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1:31:3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信用经济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信用
这里讲的信用”,是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广义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信用集中、具体地体现在以资金为纽带的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信任上。信用实现的程度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规范,社会扩大再生产就可以在正常、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反之,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扭曲,会波折重重。
信用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有特殊的重要性:
首先,信用问题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关系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提的有机网络,这个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断裂,必然对整个网络产生连锁性的破坏,且这种破坏呈现放射性恶性扩张的特征。特别是信用网络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如金融、大企业间的相互信用等出现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就更为严重、影响波及面就更为广泛和深远,其实际破坏性要比表面上体现出来的大得多。
其次,信用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对社会道德水平发生影响,在一个信用水平不高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都会扭曲,这就会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动摇;同时,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的保障水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法律作保障,而法律的威严只有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自80年代初开始,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资金渐成风气,进入90年代后,债务拖欠的规模越来越大,牵进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至今,债务拖欠关涉到几乎所有企业,整个经济领域信用严重贬值。不良的信用导致不正常的经济和金融运作: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对企业相互间的信用监督逐渐失效;因企业间相互不信任而设置的结算障碍如现金交易、款到发货等使商品流通速度减慢;商业银行在社会信用水平过低的现实下只能苛求过高的信贷安全保障,如要求贷款的高抵押率、项目的低风险性等,使得社会资金供给总量萎缩,制约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等。现在已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良信用正从根子上腐蚀着我们的国民经济。
二、中国市场经济中形成不良信用的三大原因
(一)重复建设导致大量企业出现支付危机
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的盲目导向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我国的许多世界第一”就是明证:如彩电生产线的数量世界第一;汽车整车生产厂的数量世界第一;电冰箱厂家数量世界第一;摩托车厂的数量世界第一;高星级酒店的数量世界第一等。市场旺盛的短暂需求盲目引导了大量的重复建设,重复建设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因其商品价值不能实现而面临淘汰。这些面临淘汰的企业,无例外地发生支付危机,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不良的发源地。
(二)企业集团不良信用成为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企业集团的组建,自80年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不可否认,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织形式,在生产的集约化、产业的互补性、资金的集中使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近代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起飞的主要推动者就是按托拉斯、康采恩、辛迪加等方式组织起来的企业集团。即使是现在,企业集团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依然发挥着骨干作用。西方国家企业集团的组建,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即其是一种生产要素的自然组合。
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拉郎配”的产物,如早期自行车行业中“永久”集团、“凤凰”集团的组建,就是把生产同一类产品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经营机制等方面都有巨大差距的企业人为地拢在一堆,事实上成为一个松散的企业集团,这并非生产要素自然组合的结果,除了商标统一外,根本失去了企业集团资源优化组合的意义。遗憾的是,类似行为在我国风起云涌,呈不断蔓延之势。90年代以来,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了集团化改造的行列,企业集团”队伍更是空前膨胀。由于我国经济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较多,如对工商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性无法实施有效监控;对企业集团并表核算的资产负债无权威机构去加以认定并负责;加上社会中介机构过多过滥而导致的不规范操作使企业资产的价值难以得到真实评定等,导致大量的企业集团空壳运行。貌似强大而实际虚化的集团”往往成为巨额融资的载体,集团在运行时其债务往往被架空,而一旦停止运行其债务就会落空。虚化的企业集团已成了吞食资金的黑洞,其不良信用是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三)泡沫经济逐渐破灭为不良信用火上浇油
我国企业的高负债经营恐怕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在我国生产型企业的营运资金中,负债要占到70%以上,流通型的企业则这一比例为80%以上。尤为突出的是负债基本上是银行贷款(近年来拖欠应付款已成为企业负债的重要部份,但归根结底,这一部份拖欠款又会主要转化为被拖欠企业的银行负债)。这样的资金结构,使我国市场经济对银行信贷的变动过度敏感。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与用自己的钱进行投资,在投资主体对投资冲动的自我约束力度上是绝对不同的,拿来”的钱用起来总是“大手笔”!由于我们的市场靠信贷支撑,信贷一倾斜,市场就繁荣,反过来又需要更大的信贷投入去支撑这种繁荣,一旦这种繁荣畸型化,则大量的信贷资金就无法正常循环,社会信用就受到严重破坏。
近年来国际经济领域的例证和我国的实践,已充分证明靠高额信贷刺激和支撑的泡沫经济必然会逐渐破灭,进而导致大量的信用链断裂,最终对国民经济产生根本的破坏。1996年以来席卷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近来已严重危及到号称世界经济强国的韩国、日本,并有演变成经济危机的迹象。有人将此次金融危机归罪于国际金融炒家的袭击,我认为这仅是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事实上,卷入此次危机的国家均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于信贷扩张的高泡沫经济国家,泡沫经济表面上十分繁荣,在金融领域风平浪静的时候可以维持较长时期的兴旺发展,但过度依赖信贷的脆弱性,决定了其经受不起冲击,出问题、甚至发生危机只是迟早的事!
欧美国家对这个问题认识得较早,解决得较好,这些国家的企业,其营运资金中绝大部份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只占其总资金运用额的15%左右,无论是单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还是整体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都是比较高的。这些国家市场经济的运作基本建立在平实的基础上,尽管发展速度可能没有搞泡沫经济的国家快,但安全性、稳定性、可持续发展性则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三、重整信用、再理市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待理之事千头万绪,但首先要牢牢抓住信用”这个纲。在目前信用水平严重滑坡的现实下,重整信用已是迫在眉睫之事。
(一)由国家出面,大规模重整国有企业的信用。
国有企业现在最头痛的问题莫过于资金不足、负债过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偿付能力不足而互相拖欠货款并引起链状反应;负债过重使企业难于进行扩大再生产而导致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大量职工下岗;无力进行新投资促进产品上档次导致竞争力下降、逐渐被市场淘汰等等。国有企业形成今天这样的困难局面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但过多地对此进行探究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正视现实并寻求解决办法。国家有关部门近来准备采取三项重大措施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问题:一是通过税收上照顾以增强企业积累能力;二是对原来拨改贷”的资金逐渐转化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以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三是对企业的债务委托专门机构托管以助企业解脱债务包袱。我认为前两条确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且立竿见影,后一条其利弊有待实践检验。这些措施的实施,为重理企业信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国家应委托或组织专门的机构,将企业从上述优惠条款中得到的资金优先用于解开信用上的死结。从一时一事或单个企业看此举可能收效不明显,但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效果会逐渐从根本上体现出来。
(二)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应抓住牛鼻子——统借统还。
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其它企业之间、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拖欠一般来说数额较大,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有相当多的部份不明确。这里仅举一例:一个企业集团包括集团总部在内的多家成员单位,若都由集团作担保,或这些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这个集团就很容易获得巨额资金。集团内部通过资金调度以后,往往会出现借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借钱,或以张三名义欠的债,而实际债务人却是李四。一旦发生信用危机,一是资金额过大难于清偿,二是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难于找出头绪。近年来许多企业集团空心化动作,大量的资金金蝉脱壳,债务甩给一个空壳集团,给社会留下巨大的信用不良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来说资信情况较好,有一个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这些国家的大型企业集团在融资上一般都由集团统筹,纵使有的下属公司直接对外融资,其集团也实实在在地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保证资格在实有资产担保能力范围内,企业融资保证能力的真伪由社会中介机构评判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很少有大规模诈取或套取资金的情况发生。我国有必要迅速、及时地建立企业集团融资的有效监控机制,这个机制的牛鼻子就是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手段可硬一点。对企业集团融资实行集中管理一刀切,这样,一则便于融资对象对企业集团的实力进行把握,二则也便于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代企业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质上是以资金为纽带的),有效制约住盲目的投资扩张欲望。这样做的代价可能是企业的经营活力受到一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但减小了泡沫经济的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更有实际意义,通过整顿集团信用而促使社会信用状况好转,对理顺市场关系、规范市场行为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加强宏观调控,尽量减少重复建设。
中国最大的腐败是什么?我认为是盲目的重复建设。一个大的投资决策失误,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投资就可能付诸东流,而最终往往连基本责任人都找不到,这在中国是屡见不鲜的教训!投资失误的最直接结果就是破坏社会信用,因此、加强宏观调控,减小投资失误是重整信用、再理市场的重中之重。
经常有人有意无意地将国家调控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其实,无论哪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宏观调控手段和机制都是有力和成熟的。我国现阶段不是宏观调控过头了,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太小!可以肯定,在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市场经济的盲目调节行为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国家只有不断加强宏观调控力量,特别是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和金融调控手段,将市场盲目调节的危害尽可能降低,才能从源头上制约不良信用的扩张。
(四)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守信氛围。
建立有效的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守信氛围,是解决不良信用问题的治本工程。
现达国家普遍重视信用形象,而且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那些国家里,一个企业、一个公民,若信用形象不良,会遭到社会的唾弃,并很难再有发展机会。这就使得信用问题几乎受到每一个人的珍视。企业是由人管理的,企业的信用问题,根本上还是人的信用问题。长期以来,因科技水平所限,我国经济领域信息闭塞,一些信誉扫地的企业法人和个人,往往骗了东家骗西家,一路得逞。随着电子计算机在经济领域应用的大规模推广,信息的传递、调阅已经相当简易,但我国经济领域的信用问题,却依然相当严重,原因何在?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信息网络大多自成体系,这就为信息资源的共享设置了障碍。以银行为例,我国每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均自成一体,各地方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又自成体系,这样,在本系统范围内对往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形象还勉强可以把握,但跨系统的信息就无从得知了,一些信用不良的法人和个人照样可以在各个金融系统之间游刃有余地行骗。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迫切需要在全社会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此事应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权威机构来管理,也可主要依托金融系统来进行,原因有三:
1、成熟的技术手段。金融系统经过十多年的电子化建设,计算机的普及程度已相当高,只需要由人民银行出面筹建统一的电子管理网络,就可以实现金融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摘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参考文献】
邱曙东《灰色经济造成信用缺失潮汕背上假货标签》新华社通稿2001年11月7日
[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75页
阮德信《区域信用体系与和谐社会构建路径》《求实》2005年第6期
Abstract:Tofurtherstrengthenthefunctionwhichservesfor“threeagriculture”,displayedtheRuralcreditcooperativetosupportagriculturalandtheruraleconomicdevelopmentfinancialmainarmyfullyandrelatesfarmer''''sfinanciallinkfunction,theauthorpromotesthepeasanthouseholdjotunsecuredloantotheHunanProvinceHuaihuaRuralcreditcooperative,thefoundationcreditvillage(town)workshascarriedin-the-spot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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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效应
1、增强了农户信用观念,促进了农村信用关系的改善。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过程中,信用社将“信用度”作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唯一标准和条件,通过公开评定信用等级和发放贷款证,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观念重新加以确立和弘扬。一些农民为了争取到“信用户”、“信用村”的荣誉,想方设法归还旧贷,并向“赖债户”施加舆论压力,有的还主动替困难户偿还贷款,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会同县农信社通过开展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出现了农民人人争创信用村(镇)的新风尚,农民把持有信用证、信用户视为一种荣耀,有的还当作婚嫁的主要条件。同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也有效地遏制了农村高利贷的蔓延,正确引导了民间借贷。
2、密切了与地方党政和农民的关系,激发了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信用社工作的积极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的创建,充分体现了农村信用社支农的服务宗旨,得到了地方党政和农民极大的欢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下文转发《怀化市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重视和积极推广,乡镇村组干部在宣传动员、摸底,资信评级,限额核定等工作坐正席、唱主角、主动向信用社提供资料,并协助把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密切信用社与农民的血肉关系。
3、改进了员工的工作作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行和信用村(镇)的创建,促使信贷员转变坐门等客的做法,树立营销贷款的思想,主动深入农村,贴近农民,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逐户写出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核定信用金额,积极开展送贷、送技术、送信息上门活动,改变了过去等储上门,等贷上门的官办作风,“挎包银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扬。
4、强化了信贷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分散了信贷风险。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将集中调查,公开评审和分散发放相结合,信贷员深入一线调查摸底,资料评审具体,增强了贷款的安全性;村干部和社员群众参与监督,公开评审,使农户贷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具体化,增强了贷款的公正性,有效地控制了跨区,多头贷款,人情贷款及信贷人员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强化了对贷款的监督和管理。此外,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信用社“宽、小、快、高”(贷款面宽,额度小、周转快、效益高)的信贷原则,防止了因资金过度集中而诱发的信贷风险。
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创建信用村61个,信用户78.2万户,占辖内农户总数的78%,发放农户贷款证59.8万本。占总农户的60%。在被调查农户中,拿到贷款证的农户对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农民要致富,农村要发展,离不开农村信用社的支持。近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2.9亿元,占支农贷款的45%,年均投放小额信用贷款3.23亿元,支持自办基地发展现代化农业致富的农民488904户,帮助农民建立奶牛养殖、灵芝天麻繁殖、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烤烟、杂交水稻种植基地180多个,引导百万农民参与产生结构调整,人均增收270多元。
二、制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创建的瓶颈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的创建为支持农民增收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在小额农贷运作中,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不足,影响了小额农贷的投放。
1、信贷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存有偏见。一是对小额农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信用社不少员工把农户小额贷款简单理解为信用社内部调整信贷结构,甚至是应付“差使”的权宜之计,没有上升到小额农贷是端正信用社经营方向,巩固生存阵地,促进业务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二是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内涵理解过于狭窄。三是对农民群众的信用状况认可存在偏见。信用社少数员工认为农民信用程度差,发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大。加之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因此,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了贷款责任人的“慎贷”和“惧贷”现象。四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配套,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2、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全市共有农户100.3万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78.2万户,占总数的78%,有贷款证的农户59.8万户,占全市农户的60%,拿到贷款的农户48.9万户,占总数的49%。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达60420万元,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重为37%,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回收率平均只达到70%左右,个别地方甚至只有40%的回收率。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的信用意识不强,个别农民存在恶意欠贷的行为。二是小额农贷“农转非”。据调查了解,未能及时回收的贷款主要是因为农村信用社部分工作人员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有的甚至内外勾结,导致小额农贷在运行中出现一些“鱼目混珠”和“农转非”现象。三是少数地方政府对如何利用小额农贷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四是管理水平跟不上。小额农户贷款多、额小、面广、工作量大。一个信贷员平均要面对2000多户贷款农户,一年之中,对贷款农户走访次数屈指可数。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信用等级的评定多是依靠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而一些村干部不负责任的行为,难免会造成信用等级的误差,从而影响到逾期贷款的回收,制约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创建的有效途径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认识要有高度。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小额农贷推广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二是宣传要有广度,要让农民家喻户晓。三是要积极寻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防范化解贷款风险之间的平衡点,以支持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现有抵押、质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的基础上,面向广大农民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营销活动。
市场经济的特征在于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基于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交易性,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必须依靠信用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联系。市场是由一个个交易构建起来的,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维护都离不开信用的建设性作用。贸易的繁荣需要两个条件,即贸易自由和合同可靠性,这只会存在于信任和公正占主导地位的社会。[1]信用是交易的前提,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于是信用便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前提与基础。随着交易的复杂化、普遍化,以信用为基础构成了日益拓展的市场秩序。“信用制度成为市场经济现代模式的最核心的一项制度,并足以支撑人类合作秩序的不断扩展”。[2]
一、信用概念的厘清
信用一词源于拉丁语Credere,意为信任。它在罗马法中的对应概念是拉丁语Fides及Bonafides。Fides有信任、信义、诚实的含义,与英语中Faith、Confidence、Trust、Honesty等词的意思基本一致或相近。[3]信用与信任密切相关。信任(trust)是人类的一种情感(passion),也是人类的一种风险性行动。[4]它总与预期、风险、理性与感性、相互关系等概念相连,戴维·J·弗里切认为,信任由可预见性、可依靠性和信赖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可预见性指人们可以预料到将来发生的各种情况,避免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可依靠性提供保证,确定可以相信一个人,他(她)将按所期望的去做;信赖是相信一个人会一直是可预见和可依靠的。[5]近代西方学者把信任关系视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因素。社会学家们,如齐美尔(Simmel)、涂尔干(Drkheim)、韦伯(Weber)等认为,信任是社会组织的粘合剂,是一个社会凝聚力的基础。卢曼把信任视为对付经济或社会复杂系统中不确定性的重要手段,认为信任将使社会应对复杂性的潜力得以发展。
“信用”一词在《辞海》里有多重含义:一为“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概念的多义性使之往往在多种意义上被各学科使用,主要可以被区分为经济上的“信用”概念、伦理上的“信用”概念以及法律上的“信用”概念。
经济上的信用,也称为交易信用,是指投下货币后,到底是否生出利润暂且不论,其货币在一定期间后用等价交换关系可以被取回的关系。本来应该同时等价交换的关系的东西,用前期贷款的形式被转化为不同时的等价交换关系。[6]香港饶余庆先生认为,信用包含债权和债务关系,其根据是授信人对受信人偿还之信心。从经济的角度考察,信用是市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共生物,与商品交换、货币经济不可分割,正如马克思所言,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随着交易关系的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形式更为复杂多样,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为三种:一是商业信用,指在流通过程中,为了节约或限制流通时间、手续、费用等,在赊账形式的情况下,商品和对价形成不同时交换的关系;二是生产信用,指在生产过程中,把闲置资本集中于自己的银行,为了产业资本的生产过程而投入货币的钱其贷款;三是消费信用,指在投下资本生不出利润的消费过程中,让消费者用贷款或赊账的形式,形成不同时交换的关系。[7]根据主体不同,可分为四种:一是政府信用,即以政府为授信主体而产生的信用关系;二是银行信用,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授信主体,以货币为经营对象而发生的信用关系;三是企业信用,包括商品赊销、发行债券或其他融资手段;四是个人信用。
伦理上的信用,是指一种诚实无欺、言行一致的德性以及道德义务,如“信近于义,言可覆也”。当然,伦理信用与交易信用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交易信用的关系建构了市场经济秩序的主体,伦理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其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标准,而且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支持性资源。交易信用仅仅单纯依靠法律保障是不足的,法律与契约都存在着执行成本和不确定性的缺陷,伦理信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功能。菲兰格利甚至将信用看作“第二种货币”。弗兰西斯·福山从信任与经济繁荣着眼,认为建立在宗教、传统等文化机制之上的信任构成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信任度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规模及国家竞争力。“尽管契约与私利是人们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但是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的群体之上的。这些群体不需要具体周密的契约和规范其关系的立法制度,因为道德上的默契为群体成员的相互信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8]
法律上的信用,也在不同意义上被使用,大致有如下含义:
其一,作为道德伦理意义上的信用。民法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Bonafides),被现代民法尊为“帝王条款”,即是道德准则在法律中的体现,“诚信原则以‘善意及衡平’为内容。对于私法,可给予以道德的要素,是法律渐次近于伦理观念”[9]。
其二,作为一种人格利益的信用,即民法上的信用权。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布莱克法律辞典》将其定义为“企业或个人及时借款或获得商品的能力,是特定出借人等债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一方对于对方有关偿债力和可靠性所持肯定性意见的结果”。[10]如德国民法典第824条将信用权规定为人格权予以保护。信用权是一种人格信用,该信用作为一种对于当事人资质的社会评价,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已经信息化、制度化。此外,与信用联系密切的信赖等观念在法律也多有涉及,如信赖利益的保护、缔约过失责任、附随义务以及英美法上的允诺不得反悔原则(estoppel)等等,但此种信赖保护的法律原理与信用的本义有所不同。
其三,作为经济上的交易信用而使用。信用是一种不同时的交换关系,在法律上只能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11]债权本质上即为“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信用通常与Credit为同义语,信用(Credit)的原始意思即为:我给与信任(IPlaceTrust)。[12]债权人即为授信人,是信用的供给方;债务人则为受信人,是信用的需求方。当然,债与信用毕竟并非内涵完全一致的概念,债权包括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之债,主要为合同债权,是交易信用的法律化,具有“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的功能;而法定之债中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等,旨在补偿损害和恢复原状,而非创设交易上的信用,不具有信用的功能。因此,作为一种经济上的交易信用,信用只是与意定之债具有同义关系。特别是金融领域的金钱债权中,信用一语得到广泛应用。
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所谓“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命题,此处所指的信用并非泛泛的广义上的信用,而是主要指经济上的交易信用,表现在法律上则为债权债务关系,即“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信用的构成有权利义务、流通工具、交易对象、时间间隔四个因素。信用形式的转化就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化和消长。信用具有代替货币流通、节约流通费用、提供金融资产等效应。[13]当然,经济信用作为一种法权关系和制度安排必须以伦理信用为道德基础才得以普遍确立。
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是在人格独立、地位平等、交易自由的市场经济上形成的,信用与市场经济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孪生兄弟,两者是一个共生的过程。西方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其自身就是一个伦理的过程,是对他人平等人格的承认与尊重,其伦理世界是以此为存在前提的。[14]市场经济与信用息息相关,其内在的契合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第一,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市场经济承认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和独立财产的合法性,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和财产。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社会分工使得市场主体根据其“比较优势”决定其生产,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其生产的产品不适以自己使用、消费为目的,而是旨在交换实现其货币价值。休谟认为,物品的交换以及服务和行为的交换,对我们双方都有利益,但为别人服务大都并非出自真正的好意,而是出自他将会报答我的服务,因此,凡涉及一切物品、服务和行为的交往,若要达到互利的结果,就需相互信任和信托。[15]市场经济体制下财产的分立和社会分工的复杂和细致性,决定了法律无法通过指令性的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因此必须以契约的方式确定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由此产生了交易各方相互提供信用的活动,反映在法律上即为“契约自由”和“契约必须信守”的原则。
第二,交易信用的出现与债权的形成。
早期的商品交易,往往以物易物,或为现货交易,即时清结,交易的发生与完成结合为一体,交易的缔结和履行瞬时完成,时空因素不会对交易产生影响,故不存在信用问题,信用没有用武之地。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始的易物交易逐渐萎缩,物物相易必须交易双方对方提供的货物同时需求,这使得交易很难顺利达成。依照主流经济学的观点,物物交易中的需求双重耦合困难是货币产生的重要条件。易物交易的衰落使得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横空出世。货币的出现使买卖过程分离,商品于是有了价格,使千差万别、性质各异、不具有可比性的商品具有了交易的基础,商品交易突破了狭隘的地域限制,在任何不特定的主体之间得以普遍化,从而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及维护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在交易中缔约与履行的时空分离,也导致债的观念出现,成为一种“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例如古罗马早期,市场交易尚不发达,交易观念尚未开化,财产秩序以归属秩序为主,注重保护财产静的安全。原始的契约与契约的履行紧密结合,并伴随着严格的程序要件,债和诺成契约并未独立、分化出来。在这基础上形成了古代要式买卖和交付(Traditio)制度,例如,古罗马的要式买卖中的曼兮帕蓄(mancipatio)、拟弃诉权(CessioinJure)、耐克逊(nexum)等方式,要式买卖虽具有早期契约的特征,将契约合意与严苛的形式、标的物的转移占有相结合,在外形上形成统一的要式交易行为。[16]在市民法上,要式买卖被看作所有权的取得方法。曼兮帕蓄以特定套语,拟弃诉权以佯为诉讼,耐克逊以神前宣誓、履行铜块和称的方式来完成其合意过程。当然也正是由此,古代交易并未区分当事人合意、债务约束和转移占有的事实行为。债权合意还未与履行行为相分离,即时清结的交易还不足以发生债和信用的问题。其后,由于市场交易发达,财产流通迅速,诺成契约作为真正的契约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交易观念上,“信用”成为一种交易伦理的要求,为大多数人所普遍接受,“契约必须信守”成为自然法的公理,债作为“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也得以制度化、法律化。[17]与之相应,旨在维持信用、创造信用的担保制度作为债权的保障手段,也就应运而生了。
第三,债权在近代社会中逐渐压倒所有权而占据优势地位。
债权(信用)在近代具有重要地位,这可由所有权与债权的在近代社会作用的转变而表现出来。近代中的所有权不再表现为中世纪以利用为中心的财产权体系,实现了所谓“土地的解放”,确立了罗马法以归属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的所有权理念。在这种组织之下,所有权的作用不再是对物的使用,而是通过对物的支配,实现对人的支配,亦既将财产转化为资本(所谓劳动从属于资本)。要想把所有权资本化并以此支配他人,就必须与各种债权契约相结合。在两者结合过程中,债权色彩日益浓厚,逐渐凌驾于所有权而成为经济的命脉。[18]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只要所有权是对人的力量,只要所有权是借贷债务关系的经济重心,那么它就是资本,无论是劳动契约中的要获取劳动的资本,还是借贷契约中的要用诸劳动的资本。债权的权利和利益的享益如今是所有经济的目的,债权不复是旨在物权或物之享益的手段,而本身就是法律生活的目的。”[19]
第四,伦理信用的发展——信用的普遍化和功利化。
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作为伦理的信用观念脱离了传统社会的“尊尊,亲亲”的“差序格局”,演变为一种符合自然法的普适性的道德标准,成为与市场经济大规模展开相匹配的交易伦理。启蒙思想家们认为,订立的契约必须履行,不履行契约就是不正义,是对自然法的违背。格劳秀斯认为,“遵守契约也是自然法的组成部分。因为在人群中间必然相互限制来建立社会关系,除此而外更无其他方法可以想象得出,因此相互定立契约,从而产生民法。凡人加入一社团,或者舍身为他人服务,无论是明言允诺,还是理所当然”,“有约必践,有害必偿,有罪必罚等,都是自然法”。[20]
信用伦理不仅仅普遍化,而且必须能为大多数人所自愿遵守。在市场经济下,信用也超越了传统礼俗社会中个人心性修养的窠臼,具有了某种功利性价值,而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工具理性。经济学家约翰·穆勒认为,“信用以信任心为根据,信任心推广,每个人藏在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亦将有种工具,可以用在生产的用途上”。“如果没有信用,换言之,如果因为一般不安全,因为缺乏信任心,而不常有信用,则有资本但无职业或无必要知识技能而不能亲自营业的人,将不能从资本获得任何利益:他们所有的资产或将歇着不用,或将浪费消减在不熟练的谋利的尝试上”。所以,“设社会则由较良的法律及较良的人的品性,使人互相信任,只自己的品性就可以担保自己不会侵占或瞎用别人的资本,这种利益的收获还会更大得多”。[21]第五,交易信用的法制化。
市场经济与信用、债权、法律和国家息息相关,具有内在的同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在历史上的形成,亦即交易信用的展开,在上层建筑上表现为法律上的债权关系,背后伴随着相应的一个近代的国家和法制的建构过程。黄仁宇先生认为,近代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需要三个因素:资金广泛融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使用,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讯。(wideextensionofcredit,impersonalmanagement,andpoolingofservicefacilities)这三个因素能够继续展开,全靠信用,而信用则不可能没有法律支持。其展开则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即所谓该国家可以“在数目字上管理”。[22]此即所谓“农业社会管制的方式为新型商业管制方式所取代”,“全国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阶段,自此内部各种因素大体受金融操纵”。[23]
三、我国文化传统中的信用障碍及其改造
我国古代,信用被推崇为一项重要德性。据统计,“信”字在我国古代儒家典籍《论语》中出现了38次之多,仅次于“仁”和“礼”。在孔子的“文、行、忠、信”四教以及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占有重要地位。孔子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甚至上升到以德治国的高度,“民无信不立”,“人以致去兵,去食,宁死必信”。但我国传统文化上对信用的强调,主要着眼于私人品德的修养,宗族乡里风俗的醇化和以德治国的礼治要求。其不过是一种农业社会、乡土社会、宗法社会的道德形态,与在平等、自由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普遍交易伦理的信用不同。这种信用并没有建构成市场交易的一种法权关系,在伦理上也没有被抽象为一种普遍的基本道德义务,而往往必须屈从于“尊尊,亲亲”的规范和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安排。严复先生比较东西风俗,指出两种“信”的不同,“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亲。尊亲,故薄信果”[24]。先生也认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25]有学者认为,诚信不能上升为普遍道德义务是传统儒家道义论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一个它的阿基里斯之踵。[26]
基于我国文化传统中的信用观的个人化和封闭性,其本身不足以支撑普遍化的市场经济。这是因为人格化的信用本身具有内在的限制,无法突破熟人社会的限制。按照韦伯在《儒教与道德》中的观点,“在中国,由于儒家理论的作用,政治与经济组织形式的性质完全依赖于个人的关系,…中国所有的共同行为都受到纯粹个人的关系、尤其是亲缘关系的包围与制约。从经济观点看,这种人格主义无疑是对客观化的一种限制,同时也是对客观理性化的一种限制。一种主要在特殊主义的关系结构运作的法律有碍于客观化、普遍化和理性化法律的发展,而这意味着难以产生基于普遍化的法律而非个人关系的信用,也无法脱离个人关系去建筑各种经济合作组织。”[27]我国目前的信用匮乏的现状即源于传统的断裂,社会的急剧转型。在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打破传统乡土社会的结构,但由于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代替的市场的交换关系,交易信用无从展开,并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构成实行单位制度,个人被组织在相对封闭的单位中,其交往范围、社会流动与传统的熟人社会颇有类似之处,因此信用失去了产生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所导致的社会转型对传统熟人社会之下的个人化的人格信用又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由于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缺乏普适性的道德标准,不承认平等的主体人格,导致主体在转型的社会中容易成为“利己主义者,却不能成为个人主义者”。[28]以至于转型时期的道德失范已使中国成为一个信用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与信用不足相关的欺诈和犯罪几乎遍布经济生活各个方面,诸如假冒伪劣商品横行、股市“圈钱”、逃废债务、偷税漏税等。
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一个非人格化的结构,它的基础不是人格,而是国家和法律。近代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基础是财产,当事人通过对财产权利的安排实现债的担保,而信用的维持、财产的担保都必须国家和法律的相应配套建设和支持,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在其名著《经济史理论》里认为,从习俗经济和指令经济演进为商业经济或“重商主义”,是一个商业的专门化过程的开始,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有更加非传统和非人格化的结构,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制度性的“非人格化”,即货币、法律和信用。要成功实现这种过渡必须至少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保护产权;第二,维护契约。
契约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素,也是法理文明的基础。西方国家的契约文明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张而出现的广泛的商品交换,使人们摆脱了血缘关系这根“天然的脐带”,转而通过契约关系这根纽带维护和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关系,形成西方的契约文明和契约型社会。这种契约文化反过来又推动了以契约信用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经济的发展。以往那种借助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特殊信任心理、权利义务关系,均被利益调整下的契约关系所取代,由法律调整的“信用”,完成了其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到普遍主义信用的过渡。[29]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资源必须要和现代市场经济对接,将其改造为一种以契约为基础,以国家和法律为保障的普遍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形态由农业社会转向商业社会,由乡土社会转向市民社会,由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债权债务在陌生人之间扩展,熟人社会的人际信用不足以维持,只能依靠制度化、系统化的财产担保和法律强制保障交易信用,从而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变。
注释:
[1][英]安东尼·帕格顿:“信任毁灭及其经济后果”,载《国外社会学》2000年第3期。
[2]汪丁丁:“回顾金融革命”,载《经济研究》1997年第12期。
[3]参见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年第1期。
[4][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页。
[5]转引自李心合:“信任问题的财务学思考”,载《财贸问题研究》2001年第3期。
[6][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7]参见[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8][美]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1页。
[9]蔡章麟:“私法上诚实信用原则及其运用”,载郑玉波主编:《民法总则论文选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889页。
[10]参见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年第1期。
[11]参见[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12]林钧跃编著:《企业赊销与信用管理》(上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13]参见曾康霖、王长庚:《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
[14]参见[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王志安、梁涛、申政武、李旺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6页。
[15][英]大卫·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61页。
[16]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17]罗马法上债的概念最早源起于对私犯的罚金责任,参见[意]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4页。但只有演化为交易的信用并且由人身拘束醇化为财产责任后,才具有债的意义。
[18]参见[日]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王书江、张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8—17页。
[19][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64页。
[20]《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9页。
[21][英]约翰×穆勒:《经济学原理》,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77—478页。
[22]参见[美]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0页。
[23][美]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201页。
[24]严复:《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页。
[25]:《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6页。
[26]参见何怀宏:《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54页。
2.审计技术方法简单,科技支撑力量薄弱。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停留在现场检查、手工操作、人为判断的阶段,人力、财力、时间耗费较大,工作效率低,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已远远不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和现代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杜绝与防治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健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信用社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亟需改进和加强
1.完善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有计划、有部署的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经营管理发展的需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系统规划,形成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般为年度计划,是通过文字报告、报表等形式来编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合理统筹安排全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对审计人员的系统培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一是对参加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加强对业务基础知识和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可以采取审计业务规范培训、专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三是对参加内审协会举办各种审计培训,通过后续教育,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拓宽思路,培养创新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建立起专家咨询渠道和专家咨询机制,对专业性强、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事项,建立专业机构的联系,及时地得到高质量的咨询建议或专家建议,以保证审计事项判断的准确性。
3.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开展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适当开展事前经济责任审计,在高管人员任职前对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证经济责任确认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员在任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4.规范操作审计程序,坚持“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在经济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与评价功能。
5.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操作流程。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从工作底稿到审计报告,从审计方案到档案归理,从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到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审计内控执行情况,以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制度,审计部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把审计结果作为选聘和调整干部的考察内容,纪检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对违纪政纪、贪污受贿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及时整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历来是增长经济学家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早期经典理论经济学中,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主要是通过移动生产函数或者生产可能性曲线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通常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创造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发明,把发明转化为商业应用的创新,以及把创新扩散到整个经济社会(新帕尔格雷夫经学大词典,1996)。[9]理论界通过经济增长核算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是经济增长最核心的根源,由此对技术进步和创新研究的兴趣高涨。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和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将技术进步作为外生因素,通过总量生产函数将其纳入经济系统,阐述了技术进步是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原因,使经济增长模型对各国经济增长的现实变得更加有解释力。但是,这些经济模型在以下几方面受到学术界广泛的争论。一是技术进步的简单概念是被塞进总量生产函数作为一项来分析的,包含一切导致生产函数移动的要素。这种说法过于笼统,无法准确描述技术进步的原因,易忽略现实技术进步的某些重要方面。二是把技术进步作为外生变量,丝毫不依赖资本积累和经济体系内的其他变量,使技术进步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三是技术进步无需成本,与现实经济中技术进步需要大量研发投入、高额技术转化成本的事实不符。四是为使稳定增长成为可能,技术进步采取哈罗德中性技术进步的假定,但却不能解释是什么理由以及依靠什么机制使得技术进步正好是哈罗德中性的。基于上述列举的诸多原因,以一个不变比率进行的非物化技术进步概念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需要提出更为成熟的经济增长模型。理论界一条重要的研究思路是将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由外生因素到内生因素转变。技术进步内生化经济增长模型主要试图解释发明和创新的速率与偏向内在地由经济系统决定,基本沿三条路径展开研究。一条路径是进一步拓展生产要素的内涵,将技术进步物化到生产要素中,通过“有效生产要素”的概念改变先前生产函数关于生产要素性质的某些假定,使经济持续增长成为可能,如时期性经济增长模型(Solow,R.M.1960)。[10]该模型认为,新的投资是新思想的传导机制,提高新投资的比率会影响技术进步的速率;其逻辑传导路径是资本形成工业设备的现代化技术进步经济增长。这种新投资的比率影响技术进步速率的内生化思路重新肯定了经济增长过程中资本积累的重要性,并为测度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相对贡献提供了新依据。人力资本模型是将技术进步物化到劳动力生产要素的另一尝试,通过对人力资本投资改进人口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Schultz,TheodoreW.,1961)。[11]第二条路径是将知识和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变量纳入生产函数,通过建立多部门经济增长模型,将知识的外溢效应与传统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有效地统一起来,仍然在完全竞争均衡的基本分析框架下解释经济持续增长的原因。这种内生化技术变化的思路最早由宇泽弘文尝试(Uzawa,H.,1962,1963),[12]后由以罗默、卢卡斯和格罗斯曼等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家继承和发展。第三条路径是提出一些新的生产函数来代替总量生产函数对技术进步的刻画。如技术进步函数(Kaldor,N.1955,1962)与创新可能性边界(Kennedy,C.1962,1964,1966)两种经济模型一改先前将资本积累与技术进步分开描述的不足,阐述了要素积累率与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进程中的相互作用,以及要素积累率对技术进步偏向的影响。但是,技术进步的原因与速度在这些模型中仍然没有得到清楚的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方面,理论界沿着技术进步和创新内生化的机制将研究继续深化。罗默从知识积累产生于资本积累的角度(Romer,PaulM.1986)、[13]卢卡斯(Lucas,RobertE,Jr.1988)[14]从人力资本积累的外部效应角度进一步深化了技术进步内生化机制。以罗默的第二代模型为起点,新增长理论家开始引入成本的概念直面研究知识积累和创新的来源及传导机制,指出只要创新的收益大于研发成本、创新的溢出效应足够大,经济增长就能自我维持。另一方面,理论界进一步拓展了技术进步的表现形式,打破了完全竞争均衡的传统分析框架,将产品品种增加和质量升级纳入技术进步的表现形式,尝试在垄断竞争的新经济环境下,注意非均衡动态路径,引入研发投入、“创造性破坏”、行业领先者等因素分析经济增长根源和传导机制,得到了许多对中国以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有指导意义的研究结论。
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撑的绩效评价
早期西方经典理论以经济增长为主题,按全要素增长率作为划分经济增长方式类型的标准,认为如果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度在50%以下,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达到和超过50%,则属于集约型经济增长。[15]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界发表了一系列论文、书籍和专著,试图或简或繁地计量技术进步对形形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索洛余值法确立了早期经济增长核算的基本分析框架,该方法将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视为技术进步,对美国1909~1949年的经济增长情况进行了实证测度,得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主要源泉的结论(Solow,R.M.1957)。[16]这种测度结论的准确性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逐渐在两方面受到经济学家的质疑:一是将余值部分全部归为技术进步因素,排除了其他因素影响,夸大了技术进步的作用;二是将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视为同质的假定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忽视了要素投入结构和质量的改善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的衡量。对此,学术界持续地改进了以全要素生产率衡量技术进步的精准度。如丹尼森将知识的进展从全要素生产率中单列出来,并从总量层面上考虑了劳动投入的多样性,从而极大地缩小了经济增长中不能直接由实证测度因素所解释部分的大小,并细化了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认识(Denison,E.F,1962)。[17]乔根森在丹尼森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经济增长因素中资本投入因素的多样性,并落脚在各产业部门而不是总量生产函数的层次上分析经济增长的源泉,从而进一步缩小了“余值”的范围(Jorgenson,D.W.,1967)。[18]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经济增长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改进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投入的增长都依赖于构造投入度量的方法。于是,一部分学者在进行经济增长核算分析时,尝试对不同国家生产率与投资(Grossman,GeneM.andElhananHelpman.,1994)[19]以及生产率与人均收入之间(Islam,Nazrul.,1995;Klenow,peterJ.andAndresRodriguez-Clare.,1997)[20][21]的关系进行实证测度,以期对影响全要素增长率的因素进行更深入地研究。27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反对将全要素生产率作为对技术变化的度量(K.I.CarlawandLipsey,R.G,2002,2003),[22]认为因为大量技术变化涉及资源有成本地向研究和发现活动配置,这些资源仅得到正常回报,当技术被发现且实施时,技术变化的价值转化为投入成本,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应该为零。还有一些学者从更广泛的角度,如全球创新指标(Stella.Liu,2011)和衡量地区(TimothyF.Slaper,2010)、一个城市(MichaelR.Bloomberg,2010)或一个行业创新能力指标体系(DavidJ.Spielman,2011)对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增长的力度进行了实证研究。这些最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开阔了研究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绩效评价视野。总的来说,尽管全要素生产率作为技术进步与创新的近似度量还存在一些质疑甚至争议,但将之作为衡量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划分经济增长方式的判断标准仍是一个有较高认可度的指标;不过,理论界还需要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价。
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原因
关于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原因的研究一直受到学术界高度重视。一些学者从分工和专业化的角度研究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原因,认为分工和专业化是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亚当•斯密,1776)。[23]还有学者从生产要素的角度研究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原因,认为生产要素稀缺性及其相对价格的变化导致的要素间替代本身就是刺激发明和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原因(JohnRichardHicks,1960);[24]这种分析思路被后来一些学者发展为诱致性技术变迁模式,用来分析某一特定行业技术变迁的原因和发展路径(速水佑次郎,1998)。[25]也有研究注意到企业家对利润的追求和企业家精神对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关键作用(JosephA.Schumpeter,1934),认为企业家的首创精神、成功欲、甘冒风险、以苦为乐的精神、精明、理智和敏捷、事业心等创新精神和对利润的追求不仅是经济体系不断改组的运转工具,而且也是包含社会上层在内的各种要素发生连续变化的传递手段。[2]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原因的研究主要是从微观层面进行的。阿罗(Arrow,K.J,1962)的“干中学”经济增长模型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模型”(Schultz,TheodoreW.,1961)开创性地将无意识的生产经验积累和有意识的教育投资作为技术进步的重要内生化来源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促进了知识经济化与经济知识化的一体化研究。随着技术进步原因的内生化,特别是当理论界将技术进步物化到生产要素中,那些促进生产要素积累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进入分析经济增长原因学者们的研究视野。劳动分工与专业化模型被艾林•杨继承和发展,并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微观层面系统地形成了博兰德—杨、基母—莫塔迪、贝克尔—墨菲三种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内生增长模型,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种微观机制。[26](P546-576)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产业组织理论、发明与创新、人力资本以及交易费用等微观经济理论的发展使理论界开始进一步关注技术进步的成本、依托载体、经济背景等,并以更规范的研究范式讨论知识的进步及其与市场的联系。当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代替完全竞争市场结构成为分析技术创新的经济背景后,技术创新的成本、研发投入、专利、市场结构、企业内部特征和产权组织等会影响技术创新的规模和效率的观点逐渐形成理论界的新共识。[27]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使学术界对知识和技术内生化的认识进一步向前推进,认为资源投入量、企业的作用、隐含知识存量,外部性、获利能力与不确定性、技术发展的路径依赖等因素将影响或制约一国获取知识和积累技术的能力。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第一节人体工程学的含义和发展
人体工程学(HumanEngineering),也称人类工程学、人间工学或工效学(Ergonomics)。工效学Ergonomis原出希腊文“Ergo”,即“工作、劳动”和“nomos”即“规律、效果”,也即探讨人们劳动、工作效果、效能的规律性。
人体工程学起源于欧美,原先是在工业社会中,开始大量生产和使用机械设施的情况下,探求人与机械之间的协调关系,作为独立学科有40多年的历史。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军事科学技术,开始运用人体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在坦克、飞机的内舱设计中,如何使人在舱内有效地操作和战斗,并尽可能使人长时间地在小空间内减少疲劳,即处理好:人—机—环境的协调关系。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把人体工程学的实践和研究成果,迅速有效地运用到空间技术、工业生产、建筑及室内设计中去,1960年创建了国际人体工程学协会。
及至当今,社会发展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过渡,重视“以人为本”,为人服务,人体工程学强调从人自身出发,在以人为主体的前提下研究人们衣、食、住、行以及一切生活、生产活动中综合分析的新思路。
日本千叶大学小原教授认为:人体工程学是探知人体的工作能力及其极限,从而使人们所从事的工作趋向适应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心理学的各种特征。“
其实人—物—环境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系统,今后“可望运用人体工程学主动地、高效率地支配生活环境”。
人体工程学联系到室内设计,其含义为:以人为主体,运用人体计测、生理、心理计测等手段和方法,研究人体结构功能、心理、力学等方面与室内环境之间的合理协调关系,以适合人的身心活动要求,取得最佳的使用效能,其目标应是安全、健康、高效能和舒适。人体工程学与有关学科以及人体工程学中人、室内环境和设施的相互关系。
第二节人体工程学的基础数据和计测手段
一、人体基础数据
人体基础数据主要有下列三个方面,即有关人体构造、人体尺度以及人体的动作域等的有关数据。
1、人体构造
与人体工程学关系最紧密的是运动系统中的骨骼、关节和肌肉,这三部分在神经系统支配下,使人体各部分完成一系列的运动。骨骼由颅骨、躯干骨、四肢骨三部分组成,脊柱可完成多种运动,是人体的支柱,关节起骨间连接且能活动的作用,肌肉中的骨骼肌受神经系统指挥收缩或舒张,使人体各部分协调动作。
2、人体尺度
人体尺度是人体工程学研究的最基本的数据之一。
3、人体动作域
人们在室内各种工作和生活活动范围的大小,即动作域,它是确定室内空间尺度的重要依据因素之一。以各种计测方法测定的人体动作域,也是人体工程学研究的基础数据。如果说人体尺度是静态的、相对固定的数据,人体动作域的尺度则为动态的,其动态尺度与活动情景状态有关。
室内设计时人体尺度具体数据尺寸的选用,应考虑在不同空间与围护的状态下,人们动作和活动的安全,以及对大多数人的适宜尺寸,并强调其中以安全为前提。
例如:对门洞高度、楼梯通行净高、栏杆扶手高度等,应取男性人体高度的上限,并适当加以人体动态时的余量进行设计;对踏步高度、上搁板或挂钩高度等,应按女性人体的平均高度进行设计。
二、人体生理计测
根据人体在进行各种活动时,有关生理状态变化的情况,通过计测手段,予以客观的、科学的测定,以分析人在活动时的能量和负荷大小。
人体生理计测方法主要有:
1、肌电图方法
把人体活动时肌肉张缩的状态以电流图记录,从而可以定量地确定人体该项活动强度和负荷。
2、能量代谢率方法
由于人体活动消耗能量而相应引起的耗氧量值,与其平时耗氧量相比,以此测定活动状态的强度,能量代谢率的计算式,以及不同活动的能量代谢率(RMR)。其计算式如下:
运动时氧耗量-安静时氧耗量
能量代谢率(RMR)
基础代谢率耗量
3、精神反射电流方法
对人体因活动而排出的汗液量作电流测定,从而定量地了解外界精神因素的强度,据此确定人体活动时的负荷大小。
三、人体心理计测
心理计测采用的有精神物理学测量法及尺度法等。
1、精神物理学测量法
用物理学的方法,测定人体神经的最小刺激量,以及感觉刺激量的最小差异。
2、尺度法
以顺序在心理学中划分量度,例如在一直线上划分线段,依顺序标定评语
可由专家或一般人,相应地对美丑、新旧、优劣进行评测。
第三节人体工程学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由于人体工程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人体工程学在室内环境设计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认真开发,目前已有开展的应用方面如下:
一、确定人和人际在室内活动所需空间的主要依据
根据人体工程学中的有关计测数据,从人的尺度、动作域、心理空间以及人际交往的空间等,以确定空间范围。
二、确定家具、设施的形体、尺度及其使用范围的主要依据
家具设施为人所使用,因此它们的形体、尺度必须以人体尺度为主要依据;同时,人们为了使用这些家具和设施,其周围必须留有活动和使用的最小余地,这些要求都由人体工程科学地予以解决。室内空间越小,停留时间越长,对这方面内容测试的要求也越高,例如车厢、船舱、机舱等交通工具内部空间的设计。
三、提供适应人体的室内物理环境的最佳参数
室内物理环境主要有室内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重力环境、辐射环境等,室内设计时有了上述要求的科学的参数后,在设计时就有可能有正确的决策。
四、对视觉要素的计测为室内视觉环境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人眼的视力、视野、光觉、色觉是视觉的要素,人体工程学通过计测得到的数据,对室内光照设计、室内色彩设计、视觉最佳区域等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第四节环境心理学与室内设计
在阐述环境心理学之前,我们先对“环境”和“心理学”的概念简要地了解一下。环境即为“周围的境况”,相对于人而言,环境可以说是围绕着人们,并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的外界事物。环境本身具有一定的秩序、模式和结构,可以认为环境是一系列有关的多种元素和人的关系的综合。人们既可以使外界事物产生变化,而这些变化了的事物,又会反过来对行为主体的人产生影响。例如人们设计创造了简洁、明亮、高雅、有序的办公室内环境,相应地环境也能使在这一氛围中工作的人们有良好的心理感受,能诱导人们更为文明、更为有效地进行工作。心理学则是“研究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的学科。
关于环境心理学与室内设计的关系,《环境心理学》一书中译文前言内的话很能说明一些问题:“不少建筑师很自信,以为建筑将决定人的行为”,但他们“往往忽视人工环境会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损害,也很少考虑到什么样的环境适合于人类的生存与活动”。以往的心理学“其注意力仅仅放在解释人类的行为上,对于环境与人类的关系未加重视。环境心理学则是以心理学的方法对环境进行探讨”,即是在人与环境之间是“以人为本”,从人的心理特征来考虑研究问题,从而使我们对人与环境的关系、对怎样创造室内人工环境,都应具有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含义
环境心理学是研究环境与人的行为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它着重从心理学和行为的角度,探讨人与环境的最优化,即怎样的环境是最符合人们心愿的。
环境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环境心理学与多门学科,如医学、心理学、环境保护学、社会学、人体工程学、人类学、生态学以及城市规划学、建筑学、室内环境学等学科关系密切。
环境心理学非常重视生活于人工环境中人们的心理倾向,把选择环境与创建环境相结合,着重研究下列问题:
1、环境和行为的关系;
2、怎样进行环境的认知;
3、环境和空间的利用;
4、怎样感知和评价环境;
5、在已有环境中人的行为和感觉。
对室内设计来说,上述各项问题的基本点即是如何组织空间,设计好界面、色彩和光照,处理好室内环境,使之符合人们的心愿。
二、室内环境中人的心理与行为
人在室内环境中,其心理与行为尽管有个体之间的差异,但从总体上分析仍然具有共性,仍然具有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特点,这也正是我们进行设计的基础。
下面我们列举几项室内环境中人们的心理与行为方面的情况:
1、领域性与人际距离
领域性原是动物在环境中为取得食物、繁衍生息等的一种适应生存的行为方式。人与动物毕竟在语言表达、理性思考、意志决策与社会性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但人在室内环境中的生活、生产活动,也总是力求其活动不被外界干扰或妨碍。不同的活动有其必须的生理和心理范围与领域,人们不希望轻易地被外来的人与物所打破。
室内环境中个人空间常需与人际交流、接触时所需的距离统盘考虑。人际接触实际上根据不同的接触对象和在不同的场合,在距离上各有差异。赫尔以动物的环境和行为的研究经验为基础,提出了人际距离的概念,根据人际关系的密切程度、行为特征确定人际距离,即分为:密切距离;人体距离;社会距离;公众距离。
每类距离中,根据不同的行为性质再分为接近相与远方相。例如在密切距离中,亲密、对对方有可嗅觉和辐射热感觉为接近相;可与对方接触握手为远方相。当然对于不同民族、、性别、职业和文化程度等因素,人际距离也会有所不同。
2、私密性与尽端趋向
如果说领域性主要在于空间范围,则私密性更涉及在相应空间范围内包括视线、声音等方面的隔绝要求。私密性在居住类室内空间中要求更为突出。
日常生活中人们还会非常明显地观察到,集体宿舍里先进入宿舍的人,如果允许自己挑选床位,他们总愿意挑选在房间尽端的床铺,可能是由于生活、就寝时相对地较少受干扰。同样情况也见之于就餐人对餐厅中餐桌座位的挑选,相对地人们最不愿意选择近门处及人流频繁通过处的座位,餐厅中靠墙卡座的设置,由于在室内空间中形成更多的“尽端”,也就更符合散客就餐时“尽端趋向”的心理要求。
3、依托的安全感
生活活动在室内空间的人们,从心理感受来说,并不是越开阔、越宽广越好,人们通常在大型室内空间中更愿意有所“依托”物体。
在火车站和地铁车站的候车厅或站台上,人们并不较多地停留在最容易上车的地方,而是愿意待在柱子边,人群相对散落地汇集在厅内、站台上的柱子附近,适当地与人流通道保持距离。在柱边人们感到有了“依托”,更具安全感。
4、从众与趋光心理
从一些公共场所内发生的非常事故中观察到,紧急情况时人们往往会盲目跟从人群中领头几个急速跑动的人的去向,不管其去向是否是安全疏散口。当火警或烟雾开始弥漫时,人们无心注视标志及文字的内容,甚至对此缺乏信赖,往往是更为直觉地跟着领头的几个人跑动,以致成为整个人群的流向。上述情况即属从众心理。同时,人们在室内空间中流动时,具有从暗处往较明亮处流动的趋向,紧急情况时语言诉引导会优于文字的引导。
上述心理和行为现象提示设计者在创造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时,首先应注意空间与照明等的导向,标志与文字的引导固然也很重要,但从紧急情况时的心理与行为来看,对空间、照明、音响等需予以高度重视。
5、空间形状的心理感受
由各个界面围合而成的室内空间,其形状特征常会使活动于其中的人们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著名建筑师贝聿铭先生曾对他的作品——具有三角形斜向空间的华盛顿艺术馆新馆——有很好的论述,他认为三角形、多灭点的斜向空间常给人以动态和富有变化的心理感受。
三、环境心理学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运用环境心理学的原理,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面极广,暂且列举下述几点:
1、室内环境设计应符合人们的行为模式和心理特征
例如现代大型商场的室内设计,顾客的购物行为已从单一的购物,发展为购物——游览——休闲——信息——服务等行为。购物要求尽可能接近商品,亲手挑选比较,由此自选及开架布局的商场结合茶座、游乐、托儿等应运而生。
2、认知环境和心理行为模式对组织室内空间的提示
论文摘要:随着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原有的外汇信息系统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高效的外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议。
外汇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对于提升我国信用等级,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外汇局对应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系统、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应用系统。这些系统的运用,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方便了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以及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些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预警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外汇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外汇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数据共享性差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项新的外汇业务就要增加一个系统或报表。外汇管理的外汇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有十几个,基本覆盖了外汇局所有业务领域,但由于每项外汇业务需求的提出时间先后不同,指标设计口径不一,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子系统有机整合后的整体优势,对于有效利用外汇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资本账户的放开以及证券、保险和服务业的进入,为了保证有效监管,每项业务都要增设新的系统,那么,外汇管理的信息系统要以成百上千计算。
2.外汇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原始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对外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和统计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现行的统计监测系统游离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之外,以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为例,客户国际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虽已存在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但在进行申报信息的报送时,银行仍须将这部分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既加大了银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录入错误的可能。目前,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的信息传导载体还主要是纸质报表,大部分数据采集来源于手工台账登记,然后手工汇总后通过专门的统计程序上报。这种数据采集方式不仅会发生因填报人在统计内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人为统计错误,还会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导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滞后性。加入Wl’O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增长迅猛,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收入金额迅猛上升近10000亿美元,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都要用手工台账方式统计汇总,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汇信息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预警、预测机制高效的外汇流动预警、预测机制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管理者的意图,从目前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其它系统看,还停留于信息的采集、汇总阶段。仅局限于对各类具体业务的事后统计,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馈机制特别是缺乏对异常信息的的监测、筛选以及对外汇流向的事前预测,加上外汇信息的流动渠道不畅,信息反应迟缓,所以对违规、违法的外汇流动的监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应机制,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汇信息监测系统不能反映涉汇主体的交易全貌账户是统计的基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但该系统不能反映全部企业或企业全部的外汇收支活动。一些对公单位的结售汇,如出口结汇、捐赠结汇、进口购汇及其相应的收支等,可以不通过外汇账户进行收付,致使外汇账户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汇单位的涉外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主线的结售汇未能在该系统得到体现。另外,该系统还未含银行自营外汇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账户,企业开证付汇保证金账户等,因而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外汇收支活动监测中,没有目标、没有重点,使企业的一些外汇违规行为因账户系统的局限性没有及时暴露和制止。
二、构建我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思路
外汇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执法和内控制度,畅通的政策宣传和反馈渠道,高效的外汇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科学的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等。其核心内容是高效的外汇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外汇管理已经建立了十几个信息系统,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这些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设外汇市场信用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对相关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更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外汇管理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实行平衡管理。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汇管理经历着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如果再延用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管理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解决复杂和深层的问题,外汇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高,并且我国现在外汇资源已由稀缺转为相对过剩,因此,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也必须随之转变,并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统计指标和统计内容的设计上,应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彻底摒弃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国际经济的交往相比国内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化。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所谓家族企业,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族利益为目标,同一家族成员掌握全部或大部对企业的所有权和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现阶段,我国的家族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我国民营企业的一种主流企业形式,家族企业无论在发展生产力、扩大劳动就业方面,还是在满足社会需求、促进地区经济繁荣等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然而,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却比较低,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了困扰着家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家族企业有意或无意间忽略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因此,要实现我国家族企业的繁荣发展和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对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和思考。
一、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人力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第一资源,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资源。当前,家族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一种主流企业形式。无论是何种方式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其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把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吸引到本企业来,将他们保留在本企业之内,并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家族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日益强大和多样化,竞争变得更为激烈,我国大部分家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普遍出现了如下的情况:
1.家长式、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也可称为集权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家长式管理,主要是指采取集权式的组织模式、恩威并用的管理方法以及“家长”的示范效应等方式,来完成企业的人事管理。在家族企业中,所有权主要为业主及其家族所掌握和控制,重要管理岗位主要为家族成员担任,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决策管理层也大多由家族所占据。即使有些家族企业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家族仍然以多数股份牢牢地控制上市公司。尤其在家族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方面,一般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在下属提供的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老板自己作决策,同时要求下属绝对服从。这种高度集中的决策机制,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是高效率的,能够形成强大的领导核心与执行能力,能适应市场的瞬息万变并做出迅速的反应,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利往往过于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长手里,家族企业的命运维系于一身,特别是当家族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不全面时,不仅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且为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危机”。
2.注重亲属、关系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侧重于近亲使用,任人惟亲,而不能对社会优秀人才进行“择优录用”。在家族企业中,具有血缘、亲缘等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当作自己人,而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则被当作外人。这种注重关系的企业治理方式,能够借助亲情增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使家族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地勤奋工作。在我国家族企业,自己人与外人概念的存在,已是一种客观事实。《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表明,20.9%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自己的配偶参与企业管理,而绝大多数私企老板都为子女“预留”了接班位置。据调查,在家族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有66%来自策事长或总经理亲属,其他重要部门(如采购、则务等)的人员多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属和朋友。家族企业试图用血缘、亲属关系来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来确保企业的顺利运转。总而言之,家族企业主要是靠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和亲属关系进行管理的。所以,注重关系式治理,是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盛行的做法。
3.重使用轻开发的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中之所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和运用知识,而人力资源开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培训。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对智力资本的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层次。但是,目前大多家族企业还没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重使用轻开发”的现象,而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对员上培训出现“内外有别”的情况。对于家族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的教育和商业技能培养极为重视,甚至不计投入;非家族员则重使用轻培训,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投资成本,担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得不到回报,缺乏充分开发培养的积极性。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宁可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入,也不愿意增加人才培养的投入。在我们对某地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调研中发现,51%的受调查企业未制定培训计划,49%的受调查企业虽然制定了培训计划,但是其中71%的企业执行不力或没有执行。93.8%的企业培训投入在5%以下。这种情况的存在,无疑将企业人力资源的能力局限在现有水平上,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则缺乏相应的人才支撑,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以其快速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据了重要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依然是家族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
1.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自身的人力资本通过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博弈而得到的相关权利,这个权利最终表现为收益权和部分控制权。它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等构成。家族成员之间由于特殊的亲属关系,不但物质资本产权不甚明确,人力资本的产权更加模糊。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家族成员,因为产权不明晰,许多成员并不能从家族企业中得到体现其人力资本价值的收益。主要表现为:某些家族成员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因为在家族中的地位不高,得到的收益并不多。家族外的人才因在家族企业中,处于“圈外人”的角色,也可能得不到体现其人力资本的收益。这种产权模糊的状况,不仅影响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时还可能引起家族成员内讧,最终导致家族企业分崩离析。
2.聘用人员排他性现象突出。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模式,不利于吸收更有价值的社会人力资本。由于招聘范比较狭窄,家族企业需要人时,首先想的是用家族内部人员或者是亲朋好友介绍的人员来补充。但家族内部人员和介绍来的人员,并不一定掌握本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另外,家族企业招聘人员的方法也比较简单,一般只是按照个人简历情况作概括性地了解而没有进行全面测评即被聘用,这样就出现人与事不匹配,最终导致所招聘到的人员不尽人意。而在任用人的时候,则往往只从浅层的信任和利益的角度考虑,使外聘人员不能很好地融于企业,不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地发挥出来。
3.激励机制不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潜能。但在家族企业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基本上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企业主对激励的理解十分简单,认为激励就是“奖励和惩罚”。从理论上分析,当员工的货币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以后,物质刺激并不总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同时,家族化管理的企业,由于内部特殊的人际关系格局,使得“圈内人”与“圈外人”划分明显,两者之间缺乏亲密感和信任感,圈外人对于企业缺少安全感、归属感。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仍然怀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认为他们未必靠得住。这种观念不仅会破坏企业的团结,而且还会影响非家族员工的积极性,降低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因此,家族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受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难以在工作中实现,致使他们缺乏一定的精神激励。
4.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淡薄。许多家族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的淡薄,从而导致家族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不够,使家族企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我国家族企业的资本和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企业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企业运营主要通过血缘或友情纽带维系,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增强成员间的协作意识,降低管理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付出的监督成本。但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脆弱、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短缺,这是目前我国许多家族企业不能实现持续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方面,家族企业不愿意自己投资培养,不愿承担人才投资成本与人力资源投资风险,总想坐享其成,挖其他企业的人才墙脚;或者等到人员空缺影响正常运作时才急急忙忙向外界招聘,由于时问仓促,很难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
5.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家族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家族领导者的决策随意性较大,且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不强。在市场经济中,家族企业或泛家族企业自主性和灵活性比较大,对市场信号反映灵敏、决策快,可以加快调整经营和生产方向。但是,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却表现出很多不规范之处。例如,一些家族企业对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以及辞退等方面,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在处理和解决这些事情的时候,往往带有众多的情感色彩,具有随意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在企业的一些重要岗位和部门中,都安排着自己的家族成员,而对非家族成员要求苛刻,一旦违规处罚过重,这样不仅挫伤了非家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很难把高素质人员招至麾下,加速了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失。
三、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
如何加强积极有效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家族企业员工投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是家族企业面临并着力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要求家族企业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地开拓适合员工思想实际以及适合他们特点的用工新途径,促进我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适应国营企业,同样也适应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要想规范、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就是产权清晰。产权清晰不仅要求企业各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还要求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明了。对家族企业来说,只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的弊端,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以遵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决策科学,以推进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