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3:03: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项目建设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专题一:专业技术服务与行业检测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在新能源、环境、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市场机制失效、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中小企业需求强烈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行业检测服务能力,有效地支撑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
建设内容
通过整合相关资源,以新建服务机构或提升已建机构服务能力等多种形式,围绕区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集群建设的需求,建设和完善一批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和行业检测服务,形成清晰的服务内容、探索有效的服务机制、建设稳定的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运行的机构,专职服务队伍不少于5人。申请资助的专业技术服务必须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服务内容清晰、服务对象明确(已建机构申请能力提升资助的,应提供上年度不少于100次公共服务的依据)。优先支持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有配套承诺的服务机构。
*
*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科学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建设
(1)医学科学数据库及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增强*在临床医学科学数据开发和服务能力,逐步满足*临床医学研究和新药创制对相关科学数据共享的需求。
建设内容
建立有关临床医学数据采集规范,规模化采集、标准化整理与加工有关人类重要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等)临床数据,系统建立科学数据库,形成专业化服务团队,提供共享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数据积累,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显著的临床优势。
(2)资源环境科学数据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加强与国家气象、地震等资源环境领域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合作,构建具有*特色的资源环境科学数据共享服务配送系统。
建设内容
基于国家和本市气象、地震、水文等资源环境领域科学数据资源和服务能力,结合本市用户需求,建设资源环境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目录检索、服务转发和配送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具备一定规模的数据量、数据加工能力和数据服务推送能力,所在领域在全国范围具有显著优势。同时,鼓励多家单位共享数据,建立服务联盟。
*
*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三科技文献服务能力建设
(1)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准文献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深化*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标准服务系统的建设,提高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文献服务的能力。
建设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提供标准文献的在线全文阅览,建设包括原版标准提供、在线咨询、标准有效性查证、标准制修订等服务内容在内的标准文献服务体系。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拥有丰富的标准文献资源,建有完备的标准文献信息化服务与管理系统。
*
*年9月30日前完成。
(2)行业科技情报服务网建设
建设目标
构建行业情报服务网,探索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文献情报服务,形成有效的文献情报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内容
建设“网上网下联动,信息(服务)共建共享”科技情报服务配送系统,形成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提供委托检索、委托查新等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情报资源和专职服务人员,有能力对业内资源和服务进行协调、集成。
*
*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四重要疾病资源保藏与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加强本市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组织标(样)本的采集、鉴定、分析和保存等方面的工作,支撑科技创新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建设内容
对人类重要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等)的组织、体液等实物资源、相关衍生物(DNA、RNA,蛋白质等)及其遗传资源,进行规模化采集、标准化整理、规范化保藏、信息化加工与管理,形成实物资源的编目,建立共享制度,提供实物资源及其信息的共享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拥有丰富的实物资源和一定面积的服务场地,配有专职技术服务与管理人员,能够保证持续服务的运行经费。
*
*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专题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方案》。
2、申请单位应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签约加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鼓励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
3、申请项目要符合“整合存量资源、为社会提供共享服务”的原则,不支持单纯的技术研究和软件开发,项目完成的方法和技术必须形成相应的服务系统、服务功能、数据标准或数据资源(数据库),纳入*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能提供公共服务。
4、申请单位承诺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公布其对外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联系人和公益收费范围;并建立网上服务信息更新和服务响应等制度。
5、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年6月12日,截止日期为*年7月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4份,并通过“*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年6月26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一、做好建设规划工作
根据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各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情况,经综合平衡,现制定了《*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的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要鼓励、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重点建设改造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
二、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条件。
流通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自愿申请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提出拟实施的地区及拟建设的农家店数量。
1.在广东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各种所有制连锁经营企业;
2.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配送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已经发展日用品连锁店不少于10个;或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农资配送中心,配送农资商品品种两大类以上且单品数量在30种以上,已经发展农资连锁店不少于100个;
3.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
4.商品分类分品种摆放,有相匹配的仓储设施,有必要的商品配送运输工具;
5.制定了*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6.自愿与县(市、区)经贸部门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
7.已建立商品的准入制度和可追溯制度,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台帐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经贸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省直有关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地级市以上经贸、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验收报告;
3.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以及增加社会就业等;
4.《广东省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3)、《*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申报表》(附件4),须附每个项目(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市场建设”栏目下载;
5.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6.涉及药品经营或设立药品专柜的需提供药品零售经营资格证以及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经验收合格,同意上报”的意见;
7.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有关企业税收证明(包括纳税金额)。
申报材料需用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经贸委邮箱。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9月25日前由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注意事项。
各地经贸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提高文件材料的报送质量。
三、项目建设标准
(一)项目必须在*年1月至9月底建设或改造完成;
(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记录;
(三)达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
(四)各地要按照《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商建发〔*〕533号)、《商务部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通知》(商建发〔*〕60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129号)、《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粤经贸市场〔*〕777号)等文件的精神,准确把握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验收的标准。
四、验收工作
(一)各地县(市、区)经贸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验收报告报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上报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复检验收,并于9月2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和地级以上市的验收报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在收到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后,组织开展对地级市进行交叉抽查,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届时派员进行督查。
五、扶持方式
省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资金采取补助的扶持方式,即根据省认定的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规定通过财政部门核拨到承办企业。
六、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对下拨的扶持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被检查的用款企业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申报企业要对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材料结合当地.突出带动性。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专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文件解读、规划计划、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
3.多找政府,加强沟通。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验收工作也做充分,补贴类都是“先建后补,先千后奖”,验收关系到最终补贴是否能最后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信息畅达,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展开项目实施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找谁申请,怎么申请
按照分类,不同的政策覆盖范围不同,申请流程不同,对口部门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点、标准,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政策。
1.优惠政策类。此类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可以找相关的政策部门申请。
2.补贴类。此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类,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才能拿到补贴。
3.专项扶持类。此类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申报材料是重点。
三、如何成功申请项目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筛选适宜项目。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到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3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各镇街道申报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项目实施主体2021年水稻核查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规模种植大户。实施2021年平湖市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项目的不能重复补助。
2.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全面落实化肥实名制购买,并将化肥农药使用记录通过金服在线小程序录入。验收时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补助。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建设。2个镇街道分别建设1 个水稻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实施面积不少于1万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区内配方肥到位率达到9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5%以上。配方肥亩均用量原则上不超过30公斤,配方肥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
(二)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按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方案>的通知》(浙耕肥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水稻连片不小于200亩。示范方内开展“实名购买-限量施用-技术配套-监管激励”全生产过程化肥定额施用管理模式示范,规模主体建立实际购肥、用肥等信息档案。推荐使用具有缓控释效果的水稻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新型肥料,其中水稻配方肥亩均用量不超过30公斤,有机无机复混肥亩均用量不超过50公斤。肥料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目录》和《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水稻整个生育期亩均化肥使用总量(折纯)和氮肥使用量(折纯)原则上不超过《平湖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平农〔2019〕175号)。
(三)配方肥推广应用。2个万亩示范区配方肥应用覆盖率90%以上,5个化肥定额制示范方配方肥应用全覆盖。以示范区、示范方建设为抓手,带动全市配方肥累计示范面积5万亩以上。水稻亩均可补助数量不超过30公斤,配方肥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
三、项目资金补助环节
全市计划推广水稻、小麦等作物配方肥1560吨,每吨补助500元,合计补助78万元。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作自愿放弃。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化肥“两制”承诺书(申报化肥定额制示范方的项目实施主体需单独提供)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市植保土肥技术推广中心(市新华北路500号北幢403室),联系电话:85038906。
五、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后,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立项评审、拟立项公示,项目实施任务下达后,方可开展项目实施。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镇水稻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1个,实施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应用水稻配方肥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应用水稻配方肥面积***亩,申请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方1个,合计示范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面积***亩,申请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镇街道配方肥示范推广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1年平湖市化肥“两制”承诺书
2021年计划种植水稻面积 亩,自愿参加化肥“两制”示范,现承诺如下:
1.化肥实名购买、定额施用。自觉落实化肥实名制购买,并金服在线小程序录入化肥农药使用记录。
2.享受财政补助的肥料在申报实施区域水稻田使用,不得转卖他人。
3.水稻整个生育期亩均化肥使用总量(折纯)和氮肥使用量(折纯)原则上不超过《平湖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
如违反以上承诺,不享受财政补助。转卖肥料的3年内不具备肥料补助资格。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办理规划选址、计划立项、土地出让、确定土地规划用途、旧区改造、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的项目,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长春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长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净月开发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四、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关键词】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建设现状;升级改造;总体设计
一、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现状
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涉及项目数量多,规模范围大,项目收集、统计工作繁重,为了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系统高效、便捷功能,提高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的部署,市数字办于2007年11月组织开发了“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在项目单位、县级重点办(市直单位)和市重点办之间架设了一条信息化通道,项目单位通过该通道进行重点项目建设的申报及汇报项目的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进展情况,相关管理单位通过该通道进行重点项目建设的审核调度、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系统实现了所有项目统计数据的直接填报,可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增强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为领导决策和泉州经济发展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目前,系统主要搭建了一个重点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核、信息填报、统计汇总、新闻管理、短消息中心、系统管理等内容的网上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
1.项目申报功能:项目单位通过系统以附件的形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管理员可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项目管理功能:主管单位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日志;申报材料确认后,提交项目月表、季表、年表;领导可查看相关统计、汇总数据,系统管理员可为申报单位分配用户等。
3.统计报表功能:统计报表中包含资金情况表、完成情况表以及综合查询,涵盖了不同类别的数据汇总与展现。查询统计不同年份或月份的项目状态和项目数据;可导出数据至EXCEL表格中,方便打印、查阅或修改。
4.新闻管理功能:用于新闻、资讯等信息,包括对多种类别的新闻进行分类管理,对已发出的信息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管理员拥有增加文档和删除文档的功能,其它用户只能下载。
5.短消息中心功能:显示当前用户接收到的短信息、发送的短消息;信息中心用户可查看和删除所有信息;管理员拥有查看所有信息功能。
6.系统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可在线增加、删除、修改用户的相关信息;日志管理由系统自动记录用户对数据库的操作;用户可修改当前的登录密码等。
二、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系统运行以来,极大提高了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灵活性不够,不能按项目所属行业进行分级和分类管理,不能按行业细分对各种重点项目数据源进行比较、统计、分析。
2.数据交换功能不是很理想,导出的报表信息还需要作进一步调整,信息批量导入和自动审核等功能还有待完善。
3.系统不能根据项目需求变化进行变更管理,满足不了需求变更的控制;缺乏对重大项目的集中管理,不能及时对重大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和管理。
4.系统缺乏互动交流功能,项目单位与管理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难于实现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实时监管。
5.系统的应用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新技术、新管理的创新应用不足。
三、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分析
随着泉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系统已不能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需求,需要升级改造。针对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需求:
1.按照规范简化的标准化业务流程,减少业务处理的人工干预环节,实现合理的业务处理自动化。
2.提供生成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汇总报表功能,编制项目月度进展汇总表、季度进展汇总表、年度汇总表等。
3.提供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分级管理功能,按需对重点项目进行方便、灵活的分级和分类管理。
4.提供直观立体的数据分析报表,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辅助依据。
5.提供信息互动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双向互动交流和沟通,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6.支持移动办公,为移动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移动办公服务,实现动态信息的实时采集。
7.进一步完善系统框架,为各种应用提供支撑平台,提高系统整体运行性能。
四、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总体设计
根据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分析,提出系统升级目标、技术路线和升级原则,然后对系统总体架构和功能模块进行扩展完善。
(一)系统升级改造目标
1.资源整合:系统升级改造要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基于原有系统所有功能与保护原有系统数据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原有系统的运行。
2.功能完善:实现数据批量导入、自动化审核和变更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和重复工作,满足重点项目按行业分类进行灵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3.功能扩展:包括引入实用的新功能、增加功能模块,有效增加短信提醒、远程移动办公应用等,加强对项目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提升系统的应用服务水平。
4.性能提升:利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和设计理念,优化系统框架,提升系统的整体性能,提高系统的响应和访问速度。
(二)系统升级改造技术路线
采用基于J2EE架构平台的开发技术;采用B/S多层架构体系;支持多种前端浏览器及智能手机;支持系统分布式部署、Web服务;支持框架+组件+功能模块定制平台的体系架构;支持框架+多线程的技术;支持多项工作同时进行操作等。
系统采用当今主流的MS SQL Server 2000作为系统的后台数据库,充分保证了数据库的大容量和高度安全性;采用WIN2003 Server系列操作系统,支持中间件TOMCAT 6.X等。
(三)系统升级改造原则
(一)企业开展循环经济项目。
1、对列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省循环经济“911”项目建设的企业,通过审核验收的,奖励10万元。
2、对列为温州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温州市循环经济“551”项目建设的企业,通过审核验收的,奖励5万元。
3、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工艺、产品,改造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以及研发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4、企业采取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并达到节水标准要求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5、对国家和省级鼓励推广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绿色照明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二)清洁生产项目。
1、对列为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清洁生产试点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8万元、5万元。但属强制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各级审核验收的企业奖励3万元。
2、对开发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经验收合格并推广应用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但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三)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和省“绿色企业”项目。
对通过“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或省“绿色企业”审核验收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年*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节能、节水等项目设备投资的相关发票复印件。并填写“*年*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附件二)。
5、涉及研发、推广应用的节能、工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资源化新技术项目的,需附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或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
6、所属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纳税情况证明和今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
7、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创建绿色企业和清洁生产项目,除填写“*年*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证书。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实施清洁生产高/中费方案的项目,限定通过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
4、申报日期:于2008年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经贸局综合科,经经贸局初审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文件表格可在*市经贸局网站:
1、支持新街镇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镇加快实施在建重大农业项目。力争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加强、新街两个省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新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3个。
2、抓好国家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
3、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服务。
4、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打造、整体帮扶。
二、完成情况
1、省级农业园区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做好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提档升级,2015年上半年新街镇“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新建蔬菜面积4850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2450亩,新增“两网一灌”面积1500亩。镇“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新建基地795亩,其中建设温室大棚、露地喷灌、露地滴灌、单体防虫网室545亩,建设“两网一灌”新增面积760亩。新街基地主要生产茄果类、瓜类、叶菜类、萝卜等蔬菜,基地主要生产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今年2个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产销情况良好,特别是一季度大白菜亩效益在4000元左右,产品在田头批发的同时,主要销往苏锡常和上海市场。
2、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市已经启动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宇辰面粉有限公司、菇本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菊面粉有限公司、洋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正积极准备材料申报省级龙头企业,7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3、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根据农委统一要求,7月15日前上报申报材料,目前老区的、等乡镇正积极准备申报。
4、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一般都是跨年度实施,2015年在镇村村实施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因目前田间有作物,需使用现有沟渠涵洞,预计8月份中旬进场施工。
5、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搞好服务。市良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提前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服务和产后销售信息服务。
6、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今年以来,为老区乡镇上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粮食高产创建等各类财政资金3000多万元。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鼓励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益的政府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创业示范基地是指,以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或创业项目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实体。
第五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143号)执行。
第六条省中小企业厅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支持重点以及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审定,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工作,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1.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创业辅导、开拓市场、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评价、维护合法权益等服务;
2.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3.支持中小企业采用自有技术或引进专利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技术创新,发展专、精、特、新产品,为大企业配套,突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
4.支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专项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
1.无偿补助。对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一般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省财政核定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年业务支出总额的50%。
2贷款贴息。对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数额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项目建设周期确定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第九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给予支持。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条件
第十条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已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
3.不拖欠各项应缴税金和社会保险费;
4.项目建设自有资金巳落实到位;
5.企业项目建设所需银行贷款巳落实到位;
6.其他应符合的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条件;
2.具有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人员,具备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业务能力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3.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工作场所;
4.在申请资助的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与之相关的工作业绩;
5.其他应符合的条件。
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申报及拨付程序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省中小企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联合下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通知精神在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
第十三条符合资金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根据通知精神分别将下列资料报送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省本级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中小企业厅和省财政厅:
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项目建设自有资金落实到位证明材料;
5.项目贷款合同和贷款进账凭证;
6.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3.专业人员聘任合同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4.办公及服务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
5.与被服务的中小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
6.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服务业务资金支出凭证;
7.中小企业服务业务收费凭证;
8.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按职责分工提出审核意见,分户填写审核表后,联合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厅、省财政厅。
第十五条省中小企业厅对收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直进行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转送省财政厅。
第十六条省财政厅根据省中小企业厅提出的意见,确定项目补助或贴息数额,下发文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项目补助或贴息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各市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省财政厅会同中小企业厅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财政资金,按期进行项目建设。已建成的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对巳拨付的专项资金将全额收回上缴省财政厅,并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第七章附则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遵循创新基金的管理要求,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电子政务能力,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贴近服务;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后期管理,减低材料制作难度,简化申报流程,增强地方管理部门的参与程度和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一、系统目标
借鉴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系统的经验,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实际管理情况,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从项目申报、审核、受理、评审、监理、验收等全过程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为加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原则
系统支撑较大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浏览、交互、检索文档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对占用较少的硬件资源。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系统建设将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速、安全可靠。
(二)实用性和易用性原则
系统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用户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的使用,用户终端全部采用浏览器方式。具有快速部署、零客户端维护、操作简便的特点,具有易用性。
(三)成熟和先进性兼顾
在项目管理系统的技术选择上,始终兼顾成熟和先进性,选择当前国际上先进、成熟而又实用的技术,在满足系统各项功能稳定运行基础上体现技术创新,不盲目、片面追求技术的先进性。
(四)可扩展、易扩展原则
系统采用标准的SSH软件开发架构,严格按照表现层、逻辑层、数据层进行程序设计和开发,方便日后代码维护以及新功能模块的植入。在数据的扩展上,利用系统后台可视化的工作界面,进行数据的增加,或通过数据库管理工具,创建新的数据库、词典。在应用的扩展上,具有良好的外接接口,将来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充,整个系统中能够方便地添加新的业务模块。
三、系统用户分析
项目管理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类用户:
(1)领导用户。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数据、合同数据、监理数据、验收项目、历史项目,掌握统计分析数据。
(2)管理用户。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及管理员分配的权限,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管理、评审管理、立项管理、项目推荐、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验收管理、信息查询、汇总、统计分析等操作。
(3)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用户。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推荐、合同数据的审核、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组织项目验收及验收数据审核等工作。
(4)专家用户。负责评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根据评审要求、评审时间,阅读项目材料、填写评价表、打印、签字、提交,完成评审或项目验收工作。
(5)企业用户。全省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可在线填报项目申请材料,立项后填写合同书,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定期在线填写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在线填写验收材料。企业用户是本系统用户的主体。
四、系统功能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统对一般创新项目、科技小巨人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三大类项目进行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管理等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一)项目申报管理
通过项目申报管理,企业可以申报新项目、修改项目、删除废项目。申报项目确认不再修改后,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可以打印正式纸质材料。
(二)申报项目认证
企业将填写完毕的申报材料发送后,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附件材料进行核实、查验。同时,对企业填写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企业调整并完善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正式版本。最后,对认证过的项目填写认证意见,并将项目发送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受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将在项目受理环节查看到这些项目。在受理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可做形式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并给出相关结论,依据这些结论,项目转发到对应的角色进行处理。根据工作要求,处理结果分为:受理通过、发送至评审环节,受理暂缓,受理不通过、项目退回,不予受理、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
(四)项目评审管理
受理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管理环节,完成评审项目确定、专家选择、专家评审项目、查看专家评审意见,处理重复申报项目等有关项目评审管理方面的内容。
(五)项目立项
项目管理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管理,由管理部门填写立项意见、立项金额。立项后的项目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六)项目合同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完成立项合同签订工作。一是合同信息的填写,由企业完成项目合同的填写;二是合同信息审核,通过信息查看合同内容情况,审核、协助企业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七)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项目进入监理期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则需要启动合同变更流程。
(八)项目监理
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内需要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在半年报与年报执行期间,项目执行企业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项目的执行情况上报到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企业项目原来的执行进度,检查、审核企业所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并将审核结论及立项企业上报数据与材料提交到管理中心。
(九)项目验收
企业在项目合同到期前2个月启动项目验收的工作。企业填写好后提交验收申请表,科技管理部门逐级审核企业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验收会后进行专项信息的录入、审核。
(十)专家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