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履职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5-29 00:15: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食品企业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

篇1

建立健全餐饮单位、保健食品企业监管和信用档案是有效落实餐饮单位、保健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诚信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需要,是建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行监管工作“痕迹”管理,促进高效履职,有效避免监管执法风险,防范和化解行政问责事件发生的需要。

二、监管和信用档案内容

餐饮单位、保健食品企业监管和信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许可情况:包括行政许可审批(或变更)和验收资料。

(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笔录;2、监督意见书等;3、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三)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的评定记录和动态管理记录。

(四)信用信息:1、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检验报告书;2、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3、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的记录、调查核实、处理等资料;4、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记录情况;5、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信息: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途、使用量和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的来源等情况。

(六)其他监管信息:包括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三、步骤和时间

新发证和换证(或变更)的企业,要在作出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做好监管和信用档案建档工作。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到的要结合量化分级工作,于2012年12月底做好换证和监管信用档案的建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篇2

一是加大对超市、批发部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对此,我局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旧州、表村、漕涧、县城的食品销售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目前我县食品销售企业总体态势良好。二是加大对糕点等行业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对于我县在用的食品添加剂,我局已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做了详细调查,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局对县城和周边乡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单位进行了重新梳理,现在已有9家糕点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依据GB2760对这些企业在用的添加剂进行了认真核对,证实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剂经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三是加大我县获证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茶叶、火腿行业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保障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我局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两次重点转向检查,其他企业巡查开展了十多次。一是州县联合检查组对功果桥电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次检查由州局特种设备科黄德华科长带队,主要检查了水电十四局、水电四局、中铁十二局三家重点施工单位,检查方式以查阅台帐和实地检查为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诸如: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不齐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牌照不全且操作人员无证,塔吊未经登记、注册、检验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等问题。黄科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所在项目部进行了沟通衔接,对问题严重的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进入下一步执法程序。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围绕功果桥电站沿线公路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出未经许可擅自安装门式起重机案一起、门式起重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案一起,两起案件现已基本处罚完毕,实现罚没10万元。三是对我县水电站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水电站在用的特种设备和低压电器进行了检查,目前已查出了3家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四是围绕我县其他企业、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三、严格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样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保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切实加大对影响民生的重要商品进行监督抽样的力度,以油品、农资、饲料等产品为重点,现已抽样16个,目前大部分都在检验过程中。

四、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

今年云龙局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农资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对辖区分管负责的旧州镇、表村乡、漕涧镇、民建乡四个乡镇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以种子、农肥、农药、农机为检点和切入口,联合县农业局、籽种站工作人员,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历时8天,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查获过期籽种30余公斤、过期农药数百包,监督抽查了3个批次的化肥,切实加强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2009年5月上旬,云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县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各乡镇部分地方农资市场及经营的肥料、农药、种子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活动主要围绕商品进货凭证、注册商标、商品标识、检验合格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展开。此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6车次,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监督抽查了12个批次的化肥。

篇3

一是加大对超市、批发部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对此,我局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旧州、表村、漕涧、县城的食品销售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目前我县食品销售企业总体态势良好。二是加大对糕点等行业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对于我县在用的食品添加剂,我局已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做了详细调查,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局对县城和周边乡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单位进行了重新梳理,现在已有9家糕点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依据GB2760对这些企业在用的添加剂进行了认真核对,证实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剂经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三是加大我县获证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茶叶、火腿行业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保障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我局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两次重点转向检查,其他企业巡查开展了十多次。一是州县联合检查组对功果桥电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次检查由州局特种设备科黄德华科长带队,主要检查了水电十四局、水电四局、中铁十二局三家重点施工单位,检查方式以查阅台帐和实地检查为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诸如: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不齐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牌照不全且操作人员无证,塔吊未经登记、注册、检验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等问题。黄科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所在项目部进行了沟通衔接,对问题严重的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进入下一步执法程序。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围绕功果桥电站沿线公路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出未经许可擅自安装门式起重机案一起、门式起重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案一起,两起案件现已基本处罚完毕,实现罚没10万元。三是对我县水电站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水电站在用的特种设备和低压电器进行了检查,目前已查出了3家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四是围绕我县其他企业、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三、严格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样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保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切实加大对影响民生的重要商品进行监督抽样的力度,以油品、农资、饲料等产品为重点,现已抽样16个,目前大部分都在检验过程中。

四、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

今年云龙局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农资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对辖区分管负责的旧州镇、表村乡、漕涧镇、民建乡四个乡镇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以种子、农肥、农药、农机为检点和切入口,联合县农业局、籽种站工作人员,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历时8天,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查获过期籽种30余公斤、过期农药数百包,监督抽查了3个批次的化肥,切实加强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2009年5月上旬,云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县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各乡镇部分地方农资市场及经营的肥料、农药、种子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活动主要围绕商品进货凭证、注册商标、商品标识、检验合格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展开。此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6车次,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监督抽查了12个批次的化肥。

篇4

[DOI]10.13939/ki.zgsc.2016.35.151

1 食品行业的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现状及问题

1.1 重视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系下,存在这部分的食品公司在对内控机制进行合理的构建时,所注重的基本要点存在很大的缺陷,只是对宏观层面进行一定的全面覆盖,却对一些比较细小的方面,比如在采购、安全以及销售等层面存在着很大的忽视。在实际的管控中,所涉及的方面也是比较有限的,其整体的重点方面只是在于对内部成本的合理控制,其他方面涉及很少。上述这种基本的重视偏差已经严重制约了食品企业的良性发展,在整个宏观上对业内的基本内控水准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即使是伊利集团等大企业,内控机制也是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

1.2 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比较零散

对于一些大规模的上市公司,其根据具体的经营规模和建设情况,规定了基本的制度规范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性的设定能够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光明乳业在这方面做的也是非常突出,甚至制定出了内控相关的细则文件,不过这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只是限于基本的形式。一部分的食品企业在对基本文件规定的制定方面考虑的还不是很充分,所以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很完善。在对于一些发生频率比较低的业务,企业内部控制文件规定并没有相关的专业规范来进行标明,同时在一些风险比较大的方面,防范也出现了不利的现象,存在一定的盲区;同时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中,系统性存在不健全的现象,带有很明显的拼凑的现象。在对新出现的问题,某些食品企业并没有进行合理的改进和创新,还是按照传统的其他企业的相关方式,缺乏实际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所以基于此,部分食品企业的相关制度规定存在很大的问题,随意性太大,造成不稳定性,就对企业的高效会计内部控制造成了很大的弊端。

1.3 企业内部的预算管理没有能够实现体系化的构建

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进步,除了部分的少数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食品企业并没有对全面的预算体系进行合理的构建。在整个系统的构建过程中,企业内部在章程中都是有比较笼统的规定,但是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从基本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从方案的基本执行,然后进行合理的结算,所有这些基本的程序,基本的流程都是缺乏一些具体明确的规范和说明,能够做到基本要求的公司很少,只有一部分的公司拥有预算管理的专门性的文件。

1.4 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需要进行合理的改善

部分食品企业在资金管理的基本流程设置中,没有考虑周全,造成整个设置流程比较粗糙,在比较关键性的结点,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同时也没有很好地进行合理界定;同时企业内部管控存在对账户的基本管控能力不足的现象,实际的工作效率不高,还存在部分的部门对于账户的处理不当的现象,甚至会出现多个账户这种比较严重的问题,基于此,财务的统一性管理基本原则和基本的理念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进行合理的收账管理过程中,部分的企业存在账款额度过大的现象,同样就会导致整个坏账的比重增加,对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管控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2 制约食品行业企业会计内控机制健全和完善的因素

2.1 内部管控治理方面的基本因素

在企业内部的整体治理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制约因素,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内部人控制的相关问题,存在很多的食品企业在基本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其背后都是存在着家庭或者家族的特定痕迹或者结构,很多的成员都是根据家庭成员的存在,或者依据同学缘以及朋友圈等途径,进入企业的内部管控机制,这就使得这些工作人员与董事会成员具有很大的重合度,在整个企业的管控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一部分的企业董事长在进行权利的执行过程中,甚至兼任着总经理或者总裁的职位,这就使得内部管控存在很大的弊端,权力过于集中,在实际的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就不会得到高效的效果,这种基本现状是内部人控制形态的一个背景性的因素。

2.2 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因素

存在很大部分的食品企业,仅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基本的要求,在基本的财会人员进行聘用以及绩效管理方面也是深入了很多的基本环节。但是尽管这种现状非常明显,也没有得到企业内部的重视,没有给出充分的强调,这对于中层的管理人员,或者以上的角色,人力资源的相关变动并没有很好地实现,这种基本的现状就会对内部的会计控制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3 完善食品行业企业会计内控机制的基本策略

3.1 对理念成熟化进行合力推动,优化顶层设计

根据实际的工作现状,再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相关的文件,对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定系统合理的内容,同时要结合实务层面的基本进展,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的文件进行合理的完善和丰富,通过这种基本的完善形式对内部会计进行合理的设置,对每一章的基本内容进行合理的说明,同时形成一种比较独立化的专属性文件,来对企业的会计内部管控进行比较合理的丰富完善。同时应该根据实际的企业性质和基本规模,对会计的相关形式和内容进行合理的完善和说明,对大一统的基本思想要进行合理的避免。

3.2 推动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健全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特定的食品行业企业的发展历程进行合理的尊重以及认同,对于企业存在的背后家族痕迹不能够进行非常急切的否定,应该慎重思考,对基本的优化途径进行合理的探析,可以根据实际的企业发展现状,对外部董事成员的比重进行合理的分析和确定,通过这种确定的工作,能够实现对企业内部的消极性进行纠正。可以对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相关的遵循,同时一定要合理设置,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现象进行合理的避免。根据企业的基本发展现状,对董事的基本问责制度进行合理的建立,同时要严格地执行,这样就能够使得领导部门能够激发尽职尽责的积极性。同时应该对监事会的基本工作进行合理的强化,设置比较严密的科学履职程序,进而能够增加独董所占的比例。

3.3 对制度建设的整体化及系统性进行合理的提升

参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相关的指引,进行合理的组织结构,对系统内部的财产安全、内部报告以及相关的风险管控进行良好的调控,确保整个信息流程的完整高效性。在整个的完善过程中,应该对内部的审计制度以及会计的管控方法进行合理的审视,对基本的内部逻辑以及方式进行纠偏,同时对包含的拼凑的粘贴痕迹进行整改,通过这样的基本改进方式能够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整体性以及系统性,最终能够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逻辑严密性。

3.4 整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对于既有在岗人员,应该灵活地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将内部会计控制的理念、业内典型案例、素质要求、注意事项等渗透到员工内在素质机构中,并且转化为其实务工作推进的良好习惯。对于新招录员工,在选聘环节,应该将相关要求纳入职位要求说明中,在入职培训中强化对相关事项的强调。对于治理层及高级管理层,财务总监等相关岗位人员,应该设法引导他们强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关注度及重视程度,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提升他们在这方面的具体而到位的认知。

3.5 强化落实全面预算管理

在重塑、整合、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强化对预算管理的关注度,确保在制度层面上构建形式上健全完善的全面预算体系,形成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构架。应该重视全面预算管理在实务层面的落实,从编制到审查,从方案到执行,从分析到决算,等环节均确保落地实施,在编制审查、执行差异分析、调整审查、结果考核等多个方面均切实推进全面预算分析。

4 结 论

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经济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安全机制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在食品行业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机制发挥着巨大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就当前的基本现状来看,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已经对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对食品行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存在的基本问题及现状进行合理的探析,同时对于完善和构建内部管控机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希望能够对食品行业的企业内部财会管控机制的发展和完善起到很好的促进性作用。

参考文献:

[1]权俊花.信息化环境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4.

[2]李露.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篇5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思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发展态势。但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产业整体水平不高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特别是基层薄弱的监管能力,使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呈频发和多发趋势。如何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作者认为,坚持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这也是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1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

食品安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单靠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一要强化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对基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了解最清楚,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基层同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掌控不同类别企业的潜在隐患和风险点,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信息上报。各乡镇(街道)都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加强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网络,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报告、早处置。三要强化协助执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大多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但是要积极协助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四要强化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举措等,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2创新体制,科学合理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近年来,国务院做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重要部署,主要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作者认为,就我市来看,每个县区市场局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际,需要将编制设定在40到100人之间,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工作职能整合起来,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街道)联系至少2名监管员,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采取派驻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编制在3-5人为宜,编制可以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这样设置的优势是,既可以锁定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又解决乡镇监管不执法的困境;同时乡镇(街道)食安办对上既接受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又接受县区食品安全办的工作指导,同时协助县区食药监局的具体监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可以协调当地工商所、农业办、教育办、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3健全制度,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常设机构,承担着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二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协助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三要建立协助执法制度。积极协助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提升监管效能;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分析;五要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故),乡镇(街道)监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六要建立宣教培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区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八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凡是发生失职、渎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培训,着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要将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纳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所有基层监管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执法活动。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专家团队、科研院校,围绕基层监管职能、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等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基层监管人员不断提高应对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性,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举办实战演练,提高监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篇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发展态势。但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产业整体水平不高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特别是基层薄弱的监管能力,使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呈频发和多发趋势。如何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作者认为,坚持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这也是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1 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

食品安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单靠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一要强化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对基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了解最清楚,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基层同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掌控不同类别企业的潜在隐患和风险点,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信息上报。各乡镇(街道)都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加强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网络,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报告、早处置。三要强化协助执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大多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但是要积极协助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四要强化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举措等,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2 创新体制,科学合理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近年来,国务院做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重要部署,主要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作者认为,就我市来看,每个县区市场局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际,需要将编制设定在40到100人之间,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工作职能整合起来,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街道)联系至少2名监管员,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采取派驻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编制在3-5人为宜,编制可以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这样设置的优势是,既可以锁定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又解决乡镇监管不执法的困境;同时乡镇(街道)食安办对上既接受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又接受县区食品安全办的工作指导,同时协助县区食药监局的具体监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可以协调当地工商所、农业办、教育办、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3 健全制度,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常设机构,承担着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二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协助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三要建立协助执法制度。积极协助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提升监管效能;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分析;五要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故),乡镇(街道)监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六要建立宣教培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区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八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凡是发生失职、渎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 加强培训,着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要将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纳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所有基层监管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执法活动。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专家团队、科研院校,围绕基层监管职能、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等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基层监管人员不断提高应对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性,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举办实战演练,提高监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篇7

一、着眼于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努力做好“保增长”的各项工作。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编制了《2010年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全面反映我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政府制定质量宏观政策提供参考。做好名牌培育工作。选择了27家工业企业和31家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服务型企业进行培育,建立了142个省名牌产品培育梯队,今年新申报了60个省名牌、19个省服务名牌和23个首届省长质量奖;选择10家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开展省优质产品基地创建工作,目前黄岛家电电子等3个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已经公示(全省24个)。在名牌培育过程中,通过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挥标准支撑作用。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发动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工作,有75家单位的229个标准化项目将得到543万元的资助奖励;筹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4家;审查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50项,完成采标35项;5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4家食品企业通过“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标准化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和全省的前列,推动了企业以标准化管理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加大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共对1015家企业1572批次产品(不含食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为98.4%,与去年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对733家企业813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实物合格率为93.3%,与去年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年初选择胶州市对29家锅炉使用单位开展了以锅炉水质达标、推广燃煤锅炉分层燃烧、炉拱节能、炉膛进风改造等技术以及作业人员节能知识培训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节能试点工作,试点企业锅炉热效率平均提高了13%以上、节电20%左右。重点对年耗能五千吨标煤以上的158家用能企业搞好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如为恒源热电公司开展测试,指导其进行技改,使原产1吨蒸汽用水由1.7吨减少到1.2吨,一个供热季可节水6万吨。

二、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认真做好“保民生”的各项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抓住不放。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284家企业410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3.9%,食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秩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宣贯力度,编写《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必读》,分别对管理者和食品生产者必须做的、禁止做的、可以做的和面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归纳提炼,免费发放给职工和企业;圆满完成了十一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民生计量方面,年初完成了对170户用热居民室内测温工作,为有关方面评价质量提供依据;强化民用四表、环保类等计量器具的监管;对8300台出租车计价器进行了检定;对粮食储备单位69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完成了对全市249家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的2816台件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建档工作;对全市113家集贸市场的13882台(件)强检计量器具全部进行了免费检定;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共组织检查计量器具21284台件,到70个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测服务1431次。流感防控方面,及时掌握口罩、消毒液、洗涤液等产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数量、产量、质量等情况,加强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主动做好医院、口岸、机场、车站等场所700多台件体温检测仪的检定校准工作,确保仪器准确。

三、着眼于社会生活的和谐与安宁,扎实做好“保稳定”的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治隐患、保安全”等6项专项治理,加大了对全市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52100余台特种设备和34万只气瓶的监管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232台设备督促整改。做好车载气瓶的监管,帮助全市16家充装单位、7家改装单位全部取得许可证。突出抓好执法打假工作。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执法检查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执法检查;组织了“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查获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19起;加本.文,来.源,于.贵,州.学,习.网,gzu5大对作弊加油站的整治力度,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案件22起;严厉打击出租车安装“跑得快”作弊行为,查处出租车计价器作弊案件5起。截止10月底,捣毁造假窝点45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35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40起,涉案货值539.02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突出抓好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认真办好“12365质监服务热线”,今年以来受理举报投诉680件,处结665件,处结率97.8%,质量咨询4184件,处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受理上级转办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59件,回复率100%。市局主要负责人2次参加“行风在线”、1次参加“民生在线”,对听众和网友反映的132个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研究解决、予以答复,听众和网友满意率分别达到95.5%和92.8%。

篇8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报告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按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标准。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在既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标准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15日至月15日、月15日至月15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年5月15日前,在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篇9

一、食品行业企业会计内控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重视程度存在偏差

部分食品公司在构建内控机制的时候,在注重宏观层面全覆盖的同时,在微观层面比较重视销售、安全、采购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构建对财会方面的内控机制相对忽视,即便是有所重视实际上也仅限于成本内部控制。这种偏差,从宏观上制约了业内企业内控机制的水准,即便是诸如伊利集团及蒙牛乳业等业内大鳄,其内控机制也多被人诟病。

(二)制度建设过于零散

部分食品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均设置了数量可以的制度规范文件,光明乳业甚至颁发有内控细则之类的文件。不过,部分企业的制度规定从整体上来说不够完整,在诸如发生频率较低的业务方面缺乏专门的规范说明,在部分亟需风险防范的方面往往存在规定盲区;部分企业的制度规定虽然从内容上来说相对健全,但系统性不够,带有明显拼凑痕迹。面对新出现的风险问题,部分食品企业往往选择盲目地照搬式借鉴其他企业甚至行业可能并不对口的经验,导致部分制度缺乏充分的操作性。部分企业在相关制度制定方面的随意性较大,稳定性较差,无法给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提供有效支撑。

(三)预算管理未能实现体系化构建

除了少数上市公司外,大多数食品行业企业并没有切实构建全面预算体系。虽然,大部分公司在企业章程中均有笼统的规定,但从编制到审查,从方案到执行,从分析到决算,等,预算管理涉及的各流程往往缺乏比较明晰而具体的规范说明,只有部分公司有预算管理的专属或专门文件。

(四)资金管理有待改善

部分企业设置的资金管理流程比较粗糙,在特定关键节点中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对账户的管理及控制力度不足,部分部门甚至存在多个账户的现象,财务统一管理的原则及理念没能切实落地;应收账款管理失序,部分企业的账款额度过大,坏账比例偏高,等等。

二、制约食品行业企业会计内控机制健全完善的因素

(一)治理结构方面的因素

在这方面,最关键的问题是内部人控制问题,相当一部分食品行业企业发展背后均有特定家族或家庭的痕迹,众多家族或家庭成员及其他地缘、同学缘、朋友圈成员涉入管理层,使得其与董事会成员有较大的重合度,或者说执行董事拥有较大的控制优势,部分企业的董事长甚至兼任总经理或总裁,或者董事长和总经理是父子、父女、兄弟等关系,这导致治理层及高级管理层并没有实现有效分离,为内部会计控制弱化提供了不当空间和机会。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部分食品行业企业的股权结构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是“一股独大”,这种情况实际是内部人控制态势形态的一个背景因素。另外,监事会往往也没有起到逻辑中的作用,在实务层面发挥的作用较弱。九发股份案件中,包括董事长、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在内的八名公司董事的责任及处罚便是治理结构层面消极作用发挥的结果。

(二)理念发展成熟度方面的因素

目前,系列业内规范文件均没有点明“内部会计控制”这个概念,即便是《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这种以指导价值见长的文件,也缺乏专章甚至专节叙述。虽然,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之付款、销售业务之收款等方面有相对丰富的相关规定,但偏于零散,并没有成为明晰、整体而严密的体系,使得实务层面的具体企业在构建内部会计控制的时候缺乏良好的参考,是众多企业之内部会计控制重视程度较低并且存在制度规定零星化的重要原因。

(三)人力资源方面的因素

部分公司只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文件规定对一线财会人员进行了笼统要求,在财会人员聘用及绩效管理等环节也渗入少量内容。不过,并没有给予充分强调,而对于中层管理人员之上的系列角色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动。这种情况,制约了内部会计控制在实务层面落实的情况。

(四)监管分析方面的因素

对于食品行业企业中的国企来说,虽然在制度层面存在诸如发改委等监管机构,也有会计委派及财务总监等监督措施,不过在具体监督落实力度方面偏弱;对于对于食品行业企业中的上市公司来说,虽然有资本市场的要求及社会审计的介入,不过社会审计从未出具真实的否定性意见,其效果往往也不容乐观,九发集团的财务黑洞等层出不穷的会计舞弊、造假、信息失真等现象便是其结果导向中的明证。对于数量庞大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在会计内控方面,除了有融资贷款等方面需求的情况外,基本上没有外部相关方涉入监督的可能,内审部门虽然在诸如报表账目审查事项上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相对于会计内控机制自我客观评价等事项的评价方面,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食品行业企业会计内控机制的主要要点

(一)推动理念成熟优化顶层设计

应该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指引等系列既有文件的基础上,系统整合内部会计控制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实务层面的最新进展,修正丰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文件,形成内部会计控制的专章或专节说明,或者形成独立的专属文件。应该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规模、属性等各方面的细分类情况,分别就内部会计控制机制体系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说明,避免大一统的笼统思维。在会计制度、准则、细则及相关文件解读方面,也应该据此进行适当转化,在尽量确保全覆盖规范到位的情况下,留出适当的灵活处理空间。

(二)推动治理结构的健全及完善

首先应该认同及尊重特定食品行业企业发展的过去历程及现实情况,对于其背后的家族痕迹及“一股独大”情况不应该急于否定及扬弃,而应该思考在尊重正视这种情况的基础上思考优化路径。对此,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外部董事成员的占比,以对“一股独大”这种情况的消极性进行适当纠偏。应该坚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在人员选择方面分离的原则,避免出现董事长兼总经理或总裁现象的出现。应该构建并严格践行董事问责制度,以倒逼形成其尽责履职的压力及动力。应该强化提升监事会的权威性,给予充分的资源保障及权限定位,设置严密科学的履职程序,增加独董占比。

(三)提升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及整体化

应该参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指引等系列既有文件及未来可能的修订文件,寻找企业自身内部会计控制内容的残缺点,籍此系统性弥补过往的缺失,确保公司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在组织结构、审批权限、会计系统、财产安全、内部报告、风险管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控制流程、规范说明及预备措施均细密、到位,确保全覆盖意义上的整体性。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审视过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纠偏、整改其中包含的拼凑及硬性剪贴的痕迹,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或者说内在逻辑的严密性。

(四)强化落实全面预算管理

在重塑、整合、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强化对预算管理的关注度,确保在制度层面上构建形式上健全完善的全面预算体系,形成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构架。应该重视全面预算管理在实务层面的落实,从编制到审查,从方案到执行,从分析到决算,等环节均确保落地实施,在编制审查、执行差异分析、调整审查、结果考核等多个方面均切实推进全面预算分析,在采购、销售、付款、收款等事项方面均实现有效控制。

(五)整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对于既有在岗人员,应该灵活地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将内部会计控制的理念、业内典型案例、素质要求、注意事项等渗透到员工内在素质机构中,并且转化为其实务工作推进的良好习惯。对于新招录员工,在选聘环节,应该将相关要求纳入职位要求说明中,在入职培训中强化对相关事项的强调。对于治理层及高级管理层,财务总监等相关岗位人员,应该设法引导他们强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关注度及重视程度,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提升他们在这方面的具体而到位的认知。

参考文献:

[1]伊军红.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内控体系构建分析[J].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4).

篇10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着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