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2-02 0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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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篇1

1、20__年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保持100%。

2、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

3、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其他肺结核病人完成治疗率达90%以上。

4、20__年全市发现和治疗、管理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245例,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发涂阳病人发现指标见附件。

5、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力争达到95%,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力争达到85%。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府承诺,提高中央和省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能力。

1、及时制订年度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计划,并做好年度经费预算。

2、制定明光市中央及省专项资金的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确保20__年中央和省项目经费尽早落实,并相应争取地方配套经费。

3、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培养专业人才,稳定、充实防治人员。

4、及时兑现病人报病奖、治疗管理等劳务费,严格执行国家结核病减免政策,对可疑肺结核病人和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检查,对符合免费治疗对象的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

(二)贯彻落实“五率”相关技术方案,积极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技术方案、新《指南》、《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培训,重点培训乡镇、村防治人员。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重视门诊、住院和检验科登记本的建立和使用,并杜绝乡镇卫生院只转诊不报告的现象。

3、加大对其它医疗机构报告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尽最大努力追踪病人,追踪到位率应达75%。

4、继续开展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按照新《指南》,积极动员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做好免费筛查工作,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85%以上。

5、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全年督导覆盖面达100%。

(三)要充分发挥乡镇查痰点在病人发现、治疗随访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做好学校、监管场所的特殊人群及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工作。

要重视学校及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工作,按规划要求将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规划管理。

(五)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1、健康促进

(1)“3.24”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画、上街服务等方式进行宣传。

(2)继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

①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进行面对面的知识宣传,同时对其本人及家属进行资料宣传。

②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要求各镇把最新的结核病免费检查、免费治疗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镇卫生院、每个村(居)委会、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人群密集处。

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利用各镇新居民暂住证办理窗口对外来人口进行结核病知识和政策的宣传。

(3)各医疗卫生单位公示国家对肺结核病人的减免政策,在村(社区)悬挂结核病防治宣传牌。

2、培训

(1)3月举办一次ppmd培训班(医疗机构);

(2)4月份举办一期痰检技术培训班;

(3)9月份举办一期ppmd培训班(乡医)。

(六)加强规范结核病专科门诊建设

按照卫生厅“安徽省结核病防治门诊建设标准和工作程序”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力争在20__年实现通过规范化门诊评审考核。

三、督导和考评

(一)督导

1、通过各类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现场督导,及时监测各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

2、分析本市工作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完成规定的督导工作任务,督导时要注意督导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帮助被督导乡镇和单位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二)年度总结和考评

1、做好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上报相关的工作数据。

篇2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彰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并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程度。另外根据目标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要求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安全生产工程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注重落实

为保证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由单位负责人主抓,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单位主管领导带头研究解决方案、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落实。广大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在各单位形成了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工作进展及成效

至我局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来,我局再次邀请居安消防宣传中心的同志到6家乡镇卫生院,为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本月我局共出动2车次,8人次,抽查镇卫生院、镇卫生院2家卫生院,查看是否已落实整改,目前镇卫生院消防通道铁门已打开,镇卫生院安全指示牌正在整改中。

四、存在问题

(一)随着卫生工作任务的加重,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的培训力度不够。

(二)部分医疗卫生院未配置灭火器或压力不足、过期,消防通道未设置安全标志,氧气瓶的存放及使用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

篇3

以夯实统计基础、狠抓数据源头为核心,以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为重心,以适应新常态下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为方向,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健全统计组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全力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力争年内全面通过省、市级验收,达到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为新常态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促进乡镇、部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组织建设,强化统计基础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提高统计信息化建设,确保乡镇、部门、园区全部达到合格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省市验收。完成15个乡镇(开发区)、9个机关部门创建成为省级示范任务;保持县统计局省级示范;确保90%以上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其中30家单位进入省示范企业行列。

三、计划安排

(一)乡镇(园区)统计创建

1、各乡镇、园区要认真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创建工作,分别于4、6、9、12月中旬对照标准做好资料整理、上报申请验收表,县统计局对各乡镇、园区创建资料提前进行审核检查,查漏补缺、做好整改,提升创建水平,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2、县统计局按照活动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全面推进各乡镇、园区统计基础创建再提升。

(二)联网直报企业创建

1、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按月组织开展联网直报企业达标提升工作,做好对企业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指导企业推进达标提升创建,分别于1、4、7、10月5日前将季度验收表上报统计站(科),县统计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检、上报。

2、9-10月份,认真组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对企业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法规培训,着力提升企业人员统计素质。

(三)部门创建

县局负责县直机关部门规范化建设工作,各乡镇统计站负责乡镇机关统计基础建设,按照部门验收材料分季度准备,指导好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建设、达标、提升工作,于6、12月10日前将部门验收表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检、上报市局。

(四)保障措施计划

1、建立健全创建实时台账。从2月份起,推进各乡镇、园区、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化台账,申报验收表于季后5日前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对企业台账进行验收后,形成基础创建台账。县统计局建立各乡镇、园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进程台账,将各乡镇、园区、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详细记录,总结对比,推广经验。

2、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创建提升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期,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质量。

3、深入开展统计宣传工作。按照统计宣传“四进四有”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形成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运作的声势和氛围,创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推进的生动局面。4月底前完成《统计法学习问答》、《省统计条例》等手册的宣传工作,并送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进企业。各乡镇、园区要注重宣传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的积累,积极上报创建动态与宣传信息,每月至少上报2篇,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

4、积极开展“我是规范统计岗”提升活动。根据“我是规范统计岗”活动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化提升创建,改进业务流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规范统计管理行为,乡镇、园区统计机构要积极参与创建规范统计岗,县局树立3个“规范统计岗”、县经济开发区树立10个企业“规范统计岗”,青阳镇树立2个统计“规范统计岗”、7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双沟镇树立5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孙园、梅花、瑶沟乡要分别树立4个企业“规范统计岗”;上塘、金锁镇、车门要分别树立3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其他乡镇树立1-2个企业“规范统计岗”。

5、积极做好创建特色示范交流工作。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要求,发挥规范化创建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带动面上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要认真开展统计基础提升工作,及时总结规范化创建提升的经验、成果和动态,积极培育规范化创建先进典型,按时上报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青阳镇、双沟镇要分别创建10个、4个、3个省级企业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其他乡镇要创建各自的特色,每个单位不低于1个省级企业统计规范化示范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要根据县统计局工作计划安排,对建设提升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工,确保2015年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在于落实,细节决定成败。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及县统计局相关科室要做足功课、做好文章,对联网直报企业工作的指导做到精细、精确、精准。要形成指导的跟踪机制,推进指导的痕迹化、规范化,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整改落实形成文档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篇4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xx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篇5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促进乡镇、部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组织建设,强化统计基础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提高统计信息化建设,确保乡镇、部门、园区全部达到合格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省市验收。完成15个乡镇(开发区)、9个机关部门创建成为省级示范任务;保持县统计局省级示范;确保90%以上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其中30家单位进入省示范企业行列。

三、计划安排

(一)乡镇(园区)统计创建

1、各乡镇、园区要认真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创建工作

分别于4、6、9、12月中旬对照标准做好资料整理、上报申请验收表,县统计局对各乡镇、园区创建资料提前进行审核检查,查漏补缺、做好整改,提升创建水平,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2、县统计局按照活动方案加强检查督导

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全面推进各乡镇、园区统计基础创建再提升。

(二)联网直报企业创建

1、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按月组织开展联网直报企业达标提升工作

做好对企业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指导企业推进达标提升创建,分别于1、4、7、10月5日前将季度验收表上报统计站(科),县统计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检、上报。

2、9-10月份,认真组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对企业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法规培训,着力提升企业人员统计素质。

(三)部门创建

县局负责县直机关部门规范化建设工作,各乡镇统计站负责乡镇机关统计基础建设,按照部门验收材料分季度准备,指导好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建设、达标、提升工作,于6、12月10日前将部门验收表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检、上报市局。

(四)保障措施计划

1、建立健全创建实时台账。

从2月份起,推进各乡镇、园区、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化台账,申报验收表于季后5日前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对企业台账进行验收后,形成基础创建台账。县统计局建立各乡镇、园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进程台账,将各乡镇、园区、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详细记录,总结对比,推广经验。

2、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围绕创建提升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期,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质量。

3、深入开展统计宣传工作。

按照统计宣传“四进四有”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形成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运作的声势和氛围,创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推进的生动局面。4月底前完成《统计法学习问答》、《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手册的宣传工作,并送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进企业。各乡镇、园区要注重宣传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的积累,积极上报创建动态与宣传信息,每月至少上报2篇,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

4、积极开展“我是规范统计岗”提升活动。

根据“我是规范统计岗”活动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化提升创建,改进业务流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规范统计管理行为,乡镇、园区统计机构要积极参与创建规范统计岗,县局树立3个“规范统计岗”、县经济开发区树立10个企业“规范统计岗”,树立2个统计“规范统计岗”、7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双沟镇树立5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孙园、梅花、瑶沟乡要分别树立4个企业“规范统计岗”;树立3个企业“规范统计岗”;其他乡镇树立1-2个企业“规范统计岗”。

5、积极做好创建特色示范交流工作。

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要求,发挥规范化创建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带动面上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要认真开展统计基础提升工作,及时总结规范化创建提升的经验、成果和动态,积极培育规范化创建先进典型,按时上报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要分别创建10个省级企业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其他乡镇要创建各自的特色,每个单位不低于1个省级企业统计规范化示范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要根据县统计局工作计划安排,对建设提升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工,确保2015年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业务指导。

工作在于落实,细节决定成败。各乡镇、园区统计站(科)及县统计局相关科室要做足功课、做好文章,对联网直报企业工作的指导做到精细、精确、精准。要形成指导的跟踪机制,推进指导的痕迹化、规范化,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整改落实形成文档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3、加大宣传力度。

篇6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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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与考评监督机制;要结合新法新规,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调整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权力库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服务大局,强力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制度。

(一)明确责任,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组织领导。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统计检查实施意见,制订年度统计检查工作计划;要抓紧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第三次经济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4月15日前,各县区统计检查年度计划上报市局。

(二)突出重点,准确定位检查对象。今年统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参加联网直报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重点专业是服务业、工业;重点内容是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和源头数据质量、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地区是乡镇(街道、园区)。

(三)强化指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要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市局将建立包括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评估规定等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

(四)提高成效,强化检查评估。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五项标准,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要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作为评价一个地区统计法制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依据;要依法对违反“四条红线”、故意弄虚作假、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领导失职和失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报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五)创新方式,适应形势变化需要。要积极探索网络直报环境下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等新的方式方法,以适应统计产品加工方式的不断转变和进步,切实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清障护航。

三、创优创新,着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认真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制作统计普法教材,明确重点学习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普法工作制度,实施普法信息报告制度。

(二)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省统计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加大对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各县区至少要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各级统计机构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经济普查,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四)做好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五)探索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形式。要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加大利用统计公共信息网络和业务平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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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我县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宫颈癌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为我县11个乡镇30~64岁农村妇女共12万人开展宫颈癌自愿检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流程详见附件2);

5.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人员培训

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收集上报、质量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和“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信息的报告填写等。

(三)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发挥妇联等部门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宫颈癌检查。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宫颈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9月-2015年3月。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各项工作,特成立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1、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二)机构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省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技术指导组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信息;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

2、妇幼保健站做好服务人群的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开展项目的监督指导及质量控制;阳性人员的进一步转诊检查、随访;协助做好确诊患者的救助工作。

3、各乡镇妇联、卫生院负责宣传动员、咨询、摸底调查;收集、汇总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做好异常病例的动员、随访。

4、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

(三)机构和人员要求

1、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由县保健站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站已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1)实施单位用于体检的业务用房至少2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房间通风透气,采光良好;

(2)备有妇科检查床两张,内科检查床1张。为保护妇女个人隐私应备有屏风或窗帘等物品,两张检查床之间应备有隔离屏障;

(3)应做到一人一张臀部垫纸,所使用的检查消耗品应消毒无菌,检查室应定期消毒;

(4)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五、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一)人群选择

全县在公安、妇联、计生、民政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动员其检查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见附表2),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流程

1.卫生局指定县保健站对本地农村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附件3和附件4)。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标本送至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2.县人民院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出具宫颈细胞学检查报告单,并将所有报告单返回送检的县妇幼保健站。

县保健站工作人员将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填写检查结果反馈卡(附件5),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3.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和病理检查所有结果在册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县妇幼保健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质量控制

(一)县卫生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及时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1.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当日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2.可疑病例随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追访率达到90%;

3.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卡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二)信息收集和管理

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管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宫颈癌检查数据按月度和季度分别报送县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将月报、季度(附件8和附件9)和符合条件的结案个案表按时录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管理单位。

七、经费管理

(一)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对筛查出的宫颈癌患者进行治疗,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要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救助。

八、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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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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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二、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规范业务

(1)根据年初卫生部、省卫生厅等各级领导、项目专家对我县“降消”项目工作及妇幼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意见和全县的“降消”项目专题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规范管理,在做好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和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业务管理工作。

(3)根据考察学习到的经验,借鉴人家的先进做法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编制了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表、卡、册,对全县妇幼卫生基础数据进行月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妇幼卫生数据档案。

2、落实措施、加大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

4、2008年全县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8年全县共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43人,死亡率为25.72‰。与上年相比下降了9.89个千分点(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5.61‰)。

(9)新生儿破伤风监测:年内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无出生缺陷儿。

(1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维西县2008年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按省、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防治艾滋病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2008年维西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的紧紧围绕所有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等目标人群,开展了如下工作:

①健康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咨询活动。配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艾滋病日”等节日,开展围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发放各种宣传册、画报、宣传单等资料,通过县、乡各助产服务单位分放到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手中,向孕产妇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信息。

②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县妇幼保健院为婚前保健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介绍并建议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后提供检测服务。对检验结果为阴性或阳性者均要进行检测后咨询,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

——以县医院为主,对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介绍并建议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为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检测后咨询;为其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填写《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并为决定终止妊娠的阳性孕产妇提供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2008年共收到上级分发下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试剂、药品17种191件,发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试剂、药品17种191件,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㈠各级党委政府对“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乡党委政府是乡村级卫生工作的直接领导管理部门,应将辖区内的“降消”项目工作与一切“惠农、惠民”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抓共管,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全乡孕产妇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努力降低两个死亡率。

㈡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极度薄弱,由于缺乏村级妇幼保健女村医,导致使居住在农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难以开展,甚至是无开展.这是导致我县的孕产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难以控制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㈢县、乡、村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个别乡镇还存在孕产妇宣传发动的盲点和空白点。是导致孕产妇漏报、住院分娩空白的重要原因。

㈣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力度亟待加强,目前社区的健康教育还不够深入,宣传面还不够广泛;应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多部门协作,积极开展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发动和引导社区居民树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的实施,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和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健能为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保健意识,逐步提高社区居民利用健康保健技术服务的能力。以此促进社区各项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的全面开展。

㈤从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中可以看出,考核的结果普遍上升,但是离上级要求的工作指标相差还甚远,需要不懈的努力,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使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得以长足发展。

㈥乡卫生院对村医的管理力度,村医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近半年来加强了对乡、村级妇幼保健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村医对妇幼卫生信息台帐的规范有所提高,但出生死亡漏报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说明村医对辖区内孕产妇信息的掌握不透,问题还是在村级,有个别村医甚至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台帐丢失。严重影响到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的完整性。

㈦各乡镇卫生院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乡本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职责任务,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力度。应本着全面服务于本辖区所有服务对象的原则,认真研究,如何提高本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对策,逐步提高本乡的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能力,为切实保障本辖区妇女、儿童,这一社会弱势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优质服务。

(八)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局面难以打开。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强制婚检被取消,婚前人群HIV检测工作难度较大。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㈠进一步加大县、乡、村各级政府对全县“降消”项目和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加大政府责任目标的执行力度,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宣传发动工作融入“三农、惠农”工作中,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

㈡加强县、乡、村三级防保网的建设,加强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强化对基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提高基层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加强两个系统管理,继续做好孕产妇住院分娩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

㈢继续加强乡、村两级妇幼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底职能,提高农村妇幼保健技术的服务能力。

㈣加大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健康保健服务的能力,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努力降低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㈤加大《母婴保健法》的执法力度,开展婚前保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加强做好PMTCT(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积极做好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