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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水利建设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1把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重视水利
建设的发展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管理,就笔者看来,首先就应该重视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同时将农村中的水利工程建设放在优先考虑、优先发展的位置上。由于农村水利的建设对于农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所以,加强对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视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巨大的。因此,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要起到领导的作用,加强领导阶层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认识,从而认真落实农村水利建设的工作。
1.2采用多渠道筹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资金,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考虑到建设农村水利工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面对投入的经济费用,单靠某一方方面的力量是无法保证水利建设长期有效运营的。因此为了保证农业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不仅要在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撑外,还要加大对资金与人力的投入,在政府的财政支出时,要考虑到农村水利建设的问题。同时还要采用多种渠道从社会上筹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资金,保证农村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1.3明确农村水利建设的主体问题,实现责任到人的制度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要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如何才能有效的完成这一项任务,是当前政府部门头等关心大事,也是加强农村水利建设重要着重解决的难点问题。为了实现高效的运作与发展,就应该明确农村水利建设的主体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才能够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责任到人,快速解决,这样也能够加强大家的工作责任心。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所以,以上的几点管理措施也仅仅只是几个重要的措施。然而,仅仅凭借这几点管理措施来改变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现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对于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以及应用技术的研究还需要农村水利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进一步研究。
2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
2.1新型节水灌溉技术
传统的水利工程是利用水渠送水,这种方法虽然资金投入低,但水的损失很大,随着科技的发展,制管新材料从价格和质量上为输送水提供了便利,近几年,更新改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工程,采用了管道送水,同时也利用渠道防渗抗冻胀、暗管输水等节水技术,改善了农村水利工程的基础设施。
2.2喷微灌技术和渠道防渗工程的比较
喷微灌技术具有明显的节水功能,喷微灌技术在节水、节地、增产效益方面具有明显的效果,但喷微灌技术投资高,同时对水质的要求又高,但渠道防渗工程技术与喷微灌技术比较,各有所长,在灌区的节水改造项目中已经应用,从节水效果看效益显著,而且渠道防渗工程技术随着在阜新市灌区的应用,技术日益成熟。
2.3集雨水灌溉技术的应用
集雨水灌溉技术的发展,主要是为了节约对水利工程投资和运行的成本,这种集雨水灌技术的实施,已在我国部分农村得到应用,采用集雨水灌溉技术,就是设法收集雨水,把自然降雨收集起来,在需要灌溉时,再把雨水送到村间,这是对农村进行弥补性灌溉的一种方法。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
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2.我国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
目前,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使得我国在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出现了一些漏洞,管理现状并不理想,还需要采取加强措施。首先,我国缺乏完善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特别是北方,持续干旱的天气较多,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的质量,这也是缺乏完善的水利设施的结果。许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四十年,许多缺陷在建设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加上在建成以来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养护与维修,造成目前其各项能力都已经大大减弱,甚至难以抵挡干旱或暴雨天气。其次,在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的过程中没有足够资金。通常其管理需遵循分级原则,若农田水利设施的级别低于支渠,管理者就是当地政府,自然应当由当地政府投入建设及管理资金。然而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资金收入并不富裕,有些甚至入不敷出,那些向上级政府进行建设资金申请的地方政府通常在道路建设方面投资较大,对于这种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因难以获得短期利益而发展资金不足。最后许多群众缺乏自发管理意识。农民观念不端正是导致农田水利建设进程较慢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农民群众以为工程管理者是政府等部门,和自己无关。而且该方面比较缺乏人才,我国选择水利专业的人很少,即使是该专业的学生也不一定从事该类工作,导致水利建设发展缓慢,管理水平较低。
3.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措施
3.1管理过程规范化,管理责任更加明确
管理过程的规范化是农田水利建设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和记录农田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主要是确定本区域中具体的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水利工程位置图的绘制,在图纸中体现出每一个水利工程。如果某些工程项目需要特殊关注,政府水利部门应落实到由哪个或者哪些人监管,使每个人都有明确的责任与任务,同时要详细记录应用于建设过程中的物品与资金,而且可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避免发生违法现象。另外,政府水利部门应当关注和重视改建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合理安排需要使用的资金,科学的统筹规划,对该区域内农田水利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把握管理力度。
3.2建立健全关水利的法律法规
虽然人的管理对于农田水利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样必不可少。目前在该方面我国仍然没有制定出十分完善的法律法规,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导致部分无良的施工公司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建设出的工程项目不仅质量差,安全性低,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系统,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应针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建设过程受到法律的约束,保证生态系统和谐发展。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并安排工作人员严格管理与执法,及时发现违法现象,加大力度处罚违法人员与其所在的施工单位,从而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效率。政府水利部门应深入改革管理工作,转变以往的收费模式与管理方式,以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为依据,设计新的管理方案,制定规范的水费收取制度,使人们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证。政府除了处罚制度之外还应制定有关的奖励制度,一定要奖罚分明。目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模式中的主导是政府,但是其中还包含了多元化的投入者,比如农民、企业、集体和社会,它与传统的管理模式有很大差别,并且需要一种新型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并巩固其管理效果。该制度可以对金融机构、企业、农户与地方政府在建立、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行为、所发挥的作用分别进行考核,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将水利设施的绩效加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跟踪并监督农田水利建设情况,使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得到保证。而且在年底进行综合的评价,可以对那些始终遵守法律和规定的企业、农户或地方政府等给予一定的奖励,而出现违法行为或破坏生态坏境者就需要按照相应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3.3实现信息化管理农田水利建设
目前,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国家只有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并将其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工作中,才能有效提高管理水平。我国在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各地区往往是以人力管理为主,丝毫没有意识到计算机的优势,为了实现信息化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第一,在管理工作中,有关人员需要秉承创新的理念与科学的思想观念。政府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对角色进行宏观调控,科学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第二,政府应在科研方面增加投资,将国外的先进技术引入,从而实现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方便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可以将遥感技术、激光技术、信息化管理水利等方面作为科学研究的重点内容,致力于新技术的研究。最后,应加强科技宣传力度,对科学管理进行推广,使科技向生产力转化。
3.4加强外部管理与后期管理工作
作为组成民生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保证管理的全面性,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需要加强外部管理与后期管理。在建设农田水利项目时,众多资源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包括财力、物力、人力等。单纯依靠一个途径获取资源是无法满足建设需求的,应尽量寻找不同途径。首先是政府投入的资金,其次就是向个人或团体等社会人群求助,从而聚集资金,通过宣传农田水利建设,促进社会人员主动参与,鼓励有能力的个人与群体贡献一份力量,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只有尝试获取不同方面的资金,才能有足够的外部条件,开展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促进建设工作的有效管理。与此同时,建设的后期管理工作也是不可忽视的。有关地方政府应培训管理人员,使其专业技能与素质得到提升,并要求其在建设后期严格管理农田水利项目,延长使用年限,提高项目质量,保证水利项目能够稳定、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在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下,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制约,建设单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门的利益,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导致项目投资“无底洞化”。
一般来讲,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解决好权力和利益之间关系;二是实行政企分离,政府主要从事宏观决策和监管,企业从事具体的建设管理事务。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正沿着这两条途径前进。
这种管理模式是以组建临时管理机构如某某工程指挥部等形式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其优点: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管理模式曾发挥了很大作用;其缺点:没有明确投入、产权、分配的关系,当资金、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不便于明确和追究主体责任。
20世纪90年代,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明晰产权改革,实行政企分离体制,许多建设单位改制成为独立法人,从而形成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是通过第二条途径进行制度改革,它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标准制度。我国三项制度从80年代之后在我国的整个建筑市场就开始试点,不断推广,水利建设市场也在探索。特别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们有能力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所以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为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2.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2.3监督检查,加强质量检测
稽察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威慑能力不够;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还不明确,质量管理职能责任不明,质监人员不足,监督缺乏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质量检测工作有待加强。
2.4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的项目的实施。
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工程实体资金流失,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为节约显成本,施工不按规范操作,最终导致隐成本大大增加。质量控制体系落后,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3.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
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加强对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3.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3.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全部转由行业协会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3.4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广泛融资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建立“同体”回避制度,同时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项目法人监督力度;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管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检验进场材料、产品、设备,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标准;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
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来源多层次,结构复杂,这就使项目工程资金完全到位的难度大。而最关键的还是这些资金来源对政府的依赖性强,不可预测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资金来源依据不明容易产生纠纷。虽然水利项目资金筹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据,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台集资办法缺乏法规依据,这导致资金到位不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立法,以法律为依据,出台筹资政策,依法筹集水利资金。
4结语
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为筹集水利资金提供了全新渠道。对那些投资大、周期长、收益高的水利建设项目,我们可以通过成立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筹集大量水利资金,这样做不仅可以缓解企业对资金的饥渴,还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培育现代市场经济。如今,经济全球一体化和金融证券化,水利工程项目也完全可以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水利金融债券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另外,我们还可以在运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对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各方面闲置资金。
参考文献
[1]刘湘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汇编[G].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5.
[2]梁天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验收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重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生态化
2提高灌区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对策
如上所述,我国农田水利灌区建设与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严重阻碍我国农田水利灌区的发展。我们结合调查数据,并与相关专家学者积极沟通,对农田水利灌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努力寻找解决方法。从加强对问题设施的改建、增加政府投入、强化后期管理和维护的等三个方面,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对策。
2.1加快推进对问题设施的改建工作
目前我国现用或者现存的的水利设施很大一部分是存在问题的,是处于病状危态的。而这些问题设施并不都是只能废弃的,其中大部分经过专业维修改建之后还可以继续发挥作用的。我们经过咨询相关的水利建设方面的专家得知,对问题设施进行改建所花费的成本相较于重建时要少得多的,因此对目前我国农田水利灌区存在的问题设施进行维修改建将是改善目前状况的一项重要方法。我们可以考虑在大片农田中,进行喷灌设施的维修和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工作。另外,还可以对特殊农田水利灌区的问题设施进行全面整合,与水利方面专家共同解决。
2.2政府部门应增加投入
上面已经提到,目前我国水利设施的建设大多由政府承担,靠农民自己搞水利建设可操作性不强。我们分析调查结果之后发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形成了多种投资模式,但以中央财政与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省财政、农民投资与民营投资偏低。其中中央财政占31%,市县乡财政占28%,农民自筹占19%、省财政占16%、民营投资低只占5%。由此表明农民的经济实力有限,过大的投资压力将降低农民建设的积极性,因此投资增长空间小。因此,加大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灌区的投入是有效途径。
2.3强化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后期管理和维护
抬田施工能够通过对周边农田垂直方向具体的提高来使得其免受水利工程水位上涨的影响,在抬田后农田可以继续实行其应用作用,作为基础耕地来投入生产,这种方式对于我国耕地的保有以及周边生态的平衡具有积极意义。在耕地保有方面,通过抬田施工不仅能够使得原本的耕地面积得以保留,还能够通过深翻、客土等方式使得土壤肥力得到有效的恢复,为后续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外,通过抬田规划等方式能够对土地起到良好的平整与规划效果。就一般情况而言,沿河耕地均存在一定的坡度,不利于水土保持与水分留存,而经过抬田施工后的农田不仅具有良好的平整度,而且整合面积与农田规划更为合理,适宜于大型机械进行耕作操作,也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以及农业集约化体系的建立。在生态方面:抬田施工后能够恢复农田生态,对周边的生态环境扰动较小,其在生态方面的贡献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抬田能够显著降低农田的坡度,降低由于地表径流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其次,通过抬田施工能够使得零散的耕地资源整合为完整的大面积农田;农田面积的增加不仅有助于后续耕作作业的开展,同样对于生态多样性以及农田的生态功能实现具有积极意义;最后,通过抬田施工能够有效的改良土壤结构,同时在客土的过程中对土地的深翻作用也不可忽略,有助于土壤微生物的繁殖与生长。
1.2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从现有的抬田施工建设来看,在经济方面的意义主要表现为成本与收益两个方面。所谓的成本是指通过抬田施工对比与生态移民成本相比所节约的成本部分;以某抬田工程为例,抬田范围农田面积为845亩,施工后总面积为1200亩,总工程成本为400万元,按照同等面积的农田生态移民补偿进行计算,仅补偿款一项便可节约成本约1100万元,施工后新产生耕地355亩,耕地转租收益为35万年/年。另外,为了避免水利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的扰动以及可能形成的泄洪风险,尤其是在河道两岸需要修建必要的围堰设施,而在抬田施工的过程中可以整合围堰功能,进一步降低整体的施工成本。在收益方面的意义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直接经济利益,即是上文中所讨论的由于抬田施工而增加的耕地面积,每年可以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抬田施工将原有分散的农田形式整合成为更具竞争力与集约化潜力的科学农田;从现有的案例来看,这部分农田适宜于规模化农业生产与农业产业化技术开发,在后续的农业开发过程中能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农业模式,也正是这个原因,抬田工程后的土地使用与转租价格以及市场需求存在显著的提升,这方面的经济学意义属于隐性收入的范畴。
1.3对水利建设的意义
抬田工程对于水利建设自身也存在积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抬田工程能够确定水利工程的边界,使得水利工程的建设范围与影响范围处于可控状态,对于后期的水利工程运营与管理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抬田工程建设能够有效的避免围堰建设的二次施工,在获得相应成本收益的同时,其围堰效果更佳,同时也避免了由于汛期或者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环境与安全风险的可能。
2抬田施工技术与过程分析
抬田施工技术与过程是指在抬田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技术以及具体的施工方案,其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1)抬田准备阶段。在抬田施工开始前需要对相关的物料进行准备,这方面准备过程包括了对整体抬田范围的确定、抬田方案的设计、抬田土方的挖掘、填料总量的计算以及核定等;通过此种准备能够有效的解决由于抬田作业而产生的相关物料问题;此外,在准备阶段我们还需要对具体的工程施工体系进行管理与规划,如客土挖掘后的存放场所、运输车辆的停放场所与路径规划、施工设备的准备以及维护等等。
(2)抬田施工阶段。在这阶段需要根据设计要求对抬田施工进行具体的实现,实现过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对原有农田土壤进行挖方作业,保留作物生长的基本地表层土壤;其次,对抬田区域进行垫高与防水,通过逐层施工的方式对地基进行压实与平整,在此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位点的不同可以采用吹填与填筑两种方式来进行;需要注意在填筑与吹填施工的过程中钢围堰的建设,避免过多的水量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最后,耕层土壤回位,将前期对挖方后集中存放的耕层土壤进行回位;在回位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三方面问题:可以对土壤进行测土施肥,将有机肥料采用喷施、伴施的方式施放到耕层土壤中去,以帮助其进行肥力恢复;耕层土壤回填要保障厚度适中,其厚度应该与先期剥离的耕层土壤厚度相当;耕层土壤回填需要做到平均与平整,使得耕地总体水平一致。
(3)抬田的收尾阶段。主要是对耕地进行收尾,具体环节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需要对农田进行二次平整,在此部分平整的过程中与地基的施工所不同,其要求土壤具有更松软的结构,因此往往采用表面机械或者人工的方式来进行;对农田抬田施工的总体效果进行评价,不仅需要找到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以便及时的进行更正与完善,还需要对本次施工的过程进行总结,以备后续施工的的经验累积。对农田进行规划与划分;农田抬田施工后需要按照原本农田面积进行分配,在农田面积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对农田进行二次划分,而划分的原则除了公平之外,还应该提供诸如公路、田埂等基础设施,以供相关使用。
1.1前重后轻型前重后轻型,亦称“尽早收钱型”,即利用工程结算的早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尽早收到支付价款,获取资金时间价值。该策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保持总价在较低水平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项目单价,适当降低后期施工项目单价。采取该策略,投标人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有利资金周转,提高应变能力,减少自身资金占用,同时还可获得一定利息收入。尽管后期施工项目可能会赔钱,但对整个项目来说,提高了盈利水平。另外,当工程因故暂停施工发生争议时,投标人可掌握较大主动权,处于有利地位。
1.2因量调价型
因量调价型,亦称“量变增费型”,即利用工程结算的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际计量的支付规则,调整预估实际量与清单量差异较大项目的单价,以期达到实际结算总价增加较多之目的。该策略操作方法为:投标人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现场情况、经验等来预估实际结算工程量,将预估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作比较,保持总价在较低水平的情况下,适当提高预估实际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降低预估实际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单价。采取该策略,当实际工程量变化趋势、工程量数量与投标人预估情况一致时,投标人将获得更多收益,可提高盈利水平;但当实际工程量变化趋势与投标人预估情况相反,或实际工程量数量与投标人预估情况差异大时,将会导致投标人收益减少,盈利水平降低。
1.3工程变更型
工程变更型,亦称“设法收钱型”,即利用工程结算的工程变更的支付规则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其单价或合价的确定原则为:《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调整预估发生变更时可能采用或参考使用的项目单价,或为可能发生的新增组价预留伏笔,以期达到实际结算总价增加较多之目的。该策略操作方法为:投标人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现场情况以及经验等来预估发生变更可能采用或参考使用的项目,或可能发生新组价项目涉及的要素,适当提高相关项目的单价,或调整相关要素的价格,使新组价时可以组出较高的单价,以期达到实际结算总价增加较多之目的。采取该策略,当实际发生变更情况与投标人预估情况一致时,投标人将获得更多收益,可提高盈利水平;但当实际发生变更情况与投标人预估情况差异大时,可能会导致投标人收益减少、盈利水平降低。一般工程多单独采用“前重后轻型”策略,而对于投标人中标可能性较大、且对企业业绩影响较大的工程多综合采用上述三种报价策略。
2不平衡报价的常用方法
2.1“前重后轻型”策略的常用方法a.对整体子项,调高主要子项报价,调低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非固定部分报价。b.对建筑工程,调高开挖、基础结构、下部结构的项目单价,调低上部结构、房屋建筑的项目单价。c.对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调高设备费报价,调低安装费报价。d.对房屋建筑工程,调高开挖、框架结构、砌筑结构的项目单价,调低门窗、装修、电气、给排水的项目单价。
2.2“因量调价型”策略的常用方法a.调高预估实际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单价,调低预估实际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单价。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项目一般为开挖、基础结构项目。b.对措施费项目按项计量的,调高预估工程量减少项目的相应措施费报价,调低预估工程量增加项目的相应措施费报价。
2.3“工程变更型”策略的常用方法a.调高预估发生变更可能采用或参考使用的项目的单价。b.调高预估发生变更可能新组价涉及的机械费单价、非主材料单价,调低可能涉及的主材料费单价。
3不平衡报价应用注意事项
a.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条款。若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就会成为废标,无法中标及施工,更谈不上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获利。一般不可以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方法:部分清单项目不报价,或在工程内容中故意增项、漏项,或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含编制《单价分析表》涉及的施工现场条件等)。b.必须能对不平衡报价做出合理解释。评标委员会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对那些被认为是明显偏高或明显偏低的项目单价做出解释,若投标人解释无法自圆其说,不能令人信服时,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书“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单位分析不合理”,导致废标。c.应注重对招标文件支付条款、图纸、地质资料、现场情况的分析及经验的总结,避免发生重大预估失误,致使不平衡报价策略应用失败,造成实际结算款减少,盈利降低甚至亏损。
第一,渠道施工中的渠道放样工作。渠道施工放样工作是土方工程施工前所要做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其在具体施工中要做到三方面内容。首先,利用经纬仪定出渠道的中心控制线。直线段每隔50米就要有一个中心桩,弯道地区则是五米一个。在距离测量过程中要用钢尺实施,且误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一,角度误差则要少于30;其次,高程的控制要按照四等水准分配进行,20是所需的闭合精度,在每200米处的位置还要预留一个临时的高程控制点;最后,渠道底脚线和渠口线所需的四条控制线也结合中心线和高程控制点的位置进行设置,这是保证农村水利建设质量,提高衬砌渠道施工技术的重中之重。
第二,土方回填夯实的施工技术要点。在回填工作夯实前要清除渠床中的危害物和树根、淤泥等垃圾物质。渠底脚位置距离堤内的距离为一米半,并于渠坡厚度保持一致,让其形成一个斜梯状态。土方回填夯实最常用、最正确的方法就是分层开蹬夯实手段,这种方法下的坡土厚度每层不得多于30厘米,且一定要保证平整均匀。由于沙壤土和粉细砂是渠道沿线最常用的土质,因此其中的含水量也需进行严格控制,土壤干燥时要对其进行洒水处理,其含水量过多时则要实施排水,对其进行晾晒,确保其水量的稳定度。在衬砌渠道施工中所用的机械也最好为蛙式打夯机,传统的立柱石夯已经无法适应水利建设的高质量要求。分层夯实的次数必须多于四次,避免漏夯、土层虚化等问题的发生,且夯实后的土样容积重量不得小于每米1.55t。此外,衬砌渠道施工技术的要点之一就是要对渠坡进行整顿修葺,想要避免表面干燥和雨水严重冲刷现象发生,就必须在混凝土现浇的前一天实施削坡工作。该工作要采用人工挂线进行精削,避免削坡过量问题。
2施工原材料及混凝土混合比技术要点
2.1水泥和砂《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是渠道施工技术所用水泥要满足的标准,且水泥必须要具有抗冻性,水泥的选取也要符合厂家规范,型号不能随便更改,要结合工程实际进行选取。中砂一直以来都是衬砌渠道混凝土技术施工的最理想的原料,它的质地较为坚硬,且颗粒洁净,具有较强的耐久性。所以在材料制作中不得含有其他杂志,细度模数要控制在2.20到3之间,含水量不多于4%,含泥量则要少于3%。
2.2外加剂和养护水由于混凝土现浇渠道具有抗冻、抗渗性等要求,就是的在原料配比过程中不得不加入一些外加剂来提升其性能。PC-2型号的引气剂具有抗冻性、减水抗渗透等功能,在利用这种材料进行配比的过程中就必须考虑其实际重量,一般加入数值在0.50到1万左右。衬砌渠道施工中利用的混凝土一般就为饮用水,它有助于减少工业污水和沼泽水,避免出现污染现象。
2.3碎石碎石是农村水利建设施工中衬砌渠道施工必备的原料,其大小一般在1到3厘米或1到4厘米之间,且选用的碎石最好质地坚硬、清洁干净,超径含量必须控制在15%以内,针片状含量也要小于10%。
2.4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贮存水利建设中的衬砌渠道用料具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它在运送过程中一定不能有所污染,这就需要运输时要将其进行分门别类,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来源的材料都要进行分类运送。拌制混凝土是衬砌渠道施工的重要材料,它的管理运送更是如此。它在储存过程中要建立专门的地点,确保通风顺畅、防雨水侵袭,潮湿阴暗之地也不利于储存混凝土,容易造成材料变质。
0引言
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水利事业。基本任务是通过水利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为农业高产高效服务。主要内容是:①采取蓄水、引水、跨流域调水等措施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为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发展农业创造良好条件;②采取灌溉、排水等措施调节农田水分状况,满足农作物需水要求,改良低产土壤,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农田水利建设就是通过兴修为农田服务的水利设施,包括灌溉、排水、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定的基本农田。主要内容是:整修田间灌排渠系,平整土地,扩大田块,改良低产土壤,修筑道路和植树造林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兴修各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和采取其他各种措施,调节和改良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利条件,使之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的稳产高产。
1小型农田水利的特点
1.1地位作用重要,需要高度重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精辟地表述出农田水利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由于有了完善的灌排设施,良种、化肥、耕作栽培等先进农业技术才有用武之地。但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管理难,本身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多表现为间接的社会效益,在一些地方易受忽视。对农田水利的重要地位作用,需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2群众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遍及全国各地,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每年都要发动近亿劳动力从事已建成工程的清淤维护岁修、水毁工程修复和新工程的兴建。群众性、互助合作性是农田水利的重要特点之一。
1.3公益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农田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治碱、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既可以为花卉、蔬菜、果园、养鱼等高附加值产业服务,又承担着大田作物灌排,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
1.4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按受益农户多少区分,小型农田水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如水窖、水池、浅井等;另一类是几十户、成百上千个农户共用、规模相对较大、具有农村公共工程性质的泵站、水库、引水渠等。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公共工程具有天然垄断性,不能像乡镇企业那样搞市场竞争、破产倒闭。灌溉所用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是公共资源。所有生活在当地的农户都有公平用水的权利。用水权是农民生存权的组成部分,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让私人垄断。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地位
2.1基本国情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是一部与水旱灾害斗争的治水史。尽管我国耕地面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持续减少,但灌溉面积总体上稳定增加、灌溉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过去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和水利科学研究等方面积累的能量得以集中释放,彻底扭转了中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
2.2社会稳定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改革与建设的根本问题。我国的经济结构能否顺利调整,国民经济能否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基础是否稳固。只有加强农业基础,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2.3国家食物安全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主要产于灌溉耕地,加快现有灌区的持续配套和更新改造,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由于农业用水总量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均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此外,高效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的要求更高,对灌溉的依赖性更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2.4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包含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具体要求。如果我国农业不能解决未来1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不能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产业,那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基础的基础”。农业能否得到可持续发展,还取决于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而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保证大幅度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措施
3.1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首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只是手段,直接的目标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目标是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无论是为了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还是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支持水资源向生态环境、城市和工业转移,最大受益者都是国家;其次,农民和农业已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三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在农业和农村有困难时,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工业和城市也应该支持农业和农村,国家财政应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第三,农民负担重、农民尚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要求农民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和各级财政理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
3.2充分利用WTO规则。如果仅从主要农产品价格来看,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确实面临很大挑战。如果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那么也可以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国家支持与保护空间最大的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农业与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均可纳入WTO“绿箱政策”的支持范围,属于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服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