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教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04-09 06:47: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京剧教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京剧教案

篇1

3、今天的教室没有了往日的喧闹,超乎寻常的安静。

篇2

3、教室里格外安静,我坐在教室里,清楚的听见窗外的鸟鸣,心里顿时平静了不少。

4、教室安静极了,甚至可以听到铅笔的沙沙声。

5、教室里很安静,连翻书和笔尖触碰在纸上的声音也听不到。

6、同学们异常的安静,我听到老师手表微弱的嘀嗒声。

7、教室里安静的像深夜的森林一样。

8、教室里安静的好像空气凝结了一样,毫无声响。

篇3

2、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3、忽视安全等于轻视生命。

4、大家自觉提高安全防范,享受社会带来的快乐。

5、重视安全,赐你幸福;轻视安全,报以痛苦。

6、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7、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8、安全一点,幸福十分,要挣钱保平安,要想富灭事故。

9、只要安全心中记,平安一定伴你行。

10、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11、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2、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3、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4、人最宝贵,安全第一。我要安全,安全为我。

15、浇好安全树,方开幸福花。

16、产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17、每个人心中第一的是安全,第二的是安全,第三还是安全。如果你想好好学习、生活,那你一定要记住平安是生命中的100%.

18、安全是幸福的花,全家浇灌美如画。安全多下及时雨,教育少放马后炮。

19、实实在在反违章,真心真意抓安全!

20、事故警钟时时敲,安全之弦紧紧绷。

21、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22、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23、穿马路是左右看,用家电是看插头,用火是要小心,平平安安过生活。

24、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25、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26、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安全生产月几园,违章蛮干缺半边。

27、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28、安全保健康,千斤及不上。安全好,烦恼少,全家幸福乐陶陶。

29、人的生命是很宝贵的,可是,要有生命,就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都想着安全,这样才能拥有生命。

30、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31、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32、重视安全,才有平安;轻视安全,就有危险。

33、互让半步,处处通途。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34、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违章是犯罪,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35、爱护职工,安全持久。

36、安全是天,安全是地,没有安全,就没有了天和地。

37、挣金山,挣银山,注意安全是靠山;严是爱,松是害,发生事故坑几代。

38、油门踩下责任先,车轮一转慎安全。

39、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40、莫因一时侥幸,招致一生不幸。

41、安全是第一,如果不注意安全就会结束生命。

42、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43、安全管理讲究外圆内方。

44、生活中最珍贵的是什么,是平安。

45、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46、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47、侥幸心理是事故的祸根。

48、危险无处不在,只有紧记安全,才能平平安安过每一天。

49、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我。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50、放松警惕是危及生命的前兆,麻痹大意是酝酿事故的温床。

51、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52、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

53、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

54、查隐患及时整改不马虎,纠违章严肃处理不放过。

55、安全多下及时雨,教育少走马后炮。

56、危险时时刻刻在身边,你不只要不注意防范它。它就会马上让你死。

57、冒险是事故之友,谨慎为安全之本。

58、啄木鸟嘴尖能捉松中害虫,安全员敬业能除事故隐患。

59、一人操心一处安,众人操心保平安。

60、出门带伞防天雨,上岗遵章防事故。

61、我是我生命的主人,我是我安全的主宰。

62、安全两字很重要,不能忘记也不能丢。万一你把它忘了,灾难就降临在你身上。

63、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64、安全与吃饭一样重要,安全和幸福一样宝贵,安全同生命一样珍贵。

65、不怕千日严,就怕一日宽;不怕万事细,就怕一事粗,不怕开头难,就怕扫尾易;不怕过程紧,就怕环节松。

66、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记着安全第一。生命才是学习的本钱。同学们,让我们共创平安校园,在平安的蓝天下,放放心心学习,前面是一片艳阳天!

67、宁为安全多想一分,勿为违章后悔一生。

68、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篇4

文章编号:1008-0546(2017)02-0066-02 中图分类号:G632.41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7.02.020

在教学实际过程中,有的老师会凭借自己的经验或直觉,想当然地进行类比迁移或进行看似“合情合理”的解释,结果不经意间造成了科学性错误,误导了学生,给学生将来的学习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教学中这种因“经验”而产生的错误,有时连自己本人都难于察觉,还照样在学生面前津津乐道。为更好地开展教学,笔者就几则常见的“经验”教学案例进行举隅,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关注,但愿这些教学案例能给同行们带来一些启示。

一、比较Na2S溶液中x子浓度大小

在一次校级间交流的教研活动中,一位青年教师开设了一节“离子浓度大小比较”的公开课,他先是以0.1mol/LNa2CO3溶液为例分析了该电解质溶液中电荷守恒关系、物料守恒关系以及各离子浓度大小关系。其中涉及离子浓度大小比较时,他要求学生先写出CO32-分步水解的离子方程式:CO32-+H2OHCO3-+OH-(主, 弱);HCO3-+H2OH2CO3+OH-(次,很弱)。然后引导学生分析并得出:因CO32-水解是微弱的且溶液呈碱性,所以溶液中各离子浓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是:c(Na+)>c(CO32-)>c(OH-)>c(HCO3-)>c(H+)。为了巩固所学知识,接着看似很有经验地在黑板上写出了以0.1 mol/L Na2S溶液进行变式练习,要求学生分别写出该溶液中存在的电荷守恒关系式、物料守恒关系式以及各离子浓度大小关系。电荷守恒和物料守恒关系式的书写没有歧义,但各离子浓度大小学生借鉴同浓度的Na2CO3溶液,类比迁移得出了:c(Na+)>c(S2-)>c(OH-)>c(HS-)>c(H+)。这样的结论,可能正是老师所期望的答案,因此,老师当堂给予了肯定并及时进行了表扬。

课后我和该执教老师进行了短暂的交流,我说你怎么知道S2-的水解程度就与CO32-基本相同?有没有证实过?万一不同,这样借鉴推理不就出现错误了吗?他回答我说“这还用证实?Na2CO3是强碱弱酸盐,CO32-分步水解使Na2CO3溶液呈碱性;而Na2S也是强碱弱酸盐,同属Na2X型且S2-水解情况和CO32-一样都是二级分步水解,应该可以判断S2-的水解程度与CO32-基本一致,借鉴Na2CO3溶液类比迁移来得出Na2S溶液中各离子浓度的大小应该不会错”。

是啊,好一个应该不会错,这是在凭主观“经验”教学。对Na2S溶液而言,这样的结论和所谓的解释至今仍广泛流行于大多数老师的平常教学之中。我曾不止一次听到老师们这样“铿锵有力”的说辞,甚至个别具有影响力的课外辅导书上也是以0.1mol/L Na2S溶液作为典型例题,来分析比较溶液中各离子浓度大小并得出上述结论的。问题是Na2S溶液中除了c(Na+)最大和c(H+)最小可以确定以外,其他各离子浓度大小关系真的如上所述是c(S2-)>c(OH-)>c(HS-)吗?S2-的水解程度真的与CO32-基本相同,都是很微弱的吗?

笔者注意到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理科综合化学卷中有这样一道选择题,原高考试题部分摘录如下:

室温下,下列溶液中粒子浓度关系正确的是 ( )

A.Na2S溶液:c(Na+)>c(HS-)>c(OH-)>c(H2S)。

该选项学生很容易判别出是错误的。但笔者关注到该选项中并没有同时出现c(S2-),笔者当时就纳闷,命题者为什么不把c(S2-)也一同拿出来让学生进行判别?考虑到近几年来江苏高考化学试题中几乎不涉及Na2S溶液中各离子浓度大小的比较问题,为什么不涉及?是不愿涉及还是在刻意想避免什么?

带着种种疑虑,笔者查阅了相关文献[1],该文献以例题的形式通过定量计算解答出了0.1mol/L Na2S溶液中c(HS-)、c(S2-)、c(OH-)和S2-的水解度(具体解答过程略)。经计算得出:c(S2-)=0.041 mol/L,c(OH-)=c(HS-)=5.9×10-2mol/L,水解度=59%。说明S2-的一级水解程度很大,居然达到了59%,水解度超过了一半。根据计算结果可以得到:c(S2-)< c(OH-),c(S2-)

c(HS-)。即0.1mol/LNa2S溶液中各离子浓度由大到小的正确顺序为:c(Na+)>c(OH-)>c(HS-)>c(S2-)>c(H+),与借鉴同浓度的Na2CO3溶液类比迁移得到的c(Na+)>c(S2-)>c(OH-)>c(HS-)>c(H+)截然不同。

显然,这一结果冲破了老师们头脑中固有的“经验”――想当然地认为S2-的水解程度与CO32-一样“微弱”,但计算数据表明S2-与CO32-的水解程度完全不同,前者的水解程度远大于后者且水解率超过了50%,这也正好印证了Na2S溶液在配制时为什么要加入适量的NaOH,而配制Na2CO3溶液就无须加入这一实验事实。因此,不可借鉴Na2CO3的水解情况来类比推理Na2S溶液中各离子浓度的大小。

二、F2分子中F-F键键能的特殊性

在新授苏教版《物质结构与性质》第三单元中的“共价键的键能”时,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原子轨道重叠的程度越大,共价键的键能越大,两原子核间的平均间距―键长越短”,在一次市级教研活动中笔者亲眼看到执教老师是以 “比较F2、Cl2、Br2、I2这四种卤素单质分子的键能大小” 为例进行解释的:

因原子半径:FClBrI,则键长:F-FCl-ClBr-BrI-I,所以键能由大到小的次序:F-FCl-ClBr-BrI-I。

这样推理看似“合情合理”,学生也容易接受,不会产生异议,因为卤素单质结构相似,键长越短,键能越大。课后集中点评时,大多数老师也没有看出这里面的端倪。果真如此吗?

笔者注意到课本[2]P49表3-5部分共价键的键长和键能上只给出了Cl-Cl键、 Br-Br键、I-I键的键能数据,并未给出F-F键的键能数据。按照课本上给出的Cl-Cl键、Br-Br键、I-I键的键能数据进行比较,它们的大小符合上述规律,即键能:Cl-ClBr-BrI-I。但执教老师仅凭“经验”、不加思考地把F2也一同拿出来进行比较,结果真的如上所述吗?记得当初笔者在备这节教材时,已注意到教材中并没有给出F-F键的键能数据。当时笔者寻思,都是卤素单质,为何唯独不给出F-F键的键能数据?莫非F-F键的键能有其特殊的地方?

带着疑问笔者查阅了一些文献,发现F-F键的键能(158kJ・mol-1)出乎意料地小到几乎和I-I键的键能(151 kJ・mol-1)相仿。为进一步探讨这里面的缘由,笔者继续查阅了文献资料[3],得到的解释是“当两个氟原子形成F2分子时,两个F原子2p轨道上的成单电子通过共用电子对形成共价σ键。由于F原子特别小的原子半径和较大的电子云密度,使F原子之间存在较大的电子云之间的排斥作用,以至于F原子间电子云的重叠程度较小,因而F-F键的键能较小”。

可见,比较卤素单质键能大小时,仅凭主观经验将F2一同拿出参与比较的话,势必造成科学性错误,误导学生。笔者以为,课本上之所以隐去F-F键的键能数据,正是考虑到了它的特殊性,其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开展教学,以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歧义,尤其是在中学阶段。

参考文献

篇5

关于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对当事人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范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自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发生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第六条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第七条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第八条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

第九条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一)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二)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第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第十二条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篇6

【制作公司】乐视网

广告传播运动开展时的市场背景

京润珍珠坚持影视综艺营销取得的成效,2014年综艺独播大战,乐视独家打造开幕和收官的主流综艺,在未来一年的合作中,全面塑造京润珍珠“珍珠美白·养肤专家”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京润珍珠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影响力。

面临着什么样的市场挑战

如何深度传播?如何通过乐视生态平台,实现品牌效益最大化传播?

如何吸引强关注?如何利用热门大剧和综艺节目引流,实现品牌强曝光?

如何实现高互动?如何挖掘综艺和大剧人群特点,实现品牌精准化营销?

版权大剧和综艺节目在各大视频网站都会播出如何在乐视网中收获高人气关注?

目标

欲借“双11”至“春节”这一网民消费高峰期,让消费者快速认知品牌、喜爱产品、触发购买行为。全面塑造京润珍珠“珍珠美白·养肤专家”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京润珍珠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影响力。

核心策略及创意

乐视定制京润珍珠品牌剧场,精准分众+综艺出击,打造一场京润珍珠有屏有生态的营销战略。

核心策略及创意是如何产生的

【京润珍珠品牌洞察】

京润珍珠2012年全新突破性珍珠美白新品--珍珠裸妆透白系列,塑造以东方女性为主的、旨在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珍珠美白产品,希望深入为中国女性带来更多美丽净白。

【京润珍珠品牌消费者洞察】

时尚新潮、追求个性的高消费女性城市群体。

【媒体的目标受众分析】

乐视网拥有完整的生态营销系统,拥有强大的大剧运营团队,拥有大量的高消费能力的女性白领人群,更打造大剧第一平台地位。

如何实施

以热播剧和综艺节目聚焦受众眼球,四屏联合营销,全面体现京润珍珠的权益,时时更新补充内容,保证用户粘性,根据京润珍珠品牌搜索热度,量身制定营销战略,达到品牌热度和传播度匹配,实现品牌效益最大化曝光。

精准锁定:采用“选精品+连贯性”的做法,锁定三部女性视角大剧,已经精选现象级综艺,有效聚合目标受众。

四屏曝光:四屏终端优势资源曝光,带来更广的曝光覆盖面。

常态阵地:建立品牌主题剧场,更多元的广告形式,实现与受众的深度沟通。

【电视剧】

乐视掌握内容主控权,不光买版权,更通过垂直整合的视频产业链,借助版权打造精品自制内容,提供用户满意的差异化多元内容,在整个内容制作的生命周期内,为广告主带来营销价值。

1、热播大剧专属锁定女性观众,贴片广告,播放页暂停广告全面覆盖。

2、电视剧核心页面品牌信息显露。

3、冠名《红高粱》、《青年医生》、《武媚娘传奇》等年度女性大剧,实现京润珍珠品牌信息,海量曝光,精准传达给受众。

【综艺】

打造最强综艺季,锁定年轻女性观众,节目的受众更年轻、更乐意消费、更容易被广告打动,适合品牌的营销传播,累积品牌口碑传播。

1、和《奔跑吧!兄弟》年度现象级综合合作,实现品牌信息高强度海量曝光,全人群覆盖,挖掘受众潜在用户群。

【品牌剧场】

篇7

1) 骑车请戴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2) 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3)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4) 让出海阔天空,抢出飞来横祸。

5) 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6) 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

7) 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8) 人不斜穿,不车越线。

9) 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10) 人行道车莫占,车行道人莫穿。

11) 人要安全靠右行,车要安全靠慢行。

12) 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13) 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

14) 若要亲人勿牵挂,酒后不要把车驾。

15) 三双筷子三只碗,爱妻娇儿盼团圆。

16) 三思而后行,思命思家思社会。

17) 生命无返程,切莫逆向行。

18) 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19) 十次事故九次快,谁不相信谁受害。

20) 十次肇事九次快,摩托车族当自爱。

交通安全名言大全(最新版)

1) 十次肇事九次快,莫和死神去比赛。

2) 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

3) 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4) 无证开车,作茧自缚。

5) 狭路相逢“让”者胜。

6) 狭路相逢君先过,并驾齐驱君先行。

7) 相会有缘,相让有礼。

8) 心存侥幸,必遭不幸。

9) 心静车行,心乱车停。

10) 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11) 心无交规,路有坎坷。

12) 心中交规严,眼前路自宽。

13) 行车都抢先,事故在后边。

14) 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15) 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

16) 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17) 守法的人以教训换流血,违法的人以流血换教训。

18) 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19) 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0) 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交通安全名言大全(热门版)

1) 礼让平安行,冲撞祸根生。

2) 礼让三分平安在,抢行一秒后悔迟。

3) 礼让三先,路畅民安。

4) 礼让三先,天长地宽。

5) 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6) 路好车好安全最好,慢行快行平安就行。

7) 路为国脉,法系民魂。

8) 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

9) 乱穿马路,失道无助。

10) 乱穿马路最危险,文明行路保安全。

11) 乱窜马路,游戏人生。

12) 马路如虎口,劝君多留神。

13) 没有红灯停,哪来绿灯行。

14) 莫道行车易,违章难平安。

15)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6) 你让我让,安全保障;我争他抢,只有伤亡。

17) 你让我让,路路通畅。

18) 宁可有理让无理,不可有理对无理。

19) 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

20) 宁停三分为安全,礼让三先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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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交通安全的名言警句摘抄大全

篇8

××工商局党组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工商工作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议案办理作为倾听代表委员心声、体察民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树立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不断提高议案办理水平,全部完成今年__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受到代表、委员的广泛好评,市人大代工委办、市政协提案科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分工落实。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后,市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落实市政府议案交办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对市局承办的_件人大代表建议、__件政协提案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定专人办理,实行议案办理“五定”制度,即:定领导、定机构、定人员、定责任、定时效,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落实,并要求系统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市局办公室逐一对建议、提案进行了分解,制作了《××工商局____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一览表》,对议案事由内容、提案人、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提案人详细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列表明确。对于所办议案文稿,局领导亲自把关,认真审阅。在办理过程中,局领导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了议案办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办理,确保议案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办理前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摸清代表、委员的目的和意图。在议案行文之前,先期指派专人和代表、委员见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个别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或用词用语界定不准的,及时修改,迅速完善,认真改进,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有的代表、委员工作繁忙,有的出差在外地,办理人员坚持往返多次,把议案拟文直接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全面客观地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局领导和承办科室,为改进议案办理、加强工商工作提供了一线资料,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所办建议、提案高质量、高水平。

三是讲求实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议案办理工作不简单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而是要求承办单位把办理建议提案同本部门的具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增强议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关于“严禁虚假医药医疗保健品广告上媒体”的提案,我们结合今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半年重点对全市各级媒体、各大医疗机构和广告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媒体广告__个,纠正规范医疗广告_条,立案查处违规医疗广告_起。上半年,媒体刊播的医药医疗保健品广告所占份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广告结构已转为以房地产为龙头,本地特色餐饮、娱乐为补充的结构模式,同时加大了对公益广告的播出密度,群众普遍反映,咸阳媒体广告短了,内容好看了,节目精彩了,代表、委员非常满意。

四是登门回访,严格送达。为了把办理好的建议、提案答复函及时送到代表和委员手中,市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同代表委员联系,明确每一名代表、委员的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严格送达,不分远近,登门回访,专程与代表、委员本人见面,汇报办理结果,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局建议、提案办理速度明显提高,议案办结率达到___%。

篇9

××工商局党组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工商工作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议案办理作为倾听代表委员心声、体察民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树立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不断提高议案办理水平,全部完成今年__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受到代表、委员的广泛好评,市人大代工委办、市政协提案科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分工落实。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后,市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落实市政府议案交办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对市局承办的_件人大代表建议、__件政协提案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定专人办理,实行议案办理“五定”制度,即:定领导、定机构、定人员、定责任、定时效,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落实,并要求系统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市局办公室逐一对建议、提案进行了分解,制作了《××工商局____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一览表》,对议案事由内容、提案人、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提案人详细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列表明确。对于所办议案文稿,局领导亲自把关,认真审阅。在办理过程中,局领导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了议案办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办理,确保议案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办理前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摸清代表、委员的目的和意图。在议案行文之前,先期指派专人和代表、委员见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个别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或用词用语界定不准的,及时修改,迅速完善,认真改进,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有的代表、委员工作繁忙,有的出差在外地,办理人员坚持往返多次,把议案拟文直接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全面客观地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局领导和承办科室,为改进议案办理、加强工商工作提供了一线资料,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所办建议、提案高质量、高水平。

三是讲求实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议案办理工作不简单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而是要求承办单位把办理建议提案同本部门的具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增强议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关于“严禁虚假医药医疗保健品广告上媒体”的提案,我们结合今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半年重点对全市各级媒体、各大医疗机构和广告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媒体广告__个,纠正规范医疗广告_条,立案查处违规医疗广告_起。上半年,媒体刊播的医药医疗保健品广告所占份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广告结构已转为以房地产为龙头,本地特色餐饮、娱乐为补充的结构模式,同时加大了对公益广告的播出密度,群众普遍反映,咸阳媒体广告短了,内容好看了,节目精彩了,代表、委员非常满意。

四是登门回访,严格送达。为了把办理好的建议、提案答复函及时送到代表和委员手中,市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同代表委员联系,明确每一名代表、委员的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严格送达,不分远近,登门回访,专程与代表、委员本人见面,汇报办理结果,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局建议、提案办理速度明显提高,议案办结率达到___%

篇10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卢秀晨,支队长。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下称长宁交警支队)于1997年8月11日对周兴高作出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认定周兴高在1996年10月24日11时许,驾驶车牌为沪A-X2283号的小型客车,在长宁路江苏路口遇有红灯停驶,当绿灯亮时,交通警察发出长宁路东西向直行的手势信号,周兴高则从长宁路由西向北转弯行驶,交通警察当即向周指出违章行为,并开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通知书A抄告单,通知其在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周兴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受处理。1997年8月,由于周兴高没有接受处理,该违章记录在电脑里没有消除,在下半年的驾驶员验证时被发现而暂缓验证。周兴高遂于1997年8月11日去长宁交警支队处接受处理,长宁交警支队对周兴高作出了闯手势信号违章罚款人民币5元及逾期未接受处理增加罚款人民币450元的当场处罚决定。

周兴高在收到长宁交警支队开具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通知书A抄告单后,于1996年10月28日用挂号信邮寄形式向其提出书面异议,认为执勤交通警察没有作出直行手势,要求予以复议。该复议申请用挂号信形式邮寄给长宁交警支队,由唐有富签收,唐有富系退休后接受长宁交警支队支付报酬,负责在长宁交警支队指定地点进行琐碎事务处理的人员。长宁交警大队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周兴高遂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其于1996年10月24日驾驶车辆从长宁路向江苏路左转弯行驶,交通警察以其有违反直行手势信号的违章行为为由,开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通知书A抄告单,其在规定期限内向被告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对被告下属交通警察指控其违章行为提出异议,被告未予答复,直至1997年8月11日才对其作出当场处罚决定,被告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当场处罚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警察手势信号,事实清楚,原告在收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通知书A抄告单后,未提出异议,期间其也未收到原告申请复议的书面申请书,原告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交通违章抄告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故对原告作出处罚决定是正确合法的,要求维持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审  判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系交通道路管理的执法主体,有权进行管理。被告于1996年10月24日在认定原告违反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开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通知书A抄告单后,在原告确有异议的情况下,未收集有关证据,于1997年8月11日直接对原告作出当场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原告要求撤销,应予支持。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但认为该挂号信由无关人员唐有富代收后,未转交给被告,不知原告提出异议,对此,原告根据《上海市交通违章抄告暂行规定》第七条,以适当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被告因内部管理问题而未获知,应承担由此造成处罚程序错误的后果。为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11月17日对此案作了如下判决:

一、撤销被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1997年8月11日对原告周兴高作出的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

二、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负担。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

评  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的争议焦点是:

1.关于复议问题

(1)被告认为原告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申请复议,而不应是收到违反交通管理通知书后申请复议。而事实上,根据1994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的《上海市交通违章抄告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违反交通管理通知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原告根据该暂行规定,在收到违反交通管理通知书后五日内向被告提出复议申请,并用挂号信形式邮寄被告,是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至于第七条规定是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不是指违反交通管理通知书不服,这是立法上的问题,原告根据公开公布的且要求驾驶员遵守执行的暂行规定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

(2)被告认为没有收到原告复议申请问题,按理被告应有专人负责收发信件,因被告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由其聘用的退休人员代收后未转交被告,致被告不知道原告提出复议申请,不能认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由此造成法律后果应由被告承担。

(3)被告认为本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属复议前置。未经复议法院不应受理。这其实是被告为法院不该立案寻找借口,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法律,应复议前置。而事实上,被告在处罚决定书上的法律依据没有适用该法律,而仅笼统地写上根据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没有引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条款,因此不能因为在庭上陈述引用条款,就认定被告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应看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被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关于被告的执法程序问题(1)1988年7月9日公安部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决定》第三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的人处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当场处罚。……对于不接受当场处罚程序,应当将其传唤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1989年8月11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超出交通警察当场处罚权限或被传唤人对当场处罚有异议的,开具《违反交通管理通知书》交给被传唤人,并应当告知其在五日内到指定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接受处理。1991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颁布的《上海市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无异议的,可以由执勤民警当场处罚。根据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对交通警察指出原告违章行为后,原告无异议的,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原告对交通警察的指控有异议的,则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而应适用一般程序。本案原告在交通警察指出其违章行为时就提出异议,事后又提出复议申请,说明案件事实有待查清,被告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和上述规章的规定按一般程序处理,而不应按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