制损伤肌肉。
常见的感染因素有:病毒,1. 病毒:如乙型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柯萨奇(肠道)病毒、埃可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EB病毒、HIV病毒等;细菌,如;2.细菌:链球菌、沙门氏菌、军团菌、葡萄球菌、李斯特菌属等【24-25】。
④(4 )结缔组织病: 【26】RM横纹肌溶解症可由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干燥综合征等可引起【26】。
⑤(5)过量运动【27-28】 :人体肌肉疲劳性应激后出现的肌肉痛、肿胀、无力状态,也会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经证实,体育和军事训练、癫痫持续状态、哮喘持续状态、惊厥都是诱发RM横纹肌溶解症的危险因素【27-28】。
⑥ (6)热相关综合征【29】 :有研究证实,人体的极限体温为42 ℃摄氏度,当这个体温持续45 分钟min以上,就可引起细胞损伤,引起RM横纹肌溶解症。因而中暑、恶性高热均可引起RM横纹肌溶解症【29】。
⑦(7 )其他因素【30】 :据文献报道,以下因素也可以引起RM:血液系统相关疾病(血管闭塞、镰刀细胞特征)、代谢作用 /代谢病(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非酮性高渗性昏迷、、血磷酸盐过少、低钠血症、甲状腺机能减退、低钾血症)颗引起横纹肌溶解症【30】。
综上,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因素众多,因而多因素如果诱发RM的情况会非常复杂。每个病例RM发病的因素都需要结合其自身的特点进行分析,不能将病因简单的归于一个因素。
2.2.2.3 哈夫病 哈夫病(haff disease),是不明原因的横纹肌溶解症,多发生于患者因食用淡水水产品24 小时内h内。
(1)哈夫病流行病学研究情况:【31-35】世界上首例哈夫病发生在1924 年夏秋季节波罗的海哈夫海滨 ,地点在波罗的海哈夫海滨。患者病人出现的主要症状主要有为严重的肌肉僵硬疼痛,部分伴有咖啡色尿。在此后 9 年的每年的夏秋季,一些某些特定地区的区域内,先后又发现了约1 000 例哈夫病患者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这些病人均与食用淡水鳕鱼、鳝鱼和梭子鱼之类淡水鱼有关【31-35】。
1984-―1997年,美国报道的12例陆续有对哈夫疾病的报道共计病例12例。均与食用水牛鱼(又称大口牛胭脂鱼)相关,。这种鱼来自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
2000年5―-8月,北京市出现报道6例因进食|蛄引起的横纹肌溶解症病例患者,共计6例。
2008年6-―9月,在巴西西北部玛瑙斯市,有27人食用煎或烤的银鲳鱼、黑银板和淡水鲳后24 小时候h后发生现了哈夫病。
2010年8月,南京通报报道23例横纹肌溶解症病例。所有病例均与食用小龙虾相关,极少数个体出现一过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目前关于因进食淡水水产品所致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病机制尚未确定。可能是与横纹肌溶解症已明确的100多种发病原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根据目前国内外文献对现有哈夫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来看,水产品中可能含有导致哈夫病的“未知毒素”【18】。这种毒素可能是一种溶于非极性脂类的毒素,具有热稳定性,烹调过程无法使之消除。该毒素作用靶向性强,且小龙虾对该毒物具有自体免疫性。目前,研究人员认为这种毒素与海葵毒素类似,因为测定方法不完善,目前很难精确的测定及提纯。
上述病例均有以下流行病学特点:①1.夏秋季节发病较常见,在某些特定地区有流行;。②2.病例在发病前均有过淡水水产品的进食史;。③3.进食后24h内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症状,表现为躯干和肌肉的疼痛和无力,无发热、恶心呕吐和腹泻,预后较好;。④4.CK肌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
(2)哈夫病病因探索:目前关于因进食淡水水产品所致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病机制尚未确定。可能是与横纹肌溶解症已明确的100多种发病原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根据目前国内外文献对现有哈夫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来看,水产品中可能含有“未知毒素”可以导致哈夫病。【18】这种毒素可能是一种溶于非极性脂类的毒素,具有热稳定性,烹调过程无法使之消除。该毒素作用靶向性强,且小龙虾对该毒物具有自体免疫性。目前,研究人员认为这种毒素与海葵毒素(palytoxin)类似,因为测定方法不完善,目前很难精确的测定及提纯。
3. 结语
小龙虾每年4月上市,9月底下市。消费量大,喜食人多, 小龙虾引起的横纹肌溶解症事件经有些媒体报道后,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洗虾粉问题以及龙虾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原因,需根据哈夫病发病的流行病学特征,经过分析性调查研究,找到关键信息;同时结合小龙虾养殖环境、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关键因素,在理清外部环境因素对小龙虾影响、加强对小龙虾等淡水水产品的监督管理之后,继续探索未知毒素的存在将是未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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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毕业论文
理赔时间表
赔偿金额
结案天数
5000元以下
1小时
5000元至30,000元
2小时
30000元至100,000元
3小时
100,000元至200,000元
一个工作日
200,000元至300,000元
五个工作日
300,000元以上
七个工作日
说明:在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投标人的赔案时效按上述"结案天数".
平安保险公司
服务承诺书
珠海中心支公司两核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理赔小组:
理赔部负责人(两核总监):刘兴电话:0756-3360071
核赔执行人:刘兴,蔡丽薇,曾蔷兰电话:0756-3360803
查勘定损人:王文,陆国良,李红卫电话:0756-3360029
报案中心负责人:谢二桂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95512,0756-3360803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园林路平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传真电话:0756-3360080
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即向报案中心报案,接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后填写下表:
被保险人
车牌号
事发经过和目前车辆情况
准备入定点厂电话及联系人
接案人将此案转交专门小组理赔人员按理赔承诺作核价等理赔工作,然后通知承保小组人员作服务跟进工作.
对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汽车维修定点厂专门人员进行平安保险车辆索赔业务的培训,沟通,使他们报案查勘,减少公务用车部门的工作量,更好地为公务车单位服务.
服务响应承诺:(全面落实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各项要求)
1.提供电脑定损服务:我司理赔现场查勘人员配有手提电脑,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支持,所有理赔实行电脑定损服务.
事故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我司将一律给予更换.
2.提供预付款服务: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人员伤害赔付可以实行分段结案进行预付赔款.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对于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被保险方无责任,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公司将先予以赔偿,由被保险单位授权我公司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3.提供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异地出险车辆,我司将简化理赔手续,实行异地代查勘进行异地赔付理赔.
全国网上车险理赔服务:网上通赔是指通过承保机构网上委托授权,由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所在机构完成案件全部理赔流程操作并支付赔款的操作平台.网上通赔系统上线运行,可实现平安车险客户"本地承保,异地理赔"的便利服务,该项服务手段的推出,将进一步扩大平安车险网络化服务手段上的优势,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最完善,全面的理赔服务.
被保险车辆在外省出险,可视具体情况,事故大小直接派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附:"平安保险广东省主要经营,理赔网络图",详见41-44页)
4.提供委托索赔服务:市府定点修理厂可客户索赔,我司对索赔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理赔人员协助被保险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VIP客户提供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到交警处理事故,财产标的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防灾防损建议.
6.提供全天报案服务:7天/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
报案电话:95512专项责任人:谢二桂
全国统一保险服务热线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7.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平安保险所有理赔车均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平安保险GPS车辆调度系统是与CALLCENTER系统相结合,以提高平安保险公司处理车险理赔的效率.它集成了GPS与GIS技术的应用,同时,提供了强大的电子地图搜索引擎,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对任何调度资源进行定位与事故点距离的自动测算,以及车辆的定位显示,跟踪,远程控制和查找等,可以为省属各行政公务用车提供更完善,快速的理赔服务.接到市内报案后,十五分钟内到达报案现场;省内其它市县的报案,2小时内到达报案现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
我司施救车队提供24小时事故免费急救拖车,送油送水和故障车优惠拖车服务.
8.赔案时效:我公司在客户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齐全后,按赔款金额大小作出时效承诺.(详见理赔时间表13页)
9.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仅须及时通知我司理赔部门,在我司理赔人员的指导下即可配合交警部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我司认可交警部门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核定的事故责任及损失.
综合服务承诺
"信誉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我公司的服务宗旨,目的是与客户间建立长久持续的保险合作关系,使被保险车辆得到最优质的服务.除了以上在承保,理赔方面提出的承诺外,我公司将为珠海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提供以下特色服务:
增值服务承诺
1.我司将与各公务用车单位共同设立专项安全表彰基金.由我司配合用车单位组织策划主办一年一度的驾驶人员表彰活动,评选"平安驾驶员".
2.邀请交通部门联合定期免费举办车辆保险,行车安全,车辆保养,事故处理,法律常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安全培训及各类研讨会.
3.我司与风险管理顾问公司广东斯登达技术顾问有限公司,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将共同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有关车辆,财产方面的风险管理建议及讲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保险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5.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
6.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7.为被保险客户免费优先在我司全资国内唯一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网站注册,以方便网上查询,网上投保,网上报案并提供各类金融,证券,保险综合服务.
8.定期进行VIP客户回访,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及客户对我公司承保理赔服务的满意程度.
9.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大型VIP客户活动,为客户与各行业,机关企业单位创造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10.保险车辆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保险责任认定不清晰的重大事故,我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最恰当的赔付.
11.医疗查勘,核损服务: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我司负责委派专职医疗人员进行医疗咨询和提出建议;
(2)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我司将派专业医疗人员对与伤亡案件有关的单证进行实地核查,尽可能减少投保单位的损失.共同维护投保单位与我司的利益和社会形象;
12.企业文化,全面交流:平安以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发展宗旨,用企业资本和核心技能,产生强大的生产力,从而为客户创造超值服务.我们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单位文化,精神文明的建设.从宏观方面看,在管理的理念,精神和价值观方面,发现我们双方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因而具备了全面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可能.
13.透明办公,投诉举报服务:平安理赔实行公开化操作,并接受客户对理赔人员的监督.平安也将就理赔有关工作定期拜访市属各投保单位,听取意见.重大案件逐案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客户对赔案的意见.平安对理赔人员实行监察审计制度,理赔经办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支公司总经理室0756--3360098
14.我司特别推出"一人投保,全家保障"增值服务,对在我司投保的车辆每车附送一份《全家福》A款保障,意外事故累计保额8万元,意外医疗保额2000元.通过一个人投保,可使夫妻,子女同时获得保障,详细利益见下表:
备注:以上保障主被保险人无配偶和子女的,则对应项下的保额全部归属该
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有配偶或子女的,其20-65周岁的配偶与3-22周岁的子
女均加入本计划,每个家庭最多可有5名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及其配偶从事的职业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所规定的一至
三类职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3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或就近将其移送至具备相应修理资质的修车处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该项费用不得超过出险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收费标准,且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二)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
(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五)他人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
(二)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三)玻璃单独破碎;
(四)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五)减值损失;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第五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一)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三)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四)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七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可约定绝对免赔额为零.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保险金额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五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七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为准,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八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九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十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分为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投保人可自愿选择投保,但不能同时投保.
第一章第三者综合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减值损失;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四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五条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七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四)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伤者的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五)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八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的,应当尽量修复.修复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损坏及修复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二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即仅负责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中的人身伤亡损失部分.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财产的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
(三)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五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六条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八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
(四)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主车,挂车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六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七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三部分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在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查封;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第五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车钥匙,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以及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必要单证;
(二)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其它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