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1 19:38: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民营医院创建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更加均衡,技术支撑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更加得力,公众健康意识更加普及,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
三、创建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监管站做到7个有: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标牌、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工作档案等)、有一个文件柜、有一台工作用电脑、有一块固定宣传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要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任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站长,并至少推荐2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协管工作,掌握安全动态。在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由乡镇监管站批准,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监管站每年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食品药品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加强食品药品企业安全首责意识教育,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100%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实现产品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分类标准,开展动态信用等级评定,建档率和信用等级评定率100%;实施“健康餐桌”工程,实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乡镇以上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其中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寄宿制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单位标准(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十个有”规范化管理要求。即: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员,有合格的水源,有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合格登记本,有专用食品储藏仓库,有专用留样冰箱,有专用洗涤池,有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有应急处理机制,有食品安全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县文化教育局)。
4、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机制,设立药事管理机构,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库、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5、开展重点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十百千”工程,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店、示范街和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建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街1条,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0家,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10家(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三)技术支撑能力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能力建设。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项目建设及评估办法》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初筛快检能力,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抽验和便民快速检验工作(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性抽验阳性率、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健全县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滥用)监测机构,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设立监测点,实施区域负责制,落实专人按月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并做好分析评价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20份/百万人,其中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7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四)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积极融入国家、省“数字药监”工程,认真抓好与上级电子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形成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辖区内药品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15人次以上;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药品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与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对接,达到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2、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网络运转畅通,电子地图标识全面、清楚、准确,规定的企业数据上传真实、充足、及时,方便公众网上查询(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发挥电子政务作用。通过政务网站平台,公布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及相关服务信息,实行网上电子审批;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的“黄牌警告”、“黑名单”等失信惩戒信息做到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对食品药品监管设备、装备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将食品药品抽验和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监管经费增长率达到当地财政支出增长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建立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邮政等多部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增强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类案件调查、处理、移送及投诉举报回复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3、加大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等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卤制品、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采购、储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监督检查不留盲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季节变换、特殊时间节点和上级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品种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食品无证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督查,有力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5、深化药械市场整顿。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保障药械安全为目标,继续深化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大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督抽验力度,保障基本药物使用安全;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落实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制度,规范药械广告宣传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6、强化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管理。建立完善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预警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工作,有效构建以县级指挥中心为支撑,相关监管单位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六)构建饮食用药安全群防群治新机制
1、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示范县创建信息及“六个一”活动,营造“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广电局)。
2、加强企业帮扶和从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技术优势,制定实施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好对重点企业的帮扶服务,促进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发展。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其诚信守法和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从业人员培训率100%(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发挥食品药品“两员”协管作用。以整合优化、加强培训为手段,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进行优化、培训和管理,并将其工作业绩考核同“以奖代补”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好“两员”队伍作用。“两员”年度接受培训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药监局)。
(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由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单位)。
四、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结合本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进程,从2013年7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
4、迎评迎检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家”幸福工程的有效组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一)活动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
(二)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目标: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谐医患关系,核心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入点是“万里行”。
三、活动原则
(一)内涵建设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充分动员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防病治病和正确择医、就医等方面的知识。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三)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县卫生局在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迎接卫生部、省卫生厅、州卫生局抽查。
(四)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在2009年“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完善适合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股,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督导检查。
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主任科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红十字会专干
医疗机构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万里行”活动重在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并举,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医疗安全教育、医疗安全检查和舆论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
(一)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1.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开展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宣教工作,采取现场讲座、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1)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协调媒体做好本单位“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3)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以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重点,认真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等项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
(2)医疗机构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清理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方可临床应用的;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3)医疗机构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2.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合理用药工作。
(3)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4)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监测医院要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6)县人民医院要逐步创造条件,建立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集中统一配制药物,保障药物的安全、有效、经济。
3.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三)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四)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等,明确人员配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保障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对放射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五)贯彻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六)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七)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开展县乡医疗机构运行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7月)。
完成“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县卫生局下发活动方案,对2009年“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开展“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010年4月)。
1.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万里行”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县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及时将本辖区内开展“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活动总结上报州卫生局。
3.督导抽查。州卫生局对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并通报检查或抽查结果。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5-6月)。
认真总结开展“万里行”活动的经验和成效,部署2010年度“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2009年“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在质量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差错。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签订了内容为“六个一”的双向转诊协议。尽管时间不长,活动双方均得到一定实惠,尤其是受援单位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群众对此也深表赞同。
1、在全市率先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活动。工作中,我区总结借鉴了省医院与辖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的工作经验,全力促成了1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1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对口支援关系,并签订了内容为“六个一”的双向转诊协议,即:帮助受援单位建立和完善一套规章制度;帮助受援单位相关科室每年开展一项适宜技术;帮助和指导受援单位建立一套家庭病床管理技术规范;每半年为受援单位免费培养一名技术人员;每半年至少到受援单位所在社区开展一次义诊活动;支援单位下派的医务人员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周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任务。此项活动将大大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2、进一步抓好示范点建设。安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批五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之一,在今年召开的全省社区工作会议上,被推荐为示范中心的典型,接待了各地的参观学习。年初,大胆探索平价药店进社区,与*医药集团合作,全市首家开展了药房托管试点工作,实现了医药分开管理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托管以来,药品由原来的70余种增加到160种,药品价格总体下浮40%,社区门诊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0%,药品销售额由2000元/月增长到7000元/月,增长了250%。
3、创新开展牙防进社区工作。合区前,原香坊区和原动力区分别是全国牙病防治先进区。合区后,经过资源整合,牙防工作的基础更为雄厚。年初,我区制定了《香坊区牙病防治进社区活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实施了牙防进社区工作。工作中,两个牙病防治所分工明确,互通有无,以全区4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阵地,以居民口腔健康教育与促进为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的口腔健康教育。今年我区被评为唯一的省级牙防先进区,我区工作经验在全市牙防工作会上进行了大会交流并受到一致好评。
4、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我区制定了《20*—2010年新建、改建、扩建及设备装备的整体规划》,并上报了20*年新建1个中心、2个站,扩建2个站,改建5个中心、7个站的相关材料,做到“地址、图纸、承办主体、资金、建设标准、项目启动时间、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等“七落实”。
5、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我局组织基妇、计划免疫、健康教育、慢病、妇幼相关部门12名业务人员,按照《*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和《*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十七项内容对17个中心22个站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努力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管理体系。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合氛围,20*年全区参合人数达到65,694人,参合率达92%以上,超出全市2个百分点。截止目前,农民住院人数2,299人,医药费补偿2,009,965.29元;门诊人数2,846人次,门诊报销104,522.10元;二是对参合农民实行“一站式”服务,采取设立咨询电话、公示报销程序、提供免费复印等措施,为参合农民提供了便利;三是完成了192名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调查工作。
2、大力开展村卫生所的标准化建设。按照规划,2010年全省要实现一乡(镇)建一所标准化村卫生所的目标。为尽快转变农村卫生工作的落后局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区将力争在2010年前实现全区52个行政村建设52所标准化卫生所的工作目标。目前,已经完成了40%的建设任务。同时,加快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上半年各乡镇卫生院自筹资金63万元用于硬件改造。
3、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一是分两期组织126名乡村医生参加市局举办的乡村医生合理用药培训班。二是市六院与乡村医生签订了短期进修协议,目前已有10名乡医完成了进修。
(三)建立健全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加强疫情管理。上半年报告发病率150.91/十万,比上年同期下降0.57%;无二代病例发生。上半年在六顺、新城、铁东等办事处及成高子镇抽查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120人,五苗覆盖率100%,超过95%全市标准4-5个百分点。
2、结防进社区成效显著。为从根本上扭转结防工作的落后局面,年初我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结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社区医生定期进行巡诊、转诊,督导辖区内结核病患者服药。上半年,我区超额完成了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如:初治涂阳病人全年指标326例,现完成169例,完成率达52%;初治涂阴指标完成率66%;重症涂阴指标完成率76%。
3、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疾病防控联动机制,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香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4个配套预案,使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了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侵袭。完成了食品生产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监测3244家次,发现异常单位(人)556例。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1、严格医疗准入工作。完成了5家医疗机构的审批验收和36家医疗机构66人的首次变更注册工作,探索开展*纺织印染厂医院、电碳厂卫生所转型试点工作。
2、开展二级医院“医院管理年”专项督导检查。采取了上级医院指导下级医院的方式,抽调*省医院、*省森工总医院、*市五院共8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对6家二级医院进行督导。通过检查,各单位均对去年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3、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9家民营医院、1家医疗美容门诊部、98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评出A级医疗机构11家、B级67家、C级4家。
4、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市场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了医疗广告日常监管,对刊登违规医疗广告的6家医院院长进行了告诫谈话。二是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公布了各级各类医疗名册,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的接报、登记、批办、交办、反馈等程序,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完善的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香坊区受理举报和投诉暂行办法》设专人接待举报、投诉工作,印制了群众上访登记表、受理投诉举报登记及处理表,20*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6件,全部予以解决,完成率达100%。
5、高质量完成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全国性卫生服务调查工作每隔5年开展一次,这次我区代表*市迎接了省卫生厅督查组的检查指导,省厅领导对我区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6、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上半年共接待纠纷12起,向市医学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3份,省医学会1份。鉴定结论下达后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审核、及时送达至鉴定双方。
7、医疗机构管理信息核对工作。按照省、市对医疗机构管理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于年初进行了驻区134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整理核对,并报市卫生局进行审核,现已进入补报材料阶段。
(五)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工作质量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各类企业65*家次,在全市爱卫会春季卫生评比检查中,我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获得全市第一。同时,加大了对医疗市场的监管,1—5月份对198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立案查处93家,发出整改意见书20份。在各项执法检查中,警告并责令改正764家次,责令停业42家,取缔48家,立案439起,罚款217,180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节假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家宴等大型集餐活动增多的特点,对有能力承办大型集餐的餐饮单位,采取事先登记与到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监督餐饮单位196家次,检查节日订餐276桌,特别对餐饮单位的牛羊肉来源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员到达现场指导餐饮单位的卫生达到要求。节假日期间对全区大型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保障了百姓的饮食卫生安全。
2、加大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监督力度。对73家公共场所,46家游泳、洗浴场所,41家集中供水机构,149家二次供水机构,87家美容美法机构,24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卫生管理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在今年5月份全市爱卫会春季卫生评比检查工作中,我区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组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3、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成绩斐然。我局一是对打击非法行医小分队成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二是建立了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将举报电话公布于众。三是继续进行“拉网式”清查和整顿,严格执法,绝不漏过一家“黑诊所”。五是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建立起长效机制。
4、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是召开了香坊区防控食物中毒工作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卫生监督所流通一科科长高铁夫到会讲课,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医院食堂的负责人共计206家餐饮业230人参加了会议,下发了300余张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材料。二是继续开展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率先制定台帐,强化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强力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城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己达100%,农村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己达76%。三是利用召开哈洽会的有利时机,我局与行政执法局采取联合行动,对赣水路附近非法卖盒饮的钉子户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对非法卖盒饭业户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我区的食品卫生市场。四是聘任了9名乡镇卫生监督员,充实了我区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共出动了乡镇卫生监督员72人次,监督检查企业家数253家次,净化了农村食品卫生市场。经过努力,上半年我区未发生食物中毒。
(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
上半年,我区重新调整了香坊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长亲自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工作有:一是加强宣传学习。二是以重点人群、重点科室为突破口,分别对各医院药局、药剂科、药品采购人员以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自检自查,重点查四个方面:一查服务态度,二查工作效率,三查依法行政,四查组织纪律。三是走下去了解情况。我们印发200余张征求意见表,多次走访企业,广泛向企业征求意见。截止目前,先后出台优惠政策17条、服务措施23条,让利患者金额达5余万元,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1次,接到企业和群众锦旗2面、表扬信3封。
(七)其它工作
1、成功建设了香坊区卫生系统网站“健康直通车”,网站设有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卫生新闻、政务公开等18个文字栏目和1个图片栏目,在同级别的网站处于领先水平。实现了网上行政办公、健康咨询、求医问药、信息公示、法规宣传等,极大地提高了我区卫生工作效率和水平。
2、开展纪念“5.12”护士节系列活动。一是组织驻区一、二级医疗机构的200余名护士进行了知识竞赛。二是开展了以“练技能、强素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主题的系列纪念活动。三是评选了“十佳护理集体”、“十佳护士”,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十个护理集体及十名一线护士进行了表彰奖励。
3、“三、八”节期间,我局投入5万余元为全区工作在一线的573名女机关干部免费筛查了常见妇女病、多发乳腺疾病等,共检出患子宫肌瘤26人、宫颈炎138人、慢性阴道炎48人、乳腺小叶增生263人,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切实保障了妇女权益。
4、红十字工作。在汶川发生地震后,我局迅速行动,一是号召全卫生系统的干部进行捐款捐物,募集资金42万余元、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52万余元。二是立刻组织两支救援小分队,随时准备往灾区救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我区城区总人口为64.3万人,人口趋于老龄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加,而政府对卫生投入相对滞后,卫生事业发展速度缓慢。此外,区级财政属吃饭财政,无法保证各项配套经费的投入。
二是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几经调整,但大多数项目仍未能达到包含工资的成本收费。区级医院亏损经营,职工工资经常不能及时兑现,更无力发展事业。
三是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价格应市场化。目前,我市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偏高,使二级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丧失价格竞争力。
四是卫生监督执法缺乏相关部门的配合,执法手段简单,执法难度大。建议全市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监督管理体制,使公安局、执法局、工商局等部门能够直接配合卫生执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区工作
1、按照市编委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工作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2、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标准,完成进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新香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同时,做好1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改、扩建工作。
3、实行动态俱乐部成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动态俱乐部管理制,建立电子档案。目前,我区已建成了4个俱乐部,其中2个肾病俱乐部、2个糖尿病俱乐部。
4、大力开展“家庭医生”进社区巡诊工作,采取社区医生包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5、积极协调落实*年社区卫生服务配套经费。
(二)农村卫生工作
1、加大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年底前完成70%的建设任务,力争2009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52个行政村建设52所标准化卫生所的工作目标。
2、制定实施《香坊区农村卫生所(室)建设考核标准》,对村卫生所工作按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工作三个方面进行细化考核,对不合格的村卫生所进行整顿。
(三)公共卫生工作
1、继续做好以防治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一是组织专家对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验收。二是继续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下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3、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4、我区食品卫生网络化管理工作处于筹备阶段,现正在采集业户的电子档案信息,网络化管理软件即将开发完毕。
(四)医疗管理工作
1、针对驻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制定出台《香坊区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建立医疗机构改进自律的权威标准。
2、举办一次由驻区一、二级医院的内、外、妇、儿四大专业住院医师参加的病历书写比赛,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