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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驻村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5-06 18:39:4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全科医生驻村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全科医生驻村工作计划

篇1

1、总体目标:建立适应我县实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我县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民健康和卫生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2、具体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到*年和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1、服务对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为我县的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和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下)。

2、服务内容: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十二项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机构职责

1、卫生局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业务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对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项目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整理、收集和汇总、上报项目工程的资料、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儿童免疫规划、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检测、除“四害”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中的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等保健工作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5、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内健康卫生知识普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与报告、新生儿免疫接种与疾病筛查、就诊孕产妇登记建卡与报告、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追踪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6、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下同)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确定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向辖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辖区责任医生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医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帮助指导责任医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农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并分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分别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农村结核病、爱滋病、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社区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7、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流入流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改水改厕等信息收集、登记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与措施

1、建立健全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

乡镇卫生院与乡镇防保站、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整合乡镇预防保健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推行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每1000-2000名农村居民(或1-3个村居)的标准,确定1名责任(驻村)医生,使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对象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责任医生的聘任,责任医生原则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为辅,如果单位现有卫技人员不够,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或委托社会素质好的执业(助理)医师,充实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

(3)在本县注册的执业护士。

责任医生做到定期家访,平时有求必到,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每月有7-10天时间在责任区服务,按时参加卫生院召开的工作月会,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分析责任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要有专门的服务日记,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重点对结核病、爱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和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和健康促进措施,真正使农民的健康档案成为实施健康促进和提供服务的有效载体;协助预防保健人员做好计免、妇保、儿保工作;配合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五大卫生”的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区村居开展改水改厕、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医生个人照片、通讯联络方式、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及基本职责向责任区居民公布,做到人人认医生,医生识人人。责任医生基本职责:

(1)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检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2)建立和管理责任区内所有家庭的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肿瘤等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4)协助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5)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6)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发放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7)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采用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担任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施“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改革用人制度,推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实行档案工资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在核定的分配方案范围内,可根据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自主确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分配,并向社区责任医生和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3、加强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

按照规范化标准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合格的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努力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5、加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队伍建设

严格农村卫技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卫技岗位上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逐步分流、清退。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人员比例。强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引导有资历的医生通过培训转型为全科医生并参加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严格执行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至少每5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常见病临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为主。使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处理直接面向农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规范预防接种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接种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其中规范接种点达到50%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接种点。

实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点定点接种制度。偏远山区、学校可以按照程序到现场定点接种。

社区(驻村)责任医生一般负责组织工作,偏远山区可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村卫生室或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接种。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的孕妇资料,应当及时转到辖区卫生院,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力争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重点落实外来人员、经济贫困地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服务应当由妇产科或者妇幼专业医生承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协作。

儿童体检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在预防接种的同时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充分利用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等资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和存在的行为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干扰措施,重点开展吸烟、饮酒、不合理饮食、体力活动等的干预指导。对查出的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病人,落实随访,要求每年分别达到4次以上。

9、突出重点疾病管理

结核病管理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海洛因成瘾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羁押的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筛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的放置进行监督检查,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系列工作。

10、强化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品药品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卫生监督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对食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深入开展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相关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与指导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千万农民健康饮水”,积极引导农村开展卫生安全改水;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教育基本做法:

(1)建立纵横向健康教育网络,各村居、单位有专(兼)职联络员;

(2)建议乡镇政府村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由各乡镇防保站提供;

(3)责任医生上门宣传,户户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居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

(5)结合每年不同的卫生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6)督促指导每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12、落实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公安、人口和计生、教育、人事保障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之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掌握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把来自本乡镇辖区以外本县内的流动人口纳入本乡镇常住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13、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工作

报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二):

(1)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健康资料户覆盖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和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2)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3)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县从业人员体检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4)乡镇卫生院做好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及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5)财务科做好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统计和上报;

(6)县爱卫办做好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和上报。

局有关职能科室各自做好报表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核实。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由医政科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统计由局财务科负责;其他的由局卫生监督科(爱卫办)负责。

报表上报时间:有关单位和局职能科室在每半年度结束后4日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由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办法

建立县、乡二级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组织检查、绩效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1、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价

卫生局制定对38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组织形式(另定)。

2、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考核评价

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根据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责任医师的考核细则。

对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经费补助挂钩。

六、奖惩机制

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奖励资金。对考核分名列前若干位的乡镇卫生院极其领导给予经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暂定小于70分)的,在全县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告诫、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项目经费补助

卫生局拨付乡镇卫生院项目补助经费:根据卫生局抽查考核最后确定的得分情况,结合服务人口与区域差别拨付项目工作补助资金。

各乡镇年补助经费=服务人口数×乡镇补助标准(见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得分(%)。

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经费补助:每位责任医生年补助经费=每位责任医生服务人口数×责任区补助标准×责任医生考核得分(%)。

责任区补助标准由各自乡镇制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是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篇2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

二、农村公共卫生主要任务

(一)农民健康工程

1、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按时完成第六轮新农合参合统筹任务,参合率达到规定比率以上,其中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参合率达100%;及时完成参合对象信息调整、核对及新参合人员合作医疗卡的发放工作;每季向各行政村发放新农合医疗费用结报清单并要求向村民公示。

2、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确保参合农民得到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到年底完成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达60%以上。

3、组织、协调和落实本乡三大类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检查,综合达标率90%以上,农民满意度达80%以上。

(二)加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协调落实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用房等各项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顺利完成。

(三)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对综合改革运行情况的指导和协调,确保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督促各村制定年度改厕工作计划,掌握农村公厕和卫生户厕的基本情况,负责对新建和改建公厕和户厕的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督促各村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建立起农村垃圾集中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刊出有关宣传资料,保证每户居民每年获得至少1份健康教育资料。下塘村积极争创县级卫生村。

(五)配合支持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卫生与职业卫生协管工作,督促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农民家宴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厨师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食品卫生管理,督促职业危害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和健康体检。

(六)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开展血防、精防、艾防、结防专题宣传各1次以上,在主要道路设置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固定宣传牌各1块。切实做好精神病病人的康复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依法做好霍乱、人禽流感等疾病的防控工作。

(七)切实加强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工作,加大对优生促进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的通知》、《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精神,做好相关“服务券”的审核、发放工作,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

(八)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在乡所在地设置无偿献血宣传牌,在每个行政村刷写无偿献血标语;每月广播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三、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各司其职,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一)乡政府将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雪军。副组长:赵铁锋。成员:张文平、丁柏余、梁孟兴、石伟芹、王铁平、吕莉、石立章、张炎、俞文相、张益栋。

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俞文相同志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联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公共卫生工作,有关单位要尽起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责,形成全力,共同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二)村级组织要落实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传、企业卫生安全、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健康的检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办好村卫生室,督促村卫生室内、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协助村领导做好日常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卫生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合理布局村卫生室,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强化村卫生室内的基础。

(四)乡卫生院和卫生分院要在上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下,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边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乡卫生院要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推选农村卫生服务,通过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结合作、责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根本措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兼顾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以人为本,以居民满意为工作宗旨;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均衡发展,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2、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严格按照《*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和配置现有卫生资源,建立资源配置和功能更加合理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3、严格机构准入。通过对乡镇卫生院(含非驻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和调整,按照“一镇一中心,一村一站”的设置原则,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避免盲目建设新的卫生机构。

4、严格人员准入。配备精干、适当人员,卫生技术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5、依法设置审批。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内容,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度。200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10年达到100%。

(三)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任务。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募工作,吸引高素质人才进社区,逐步建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和水平。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医院、区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作机制,按照分级医疗原则,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居民70%以上的医疗问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得到解决。

(五)落实老年保健工作。2009年农村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

(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工作。2009年慢性病人建档率、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

(七)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居民建立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2009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按照《*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每个建制镇(办事处)必须举办和建设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转型),对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可改作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或中心的门诊部),同时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与《*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不符的,各镇(办事处)要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对于目前一些因历史原因存在的“一村多室”问题,各镇(办事处)要根据村级卫生机构人员变化,并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逐步予以撤并。

(二)扎实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省《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和市示范产科、儿保、妇保、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强镇村两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设备,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及水平。新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审定施工图纸,统一标准验收,严格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省、市建设标准要求。

(三)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业务骨干、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全科医师规范培训任务,保证培训工作质量。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整体结构。

(四)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区卫生局将加强对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中心要加强对职工服务绩效的考核,禁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经济收入考核指标同个人分配挂钩,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五)建立和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全面开展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预防保健机构、区医院的业务分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调整到社区,强化互补与协作关系,确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急诊比例达到80%以上。

(六)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观念

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责任医师团队,每个服务团队配备2名责任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2名社区护士、1名妇幼保健医师、1名公共卫生助理员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医生。通过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定期上门巡诊,开设家庭病床,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家庭式、24小时随叫随到的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要。

(七)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建立健全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农村(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加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力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八)落实一体化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认真落实一体化管理制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等纳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能够认真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执行基本用药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组,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镇(办事处)亦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监督,建立考核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