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8-11 21:43:4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服务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社区服务论文

篇1

电子商务正改变着竞争的形式、活动的速度和领导的实质。激烈竞争和电子商务提供的许多新的机遇迫使传统的公司建立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作为传统行业的社区服务企业必须要对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对客户、市场和竞争定位的问题进行战略思考。

1社区服务业的概念和范畴

狭义上的社区服务业,是指为满足社区成员的需要,由政府、居委会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居民服务业。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社区服务的范畴有了新的扩展,国家计委在《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义》中,指出社区服务应面向社会、服务社区,除了继续为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外,重点开拓家政服务、维修服务、上门服务、接送服务、幼儿服务、养老服务、保健服务、文娱服务等领域。因此,广义的社区服务业应包含无偿的福利、低偿或无偿的行政事业和有偿的商业等几个层次。无偿的福利应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行政事业则由卫生、计生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有偿的商业性社区服务的经营主体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第三产业的一个门类,也是今后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根据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的不同,社区服务业岗位一般可分为三大类:一是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主要是向社区居民生活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涉及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二是面向社区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是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提供的各种无偿或低偿的社会服务。三是面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后勤保障服务,主要是向驻在社区内的各类单位提供所需要的服务。

2我国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2.1社区服务业高速增长

据有关专家预测,今后10年,全国城市社区服务业会迅速发展,将成为服务业中重要的支柱产业,社区服务业的增加值将占到全部增加值的2%以上。

2.2仍处于发展阶段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有30.6%左右,而一般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5%~45%,发达国家的就业比重高达60%~80%。

2.3社区服务需求巨大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2.4就业与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约占总就业的3.9%。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20%一30%,发展中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12%~18%。即使按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最低水平计算,把我国社区就业的份额由3.9%提高到12%,就大约可以增加2000万个就业机会。

2.5政策积极扶持

2001年12月,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强调:要为需求潜力大、就业潜力大的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3社区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市场前景

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的上网人数将达到3亿人,有逾10万个左右的社区需建设,所需投资百亿元,社区数字化信息服务市场将达到可观的规模。借助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将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直接用于改善和提高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质量,以社区物业管理为切入点,创建一个真正意义上高水平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社区。基于这样一种大众化的综合服务系统,不仅使大众可以从这种高质量的信息网络服务中直接受益,同时还可以为社区服务业创立一种全新的、高效的运营体系和模式。从而缩短与发达国家差距,减轻进入WTO后对我国社区服务业的冲击。

4社区服务业的电子商务框架

借助罗伯特·考夫曼和埃里克·沃尔顿提出的电子商务分析框架,可以分析电子商务对社区服务产生何种的影响。按照电子商务技术、社区服务、商业流程、社区市场、社区经济五个层次搭建分析框架。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以多种方式被服务商和消费者所使用,服务商借助电子商务技术生产出新的服务产品和提供新的服务品种。这样,服务商和消费者成为社区经济的参与者并承担价值创造者的角色。这些被创造出来的价值往往构成服务商竞争优势的基础,同时,消费者在服务商的竞争和创造价值的创新过程中也获得了实惠,成为价值的受惠者。

据图1,电子商务技术(层次一)加强了服务商和社区服务产业对社区服务(层次二)和商业流程(层次三)的创新能力。随着这种创新能力的增强,服务商不断改善他们服务消费者的能力进而在社区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些新的服务和商业流程构成了一个新的交易市场。在这个新的互联网电子市场(层次四)中,形成了企业对消费者(B2C)、企业对企业(B2B)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等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结果,服务商的性质和市场组织的边界发生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已经成为推动社区服务产业结构和服务商市场结构调整的力量,由此构成了对社区经济(层次五)的影响。电子商务对社区经济的影响包括就业、社会福利、经济增长,以及政府监管模式的变化等。

5社区服务行业的竞争态势分析

波特的行业竞争分析模型认为,五种主要的竞争作用力决定了行业的吸引力。这些作用力的结合决定了行业内创造的经济价值是如何在行业参与者间分配的。这种行业分析可以帮助公司制定战略以提高自己的利润率。因为这五种作用力受到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影响,所以有必要考察一下电子商务是如何影响波特模型所描绘的行业结构的。

6电子商务对社区服务业的影响

布洛奇和塞戈夫(BlochandSegev~996)从价值附加的角度研究了电子商务的影响。他们的模型将电子商务的影响分为三大类:电子商务改进了直接营销、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企业。

6.1改进直接营销

服务促销:电子商务通过与客户直接的、信息量丰富的、交互式的接触,促进了服务的销售。

新的销售渠道:电子商务借助其与客户的直接接触,以及通信的双向特性,为现有产品创造了新的销售渠道。

直接的节约: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发送信息可以为发送人节约大量金钱(与通过非电子化方式发送和通过增值网发送比较)。

经营周期的缩短:整体优化的供应链使得对客户的反应速度提升。

客户服务:允许客户查找到详尽的在线服务,可以大大提高客户服务的水平。

品牌和公司形象:利用网站可以迅速建立起公司形象,并巩固自己的公司标识和品牌形象。

6.2改变企业

技术和组织方式的学习: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将迫使企业迅速适应新技术,并向它们提供试验新服务和新流程的机会。各企业将不得不迅速学习各种新技术,伴随着学习而来的是战略和结构的调整,这些调整将改变企业的经营方式。

改变工作性质:

在数字时代,工作的性质将被改变,这些改变正在创造新的机遇和风险,并迫使我们以新的方式思考工作、职业的问题。企业将必须把员工当成最宝贵的资产。它将不得不经常培训员工并授予员工权利,同时以任何可能的方式丰富他们的知识和技能。

6.3重新定义企业

篇2

大陆社区一般可分为老旧社区、保障性住房社区、机关单位社区和房地产开发商修建小区四大类。不同类型社区的物业服务供给方式不尽相同。第一类,老旧社区。因为基础设施不能够满足物业供给需求,且低收入人群对于物业服务收费有抵触心理,因此一般没有专门的物业企业为其提供服务,而是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组织引导居民自治。这种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组织引导下的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又可分为公司治理模式(如孔娜娜和陈伟东于2011年对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街的一处老旧社区西桥社区的社区自助物业服务站的调研)、工作站式治理模式(如葛红刚在其研究中提到的“社区准物业管理”)。第二类,保障性住房社区(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维持城市贫困家庭生活质量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供给仍处于萌芽阶段,政策法规、具体模式还未成熟。针对这类社区的物业服务,比较有代表性的调研有康曦对广州、北京、西安、武汉等地的调研;吴鸿根认为,政府应该引入市场化机制公开选聘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予以相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保证参与的物管企业得以盈利。邱必震则建议将住户自营式物业管理引进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体制,实行专业化的物业公司管理与住户自营管理模式兼容的新模式,从而平衡物业服务水平和运行成本。第三类,单位社区,俗称“家属院”,是我国单位制度的副产品,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实行福利制度的体现。刘江峰认为当前这类社区主要存在两种物业服务供给类型:一是委托服务型,即企事业单位将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给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自主经营型,即由单位或单位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余华歆对李家沱社区的4个单位住宅小区进行的调查,吴涛对油田社区进行的调查也分别从不同侧面展示了这类社区物业服务的现状及困境。第四类,由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小区,其物业服务供给者一般是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其服务模式较固定,服务水平较为成熟。不过,彭杏芳指出,当前也有不少物业公司是直接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分离出来的,而未曾实行规范的招标制度;这等同于开发商直接利用自己的物业公司进行垄断式管理,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真正实行“建管分离”。除了不同类型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供给模式研究之外,物业公司的服务外包也是一大研究热点。邓钧认为,物业公司应摒弃“小而全”的模式,通过业务外包降低成本、简化管理。陈凯提出了“物业管理集成服务模式”,即物业公司应外包非核心的、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的业务。

1.2香港社区物业供给研究

香港的社区物业供应实行“双轨制”,即政府供应与市场供应相结合。香港的社区可以分为公屋和私人楼宇两类。公屋由政府进行物业服务供给,主要由房委会执行机构房屋署下辖的房屋管理处具体负责。其特点是管理方式灵活,机构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同时一些项目常常使用招标或承包等方式交由专业服务公司完成。私人楼宇业主根据特区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建筑物管理条例》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代表业主执行社区的管理事宜,其职权由法团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执行。业主立案法团还可以通过招标、协议或委托等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全体业主缴纳的管理费,其收支账目必须定期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1.3国外社区物业供给研究

新加坡的社区主要采取共管式物业管理,其所有社区的物业管理统一归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负责。建屋发展局下设36个区办事处,每个区办事处负责管理2~3个小区,每个小区一般有4千到6千住户,这样一来,每个区办事处大约管理住宅1万至1.5万套。新加坡的住宅分为两类:公共住宅和私人住宅。公共住宅物业供给主要由建屋发展局下辖的市镇理事会负责,私人住宅则由业主依法组建的管理理事会负责。市镇理事会和私人住宅管理理事会都通过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住宅的日常物业服务。政府对私人住宅的物业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美国的联邦政府设有专门的物业管理行政机构,各级联邦政府都有房产管理局,职责是制定房地产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完成之前必须按照规定选定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相关制度。美国部分社区还设置有居民社区协会(ResidentialCommunityAssociations,简称RCA),由政府批准开发商建立,负责提供独户住宅、联排住宅和公寓社区的公共服务,资金来源是社区居民缴纳的服务费用。美国有超过250000个居民社区协会,带有居民社区协会的社区拥有超过4千万的居民,平均每6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住在带有该协会的社区里。英国的社区物业供给模式主要分为独立住宅和高层楼房两类。独立式别墅之间的道路、绿地及各种市政管线、设施均由政府部门负责维护管理,业主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物业税;而业主房屋本身的维修管理由其自行选择物业服务公司负责。高层楼房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房屋维修、养护、清洁和安保之外,英国的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拓展到物业功能布局和划分、市场行情调研和预测、物业租售推广、目标客户群认定、工程咨询和监理、通讯及旅行安排、智能系统化服务、专门性社会保障服务等。

2我国城镇社区物业服务状况调查

2.1问卷调研和实地访谈

2.1.1问卷调研

首先,我们利用问卷调查业主对社区物业服务供给的满意程度、对相关规定的认知程度等。样本偏重北上广浙苏但不限于北上广浙苏,被试应为有固定收入并对社区物业服务有所接触和了解的人。共收集到有效问卷393份。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业主对于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一定的了解,对物业服务供给的满意程度为中等,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较为认同。(如图1)

2.1.2实地调研

随后,我们通过了实地调研的形式,侧重了解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物业服务各相关方的具体情况。本次实地调研的31个社区,分布在以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为代表的不同层次城市与县乡。调查样本的选择考虑到了社区档次、社区性质、社区面积、户数和人口数等方面的多样性,尽可能使样本具有均衡性和代表性,照顾到我国不同地域发展水平和社区性质。(1)社区面积和社区户数及人口规模调研社区面积以20万平方米以下为主,有19个,占61.3%;20~40万平方米有5个,占18.5%;40万平方米以上有3个,占9.7%。提供了确切的小区户数的30个社区,其社区户数规模多集中在1000~3000户,占66.7%;3000户以上的社区占13.3%;1000户以下的占20%。提供了详尽的人口数据的有24个社区,其人口数绝大多数集中在2000~8000人的规模,占83.3%。2000人以下的和8000人以上的社区各占8.3%。明确给出流动人口数字的14个社区中流动人口占比的差别较大——从近50%到1%不等,大致可分为两档:流动人口多的社区(即社区流动人口占比>10%的)有8个,占57.1%;流动人口少的社区(即社区流动人口占比=<10%的)有6个,占42.9%。(2)社区绿化及公共设施绿化率最高的可达55%,最低的不超过5%,而大多数社区绿化率集中在30%左右。绝大多数提供车位数的社区无法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近一半的社区中每2~3户就有1辆车;绝大多数社区不能满足每辆车都有1个车位,超过一半的社区3户以上才有1个车位,个别社区甚至7辆车抢1个车位;逾四成的社区实际需要增加的车位数超过现有车位数的一倍多。(3)居委会方面各社区均有居委会管辖覆盖。除1家社区居委会有28名工作人员之外,其余社区居委会人数都在5~9人,平均每个社区居委会有6名成员。居委会面积在200~700平方米之间。除1家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网格化管理的定义不清晰,其他的小区均实现了网格化管理。(4)物业服务单位方面物业人员规模不一,多者可达100人,最少的只有3人。社区物业面积分布在200~600平方米之间,200~300平方米左右的较多。受访的社区均表示有明确的物业收费标准,收费集中在1~2.5元/平方米;其中一些提供了明确的价格,另一些则表示会依照具体合同收费。(5)业主委员会方面有11个社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占样本总量的35.5%。业主委员会人数多集中在5~7人,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11家业主委员会中有10家采用的是民主选举,占91%;剩余1家为自荐。

2.2供给制度比较

我们按大陆常见社区类型,分类研究实地调研的社区的物业服务供给模式。(表1)因保障性住房社区与老旧社区较为相似,将二者合并为老旧社区进行研究。

2.2.1相关方

社区物业服务供给制度主要涉及服务供给方、居委会代表的协调指导方、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服务消费方(如图2)。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公司是服务供给方类型之一,是经营性企业法人,它和业主委员会在法律上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是聘用和受聘关系。这三个机构分别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完成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及服务的任务。调研结果显示,对供给方评测,老旧社区、机关单位社区、开发商建设小区在物业服务人数和收费水平等方面都是依次递增。对协调指导方评测,居委会基本覆盖了各社区,而在各类型社区中的居委会工作人数无明显差异。对服务消费方评测,老旧社区、机关单位社区、开发商建设小区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比例依次下降,而业主委员会的人数水平依次提高。开发商建设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最低的可能原因:开发商建设小区的产权关系明确的业主数量较多,可能导致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时间较长、难度较大;并且因建成时间相对较晚,很多业主委员会尚未来得及成立。另外,在实地调研访谈中发现,相较于老旧社区和机关单位社区,开发商建设的小区的业主更倾向于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治性更强。

2.2.2供给模式

社区物业服务有多种形式的供给模式,但最主要一是产权所有者聘用物业公司直接提供物业服务;二是产权所有者聘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外包部分物业服务(如治安、清洁、绿化维护等)。统计分析调研记录,在三种社区类型中,后者所占比例都列第一位,前者所占比例都占第二位。甚至超过九成的开发商建设的小区,采用了产权所有者聘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外包部分服务的模式。这体现了商业化、现代化程度越高,产权关系越明确的社区,采用更经济、更专业的服务外包模式的越多。个别社区还有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合作提供物业服务、居民自行提供物业服务等模式。这些模式多是出现在老旧社区和机关单位社区等管理模式和产权关系相对“原始”的社区。老旧社区以普通小区为主,住户多为低收入人群,对于物业服务收费较为抵触,所以可能较少有专门的物业公司为其提供服务,而是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组织引导居民自行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

2.2.3服务水平

总体而言,由于承担社区物业服务的主体比较复杂,老旧社区的物业服务处于中下水平,业主自发维权比较重要。机关单位社区的物业服务管理较严,收费较低,业主的满意度较高。开发商修建的小区的物业服务供给方一般是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其服务模式较固定,服务较成熟。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的监督作用体现得最为明显。

2.3存在问题

在问卷调研和实地调研中,在社区物业服务,特别是供给方面,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2.3.1居委会“双重人”身份存在弊端、职责重叠

妨碍监督居委会的“双重人”身份,使居委会在名义上是居民的自治组织,但实际上却更多地扮演了国家人角色,成了准政府组织。这既不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加重了城市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更削减了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度和参与居委会的热情。同时在调查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半商业化的社区居委会往往承担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责任。这样的职能重叠不但给居委会带来负担,也容易给住户带来困扰和不便。

2.3.2业主委员会定位较模糊

部分访谈对象反映业主委员会存在以下四大问题。(1)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定位不清,由于其身份非法人实体,业主委员会在维权时面临重重阻碍。(2)业主委员会的群众认同度不高。其部分职能和居委会的职能重叠是重要原因,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业主委员会的定位模糊,发展未成型。(3)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不够高、利益难协调。(4)部分业主委员会的不恰当作为损害了其威信和形象。因此,对业主委员会明确而合理地定位与分工是改进社区物业服务供给模式的重要方面。

2.3.3人才、服务意识、沟通、物业费等方面难题阻碍物业公司

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足,物业公司和服务组织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乃至个人时有摩擦发生。对物业公司而言,最大的困难是物业费水平低。这将妨碍物业公司提供更加高质量、有效率的服务。

3社区物业服务供给制度创新

现今的社区物业服务体制中,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三者的职能存在重叠或错位的现象。因此,需要建立一种结构明确、服务高效的物业服务机制。

3.1供给制度创新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1.1公共服务属性

社区基本物业服务属于公共服务,在供给上存在着难以计量、计价和分装出售(提供)等难题。这就导致服务的安排者和提供者很难确定它的合理供应量,也无法估计它的成本;服务的消费者(业主个人或住户)在消费时几乎无可选择,只能接受服务安排者和生产者所提供的数量和质量,而且支付的成本与需求及消费可能没有关系。上述特点决定了政府和社会非政府机构在社区物业服务供给中所扮演的角色,决定了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生产者的提供意愿。

3.1.2供给制度设计

对于政府来说,在现阶段财政较为充裕的情况下,为了改善民生,推出了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如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等。但是利用财政包揽公共服务不是长久之计,应尽早作好制度设计,应该吸收社会的力量和资源来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在考虑制度创新的时候不能完全脱离政府的管理,同时还需要社区业主承担部分责任。西方国家大多依靠市场化供给机制提供社区物业服务。对于在高档社区开展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来说,收取物业费一般没有问题,其背后也往往有房地产公司的财力支撑。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对其他非高档社区的物业公司而言,最大的困难在于物业费低、收费难,这妨碍了物业公司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服务。

3.1.3实践基础

本次调研显示,目前大陆社区物业服务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型、机关单位主导型、开发商主导型、业主自治组织主导型和物业服务机构主导型等。它体现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在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方面具有不同的优势和缺憾。观察物业服务较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三者共同开展社区物业服务,并且建立了合作、互相监督的共赢关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运作,反过来也要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居委会和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的运作,但也要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

3.2新供给制度模型

常见的容易缺乏的社区资源主要有公共设施设备、空间、车位、安保条件等。所以需要有合适的制度安排。首先,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前提下,需要理顺社区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的关系。因此,本研究认为,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同时,需要通过集体干预(或集体行动)来保障其供给。(图3)图3社区物业服务供给制度模型集体干预(行动)的主体就是基层政府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社区自治组织(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社区内外的企业和志愿组织。干预的形式可以是政府命令(规定居委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机构在社区物业服务方面的权力和职责)、自愿捐助(包括单位捐助、社区捐助、社会组织捐助、业主个人捐助等)或者强制性捐助(如通过法律要求在房屋交易合同中注明:所涉区域房地产购买者必须加入合作组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或通过签订业主公约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义务等)。本研究提出的方案同时依靠市场机制和集体干预(或政治过程)来决定生产(提供)多少服务和每个使用者应当支付多少服务费用。此外,由于有些物业服务不是纯共同消费品(如车辆存放、社区医疗、家政服务、某些文化娱乐设施等),容许某种程度的个人消费,故如何分配这样的物业服务,也要同时依靠集体干预和市场机制。有权决定社区物业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水平的“集体”应当是社区居委会和业主自治组织。在这种制度安排中,社区居委会应当承担物业服务制度设计的指导者和主导者,以及该制度的协同实施者和监督评估者等多重角色;业主(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是该制度的共同设计者、指导实施者和监督评估者;物业服务机构则是该制度具体实施者和制度设计的参与者;社区内外的利益相关方和志愿组织也是该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参与者。

3.3供给制度策略创新措施

在新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最大阻力可能来自老旧社区。这类社区缺乏基础设施、业主收入较低,物业服务多为政府提供或居民自治,当物业服务需要收费时会受到业主的抵触。机关单位社区的物业服务由本单位或政府机构提供,物业费收取标准较低,但对收费的物业服务已有思想准备。即使如此,仍可能对几乎翻倍的物业费和物业服务人员不再是本单位人员等改变产生抗拒行为。因此针对上述两类社区,可以在做到位思想宣传工作的同时,考虑政府补偿部分物业费用或对予以配合的业主奖励等方式来帮助业主接受新的制度。开发商建设的小区物业服务较成熟,收费较高、服务人员较多;均设有居委会、业委会来监督物业服务;但是相比其他社区,此类社区更倾向于建立自治性强的业委会。因此,在新制度的推行中,针对此类社区需要加强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三者要共同协作,不能有所偏倚。除了上述问题,三类社区的物业服务供给创新具体策略是:社区基本物业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应尝试适用于我国城市社区当前情况和需要的社区基本物业服务的供给制度(模式):市场供给+集体干预。社区基本物业服务的供给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资源保障。其中,在组织保障方面,提出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基本物业服务供给方面要承担主导和指导监督作用,业主委员会承担。具体而言如下。

3.3.1针对共性问题

3.3.1.1居委会和物业服务需要清楚的职责分工物业服务的提供者需要更公平地向所有居民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机构应该承担所有的物业服务,而不应该让居委会或政府组织涉入其中。

3.3.1.2广泛设立业主委员会,完善物业服务供给制度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提出意见,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因此需要在居委会和物业服务机构清楚分工的基础上,设立业委会监督二者的工作,同时更好地帮助业主解决困难。

3.3.1.3物业服务企业独立发展,并实现公平竞争市场化要求在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即要求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需要用政治、经济的手段去调控多方面的关系,以市场化为基础的物业服务机制需要让物业服务机构进入市场,依托市场的力量发展。

3.3.1.4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要从细制定,对某些群体政府给予一定的补给具体、细致地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策,针对经济水平较低的社区,应该设立低标准的物业服务价格,并且应辅以集体干预,例如超出低标准的部分政府给予补给。

3.3.2针对个性问题

3.3.2.1老旧社区要确定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三类社区中老旧社区是最迫切需要推行新的供给制度的,因此应是政策的重点。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3.3.2.2机关单位社区要配合完善业主委员会制度由于社区物业服务相对到位,机关单位社区需要业主委员会自发维权的情况较少,很容易忽视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但是作为社区物业服务供给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委员会对于社区物业服务具有一定的作用,机关单位社区也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紧跟社区物业服务供给制度的改进步伐。

3.3.2.3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小区要明确居委会职责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小区中,居委会要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又要与业主委员会一起,协助居民进行维权。作为连接物业服务公司和居民的重要桥梁,居委会的责任和工作内容需要进行明确地规范,以便处理具体纠纷时有据可循,提升管理效率,也能尽量避免管理不当的情况发生。

篇3

老年人口群体普遍需要家人或社会的扶助,始终是社会的势群体,随着中国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速,在人口老龄化与庭小型化过程中,城市“空巢”家庭与日俱增,老年人生活照料求增多与家庭照料资源减少的矛盾突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整合各种资源,建立覆盖所有老龄群体的多元化老龄社区服务体系。

一、研究背景

(一)中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2998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l0.46%。。(按照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到2008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5989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12%,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为10956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3%。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是速度快,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远远快于发达国家。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比2000年提高4.96个百分点,届时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2020年以后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到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二)“空著家庭老龄人口大量增加

“空巢”家庭是社会学家在研究家庭生命周期模式时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指无子女或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家庭而只剩下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当配偶一方死亡,老人单独居住时,家庭就从“空巢”期进入了消亡期。尽管社会学对家庭“空巢”期和消亡期有比较严格的区分,但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处在家庭消亡期的老年人与处在“空巢”期的老年夫妇所遭遇到的问题基本相似,可以将处在消亡期的家庭看成是一种类“空巢”家庭。这两种家庭中的老年人都是社会福利关注的重点对象,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伴随着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导致家庭结构出现明显的“空巢”化趋势。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中国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0.09%。。在全国二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占13.41%。其中一人家庭户中,6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占27.71%-超过1/4。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仍较森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有着差别巨大,城乡“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处境及解决措施同样存在很大差异。本文着重分析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社区服务建设建议。

二、城市“空巢”家庭增多的原因分析

家庭的“生长”和“缩减”是个自然的进程。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核心,信奉“多子多孙”、“承欢膝下”的观念,所以传统家庭的“空巢”期很短甚至没有“空巢”期。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中国城市的“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大城市尤为明显。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的比例,上海为29.37%,天津为28.20%,北京为25%,均达到或超过了1/4,如果加上有65岁以下老人的“空巢”家庭的数量,这一比例将更为惊人。中国城市“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城市人口走向高龄化,为“空巢”家庭增加创造了前提条件。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水平日益提高,城市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逐步延长。目前我国60岁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为l8年,而平均预期带病期约为l3年。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老年人陷入“空巢”期的几率上升,意味着长期的、潜在的经济需求以及照料和福利的需求增加。

(二)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传统大家庭慢慢解体,“核心家庭”成为家庭构成的主要方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旖,进一步降低了形成传统家庭类型的可能性,加快了家庭核心化的速度。在城市家庭中,独生子女已十分普遍。当家庭中唯一的孩子外出就读、就业或成家另立居室后,家庭马上陷入“空巢”。

(三)社会变革导致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变化

工业化、城镇化不仅直接带来了经济发展以及人均收入提高,也改变了城市单一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更多的青壮年子女在外寻求发展机会,他们离家的半径不断延伸,时间逐渐延长,业缘关系日渐强化,从而导致家庭关系松弛和血缘关系淡化,推动代际分居的趋势加强。同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老少两代人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自由,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子女搬离父母,进一步促使“空巢”家庭的产生。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精神慰籍,孤独感严重

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的老年人远离工作和同事,家庭中又无最亲密的子女陪伴,再加上城市邻里之间的关系较乡村淡漠,行动不便、观念保守的老年人与社会的接触逐渐减少,有的“空巢”家庭老年人甚至几乎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隔离。孤独感和消极的情感体验降低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同时会降低老年人抵御身体疾病的能力。

(二)家庭照料资源减少,生活面临不少困难

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因生理机能退化,越来越需要生活照料,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资源,而“空巢”家庭造成的家庭照料资源减少,使得老年人的这一需求难以满足。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老年人,这一问题尤其严重。一些老年人难以使用交通工具,不便上街购物,部分老人连卫生或饮食作息等基本自我照顾环节也感到困难。如果再遭遇疾病,身边缺乏子女悉心照料和陪护的“空巢”老人非常容易陷入无助甚至危险的境况。由于城市中家庭空间越来越封闭,不少子女由于工作压力大,问候和探望父母的次数少,甚至导致了不少独居的老人病死家中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事例。

(三)收入水平降低,保障不足

“空巢”老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失去劳动能力带来的收入保障。根据北京市2003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享受“低保”的老人中有3/4是“空巢”老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照料、疾病和保健等方面的费用将不断上涨。由于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之间通婚,在一段时期内将面临一对夫妇供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状况,“空巢”家庭的供养资源也正在减少,供养力在下降。因此,“空巢”家庭养老的供给和需求矛盾较其他家庭更加突出。

四、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空巢”家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不断增加,而城市老年人养老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空巢”家庭保障功能与老年人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还将加剧。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家庭承担社会化居家养老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服务。

(一)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概念

“社区服务”在本文中界定为在政府的倡导下、在社区范围内实施的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主要面向社区中的弱势群体成员及其家庭,一般为无偿或低偿提供。‘‘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是指专门面向老年人群体,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区服务。

(二)老年人社区服务是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老年人社区服务是对家庭养老功能缺损的有效弥补,是老年人愿意接受的照料方式。

中国由于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孝道”观念根深蒂固,一方面大部分的子女即使没有时间和能力照料父母,也不愿将其送入社会养老机构,害怕被指责为“不孝”:另一方面即使社会养老机构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老年人照料,大部分的老年人也不愿住入养老院,很多老年人形成了“去住养老院的老人,不是无儿无女就是子女不孝”的观念,这种观念短期内无法强行扭转。即使思想开放的老年人,在家庭照顾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也多不愿离开家庭和熟悉的社区环境,搬入到一般远离市区的社会养老机构中去。离开了家庭和社区,老年人很少得到亲人和邻里之间的体贴照顾,加上生活氛围变动大,尽管身边部是同龄人,还是很容易产生孤独感。另一方面,在社会养老机构中入住的老人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对老人的行动也有一定的限制,很多老人被迫改变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这挫伤了老年人的尊严,也给老年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和不愉快。

总体而言,尽管社会养老机构能弥补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为“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一些老年照顾和服务,但难以克服不能给予老年人真正的精神慰籍这一巨大缺憾。即使是在瑞典、瑞士等西方国家,愿意入住福利院的老人也只有5%。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飞速发展,部分城市老年人的物质保障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他们不一定必须生活在子女身边,但需要能够独立地、有尊严地在自己熟悉的环境或愿意生活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成了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社区服务建设的建议

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所需要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活照料;(2)卫生保健;(3)精神慰籍:(4)参与社会活动。

1.生活照料

生活照料是“空巢”家庭老年人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几乎任何年龄段的老年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照料需求,社区应该建立完善的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体系。由于“空巢”家庭是纯老年人家庭,所以生活照料服务所提供的内容需非常广泛,主要可分为家务类、个人护理类和其它服务类。其中家务类点要有清洗和大扫除、洗衣服、协助购物、做饭等:个人护理类主要有协助移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监督锻炼和服药等;其他服务类主要有带老人外出、送餐、帮助制定活动计划和家庭支出计划、提供各方面的信息等。

2.卫生保健

老年人的卫生保健需求较多,对于出行和就诊都有较大困难的“空巢”老人,加强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建设尤为迫切。可以在社区内开设老年门诊或老年卫生保健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预防、小病就诊、大病急救等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组织医护人员定期去老年人家中巡诊,为他们进行体检,建立医疗跟踪档案,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于那些病情稳定、出行不便、可以在家里打针吃药的老年病人,社区可组织护理人员上门承担病人的护理工作。

3.精神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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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是为社区居民体育健身而服务的人员,在全民体育活动和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等多方面应具有组织、管理、辅导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的规定,把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发展计划,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1]。社区体育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的内涵与发展水平,优秀的社区体育服务人员是社区体育服务宝贵和重要的资源。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指导社区居民科学健身服务的重要力量和制约社区体育服务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如何建设好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2]。当前,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现状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需要,借助《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料中心》等电子文献,以“社区体育服务”和“体育服务人才”为关键词检索了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方面的论文及研究报告120余篇;查阅近10年国内、外关于社区体育方面的期刊文献和博士和硕士论文,重点阅读相关政策法规和著作,结合本研究目的对文献进行归纳梳理。1.2.2调查访谈法。于2015年9-12月期间,对有关管理学、体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部分社区的领导进行访谈,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的现状与未来、人才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资金保障是访谈的重点。1.2.3问卷调查法。为了解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的现状和问题,设计了《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情况调查问卷表》、《社区体育健身者情况问卷》主体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工作情况、职业化状况与薪酬待遇等四大方面。调查人员以学校教师和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组成,利用2015年暑假进行调查。共在杭州主城区20个社区随机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56份,回收率为89%,有效率为100%。经SPSS软件分析,问卷效度良好。

2结果与分析

2.1社区体育服务人才基本情况分析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43.9万人,社区公共服务从业人员105.9万人。有507.6万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志愿者,活跃在社区服务各领域,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3]。近几年来,杭州市体育主管部门秉着认真实践国家各项体育方针的积极态度,在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等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杭州市大众体育参与度在持续地提升,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氛围逐渐形成,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在不断完善。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杭州市已建成全民健身苑(点)4837个、篮球场2780个、乒乓球室(场)3368个,社区体育服务中心23个,杭州市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1.5m2。虽然体育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但相对杭州市社区体育发展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居民参加健身活动缺乏专业人员指导。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对这方面也有所重视,基本都配备了专业的人员,负责管理社区内的各项文体活动。社区在选择这些管理者的时候也非常重视他们学历,80%都是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大约35~45岁之间。但这些管理者之前所学的专业基本上与体育无关,其中极少数有着公共管理或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当问及所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服务站的运行情况与未来发展时,只有少数社区管理者对社区体育服务中心有明确的管理目标,清晰的发展规划。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社区民间组织骨干成员在服务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肩负着社区体育服务的绝大部分工作;另外的一部分主要是由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关的体育志愿者等。这些人员中有高学历、高运动技能的体育人才,其中有来自于周边教育机构的体育老师和院校的学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的人员配置根本不能满足居民参与健身活动的要求,管理队伍亟待壮大。

2.2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低下。据有关部门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中有63.4%是专科以上学历,共1343人,本科以上1250人占总人数的35.9%,本科以上高学历指导员比例较低。本科学历的具有体育专业背景的不到8%,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健身人群的高质量辅导的需要。目前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员中主要以女性为主,占了61.6%(表1),女性比例偏高,年龄偏大,并且多为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兼职人员。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和体育专业毕业生分别占7.56%和40.02%(表2),其他都是没有经过系统的专门培训,没有专业的学科知识、工资待遇也相对较低、文化素养同样不是很高。以上种种使得他们难以为广大居民各种各样不同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指导服务。2.2.2培训制度不完善,薪资待遇不高,人才流失严重。在进行体育服务的时候,没有量才而用、人尽其职地对各类人群和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以致于出现专业与工作实际不匹配的情况。假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个人水平与工作职责不相符,特别是没有将他们的个人能力发挥出来,使其遭到埋没,会出现人才流失。现阶段应该借鉴国外分类培训的模式,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体育服务人才的类别结构,通过培训制度加以完善。从实际调查中发现,社区体育服务人员中,工作年限长的较少,工作6年以上的人员只占到了26.4%,且流动性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薪资待遇不高。2.2.3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数量偏少、能力单一。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整体情况是:总体数量偏少,各区数量差异较大,比例不合理。一些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作为一个谋生手段,他们最看重的是收入,不太看重专业对口性,使得他们直接选择与社区体育不相关的职业。另外,杭州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的入职资格没有明确的要求,在招考和聘用相关岗位的人员时标准模糊,导致不少岗位形同虚设,指导工作难以开展。如今,居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非常高涨,在全社会掀起了锻炼身体的热潮,锻炼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这种形势下,社区服务人员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开发出更加新颖有效的锻炼方式,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拥有过硬的运动健身、运动营养、运动损伤防治等知识是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之一。从表3体育服务人才能力排序显示,健身指导排在第一位,对于社区居民需求最大的体育服务人才应有的运动损伤的防治、运动健身保健咨询分别排在第四、七位,说明现在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的能力单一,与实际要求的能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2.4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之间缺乏交流与互动。现阶段全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育服务人才管理网络,该网络涵盖了全市涉及到体育事业的团体和机构,大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小到具体的单位的小型协会。调查发现,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互相没有直接关系,缺乏有效的合作和沟通,相互之间缺乏有计划的布局和统一的管理,因而容易出现体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资源整合困难、社区体育活动组织不力等方面的困扰,这样就会影响到社区健身活动开展的节奏,打乱预先的计划,给负责现场的人员带来很多突发状况。再加上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组织管理者水平有限,数量不足,因而体育服务很难到位。2.2.5志愿队伍不足。作为一项社会体育事业,尤其是专业体育服务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下,志愿者队伍作为体育服务人才的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4]。目前社区体育服务的参与人员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其他年龄段较少,参与率、活动积极性较低,公共服务极难调动志愿者的兴趣,志愿者的参与人数缺乏,活动效果不好,时间维持不够长,也不容易对体育服务起到作用[5]。当前,在杭州市,体育方面的志愿活动的发展还不太先进,虽然其中有些志愿者抱有服务的热情,但是却没有有效的途径参与到相关的志愿活动中;另外,还有的志愿者没有很好的专业性,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对策研究

3.1加快体育人才政策、法规建设,为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社区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多个文件的出台,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纵观这些文件,涉及到体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甚少。体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快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各地区社区体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有利于体育服务人才培养、考核、聘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他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技术地位以及经济地位,使社区体育服务进入可持续发展;由于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还不够壮大,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多方大力宣传,同时还应该建立供求平台,及时各类需求信息,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通过制定政策,引导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积极吸引和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到社区体育服务中心服务。3.2拓宽体育资金筹资渠道,为社区体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由于体育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税收等多种方式,对社区体育服务中心进行全面的财政支持,确保办公经费的正常投入使用,确实改善社区体育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办公环境。针对目前体育资金不足的现状,地方政府或基层社区应该想办法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加入,进行多元化的筹资,并可以设立专门的人才培养基金,加强社区体育服务人才的队伍建设。3.3建立、利用相关媒介,落实信息服务要利用好身边的宣传渠道,积极的建立新型的信息平台,将各种体育健身信息及时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居民们则可以通过手机、宽带网络等各种信息终端,只需动动指尖,即可随时咨询、获取有关健身活动、俱乐部、小型球赛、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信息;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社区服务中心也要意识到这一点,做好相关活动的网络宣传,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网站,一些日常健身、健康的知识,指导居民以更加健康的方式生活和运动,此外也可以开展一些在线服务项目,及时解决居民在锻炼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社交平台和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原有的交流方式,为居民提供了更方便地与服务人员交流的机会;此外,居民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预约、支付、投诉等,感受现代社会的快捷、便利与精致、细腻,同时大大提高了居民对社区体育事务的参与的积极性。3.4加强体育服务类人才的培养,为社区体育输送服务人才现阶段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人才无论从质或量上都无法满足转型社会对社区居民体育参与的需求,应立足中国现有国情,并与国际接轨,建立政府———高校———社会联动的支持平台。鉴于社会体育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专业,高校的各专业之间和各高等院校之间应当互通有无,成立多个学科的合作平台,拓展合作渠道,统筹具有优势的资源,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作为保障,拓宽渠道配合各大高校的社会体育师资岗前培训。专业体育院校和体育服务机构职后培训和入职资格测评机制也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强调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吸引社区党员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体育服务队伍。

作者:丁春琴 单位: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2012-03-12].http://www.china.com.cn/guoqing/index.htm.

[2]十报告文件起草组.十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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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仅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为数不多的法律和政策,无法保障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从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我们可以得知,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法律起着指引和规范的作用,明确对政府责任与职能,提高服务效率。

2.促进不同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作为人口大国,单纯靠政府解决养老问题是不可能实现的,政府投资不足、政府失灵等问题的存在都是导致我国养老服务的质量低的原因,这也正是我国养老问题的困难所在。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我国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提供社区服务主要资金和设施资助,指导并监督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在做好这些的同时,应大力推进志愿者、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使其从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不同主体的参与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弥补政府供给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资金的来源,除此之外,我国的志愿者也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我国有大量的大学生以及许多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他们的参与不但为社区养老服务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于我国的道德提升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弥补我国的敬老爱老的孝道的缺失。

3.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多层次服务体系。

老年人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在年龄、身体状况、文化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构建一个多层次的服务体系,针对身体状况不同的老人提供不同的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上门医疗服务、家庭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或康复训练等。同时,设计多样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文化水平的老人精神需求。比如,琴棋书画或太极运动等比赛,举办各类讲座,组织各种主题活动等。

4.完善老年服务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

从日本的经验来看,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是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保证。我国应该加强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工作,加强其道德素质的培养和专业知识的普及,并对这一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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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区医疗药学服务仍然还停留在旧的工作模式上,仅仅是保障药品的供应。药师的工作往往是被动的,患者与药师的交流很少,患者对药师缺乏信任,药学服务很难打开局面。如何才能确保社区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药物,建立一个新的社区药学服务工作模式是至关重要的。①要由专人负责社区药学服务工作,保证药学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②结合本社区的人口特点及慢病的普查情况,确定药学服务的工作计划、侧重点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可操作性强。③确定药学服务的内容及规范。药学服务要为患者提供药物选择、药品说明书解析、用药指导、不良反应防治、药学情报信息收集及医疗事故防范等服务[1],在药学服务过程中药师要严格按照药学服务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④设立药师咨询室。⑤对社区常见病、慢性病及老年人建立用药档案,定期随访,追踪病人用药情况、督导病人理性用药,给病人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实施信息化管理。⑥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板报、问卷调查及宣传手册等。

1.2人员缺失

社区药学服务在有些地方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例如没有单独设置的药房、药学服务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学历偏低、专业不对口等。在对社区药学专业人员的调查中发现,50%的药学专业人员学历为中专学历,学历偏低,专业知识有待提高;30.61%的药学专业人员所学专业为中药专业,社区医疗用药以西药为主,中药专业满足不了社区医疗药学服务的需求;5.1%的药学专业人员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更是难以胜任药学服务工作。所以应强化药学专业人员的准入制度。

1.3能力缺失

由于缺乏对药学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药学专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陈旧、沟通能力欠缺、社区药学服务经验不足等现象,常常对患者提出的问题及困惑不能给予正确的解答或指导,患者没有感受到药学服务的预期效果,患者对提供的药学服务认可度不高,导致药学服务工作难以持续和深入。

1.4手段缺失

随着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人们对药物的过度依赖日趋严重,倡导理性用药、反对过度用药是摆在社区药学专业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那么,如何才能打开社区药学服务工作的新局面,首先是通过问卷调查,做到有的放矢,针对普遍存在的用药误区、常见病及慢性病的用药、如何正确看待保健品、滥用药、用药品种过多等现象,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给予用药指导,例如请专家讲座、现场答疑、板报宣传、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药学服务要听得见、看得见、摸得着,让社区患者确实感受到药学服务的存在。

1.5信任缺失

患者在与医师或药师沟通时,往往会出现同一个问题得到了不同的解答,造成患者的质疑;药师对患者提出的问题敷衍了事,缺乏足够的耐心;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药学专业人员往往低估了人们对药物的认知,这些都使得患者对药学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缺乏信任。

2提高社区医疗药学服务水平的对策

2.1开展常态化的培训

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并举,理论培训应以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为重点,国家基本药物的推广使用作为社区医疗机构责无旁贷,药学人员要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的种类、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积极向患者推荐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还要加强药学岗位技能的培训,例如规范药品调剂的流程[2]、掌握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解决患者提出问题的能力、学会追踪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上报。在培训过程中防止走过场,确保培训人数及培训时间,定期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

2.2医师与药师的培训要相互渗透、相互参与

药师要参与医师有关常见病、慢性病的临床培训,熟悉目前的诊治水平及临床用药;反过来,医师也要参加药师的有关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专题讲座,了解药物治疗效果的最新评价及新药进展[2]。当患者分别与医师或药师沟通时,医师与药师的解答一致,才能赢得患者对药学服务的认可及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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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绝大多数社区都建立了统战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把社区统战工作与社区党建、社区管理、社区宣传、社区服务、创建和谐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了社区统战工作有效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大部分社区着眼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统战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学习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走访慰问制度等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带动、社区联动的社区统战工作机制,极大地促进了社区统战工作。有的社区还广泛开展社区党员会、居民代表会、统战成员联谊组织、信教骨干群众座谈会等多种“同心”活动,畅通联系渠道,倾听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把社区统战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轨道。

3.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各社区在充分整合社区党政资源、统战资源、社会资源、区域资源的基础上,坚持用社会化的理念积极推进社区统战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统战工作全面融入社区管理和建设的方方面面。广大社区还充分利用社区各方面资源,采取结对、帮扶、共建等多种形式,有效利用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场地、设施、器械等资源条件,形成共享共创工作合力,促进了统战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此基础上,大部分社区都积极开展“双向服务”,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医疗服务、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活动,调动社区统战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同时,通过依托社区优势,把秧歌队、腰鼓队等文体活动作为联系统战成员的阵地和桥梁,吸引广大统战对象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营造了社区统战成员、居民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服务社会管理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1.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组织网络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虽然社区统战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但有的社区统战组织网络仍不健全,有的社区统战工作队伍力量短缺,大部分社区统战委员身兼数职,负责多项工作,往往疲于应付,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精力不够,社区统战干部更是严重不足。

2.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载体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近年来,社区统战工作活动载体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但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社区统战工作载体不同程度地出现明显的滞后现象,有的社区没有统战成员活动场所,甚至有的社区统战成员彼此之间基本上没有交流活动。

3.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虽然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多,但在更好地融入社区管理创新、更好服务社区管理等工作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为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4.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平台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虽然各社区在创新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上,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但社区统战活动平台不够宽阔,统战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活动不多,影响力不大,甚至有的统战成员常年不参加社会管理活动。

三、关于深化社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必须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创新组织网络,工作载体、体制机制、活动平台,从根本上化解统战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制约瓶颈,更好地发挥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1.创新组织网络,努力扩大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影响力。社区统战工作是一项对象广泛、社会性强的工作,必须从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上完善纵横交织、立体交叉的网络体系,实现社区统战工作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完善社区统战工作组织体系,社区、楼宇层层健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协调统战进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统战网格化管理,在一个或几个相邻楼区形成的网格中,按照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要求,设立网格统战工作室,配备专兼职统战干部,广泛设立统战沙龙、统战之家、统战工作室,组建统战信息员、统情快递员,加强网格单元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浓厚的社区统战氛围。积极搭建社区统战成员联系平台,通过建立“统战快递站”、成立社区统战工作协调小组、共建社区联谊小组等形式,实时全面掌握社区统战成员情况,提高社区统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统战成员“建一策”直通车,通过在网站上公布征求意见信箱、编印“献一策”活动简报等方式,及时反映统战成员意见诉求,最大限度地畅通统战服务社区管理渠道,更好地推动社区建设。

2.创新工作载体,努力增强社区统战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凝聚力。完善的工作载体是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有效抓手,必须坚持把加强基地建设作为统战工作融入和服务社会管理的切入点,通过建设统战成员教育基地、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统战部门联谊交友基地、统战理论调研基地等,不断拓展社区统战工作阵地,更好地发挥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委定期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交友谈心制度,搭建社区统战成员之家、少数民族之家、社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席会等社区统战工作阵地,紧密联系各方面统战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增进交流,把统战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中来。探索完善统一战线教育基地、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统战成员创业基地、统战部门联谊交友基地、统战理论调研基地等阵地建设,为社区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造完善的工作载体,更好地发挥统战成员服务社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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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区教育的公益性质,社区教育品牌往往通过免费、无偿地为社区市民提供学习场所、学习内容、教师等资源的方式开展各类学习服务活动。同时,社区教育品牌遵循着大众普及原则,能够根据社区广大基层市民的学习需求设计学习内容与活动,从而吸引市民积极参与终身学习。

2.示范性与辐射性

之所以被称之为社区教育品牌,它能在各类市民终身学习活动中起到榜样、引领作用,能够在各类社区教育活动中成为典范。社区教育品牌的学习内容是积极、健康、丰富的,学习活动形式是机动、灵活的,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为市民提供各类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最终的学习效果能够促进市民终身学习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同时,社区教育品牌相关学习服务活动的参与及受益人群是广泛的,能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覆盖率,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效益。

3.特色性与持续性

社区教育品牌能够结合所在区域资源优势,从区域社会、文化、经济发展条件出发,基于本土文化和特色,充分发挥区域自身特点,使其整体品牌优势及效果具有不可替代性。此外,社区教育品牌能为广大市民提供连续学习的平台,其开展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有效衔接,其建设过程依据一定步骤有序开展,具有不断创新的动力,且持续对市民素质提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社区教育的人本价值、文化功能和服务功能。

二、社区教育品牌建设的实践个案

在实践中,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主要涉及“应该建设成什么”或“按照什么标准建设”等诸多问题。包括北京市在内,目前,全国多地都在较大范围内开展了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和评选工作。“国子监大讲堂”是北京市东城区依托北京大学丰厚的国学人力资源及国子监、孔庙悠久的文化资源优势,打造的面向社区百姓的、大众的国学系列讲座活动;“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是北京东城社区学院面向市民推出的专题健康讲堂系列学习活动。它们作为首都终身学习品牌,经过多年的实践,各自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运作体系,其建设过程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定位与思路

经济学领域中的品牌定位主要是为特定品牌确定一个适当的市场位置,以争取消费者的认同。作为社区教育品牌也是这样,定位是品牌建设的前提,基于此才能树立一个明确的、符合学习者认同的形象,形成自身的特色,并为后续的建设工作指引方向、提供思路。在建设定位基础上,社区教育品牌应有先进的理念和清晰的思路,体现未来发展方向,建设理念和思路的设计是社区教育品牌建设的关键,它直接关系着市民终身学习需求是否得到全面满足,关系着品牌建设持续、长远的发展。“国子监大讲堂”在建设之初,确定了公益性、继承与创新性相结合的建设理念,在向市民免费提供国学课程的同时,普及中国文化的精髓。“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以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为根本理念,围绕中医养生,讲授传统中医药常识,推广中医养生精髓,展示传统中医奥秘。这两个社区教育品牌之所以能够保持平稳发展的状态,其定位是明确的,分别基于国学和中医两个主题,针对具有不同文化知识背景的市民学习者,进行普及式的文化和传统学习活动,并非单纯传授高深的知识,主要以实际应用为主,这恰恰符合了广大市民的学习需求。根据定位,两个社区教育品牌也制定了建设思路和规划,并根据市民听课反馈调整具体计划和目标,保证品牌的建设工作能够有的放矢。

(二)条件与保障

条件与保障涉及社区教育品牌建设的因素,主要包括组织、制度、经费、队伍等方面。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需要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管理机制与制度,需要充足的经费投入,以及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参与。因此,社区教育品牌不仅可以集中区域内的有形和无形的教育资源,而且还能使教育机构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与非教育机构的通力合作和资源共享。“国子监大讲堂”在组织上分设课程开发组、基本建设组、运行机制研制组,分别由北京市东城区和北京大学的相关人员组成,明确的组织机构使政府部门、教育部门、文物部门等参与方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形成了管理有序、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行政部门与高校的成功合作。“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由北京东城社区学院负责该品牌的策划、组织、管理、实施,特设了课程开发团队、教材编写团队、技术支持团队等,保障了社区教育品牌的顺畅运行。在师资队伍上,“国子监大讲堂”的讲师团由北京大学知名教授组成,“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的师资团队来自北京中医医院,两个品牌的主讲教师均能够照顾到受众群体,使市民学习内容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在制度建设方面,“国子监大讲堂”和“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都分别建立了教学管理制度、课程开发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学习激励制度等,使管理工作走向了有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了社区教育品牌的质量。同时,两个社区教育品牌每年都有一定的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教师讲课、课程开发、课程后期制作、教材编印等方面,但是在经费投入上仍然以政府为主,因此,还需要探索通过引入社会、企业、市民等不同渠道和主体的多元经费筹措渠道,确保社区教育品牌的运行和推广。

(三)内容与方式

打造一个企业品牌,必须要有好的产品。相对于社区教育而言,内容与方式最能体现社区教育品牌的核心,主要涉及社区教育品牌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评价等。品牌的影响力可能是巨大的,这就要求社区教育品牌的学习内容必须积极、健康、新颖。对于学习活动的组织而言,应该能充分针对市民的现状,合理运用探索学习、在线学习、移动学习等多样、灵活的学习方式调动人们的广泛参与。学习评价是一个集学员管理、学习激励、评价方式于一体的系统。社区教育品牌只有建立市民学习信息档案系统,做好市民学习记录,才能实现有效的学员管理。社区教育品牌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市民学习记录和学分积累情况,每年通过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等形式对市民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市民学习的积极性。在社区教育品牌的整体评价上,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定期对市民进行学习情况调查,每年按时对社区教育品牌建设情况做系统评估、检查。在学习内容上,“国子监大讲堂“推出了一系列精品讲座课程,包括论语、孔子、孟子、周易、大学、史记、宋明理学、楚辞等,“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的讲座内容涉及体质、养生、中医常见病等中医药文化专题,一个侧重于精神文化层面,利于修身养性,而另一个侧重实际应用,利于养生保健,由于学习内容的选择能够符合人们在不同层面的生活需求,因此,这两个品牌均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学习方式上,两个品牌主要以现场听讲为主,技术支持团队还制作了网络课程,方便市民在线学习,“国子监大讲堂”还曾通过开设沙龙的形式,教师与市民共同探讨国学。在学习评价方面,“国子监大讲堂”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了学习报名登录系统和学习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学员的电子档案,为建立市民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通过发放具有学习记录功能的《听课指南》,实现学员学习记录、学习激励与评价的功能。两个社区教育品牌通过记录市民的学习轨迹,将全年学习累计名列前茅的市民给予“学习之星”的表彰和奖励。此外,还通过定期发放调查问卷、对部分学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市民的学习效果进行摸底,北京市东城区也通过视导等方式对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四)成效与影响

成效与影响包括运行时效、参与程度、学习效果、社会影响等方面。之所以能称之为社区教育品牌,它必须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运行和探索,已经形成了稳定发展的学习活动,成为了市民心中的一种学习符号,还应有较高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产生积极、深远的社会影响。社区教育品牌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和获得人们的认同,这种学习活动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立刻对市民和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只有通过各种手段持续地与目标受众交流,持续地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资源和服务,才能使社区教育品牌发挥出较大的无形作用,增加无形资产。“国子监大讲堂”和“四时五行话养生健康大讲堂”从创设至今都已有6年以上的时间,运行平稳、辐射面广,而且这种讲堂模式经时间检验,已经成为了推进终身教育和市民学习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两个社区教育品牌均吸引了来自周边甚至北京市全市范围的很多市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定期开展的市民学习情况调研来看,虽然参与这两项学习活动的市民,其年龄特点、性别分布、经济状况、职业特点、文化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但是,他们对两项学习活动的满意率均达到了90%以上,因此,它们的成效与影响总体是良好的。

三、对社区教育品牌建设策略的思考

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品牌的设计、打造、宣传、推广等诸多环节。基于已有建设经验,社区教育品牌必须保持品牌特色,探寻持续创新的生长点,才能真正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才能服务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

(一)普及和推广各层次社区教育品牌建设

社区教育品牌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大,逐步推进“区县级——市级——国家级”3个层次社区教育品牌建设、认定工作,在积极准备基础上,逐级申报,有序参与,以社区教育品牌作为载体,初步形成遍布城乡、区域布局合理、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灵活、较好地满足市民学习需求的学习服务体系。

(二)以学习者作为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核心

社区教育品牌的建设应以充分激活并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作为出发点,关注市民的学习收益。在建设过程中,社区教育品牌要根据社会的变化、市场的需求,做到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深入社区,根据市民的年龄特点、性别分布、经济状况、职业特点、文化水平调查其学习需求,为品牌学习活动的设计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

(三)强化数字化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

社区教育品牌要利用区域社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作为品牌宣传的窗口,重点区、街、居不同层面特色品牌活动的信息、课程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推送学习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扩大品牌的辐射空间;还可利用区域社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社区教育品牌学习活动预报和通知,加强品牌交流和沟通能力,为市民学习提供便捷服务。

(四)开发社区教育品牌的配套产品

注重开发与社区教育品牌配套的衍生产品,便于为市民学习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支持,吸引更多的市民加入其中。对于讲座、课程类社区教育品牌,可同时加强市民配套教材建设,通过编制一批简洁、生动、通俗、可读性强的普及读本供市民学习、阅读,宣传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市民的文化品味。此外,还可以通过音像教材和电子教材的建设,将优秀的课程、讲座等视频编辑、制作,形成电子课程光盘,发放到社区中,通过生动、形象、直观的形式向社区市民传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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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社区药学服务模式

2.1调剂时的药学服务药师接收患者的处方并进行调配发药时,需要清晰知道自己的责任。交待清楚服药时间,如助眠药需睡前服用,抗酸类药物在饭前0.5h服用,对胃肠道刺激性较强的药物饭后服用,个别药品如复合维生素应与早饭同服,磷霉素氨丁三醇散应空腹顿服,中西药间隔0.5h服用等;交待清楚服药剂量和方法,老年患者及孕妇儿童用药剂量需准确无误,混悬剂需摇匀使用,某些药物需要首次加倍如替硝唑片,硝酸甘油需舌下含服;告知药物的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如利塞膦酸钠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抗感冒药中有催眠成分,铁剂可引起黑色便等;告知饮食对药物吸收的影响,服用阿司匹林期间禁止饮酒;服用铁剂治疗缺铁性贫血时,茶叶中的鞣酸不利于铁剂的吸收而影响药效;告知药品储藏知识。如胰岛素系列应2~8℃冷藏,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需避光保存等。

2.2指导合理用药药物作为特殊商品,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用药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区药学服务人群多数为自购药者,若选择药物不当,忽视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看不懂说明书,或盲目听从广告宣传,追求保健。针对患者使用药品时遇到疑问和问题的调查中,有26.7%的患者表示经常遇到,50.5%表示偶尔遇到。由此可见,多数人群都需要药师的正确指导和合理引导。社区药师可通过开展用药咨询讲座,开辟社区用药咨询宣传栏,创建社区用药咨询网络,定期更新药品信息,如新药的介绍、老药新用、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向社区居民宣传合理用药的知识,促进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我院联手潘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服务联系卡”,卡面注明药师联系方式,方便随时指导患者用药,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此外,我院还通过印发用药知识宣传页的方式,帮助患者解答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如对老年人慎用药的总结、糖尿病防治的误区、高血压药物种类及其如何选择、儿童慎用药等,使患者在家里也可以阅读到对他们病情有帮助且科学的用药知识。

2.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药物的治疗过程中,为了增加疗效,需要联合用药。调查结果表明,老年人同时使用2种以上药物的比例达53.3%,5种及以上药物的比例为15.8%,且有52.6%的患者表示有过因用药产生不适的经历。有调查表明,同时使用5种以上药物,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潜在风险可增加50%以上。若多药相互作用使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增加,即协同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须减量使用,反之亦然。如碳酸钙与含铝抗酸药物同服,铝的吸收增加,而与四环素合用,二者吸收均减弱;如骨化三醇,对于老年性骨质疏松症,能增加钙的吸收,但如与噻唑类利尿药合用则增加高钙血症的危险。社区医院药师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首先,药师应向患者介绍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及基本特征,详细讲解不良反应的症状、后果及应急处理办法。在患者了解不良反应后,发放药品不良反应调查报告表,追踪患者用药情况,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始数据。药师经过整理、分析后,向社区医院不良反应监测委员会汇报,并再次进行分析、评判,实现信息互动的同时,可促使医生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视,也可充分展示社区医院药师的才能。

2.4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极其重视,针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颁布了相应的法规文件,但滥用现象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不合理的预防性用药、重复性用药、抗菌药物使用剂量不准确、盲目更换抗菌药物类别等。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社区医院也应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监测,落实抗菌药物点评制度,分析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通过抗菌药物使用趋势的分析,针对出现使用量急剧增长,频繁超剂量超适应证使用,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2.5建立药历,加强回访药师应查阅患者的病历、用药记录,为社区患者建立药历,记录相关药物治疗信息,包括患者的资料、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族遗传史,每次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及不良反应等,通过药历对患者用药进行合理干预,实现患者治疗的全程式药物服务。定期回访调查,主要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假药、劣药的识别;药物名称识别,如同一种药物的化学名相同,但会有不同的商品名、不同的剂型及规格,以避免重复用药;解答患者的疑问,如口服液有出现浑浊可否服用等常见问题,并提醒患者应定期清理家中小药箱,及时清理过期变质药品。

3提高社区药学服务水平

3.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药师直接面对的是患者,应在具有扎实的药学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学习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及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以便指导患者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药物。

3.2加强沟通与交流药学服务以患者为中心,要主动进行服务,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关心和关怀。实施药学服务,药师有义务预防和解决与药物有关的问题,信任则是患者依从药物治疗的基础,药师需要具备与患者交流的技巧和能力,关心和理解患者的痛苦,提高患者对药师的信任度。通过药师的沟通,可以避免由于医患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造成的不信任,这也是药学服务能够取得成功的基础。

3.3加强与临床医师、护士的合作社区药学服务的开展离不开与医师、护士的密切合作。药师主动与医师沟通,及时把处方点评结果告知临床医师,便于其采取相应的措施;药师主动与护士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社区药学服务是多方合作参与的过程,药师与医师、护士的结合能够更好的作出药物治疗决策,以取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3.4重视药学信息服务药学信息服务的重点是解决临床使用药物预防、治疗疾病时对药物相关知识的需求,最终解决患者用药过程中遇到的疑问,确保患者合理、安全用药。提供全面的药学信息服务是社区药师的职责之一,并必将会越来越重要。药学信息服务包括患者接诊前、就诊中及用药后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提供患者所需要的信息服务。

3.5开展药学经济学药学经济学是为了使患者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但同时所需的药费尽可能减少,以帮助患者减轻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还可避免了药物的滥用、误用,造成医药资源的无形浪费,甚至引起药源性疾病。在美国,社区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已包括成本-效益分析,可每年节省大量、不必要的药费开支,也减少了很多药源性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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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社区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社区教育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三十多年的推进发展始有今日之现状,覆盖社区居民的社区教育组织网络逐渐形成。一般认为,社区教育是指“以社区为范围,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同社区民众利益和社区发展需要紧密相连,旨在建设和发展社区,消除社区的社会问题,全体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教育活动综合体。”作为特定空间内的教育活动综合体,社区教育基于满足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需求,促进社区与人共同持续发展。即社区教育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尊重人的自主性选择,向人类提供最广泛而坚实的教育资源、教育条件。由于目标的多样性、对象的全纳性、内容的广泛性、质量的公平性,社区教育被纳入到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内容中。尽管我国社区教育呈现普及发展趋势,然而仍处于实验探索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发展难题。尤为突出的是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问题,虽然政策上已经明确“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多元经费保障机制,但实际效果上,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多渠道投入格局尚未形成。就浙江省而言,省内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普遍做到按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划拨社区教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后续问题接踵而至———社区教育经费效益制约着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政策导向为我们解决现实性问题提供了路径选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目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成为现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内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一般是指以支付费用或签订协议的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高效、优质教育服务,满足了社会成员对优质教育的期待与需求。相较于当前社区教育经费直接行政划拨制度而言,“政府购买”政策设计比较契合发展初期的社区教育特点,即运用以“契约”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关系,通过市场资源配置实现政府财政效益最大化,一定意义上拓展社区教育发展路径,也丰富了学习服务载体。

(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之现状

在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最先应用于教育以外的公共服务领域,近年来在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地实践与应用。我国学者已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探索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本体问题、价值问题和实践问题,形成了立足于本土化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研究范畴。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政府与营利、非营利组织或其他政府部门签订契约,由政府界定商品的种类及品质,向受托者支付费用以购买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就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背景而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也缩减了政府行政规模。政府主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购买方式,也可采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综合起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具有下列特征,即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于政府作为教育服务购买主体,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自身对公共教育服务供给的责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具备“生产者”与“提供者”的分离、以“契约”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关系和政府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的三个本质内涵。我们看到,农民工培训、下岗职工继续教育等具体教育领域纷纷借鉴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理念,通过“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充足的培训经费投入与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创新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和探索市场化与社会化路径”等策略,完善政府购买农民工就业培训服务模式,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将“政府购买”理念具体植入到社区教育领域中,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对社区教育的投入,是盘活社会资源、增强社区教育社会参与度和宣传力的重要途径”,购买服务成为“社区教育未来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理性考察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理念,盘活社区教育文化资源,提高了社区教育财政经费利用效度,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区教育发展能力。换言之,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有现实的合理性与路向的可行性。

(一)教育治理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宏观背景

教育治理强调的是治理几个主体之间的对话、协商与谈判。对于社区教育而言,社区教育治理的主体是政府、社区教育提供者、居民之间确立一种新型关系。这被视为当前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充分条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方式变革,公共服务理论在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公共治理理论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注入了新的价值因素,蕴含着当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在教育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我们“通过对话、协商、谈判等多条途径,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教育公共事务的管理,并建立共同解决教育问题的组织网络,形成相互合作、共享资源的机制与组织结构,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次提出“教育治理”概念,倡导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治理中的功能。教育治理理论冲击和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教育发展思路,将对社区教育未来路向选择产生积极影响。作为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的主要载体,社区教育亦是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社区教育向多元服务型的发展目标体系调整,实现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居民终身学习、社区和谐共同发展。同时,教育治理主张政府部门深入洞察社区教育发展需求,寻找社区教育制度设计以及政策的切入口。概言之,教育治理背景下社区教育要合理建构社区公共学习空间,不断拓展公共学习空间的范围和学习功能,处理好教育的主体与客体、教育的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关系,处理好学习需求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二)准公共产品属性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必要基础

一般依据共享程度的不同,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Quasi PublicGood)“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只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中的一个特征,或同时具有两个特征但两个特征都不明显”,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公路、教育等都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从生产和提供方式上看,准公共产品可由政府、市场生产和提供。“由于其存在于人的整个生活环境中,由民众居住、生活的社区提供,对社区成员具有促进素质全面提高的综合性,以及促进生存能力增强、生活质量改善的人文关怀”,社区教育与民生问题休戚相关。作为构成未来社会发展的三大基本动力之一①,社区教育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权威机构都认为,社区教育具有非功利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应以非功利性教育为主导和目的。理论上,准公共产品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供给的原则。为此,在经费投入不充足的发展初期,社区教育依托政府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私营部门的经营技术优势,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多样性要求,既满足公平价值,又满足效率价值,可减轻政府公共财政的支付压力,实现经费效益最优化。这是运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理念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路径架构的必要条件。

(三)供求矛盾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内在逻辑

尽管我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持续多年,成效显著,然而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与社区教育的(教育)学习供给这一内在矛盾尚未得到合理地解决。具体而言,这一矛盾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需求尚不能满足,处于发展探索阶段的社区教育,居民的终身学习需求是社区教育发展的重点课题;其二,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尚未完全开发,随着人类对自我认识的深入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成熟,人类自我学习意识将要求我们加快学习需求的开发与探究。叶忠海教授认为,“激发社区居民的学习动力,是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开发和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已然成了社区教育发展的永恒要义,终身学习需求的调适和满足成为了社区教育发展内在动力,是未来社区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在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尚不能达到很好满足时,引入具有市场竞争机制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能有效解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平、优质、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与社会直接供给的优质社区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

三、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利益群体及其行动逻辑

基于利益主体的行动逻辑,探索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对策建议,服务于社区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要求。

(一)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典型模式

目前,国内形成了两种较为成熟的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植入,创新社区教育发展形式,以招标采购或学习券等购买社区教育服务。

1.“终身教育券”运行模式

2004年2月,国内第一张“终身教育券”在杭州市上城区诞生,终身教育券借鉴“教育券”的实践思路与运作方法,以“教育机构设计学习菜单、政府及各行业部门购买”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市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依托终身教育券各类工程,保障和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上城区将社区教育财政经费折算成“终身教育券”发放到居民手中,居民凭券自主选择参与各类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回收“终身教育券”,接受政府考核,兑现经费。简单而言,政府向居民发放终身教育券,居民通过终身教育券选择性参加适合的社区教育活动项目,并向社区教育服务提供机构支付终身教育券,机构通过回收的终身教育券与政府部门实现费用兑换,完成了学习产品的交换与交易,实现了按需所教、按需所学。

2.“项目招标”运行模式

一般企事业为了解决技术工人总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失调等问题,政府通过向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成人学校(社区学院)等单位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教育培训项目。此种运行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是:第一步,政府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和公布年度需要招标购买的教育服务;第二步,培训机构根据政府公布招标方案,结合自身教育特色,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步,根据招标规则,政府与培训机构达成契约合作,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服务;第四步,政府根据契约和既定标准对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服务考核评估;第五步,政府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兑现经费。根据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特点和先行探索的经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究其本质而言是政府运用自身的行政权力与各类社区教育提供者签订契约,依据社区居民学习满意和教育服务评估等以公共财政全部或部分支付其费用,已达成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社区教育服务。为此,我们可以认为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本质上是公共服务提供的契约化模式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和深化,其优势在于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得社区居民在终身学习上从单项接受向多元选择转变,盘活和整合了社区内教育文化资源,提高了财政投入的有效性,以提供更适宜、贴近的学习服务。毋庸置疑,上述两种运行模式充分体现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蕴含。

(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利益相关者

同样,在把握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概念内涵的基础,明确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利益相关者,厘清各主体的参与形式及行动逻辑,是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政策保障的首要条件。政府、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和社区居民构成了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主体,具有“三角”关系的利益主体。其中,政府是整个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主导者,是教育服务的购买方,制约着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成功与否,是经费投入的支付者;目前而言,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主要是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教育机构,同时亦可包括少数符合条件、能供给教育商品的社会组织,是教育服务的生产者,他们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售卖方;学习者,是社区教育服务的使用者,主要是有学习需求的社区居民。政府、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均基于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需求的满足,也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最为核心的因素,制约着整个教育服务“买卖”交易的发生与趋势。除此之外,整个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存在着利益不相关者———社会成员。一定程度上,社会成员对整个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负有监督职责。

(三)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人的行动逻辑

人是社会中的人,而非纯粹“自然”状态下的人。面对社会环境所提供给社会中的人的各种“素材”,社会中的人必然会根据自身的理解和需求来对各种素材进行选择与剪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的一项符合其行动目标的理性决定。梳理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内涵和主体参与过程,政府和教育服务提供者基于“契约”精神的商品交换合作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利益矛盾与冲突调试的干预行为,即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达成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细致考察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利益相关者内部的“交易”博弈和策略选择显得尤为必要,唯能准确剖析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策略,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政府是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组织者、购买者,扮演着“购买交易”主导者身份,必须全程参与整个购买教育服务买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通过自身的行政权力,行使制定规则,筹集资金、项目审核以及信息管理等职能,旨在达成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实现教育治理目标。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产品的生产者与提供者,开发教育服务产品,达到资质要求后与政府签订契约,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服务产品,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从而达成合理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学习者学习需求的满足是政府考核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的核心要素。学习者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教育产品”的选择者和使用者,通过约定规则实现自身学习权的享用,选择、使用契合自己学习需求的教育服务是其追求目标。社会成员是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非直接参与者,通过行使自身的监督权达成社会制衡功效,从而达成教育公平目标。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利益主体及行动向度具体内容,不难发现四类利益主体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耦合共生关系。厘清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主体及其行动导向,基于主体的利益诉求表达与回应,为策划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提供的本源性分析和基础。

四、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价值取向与操作策略

已有的实践经验表明,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的滞后性,制约着政府购买服务在社区教育中运用的实际效果。本文从价值取向、利益主体的策略选择等方面研究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发展规划和制度设计,以期达成预期目标。

(一)确立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价值取向

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旨在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性学习需求,价值目标的确立是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不可逾越的前提。即将社区教育发展路径思考纳入到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视野中,意在拓宽社区教育发展路向选择,要符合社区教育发展内在规律,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我国社区教育,一般是由“地区住民自发产生的,为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及对终身学习的需求,由政府提倡并与地区基层组织共同推动的自下而上的群众性教育活动”,以提升地区居民精神与文化素养、满足他们自我完善的要求、切实保障居民自主学习权利为宗旨的。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符合社区居民日益高涨的终身学习期盼和要求。社区教育不仅仅具有服务社区居民终身需求的属性,更具有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征,拥有强大的外部效应,能为社区各阶层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故此,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要坚持教育公共服务性,遵循公益性为主的原则,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多元参与的社区教育发展质量体系,合理建构社区公共学习空间,为居民开展终身学习和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高社区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应在终身教育框架体系下,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学习自、学习条件保障权和自身个性发展,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架构设计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政策环境

在上述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的权利形式和行动逻辑分析中,我们发现政府是整个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流程的主导者和决策者,故此,政府有必要通过自身公权力架构,购买社区教育的政策环境。在我国,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中尚缺与之相匹配的制度设计与政策环境。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国家层面上尚无政策法规依据,各地在推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实践中提炼形成了一些政策,如浙江宁波市《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实行政策采购的工作意见》中已将教科文体、社会保障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内,另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地方性政策文件来看,各级政府对购买教育服务中“购买程序、教育服务内容、经费来源以及评估监管”等基本问题予以明确,这对于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政策具有借鉴参考价值。今后,必须加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完成制定系统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运行程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教服务的质量标准、招标购买机制、服务考核及财政保障制度,落实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评价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以制度规范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制度,规约社会组织在社区教育服务生产与提供中的运作职能和过程程序等。

(三)激发引导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需求

客观而言,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能否实现得益于良好终身学习氛围的形成,也是决定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决定性条件。换言之,积极营造终身学习为核心的新学习文化,激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是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的首要条件。终身学习已成为21世纪人类生存的重要概念,以终身学习为核心的新学习文化的形成,是学习型社会建设基础,终身学习文化影响着民众自觉主动地终身学习。一是社区教育要充分凭借区域环境的文化条件、文化优势,从积淀丰厚的文化实践土壤中汲取营养,构建良好的终身学习文化环境;二是强化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认真研究和充分发展各类新学习文化,重点推进终身学习物质文化和终身学习制度文化,培育终身学习精神文化等系列工作;三是建立社区教育资源整合机制深入推进资源共享,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社区教育服务载体,不断拓展社区公共学习空间范围。

(四)培育社会组织的交易契约精神

社会组织的契约精神是通过商品交换实现政府购买社区教育的基础之一。对社区教育发展现状而言,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更多是指各级社区教育机构,以及有能力提供教育服务的各社会团体。契约精神,一般是指契约自由的理念,并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在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利益相关者及行动逻辑分析中,不可否认社区教育服务提供者主要目标是追求其经济效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社区教育是特殊化的准公共产品,这就决定着各类社区教育机构要履行公共服务责任,遵守契约精神,开发一批适合广大社区居民的教育服务。这也要求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其一,评估认定各类社区教育机构的准入资质;其二,监督各类社区教育机构的服务质量,这也是培育契约精神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