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6 00:50:3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学前教育政策,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学前教育政策

篇1

2010年11月21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让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是充实学前师资队伍的措施之一,在保证富余教师生计的同时,又增加了幼儿教师的数量,其转岗过程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选择合适的中小学教师转岗,把好“三限”(限年龄、限学科、限比例)这一“转入关”。鉴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内在需要,转岗教师的年龄与学科特征应以年轻、艺术、人文为主,应优先让起始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转入”并控制转岗教师的比例。

二是注重转岗培训的有效性,严把“培训关”。培训应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做到“经培训”与“合格后”。经培训合格后,应继续给予再教育机会,并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专业发展空间。

三是要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允许不适合的转岗教师做出二次选择,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为了禁止长期存在的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以下简称“小学化”),2011年11月28日,教育部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小学化”的形成有以下原因:一是一些家长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学到东西,才能“不输在起跑线上”;二是有些幼师的工作态度存在问题,认为像小学生那样上课比组织做游戏省事、或者自身水平有限,除了教小学课程不知道还能安排什么活动;三是某些幼儿园不懂或违反幼儿教育规律,为满足家长让孩子“学到东西”的需求,而对幼儿进行过度教学,甚至直接提前使用小学教材。

克服“小学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小学化”的出现实际上是错误教育观念影响下的产物,要解决“小学化”必须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必须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启蒙教育阶段,其任务是为幼儿未来的学习奠定基础,而不是成才教育。

二是开展家长教育活动,让家长充分了解幼儿教育的规律。“小学化”的产生,与一些家长的错误看法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幼儿园应重视对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理论,让他们通过教育讲座等各种渠道,学习正确的教育理论,了解幼儿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与一些基本的幼儿教育方法。

三是走出“幼小衔接”的误区。禁止和纠正“小学化”,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幼小衔接”问题,而是强调幼儿园应将“幼小衔接”的重点放在培养幼儿入读小学的适应性上,针对幼儿特点和实际需要,重点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生活的能力、健康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为幼儿适应小学教育打好心理和行为的基础,而非单纯地提前教会小学课程。

三、园内兴趣班禁止收费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可以收费与禁止收费的范围,明确指出兴趣班等成为幼儿园规范发展中必须禁止收费的项目。

这一政策的得到了很多家长的支持,认为这样有利于规范幼儿园收费,也避免了那些不想上收费兴趣班的孩子被区别对待。也有一部分家长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不上兴趣班孩子会吃亏,与其到园外上,园内更让父母放心;对于双职工且无老人帮忙的家庭来说,兴趣班的设置使得接孩子放学不再是难题。

虽然有一部分园内兴趣班是免费的,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大部分幼儿园都是从外面聘请专业老师来上课,原本由家长承担的课时费现在改为由幼儿园承担,无疑是增加了幼儿园的经营成本;再加上园内老师必须对兴趣班的举办进行管理,增加了工作量。那么,如果不收费了,还会有幼儿园办兴趣班吗?面对着部分家长的迫切需求,这一政策是否能真正落实到位?

虽然园内兴趣班得到了一定规范,但园外依然存在着大量由社会机构举办的兴趣班。园外兴趣班的繁荣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其收费仍十分混乱,有待相关部门的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明远.别让转岗教师成为幼儿园“鸡肋”[N].中国教育报,2011-10-28(4)

[2]虞水平.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办好幼儿园[N].中国教育报,2011-10-14(4)

篇2

(一)办园规模与结构。1.办园数量。2008~2012年,广西的幼儿园总数(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学前班)由4585所增加至2012年的7554所,增长64.8%;同期全区民办幼儿园由3957所增加至6905所(这一数据尚不包含大量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增长74.5%;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学前班)由628所增加至649所,仅增长3.3%,远低于民办幼儿园的增长幅度。2.在园人数。2008~2012年,全区学前教育在园人数从107.15万人增加至165.93万人,增长54.9%;同期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从35.70万人增加至83.19万人,增长133%,民办学前教育在园人数增幅远高于全区学前教育在园人数增长幅度,成为广西学前教育资源的提供主体。3.结构分布。统计数据表明,县镇和农村的民办幼儿园是全区民办幼儿园的主体。2008~2012年,县镇和农村的民办幼儿园占全区民办幼儿园的比例最高的年份达到86.4%,最低的年份也达到75.2%。

(二)运转情况。1.经费来源。根据实地调研,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主要来源于幼儿园举办者的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收取的保教费收入。2012年开始,中央和自治区开始实施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政策,各地具有办园资质且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并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扶持。对于大量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来说,由于办园条件不达标,未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应的办园资质,导致其无法获得任何补助,收取的保教费收入是其最主要的经费来源。2.开支范围。大部分民办幼儿园虽然办园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开支范围与规模较大的公办幼儿园并无显著差异,其开支范围包含支付教学场地租金、购置各种教育教学设备、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支出)、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进行校舍维修费用等。

(三)扶持情况。1.中央和自治区层面。201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了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奖补政策,下发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408号),其政策要点是: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其中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该专项资金1.11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5000万元。①2.市、县层面。各市、县由于财力有限,用于扶持民办幼儿园的资金较少,只有少数市出台了一定的扶持政策。如从2010年开始,柳州市及所辖县(区)政府出资为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统一配备了安全协管员,有效地支持了民办幼儿园的有序发展,并于2013年出台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方案》,在进一步促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大部分市、县出台的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偏少,扶持力度不足。

二、广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困境

近年来,广西民办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吸纳的在园人数持续增多,在缓解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日渐凸显。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广西民办学前教育总体办学水平仍偏低,大多数民办幼儿园都面临着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教师队伍素质不高和稳定性不强、行业发展规范性不高、扶持政策偏少等一些共性问题。

(一)办园条件较差。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广西的民办幼儿园大多采用租用教学场地的形式办园,设置在民宅内,是家庭作坊式办园,园舍面积与最近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桂教基教[2013]52号)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那些未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园舍破旧,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均不能较好地满足在园幼儿需求,与公办幼儿园存在较大差距。如桂林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18.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1平方米,但民办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仅为8.6平方米和5.5平方米,两者差距较大。园舍面积和建设不达标的现象在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①幼儿园的园舍由活动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但从全区民办幼儿园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来看,整体条件较差,相当部分的民办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幼儿教室、室内设施设备、宿舍、厨房、厕所及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械等均不能很好地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需求,活动及辅助用房不足,幼儿教育所需的学具和玩具偏少,拓展性练习设施欠缺,整体配套设施不足。广西的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未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普遍较差,一些城中村和农村民办幼儿园租用的场地多由民宅改建而成,改扩建后仍不符合有关办园标准,采光、通风和消防通道等方面均存在设计缺陷。同时,各地尚未出台民办幼儿园校车管理办法,民办幼儿园通常采用自有机动车辆或租用其他个人自有机动车辆接送幼儿,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为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超员、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办园规模偏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10月出台的有关办园标准规定,今后新建的幼儿园规模最少不低于6个班180人,最多不超过12个班360人,并明确指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各类幼儿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同时,办园标准在班级人数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小班(3~4周岁)为21~25人;中班(4~5周岁)为26~30人;大班(5~6周岁)为31~35人。2012年,全区6905所民办幼儿园吸纳在园幼儿83.19万人,全区民办幼儿园园均规模仅120.5人,园均规模远低于新出台的办园标准规定的人数下限,总体规模偏小。

(三)教师水平偏低。从全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配备情况来看:2012年,全区学前教育生师比达到36.99,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合计44857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为3812人,未取得职称的人数达到34457人,占全部专任教师的76.8%。而民办幼儿园专业教师配备不足、职称偏低的现象更加突出,很多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向社会聘请人员担任教师的现象较为普遍,专业教师配备严重不足。虽然“国培”和“区培”计划已把学前教育列入其中,但当前民办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受益面还偏小,普遍缺乏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专业化水平不高,教学手段传统,且有些幼儿园保教不分,实行一人包班制,往往由“教孩子”变成了简单的“管孩子”,不适合幼儿教育和成长规律。

(四)教师流动性强。根据调研,当前全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其工资待遇普遍在1200~1500元之间(扣除五险后),有的甚至还不足1000元。现阶段,物价水平普遍较高,生活成本持续攀升,这样的工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都存在一定困难,严重影响了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教师流动性极强,不利于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收费不够规范。据调查,各地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并无统一规定,主要是由幼儿园举办者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各地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且随意性较强,其所确定的收费标准仅需在教育部门备案即可,收费公示制度不严格。如河池市金城江区的一所幼儿园,在学期开始,发现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立即调整收费标准,收费政策执行缺乏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一些民办幼儿园常以开设特色班、兴趣班的名义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六)扶持政策偏少。总体来看,各级财政对于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起步较晚,且补助形式较为单一。当前,广西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主要以实物补助为主,尚未将奖补资金用于补助幼儿园教学场地租金等方面的开支。根据调研,部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认为,对于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所需的硬件条件已具备,财政给予的实物补助有些属于重复建设,与办园主体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偏差。同时,财政对困难幼儿资助力度偏小。

三、扶持广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政策建议

(一)明确地方政府的扶持责任。明确学前教育扶持与发展责任不可避免地涉及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划分问题,《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408号)中第四条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中明确规定:一是地方为主。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以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二是激励引导。发挥奖补资金作用,引导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激励幼儿园举办方采取措施提高质量。三是中央奖补。地方政府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有举措、有投入的,中央给予奖补。因此,地方政府在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地应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将民办学前教育适度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畴,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优化用于各教育阶段的资金支出结构,将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引导民办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更多的奖补资金,进一步发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

(二)界定民办学前教育扶持范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408号)中第二十条规定:奖补资金由各地按计划安排使用。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各地的教育和财政等部门应加强配合,根据本地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奖补实施细则,明确奖补条件和奖补对象。笔者认为,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应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即奖补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具有资质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并要求接受奖补的对象分别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对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而言,其申请奖补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受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收费在普惠标准范围内、办园质量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在上年度办园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上年度收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对民办幼儿园教师而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保育员而言,要求其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三是对于受资助的幼儿而言,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庭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亡故的;身体有残疾的;父母离异、生活确有困难的。

(三)确定民办学前教育扶持标准。一是制定民办幼儿园教育举办者奖补标准。为确保奖补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性,建议自治区层面出台全区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指导意见。通过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硬件设施、师资配备情况、保教质量和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分别设置一定的权重,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各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10%、20%、40%、30%的比例将民办幼儿园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实施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级管理,并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根据民办学前教育举办者提供学前资源的数量、质量和贡献度进行相应奖励。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补项目,鼓励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提高办园质量,如按照当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10%的比例设立办园规模奖、管理达标奖、教学质量奖等奖项,并按三个等次,按2万元、1万元、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此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奖励标准各地可根据财力实际进行测算后制定),并明确奖励资金可用于支付场地租金,鼓励民办幼儿园升等创优,主动提高办园水平。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按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与调整长效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中的有关办园条件,完善机会平等、优胜劣汰的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激发民办幼儿园办园主体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主动性。二是制定幼儿教育和保育员奖补标准。对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工作并具有资质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的“五险”支出进行一定补助(各地可依据财力实际和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情况,按单位应负担部分的15%~20%的比例进行补助),鼓励民办幼儿园聘用具有学前教育资格的教师,确保民办幼儿园的师资水平与教育质量。三是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标准。建议按照幼儿家庭困难程度,分特别困难、中等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次,并遵循就近入园的原则,按幼儿在当地低收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支出平均水平的30%、20%、10%进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由幼儿园统计、公示后上报。

篇3

二、对三个省的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的政策评估

(一)样本抽样方法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我国23个省(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本研究在东中西三个地区分别随机抽取一个省作为样本。经分类随机抽样,分别选取福建省(东部地区)、江西省(中部地区)、甘肃省(西部地区)。三个省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均来自该省教育厅网站正式公布的文件。福建、江西、甘肃三省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在政策文件表述方式(依据教育评估学制定表格化的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一级指标(主要有园舍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保育与安全、儿童发展等)、指标体系的运用等方面有许多共同性。因而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二)对样本的政策评估

1.耐用性评估

①师资的充足性。三省都将师资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规定,包括师幼比(以及保育员、保健员、厨师等其他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证、培训、教师素质等关键指标。从以上关键指标归类分析可以看出,师资充足性方面,三个省在量的6个指标上(师幼比、其他工作人员、班额、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几乎惊人的一致,具有充足性导向。除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两项指标外,均执行国家标准或高于国家标准。仔细分析三省对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两项指标要求,发现高学历、高职称是示范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即教师学历要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0%以上(江西省对本科毕业学历要求占20%以上);甘肃省要求在园高级教师占40%以上,一级以上职称教师占80%以上。三个省在质的指标上只有2个(教师素质与培训)存在质的差别。三省在质的指标上的共同性“教师素质”表现为教育观、儿童观以及不得有违法行为。只有福建省提到了幼儿教师的五个教育教学能力。在如何提升教师素质方面,三省都强调了培训的重要性,仅有福建省规定通过课题研究、园本教研等手段提升教师素质。可以看出,在师资充足性方面,三省基本都呈现为量化指标清晰、操作性强(特别是甘肃省教师学历与职称的规定尤其显著),质性指标模糊、操作性不强。这种对师资充足性量化指标的具体要求会导致两个不利后果:一是教师的纵向流动不合理,优质教师向示范幼儿园流动集中,损害了其他幼儿园和儿童发展的利益;二是学历主义与职称主义泛滥,忽视了能力与素质建设。从三省的师资充足性指标分析,除福建省外,另外两省对教师的专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不够重视。

②设施设备的充足性。根据对文本的指标分析,三省在设施设备充足性方面全部执行教育部的最低标准规定,主要涉及到幼儿园环境(绿化、美化、儿化、教育化、安全化)、户外活动场地、各类教室活动室等构成、教育设备、保教书籍等,全部表现为量化指标。在设施设备充足性方面没有考虑地方的特殊性,如福建、江西两省空调设施、甘肃省的取暖设施等。③经费投入的充足性。三省在经费投入充足性上均采用“稳定增长“”加大投入”等模糊表达方式处理,没有明确的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人员经费等规定。如福建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通过主办单位拨款、家长合理缴费、社会及个人捐助等多种渠道,能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设施设备、环境创设等方面的需要”;江西省“:地方政府和主办单位加大对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做到逐年增长,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的运转;社会力量办园收入的30%须用于幼儿园基本建设”。另外甘肃省仅规定举办者在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期间要投入50万元以上。因此,可以说经费投入充足性的政策导向不明确,弱化了举办者的经费投入责任以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2.优劣性政策取向评估

④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在三个省的政策文本中,只有福建省专门设立一个一级指标“幼儿发展”,用以评估儿童身心发展水平。江西省仅在一级指标“教育与教学工作”中列有一个二级指标,谈到儿童身心发展,分值仅为12分(该一级指标总分为140分)。甘肃省在二级指标中也没有提到儿童发展问题,仅在办园理念一级指标中散见。福建省按照五大领域以及小、中、大班三个层次分别评估儿童身心发展水平,指标内容清晰,具有可操作性。⑤课程资源、课程实施与儿童发展水平的匹配性。按照课程设置、教育活动目标、教育活动内容、教育活动实施、教育活动评价等五个要素对三省的课程资源、课程实施与儿童发展水平的匹配性进行政策取向分析。福建省基本以儿童发展为本位进行课程设置与实施的评价,江西省与甘肃省两省基本上是从幼儿园管理和政府评价角度进行指标设定。这体现了儿童发展本位主义与管理本位主义两种不同的政策取向。前者具有较好的匹配性,后者缺乏匹配性。⑥学前教育价值的体现程度。发展学前教育的核心价值,必须关注这种价值的源起是3~6岁儿童的兴趣和需要。福建省的评价指标更多地关注儿童的兴趣、需要和发展价值,努力回归学前教育的本体价值。江西省和甘肃省的评价指标更多地关注学前教育的管理价值和幼儿园发展价值。

3.耐用性与优劣性政策取向比较性评估

⑦比较性指标。比较性指标直接反映政府在评价学前教育质量时的政策取向,即耐用性政策取向,或优劣性政策取向,还是二者取得某种程度的平衡。因为三个省均采用赋分法进行评价,只需要计算这两类指标的权重比值就可得出政策取向。既关注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中的耐用性指标(权重占全部指标的0.3),更关注优劣性指标或者说儿童发展(权重占全部指标的0.41),二者的权重比为0.73:1。江西省和甘肃省两省关注耐用性指标甚于优劣性指标。特别是甘肃省,其耐用性指标的权重与优劣性指标权重之比是2:1。三省在学前教育质量的政策取向差异性一目了然。三省的学前教育质量的政策取向自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呈现为由关注优劣性为主向关注耐用性为主发展。这种现象可能与三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观念等有关。

三、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取向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取向?毫无疑问,学前教育质量即学前儿童的发展质量!这个观点必须予以明确。现代学前教育的两大使命是“发现儿童”和“发展儿童”,而学前教育就是从“发现儿童”出发,唯有“发现儿童”才能“认识儿童”,缺少了对学前儿童的发现、研究和认识,就无法称其为学前教育,也便无从谈及学前教育的质量、质量评估及政策取向。

(一)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取向必须尊重学前教育的本质

3~6岁儿童的天性是“玩”,是游戏,其本质是主体参与的自主的模拟活动,具有自主性和假想性的属性,其目的是获得生理和心理的。游戏对于3~6岁儿童来说,是他们快乐和幸福的存在方式,作为人的本质在他们的游戏活动中生成,并完成此阶段的社会化和个性化过程;同时游戏也是他们进行交往与表达的重要形式和方式。幼儿园游戏活动是根据3~6岁儿童身心与年龄发展特点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设计,具有连续性、阶段性、递进性、全面性的特点,是在教师指导下3~6岁儿童主体参与的过程。学前教育本质上是在教师指导下3~6岁儿童主体参与的游戏活动过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取向应该在了解和认可3~6岁儿童的学习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呈现,应依据3~6岁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为3~6岁儿童自发的活动提供适合的、适当的指导,以促进3~6岁儿童的行为、情感和认知的全面发展。

(二)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取向必须体现学前教育的价值

学前教育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3~6岁儿童发展的价值,且这种价值的源起是3~6岁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对此,庞丽娟等人总结最新脑生理、心理研究成果对学前教育的核心价值进行了科学证明。7~10、3~6岁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以游戏活动为载体和表现方式。因此,在提高和评价学前教育中忽视以自主性和假想性为本质属性的游戏活动设计与实施,而以课程、教学、识字、算术等代而替之,以耐用性指标代替优劣性指标,必然导致学前教育本真价值的迷失,必然导致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成为办园质量评估、教师质量评估而不是儿童发展质量评估,必然导致管理主义和效率主义至上以及工具理性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取向而不是儿童发展为本和价值理性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取向。

(三)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取向必须转向儿童发展

在一定意义上,学前教育质量是学前教育物品(园舍、经费、师资、课程、环境、机会、对弱势儿童的关爱、营养、卫生、安全、健康、学前教育过程、保教方法、评价等都属于学前教育物品)分配的结果,包括分配什么样的物品、怎样分配学前教育物品、分配的效果如何,即由资源配置、实施过程、终极关怀构成的统一体。分配什么样的学前教育物品由现实的社会发展水平决定,分配的效果如何属于未来的期待,由现实的分配什么样的物品和怎样分配学前教育物品决定。当一个社会能够分配什么样的学前教育物品一定时,怎样分配学前教育物品就成为分配的效果如何的决定性因素。怎样分配学前教育物品由社会、幼儿园、家长的学前教育观念以及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取向等多种因素决定。其中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取向对于是否合理分配学前教育质量起主导性作用。

篇4

中图分类号:G6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24X(2020)11-0004-02

新课改背景下,学前教育为满足幼儿园家长的教育需求,必须高度重视教学改革工作。基于新课程理念要求,创新学前教育新模式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需要幼儿教师继续在现代教育领域中进行深入研究。借助学前教育新模式,让幼儿接触更全面的学习内容,获得更好的学习环境,是目前学前教育中满足幼儿园家长的教育需求的根本指导方针。下面,笔者将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一、二孩政策下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

二孩政策是我国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政策,这项政策本身体现了政府的前瞻性和大局观,但所谓“有利必有弊”,二孩政策的施行实则是让学前教育的“三大主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下面,笔者将对学前教育的“三大主体”进行详细分析。

1.二孩政策下幼儿的心理转变

二孩政策下,幼儿是受影响最深的群体,而且对家里的大宝来说弊远远大于利。第一,大宝家庭地位的变化导致其心理不平衡,甚至会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不愿意亲近别人,容易形成自闭性格。第二,父母越不管,大宝对父母的依赖感反而越强烈,这样的心理会让他们只愿意待在爸爸妈妈身边,不愿去上学。

2.二孩政策下学前教育的压力

二孩政策下,学前教育机构几乎都遇到了巨大的教育挑战。第一,二孩政策下,幼儿人数必然激增,但是以目前幼儿园的师资配置来看,教师数量明显不足。第二,幼儿园家长肯定会想到学前教育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诸多问题,相应的,他们的要求会变多,但是以目前幼儿园的师资配置来看,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却不高。

3.二孩政策下家长面临的困境

家长夹在孩子和幼儿园之间,是承压最大、最为难的群体。第一,幼儿教育资源不足导致他们择校的时候困难陡增,同时他们也为教学质量担忧。第二,自己的孩子表现极为不配合,他们不能打不能骂,无可奈何,只能徒增孩子的入学难度。

二、二孩政策下幼儿园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新需求

根据对二孩政策下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幼儿园家长所面临的压力是最大的,所以他们的需求也最多。总的来说,幼儿园家长仍然像二孩政策之前那样,把自己即将入园的孩子当成最重要的宝贝,生怕他们输在起跑线上。这种心情我们都可以理解,为人父为人母的体会则更深。所以在二孩政策之后,幼儿园家长面对严峻的学前教育形势,必然会更加担心孩子的入园问题,由此产生的需求则更加多样,甚至说更加严苛。

1.对幼儿园的要求

二孩政策下,幼儿园家长首先会考虑到幼儿数量激增,那自己的孩子很可能会面临“无师可教”的情况,所以他们会要求幼儿园配备数量充足的幼儿教师,这是第一需求,也是根本需求。幼儿园家长还会考虑到幼儿教师队伍鱼龙混杂,让孩子面临“无师能教”的情况,所以会要求幼儿园配备质量过关的幼儿教师。

同时,现在的家长都忙着挣钱养孩子,尤其是二孩政策下,家长养孩子的成本可能会翻两番三番,成本的提升带动工作时间变长,继而间接缩短家长陪孩子的时间,所以幼儿园家长会要求幼儿园必须严密保障自己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健康,不只是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还要扮演“托管者”的角色。

2.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二孩政策下,部分家长的大宝正值入园年龄,而二宝又刚刚诞生。这种情况下,家长的生养压力是最大的,虽然他们可能意识到了大宝的委屈,但也很难照顾周全,所以,这部分的家长会要求幼儿教师能帮助自己教育管理孩子,重点是纠正孩子的错误想法。

当下,部分幼儿园教师所表现出的不当甚至是违法行为让所有的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受到伤害,特别是有了二孩之后自己不能全身心照顾自己的孩子,更增加了孩子入园后的教育风险。所以幼儿园家长会要求所有的幼儿教师都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二孩政策下学前教育应如何满足幼儿园家长的新需求

1.提高幼儿教师质量

(1)拓宽招聘渠道。正所谓“广撒网才能多捞鱼”。二孩政策下,幼儿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幼儿教师数量不足的大问题,所以拓宽招聘渠道无疑是必然的选择。可喜的是,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正好为幼儿园拓宽招聘渠道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例如智联招聘、猎聘、58同城、人才网等,都是非常正规的互联网招聘渠道。

(2)提高入职门槛。正所谓“一颗老鼠屎也能坏一锅粥”。二孩政策下,有些没有专业资格的闲杂人员也看准了幼师的工作,抱着不纯的目的混入幼儿教师队伍当中,严重影响了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因此,幼儿园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态度,提高入职门槛,在源头掐断这些闲杂人员的念想,给幼儿营造一个健康、纯粹的教育环境。

2.优化培训制度

(1)注重岗前培训。即使幼儿园保证所有的幼儿教师都有执业资格,但大部分幼师的教育能力还不强,需要经过科学、系统的岗前培训才能上岗执教。对此,幼儿园必须表现出大家风范,从长远利益出发,和优秀的岗前培训机构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借助丰富的社会教育资源提升自己的执教队伍质量。

(2)注重师德师风培养。师德师风培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假手他人既不可行,也存在较大风险。所以,幼儿园负责人应当勇挑大梁,亲自上阵指挥师德师风培养工作,应大力整顿校风校纪,对一切伤害幼儿的行为“零容忍”,同时要营造人性化的管理环境,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提升所有幼儿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3.以人为本

(1)为幼儿考虑周全,配备幼儿心理疏导教师。二孩政策下,大宝的心理转变程度是最大的,他們对爸爸妈妈的冷落非常伤心,感觉自己要被抛弃了,所以在入园之后常常调皮捣蛋,为的只是重获爸爸妈妈的重视。针对这种情况,幼儿园需要配备专业的幼儿心理疏导教师,针对幼儿可能出现的所有不良心理变化进行疏导,让他们重拾生活快乐。

(2)为家长考虑周全,配备监督管理团队。幼儿园家长工作非常忙,不能总亲自盯着每一名幼儿教师。所以幼儿园要替所有的家长考虑,配备专业的监督管理团队。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监督管理团队不能受幼儿园园长直接管理,而应独立存在,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园长的权力干扰,而至于监管团队人员的任选,则可以由家委会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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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分析

(一)学前教育财政支出规模分析

从图1中可以看出,财政用于学前教育支出正在逐年增长,其中2007-2009年增长速率较缓,从2010年开始增长迅速,至2014年我国用于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支出增长到2048.76亿元,相当于2007年度的学前教育经费的13倍。

2.财政用于学前教育的支出结构

(1)学前教育经费生均支出、占教育财政总支出、总教育经费比重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7年到2014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的支出值正在逐年增加,且增长较快,尤其是2010年后。2007-2009年,全国幼儿生均教育经费都不足1000元,远远没有达到标准。从2010年开始增长较快,但是生均教育经费还是较低。

2007-2014八年来财政支出和学前教育经费都在逐年按照一定的比例增长。2007-2009年,全国幼儿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2%左右,从2010年开始这个比重有了较快增长;2007-2009年,全国幼儿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的比重平均保持在1.38%左右,从2010年开始这个比重成倍增长,至2014年达到了6.2%,这说明2010年《纲要》颁布以后,中央财政对学前教育的关注空前提高,财政经费增长较快,但总体而言,这个比例还是过小。

(2)各教育阶段学前教育经费量比较

通过2007-2011五年教育经费对比图(图2)更能直观的表现各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量比较,其中高等学校的教育经费多于中学教育经费,再多于小学教育经费,而幼儿园教育经费最少,甚至不足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八分之一。

(3)省际、区域、城乡之间比较

财政经费在省际、区域、城乡之间等存在较大差距。东、中、西部财政经费的占有量准循着东部占有率大于中部占有率,西部的占有率最低的顺序,东南沿海城市基本上已经解决“无学上”问题,但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城镇以及乡村地区仍面临“上学难”的问题,这种公共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势必将直接激化社会上收入不均,机会不均的矛盾,成为破坏公平效率的重大问题。此外,不仅省际之间,边、少、穷与其他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财政倾斜。

二、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出政策存在问题

1.政府财政资金总体支出不足

2007年至2014年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但是绝对总量依然不多,平均到我国入学儿童数量上,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香港的十分之一。学前教育的财政支出不足直接反映在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基本被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垄断,这些公办门槛都比较高,造成市场上对民办园的需求直接成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导致对民办幼儿园的补助不足,民办园的配件设施等教育资源不足。造成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另一大原因就是财政资金并未在预算内单独列项。政府下拨的教育经费在被划拨使用时随意性较大,再加上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很有可能使教育资金大多投入到其他教育事业,导致学前教育资金缺乏。

2.财政支出分配不均

我国的财政支出在区域之间、省际之间以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财政倾斜”。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出现经济分层现象是由地理、历史、政策等综合原因决定的,但教育分层现象更直接的原因却是财政支出的“财政倾斜”。当前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配备远远没有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的要求。更普遍的是公私?W园的资源配给矛盾,公办园的数量虽少却得到了绝大多数的财政支出,显然,这些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将导致对社会公平的直接破坏。

3.财政支出方式单一,存在管理体制障碍

由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较缓,学前教育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缺失,在财政支出方式上也欠缺创新性。在新西兰等英语国家,政府创新推出了教育学券政策,通过这种方式对适龄入学儿童提供财政资金,不仅解决了幼儿入学的学费负担,也没有破坏市场的活性;另外印度也制定了专门的财政政策保证幼儿教师的工资补助,有效控制了教师人才的流失度。相比之下,我们国家以财政资金拨付的支出方式就显得十分单一。

此外,我国学前教育管理制度上也有诸多缺陷,如政府职责定位不清晰、监督制度不完全等。一方面政府对对政府承担学前教育主要责任的认识有失偏颇,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将“政府主导”等同于“政府办园”,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效率;另一方面很多学前教育工作者,不少地方学前教育工作者也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履职弱化,甚至很多地方存在责任推诿现象。政府整体职责定位不清晰,随之会影响各级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

三、促进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出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出,推进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平

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资金投入,具体的做法包括:增加公办幼儿园,降低公办园的门槛,打破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垄断公办园的的局面;加强财政支出对民办园的补助与支持;将财政直接补贴于学前教育从业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充分保证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留住人才;致力于改善学前教育的教学资源,包括强化硬件设施,加强学园的安全保障,保障入学儿童的卫生健康,为幼儿学前教育提供良好的教学和成长环境等。

(二)规范学前教育财政支出机制,提高资源的分配效率

1.加强学前教育财政支出制度,健全管理体制

加强学前教育的立法,是保障学前教育的根本手段。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应当结合本国的国情和目前学前教育的具体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本国特色的法律文件。此外,在财政经费的使用过程中,还应实现对学前教育经费的专项管理,促使资金使用透明化,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2.财政支出还应该注重效率,适当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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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4)01/02-0012-05

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已成为现代社会普适的基础价值,但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存在着资源相对短缺、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导致适龄幼儿入园机会不平等、过程质量不公平等问题。譬如江苏省南京市,虽然适龄幼儿入园率一直保持高位,但近年来家长“入园焦虑”和幼儿园“超额运转”现象日益突出。从总量看,全市幼儿园数量仍然相对不足;从结构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率亟待大幅提高;从教育质量看,不同地区、不同性质幼儿园间差距较大;从增量看,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配套幼儿园建设存在“缩水”现象。普惠性幼儿园所占比率不高,导致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很难保障适龄幼儿平等入园。

《国际教育百科全书》列举了若干种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原因,包括个体所处社会地位,政府、社会、个体提供和获得教育的权利,国家和个人为教育提供的资源,各阶段教育之间的资源分配,各地区配置的和向各类社会群体提供的教育机构类型,教师能力,家庭在教育方面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不同教育阶段的生源选拔,代际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等等。由此看出,教育是否公平与政府的政策设计有很大关系。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会加剧或减轻现实中教育不公平的程度,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

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各种不公平现象,从政府层面集中研制与实施促进社会公平的学前教育政策,有利于对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行总体把控。为促进社会公平,南京市政府设计了一系列致力于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公共政策,可供其他地方政府参考。

一、学前教育考核问责制度

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其实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与顶层设计。为促进社会公平,在设计学前教育公共政策的探索过程中,南京市政府依托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发展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颁发。这一文件把学前教育发展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区县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制度上强化了各区县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核心责任,可以有效推进学前教育公平。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事业发展六个方面。具体而言,第一项组织领导主要考核政府重视程度、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出台发展学前教育的专门政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等方面。目的在于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等。本着发展性、激励性原则,对区县政府定期召开年度学前教育推进会、主动承办市级学前教育推进会的,给予加分奖励,从而使各区县政府在重视学前教育、着力于学前教育优先发展等方面逐步提高认识。

把经费保障作为考核的第二项内容,旨在强调经费投入是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设计了财政投入占比、生均经费、专项经费、助学券发放四项二级指标进行权重赋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2012年学前教育投入不低于5%。为了鼓励政府加大投入,在设立区县评定办法时,特别指出财政投入占比每增加1%,加1分。为鼓励部门办园与普惠性办园,特别提出了政府参照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发放对象若包括部门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各加2分。为保障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投入正常化,明确规定若发现无专项经费或经费有截留或挪用现象的,本项不得分。为体现普惠性与公益性办园原则,专门对幼儿助学券发放政策作出规定,以确保每个幼儿在享有入园机会公平的同时,享有教育过程公平。

第三项是考核园所建设,主要是针对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着力于幼儿园的均衡、优质发展。在规划布局方面,要求能够制定落实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专门文件。按照3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辖区内学前教育布局,城乡每1万-1.5万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办园规模不超过12个班,班级人数不超过省规定限额。未达标准的,平均每年新改扩建达省优质园建设标准的幼儿园不得少于2所。在公办园数量方面,要求公办园占比不低于70%。新增幼儿园均由当地政府统筹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在创省优质园方面,要求每个街镇至少有2所达省优质园建设标准的公办园。未达标区县,每年创建省优质园不得少于2所。已达标者,可加分。在协同发展方面,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民办园等级创建,对部门办园和集体办园有扶持政策。在独立法人方面,全面落实小学附设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等幼儿园的独立事业法人地位。同时强调,非普惠性民办园转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每所园可加1分。区域内平均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本项不得分。

第四项是考核队伍建设,是为了全面提高幼儿园师资水平,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地位与整体专业素养,以落实教师编制为起点,要求建立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增长机制。所有教师持证上岗,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注重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建立完善区县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0%。

第五项是规范管理,主要从收费规范、招生有序、办园规范、科学保教、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考核。为解决“入园贵”问题,明确规定了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于当地物价部门所确定的公办园最高收费标准的幼儿园所占比率不得超过10%,以保障区域内幼儿园收费规范合理。幼儿园招生秩序须平稳有序,保证90%以上适龄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入园,以解决“入园难”问题。在办园规范方面,健全办园体制,民办园、公办园实行统一的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幼儿园办园质量动态监管制度,对幼儿园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得力措施,规范无证办园(点)。为促进保教质量明显提高,规定幼儿园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避免“小学化”倾向。在安全保障方面,要求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恶性案件,无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第六项是事业发展,主要从普及水平、优质均衡与社会评价三个方面来考核。在普及水平方面,为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要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将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纳入本地学前教育规划,实现按需入园;为充分体现学前教育的多样性与包容性,为有需求的适龄残疾幼儿提供免费的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在优质均衡方面,切实做到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城乡省优质园占比差距小于10%,公、民办省优质园占比差距逐步缩小。在社会评价方面,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保证辖区内适龄幼儿家庭对学前教育的满意率不低于90%。

考核问责的督导与评估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市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进行,督导对象是各区县人民政府。督导时间与程序为,每年6月,各区县政府完成自查工作,7月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市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对各区县的督导检查。随后,各区县汇总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监测统计结果,结合当年区县教育督导检查的情况,填写区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上报市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县的报告进行分析,撰写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年度监测报告。与此同时,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此外,市政府还在政策、组织和经费保障上下功夫,比如出台《南京市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建立区县年度督导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切实保障财政部门用于专项奖励的专款能够专用等。

二、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政策

无论是教育公平还是社会公平,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是基本前提。在各地学前教育发展中,不公平的主要表现在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不公平,如财政投入、规划布局、办园体制、评优奖励等。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如下三类政策。

第一类是资源统筹类政策。要想实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整体的制度设计是前提条件。为此,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重点问题解决方案,从制度层面完善学前教育的资源配置,从顶层设计上保障资源配置公平。

第二类是财政投入类政策。为了使政府出台的各项旨在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落到实处,教育主管部门参与制定了细化的资金分配方案,如《关于建立和完善幼儿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2012年学前教育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的要求,市政府坚持加大财政投入。市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率从2010年的1.87%上升为2012年的6.78%,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在保证全市每年投入3亿元发放幼儿助学券的基础上,2012年发放市级学前教育财政性专项经费1.6亿元,2013年增至2.1亿元。

第三类是规范管理类政策。在南京市域范围内,民办园占比接近45%。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市政府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贯彻(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等,在全市范围内促进底线公平,保障每个幼儿尽可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

三、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的相关制度或政策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决定教育过程公平及结果公平的核心要素。在政策设计中,南京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对促进社会公平的意义,通过三方面努力提高师资队伍专业水平:一是依托在宁高校,加强幼儿师范教育,提高职前教育质量;二是规范编制考试、进入标准、学历资质,提升在职教师专业素养;三是重视在职教师队伍培训,2015年前将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完成一轮全员专业培训。市政府通过实施新教师“凡进必考”、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农村骨干教师“优岗计划”、优秀教师境外培训计划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形成“让最优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的教育人才建设和管理机制。

为了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南京市政府建立了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对那些具备教师资格并经正式聘用的公办幼儿园教师,政府要求2014年人均工资水平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关注弱势群体儿童的相关政策举措

教育公平的实现,最终以儿童的发展为衡量指标。从政府底线公平的责任伦理出发,各地区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弱势群体儿童价值优先原则,从底线防守的角度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提高弱势群体儿童的社会竞争力。南京市政府从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台了如下政策,以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弱势群体儿童的权益。

第一,实施“幼教惠民工程”。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全面推行幼儿助学券政策,除政府办园外,系统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园均包括在内,并且没有城乡区别,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3~6岁幼儿均可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助学券。与此同时,对六类在园幼儿(不分公办、民办幼儿园)实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政策,幼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六类幼儿是指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幼儿、特困职工家庭幼儿、孤残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幼儿助学券政策切实保障了农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享受基本的学前教育权益,从制度上切实提高了全市适龄幼儿的入园率。这一政策符合学前教育基准服务原则,体现了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此外,为有效避免市民为子女入园连夜排队现象,南京市政府还实施了“幼儿园增量与创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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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10-0045-05

美国有许多学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家长开放政策进行研究和阐述。Click(2000)认为,“开放政策”(open door policy)就是“允许家长在任何时候来访参观”;〔1〕Berger(2004)认为,“开放政策是教育机构对待家长的一种态度”,“家长任何时候来访参观都是受欢迎的”,而不是要求家长在接到通知后或者预约后才能来访参观;〔2〕Puckett和Black(2000)认为,“开放政策”就是“使家长感受到孩子学校和班级的大门始终对他们敞开着”。〔3〕许多学者都从教师和家长两个维度来评论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的价值。

一、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的价值

(一)开放政策对教师的价值

1.有助于教师了解家长并赢得家长的支持。开放政策能促使教师和家长充分而有效地交往(Dietz,1997),〔4〕为教师更好地了解家长、获取家长的支持创造了诸多良机。首先,它使教师有机会“观察家长与孩子在机构中的相互作用,并了解家长对机构的态度”(Decker,2001);〔5〕其次,它使教师能“向家长介绍学校的生活,寻求家长的帮助,分发调查表和志愿者签名表,提供如何做家长的信息”,并能“与家长进行必要的对话,促进家校更好地相互支持”(File,2001);〔6〕再次,它使教师能在调查、了解家长的兴趣和需要的基础上,邀请家长来班级展示才能,共同安排其他活动的时间(Swick,2004)。〔7〕

2.有助于教师和家长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一方面开放政策能够促使“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人员把家长看作是儿童教育的真正伙伴”(Turner & Hamner,1994),〔8〕并推动他们积极地去和家长建立“有效的教育伙伴关系”(Swick,2004);〔9〕另一方面开放政策还能促使保教人员和家长“为了儿童的利益而形成合作的氛围”(Berger,2004),〔10〕并使他们主动地与家长形成“友好的合作关系”(Walmsley & Wing,2004)。〔11〕

(二)开放政策对家长的价值

1.有助于家长更好地了解机构的全貌。开放政策不仅能使“家长或其他家庭成员有机会观察学前教育机构,观看孩子与同伴、成人的相互作用”(Decker,2001),〔12〕而且能给家长提供了解教师、其他工作人员、其他家长和儿童、机构的课程和评估实践等的机会(Puckett & Black,2000),〔13〕增强家长对机构了解的广度和深度。

2.有助于家长增强参与的意识。Couchenour和

Chrisman(2000)指出,开放政策既能使家长通过书面的和面对面的形式与保教人员交往,认识到“他们是儿童教育的‘伙伴’,他们的观点对学校来讲是非常重要的”,〔14〕也能使家长通过“观察孩子的活动,和孩子一起吃午饭,或者志愿帮助班级做事”等多种形式参与到机构的教育活动中来,〔15〕从而提升家长的参与意识,强化家长的参与行为。

3.有助于家长与教师建立融洽的关系。开放政策能使家长有机会“见到所有的保教人员”,因而有利于促进家长与教师建立友好的关系(Click,2000)。〔16〕开放政策还鼓励家长参加孩子的班级活动,帮助家长理解孩子的各种活动,从而增强家长对“家长―教师―儿童”之间关系的认识,并使这种关系得到积极的强化(Billman & Sherman,2003)。〔17〕此外,美国学前教育实践也证明,“家长观察和参与班级的机会越多,他们对课程和评估过程的理解就越深刻,对家校合作的贡献就越大”(Puckett & Black,2000),〔18〕因此,“家庭参与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促进了实行开放政策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Couchenour & Chrisman,2000)。〔19〕

二、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的实施

(一)实施的策略

学前教育机构在落实开放政策时注意使用以下几种策略。

1.重视家长的第一次来访参观。(1)考虑家长的感受。比如,当家长走进学校时,他们是否感到深受学校的欢迎。(2)思考家长的处境。比如,站在学校大楼的入口处,以一个家长的眼光环顾四周,看看周围环境是否在说“家长是受欢迎的”。(3)反思对家长的接待。比如,当家长来到学校时,保教人员是否向他们表示了问候(Click,2000)。〔20〕在CHCC①开学之际,笔者发现学校大厅里悬挂着“我们需要志愿者”的红色标语,几张大桌子上摆放着纸笔供家长填写志愿做事的信息。

2.掌握与家长交流的艺术。(1)给家长提供表达的机会,“任何人都可以到我的办公室来,一对一地和我交谈,或在任何时候给我打电话”。(2)耐心倾听家长的心声,“如果你匆忙、冷淡地结束谈话,就会使家长认为你是冷酷的、漠不关心的”(Dietz,1997)。〔21〕在许多学前教育机构里,笔者发现几乎班班都有电话,家长可以随时打电话进来。

3.考虑家长的各种需要。(1)和家长讨论参观的目的,使他们知道应该看什么、做什么。(2)给家长提供挂外套或存放个人物品的地方,使他们能够轻松地坐下来观看孩子的活动。(3)给家长提供一些阅读材料,使他们能够按图索骥,找到班级的活动区域和相应物品。(4)给家长提供观看孩子作品的机会。(5)鼓励家长在志愿帮助班级或机构的报名表上签名。(6)当家长志愿在班级做事时,给予他们适当的提示。(7)给家长一些指导,使他们知道什么样的班级行为是适当的,如何处理不当的班级行为。(8)使家长志愿者知道作息时间表,以便他们及时引导孩子完成活动,做好环节的过渡工作(Puckett & Black,2000)。〔22〕

(二)实施的活动

学前教育机构在落实开放政策时注意开展以下活动。

1.欢迎家长随时来访、参观的活动。在考察美国学前教育机构时,笔者发现家长可以随时进入班级和孩子一起活动。例如,在BA,上午10点,两位妈妈先后来到中班,旁观孩子的游戏活动;在CM,上午11点,一位妈妈坐在小班活动室里,志愿给孩子们讲故事;在UP,下午2点,一位爸爸走进大班活动室和孩子们一起吃点心。

为了使家长的随时来访、参观活动卓有成效,学前教育专家建议教师做到如下两点:

(1)积极鼓励和指导家长。当家长随时来访、参观班级时,教师要欢迎家长的到来,尊重家长的选择,鼓励家长做志愿者,引导家长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儿童的活动。Beaty(2000)指出,当家长到班级参观时,教师应该“站在班级门口迎接他们,告诉他们在班级可以做些什么”,并尊重家长作出的决定,允许“家长先坐下来观看儿童的活动,再以某些方式参与到儿童的活动中去”。〔23〕Berger(2004)指出,当家长访问班级时,教师必须告诉家长参观班级的基本要求,“虽然参观的注意事项可以张贴在班级醒目的位置上,但是教师和家长的简短交谈既能表示对家长的欢迎,又能鼓励家长参与”;尽管“最好的欢迎就是鼓励家长主动地参与班级活动”,但是如果家长只想坐下来观看儿童的活动,教师就“不要强迫家长参与”;“当家长觉得比较自在时,他们就会尝试着参加班级的一些活动”。〔24〕Warner和Sower(2005)指出,当家长访问班级时,教师应该邀请他们做志愿者,经常到班级来参加活动,如指导郊游活动,管理区角活动,帮助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准备班级的庆祝活动,为儿童阅读图书,教儿童玩游戏,在午餐和阅读时段督促儿童。〔25〕Eliason和Jenkins(1999)指出,当家长志愿在班级帮忙时,教师要考虑到他们有不同的需要、作息制度、背景、时间、技能和价值观;教师要让家长知道教师对他们的期望以及他们的责任,使家长意识到自己所担负工作的重要性,把自己看作是参与者,而不只是清洁工,相信自己有能力参与儿童的各种活动。〔26〕

(2)要正确看待和对待儿童。由于多了家长这个刺激源,儿童面对变化的环境必然会作出一些新的反应。为此,教师要正确看待儿童的行为,并适当加以引导。Beaty(2000)认为,当家长在班级参观时,一些儿童可能会故意调皮捣蛋,事实上,“这既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也不是什么错误的事情”,要使这些儿童平静下来,教师首先要把这些儿童与那些在家长来访时感到不自如的儿童区分开来,“让这些儿童去扮演一个特别的角色”,做一件特殊的事情;其次要“让这些儿童的家长去扮演教师的角色”,为儿童阅读图书,管理木工区活动,播放录音磁带等;再次要让这些儿童和他们的家长共同活动,例如一起玩积木、画画、看书。〔27〕

2.邀请家长参加特别的开放活动。为了吸引家长到学前教育机构与教师进行更多的交流,各个机构每学期都为家长举行1~2次独特的开放日活动。例如,在CM,笔者目睹了制作糕点的开放活动。教师在厨房准备了各种原料、器皿,鼓励家长参与到幼儿的烹调活动中来,然后一起品尝做好的糕点。在EA,笔者目睹了阅读表演的开放活动。教师在班级准备了各种纸笔、废旧光盘,引导家长和幼儿一起阅读庆祝圣诞节的图书,用肢体动作表现喜庆的气氛,把废旧光盘装饰成圣诞花环。

为了使专门的家长开放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学前教育专家建议教师做到如下几点:

(1)给家长发送邀请信。如果希望更多的家长及时参与活动,保教人员必须提前给家长寄一封邀请信,使家长知道开放日的具体时间以及教师对他们的期盼(Decker,2001)。〔28〕

(2)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专门的开放日活动的作用,一方面,幼儿园要做好全园的准备工作。Click(2000)指出,要使开放日活动更好地展示机构的风采,就应鼓励“更多的保教人员参与设计和准备工作”,以“更加生动形象地表现教育方案”,“富有创造性地陈列儿童的艺术作品”。〔29〕Lee(1995)指出,为了使亚洲裔家长也能来参加活动,机构要“邀请翻译和家长一起来”,或“鼓励教师把翻译请来”。〔30〕另一方面,教师要做好班级的准备工作。Walmsley和Wing(2004)指出,要使开放日活动产生应有的效果,教师在布置班级环境、呈现儿童作品时应谨慎行事,保证全班儿童都具有“同等表现的”机会,以准确地反映机构的哲学观、儿童观和教育观。〔31〕Click(2000)指出,教师还要把“活动室布置得极有吸引力”,“按照儿童的愿望去设立故事角”,并使餐桌的摆放也能传递相关信息。〔32〕

(3)把握活动的基本要素。不论是向哪个年龄段儿童家长开放,教师都要“简单地说明机构的哲学观和班级管理的政策”(Billman & Sherman,2003)。〔33〕在向家长开放活动时,教师应让“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看到儿童的作品(如儿童的艺术品,儿童写的故事,儿童搭的积木建筑),检查设备和材料,和保教人员、其他家长一起参观”(Decker,2001)。〔34〕此时还是征募家长志愿者的大好时机,教师可“邀请家长签名做班级的志愿者,为家长―教师会议、班级的庆祝活动作贡献”(Walmsley & Wing,2004)。〔35〕家长开放日活动的内容可以不同,但要取得成功必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开场白、向家长致欢迎辞”,“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对儿童活动的观察和讨论上”,“家长有许多机会制定与教师和学校进行个别联系的计划”。此外,如果提供“点心或便餐”,更能增强开放活动的效果(Swick,1993)。〔36〕

三、影响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的因素

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法规

笔者在访谈美国4位高校附属幼儿园的园长后发现,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家长开放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法规主要是:1965年的《公民权利法》(The Civil Rights Act)、1974年的《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The 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1990年的《国家教育目标》(National Education Goals)、1997年的《残缺儿童教育法》(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2001年的《不让一个儿童掉队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这些法规的出台一方面要求学前教育机构重视与家庭建立伙伴关系,保障家长参与教育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增强了家长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家长与学前教育机构加强联系。

(二)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价标准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能够贯彻开放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幼儿教育协会制订的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估标准。1984年,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国家研究院认证标准和程序》(Accreditation Criteria & Procedure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指出优质机构要符合10条标准,在第3条标准“保教人员和家长的相互作用”中,有1项指标是“学前教育机构的政策应该公开地鼓励家长参与,家长任何时候都能自由地到学前教育机构来访”,“家长是学前教育机构随时都欢迎的参观者”。〔37〕2006年,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又了“新的国家幼儿教育协会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和认证指标”(New NAEYC Early Childhood Program Standards and Accreditation Criteria),提出优质机构要符合10条标准,在第7条标准“家庭”中,有1项指标是“家长可以在任何时候参观访问学前教育机构的任何地方”。〔38〕新标准的推行强化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家长开放政策,保证了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学前教育工作者的价值观念

笔者访谈美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发现,他们基本上都认为家长最了解孩子,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只有家长参与学前机构的教育时,教育儿童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学前教育机构是一个扩展的学家庭,是幼儿、家长和教师相互作用、共同生活和分享的社区。在这个社区里,人们只有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才能密切合作,建立伙伴关系;保教人员不仅要向家长传递学前教育机构的哲学观、期望和作息时间表,而且要鼓励家长把自己看作是促进儿童发展团队中的一员。此外,保教人员还要对家庭的需要和文化十分敏感,尊重家长的思想和情感,感谢家长作出的贡献。可见,学前教育工作者的价值观、家长观、教育观是影响家园关系和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思考和启示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家长开放政策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幼儿园家长开放活动的一些思考。

(一)应逐步完善家长开放活动的政策

2006年3~6月,笔者随机调查了上海、浙江、云南300位幼儿园教师和158位幼儿家长后发现,大多数幼儿园“每学期向家长开放1次活动”(75%),而家长倾向于认为幼儿园“应该每月向他们开放1次活动”(69%)。可见,幼儿园现行的做法和家长的期待之间存在着差距。所以,我们应完善家长开放政策,增加开放活动的频率,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

(二)应增加对家长开放活动的评价指标

最近几年,浙江、江苏、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相继制定了示范幼儿园的评估标准,但还没有把“家长参与”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我们应增加有关评价指标,发挥评价的监控和导向作用,以引领家长开放活动走向经常化和日常化,优化家园关系。

(三)应全面认识家长开放活动的作用

2006年3~9月,笔者就“你认为家长开放活动有什么作用”这个话题,访谈了14位幼儿园教师、9位幼儿园园长、6位其他岗位幼教工作者,发现他们大多站在家长的立场上来看问题,认为开放活动能给家长带来许多益处(如能使家长了解孩子在班级的表现,了解教师的工作,了解幼儿园的活动),而只有个别幼教工作者认为开放活动还能使教师受益。因此,我们有必要全面认识开放活动的功能,重新审视它对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意义,以促进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发展。

(四)应充分利用家长开放活动的时机

笔者于2006年3~6月调查了158位幼儿家长后发现,尽管大多数家长“希望义务给班级或幼儿园帮忙做点小事”(69%),但只有少数家长“在孩子班级家长开放日活动中义务帮过忙、做过事”(31%)。可见,幼儿园提供的机会和家长的期望之间存在矛盾。要化解这一矛盾,我们应该保护家长的积极性,满足家长志愿做事的心愿,如热情友好地欢迎家长来园进班,鼓励家长以不同的形式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才华,感谢家长的志愿行为,并邀请他们今后继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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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ELIASON C, JENKINS L.A practical guide to early childhood curriculum〔M〕.Upper Saddle River,NJ:Prentice Hall,1999:64.

篇8

任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接下来的8年时间内,要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必须先搞清楚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才能集中资源和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规定“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具体的指标是一年的毛入园率要达到95%,两年的毛入园率要达到80%,三年的毛入园率要达到70%,在园幼儿人数将达到4000万。要完成这个“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任务,重点和难点都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在中西部偏远的、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

在我国,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之间的差距在扩大。近些年来,尽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速度似乎要高于经济发达地区,两者之间的相对差距在减小,但是绝对差距仍在扩大。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全国普通小学生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最高的北京市已达到5836.99元,而最低的贵州省仅为579.26元,前者是后者的10倍多。公告虽然没有提及学前教育的人均经费,但可以想象,差距可能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在完成“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任务时会面临完全不同的情况。就这一点而言,国家需要集中资源和力量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问题。

在我国,同一地区不同儿童享有的教育资源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以城市为例,由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大批农民带着他们的子女进入到城市来,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但我国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没有为这些农民工子弟提供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教育资源,至少没有提供和城市儿童同样的教育资源。随着农民工人数以及他们留城时间的增加,城乡二元体制可能会带来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会成为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隐患。就这一点而言,国家需要集中资源和力量解决如何相对合理地化解由于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

在我国,城乡教育资源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有研究表明,由于工资、编制等问题,各级各类教师越来越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即使是农村的教师,也越来越集中在乡镇或公路沿线地区。而在农村,完小以下的小学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幼儿园教师的编制更加稀少。《教育规划纲要》规定,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问题是乡镇中心幼儿园,尤其是村幼儿园的学前教育资源是否能有效到位?在那里,有资质的幼儿园教师到底有多少?据报道,我国如要完成《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任务,在未来的8年中还需增加80万名左右的幼儿园教师。就这一点而言,国家需要集中资源和力量解决乡镇和村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问题,特别是乡镇和村的幼儿园教师问题。

要从宏观的角度思考

学前教育问题

学前教育对于儿童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等固然具有重要价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等,固然是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行动准则。但是,只是这样去理解学前教育,去实施学前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前教育还涉及“为什么”这一根本性的问题。

对于“学前教育为什么”这一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在谈及这个问题时,如果离开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泛泛而论,是没有意义的。当今我国政府以特别的关注和前所未有的投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原因是从宏观层面上看到了学前教育对于改善民生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学前教育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它也是当今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旨在通过这样的政策导向,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能体现在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项活动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之中。

事实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政府都将学前教育的价值主要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等方面,并将此价值取向作为制定有关学前教育政策的依据。例如,在美国,政府出钱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是为穷人服务的,而政府制定的教育目标中,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只有一条:为入小学做好准备。美国没有将学前教育归入义务教育,国家之所以出钱办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前儿童进行补偿性教育。因为没有这样的补偿性教育,那些儿童在上小学初期就可能会学业失败,就可能会辍学;因为没有这样的补偿性教育,以后政府就要花费成倍甚至更多的钱去发救济金,去应对犯罪,去建造监狱。相反,有了这样的补偿性教育,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就大部分被扼杀在萌芽之中了。数十年来,历届美国政府都因有这样的思路而出钱举办学前教育。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是成功的。当初在美国,许多学者和专家,特别是有儿童发展理论背景的学者和专家都反对政府这样做,甚至掀起了一场反对政府这样做的运动,但是在“什么为‘大’,什么为‘小’”的道理面前,这些学者和专家不得不向政府“靠拢”。在2009年版的《适合儿童发展的教育实践(第三版)》(DAP)中,曾经竭力反对政府这样做的全儿教育协会(NAEYC)所发表的新的声明也开始接近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态度,支持政府和推行的相关行动。

“什么为‘大’,什么为‘小’?”不用细说,宏观为大,微观为小;社会的根本利益为大,学前教育本身为小。

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做些什么

我国不是一个教育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我们是在运用占全世界比例极小的教育经费教育着占全世界大约五分之一的人口。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应该对当今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怎样的思考?应该确定怎样的学前教育政策导向?应该如何集中资源和力量去解决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在《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期限内,我国学前教育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篇9

避免学前教育政策“缺席”,是需要有一定远见的,这种远见主要来自对与政策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宏观把握,而不是基于对学前教育学科性质本身的认识。没有这种远见,学前教育政策往往会处于被动的“缺席”状态,忙于应对出现的问题,甚至不得不采用“矫枉过正”的办法加以补救,致使政府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例如,大批民工进城不是近些年才发生的事情,这本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过程的必然,是改变我国城乡结构的重大事件。民工进城必然带来其子女有没有机会进入幼儿园以及进入什么样的幼儿园的问题,必然带来留守儿童的问题等。对于这类重大事件,我们在相应的政策方面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得怎么样?有没有政策“缺席”?

可以说,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民工子女入园以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等方面是存在政策“缺席”甚至严重的政策“缺席”的。我国实行了数十年之久的城乡两元体制没有为民工进城所带来的子女学前教育问题留有空间,我们对自己已经习惯了的学前教育管理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不愿意轻易改变。但是,在滚滚而来的民工大潮面前,相关的政策“缺席”会是很可怕的事情,它会影响民生,会危害社会稳定。我们已经经历了不少这样的事件:一方面我们下令关闭甚至取缔一些为民工子女提供服务的、不合格的幼儿教育机构,另一方面我们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为这些民工子女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教育服务,结果导致社会不安定事件的发生。

有时,政策“缺席”似乎有点无奈,因为某项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一定会与其他方面联系在一起,这就是所谓的“牵一发,动全身”。还是以制定为民工子女入园问题的政策为例,要推行一项比较合理的政策,必然会涉及经费从哪里来、教师从哪里来等一系列棘手的微观层面的问题,会涉及民工潮的流向、城市对民工的容纳能力等中观层面的问题。但是,与诸如维护现今和未来的社会稳定、推进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等一类重大的宏观层面上需要解决的问题相比,这些政策的“缺席”不仅是不应该的,而且是不可容忍的。

我们应该认识到,对解决学前教育政策“缺席”问题不可怠慢,我们不能在学前教育问题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去考虑政策的制定,更不能在学前教育问题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依然麻木不仁。一般而言,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往往会经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生效会存在时滞问题。因此,在某些教育政策从无到有、从存在到产生效果的过程中,政策十分容易处于“缺席”的状态,这就需要政策的制定者具有敏锐的“嗅觉”和气魄,对需要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并有能力付诸实践。

学前教育政策“无能”

造成教育政策“无能”的原因可能有两个,其一是教育政策自身的能力限度,诸如政府的实际能力难以解决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没有预期到的特殊性,推行的政策与目标群体的接受程度不一致,等等;其二是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存在主观犯错的倾向,这些倾向往往起因于政策制定者过分信奉某些理性,或过于感情用事,或急于办成某件事而不顾实情,或谋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而不顾大局,等等。教育政策“无能”原本已会对学前教育事业带来损害,如若各级政府还要强行推行“无能”的教育政策,那么会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更大的损害。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极大的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一统性往往会导致学前教育政策的“无能”。具体地说,在一个地区能够推行的政策,在另一个地区可能会成为“无能”的政策;在同一个地区的某些地方能够推行的政策,在另一些地方可能会成为“无能”的政策。

例如,对幼儿园教师培养和培训的规范与要求,政策的导向、规范和管理会起重要作用,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途径、方法、结果以及对教师教育的方案制定、经费流向、人员配置等。面对“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的重点放在农村”等上位规划和政策的要求,该如何制定下位的、可在实际操作中运行的政策,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如若不顾及上位规划和政策的要求,不顾及我国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实际水平和状况,不顾及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顾及我国现今幼儿园师资培养和培训的实际能力,只是凭借某些所谓的“先进理念”,凭借政策制定者的个人偏好或来自狭窄视野的自身经验等,那么就会使有关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政策处于“无能”状态。

具体地说,运用案例平台让教师通过园本教研进行反思性教学研究,这是一个已经被一些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倡导和运用的途径和方法,对这些国家的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近些年来,这种途径和方法也被我国学者引进,在小范围内试用,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如果将这种做法变成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在大范围内推行,要求所有的教师都按照这样的要求进行专业发展,并以此作为评价依据,那么这样的政策和行动就可能成为“无能”的了。之所以说其“无能”,是因为这种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所依据的理论十分艰深,所基于的方法并非我国幼儿园教师所习惯使用的;也因为这种途径和方法对教师的素质有相当高的要求,而且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费。之所以说其“无能”,是因为这样的政策和行动一旦大规模推行,其“原味”就会被泛化和异化,其应该具有的价值不仅难以得到实现,而且还会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特别是教师的时间和精力。譬如说,在教师还不懂如何做观察、纪录、案例、成长档案等的情况下,要求教师都去做,不只增加了教师的负担,而且所做的事情并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事情,不仅起不到积极的作用,有时反而会产生负面影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观察、纪录、案例、成长档案这一类的事情是非常难做的,不是“想当然”就能做的。可以肯定地说,就连很多参与教师培训的专家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他们也不会正确地做,甚至在错误地做;就连很多参与评估的专家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他们也不知道孰对孰错,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去进行评估。

不是辨别“是非”,而是抉择“取舍”

篇10

“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并不是一个新出现的问题,它屡禁不止,越演越烈,即使有强大的政策和行动阻止它、惩罚它、取缔它,它依然“我行我素”。

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

面对人人喊打却又乏力铲除的“幼儿园教育小学化”,人们需要认真去思考它存在的原因,并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而不只是去进一步研究消灭它的具体措施,从技术上去解决问题。否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也会成为“说了也白说”那一类问题。

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很多,有宏观的、中观的和微观的。在这些原因中,有的是教育本身的原因,有的则是教育以外的原因。前者或许可以通过教育本身的努力解决部分问题,而后者依靠教育本身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的。换言之,把原本属于社会自身的矛盾与冲突,一股脑儿说成是由教育带来的,并试图通过教育得以解决,那是没有希望的。

例如,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幼小衔接”问题没有解决。“幼小衔接”也是一个老问题,已讲了多年,做了多年,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说到“幼小衔接”问题的解决方案,可以有两个基本思考,一个是小学向幼儿园靠拢,另一个是幼儿园向小学靠拢。前者是学前教育工作者所期望的,也是他们所失望的,因为数十年来,尽管有行政部门的推动,尽管有学者的呼吁,可是小学的课程和教学并没有向幼儿园靠拢的迹象,也没有向幼儿园靠拢的动机,相反越来越与幼儿园教育相背离。后者是许多学前教育工作者所不愿意看到的,甚至是反对的,但是又是他们必须去做的,如若做得不好,就会损害儿童的发展,也会遭到家长和社会的谴责。

事实上,“幼小衔接”在当今之所以成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因为在教育实践中已经出现问题。有专家研究发现,当今“幼小衔接”的问题,部分是幼儿园课程与小学一年级的课程不衔接的问题,小学一年级的教学要求与以前相比提高了许多,例如识字量、阅读难度、运算要求、非母语的语言要求等都提高了。于是,学术界和教育实践界,也包括政府主管部门都做了降低小学一年级课程与教学要求的呼吁和努力,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无形”之中“不明不白”地都化为乌有。

所谓“不明不白”,其实谁都明白,所谓的“无形”其实“有形”,那就是“高考指挥棒”,那就是指挥棒背后的“社会竞争”,这属于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的创始人布朗芬・布伦纳所谓的大系统、外系统范畴。根据布朗芬・布伦纳的理论,幼小衔接这类小系统、中间系统的事情,应该与大系统保持一致。教育工作者、政府官员和老百姓也许可以在有限范围内做些改进,却无法与之“决一胜负”。

必须非常现实地面对这一问题的人是家长,还有教师,他们需要的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不管用的“口号”。为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有些人提出了“发放告家长书”“举办家长、教师论坛”“为家长和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严禁幼儿园教识字,学数学”“严禁幼儿使用操作材料”等方法和措施。它们就如同采用站大街或挨家挨户宣传灭鼠,或用某些东西去堵老鼠洞等方法一样,虽然可以消灭一些老鼠,却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又如,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间接原因之一是所谓的“家长观念有问题”,他们不正确的需要和错误的想法助长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同样,这个原因看似微观,其实是宏观的,它与“社会竞争”紧密相连,也与“文化观念”息息相关。所谓的“家长观念有问题”,指的是家长错误地要求幼儿园教识字、教数学,使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家长非理智地给自己的孩子安排各种兴趣班、学习班,让孩子“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强迫他们接受“匆匆的课程”,度过“匆匆的童年”。

涉及文化的问题,往往并非对错问题。大凡一些东方国家和地区的百姓,与西方人在育儿观念上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不是短期内形成的,而是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笔者曾两次参与东亚5大城市(北京、上海、台北、东京、首尔)儿童生活调查的国际合作研究,每个地方的样本都在千人左右。据2005年的研究数据,这5大城市儿童参加兴趣班、学习班人数的比率以及花费占家长总收入的比率分别是:北京64.1%和5.1%,上海78.4%和4.9%,台北56.4%和4.9%,东京61.7%和2%,首尔72.6%和3.2%。2010年的研究数据与此雷同。这个研究结果可以解释为家长的这类教育行为也许是源于中华传统文化的育儿观念所致,不是哪个学者的呼吁,或者哪个行政长官的指令所能改变的。

面对这样的现实,采用禁、堵一类的办法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例如,教育主管部门管辖下的幼儿教育机构被禁止举办兴趣班、学习班后,家长还是会非常“执著地”花费更多的钱,将孩子送到不够专业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兴趣班、学习班去。

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还有很多,包括教育资源不均衡、入“性价比”高的幼儿园难所导致的“择园”问题和“入园考试”问题;缺少课程资源、教学材料和有意义的培训,而教师不知道该做什么的问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不到位所导致的幼儿园教育不专业的问题,等等。

不要打错了“板子”

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被归结为“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并非是根本原因。找错了原因,将“板子”打在这些所谓的原因上,是不利于解决这一问题的。

例如,有人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归结为教师使用教材和幼儿使用操作材料。其实,这两者的关系并非必然的因果关系,具体地说可能存在四种关系:(1)教师使用的教育材料是“小学化”的,在做“小学化”的事情。(2)教师不使用教育材料,却在做“小学化”的事情。(3)教师使用的教育材料是非“小学化”的,在做非“小学化”的事情。(4)教师不使用教育材料,在做非“小学化”的事情。在教育现实中,这四种状况都存在。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应该反对的是前两者,而不是后两者。还应该看到,教师使用“小学化”的教育材料,固然与教师不使用教育材料却在做“小学化”的事情是“等价”的,但是教师使用非“小学化”的教育材料,特别是使用高品质的幼儿教育材料,一定会比教师不使用教育材料去做非“小学化”的事情的效果好。

又如,有人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原因归结为民办幼儿园的过错,是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争夺生源的办法。且不说这种说法有歧视民办教育之嫌,与国家的基本政策相悖,即使现实中存在民办幼儿园比公办幼儿园较多出现“小学化”现象,也主要应该从政府对待民办幼儿园的各种政策、管理等方面去检讨,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对民办幼儿园横加批评和指责。

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的

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