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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食品安全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有二:一是;二是自然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此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概率和风险较难预测人为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肉、苏丹红鸭蛋、毒饺子、地沟油等,这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概率是人为控制,其危害性在于故意为之,即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仍用于食品生产。
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已成为国家和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
一、利益与道德的权衡
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食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农产品投入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权衡。不少食品产业的利益主体,在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向食品中添加非法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或使用过量的化肥、巨毒农药、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结果导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利益与道德的权衡中,利益占了上风,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和扩散,虽然食品产业的规模扩大了、工艺水平提高了,但道德水平却大幅度下降。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就是有力的证明。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也给传统食品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革命。如“转基因”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成本。但是,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是否存在潜在的危害,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食品企业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制造不安全食品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对不安全食品制造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条件差的企业制造不安全食品的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因此条件差的企业在与政府的权衡中选择制造不安全食品,从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
二、食品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个别不法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固然难辞其咎,但我国现在的食品生产行业,尚未形成健全的产业化系统,才是更为深层次的根源。大量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建立起固定的产业化供应体系,而是完全根据市场的供需来操纵着原材料的价格,通过压低原料价格来应对全球自品市场口益激烈的竞争。这就导致了我国当前前仍以散户为主的食品原材料供应者,不得不采取降低成本的方式来提高产量,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当前利益。
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市场领域中,假冒伪劣食品泛滥。尤其是在城乡结合地带,一些不法分子在制假贩假暴利的驱动下,利用城乡结合部法制监管的漏洞、大众食品安全意识的相对匮乏等特点,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不法手段,大量制造、贩卖假冒伪劣食品,危害着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以,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已经迫在眉睫了,只有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作用,才能维持食品行业供求关系的平衡,这样人们的安全才会有保障。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食品市场中,利用宏观调空手段,平衡市场主体利益,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我国食品行业在国际食品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使我国食品市场进入良性循环。总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食品行业面临着国内市场信任度缺失与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双重挑战,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使我国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虽然从立法层面对执法主体的权责进行了进一步的落实,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主体执法活动主动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行政执法活动缺乏体系上的系统性和时间上的一贯性,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政府部门应大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使相关利益主体的违法成本远远大于其违法收益,才能遏制不安全食品的泛滥和企业的虚假宣传,进而消除安全隐患。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是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重要条件。应尽快形成以 食品安全法 为支撑,其他法律相匹配、多层次、系统化、结构严禁、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制定各种单行法,对食品安全的各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责任主体、环境认证、质量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等)使用、标准化生产、检验检疫、监督检查、质量承诺、广告宣传、信息披露、质量追溯、风险分析、全过程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法律。
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源自整个食物链,即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1.1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因素
1.1.1 化肥
化肥的使用使农产品的产量大幅提高,但同时也对食品安全及品质带来了影响,特别是硝酸铵等含硝酸根的化肥,会造成原料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含量明显偏高,对人体有潜在的致癌性。此外,化肥在生产过程中难免带有一些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
1.1.2 激素
激素的超标滥用是科技的发展带来的影响食品安全的新型因素,猕猴桃、草莓等水果越来越大,上市时间越来越早,鸡、猪等禽畜也越来越大,越长越快,这大都是激素滥用的结果,长期食用这些食品对人体内激素平衡可能会造成潜在的威胁,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1.1.3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应用使得食品的花色品种、风味外观等日益丰富,使得食品的储藏期延长,但由于其多为化学物质,由此而产生的食品安全性问题一直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1.1.4 包装材料
良好的包装能够对食品起到很好的保护的作用,但是,回收的废旧材料、聚氯乙烯等制作的劣质的、有毒的包装材料被用于食品包装,对食品造成的二次污染会严重影响食品的安全性。
1.2. 消费心理因素
由于大多数消费者的食品营养安全知识的缺乏,在其心理上形成了水果越大越好,米面越白越好,猪肉越瘦越好,食品外观越漂亮越好等不健康的消费心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这些消费心理,有些生产厂家便采用多种不安全的手段使其产品更符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由于消费者的这些不健康的消费心理,使不安全的食品更有了市场。
1.3. 商业利益因素
安全卫生生产本应是食品生产厂家最基本的道德,然而在高产、快产的商业利益思想的指导下,盲目追求高产率,而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更有甚者,在金钱的诱惑之下,置广大的人民身体健康于不顾,过量使用添加剂,甚至掺杂使假,使用伪劣变质原料,将有毒的化学物质用于食品之中,更加加重了食品的不安全性。用“吊白块”增白的粉丝,用酸解毛发水兑制酱油,在奶粉中大量掺加麦芽糊精,用性激素乙烯雌酚给自然生长7年才能上餐桌的甲鱼催长,使其7个月就能上市。另外无证、违法违规生产与经营食品亦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方面。
1.4. 质量监控体系存在问题
1.4.1 法律法规不健全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而目前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还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作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核心大法《食品卫生法》,就无法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了许多执法空隙和隐患。而具体法律法规,如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只对动物疫病的检疫作出相关规定,对瘦肉精类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则只字未提;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有相关规定,但对广大饲养户的用药这一重要环节没有任何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饲料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但对众多的养殖户在自配饲料中掺入违禁药却没有相关规定,为违法行为留下了空隙。
1.4.2 食品安全监管多头执法,职能部门责权界定不清
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门有10多个,但监督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明晰,分段执法或重复执法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充分发挥,形成了“龙”多难治水的局面。尽管在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参照国际上的先进食品管理经验,成立了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而为实行从源头到餐桌的一条线管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由于成立时间不长,其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且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和管理活动缺乏一致性的问题。这样,由于在监督管理上的不完善以及力度不够,使得食品的安全性难以保证。
1.4.3 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激素的检测等,因国家投入不足,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如有的执法机构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禁而不止。
2. 对策与建议
2.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1.1 完善和建立食品质量的安全法规
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以保护国民健康为第一先决条件,确保食品安全性,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如增加《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中食品安全和质量方面的内容和条款;尽快制定至今尚属空白的法律法规,如重要食品的检验法以及食品生产、包装和贮存的良好操作规范等。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总法,明确食品生产链中的农场,饲料生产供应商,农药化肥生产者和食品制造商、经营商等各自的责任;加强区域、横向范围的立法。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农村的持久稳定关系到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是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把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问题放在首位。目前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立法和监管工作也进一步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向监管难度较大的农村转移,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成为食品造假的重灾区。同时,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相对闭塞的状态使得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比在城市的监管难度更大。
一、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
1.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假冒伪劣食品盛行
农村地区是我国的不发达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导致对价格很敏感,对于食品更是如此。一些不法商贩抓住农民贪图便宜的这一弱点,将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销售到农村,这种假冒伪劣的食品严重影响食品工业的发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部分假冒伪劣的食品质量堪忧,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成长发育造成的损害,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2.乡镇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
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村集市贸易市场的简称,是指一种传统的农村商品交换场地,是场内经营者集中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集散农产品的重要场所,是乡镇中农副产品、日用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卫生安全条件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目前,在我国的乡村地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很薄弱,其卫生条件较差,到了夏季异味明显。大部分商贩处于散乱经营的状态,使得农贸废弃物的处理极不合理,肉食、蔬菜、副食的位置安排缺乏合理的规划,很容易导致食品的污染。一些不明来路的农副产品很容易进入农贸市场,老百姓在购买时也很少去关注产品的来历,这些因素导致乡镇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的风险。
3.农村土地污染严重,间接造成农产品的污染
耕地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我国政府一直强调要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人多地少的现状决定了只有保护耕地才能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农业多年来连续增产,农业发展取得了傲人的成果,这与政府长期以来的农业支持政策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农民朋友的辛勤耕作。与此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农业的农药化肥使用量连年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农药的使用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1991年,我国农药使用总量为76.53万吨,2013年迅速增长到180.19万吨,增长了135.5%,年均增长率高达7.4%。同期,中国农药行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农药生产和使用总量均居世界前列。农药使用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农药施用强度也在不断增加,按农作物播种面积来算,农药使用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增长速度,是同期农作物播种面积增长速度的9倍。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造成大量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等。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的现状,进而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农作物的重金属严重超标,食品安全在源头上就得不到保证。
4.不规范的养殖业在畜产食品源头上造成严重问题
随着农民发家致富心理的推动,大量的农民开始发展小规模的养殖业,以养猪、养鸡为代表,农村养殖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问题。养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就是饲料,饲料是促进肉、蛋、奶等养殖业商业化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的间接食品,一些农民为了提高养殖的效益往往大量甚至过量地使用抗生素以及饲料添加剂。一些劣质饲料和有毒有害的物质被使用,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注意。
二、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分析
1.经济收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收入和消费支出上有明显的差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居民的收入相对较低,尽管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在10%左右,但是对比城镇而言,农村居民的收入还是偏低,这就导致他们在选择食品时选择价格低廉的。在食品监管上,经济因素是重要因素,我国香港特区之所以能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体制,这与其强大的经济投入密切相关。我国农村居民收入较少,导致一些假冒伪劣的食品流向农村地区,而且农村地区处于监管的薄弱地带,所以形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农贸市场为农民生活带来的便利使得人们忽视其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进行买卖食品的聚集点,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便利。农产品在这个市场上流通的时候面临的约束很小,多数农产品的产销地点并不明确,形成很大的安全风险。工商局、食药监局在农村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造成现在农贸市场的无序发展。
3.短期行为造成土地污染
过去三十年,我们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没有考虑可持续发展,对耕地过度使用严重。单纯地追求产量导致化肥农药超标使用,使得土地板结,产量下降,还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严重。随着城市地租的进一步上升,一些工厂大规模布局农村地区,工业用地的增加本身就减少了耕地的面积,再加上工业废水未经处理随处排放,造成严重的重金属残留问题,主要是砷、氰化物、汞、镉,铅、锌等,这些污染物的随意排放主要是处理成本高,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土地污染比水污染、空气污染更难以治理,这些短期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的长期发展。
4.不规范的养殖业造成的问题
养殖业是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致富的重要手段,在发展的初期,农民一拥而上,分散养殖,不注重科学管理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养殖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屡见不鲜,疫病虽然减少了,但是却对人体造成了间接损害。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第一份抗生素使用量和排放量清单显示,2013年中国抗生素使用16.2万吨,其中51%为兽用,在36种常见抗生素中,兽用抗生素的比例更是高达84.3%。复旦大学一课题组通过对1000多名学校儿童人群尿中抗生素的生物监测,证实我国儿童普遍暴露于多种抗生素下,并发现兽用抗生素主要通过污染水及食物进入人体,而兽用抗生素暴露与儿童健康有明显的联系。目前,从兽用抗生素滥用程度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的家禽养殖和散养户,他们用药知识相对贫乏,过量购买、使用抗生素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产生的耐药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开拓思路,加大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焦点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可以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民结合市场需求改善种养结构,适当增减不同作物种植规模,积极推进农产品收购储存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实现双赢
农村地区村落分散,需要农贸市场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农产品的买卖。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不仅能够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可以为商家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农贸市场的生、冷、鲜、熟的食品划区分开经营,对于农贸市场的公共卫生安排专人打扫、清理。规范市场上商户的进货渠道、销售途径,做到经营有执照,进货有登记,销售有记录,让一切行为有据可查。在监督上,要定期、不定期抽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事前控制。
3.加强土地监管,创新保护机制
我国土地辽阔,但是真正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更应该珍惜。一些农村出现很多强占耕地、工业废水污染耕地的现象,应该坚决杜绝。基层政府须提高觉悟,严格审批制度,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不能为了短期的财政目标就引进一些污染企业,放松环保的要求,耕地的保护一定要摆在突出位置。农业用地就要在农业的范围内找出路,不能挪作他用。环保、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保护好土地资源,造福人民,造福后代,只有土壤健康了,农作物才能健康,人民群众的健康才能得到保证。
4.推行大规模、集约化养殖业
分散养殖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地方政府应该大力发展集中养殖,科学选址,鼓励大规模、集约化建设养殖场所。这样既可以方便农户统一销售,合理经营,而且方便对养殖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也可以集中宣传科学的养殖知识,减少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综合来看,我国农村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就要全面推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食品安全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不能让农村成为薄弱地带。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裘若莹.农村集贸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现状及对策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6(9):124-125.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案例1:小学生难拒校门口美食 成“廉价食品”消费大军。因价格低廉、外包装吸引眼球,并附赠小玩具,使得小学生成为校门口“廉价零食”的消费大军。近来,儿童食品在孩子们膳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有关专家表示,市场上所谓儿童食品存在原料来路不正、产品化学物质种类和数量增加、农药残留、添加剂量大或使用不当等安全隐患,其中尤以添加剂问题较为严重。儿童脏腑稚嫩,对刺激反应敏感,解毒排泄功能弱,不慎摄入问题食品会影响健康,严重的将造成极大危害。
案例2:广州大学城43学生疑食物中毒,多个同学在大学城穗石村实惠餐厅就餐,此后就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据不完全统计,至少43名学生在该店吃饭后出现不适。
一、食品安全的现状问题
应该来说,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保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责任分工和统一协调。2010年4月,“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将把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0年8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国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国性法治研究机构。这些都表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化,“以食为天”的我们对问题食品的恐惧也逐步加深,对销售者的信任度也江河日下,甚至发展到对众多的食品都出现不敢吃、不敢买的程度。这就要求食品安全监督局要加大对问题食品打击的力度,让制假者无路可销,同时对于销售者要宣传用良心与信用去销售商品。希望食监局与销售者能归还一个既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市场给消费者。除了对食监局与销售者的期望,我们消费者也应该加强对问题食品的辨别能力,多关注食品方面的新闻,了解多一些食品添加剂的限量及其作用与副作用。进而从自身的知识层面上减少对问题商品的购买,同时也减少了问题商品的销售。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的整治,遇到问题商品时尽快举报,以尽早扼杀问题商品的进一步泛滥。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仍然难以杜绝;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面临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威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但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
既然全社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如此重视,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呢?主要原因在于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问责制是一种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制度,它包括了问责标准的确立、问责程序及问责方法的构建、问责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内容。食品安全监督领域的行政问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对食品质量问题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或一种纯粹的惩戒措施,而应该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有机衔接,成为一项互为补充的独立制度。通过问责制度形成对各级监管者的问责压力,防止寻租行为,激励他们对所管辖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从而加强对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以实现政府的管治目标。如果相关的食品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那么相应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甚至企业所在地区的政府负责人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问责,问责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
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事件中,不法厂商是最大的利益驱动者。这暴露了这些不法分子的不诚信及只为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每位经营者在从事经营前应签订诚信规则以一种硬性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问题产品,更为甚者,经营者需将每位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那样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作为首要目标,而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因此,他们都应该将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时刻提醒着自己。当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时,这一切就变得两全其美,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顾客,更多利润。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是学生在学校生活的监护人。因此,只有学校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且各职人员明确职务,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努力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的准确性及增强食品监管的权威性。对于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倾听学生的声音,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进行一些真正的反馈,要积极宣传及传播食品科普知识,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该如何处理解决,也要开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能更深入人心。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唯有学校及其人员严格地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制度真正的履行,才能使学校食堂做得更好、执法更有力、管理更严,食品安全问题才更少。
而人的观念也是影响此类问题的一大因素,因此当人们观念意识提高时,一切的方案才能更好地运作,食品安全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才会越来越少。
三. 结论与建议
在食品安全宣传上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小学生,如.不要吃街头小吃,注意卫生;少吃学校附近小店里卖的零食;少吃没有绿色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标志、产房地址的食品;.少吃油炸类食品如:薯片,薯条等;不吃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型店铺里销售的“垃圾食品”等。让孩子从根本上认清三无食品的的危害。
第二,要强化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法律制订得再多再细,如果不严格执行也是不行的。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第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这个第三方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广大消费者,但由于消费者过于分散,所以独立的媒体监督往往就成为消费者的最佳人。尤其是网络媒体,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舆论压力大等。
第四,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在中国目前的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占据主导地位,这既是我们的优势,也是一些问题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优势,又尽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各种治理问题,就必须要严格执行对监管者的问责,这是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关键点,只有抓住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参考文献 :
中图分类号: X8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8-0231-1
1 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农产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管理上已跟不上现代农业的要求,再加上农民求的是数量,质量意识淡薄。因此,在使用化肥、农药时,出现盲目过量的问题,特别是在农药的使用量上,每年都呈直线上升,增长比例严重失调。再加上农民长期以来用惯了见效快、杀伤力强、毒性高的农药,如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等,由于长期使用,客观上农民对这些农药的性状、特点、使用方法以及效果都比较熟悉,加上这些农药药效快、价格比较低廉,用了直观效果快,一时难以改变。其次,农民在使用这些高毒高残留农药时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农药的实际利用率很低。不但增加生产成本,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大多残留在环境中,成为农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主要污染源,最终导致农产品的污染。
1.2 制造食品的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屡屡发生
一是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三是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
1.3 食品流通环节污染严重
食品流通企业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食品包装储运过程中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乘虚而入,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部分市场开办者受利益驱动,对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配合不积极。
1.4 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食品安全职能分解在农业、粮贸、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商检等七个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导致地区与部门之间尚未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由于多头管理和缺乏协调机制,职权不清,管理效率不高,管理难以完全到位,给假冒伪劣食品横行留下空档。
2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2.1 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进程开始提速,并逐步走向良性发展道路。但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不可能囊括并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其它法规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契机,抓紧清理和完善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条例。按照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清理对同一问题的重复与冲突规定,尽快出台包括食品安全技术规章和标准要求在内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2 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3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强化食品卫生标准化工作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食品的魅力就在于手工制作,如果实行标准化,传统的食品加工就会变成现代工业化的快餐生产,中国食品的品质就会降低。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结论。食品卫生标准化不等于食品标准化。食品卫生标准化是指在食品加工销售环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一律不得出售。
2.4 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5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目前国外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国外研究者从构成、运行机制和可能的失效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进行了研究。在构成方面主要有两个研究角度。一是从构成要素来分析,例如,Whitehead,A.(1995)提出了食品控制体系包括六个要素。二是从控制体系的监管主体来分析,例如,DeWaal,C.(2003)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指出,建立单一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促进相关资源优化配置,带来更为理性的食品安全管制体系。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关键要看它是否具有足够的透明性。典型的如Adrie,J.(2005)发现,要保证链条上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才能使供应链有效运行,而建立利益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操作一致;国际交流;信任;透明性;与行政过程相分离;以结论为中心。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失效。Rolf,M.(2007)对欧洲未来食物链的发展远景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了三种最有可能对食物链造成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技术的不确定性;行政上的不确定性;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
最后,外国研究者还从经济和政治的角度研究了食品安全问题,阐述了食品安全的经济性和政治性因素。
二、目前国内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基本情况,主要从社会学、管理学和经济学三方面进行深层研究。首先,从社会学的角度,张红波和吴永常等通过暴露中国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李浩异和李冬玲等则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了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如我国居民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模糊认识和忽视标注及法规的问题,更多的考虑价格因素而非安全因素等。还有诸多学者从生产者和政府方面分析了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其次,从经济学角度,学者们主要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社会规制等)上进行分析。
作为国家高层次的后备人才,我们将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我们将面对迅猛发展和剧烈变革的世界,将承担更加复杂、更加困难和更加艰巨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历史重任。因此,在按照知识经济的要求构建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的同时,突出食品安全素质的培养已显得十分重要。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将教育定位在使受教育者在青年时期一劳永逸获得一套对特殊行业和特定职位有用的知识和技术的观念上。过分强调教师教学而忽视人们学习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明显表现出对人们食品安全素质培养的不足,致使食品安全教育在我国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令人遗憾地存在许多空白,使培养出来的大学毕业生大多数表现为理论上皓首穷经、实践上循规蹈矩;只能从业、不能创业;只会模仿、不会食品安全;同时也缺乏竞争意识和应变能力。新形势下,对人们食品安全能力的培养应从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培养人们的科学思维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这对全面培养具有食品安全能力的人才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基本范畴
人们是具有食品安全潜能的,只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食品安全能力是可以大幅度提高的。相反,如果不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潜能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需要我们以食品安全的意识、科学的态度,不断去探索、去追求。我们认为,要培养的食品安全能力,其方法和途径有:第一,树立食品安全教育的思想。第二,食品安全要立足自己的特色。
培养人们的食品安全精神和实践能力,就是要在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培养他们创造性学习的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培养人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人们的想象力、观察力和判断力上,使他们具有活跃的思维、宽阔的视野、聪敏的悟性。那么,如何培养人们的食品安全精神和实践能力呢?
1.培养食品安全意识
充分运用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仪器技术,结合基础和专业实验内容,构建仿真实验室。仿真实验室的引入可使人们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利用业余时间和网络可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通过仿真实验的引入,人们不仅可以充分利用仿真实验软件对数据采集、储存、分析、处理、传输及控制的强大功能,还可以增强人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活动
食品安全实验室的建立让人们有了一个可以交流食品安全思想、实现技术食品安全的场所,并且是提供了培养人们实践动手和食品安全能力的一个有效活动平台。建立由人们自主学习实践的食品安全实验室,可以邀请一批专业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为指导教师,结合开放实验室的管理机制,给人们提供动手实践的机会,从而萌发食品安全思想和培养自主食品安全能力。人们在保证完成一定数量基本实验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实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具有拓展性、延伸性和综合性的实验项目或具有食品安全见解的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可以以个人独立自主或小组团队协作的形式共同完成。另一方面,人们也可以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从中学习并得以提高。许多高校实践证明,通过食品安全实验室的实践,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人们的专业技能和食品安全能力。
四、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另一视角
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另一视角是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成因以及对策进行研究,试图寻找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
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另一视角是从中国发展的历史渊源来剖析。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生产的总体水平不高,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另一视角是从中国目前的社会原因来剖析。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正在完善中,技术、法律和管理跟不上,环境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风险性居高不下,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屡现。
中图分类号:F4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8-0186-0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伴随着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需求也开始由温饱型向健康型转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密切关注,食品安全风险和矛盾日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以来就发生了包括乳品行业“三聚氰胺”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无锡、苏州等地出现含大量甲醛的银鱼;温州活螃蟹体内发现甲醛;四川广元柑橘大实蝇事件;香港检测出内地输港含有三聚氰胺的鸡蛋;再加上最近发生的“染色馒头”、“牛肉膏”、“瘦肉精”和“地沟油”等风波。频繁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冲击着消费者脆弱的神经,愤怒的消费者把矛头对准了超市、企业、商贩的同时,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拷问也被推上风口浪尖,一片七嘴八舌的议论中,有一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它准确无误地点出了所有罪状的共性,那就是“食品企业质量责任的缺失”。
一、企业承担食品质量责任的内涵
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所负有的满足多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要求的问题。现代企业经营的目标已经不再局限于对经济目标的追求,企业必须超越利润这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对于食品企业而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首先要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营养标准的食品。
食品质量责任的主体是食品企业,但是仅仅依靠企业本身并不能确保企业履行自己的食品质量责任,还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企业、政府、消费者、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共同构成了食品质量责任体系。这个体系的各组成部分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够落实食品的质量责任,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食品质量责任就无从保证。食品质量责任体系的完善体现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对居民的保护与责任。只有当一个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并发挥作用,才会为这个社会的成员带来健康、安全、工作与幸福,也就会使得这个社会更加稳定和谐。
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与食品企业的成功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反映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准,更重要的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据国外统计资料显示,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平均回报比同行高出2个百分点,同时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与社会责任感较少的竞争对手相比拥有更强的盈利能力、更低的经营风险、更忠实的员工和更好的声誉以及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更和谐的关系。因此,食品企业一定要主动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履行食品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企业基本准则加以重视。
二、食品企业质量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食品企业质量责任的缺失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贫富差距过大、享乐主义盛行等社会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层面的企业生产方式落后、食品质量意识淡薄以及政府层面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利等原因。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层面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企业更加追求利润最大化。收入分配体制的缺陷导致社会不同阶层和地区收入差距极大,据学者测算,我国企业行业间工资差距达到了15倍,城乡收入差距达到3.23,国际上公认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高达0.5,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引起全社会拜金主义的盛行,最终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导致企业缺乏以人为本的商业意识,见利忘义,忽视企业的社会责任。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也与我国社会生产力低下有关。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状态,不断涌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偶然。尽管近些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特别是农村地区发展水平来看,社会生产力还不高,大部分民众可支配收入较低,无力消费高品质食品。据笔者做过的一项问卷调查,“如果超市只有两种牛奶卖,一种10 元一包,一种2 元一包,若您需要购买牛奶,您会购买那一种?”约87% 的人都选择2 元一包的奶,因为他们的收入有限。马克思曾经说过“经济是基础”,过低的生活标准直接束缚了人们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层面上的原因
我国食品企业食品质量意识缺乏,经营中并没有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对食品的生产过程严格把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食品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地选择以企业利益为先,忽视了消费者的利益,缺失以公众利益为导向、履行食品质量责任的意识。并且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多管理混乱、规模过小、装备落后,基本上属于家庭作坊式的企业。据调查,我国目前有400多万家企业和700多万家小型加工作坊从事食品工业。其中,从事技术含量最低的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占52%,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约为总数的1/6,25%的企业无标准生产,15%的企业无执照生产。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原本就质量责任意识淡薄的企业被迫降低直接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使得企业食品质量责任缺失的现象进一步加剧。
从流通环节来看,个别经营业主见利忘义、违规经营,为一些劣质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随着社会城市化的发展,许多粮食、蔬菜、果品和肉类,都要经过长途运输或储存,或者经过多次加工,才送到人们面前。在这些食品的运输、储存和加工过程中,人们常常在食品中投放各种添加剂,其中不少添加剂具有一定的毒性,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三)监管部门食品质量责任的监管疏漏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靠自觉强化,二靠外部监督。“双汇瘦肉精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凸显出国家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不到位,监管不力使得食品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约束。主要表现在:(1)过分倚重发展、轻视监管是引起食品企业漠视质量责任的重要原因。我国很多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地方监管部门为了当地经济利益而和政府、企业“政企合谋”,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不少政府部门依旧将发展放在第一位,认为企业发展起来了,其他问题都是小问题。”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理念偏失所导致的监管意识薄弱纵容了食品企业逃避履行质量责任;(2)某些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助长了企业不履行食品质量责任的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遗憾的是,许多时候,抽检流于形式,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在上海馒头事件中,违规加工生产馒头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没有监管,监管部门一个月会抽查一次。当监管部门来检查的时候,公司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3)监管队伍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缺乏监管设备客观上也导致了企业对食品质量责任的淡漠。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落后,缺乏简便易行且准确的检测手段。例如,依靠现有设备对地沟油、农药残留指标等进行检测,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难以大面积推广。 并且很多监管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或训练,执法过程也仅仅是“一看、二摸、三闻”,对于“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化学添加剂根本没有安全监管意识。
三、针对食品企业质量责任缺失的改善措施
(一)强化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通过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意识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自身利益,主动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首先,应加大对食品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并掌握食品安全的要求;其次,开展专题讲座,解析法规条文,明确操作规范,讲明利害关系,引导企业提高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另外,强调企业的法律责任,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增强其质量责任意识和遵守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主要作用
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首要责任,这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自身定位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现实需要。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首要责任,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首先要追究职能部门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调动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科技水平
检测是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起到关键的作用。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检测水平发展不均衡,检测技术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制约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瓶颈问题。因此,我们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资金投入,快速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的科技水平。此外,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民收入以及减小社会贫富差距等措施都是加强食品安全、促使食品企业履行食品质量责任的有效手段。
总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认识到良好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无价之宝。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企业文化建设将极大地提升食品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在国内、国际竞争中树立良好形象并赢得丰厚的利润。
参考文献:
记得上大学时有一位教授说过这样一个真实事例:他的两个法学博士同学移民去了加拿大,一个在超市从事搬运工工作,另外一个在幼儿园当老师。同学们非常不解,便问:为什么不在中国要移民加拿大呢?教授回答:他那同学说得是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想想看,中国的食品有几样是安全的?看看我们现在吃的猪肉,食品添加剂太多,三个来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吃排骨现在连骨头都不用吐了。前不久媒体不还说咱们国家60%的猪肉都添加了瘦肉精吗?……
是啊,吃肉都不用吐骨头了,原本一两年生长期的猪现在也就两三个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这又是何其的夸张。笔者也是一个地地道道从农村出来的,记得当年家里养猪时能养到两百斤至少也得养上一年半之久,而如今,笔者虽然生活在大都市,吃的东西却远不如八九十年代。这不是人们生活水平的倒退又是什么呢?
记得上小学时,课文里面就有一则“拔苗助长”的寓言故事,然而孩子们是代代学,而一旦长大后却为了各自的私利,重复着“拔苗助长”,而且越发的不可收拾,在坑害别人的同时,却也在坑害着自己及家人。因为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着个类食品、个类人群,而是关乎着各类食品及全民安全,这是关乎全体国人生命及健康的大事。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2.062
1有关食品安全问题案例
食品安全近些年来成为了新闻媒体报道的宠儿,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屡见不鲜。由此引起了较为激烈的社会舆论,食品安全问题逐渐被大众所关注。在此举例几个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报道。
事件一,镉米事件.2013年5月,湖南省攸县的3家大米厂出售的大米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查出镉超标事件,后被媒体揭发。佛山市市顺德区广东省市通报了顺德市场大米检测结果,在终端销售中发现6家店销售的六批次大米中镉含量超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3家公司生产的3批次中镉含量超标;在湖南产地的大米流通抽检中。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季度2013个,一季度抽检结果,8批次不合格原因都在于镉含量超标。
事件二,毒泡菜事件,中国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曾披露过四川成都新繁、彭州等个别生产泡菜的泡菜生产企业使用了敌敌畏、工业盐等有毒、有害物质。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成都市对泡菜生产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导致成都的许多正规泡菜生产企业遭受了沉重的损失。
事件三,陈华粮食事件发生在2004年7月,全国10多个省市在粮食和石油批发市场逐渐找到了一个叫“民工粮”的大米。这种水稻就是国家粮食库霉变大米,其中含有可引起肝癌的黄曲霉素(Aspergillus flavus)能引起肝癌,是目前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试验表明,其致癌所需时间最短仅为24周,按规定只能卖给酿造、饲料等行业,不能作为食品销售。但是梁帆说这些米主要是卖给建筑工地和学校,被称为“食品街”。食堂在加工的特殊方式,浸泡在擦米的原来的黄色漂白,而且还消除了光的霉味。
……
屡见不鲜的食品安全问题令我们痛心疾首,同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而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率相对较高,这又是什么原因所致呢?
2农村食品安全原因分析
(1)农村收入水平限制。农村人口收入较低,受经济水平制约,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往往注重价格而不是商品质量,在农村地区,那些质量不高而价格较低的商品往往受到人们的追捧。价值决定价格,无可否认价格低的商品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对较高。
(2)农村群众未能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人们在购买商品时,不会有意识的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无包装或者包装极简单的商品也不会过多追究,由于农村人口相对分散,人流量较小,一些商店摊铺的货物不能在保质期内售完,常常堆放有过期产品,这就为食品安全问题埋下了祸根。
(3)农村商品购货渠道单一且混乱。农村商铺大多是个体经营,规模较小,且有些商铺还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很少有大型超市,距离城市较远,而食品供应商大多位于城市,因此,农村商店想要购货,只能依靠城市中一些批发零售商驱车送货,这就导致了农村商品种类不全,同时大多在城市销售不好质量不高的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增大了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还有一种购物渠道那就是集市,农村集市大多都是固定间隔几天,人们统一将货物拿到乡镇中心售卖,然而集市的摊位和商贩都不固定,食品安全不能得到保证,而出现了什么安全问题也将无从查证。
(4)某些商贩道德素质低下,只盲目追究经济利润,蓄意贩卖有毒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以降低成本谋取私利。同时也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经营责任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让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在流通环节得到控制。
(5)我国对于“舌尖上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与制定。同时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管机构冗杂庞大但职责混乱不清,相互推诿,各自为政,形成监管上的漏洞。就例如“健美猪”事件,商贩只需为每头猪多花上几元钱就能免除卫生防疫检查并得到卫生合格证,而从生产地流入市场过程中,再需给有关执法人员送点好处,就能一路畅通无阻,病猪就这样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各个农贸市场或超市了。
3措施及建议
(1)加大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力度,做到层层监管,完善基层政府监督体系.同时还要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做到权责统一,违法必究.我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四对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即①打击无牌无证经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者。②打击销售,使用没有违反食品和原材料的合法来源,食品生产商和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规范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五”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管理。④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应该严格按照此通知进行执法活动,同时加快以《食品安全法》为中心的其他法律的出台,以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有法可依,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敦促食品安全问题。
(2)加强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提高农村食品经营商的素质道德。大多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低,对食品安全认知能力有限,政府可以借助媒体如电视、广播、宣传手册等途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同时也可以定期举办一些安全知识讲座或者维权法律讲座,教会农民如何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3)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同时适当调整规范物价,肃清消费市场不正之风。继续对农民以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生产,解决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物价局也应对市面上各个以不合理价格出售的商品严格规范其价格,打击投机倒把现象,维持健康和谐的市场氛围,促进市场有序运转。而且,还要拓宽农村食品购销渠道,保证优质食品进入农村市场。
参考文献
[1]干春娟.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思考[J].上海农业科技,2008,(1):12.
近几年,中国食品安全危机四伏,“瘦肉精”“毒鸡蛋”“毒水饺”等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就足以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伴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中国相关的食品标准转向重视食品安全性指标。此外,国家新修订的产品标准也增加了安全性指标。即使这样,中国的食品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下面就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及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品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尽管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屡次发生。民众仍然对食品安全存在担忧。
1、在食品中残留大量有毒物质
食品的原材料直接来源于农牧渔业。在其生产中,大量不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使大量有毒物质附着沉淀在农(畜)产品中。农药、激素等的残留会引起慢性,急性食物中毒。因此,食品安全从原料开始便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在水产品养殖业中,大量不法业主使用禁用药物来提高水产品的成活率和出品率,但有些药物代谢速度非常慢,因此大量有毒药品在成品中沉积,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安全
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生产过程中灭菌不彻底、储存条件不当等使微生物大量繁殖,食用这些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食品,会引起食源性疾病。
在食品加工中,许多天然的有害物质未被安全消除,如四季豆中的血球凝结素,土豆、青番茄中的龙葵碱等,在加工的过程中如果不彻底处理会引起食物中毒,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另外,油炸或烧烤食物中也存留着大量有毒物质。
3、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工业添加剂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是有些不法企业在食品加工中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及化学合成甜味剂等。如在辣椒制品中添加苏丹红,在豆制品中添加吊白块等。
4、不够完善的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分散,导致地区与部门之间未能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出现了多头管理。由于多头管理和缺乏协调机制,职权不清,管理效率不高,管理很难到位,因此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横行的空档。
5、不完善的法规标准
现中国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条文过于复杂且笼统,难以在实际中操作,并且对于食品检验的标准相对滞后。与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CAC相比,我国的食品标准严重滞后,其表现在标准不够完善,标准水平低。另外,我国食品有“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的标志,让消费者常常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相信谁。
二、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品消费是人类最基本的消费之一,享用安全的食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要加强对食品的检验,切实保障每位公民的生命安全。
1、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过程开始提速并逐步走向良性发展道路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出台。但它并不能囊括并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完善与法规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质量,以此来提高我国在食品界的国际地位。
2、加强食品市场的准入管制和监督
现中国由于地方政府的不适当操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采取放任态度,因此食品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与挑战,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对此,政府应当加强建立严格的食品准入审查制度,完善监管体系。与此同时,要严厉打击地方性保护主义,建立更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以此来稳定社会秩序,推动建立各方和谐发展的中国。
另外,进口食品在中国也相当活跃,所以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其的准入管制,同时要尽快立具有国际水平的检疫技术,逐步加强对食品检疫的科学化,以此来提高我国在食品界的国际地位。
我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诸多,但是这种多头管理很容易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其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建议合并市场监督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让监管工作更好的衔接起来,不给市场监管留下任何漏洞。
3、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及食品的卫生检查
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利用高度发达的信息网建立电子监测网;建立和完善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等,以此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此外,对于那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必须及时制止出售,情况严重时可以采取销毁的办法。
4、加大执法力度
国家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抵制其进入市场。对于已进入市场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立刻勒令其停止生产,退出市场。对任何企业都不能免检。另外还可以采取高额罚款的处罚制度来警示那些制售质量不安全食品的不法厂商,严重时可以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执法者要严格执法,对于,贪污受贿者要从重处理。
5、建立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三阶段组成。因此国家或政府要在每一个阶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在全国统一执行但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故意瞒报等的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办力度,使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更加完善。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