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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法制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2-08-29 17:45: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企法制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企法制工作要点

篇1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坚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而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也需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中心开展,偏离经济发展的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就成为了无本之木。在经济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找准切入点,从而一方面寻找到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工作方向,同时另一方面不断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将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而需要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从而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从而深刻认识到当前人民的五险信息系统的进一步优化对于提高经办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化五险信息系统的整合优化,促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与运用,促进新旧系统平稳过渡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另外,在数据整合、业务整合等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抓住险种之间因为政策缺少全局而带来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推动一站式服务与网上申报工作,不断促进电子档案、医疗监控、绩效考核等信息化过程中的功能化建设,从而认识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对于当前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已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当前,大部分省市已经完成了五险统一软件的上线,从而推动了保险业务数据集中工作;社会保障卡逐渐覆盖城市参保人员,业务往来中的故障大幅度降低,实现了微信、网站、支付宝等服务,促进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之后的发展中,信息化建设需要深入贯彻互联网+人社工作方向,把握形势,明确工作要点,从而建立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因为是国家与党工作的重点所在,不断采用各种方式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当前,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人口排名世界第一,因而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复杂和困难,也更加的紧迫。因而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党和政府一直都在致力于就业与再就业问题,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政策与措施,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而随着2012年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新常态以来,我国经济GDP增速已然告别两位数增长,因而就业形势明显更加严峻。依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数据可以发现,2012年我国城镇中待业劳动力达2500万人,其中包括高校毕业生680万人。在严峻的就业背景下,我国政府不断采取了各种措施推动就业,以吉林省四平市为例,采用得力措施的情况下,2012年新增就业6.4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牢牢把控在3.8%以下,从而实现了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目标。

3强化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

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需要不断强化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推动职业能力培训,从而不断促进技术职业教育,推动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必然需要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位与各职业技能院校、高素质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试点企业等联动发挥作用,不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高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比例,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政策。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学生规模,强化鉴定考核工作,做好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立足实际,切实有效地规划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当前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因而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位认真贯彻职业能力建设规划,抓紧机遇,迎接挑战,认准发展方向,切实落实培训措施,从而保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需要逐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从而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效率,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掌握职业能力培训主动权,求真务实,确保措施有成果,突出重点,强化宣传。

4疏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困难

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企改制、劳资纠纷、拆迁纠纷等案件正在不断上升,而持久战式上访等问题常有出现,开展工作的确有着较大的困难,但目前确实存在个别官员面对时缺乏一定的工作耐心。另外,因群体性上访要开展责任追究,因而也有个别领导,从而使得渠道堵塞,人民群众的困难与问题得不到解决,从而导致矛盾不断激化。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中,需要依靠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不断完善机制,为人民群众开拓渠道,引导上访人员借助法律解决问题,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以吉林省四平市为例,采用多种措施完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目前群访、闹访等案件不断减少,而上访人员通过仲裁、行政复议以及诉讼等手段解决了自身诉求,从而有效推动了经济发展中法制化建设。

5切实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篇2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11-0065-04

作者简介:薛剑(1978- ),男,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刘芳雄(1973- ),男,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

① 所谓新型非关税壁垒,常指以技术性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壁垒在内的所有限制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

自加入WTO以来,温州的对外贸易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外贸依存度呈现出不断提高的趋势。在此过程中,温州所面临的贸易壁垒也经历了一个花样不断翻新的过程,并表现如下:关税壁垒――传统非关税壁垒――新型非关税壁垒。①外贸壁垒给温州外贸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考虑到商务部将推进公司责任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的制度背景,考虑到温州正在实施的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计划和事实,为在温州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整体布局之下实现国际贸易的良性、高速和优质发展,温州必须认真思考通过推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常简称CSR)应对贸易壁垒的法制路径。

一、温州近年来遭遇贸易壁垒的现状与趋势

1.温州近年来遭遇贸易壁垒的现状

自2002年至2007年6月止,温州遭遇贸易壁垒的情形大致如下:

2002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8次。其中,保障措施2次,反倾销2次,贸易秩序1次,禁止进口1次,打火机CR标准1次,337调查1次。2003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9次。其中,反倾销6次,保障措施2次,337调查1次。2004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10次。其中,反倾销9次,保障措施1次。2005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12次。其中,反倾销7次,保障措施3次(包括特殊保障措施2次),灰色清关1次,监管措施1次。2006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7次。其中,反倾销3次,打火机CR标准1次,337调查1次,保障措施1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1次。2007年上半年,温州遭遇贸易壁垒4次。其中,保障措施2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2次。温州遭遇其超过两次的贸易壁垒分别为反倾销(29次),保障措施(10次),337调查(3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3次),CR标准(2次),其余的为1次。[1]

综上所述,温州近年来在遭遇贸易壁垒方面存在着如下特点:(1)传统非关税壁垒是温州近年来遭遇的主要贸易壁垒。(2)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温州遭遇最多的传统非关税壁垒(主要为欧盟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但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这一新的实施贸易壁垒的方式已经出现并存在着增多使用的势头(为美国、加拿大采用)。(3)新型非关税壁垒中,以337调查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威胁一直存在(为美国所采用)。

2.温州潜在大量遭遇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壁垒

欧美一直是温州出口产品的主要销售地,也是针对温州实施贸易壁垒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令人担忧的是,自2007年以来,在欧美地区,温州在前述传统非关税壁垒威胁依旧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更难应对的新型非关税壁垒。这些贸易壁垒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等为由,取得了更大的合法性,且技术性含量很高,从而使得对它的应对更加困难。主要的事件有:

在欧盟:(1)2006年12月13日,欧盟通过“REACH”法案,要求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2)欧盟EUP环保指令于2007年8月17日开始正式生效,成为继WEEE和ROHS之后的又一大环境壁垒。(3)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1881/2006号条例)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各类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在美国:(1)2008年6月,美国环保署宣布了一项法规,制定或修改、或删除有关商品内麦草畏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2)7月,美国拟定百治磷残留许可限量法规,宣布拟定有关商品内百治磷的残留许可限量。(3)8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加工、加工和处理中的辐照的最终法规。(4)9月,美国食品加工、加工和处理中的辐照的最终法规。[2]

综上所述,对温州出口产品而言,“前有伏兵(新型非关税壁垒)、后有追兵(传统非关税壁垒)”的局面已基本成型。

二、温州遭遇贸易壁垒背后的法学分析

客观地讲,欧美等国所实施的大量贸易壁垒并非单纯针对“温州制造”而言,而只不过相关产品主要由温州生产,以至于给温州造成的冲击相对而言特别引人注目。鉴于此,若想客观分析、深度追寻“温州制造”遭遇贸易壁垒背后的原因,必须拉宽思考的视角,将这个问题放在国际层面及国内经济大背景下进行思考。

1.“温州制造”遭遇难题的国际法制背景

近些年来,国际社会日益关注尊重基本人权、保护劳工权益、善待环境等问题。在政治层面,这表现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整个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典型的事件有:1995年,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在其《行动纲领》中指出,加强环境、经济和社会三方面政策之间的正面互动对长期的成功具有根本性意义。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重申我们的共同基本价值,包括自由、平等、团结、包容、尊重所有人权、尊重自然和分担责任,对国际关系极为重要”。概而言之,有关国际法律文书均倡导在国家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实施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追求实现社会目标和环保目标。在经济层面,国际社会正兴起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商业潮流,诸如《全球契约》、《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准则》等权威国际法律文书相继出台。该潮流背后的潜台词是:如今人们日益强调企业在其日常运行中,必须遵循所谓的“三重底线原则”:即同时关注人、环境和利润。[3]此即是温州大量遭遇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由而实施的贸易壁垒的国际大背景。

2.“温州制造”遭遇难题的国内法制背景

事实已经表明,“温州制造”遭遇大量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因之一是过度依赖价格竞争策略,在相当程度上漠视合理的劳工成本和环境成本。此外,产品技术含量低、不注重品牌建设也是主要内因之一。其中,劳工成本和环保成本低不仅是企业没有动力进行品牌建设的原因,劳工成本被压缩也是导致企业无力进行技术升级的诱因。换言之,不尊重劳工权益、漠视环保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是“温州制造”大量遭遇贸易壁垒的深层次原因。就反倾销而言,已有学者指出,我国之所以大量遭遇反倾销,表层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出口产品进行低价倾销,深层的原因则是我们产品的成本不具有国际公认的合理性,以侵害大量民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4]

作为对面临大量贸易壁垒的回应,温州一直在努力探索应对贸易壁垒的良方。在企业间,如下共识已经达成:要想有效应对贸易壁垒,企业应全面了解、掌握欧美等国反倾销、等贸易壁垒的“游戏规则”;应以合法的程序、合理的价格开拓海外市场;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应积极应诉等。此外,温州自2002年初被商务部确定为地方行业组织参与公平贸易工作试点地区以来,已经走出了一条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为核心指导,地方行业组织多方配合,涉案企业积极参与的新路子,并已取得了一些成绩。

客观地讲,上述应对贸易壁垒的机制的成效还是值得反思的,2002年以来温州所面临的贸易壁垒不见减少的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鉴于此,笔者认为,从技术层面应对贸易壁垒的策略不管是否加上积极二字,都只能是被动的回应;若想有效应对各类传统及新型贸易壁垒,唯有从法制层面寻求努力的方向。

三、温州应对贸易壁垒的法制路径选择:倡导企业社会责任

1.“温州制造”与企业社会责任

近来的研究表明,至少从长期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其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5]从其内涵看,企业社会责任准则超越了只是强调技术性指标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创造利润”的传统观念,强调企业对消费者、对环境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尽管在社会责任领域,温州已经出现了一些依照国际公认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来经营管理企业“先行者”最典型的例子是均瑶集团,它是我国第一家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的企业。夏子昂.温州老板交责任答卷[N].温州都市报,2007-8-25(A8).,总体上,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恰恰是“温州制造”相对匮乏之处。

温州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存在的最大的两个问题是:其一,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未能具有针对性,既未能做到紧密围绕其核心商业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其二,企业未能做到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其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被用作了一种公关手段或赶时髦的举动。但与此同时,温州企业一方面为了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站稳脚跟,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契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另一方面囿于资源有限,往往窘于应对跨国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提出的要求,并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跨国公司转嫁社会成本和风险的对象。

2.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应对贸易壁垒的成效分析

如前所述,温州当前面临的贸易壁垒形势是前有伏兵(新型非关税壁垒),后有追兵(传统非关税壁垒)。笔者认为,针对这些“伏兵”和“追兵”,企业能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在不同层面或程度予以有效应对。具体说来:

第一,传统非关税壁垒。在这方面,温州主要面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挑战。鉴于实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据分别是企业的倾销行为或某种产品的大量涌入。笔者认为,就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而言,履行社会责任至少是温州企业应对它们的间接途径。理由在于:温州企业之所以有能力进行倾销或将大量某种产品输入他国,在很大程度上乃基于漠视劳工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低价策略,也即国外所称的“劳工倾销或环境倾销”。企业如能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必将摆脱只能依靠低价竞争的策略,走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阴影。

第二,新型非关税壁垒。在这方面,温州主要潜在面临知识产权壁垒、技术性壁垒、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壁垒的挑战。无疑,通过关注环保、维护劳工权益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乃有效应对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壁垒的不二法门。就知识产权壁垒和技术性壁垒而言,应对它的最佳方式当然是加快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以增强外贸竞争力,靠品牌和技术而非价格取胜。但是,从长远来看,创造品牌和技术所需的创新能力和思维,无一不以尊重员工的尊严、价值作为前提。对一个企业而言,要想在产品或生产流程等方面有所创新,切实履行针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同样是必要的前提。这意味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样至少是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和技术性壁垒的间接途径。

综上所述,就温州而言,履行社会责任至少是企业应对各类传统和新型非关税壁垒的间接途径和从长远来看的必然选择,并是企业有效应对绿色壁垒及社会责任壁垒的直接途径。尤其是考虑到对温州而言,技术性壁垒、绿色壁垒及社会责任壁垒存在着后来居上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应该成为温州应对贸易壁垒的法制路径选择。

3.倡导温州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设计

鉴于我国目前“大政府,小社会”的现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尤需政府为之提供一个可行的环境。政府必须通过公共政策力量和“软实力”措施,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需求。笔者认为,政府在制定、实施有助于培育企业社会责任精神的公共政策时,应该注意到温州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情形,在温州,2007年,温州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所有企业总数的99%左右.朱长丰.温州中小企业困境与发展对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6):105.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其特殊性,注意到以纯道德说教方式推行CSR的做法肯定会遭致抵触,因为这与中小企业所感受到的“市场是残酷的和不讲道德的”现实不符,注意到企业社会责任常被中小企业视为增加了日常管理成本的负担。因此,要想借通过在温州企业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图从根本上达到提升外贸竞争力、有效应对贸易壁垒的目标,必须从关注企业可以得到的实际利益这一方面入手。笔者认为,可供选择的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政策指南至少应该做到:(1)因材(企业)施教,不宜直接将适用于大企业的有关概念、做法直接适用于中小企业。(2)将工作要点放在提升企业的CSR意识和创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实践CSR的支持性环境方面,认识到至少从短期来看,它们更有可能对此抱一种怀疑而非热情接受的态度;(3)政府应致力于寻找、突出和宣传已有的企业从良好的CSR实践中获益的情形;(4)政府应为中小企业实施CSR提供各种必要支持。

温州企业通过压缩劳工成本和环境成本获得的外贸竞争力并不可靠,也不长久,更不道德,反而招致了大量贸易壁垒。从长计议,若想有效防范贸易壁垒尤其是各种新型贸易壁垒,只能从法制变革方面寻求良策。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契合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寻求通过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温州的今天,通过在温州企业中推行CSR以应对贸易壁垒的努力是值得尝试的。

篇3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来说,信息不对称理论、管制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尤其是在特殊领域或行业存在的成本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对企业成本核算实务的管制成为必要,而会计制度作为一种较为有效的管制手段,需要遵循制度变迁理论的制度变迁路径,在现存的成本会计制度己经对经济现状和企业发展产生阻碍作用时,需要对其进行变革,制定新的企业成本会计准则。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1)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20世纪70年代,美国三位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宾塞对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了关注和研究。2001年为表彰他们在。使用不对称信息进行市场分析。领域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他们三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信息不对称理论说明了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于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重要影响。

(2)信息不对称现实发生情况。企业的成本信息必然由企业生成,企业在成本信息生成中的特殊地位,使得企业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可以对成本信息进行操纵和控制,而且由于交易费用等客观原因的存在,政府和产品购买者很难获得企业的成本信息,从而形成了企业和政府定价部门、产品购买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会引发企业和政府定价部门!产品购买者之间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可以通过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通过虚增成本来提高价格,同时也会引起公众对政府定价部门和公用企业的信任危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会导致政府制定错误的价格,危害产品购买者的合理利益,导致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减少,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果,无法实现市场的帕累托最优,对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的成本会计实务进行监审,而成本监审在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成本标准作为指导,通过规范的成本信息和监审制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二)管制理论

(1)管制理论的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现实经济中是广泛存在的,经济学家们对此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并试图通过各种方法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消极后果,管制就是其中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通过管制可以设计一定的机制或制度来降低经济生活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会计机制。会计机制的设置可以降低企业和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会计机制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信任机制。

(2)管制理论的现实应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的成本核算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确定营利水平!经营状况,业绩考核、资源使用效率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手段,企业成本耗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社会资源的耗费状况。社会经济的运行是由无数微观企业所组成,企业总体的经营状况决定着整体经济的运行状况,企业的竞争力也是决定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而且企业成本核算程序和方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循,可以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制定统一、规范、先进的成本会计准则可以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竞争力以致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它是政府对微观经济进行管制的有效手段。而且,成本也是确定掠夺性定价和管制垄断的基准。

(3)制度变迁理论。①制度变迁理论的产生。制度变迁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舒尔茨、戴维斯、诺斯和拉坦也。制度变迁理论在我国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变迁中起着重要作用。成本核算制度作为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客观上遵循着制度变迁理论。当旧的成本核算制度阻碍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交易成本上升、制度收益下降时,就存在着变革旧的成本核算制度的需求。②制度变迁理论的现实意义。我国成本核算规则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但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旧的成本核算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需要,尤其是在公用事业行业产品定价、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政府采购、军事采购和BOT项目等特殊领域的需要,也无法满足我国企业改变落后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的要求,以及与国际成本会计惯例相协调的需要,落后的制度与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之间的摩擦不断加剧,社会交易成本不断上升。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成本核算的规定也十分有限。这些现状迫切要求对已有的企业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变革。成本会计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当制度的组织的环境发生改变时,客观上要求着制度的变革,成本会计的变革成为成本会计规则变革的动力。

二、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企业发展和资源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一定层面上影响了企业在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方面的积极改进。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相比,我国企业在成本分配与核算上往往不够科学、合理。制度因素的落后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继续发展,也导致了企业内部核算与外部经济的不对称。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已成为企业发展和资源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

(二)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长期以来,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上一直执行的是按行业(或部门)关系分别制定的成本会计核算办法,这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相适应。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客观上要求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上要适应国际国内的需要。为此,我国1993年的会计改革明确规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由原先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这对于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同国际惯例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种改革是从适应我国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简单转变。而且我国企业成本核算引导约束机制缺位,缺乏一套完整、通行且与国际接轨的成本会计制度,造成我国企业对产品成本范围界定不清,对成本核算的处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成本信息失真是目前我国企业较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成本信息的准确可靠,直接导致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成本信息举证中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客观上需要制定企业成本准则,使企业成本会计有章可循,藉此达到规范企业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目的。

(三)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因为我国的行业类型比较繁多,跨度较广,难免存在部分需要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特殊行业以及领域。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BOT项目和军事采购这些行业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进行定价,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监控。另外,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而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成本会计准则建立的现实意义

(一)规范我国的成本会计核算实务

财政部在《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中第三条着重提出: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强化企业成本管理,为应对我国企业境外反倾销调查、实现‘走出去’战略做出贡献。显而易见,制定统一的成本核算制度对于规范我国企业的成本核算实务,增强成本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提高成本信息质量有着重大现实意义。从历史与现实来看,从根本上解成本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们必须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以制定我国的成本会计准则以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而促进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缩小与国际通行惯例的差异,通过成本会计制度的强制性变迁积极改变由于在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

(二)加强与国际会计趋同的发展方向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大有世界大同之势,会计国际趋同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声日益高涨。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日前正着力实现与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所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我国企业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趋同更是我国会计国际趋同的题中之义。

(三)推动应用先进的会计实务工作

会计理念和成本管理手段不断涌入,并与企业管理现状产生巨大的冲突,缓慢地呈现为一种变革中的融合趋势,客观上,迫切需要相应的成本会计制度来引领推动,然而,当代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先进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却并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实务界己完全习惯于用来直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制度形式,实务工作中往往以制度为依据,因此,会计制度在我国对推动企业应用先进会计实务的作用不可估量。种种迹象表明,制定我国的成本会计准则为企业应用现代成本会计方法提供制度支持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四、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的内容及实施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内容

(1)成本会计目标。我国成本会计准则目标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目标也是终极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第二个层次目标是反映成本会计信息编制成本报表和为成本管理服务,第三个层次目标是根据具体的经济环境、不同行业划分不同的具体目标,如军工行业成本会计目标是为了军品价格监管提供依据。成本会计作为一个为对成本会计信息进行确认、计量、披露的系统,他的目标与特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不同的环境下,成本会计应该满足不同的成本会计目标,如第二章所述的成本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分析中,我国正处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成本会计实务急需规范,以成本加成定价法制定产品价格的行业的成本监管也急需成本规范,因此成本会计的目标应该满足这方面的目标。成本监审、价格监管、与国际会计的协调、为反倾销诉讼提供资料等均是成本会计目标体系下的具体目标的分支。

(2)成本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是财务会计概念体系中公认的会计基本假设。成本会计的顺利进行也应建立在以上四个假设之上,再加一条“公正分配”假设。公正分配,是指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该按照适当的原则合理的方法分配到成本对象中。成本分配原则应按照受益原则或因果关系原则也就是用谁受益谁分摊费用的原则,在考虑产品成本的时候进行成本动因的思考。为了保证成本信息的可靠性,成本核算人员应该以中立的角度,考虑发生费用的原因即是为了生产何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各种间接费用及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均应体现公正分配这一假设。

(3)成本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成本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成本会计信息应该满足的基本质量的要求,为达到会计目标对成本会计的约束,也是成本会计的原则。应包括一下原则: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受益性及因果关系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权责发生制及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明晰性与可审计性原则。

(4)成本会计要素。成本会计要素是对成本会计对象内容的具体化。成本会计对象与财务会计对象有共同处,都是对资金运动的核算,不同的是成本会计对象侧重资金消耗方面的核算,除了反映整体资金运动,还要反映各个内部责任单位的资金消耗。正常的消耗是费用,非正常的消耗是损失,构成本会计要素。

(二)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步骤

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应该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应该改变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成本会计信息没有披露必要性的观念,其次,应该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先进成本核算管理的业务素质,最后在实施成本会计准则应该配合准则的制定逐步推行。

(1)对成本会计人员的培训。成本会计准则要求规范成本会计实务并披露成本信息,首先成本信息的外部性没有得到大多数企业的重视,他们大多关注财务信息编制财务报表,而把成本信息认为是内部信息没有披露的必要,没有规范成本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因此应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充分重视成本信息披露,充分了解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成本信息的需求。此外,应对从业人员的的成本核算及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进行培训,现在的成本会计人员大多数都没有成本管理的思想,没有接触过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广泛普及成本管理知识,例如在从业资格考试及会计等级考试中加入成本管理的先进方法理论内容,甚至可以考虑增加一项成本管理从业人员的考试以增强其业务素质。

(2)循序渐进的推行成本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实施成本会计准则也一样,由于成本会计实务纷繁复杂,难以一蹴而就制定合适的成本会计准则,因此准则制定是个不断修改的动态过程,首先针对制定的一般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企业试行,其他企业推荐制定,在试行阶段,分析成本会计准则的不合适之处不断修改,最终准则逐渐成型之后进入第二阶段,即在所有企业执行一般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基础并非强制要求企业采用何总方法进行管制,而是给企业成本核算提供标准化的指导,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并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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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大会计秩序整饬力度,组织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启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记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研究加强会计监管和会计执法检查的相关政策措施。举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培训。

二、加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

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政府会计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研究制定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制度,做好模拟测试等工作。发挥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作用,加强与部内外相关单位沟通与协调,努力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会计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加强政府会计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抓好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

做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收入确认、分部报告、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与终止经营等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研究起草相关准则应用指南。对我国其他现行具体准则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准则项目内在一致性合理规划修订完善时间表,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提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质量,进一步推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对正式的国际准则项目做好相关调研和测试工作,研究并适时启动我国相关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紧密配合经济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要求,深入研究“三去一降一补”涉及的会计问题,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或相关办法,推动准则有效实施。进一步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会计准则委员会建设,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工作大纲》,适时组建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相关准则研究;认真做好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

制定《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规范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体例,部分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应用。加强管理会计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总结提炼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开展案例库建设工作。组织2016年度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究,做好课题的日常管理和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工作。继续推进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电网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五、进一步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相关宣传报导和培训,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互联网内部控制相关指引。继续联合证监会总结分析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体系情况,撰写并年度分析报告。

认真总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换届、咨询专家改选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推动跨部门财务监管数据标准化合作,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应用。开展XBRL应用典型案例研究工作并形成案例库,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完成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报送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并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及贯彻实施工作。继续深化XBRL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和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七、积极推进会计人才建设

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选拔招收新一期会计领军学员和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组织第11次联合集中培训。研究部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下达2017年度培训任务。稳妥推进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修订完善考试大纲,组织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和纸笔考试试卷命题印制工作;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有效防范高科技作弊问题;研究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研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动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工作,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力度。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更新扩容无纸化考试题库;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继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八、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修订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及时修订完善行业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同时继续做好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改进完善事务所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监管体制机制,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切实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管,探索建立签字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登记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推动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力争从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上破除注册会计师实施公共部门审计的准入障碍。联合相关部门适时、适当延长审计轮换期,研究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主审+参审”的审计师配置制度,鼓励适当充分竞争,构建合理行业布局。研究制定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审计监管规定,服务人民币国际化同时兼顾审计监管现实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行业行政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备案管理、H股资格事务所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等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

九、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继续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修订与制定工作,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准则项目层面的技术交流。切实履行亚洲―大亚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副主席国职责,继续做好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进,使国际准则制定更多地听取并吸纳我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我国利益。继续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平台与机制,为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因循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和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条件许可,研究境外企业到中国发行债券使用的会计准则政策问题。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扎实做好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篇5

1、部分费用支出未进入当期成本。一是当年购置的办公设施(办公家具、多功能显示屏等)、支付的安全防卫费(防弹玻璃、防盗门等)共计____万元,未纳入当年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而在联社科目往年计提的建房款中列支____万元,在联社账外储蓄存单账户中列支____万元。其中____万元冲销了1391垫支的家具款,____万元购置联社招待所家具,____万元预付联社招待所装饰款。(年月日我联社营业部在5321-低值易耗品摊嘶Я兄Ч喊旃闷芬慌?金额____万元,附件为开出的发票二张,通过社内往来转入存入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名字为,储蓄存单号码为,于年月日支取,本息合计____万元,在营业部存入活期储蓄存款户,户名,账号为。年月日转存存款结息元,付利息所得税元,实际余额____万元。年月至年月共计支出笔,金额1____万元,至月日该账户现余____万元,检查结束时已责成我联社销户,并将余款纳社大账管理)。二是当年开支的费用未纳入当期损益核算。如联社机关年月日将开支的广告费____万元在2642管理部门统筹基金宣传费科目列支(联社规定将x%上划集中使用, x%由信用社据实列支)。又于当天用2642科目管理部门统筹基金冲减5321科目业务宣传费____万元。

2、费用计提不够准确

(1)呆账准备少核销、多计提。全辖年初余额____万元,当年应核销____万元,实际核销____万元,少核销____万元;年末各项风险资产余额为____万元,呆账准备金余额应达到____万元,实际余额为____万元,多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

(2)效益奖计提有误。年账面利润____万元,调增项目:网络摊销费1____万元,计算机中心运行费____万元,多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联社月底发放银团贷款____万元,计提呆账准备金____万元视同利润;调减项目:减免2x%营业税及附加税____万元,专项票据提应收利息____万元,少核销呆账____万元,实际计提效益奖基数为

____万元,扣除x%企业所得税____万元,我联社应提效益奖____万元([308.8-101.9)×30],实提____万元,少提____万元。

(3)职工教育经费多提____万元。

(4)职工养老保险金多提____万元。其原因是你联社计提基数全部是按当年工资总额计提。(联社理由是历年有红字多____万元)。

(5)职工住房公积金多提____万元。

(6)超比例冲销待核销应收利息____万元。年年末余额为____万元,当年冲销____万元,年末余额____万元,超比例冲销____万元。

3、限额费用有超标现象

(1)业务宣传费超支____万元。

(2)业务招待费超比例开支____万元。全辖共支____万元,从抽查的三个网点看,均有超支现象。

4、我联社年末现有递延资产余额____万元,主要是网络费____万元,补充养老保险____万元,房屋装修费____万元。装修费未按规定年限进行摊销,如信用社年房屋装修费____万元当年未摊销完。

5、部份资产已损失,金额____万元。一是委托及资产(负债)业务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如信用社____万元是与农行未脱钩之前为农行的扶贫贷款,现已损失;二是调出调剂资金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主要是与行社脱钩前调给农行贷给企业的贷款,现贷款已损失。三是存放同业款项科目预计损失____万元,主要是接受基金会资产,现债务落实困难,无法收回,金额____万元;信用社与农行在脱钩之前拆借给农行贷给企业的贷款____万元,现贷款已损失。

6、应收应付款项处理不及时

(1)1391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和处置,金额____万元。一是该科目实际损失额达____万元,损失款项未进行处置;其中各社垫付历年诉讼____万元(联社营业部____万元、牌楼信用社____万元,分水信用社____万元),现基本无法收回,已损失;个信用社发生的经济案件损失____万元;两个信用社分别于年和9年违规操作存款业务和违规为企业承诺担保贷款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____万元。二是联社机关历年应下划的材料款____万元未在当年摊销进入损益。

(2)2621其他应付款处理不及时。全辖共有余额____万元。主要存在:一是联社机关养老金统筹账户红字金额____万元应逐年摊销未摊销,形成原因主要是历年提取的养老保险金不够支付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和补差工资而形成。二是联社机关暂收年劳动分红税____万元未进行处置。三是信用社基金会并入的农行扶贫贷款有____万元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置。(联社说明年终决算信用社未划上来,实际只欠____万元)。

7、有隐匿存款的现象。经查,我联社等个信用社在2621科目隐匿存款____万元。

(二)信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抵债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我联社抵债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着台账建立不规范。如联社资保科管理的抵债资产台账的要素不全,不能全面反映抵债资产处置进度。二是在接收、处置抵债资产时存在反映不真实的现象。主要表现:接收抵债资产列账时未

将利息列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如接收有限公司只列____万元本金,而未将相应利息纳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社未经审批在并社时调增____万元抵债资产。三是将抵债资产调入呆账,如信用社将公司抵债资产____万元从抵债资产中调入呆账,于年月日用央行专项票据置换。

2、投资业务风险较大,收回难度大。我联社截止年12月日共有债券投资笔____万元,经银监会检查确认,风险较大,收回困难。

3、贷款手续欠合规。本次对我联社营业部、信用社34笔大额贷款____万元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不合规的现象:

(1)借款人主体资格不合规。如联社营业部借款户重公司二分公司于年月日转贷____万元,该笔贷款由公司承贷,但贷款资料中没有总公司的借款授权书。

(2)贷款抵押物有不合规定的现象。一是抵押物折价偏高,如联社营业部年月日给公司贷款____万元,用货船作抵,其折价比例为x%,超过重信联[2003]212号文件之规定的x%;二是抵押物不符合规,如信用社借款户学校,于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用该校幼儿院教学楼作抵押。

(3)贷款约定不明确。一是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如借款户年月日与社签订____万元的贷款合同,当日发放____万元,后于年月又发放____万元,但合同中未约定贷款发放期限;二是贷款抵押物补充要素约定不明,如社借款户公司于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用作保,但未将的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用社。

(4)保证贷款有担保单位不符规定的现象。如营业部借款户公司年月日借款____万元,担保单位公司不具备AAA级资格。

(5)项目贷款不合规。如重庆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先后贷款____万元,其中年月日贷款____万元,该户贷款无详实的项目贷款论证资料、用地规划许可证。

(6)按揭贷款操作不合规。如营业部办理按揭贷款____万元,未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

审查、设定担保金等。

(7)银团贷款借据要素不齐全,我联社营业部所有银团贷款笔亿元借据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少主任和信贷员印章的现象。

4、少数社贷款还未拆分完,形态反映不实。经我联社自查现在还有5个社发放贷款笔____万元(于年月日到期,该户共欠信用社贷款____万元),现还未拆分,因此未调整形态。其原因,一是现在正在诉讼中;二是如果调了会影响专项票据兑付。

三、建议

(一)严格按照市联社精神,进一步规范联社审贷会工作规则,加强贷款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提高决策质量,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二)加强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联社相关职能科室对全区信贷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市联社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按序专户保管,使全区信贷档案资料早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深化“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加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巩固农村阵地。

2017年征信自查报告书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2017年征信自查报告书三

今年征信管理工作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征信工作考核标准

1、12月8日七台河市农村(城市)信用社非农户个人信贷数据已成功上报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能保证在今年年底继续录入上报存量信贷业务。此项考核应得8分;

2、我行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成功上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另外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认可,积极协调各征信职能部门,有利于推动我市诚信建设体系的早日实现。此项考核应得12分;

3、我行转发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3号令),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查询内控制度、分级用户受权管理体系,并将有关制度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2分;

4、在对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中,我们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人民银行3号令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分级用户授权制度,在贷款合同或信用卡批准等材料中加入相关查询条款。此项考核应得2分;

5、目前辖区内还没有公民向征信管理部门提出过异议申请,在日常工作中,人民银行曾学习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此类业务培训,要求信贷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异议处理流程。此项考核应得3分;

6、在日常报表方面,我行一直注重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此项考核应得5分。

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考核标准

1、在贷款卡发放操作中,我们严格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及财务指标,所发放的贷款信息中不存在任何错误。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集中清理中,我们仅用了省行规定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1万余相关信息的补录工作,并参加省行数据清理工作。此项考核应得3分;

2、在接到哈中支《关于转发总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有关要求的通知》后,我们即严格执行贷款卡发放行政审批制度,借款人先提供有关办卡材料经人行办公室法制办审核后,再转交业务部门受理,贷款卡申办流程已进行公示。此项考核应得3分;

3、我行在今年5月8日-6月末开展了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并于7月中旬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哈中支。此项工作应得2分;

4、为了保证各金融机构所有企业信贷业务准确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每月初我们都与金融机构核对信贷数据余额,如发现不一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此项考核应得3分;

5、为了保证企业信息机密,我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查询中界定查询范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金融机构系统管理员、操作员信息都要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3分;

6、科技科每日都对城市行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服务器与省域系统网络联接通畅,将数据及时上报省域系统中。此项考核应得3分;

7、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面升级中,按照总行银行征信[2005]48号文件精神对城市行管理子系统、贷款卡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了集中修改补录。此项考核应得6分;

8、利用人行报表子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制做成饼形图,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加强了贷款结构及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此项考核应得2分;

三、征信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1、在接到《关于下发全省征信教育方案的通知》(哈银发152号)文件后,我们即拟定了《七台河市征信管理工作方案》、《2005年征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七台河市2005年征信宣传推广工作要点》等材料,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2分;

2、为了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我行于6月18、19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了七台河市“金融征信杯”男子蓝球赛、8月17日结合助学贷款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扶贫助学捐款活动、9月21日在中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项征信宣传活动。此项考核应得6分;

3、9月12日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了征信知识讲座,参加人员超过300人。此项考核应得3分;

4、10月15日我行开展了征信进社区活动,到七台河市桃北花园社区进行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并于10月25日由张桂云行长带队深入龙湖煤矿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应用。此项考核应得2分;

5、为了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我行于11月4-11日开展了七台河市征信宣传周活动,对社会大众进行征信知识宣传、今年5-7月连续在七台河市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放人总行征信宣传公益广告、6月15-18日在鸡西市麒麟山庄举办全市征信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素质、我行撰写的调研文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黑龙江金融调研第三期发表、《我国企业与个人征信业发展模式问题研究》在人总行《金融研究报告》第35期发表、《我国目前信用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沈阳分行《金融研究报告》第4期发表。此项考核应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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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提案和质疑。通过走访、面谈等方法主动对接提案委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完成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关于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严格控制中标项目的转包、分包的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__3号提案《关于解决欠薪的建议》的协办工作。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出击,认真把关项目招标前期过程,主动化解投诉源点,妥善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质疑事项30余起。

3.主动服务化解管理难题。针对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活动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办全力配合区政府,实地调研问题部门和单位,主动沟通协调区财政、戚家山街道、城管局、审计局、控股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提出解决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措施,既理顺了关系,又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

4.多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科技监管力度,启用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将全区333个项目267亿元资金的项目纳入系统,对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投资等九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管控,已对25个预警进行检查。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今年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582个项目进行检查,抽查了76个项目,涉及决策程序、发包、施工管理造价控制等建设全过程,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大项目查处力度,今年对__路西延工程投标单位弄虚作假、__公交公司未按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等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

1.“红名单”诚信激励取得持续进展。会同区建筑工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区20__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工作,分别择优产生35家和50家。会同区绿网办,完成11家20__、20__年度__区(开发区)绿化造林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会同区生活污水领导小组,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材料预选供应商工作,择优预选玻璃钢化粪池、pvc-u 管材等20家企业27种产品。会同区农污办,调整了10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单。会同区交警大队,完成20__、20__年度“交通科技”和“交通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录取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已经在房建、市政、水利、园林绿化、交通设施、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等16类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名录,共有200多家优质企业入选,为推进我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为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2.“黑名单”失信惩戒得到有效落实。会同区检察院继续完善我区黑名单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的实施办法》,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通道,全面应用非罪行为查询制度,充分发挥了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广受市级检察系统好评,着手全大市全面推广__模式。为深化落实《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试行)》,构建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完善不良行为信息分类管理制度,草拟完成了《不良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和应用,提

高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3.管理制度体系得到规范和提升。会同区住建局、监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相关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印发《关于修改<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办法施行后出现的相关矛盾点,确保了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为破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由于暂估价多导致的招标发包难、现场管理难、投资控制难等问题,区监管办(交管办)会同区发改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暂估价设置,压缩资金比例,从源头上根治暂估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会同交易中心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区府办印发。实施方案从制度设计的实效性、执行的可操作性、各方职责的明确性等方面推出十多项创新举措。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将推行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制度;试行随机抽取定标、报价低者中标、质优价廉者得标、企强人优者获标等四类新型评标办法;优化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标规则;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从招投标各环节入手,全面推动优化革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跃进。

1. 区级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年,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对接并妥善解决了非罪行贿查询应用事宜、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网上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发预选承包商系统、远程评标系统以及电子评标专用模块,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指导区交易平台规范中介行为,推行机构评价制度。深化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提高了场内串标、围标治理能力,提高了项目进场交易效率。截止10月份,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共进场1170宗,成交金额53.93亿元,增效节资3.__亿元,增效节资率5.52%。

2. 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管理指导进一步到位。一是针对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遇到的困难和暴露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交易程序和办法,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大不良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街道(乡镇)工程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小型项目的检查。采取事前交易项目方案审查备案,事中项目实地情况抽查督察,事后工程款项专项审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着重强化对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项目建设的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三是进一步提高小型平台的专业化程度。多次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参加市、区各级培训。7月份,邀请市交管办和区住建局的专家,召集全区九个街道(乡镇)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就当前街道(乡镇)平台操作常见的实际问题和政策法规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全面深入调研小型平台,解决实际问题10余项,并着手推动建立小型平台网上招标平台,目前新碶、大碶两个街道已经开始建设。截止10月份,街道(乡镇)平台进场交易363宗,交易总额3.51亿元,增效节资2567万元。

3. 继续拓展区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四大类全面进场公开交易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国有企业水处理药剂、重大生产设施设备、卫生保洁服务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今年,共拓展其他公共资源类项目22类59项,交易总额达8562万元。继续挖掘潜力,开展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情况及计划大调查,共收到50余家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涉及交易项目共200余条,为部署我区下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拓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和保障。

1. 创新方式,学习教育求实效。精心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真学真思真用”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克服了人员少、集中上课氛围不浓厚等问题,通过合并教育、党员互动教育、现场警示教育、自主学习教育等多元化教育模式,强化学习效果。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等30余项学习内容;与区交易中心、人口计生局合并,邀请区领导吕焕忠书记和区委党校丁秉副校长分别作专题讲座。观看焦裕禄、朱彦夫、牛玉儒等先进事迹;参观__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接受廉政教育;祭扫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学习先烈事迹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全面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养。

2. 重心下沉,开门纳谏接地气。有机融合“问需问智问症”群众谈和“认亲联亲走亲”走访活动,真心实意征求意见和建议,以高频率和常态化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了“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规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5个课题的调研活动,走访了包括街道(乡镇)、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共17个单位,召开了3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了60多份意见征求表,党群沟通渠道进一步拓宽。

3. 端正态度,即知即改转作风。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先后2次进行集体分析“会诊”,并研究拟定解决措施,以积极的态度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此外,我办在党员干部中提出“

3个找”活动, 即找自己的党性观念是否确立,担责意识是否增加;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意识是否加强,监管交管的手段是否得到创新;找反“”是否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上。研究制定《__区交管办、监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要点》,开展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等共计5次谈心谈话活动,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问题种种表现,完成“”问题对照检查材料,同时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找边整改,并按预定计划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我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规定召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制定《监管办(交管办)20__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年11项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公务接待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__%,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2%,无市外考察情况。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深化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实施中层负责人评价机制,完成20__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今年,还组织了志愿者服务、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普法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支部、普法、工会、档案等各项工作也有了新的进步。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职责,创新制度,强化监管,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市场,推进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落实:

一是创新监管手段。我办于今年初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8月份完成验收,目前已将全区发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纳入系统中,涉及333个项目267亿元。明年将充分发挥智慧监管系统的分析和预警功能,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造价、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实现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系统的生命力。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将项目建设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苗头上,推进项目规范运作。对分析结果进行梳理,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创新招投标办法。20__年要抓好今年10月__日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首先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对区直机关、街道乡镇、国企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掌握各类评标办法,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其次推动相关部门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等各项具体工作。推行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方式。对选用区级各类预选承包商限额以下的项目,通过公开固定价格的方式直接对名录库内的投标人采用抽签等简易方法选择中标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项目投标控制价浮动区间的参考标准,招标人可根据各小型工程的特点进行选择。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交易环境整治。一是要继续落实《__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违规问题举报暂行办法》,认真受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各类投诉举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问责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一批典型、影响力大的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案件。二是要继续推行红黑名单制度。拓展预选承包商实施范围,建立招标、造价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预选承包商名录,规范中介市场,探索研究区直机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街道(乡镇)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不良行为积分制》,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为重点”的原则,探索研究提升业主管理工程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进一步拓展市场化配置范围。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交管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今年拓展目录24类中有22类进场,明年要在今年拓展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对前期梳理出的200多个项目进行研究分析,重点以公共空间户外广告使用权转让、废旧物资处理为突破口,稳步拓展各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

(六)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梅山水道”等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现场监督。借助审计、评审报告等载体,及时发现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年继续主动出击,联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等部门开展对交通、水利、安置房三类项目,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两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建设。

篇7

引言。

尽管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但是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这种创新模式已经在全国推广而且工作成效显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等部门也多次发文要求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研究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程序和制度”。¨o然而迄今为止,有关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专门研究还比较缺乏。研究我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合时、有价值。

一、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发源诞生。

1949年全总颁布《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与《劳资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规定“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由劳资双方请求该业工会①与同业公会②派出之代表会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之”。L21此处规定的“该业工会与同业公会派出之代表会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131还不能理解为我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早期制度起源。因为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由行业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派代表组建起来的真正的组织体,独立地居中调解劳动争议,而“该业工会与同业公会派出之代表”都是以维护各自一方当事人权益为前提共同协商并寻求争议的合理解决方案,没有共同组建为一个组织体,不是独立地居中调解劳动争议。

在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出台后,不少地方开始设立乡镇级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尔后1995年劳动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三方原则组建这类调解组织并进行规范化运作。Ho再后,1995年全总颁布《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2001年劳社部、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劳社部、全总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2007年全总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劳社部下发《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全总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人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2009年人社部、司法部、全总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都要求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调解工作,并对此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要求。2010年司法部下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还要求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与此同时,各省市工会、人社等部门也发文推动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另外,有关省市工会、劳社等部门还印发规范性文件对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工作程序作出规定,如2003年出台的《武汉市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2005年出台的《四川省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等。所以,在劳动争议调解创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我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已经破土诞生,目前渊源主要体现为大量零散的部、省、市级行政性文件。

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运行现状。

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经在全国推广建立。全国设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总数已经由2005年的8891个增加到2010年的15000个。¨1另外,媒体相关报道更能说明各地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蓬勃景象。比如,2010年11月西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612011年8月深圳市盐田港口汽车运输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刊成都市计划2012年实现已建工会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0%等等。旧。

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全总政研室正式的2007~2010年度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发展状况统计公报,绘制出全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业绩统计表(表一)与全国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业绩统计表(表二)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全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每年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的绝对数高于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成功调解率基本上在80%以上,远高于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大约23%的成功调鳃率,平均每个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每年成功调解数约为7件,而每个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每年成功调解数不到0.20件。

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具体制度尚不统一。首先,关于调解组织的设立区域规定不统一。全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四川省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在所有街道(乡镇)、行业设立;2005年劳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2008年银川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小型非公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另外,2009年北京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吉林省《关于构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各地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出租汽车、餐饮服务、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其次,关于调解组织的组建方式规定不统一。1995年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三方原则组建;2009年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却要求工会与企业代表组织两方组建;1995年全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等文件体现的是工会可以独家组建;吉林省《关于构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体现的是人社部门唱主角组建;2005年河北省劳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体现的是由工会牵头唱主角,商同人社、司法、综治等代表组建;同时河北省还规定可以企业(行业)协会为依托组建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再次,关于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规定不统一。全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了指导区域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和调解未设调解组织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两项基本职责;吉林省《关于构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

工作体系的意见》规定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和调解比较重要、复杂的劳动争议两项基本职责;《四川省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却只规定了调解本区域、本行业内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发生的劳动争议一项基本职责。最后,关于调解组织的工作程序制度规定不统一。2005年劳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等部级文件笼统要求各地建章立制做到办案程序和工作制度规范化,对具体制度内容没有作出规定;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制度作出了规定;河北省劳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影响较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会商调解制度作出了规定;《四川省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等文件对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案件管辖、调解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武汉市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试行办法》还专门规定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承担的制度。

三、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统一立法的正当性分析。

各地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运行良好、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但是这一创新的调解组织形式及其工作制度目前还处在政出多门、各地为政的散乱状态。笔者认为,应当把该项模式创新上升到国家级的法规层面上,制定全国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理由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填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度的作用盲区。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事实上全国多数大中型企业没有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微型企业基本上都没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度对这些企业无从发挥作用。一方面,企业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于超企业范围,甚至是跨区域、跨行业的大范围性质的劳动争议也无从发挥作用。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规定由此类调解组织调处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的劳动争议及超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的劳动争议,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另一方面,我国已设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方面多年来工作效果较差,甚至可以说是不能正常运转、难以发挥作用,[9 3由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这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工作指导与协助也是必要的。

(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具有独特优势。

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建(后文再作分析),这类组织当中各方代表都能摆脱发生劳资纠纷的特定企业行政的束缚操控,能够从双方维权、维稳角度理性公平处理争议,即便是企业方代表也能从企业在人工成本方面公平竞争等角度考虑维护职工利益,各方代表能够保持其独立性、中立性。同时各方代表之间没有根本性利益冲突,能够通过协调沟通形成本区域、本行业劳动争议处理的共同指导方针,能够融合为一个真正的组织体。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能够克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上的内在弊端①。另一方面,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具有真切了解特定区域行业的企业职工、企业文化、劳资关系习惯与惯例等独特优势,调处争议特别有针对性、更有亲和力和说服力、调解效果更好。同时,这类调解组织邻近企业、邻近争议发生地,方便企业及职工就近解决争议。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相比人社行政部门而言调处劳动争议更有亲和力、更近便。所以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此类调解组织预防调处劳动争议的独特优势。

(三)统一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

有关部、省、市了大量的指导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行政性文件以及规范此类调解组织设立区域、组建方式、工作程序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为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提供了充足的可以比较筛选的制度参考。全国各地普遍组建起来的乡镇工会、园区工会、行业工会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多年来人社系统、工会系统、企业人力资源系统都狠抓干部培训工作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丰硕成果,人社、工会、企业等方面都能选派出精明干练、工作能力强的代表组成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四)人民调解制度不妨碍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统一立法。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人民调解模式,确立了劳动争议的人民调解制度,实践中各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都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即便如此,按照三方原则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仍然是必要的。

其一,依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都应当充分体现群众自治性特征,严格实行选举制或推举制。②尽管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在实践中确实成功调处过一些劳动争议,但是这些纯粹按照群众意愿选举(推举)产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难以做到全面、客观、专业地研判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难以真正担当起调解劳动争议的重任。只有按照三方原则组建起来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才能够真正担当调解劳动争议的重任,切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详见后文分析)。人民调解制度代替不了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

其二,强调三方原则组建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同时也不偏废村(居)、乡(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这样也有利于在三方原则组建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人民调解组织之间形成一种工作竞争局面,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但是在依照三方原则组建了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前提下,再依照《人民调解法》第34条之规定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实就构成重复建设了。⑧其实,《人民调解法》第34条本身就是立法者对各方利益博弈、观念冲突所采取的回避矛盾的开放性、模糊化的立法技术处理,¨州立法者本身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其三,台湾《劳资争议处理法》第44条规定表明,台湾劳资争议调解是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调解为主,同时认可乡镇市公所调解委员会对权利事项劳资争议的调解。Q)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既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又规定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为此,我们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制度,允许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调解劳动争议又为何不可。

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制度建构。

(一)调解组织的设立区域范围。

统一立法不宜盲目要求所有市、区、街(乡)都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因为全国有相当部分乡镇还没有一家企业,甚至有些县都还没有一家企业,在这些乡镇、县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纯属浪费资源。统一立法也不宜只要求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因为非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有不少的非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这些非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劳动关系复杂多变、劳动争议案件多发企业,也存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能发挥作用等情形,这些非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动争议需要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建议统一立法考虑规定: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市、县(区)、街道(乡镇)及工业园区应当设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省、市、县(区)行业应当设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具体的企业数量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出规定。

(二)调解组织的组建方式。

工会、企业代表两方或是由工会、企业协会中一方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都有失偏颇,他们都只是特定利益集团代表,缺乏正当性。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坚持三方原则,坚持三方原则不仅符合国际劳工标准《三方协商公约》、符合我国劳动法制传统,更主要的还在于人社、工会、企业三方充分协商沟通、相互配合支持,能更全面地研判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更理性妥善地调处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关于这一点,世界上不少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也都体现了三方原则。在德国,解决劳资冲突的调解机构是由冲突中的雇主协会和工会的同等数量代表组成,并有~个中立的主席。ll¨在法国,集体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是地区或全国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除了雇员组织和雇主组织人数相等的代表外,还有公共权力机关三分之一的代表参加。-l纠在日本,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主要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劳动委员会,劳动委员会由资方、劳方和公益方代表组成。¨副在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三方原则关系中,由人社部门唱主角牵头组建更为恰当,因为人社部门是政府机构、具有权威性和号召力,在工会与企业方的利益冲突中能够做到客观中立,工会与企业两方都能按受。同时,人社部门在调处劳动争议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足够的干部调解实力。建议统一立法考虑规定: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由人社部门牵头按三方原则组建,也可以邀请司法、综治等部门派员参加。主任由人社部门人员担任。办事机构设在人社部门,也可以设在地方总工会或行业工会。

(三)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

统一立法应当最大限度地保障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功效,应当确立这类调解组织指导辖内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含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级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等)开展调解工作,调处尚未建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超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等重大复杂劳动争议三项职责才恰当合理。

(四)调解工作的主要程序规则。

统一立法应当对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案件管辖、调解员岗位资格、申请调解的期限、受理立案的期限、调解员选定、调解会议召开程序、调解文书及签章、调解期限、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权利、调解费用承担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这些具体规则内容本文不作详述。

五、结论。

在创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我国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已经破土诞生,目前渊源主要体现为大量零散的行政性文件。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经在全国推广建立且工作成效显著,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具体制度尚不统一。人民调解法律制度不妨碍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的统一立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具有独立性等优势,统一立法能填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度的作用盲区,统一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统一立法应当对调解组织的设立区域范围、三方组建原则、基本工作职责及具体程序规则等作出恰当的具体规定。

[参考文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5年8月4日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http://tyldbz.gov.cn/web/policies/viewpolicies.jsp?id=747.

[2][3]中华全国总工会1949年11月22日《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第27条,http://old,chinacourt.ore,/Ⅱwk/showl.php.

[4]劳动部1995年5月9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六)项。http://www china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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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5年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发展状况统计公报[EB].中国工运,2006,(6):54.全国总工会研究室。

2010年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发展状况统计公报[EB].中国工运。2011,(8):53.

[6]邢生祥。西宁成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青海新闻网2010年11月28日报道,http://qhnews.corn/newseenter/system/2010/1 1/28/010241603.shtml.

[7]工联会成立全市首家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深圳市盐田港口汽车运输业工会联合会网站2011年9月5 13报道。ht—tp://szglh.org/detail.asp?id=1 120#.

[8]成都市总工会法律部。关于印发(2012年成都市工会法律工作要点》的通知,成都市总工会网站2012年3月2日报道。http://cdzgh.com/html/detail.asp?classid=0202&id=2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