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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出口贸易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及汇率变动分析
2002~2012年开始,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逐步升高,年均增长率高达21.1%,除2008年、2009年以外,各个年份增长水平相当。如图1所示,2007~2009年,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虽然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长率有所下降。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出口贸易行业受到严重影响,木质家具的出口也不例外。据统计2008年木质家具增长率仅为近十年来年均增长率的1/7。随着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实行,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出现回暖,增长率从3.1%增长到34.2%。从图1看,2002~2005年,美元兑人民币大体保持在8.2元左右,但自2005年中央银行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有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一直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1美元兑换8.27人民币到2012年1美元兑换6.31人民币,人民币升值明显。从以上分析,政策变动、经济波动对国际贸易活动都将产生极大影响,而人民币汇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具体的条件下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木质家具的贸易流量。从汇率变动与中国木质家具贸易状况分析看,2007~2008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大,变动0.7个单位。与此同时,木质家具从21.6%增长率下降到3.1%。而后2008~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在6.7~6.9之间波动,幅度较小。随着汇率的平稳,中国木制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逐步提高,2010年增长率达到最高值34.2%。2010~2012年,人民币继续升值,到2012年,1美元兑人民币降到6.31元,相应的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率也从34.2%降到7.1%。综上所述,2002~2012年美元兑人民币呈现“下降—平稳—下降”的趋势,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呈现“下降—上升—下降”趋势,可见,汇率波动与木质家具的出口贸易两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3.1模型选择及指标选取
关于汇率波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根据殷德生、张家胜等学者已有的研究经验,得出一国贸易水平与国家的生活水平与汇率变动情况有。由于人口规模与进口需求具有一定关系,人口越多,反映进口的消费需求越大。因此,本文将人口规模纳入模型运算中。具体贸易国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进口需求函数设置为:X=f(y,ner,p)(1)式(1)中,X表示一国的进口额,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均GDP,p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数,ner则表示本国货币与其贸易对象的双边汇率,具体解释变量的含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上述式(1)是一个很简单的模型,其实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很多,如本国的国民收入水平,进口国与出口国的距离等。但本文为了能够准确地反映人民币汇率与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关系,以汇率为解释变量,以人均GDP、人口数为控制变量,着重分析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降低数据的自相关性,对各自变量作对数处理,具体回归方程:lnXi=β0+β1ln(nerji)+β2ln(GDPi/popi)+β3lnpopi(2)
3.2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基于2002~2012年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尼西亚、巴拿马、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英国、美国、欧盟(26个成员国)(虽然英国是欧盟的成员国,但没有加入欧元区,因此本文将英国从欧盟成员国单独列出来)等12个国家和欧盟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贸易流量数据进行面板分析。样本容量共143个,时间选择上主要考虑2点,一是考虑联合国数据库及12个国家欧盟数据的可获得性,二是考虑到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在2002~2012年期间,也体现了2个重要的时间结点,一是2005年汇改,二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所以选择以上几个国家,主要源于上述国家是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自2002开始,从中国进口的木质家具的比重持续上升,从49.29亿美元上升到142.59亿美元。2002~2012年样本国家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家具总产值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和EUROPEANUNION数据库,人均GDP和人口POP则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木质家具按照其功能分为:木质办公家具(HS940330),木质厨房家具(HS940340),木质卧室家具(HS940350),木质起居室/餐厅和商店家具(HS940360),带软垫的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1),其它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9)等6种产品。各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由这6种木质家具产品的进口额加总而成。
3.3实证研究
3.3.1平稳性检验为了保证数据的平稳性,更加准确地考察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制家具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在建立回归模型之前,必须对变量lnXi、ln(GDPi/popi)、ln(nerji)进行单位根检验,以防出现伪回归,造成参数估计方法不当。因此,本文利用Eviews软件进行LLC检验,具体检验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显示,在给定的5%的显著水平,lnXi、ln(GDPi/popi)、ln(nerji)数列均拒绝原假设(H0:变量数列含有单位根),则认为各变量数列是一个平稳数列。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变量之间是同阶单整,可以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ahansen协整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第1行73.81>27.58,即在95%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假设),亦3个变量存在协整方程,同时也说明了3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因此,本文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回归。3.3.2模型回归结果将2002~2012年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仅加入1个控制变量人均GDP,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人口规模变量,根据R2和极大似然值,发现模型2的回归结果更优良。在表4的模型1中,仅人民币汇率和人均GDP作为解释变量,由结果所得,人民币汇率的显著性为0.0621,相对显著;从作用方向看,汇率与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呈正比关系,即人民币升值,则各国从中国进口家具的总额越大。在模型2中,加入进口国人口规模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发现汇率变动的显著性更高,但作用方向与模型1相反,表明人民币升值,降低各国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在模型1和模型2中,汇率是影响木质家具进出口的一个显著因素。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如果人民币升值则会导致贸易伙伴国从从我国进口木质家具产品的价格相对提高,降低国外市场对我国木质家具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我国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图2可以看出,2002~2006年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29.2%,与此相应的1美元兑人民币基本保持在8.27元。汇改以来至2009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2%,相应的各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总额的呈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146.82亿美元到2009年下降到114.42亿美元,与上述模型回归结果一致,即本币升值,降低了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2009年以来,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相应地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总额也逐步增长,恢复原先的增长水平。2005年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在短期阶段对中国木质家具贸易具有显著的影响,降低他国对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人民币升值,提高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价格,削弱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但从2009年以后,人民币升值后汇率稳定在一个合理期间,反而促进贸易的增长,可能源于汇率的变动并不改变出口商品的价值,短期市场波动主要通过汇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格竞争,在经过较长期的变化趋稳,会逐步降低汇率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2人民币升值对国际收支变动的影响
2.1人民币升值对经常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至于贸易互补度方面,新疆国际商贸大通道的贸易定位,就是缘于我国与中亚国家间极强的贸易互补性存在,这是新疆边贸发展的基础。人民币升值会否使贸易互补度下降从而降低贸易流量呢?应该不会,理由是:第一,中亚国家由于历史原因,产业结构失衡造成国内对新疆出口的日用消费品和机电产品需求强烈。虽然新疆也面临着其他国家如土耳其、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以及一些西亚国家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但新疆出口商品物美价廉的竞争优势短期内还不可动摇;第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国内能源供应增长较慢,使能源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2007年开始已经上升到50%以上。中亚作为世界上能源储量排名第三位的地区,能够通过陆路通道向我国供应油气资源,对实现我国能源进口市场多元化和运输方式多样化,减少我国面临的能源安全威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显然,即使人民币继续升值,也不会因为其带来贸易互补度降低,从而缩减贸易流量。总体来看,人民币升值对扩大贸易规模是有利的,对新疆经常项目帐户会产生收入增加效应。至于支出方面,升值使人民币购买力增加,带来的通常是进口成本下降,进口贸易流量显著扩大。
2.2人民币升值对资本和金融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对短期投机资本流动的影响。
如果人民币长期升值趋势确定,就会产生不断继续升值的心理预期,从而使人民币升值投机将加重,短期资本流入增加。而且,短期资本还可能通过外贸套汇、假合资项目等渠道入境。入境的国际热钱将选择诸如房地产等受益于升值而产生明显增值的市场进行投资,因为人民币升值预期会增加国外机构的投资信心,也可能使他们获得投资收益和升值收益的双重利润。
(2)人民币升值对直接投资流动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看似会增加直接投资成本,降低直接投资热情,其实未必。因为:第一,如果直接投资目的是为了发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则存在人民币升值使其出口制成品美元价格提高,削弱了价格国际竞争力,如不提高美元价格,则出口利润减少的情况。但人民币升值同样会带来进口原材料的美元价格下降的现象,两者相抵后的结果是汇率升值对出口利润影响没有想象那么大。2008年我国沿海地区出现的大面积的加工贸易型企业倒闭和转移风潮,关键因素并非人民币升值,而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在我国到了转型升级的转折点;第二,如果是大型跨国公司的战略投资,其并不在乎人民币升值所增加的一点投资成本,而是看中了我国拥有巨大消费潜力的国内市场。而且其投资基本是长期投资,升值后其在我国存量资产反而能够得到增值收益。
3人民币升值对新疆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3.1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不能否认,人民币升值会使新疆出口商品美元价格提高,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但这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也为原先一味依靠廉价优势,在国际市场打价格战的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使其在关注比较优势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对竞争优势的关注程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手段也将逐渐从单一的价格竞争手段向各种非价格竞争手段转变。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将有助于新疆外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质量和效益型,促使新疆企业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高非价格竞争的能力,提高出口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2改善贸易条件,避免“贫困化增长”
“贫困化增长”往往是由贸易条件恶化导致的。其出现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出口商品是在国际市场占有较高市场份额,而且需求价格弹性较低。从新疆2008年出口商品结构来看,主要属于消费刚性较强的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品、农产品等日用消费品,其也是我国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在中亚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显然,新疆一定程度上具备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可能性。解决办法只有提升出口价格水平,降低进口价格水平,改善贸易条件,而人民币升值正好带来了这种价格效应。
3.3降低资源进口成本,增加进口规模
新疆进出口贸易严重不平衡,比如2007年新疆出口额115亿美元,而进口只有22亿美元,贸易顺差程度远高于全国水平。这本身就意味着新疆外贸发展并不合理和健康。出口只是换汇手段和过程,进口才应该是最终目的。因为只有进口,才能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乃至经验、文化等等,以及国内短缺的商品和物资。后者可以保障国内各部门发展的平衡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康,前者可以帮助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等,最终使经济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人民币升值使进口成本下降,一方面使中亚能源和资源等主要进口品在不考虑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前提下变的比以前廉价,从而为新疆大量增加能源、资源进口带来良好机遇。目前进口规模有限,主要是因为能源、资源运输通道的制约。随着中哈输油管道一期的竣工输油,二期的开工建设,随着中国—中亚输气管道在2010年的全面竣工使用等,新疆能源进口将面临快速增长态势。人民币升值显然可使进口节约更多成本;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中亚国家资产价格变的更便宜,在我国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新疆企业完全可以抓住升值的机遇,积极购买中亚国家的能源、矿产资源资产,为将来扩大能源、资源进口奠定坚实基础。
4结论
(1)人民币继续升值对新疆国际收支的影响表现在:经常项目项下会带来贸易规模的增加进而使国际收支额上升;在资本和金融帐户下会产生短期投机资本的增加,但直接投资不会受明显影响,所以该帐户国际收支额也会相应上升。(2)人民币升值对新疆出口贸易的影响,短期来看是不利的,长期来看,通过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贸易条件改善等等,有利于新疆外贸实现可持续发展。(3)对新疆进口贸易来说,升值意味着巨大的机遇,在新疆能源、资源运输瓶颈解决后,如果升值,必将带来新疆进口空前增长的井喷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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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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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正面影响。
一是防止国内资源流失,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良性发展。
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商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商品的出口,摆正出口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另一方面,通过取消或降低出口商品退税率,可以改观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不良势头。据海关统计,此次调整的2831项出口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是去年9月出口退税率调整商品的2.04倍。以此看出,国家专心治理重拳出击的态度十分明朗,它必将带动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协调发展,对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意义重大。
二是缩减贸易顺差间隙,缓解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
截止今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额已达到了1.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多,固然意味着国力的增强,但是当超过一定的适度区间,就不可避免降低资源使用效率,甚至给经济发展带来阻力。据海关统计,仅2007年1-5月份进出口总额就达到了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总额4435亿美元,同比增长27.8%,进口总额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8.7个百分点,累计顺差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可以看出,我国进出口数额反差过大,比例失调。因此,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是抑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缓解外贸顺差过大,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减小国际贸易争端与摩擦的最有效手段。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外贸出口的增长方式。目前,我国出口商品还是以附加值较低、密集型为主。虽然,经过多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也未“封杀”住居高不下,出口缩减的局势。此次调整,把主线放在了主导型商品出口上,通过大幅下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如:玻璃制品由13%下调到5%),促使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致力于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由简单的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摆脱我国部分出口商品低价竞争的局面,提高出口的整体效益。
四是国家税收增长,减轻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从1994年最初的税制改革开始,国家根据国际贸易变化的形势曾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解决出口退税指标不足,减缓财政压力,促进税收增长。今年的调整与以往不同的是,取消和下调退税率的主导型商品具多,那么,相对的退税会逐额减少,这样一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中央与地方退税超基数部分92.5:7.5比例分担退税的压力。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负面影响。
一是出口退税调整对经营利润的影响。此次调整,除船舶及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企业在7月20日以前已备案的,仍按原退税率执行以外,所有调整退税率的出口商品不在执行三个月的“过渡期”退税。出口企业不在拥有退税率由高到低,有退到零调整变化三个月按原退税率执行的准备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以往要大。因为,许多出口企业为进军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往往以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的商品去参与市场竞争,在毫无赢利的情况下,只靠出口商品的退税来换取利润的做法比较普遍。退税率调整后,他们的优势竞争将失去保障,再用低于成本的商品去创造市场赢利,以无法实现。但短期内他们想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改换贸易经营策略去应对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为自己带来一丝生机,一时间也很难奏效。
二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出口退税率降低后,企业的征退税率之差将会增大,而出口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为进项税转出,减少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将会增加,从不同程度上,征退税率之差的增大导致增
值税税负相应增加。如果,对全部货物出口或出口比重大的企业来讲,当征退税率之差变大时,进项税额转出就越多,在全部进项税小于进项税额转出时,还会导致与出口退税政策不相符的“倒交税”现象,这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政策相悖。
三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不同企业的影响。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出口企业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但对不同类型出口企业而言,其影响程度存在着不同的差异。据企业反映,出口退税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出口成本就增加1%,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减少1%.1、国内上市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上半年股市涨涨停停的泡沫现象,牵动着全国上亿人的心。6月19日以来,股市大盘几度调整,沪指大幅下跌,个股股价也普遍出现下挫。特别是出口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与出口退税率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讲,是造成了股市近期大幅波动的原因之一。2、出口主导型企业经营处于徘徊期。如:玻璃纤维出口退税率由现在的13%降低到5%.出口退税率下调8%,致使成本增加了8个百分点,等于减少利润8个百分点。这些商品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包括服装、鞋帽及箱包、工艺品等轻纺在内的一系列商品,都下调了退税率。出口企业面临着是内销还是外销的重新选择,处于“不确定”的徘徊期。3、外贸流通企业比生产企业受到的冲击大。由于外贸流通企业的利润率远远低于生产企业,以纺织业为例,生产企业平均净利润率几乎是外贸企业的3-5倍,因此,外贸流通企业对退税率下降的反应要敏感得多。
四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各类行业的影响。此次,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对外销比例大的行业影响极深,再加上由于没有过渡期调整产品结构的准备时限,企业将处于两难的境地。首先是部分涉及资源和能源高消耗的化工加工品,出口退税取消涉及了385个品种,出口退税下调到5%的有239个品种。出口退税率如此大幅度的下调,无疑会对化工行业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其次是造纸、家具等行业,冲击量也不可小估。再次是服装、鞋帽、箱包、工艺品等轻纺行业,虽然,下调幅度不大但从出口利薄的角度看,也是困难重重。因此,短期内行业结构应适当、尽快调整,扭转不利局面。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企业应对筹划的建议虽然,短期内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不利的,但立足长远分析,它对改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改善国内环境设施,提升产业结构意义重大。出口企业应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抛弃原有经营模式,寻求新的利润点,尽快找出适应自我发展的途径。
一是退税率调整前后的测算分析。相对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率的企业,在充分考虑政策调整和外贸出口增减等因素的基础上,应自下而上地综合分析出口退税的增减实际,测算利润的赢余空间,掌握谋求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只有这样才是正确选择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应对退税率变化的可行之道。
二是加强内购外销的管理,逐步转移退税负担成本。退税率下调后,出口企业的征退税率之差将会拉大,导致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出口商品的价格战更加激烈,国际竞争的优势会逐步减弱。对此,出口企业需要调整其出口产品报价,也需要与国内购货商、进口外商进行沟通,为减少出口退税率降低造成的损失,可以考虑将以往从国外采购的原材料,改为在国内采购的办法,控制原材料的成本;在与国内外原材料供应商交易时,尽量压低采购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自身适度负担的前提下,有计划实现转嫁前移。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商品技术含量。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出口企业来说是一次挑战,要转变原有思路,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商品的生产,转而开始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商品。例如,下调退税率的服装行业,在功能设计、外观造型、包装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要以发展品牌为目标,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声誉,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这些都是尽可能减少退税率下调给企业带来影响的上上之策。
四是改变贸易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出口退税率下调将直接影响出口企业利润,但不同企业所受影响大小程度不一样:出口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越大,且毛利率越低的企业,所受影响就越大。那么,通过延伸贸易链条,采取多种贸易方式同在的诸多措施又不失为一项良好的应对策略。其一以香港市场为依托,逐步向中东、东南亚、欧美市场延伸,克服出口地区过分集中和过分依赖中间商的被动局面;其二开展直接贸易,立足本企业商品,直接同外商签订合同、报关出口;其三开展委托加工贸易,根据客户需求,将公司初加工产品向深加工成品出口,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其四开展来料加工贸易,压缩资金的周转,靠出口商品的数量与免税来赢得利润。例如,纺织行业可以衡量国内、外棉花的价格,在国内价格高于国外价格的情况下,以来料加工方式运作,以求降低出口成本。
二、中国钢铁出口贸易目前面临的风险
(一)出口退税的风险
由于近期的出口退税预期调整的幅度比较大,因此给目前的钢材出口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许多钢铁企业和贸易商纷纷大幅度的提高价格,国内许多大型钢铁钢铁公司目前已经开始按照钢材出口退税率为零来报价,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目前螺纹钢的FOB价格已经由两个月前的USD450/MTFOB上涨到USD500从TFOB,己经大幅度提高了50美金,同样板材类的出口价格也有明显的上升,由于价格的大幅提高,致使一些国外买盘怯步,不少中东买家即暂时停购我国货物"与此同时,型钢及棒材产品也受到波及,韩国在与我国签订新的采购合约时,加注取消退税各半付担条款。
(二)贸易摩擦的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这种背景下,在国际范围内,全球资源进行了合理优化配置,不断深化调整国际产业结构,许多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从劳动力成本高的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但是发达国家还有一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尚未实现转移,从而必然会面临来自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冲击,因此在竞争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他们就会很容易诉诸于反倾销这种贸易救济方式,而钢铁产业就是这样的一种典型的传统产业。
三、中国钢铁出口贸易发展形势的展望
中国的钢铁工业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竞争优势,这是中国钢铁出口贸易良好发展的基础。在现实经济中,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受许多因素的影响,而从经济学理论看,所有这些因素可以归结为两类,即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比较优势最终归结为一国的资源优势或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而竞争优势则强调产业内企业的策略行为,比较优势是由土地!劳动力、资本、能源、自然资源等基本生产要素决定的,是一种低层次的、先天的竞争力,它的有效发挥还依赖于其他因素的配合,如一定的规模、资本运营和技术开发等。中国钢铁产业在土地、劳动力、能源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比较优势。在自然资源方面,中国钢铁产业相对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只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此,中国钢铁产业要想培育持久的竞争优势,既要从硬要素方面,通过装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品种质量的调整来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也要从软要素方面,在知识、技术、管理制度上进行不断创新。软硬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中国钢铁产业或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在市场份额!利润或增长率等方面超越竞争对手,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从2003年到2012年10十年间,我国出口贸易额由4382亿美元增长到20488亿美元,年平均增幅达18.9%。2009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在出口贸易额迅速增长的同时,进口贸易额的增长相对缓慢,因此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不断扩大。2003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54.7亿美元,2008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981.3亿美元,6年间增长了11倍多。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顺差额出现三连降,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956.9亿美元、1815.1亿美和1551.4亿美,但2012年又出现回升,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311亿美元。
2.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较高。
2003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为26.7%,2006年高达35.7%,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27.5%、26.1%、24.9%,但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所形成的长期惯性,我国经济依赖出口增长的趋势还将延续。目前,美国、日本、巴西和印度等国的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都在10%左右,我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不仅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展国家和地区,也高于同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巴西等,中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长期同GDP增长率脱节,经济存在严重的出口贸易依赖性,也由此引发许多的贸易争端和摩擦。
3.出口产品中的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不断上升,但仍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
根据联合国的分类方法,工业制成品中的第5和第7大类属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比重不断上升,由1980年的46.5%上升到2010年的94.8%,2012年达到95.1%,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由1980年的22%上升到2011年的57%,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了一定的优化,但其完全的优化转型远未完成,因为我国大部分出口生产企业仍然处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中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例如2010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9.2%和31.2%,但如果再进行细分,这些出口产品中大部分依然属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马源(2013)的分析得出2010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机电产品中,66%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只有34%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总体来看,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大部分属于中低档次,产品附加值低和技术和知识含量较低,和发达国家出口的“高、精、尖”机械设备相比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主要以来料加工和装配贸易为主,主要生产和出口计算机、通信和电子技术等产品的中间产品和零部件,依然以劳动力为比较优势,缺乏核心技术。
4.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依然占据较大比重。
目前我国初级产品出口中的矿物燃料、油等高排放、高耗能产品出口占据30%左右,工业品制成品出口中的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制品等均属于资源性和高污染产品,由于不具备核心技术,机电产品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大部分依然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附加值产品。同时,自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占据我国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由于我国加工贸易主要以“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方式为主,国内加工企业从国外大量进口原材料进行组装后再出口,仅赚取少量的加工费,却在加工过程中耗费大量能源并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含量。
二、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的计算
1.数据说明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分类)把商品分成10大类(0-9),文章主要选取其中的第3、5、6、7共4类商品进行研究,这4类商品出口额合计近年来均占我国总出口额的70%以上,所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出口商品金额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能源消耗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由于《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对商品的分类标准不一样,因此按照SITC分类对《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的商品分类进行了归并,这样才能应用其数据。自中国加入2001年加入WTO以来,出口规模迅速扩大,但同时能源消耗也由2000年的14.55亿吨标准煤上升到2011年的34.80亿吨标准煤,据《2013年BP世界能源统计回顾》的数据显示,从2009年开始,中国就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在能源消耗大幅上升的同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快速上升,由2003年的约35亿吨上升到2010年的约85亿吨,跃居世界第一。因此,文章选取2005年和2010年的数据进行计算,为了剔除价格因素,使两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以2005年价格为不变价格对2010年的出口额和工业产值进行了处理。
2.计算我国出口商品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
目前计算商品能源消耗量的方法有投入产出法和直接消耗计算法。文章采用第二种方法,先计算4类商品的单位能耗(能源消耗强度),它等于各商品的能源消耗量除以其总产值,各出口商品的源消耗量就等于4类商品的出口金额乘以单位能耗。直接消耗法由于只计算了商品的直接能耗,而没有计算在生产该商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及辅助材料等所产生的间接能耗,因此会造成能耗量的低估,但是通过计算结果发现,即使在低估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从而低估碳排放量的情况下,也不影响中国大部分出口商品属于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的结论。
3.计算结果说明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我国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较高。2005年、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3亿吨(约合4.8亿吨CO2)和1.4亿吨(约合5.1亿吨CO2),而同为出口大国的德国2005年和2009年整个制造业的CO2排放量分别为1.12亿吨和1.02亿吨。第二,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在下降。2005-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增长7.9%,而同期的出口贸易增幅为76.7%,碳排放量增幅远远小于出口贸易增幅得益于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和2005年相比,2010年4大类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77、2.11、2.08、0.16,降幅分别为:34%、40%、35%、27%。
三、低碳经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综合前面我国出口贸易现状特点和出口商品碳排放总量的计算结果来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迅速,经济增长的出口依赖性较强,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依然建立在高碳排放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其逐步实施的低碳规制和措施如碳关税及非关税绿色贸易壁垒将会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将来美国和欧盟对进口产品全面征收碳关税,故我国产品出口量可能下滑21%。但对不同的出口商品影响会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
1.第3大类出口商品,即矿物燃料,剂和有关原料。
该类商品属于高排放高污染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碳排放强度分别为6.67、3.46,但由于出口额较小,其碳排放总量在4类商品中最小,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1175.99万吨、763.67万吨。受我国能源短缺的制约,国家对该类产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其出口额5年内仅上升了20.08%,同时不断提高减排技术,碳排放强度5年内下降了48.1%,因此第3大类产品出口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较小。
2.第5大类出口商品,即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此类商品碳排放量较高,其碳排放强度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5.31、3.20。2005年和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1898.71万吨、2317.14万吨,两年均位于第3位,虽然该类商品的出口比重较小,但5年内的出口增长率却高达102.3%,碳排放强度下降40%。因此,随着出口量的不断增加,第5大类产品出口将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的影响。
3.第6大类出口商品,即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
这类商品2005年的碳排放强度仅次于矿物燃料等商品,其碳排放强度为5.92,而2010年碳排放强度为3.84,排名第一。2005年、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7638.77万吨和7914.37万吨,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50.1%和49.1%,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主要来源。此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的出口比重分别为16.9%和15.8%,是我国的第三大出口商品,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59.4%,碳排放强度下降35%。因此第6大类出口商品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最大。
4.第7类出口商品,即机械及运输设备。
第7类商品2005年、2010年碳排放总量分别为2117.71万吨、2852.28万吨,碳排放强度最低,分别为0.60、0.44。虽然该类产品一般认为属于清洁生产,但由于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产品,且出口增长较快,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2005年、2010年分别为46.2%、49.5%,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83.6%,远远大于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幅度的27%,所以碳排放总量在不断攀升,5年内增长率为34.7%。有学者对影响出口商品碳排放的因素分解进行分析,王天凤(2012)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增加的主要来源。高海燕(2011)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在机械制造业出口产品碳排放中所占比重为70%以上。同时由于这类商品的中间投入品碳排放强度较高,包括间接排放的完全碳排放强度会比直接碳排放强度高很多,因此第7类出口商品也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较大影响。
四、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方向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系统受到空前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遗余力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动因是自上个世纪80年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后,欧美国家经济由实物主导模式逐步转变为非实物生产主导模式,出现经济服务化和虚拟化的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开始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已经失去,重新回到制造业已经不现实且也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所以必须找到一个新的产业作为拉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发展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低碳经济成了发达国家的首选。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20世纪的信息革命,中国均未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所以在国际分工中只能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大量出口低附加值、高耗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进口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条件在不断恶化。此次低碳革命对我国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国应该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在应对低碳经济给我国出口商品带来的冲击的同时努力进行低碳技术创新。
1.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和地区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对我国出口商品造成的冲击。
一国的对外贸易模式是由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工业化起步较晚,劳动力丰富但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只能大量出口具有较高碳排放量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在完成了高耗能高排放的工业化后,对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显失公平。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实际上是碳密集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碳排放来征收碳关税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我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的讨论,并联合其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展开谈判,共同抵制以碳关税为代表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在抵制发达国家碳关税政策的同时提出反制性政策,“可以考虑从消费者社会责任的角度,提出基于人均碳消耗量或者累计人均碳消耗量标准的碳关税政策。”
2.发展低碳经济,降低出口商品碳排放量。
首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从2020年全面征收碳关税的计划表,而据测算,我国的碳排放量将在2020-2030年之间达到峰值,如果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则在未来就有可能发生剧烈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战,所以努力降低出口产品碳排放量已势在必行;其次,由低碳经济所引发的低碳贸易已是大势所趋,低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会对各国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高耗能、高碳排放、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比重将大幅下降,而低碳排放、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将逐步上升;最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30多年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来的,随着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改变过去不可持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迫在眉睫,发展低碳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优化出口产品的能源消费结构。
按照电热当量计算法,2005年和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构成中煤、石油、天然气的比重分别为74.1%、20.7%、2.8%,2010年这三种能源的比重分别为71.9%、20%、4.6%,我国的能源结构5年来几乎没有得到优化,一直以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为主,其它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较低。全世界核电发电约占总发电的10%左右,而我国近年来核电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0.3%左右,因此,我国出口产品能源消费结构有很大的优化空间,逐步减少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的比重,增加天然气的消费比重,并大力发展水电、核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能够有效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碳排放量。
4.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创新低碳产品,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
由于技术创新具有正的外部性,先行的企业风险很大,如果研发失败,则成本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如果研发成功,则其他企业就会通过模仿等溢出效应掌握新技术,企业缺乏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对先入企业进行补偿,才能激发企业对低碳技术的研发进行投入。碳排放强度主要受能源消费构成和能源效率的影响,我国4大类主要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5年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幅。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构成均呈现以煤炭为主的特征,各能源的消费构成变化不大,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降低主要原因是能源效率的提高,因此提高低碳技术是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重要途径。
5.重点控制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的碳排放量。
第6大类出口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一旦实施低碳贸易壁垒,将对这类商品的利润和竞争力产生很大影响。此类产品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出口产品,由于我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会大量出口该类产品,因此提高这类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尤为重要。
1.2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为了进一步分析出口贸易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下面对出口贸易水平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变量进行协整分析。通过上面分析可知,两变量序列lnGDP、lnEX均为一阶单整I(1),满足协整检验前提,故可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现用E-G两步法对lnGDP、lnEX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第二步,检验上述模型的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即检验是否是I(0)序列。上述回归方程估计残差序列e的取值如图5所示。由表4可知,ADF检验统计量-3.05795小于显著性水平5%、10%时的临界值,因此可认为估计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这表明lnGDP与lnEX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根据E-G两步法原理,上述回归方程不仅揭示了出口贸易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度,且表明它们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回归方程可看出,出口总额(EX)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加0.837个百分点。因此,该协整回归方程具有现实意义。
1.3格兰杰因果检验从协整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下面对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5。从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10%的显著检验水平下,只有出口额的检验结果拒绝了原假设。也就是说,安徽省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只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即出口贸易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没发现经济增长是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综上,本文通过对1992-2013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对安徽省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得出:从长期来看,出口额与安徽省GDP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表明,扩大出口是安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因此,安徽省要想方设法扩大出口贸易,发挥出口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2安徽省出口贸易面临的问题分析
其一,企业竞争力不足,缺乏自主品牌。目前安徽省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设备落后,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低,很少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安徽省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实质上依赖于低价竞销,产品附加值低,不利于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也不能充分发挥安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而且容易引发国外对我省产品反倾销或保障措施的贸易壁垒。我国企业的很多核心技术都是在模仿国外企业的技术,安徽省的一些企业也是跟在外企后面模仿,缺乏自主品牌,得不到高额垄断利润,只是微利[10]。其二,出口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安徽省外贸体制不完善,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收购或者事先签订订单获得货源,然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和包装对外出口。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造成主体利益的不一致,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政府支持政策不完善,没有出台针对相关产品出口的促进措施,不能激发企业出口的动力。再则就是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如信息服务。由于安徽省出口企业规模较小,进入国际市场的时间较短,所以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国际市场信息渠道,缺乏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的能力。其三,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低,缺乏技术创新。安徽省出口以农产品、茶叶、机电产品为主,农产品出口虽然在不断增长,但是一些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缺乏价格优势,而且结构不合理,出口层次低,创汇率不高;其次是安徽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创新产品少,基本上出口的都是传统产品,所以在世界市场上可能会受到威胁和挑战。其四,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使出口容易受到发达国家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安徽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亚洲、北美,而对中东、拉美、非洲等地区出口较少。这种集中的市场格局,容易受到发达国家对出口产品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目前安徽省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如严格的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产品出口;严格的环保标准削弱了农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优势。
2004年TBT通报居前十位的WTO成员中,发展中成员占了5个(表1),而在2004年1—8月的SPS通报中,前12位成员有6个是发展中国家(表2):
从统计表可以看出,TBT通报前十位中的5个发展中成员共发出TBT通报173件,占前十个成员总通报量的55.5%,另外一些发展中成员也正在积极履行成员的义务,赞比亚、中非共和国、德国和牙买加都在今年第一次提交了TBT通报。SPS通报的前6个发展中成员共发出SPS通报128件,占前12个成员通报总量的25.4%,与去年同期的76件增长了70%。可见,未来WTO/TBT—SPS通报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比例和数量将会不断上升。
(2)TBT通报中居前三位的产品类别与湖南省主要出口产品类别基本吻合。
TBT协议所覆盖的产品范围极为广泛,包括所有的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现对2004年的TBT通报进行初步归类,如表3:
2004年WTO成员共发出TBT通报727件,其中食品类通报107件,居通报之首,占全部TBT通报的14.7%;其次就是轻工(77件)和机电(76件),分别占全部TBT通报的10.6%和10.5%。湖南省2004年的出口产品中,农产品、纺织品服装(主要包括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和服装及衣着附件)和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2.3亿美元、4.11亿美元和6.06亿美元,占湖南省出口总额的7.4%、13.3%和19.6%,是湖南省主要出口产品。据统计,在湖南省出口产品因技术性壁垒而遭受的损失中,这三类产品最为严重,这与通报中居前三位的产品类别基本吻合。
(3)农药残限量成为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贸易的重点竞争领域。
农药残限量问题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对湖南省出口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
2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湖南省出口贸易的影响
2.1提高了湖南省产品出口的成本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湖南省出口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提高了产品的出口成本。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环境保护、安全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湖南省出口产品的成本;二是企业需要获取相关认证的费用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增加;三是缺乏先进的检验设备,进口国高昂的检验费用也相应增加了产品的出口成本。
2.2降低了湖南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技术性壁垒往往会通过影响出口商品的成本,进而形成对商品价格的控制作用,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化降低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如图1所示:
图1技术性壁垒对出口产品的价格控制
假定存在规模经济,则单位成本曲线AC如图所示,若在未设置技术性壁垒的情况下,该商品的出口量为Q,价格为P,单位产品的利润为MN。当设置技术性壁垒后,出口企业势必要调整生产过程或付出额外费用使其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从而使单位成本曲线上移至AC,此时若产量仍为Q,则销售价格至少需要提高到P才不至于亏损。而价格的提高,无疑降低了该出口商品相对于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竞争力。湖南省的出口产品大部分以资源密集型为主,其竞争的主要优势就在于成本、价格较低,提高价格则恰好失去其最大优势,严重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2.3严重影响了湖南省出口贸易额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省出口贸易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增长速度缓慢,低于我国平均增长速度,且出口总额在我国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见表4。
由表4分析可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4—1999)湖南省出口贸易增长很不稳定,起伏较大,甚至一度出现负增长,到2000年开始才有所好转,但仍低于全国增长速度,与1994年相比,2003年我国出口总额增长了262.1%,但同期湖南省出口额的增幅只有49.8%。我省出口额在全国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持续下降,1994年占我国出口额的1.18%,到2003年下降为0.49%,下降了6.9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成为发达国家贸易保护的主要措施,湖南省企业技术水平不高,对国外层出不穷的各项技术标准疲于应付,从而使湖南省出口产品的资源优势丧失,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普遍偏低的资源密集型产品逐渐失去其在发达国家的市场,导致出口贸易损失惨重。
2.4引起了湖南省出口市场的变化
美国、日本、欧盟一直是湖南省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每年对这三大经济实体的出口是湖南省出口贸易发展的关键。然而近几年来,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下,湖南省对美,日,欧盟(其中7国)的出口贸易额比重却有所变化(表5):
整体来讲,对美、日、欧盟的出口额虽有所增加,但相对比重都有所下降。1999年对美国出口比重为14.92%,到2003年下降为13.80%,下降了1.12个百分点;同期对欧盟的出口额比重下降了2.9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相比1999年,2003年对日本的出口额比重虽略有上升,但前几年一直不太稳定,且呈下降趋势。这与发达国家近几年来不断完善其技术壁垒体系,对湖南省出口产品设置重重障碍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这种影响更加明显。而对亚洲、非洲等主要发展中地区的出口额比重迅速增加,2003年对亚洲的出口额比重为53.22%,同比上年增长23.74%;对非洲的出口额比重为5.01%,同比上年增长42.79%,是湖南省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两个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发展中地区的技术相对比较落后,特别是在农兽残限量、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措施还处于起步阶段,从而使我省的出口优势得到充分体现。种种迹象表明,湖南省的出口市场在技术性壁垒的影响下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5改变了湖南省出口产品的结构
湖南省的出口优势主要体现在农业大省的出口资源上,初级产品的出口占有相当大的优势。随着技术性壁垒的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成为了湖南省出口产品遭遇国外技术性壁垒的主要原因,初级产品的出口比重迅速下降(表6)。
1988年湖南省出口贸易中初级产品2.32亿美元,占湖南省出口的36.36%,2003年初级产品出口2.18亿美元,仅占湖全省出口的10.16%,下降了26.2%。这说明在技术性壁垒的影响下,湖南省出口产品的资源优势逐渐丧失,出口贸易开始向高附加值的产品结构方向发展,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我省的产品结构。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技术性壁垒在阻碍湖南声出口贸易发展的同时,对我省出口产品结构与方向的调整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与推动作用。
3湖南省出口贸易突破技术性壁垒的对策分析
3.1建立湖南省出口贸易技术性壁垒预警机制
从技术性壁垒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随着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加强,技术性壁垒对湖南省出口贸易的影响将会更加广泛、全面,对出口产品的要求也将越来越苛刻,因此,要及时了解WTO各成员国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细节,针对性地研究湖南省各主要出口市场的技术性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性壁垒状况,研究其特征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结合湖南省出口贸易的特点,建立每种出口产品的技术性壁垒预警机制。湖南省的出口优势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和纺织品等方面,而这又恰好是国外技术性壁垒最严格,技术标准最多的几个行业,随着农兽残限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不断被关注,以及纺织品行业“后配额时代”的来临,农产品,纺织品等领域的贸易战争将会日趋激烈。因此,及早建立湖南省相关产品的预警系统,提早对未来的贸易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将是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最有效的方法。
3.2开展技术创新,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湖南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湖南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其出口的产品大多为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普遍偏低,在技术不断进步的情况下,湖南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断下降。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提高湖南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关键是将高新技术与我省的资源优势相结合。一方面,对原有产品企业进行技术投入,提高企业的密集度,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加强科技公关,增加科研投入,除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外,还同时研究相应的配套技术,改进出口产品的加工工艺和包装,搞好管理,以提高产品的整体质量。所以,坚持科技开发以市场为向导,不断调整湖南省产品的出口结构,加快对传统产品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是湖南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
3.3实施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新兴市场
据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其中涉及河北省的案件数量共计254起,占31.28%。2012年国外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保障措施、特保调查77起,案件涉及河北省的数量为42起,即54.55%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与河北省的出口贸易有关。从总体上来说,十年来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企业数量、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及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多。从涉案的情况来看,2006年开始无论是涉案数量还是涉案企业,以及涉及到的国家、地区和金额,均呈现波动式增长增加的现象。2006年共有14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出口产品实施贸易摩擦共有35起,同比增长288.89%,涉案企业为101家,同比增长90.57%;2008年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案件共40起,涉案企业33家;2011年虽然与上年持平,涉案企业465家,同比增长75.47%,但涉案金额则高达4.66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倍,其涉案企业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创历史最高纪录。2012年是河北省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最多的一年,达到了42起,比2011年又增长了50%。而且,2012年超千万美元的较大案件多达8起,占当年全部案件涉案总金额的96.84%;而2013年上半年,国外对华涉及河北省的贸易救济案件呈现新的特点,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下降45.25%。
(二)反倾销仍是出口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2002-2013年河北省遭遇到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中,贸易救济形式多样,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双、保障措施等,但反倾销依然是主要贸易摩擦形式,而且这种态势还会继续保持,但双反案件和反补贴案件有上升趋势。如2012年的42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调查21起,占50%;反补贴案件6起,占14.29%;“双反”调查3起,占7.14%;保障措施调查3起,占7.14%;特别保障措施调查1起;反规避调查8起,占19.05%。2002-2013年河北出口的290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案件186起,占64.14%。从各年的数据来看,除了2009年反倾销占当年的贸易摩擦案件的47.22%外,其余各年反倾销案占当年贸易摩擦案件的50%以上。双反案自2006年开始出现,共有43起,占14.83%,其中2009年有10起,占当年的27.78%,是历年来河北省出口企业遭受双反调查最多的一年。反补贴案2012年才被单独使用,共计8起案件,占2.76%。另外,还有保障措施案共计21起,占7.24%。特保措施案共同计10起,占3.45%。其它案件共计22起,占7.59%。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反倾销案实施后国外很多国家又针对出口产品采取的规避措施提起了反规避调查,2012年反规避案件增加到8起,其中欧盟占了5起,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各1起,比2001年至2011年入世后11年的总和还多1起。
(三)涉案行业不断增加,钢铁、新能源行业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点
自2001年至今,河北省先后有白水泥、草甘膦、纯碱、铸铁产品、冷冻草莓、陶瓷、紧固件、机涂层钢板、镀锌板和镀铝板、棉及棉混纺织品、苯胺类产品、晶体硅光伏电池等多个产品和行业遭遇反倾销等调查,涉及钢铁、化工、医药、能源、轻工等诸多行业,涉案产品相对集中,其中钢铁行业和新能源则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如2010年的28起案件中,涉及钢铁产品的案件占比36%,轻纺产品占比29%,化工产品占比21%,此三类产品合计占案件总数的86%,其他案件占比不到14%。2011年,钢铁及钢铁产品案件与上年持平,但涉案企业同比增长41.98%,涉案金额更是急剧增长了2.5倍。2012年涉及钢材及钢铁产品案件多达16起(其中钢材产品11起,钢铁制品5起),比上年增加9起,同比增长128.57%。此外,新能源产业遭受国外贸易调查成为新的重点,2011年和2012年美国与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的“双反”调查,涉案企业多达31家。同时,金额占到涉案总金额的90%以上。河北省是我国光伏出口大省,拥有英利集团、晶龙集团、新奥集团等光伏巨头,其中,英利绿色能源对欧洲的出口占其出口的一半以上。出口贸易摩擦对河北省的出口贸易及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四)新兴市场成为发起贸易救济的主要国家
入世后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2008年之前,涉及河北省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国家和地区主要为美国和欧盟等发达成员。而目前除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外,随着印度、加拿大、俄罗斯、土耳其、哥伦比亚、澳大利亚、阿根廷以及墨西哥等国家为保护本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利益,纷纷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有一些案件涉及到河北省的出口产品。从现在的案件数量来看,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案件的主要发起国,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2010年河北省涉案的28起案件中有18起为新兴市场国家发起,占案件总数的64.29%,发达国家发案数量只占35.71%;2011年14起,占比50%;2012年有22起,占52.38%;2013年上半年,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为5起,占比为55.56%,同时涉案金额也占到总金额的67.11%。
(五)国外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增强
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是一个国家的一种产品被某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接连有若干国家针对该国的该种产品提起贸易救济调查,或者某个国家被一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引起其它国家针对该国提起贸易救济调查。以光伏太阳能产品为例,近几年国外针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的“双反”调查不断,2011年美国对我光伏太阳能电池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接着在2012年欧盟和印度又分别对我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1月美国又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了新一轮的“双反”调查,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河北省的光伏产业不仅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在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中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欧美国家连续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对河北省的光伏产品的出口及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打击。
二、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一)贸易保护主义升温是国外的主要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的欧债危机,导致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低迷状态,经济发展缓慢,引起出口下降,国内失业增长,内需不足等现象,这种影响不仅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各个国家将经济复苏建立在政府的政策刺激上;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及各种利益集团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利益、缓解就业持续低迷诱发的国内社会和政治矛盾,利用贸易保护政策将矛盾焦点转移到国外,加大了贸易保护手段的实施。而作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中国产品自然会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空前打压,河北涉案的产品自然不可避免。
(二)出口产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为主
从河北省出口商品结构上看,出口结构比较单一,存在较多的“两高一低”产品,即高物耗、高能耗及附加值低的产品,也就是说,出口产品主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河北出口产品中,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一直处于增长趋势,但增速放缓,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近几年均处于下降状态。2011年钢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出口占64.8%,比上年提高1.6%;2012年纺织品、服装、家具、塑料制品、箱包、鞋类、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比上年增长8.3%,占21.5%;2013年上半年出口比上年增长8.5%。机电产品2011年出口占34.9%,同比下降2.1%,2012年出口微降0.5%,2013年上半年出口同比下降6.2%;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出口占13.3%,同比下降2.5%,2012年1~11月同比下降18%,2013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4.3%。
(三)出口产品的高技术含量较低
河北省出口的产品包括机电产品、钢材、服装、纺织品等,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比重低。河北省出口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不仅是发达国家缓解部分就业压力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比较优势行业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容易招致贸易救济调查,是反倾销的多发领域。近几年发展中国家频繁对我国发动贸易救济调查的原因,主要就是我国出口产品与当地国家的产品结构相似,导致竞争激烈而引起的。如2012年欧洲、南美、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区(国家)成为河北钢铁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而上述主要出口市场频频对我国钢铁出口产品启动贸易救济调查,尤其是南美的巴西,针对钢铁产品就发起了5起反倾销调查,在各国中居首,占35.7%;其次是泰国,为3起,占21.4%;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土耳其和中国台湾,均为1起,各占比7.1%。
(四)出口企业应诉不利
从总体上来说,河北省出口企业的应诉在全国各地区中居于前列,据相关统计,2002~2010年,在我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有36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我国遭遇的反补贴调查中,有1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河北省企业应诉的36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化工的案件数最多,为10起;其次是冶金产品;再次是机械产品。但也有部分案件及部分企业在遭受国外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或“双反”调查时不应诉或应诉不利,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其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较小,本身缺乏反倾销、反补贴的专业人员,缺乏应诉的能力与技巧;二是应诉成本过高,而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三是没有充分认识积极应诉的意义,有“搭便车”的思想,享受其他企业积极应诉的成果。如南非对华无框镜反倾销调查案中,涉及4家河北企业,由于企业不应诉,最终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40.22%的临时反倾销税。
三、化解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
(一)加快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了进一步调整河北出口商品结构,加快河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步伐,应该加快建设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成长性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多个产业聚集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尤其要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钢铁、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同时,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境保护等新产业,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能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如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等产业的技术投入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一些瓶颈制约。
(二)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注重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企业应注重出口产品的品牌培育,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更要重视并获得各种国际认证。从发达国家当前贸易壁垒的实际来看,卫生检验检疫、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越来越严,出口企业获得相应的认证等于拿到了进入相关市场的通行证。另一方面,政府还要进一步出台鼓励出口企业创新的相关政策,以调动出口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结构的产学研联合,激发各种力量参与企业的创新。还要从技术改造、国际市场开拓、通关便利、商品检验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包括建立高水平的质量评估体系,推动出口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
在巩固传统的美、欧、日市场的基础上,应当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利用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扩大与区域内新兴市场的贸易往来,努力开拓东盟、中东、南美等地区的市场,以减少由于市场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贸易摩擦问题。为此,应该积极鼓励出口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品会展,尤其是新兴市场国举办的会展;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有目的、有重点的组织对相关国家的市场调研,对新兴市场的基本状况,贸易政策,及当地市场的需求特点有所了解,降低企业进入的风险和成本。近几年河北对欧美的出口下降,而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则出现了增长。2011年,河北省对欧盟等十大市场出口占全省出口总值的比重为74.2%,下降1.4%,其中,对欧盟、美国、日本三大传统市场出口占比下降3.0%,对东盟、韩国、俄罗斯联邦、印度、澳大利亚等地出口占比提高1.9%。2012年河北对欧盟出口下降24.1%,对东盟出口则增长34.8%,对俄罗斯出口24.9亿美元,增长18.3%。
(四)加强行(商)协会的调控管理
结合国内外经验,行(商)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日趋重要。表面看来企业是发起和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措施的主体,实际上国际贸易摩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往往不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单个企业之间的较量,而是不同国家(地区)统一产业或行业之间的博弈和竞争。这就需要依靠行业组织的力量来联合应对,行(商)协会在信息、协调、公共关系、人才技术、成本等方面具备单个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对行(商)协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资助或培训等其他措施,培育和扶持行(商)协会加快发展,并为行(商)协会的发育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