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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2-17 18:11:2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中小企业融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篇1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解决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核心战略的重要载体,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实践主体,同时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但是,由于其自身的个性原因,以及和传统的中小企业一样的共性原因,使融资难问题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继续研究并探讨这个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而跟传统行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决定了其融资有其独特之处。首先,与传统大多数中小企业相比,他们手中只有技术,甚至只有创新创意模型等,这些很难估价的技术特性因素,使得银行和担保公司望而却步;其次,发展整个过程中资金投入风险大,运行不确定性较多。从前期研发、中期试验到市场开拓,均需要有资金支持,但成败与否,很难预料。再次,从科技成果本身的角度来看,成功的成果不见得有好的市场前景和丰厚的利润收入,投资者还是债权人一般不愿投资。

2.金融机构方面的因素。长期以来,金融业由于种种原因不重视、不信任对中小型企业的投资,而且正处于转轨中的金融业对低效投资和投机活动提供了软信贷支持,再加上多年来金融机构不断的整合,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预算约束,这使得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逐步转向以城市为重心、大型客户为重点,并收缩其经营机构,给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留下了空白,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标准过分的严格,短期内信贷资金的增长呈下降和紧缩状态。

3.政府的因素。政府在融资方面起到导向和调节的作用,由于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客观实际情况等限制,目前在政策上只能顾“大”不顾“小”。首先,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政策,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制订。国有商业银行的多项优惠政策几乎都偏向于大企业。其次,尽管近年来,政府也逐渐进行政策方面的调整,但由于起步较晚和其它诸多因素,各项配套措施契合度不高,最后,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大都出现在发达地区,造成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

4.社会方面的因素。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快速发展,缓解了一些信贷难题,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约束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在担保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等定位上,目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上存在许多矛盾、混乱之处。其次,多数担保基金规模较小,担保能力有限,不能满足众多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的需求。再次,组织的治理结构不规范,受政府的干预过多,运作不规范。最后,民间资金及其他投资中介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个特殊群体大都抱着观望或者谨慎的投资态度,甚至很少投资中小型的科技企业。

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性工作,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能力。首先,要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社会形象,取得银行的信任。其次,要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多渠道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步伐,不断更新融资理念,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逐步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

2.金融机构要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首先,要不断改革完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机遇和条件。其次,要建立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大力整顿和逐步规范资本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金融环境。最后,要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要利用行业优势,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等金融配套服务。

3.政府要推进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首先,政府应重视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建设,促进其规范发展。其次,要进一步推动和优化公共政策、法律保障体系,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满足其融资需要,促进良性成长。再次,要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采取优惠的贷款措施。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和发挥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民间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首先,政府应号召和引导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平台,为其创造良好的文化和信用融资环境。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和为企业服务的民间组织,引导其发挥良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后,政府要在逐步放开和拓宽民间融资渠道的同时,加强市场规范管理,逐步将其纳人正式的金融体系。

探讨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对于促进其形成良性的融资循环机制,加快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相信,在政府、社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会逐步得到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必将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有活力的生力军,将会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2

政策性银行业务涉及中小企业范围小。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没有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而现有的政策性银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也不多,扶持力度相对不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很小,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上;农业发展银行,更多的针对农产品方面的金融支持,服务范围狭窄,即使能够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也很小: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在一些进出口、海外投资服务等,所涉及到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并不大。如果,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可以为其提供保障,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因素分析

1.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浙江省中小企业基本上绝大多数都不能达到这一要求,特别是对于很多加工业企业而言。其次,股票市场融资要求企业明确的财务审核制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财务状况清晰,而浙江省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些要求。

2.金融机构设置不合理。中国当前是在经济发展期的特殊时期,金融市场不完善,银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所以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相比于更大的金融机构,中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存在着更加紧密的关系,它更适合服务于中小企业。

3.银行的经营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当前信贷管理原则是基于大中型企业建立的初期,对于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并没有明确的划分不同治理机制。中小企业对于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急、少、频”,即资金需求急,需求量不大,而且贷款的期限较短。而银行审核一笔贷款时间长,审计程序、担保程序复杂。商业银行更倾向于与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业务往来,这与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

二、缓解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自身应对策略

1.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企业要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利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能够更好的了解企业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企业贷款。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培养专业性人才,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树立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这样银行借款给企业才会比较有信心,推动企业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2.拓展融资渠道,关注融资租赁。浙江省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利润留存、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企业运营或者项目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其实,企业应该拓展其融资渠道,增加其融资成功的机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困难,推进中小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浙江省中小企业不妨将融资租赁作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方式,可以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试点工作。

(二)浙江省政府方面应对策略

1.完善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在贷款担保实行、货款管理及财政税收等方面,浙江省应出台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并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可行性有利于维护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2.筹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是指用来扶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主要是解决融资难问题。其资金来源可按照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募集,银行实行股份制,使股东拥有与优先股股东相似的收益权,并采取贷款企业的所有权与贷款企业的收益权相分离的方式,如此一来,政策性银行的所有权和有效的政策执行就不会被影响。如果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发展,使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实现市场化,可以改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困难的现状,还会减轻财政方面的压力。

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应该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可以由政府出面建立一有个权威性的信用评估机构,或者也可以对现有的评估机构进行改造;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利用政府本身所具优势,通过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搜集中小企业数据信息;加强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管理,可以出台法律对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及加强企业家个人的信用管理。

4.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民间融资是浙江省中小企业的非常重要的融资渠道,所以对于民间资本流动加强管理非常有必要。温州市试点改革设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及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对资本的监管和借货利率的控制,使资本管理更加有效。

(三)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应对策略

1.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管理体制。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管理条例中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别规定,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浙江省是非常典型的中小企业大省,可以先在浙江省建立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试验点,使其能够在更短的时间能满足融资需求,也可以完善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对双方而言是双赢的结果。

2.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鼓励推广动产、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的金融信贷业务,鼓励开发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质押。银行可以要求中小企业对所要贷的款项提供保险,这样既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收回的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较低的门槛、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

篇3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企业自身因素。

我国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公司结构不健全,管理不善,信用缺失。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就是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分离,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资本所有者经营企业,这往往限制所有者利益实现最大化。公司的重要部门,如管理、财务、营销等,也由所有者的家庭成员掌握,这必然会使得人们对这类家族企业的运营能力产生怀疑。而现实中,的确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管理混乱、用人不当,最终破产清算,这样一来必然阻碍着市场资金对其注入。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不能实现高效率的同时,还存在监管不周的问题。另外,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缺失。2008年年末,全国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11.6%,大大超过了整个银行业2%的平均水平,对中小企业放贷的风险明显增高。并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往往很难区别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谁的信用好谁的信用不好,因而在发放贷款时,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往往提出很高的贷款担保抵押条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很难获得资金。这样的一种状况并不简简单单是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缺失问题,很显然,这一体系的缺失也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由于中小企业运营不善、缺少监督以及信用担保缺失,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投资者都会对中小企业贷款抱着审慎的态度,这无疑给中小企业的融资造成困难。

2.金融机构因素。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指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金融资产、中介结构、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我国的金融机构按照地位和功能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中央银行,即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是银行,其中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第四类是指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及中外合资的各种金融机构。现阶段,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导,四大国有银行的资产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65%,其存贷额高达75%以上,但是,每年其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很少。有数据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不超过我国所有贷款资源的20%,并且中小企业不能像国有大中型企业那样,通过招股或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绝大部分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不仅融资渠道单一,而且融资成本也往往很高。加上大银行的垄断,造成了金融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和效率低下,这在供需之间产生了巨大缺口,而国有银行的信贷往往又倾向国有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因而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

3.政府因素。

融资服务体系存在缺陷,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企业获得贷款的效率低。2002年,我国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实施以来,该法并未涉及到修订更细的实施准则。现实中,民间资本市场的地位不可小觑,可是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规范,致使我国的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总是关系暧昧。此外,目前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巨大,加上居民手持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其总额超过15亿元,如果加强立法规范和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督,将能促进这些资金的融通,亦能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总体来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立法标准和行为规范,大部分都是以法规的形式出现,作为主要的法律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法》,它缺乏与之配套的可操作的法规,并且,法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大,我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还处于有待发展的低水平。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办法

1.规范融资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信用。

无论是哪个企业在日常的运营中都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而流动资金的数量并非是越多越好,多了往往增加了机会成本,资金太少则达不到计划的规模,如果一个企业需要追加投资,它所需要的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所以,无论企业是由于现金流的问题需要融资,还是由于扩大发展需要融资,都有一个合适的度。企业应当根据其自身的业务性质、资产结构、其发展所处的阶段和其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等情况,就融资的方式、规模、期限、融资成本、融资的风险、预期的收益等进行估计,包括融资之后,对本金、利息的偿还,以及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进行管理。企业信用,不完全是企业形象的问题,一个企业的信用保障是其资产水平、管理能力、发展前景的综合,而其企业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企业信用加分。所以,要想根本的提高一个企业的信用度,应从提高企业实力方面入手。首先,中小企业应提高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可以采用经营者持股或薪酬激励措施,提高企业的经营实力;其次,管理、财务、营销等岗位实行公开招聘,让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担任职位,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最后,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吸引愿意和企业持久发展的人才,并成立人力资源部,以更好的培养和安排人才。当企业把这些工作做好了,资金才有可能流入企业。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回归信用的根本来说,任何一个企业在借贷前都应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以及风险发生之后自己是否仍有能力还贷。虽然说有市场就有风险,但是,我认为每个企业都应有这种“有借必还”的意识,要有对品牌、对所有者、对投资者负责的意识,一位经营者应当具备这样的职业素质。

2.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分析其现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确定对其进行何种政策支持,并根据其规模来确定现阶段需要多大力度的支持。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许多问题,所以也应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法规等用以指导中小企业发展。

篇4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2%,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8年8月3日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去年同比减少15%。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支持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提出的新优序融资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一种理论,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源融资,后考虑外源融资;不得不进行外源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权融资,后考虑股权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一)中小企业内援融资能力弱

1、中小企业的产权模糊、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一次博弈制度,这种封闭性的产权制度,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高;私营经济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代替经济行为规范,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但却不适于企业规模扩大后经营管理的需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受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投资项目普遍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2、人才素质较低,技术创新能力欠缺。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导致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能力不足,难以实现通过内援融资来摆脱其资金短缺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外援融资渠道不通畅

1、间接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

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进行外援融资时应先选择债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基本上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完成。目前我国银行体系中仍以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量的75%,这种过渡集中的金融结构使绝大多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据银监会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

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不仅拥有信息上的优势,相对于四大商业银行而言,还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层次少、经营灵活、适应性强、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尚未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四大商业银行成立早、网点多、规模大,城乡居民对其信任程度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因而居民储蓄往往汇集到大银行基层机构。另外,由于中小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体系不如大银行机构发达、迅捷,许多结算业务量大的工商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一般也将存款集中在大银行。这样,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就力不从心。即使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也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1)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事实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的资本市场。

(2)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相对落后。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尽管沿海一些发达省市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数省份的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大胆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设立按市场化规范运行、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3)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发展壮大。近几年新兴产权交易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规划之中,该市场可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应形成政府办市场、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交易、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策划的市场运作机制。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的管理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本技术密度低、技术装备落后、数量多,处于小规模运转状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往往需要通过外源融资尤其是债权融资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作保证。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首先应从企业自身做起,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立法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构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规范中小企业的诚信行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第三,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二)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1、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现实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不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大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能获得利益,但给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在许多中小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完全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大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存在问题,风险较大。所以,大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国债等,也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此,政府要从外部减压,监管当局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内部既要防止过分逃避责任,又要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根据贷款中小企业个体特点及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打破原有的贷款期限的硬性要求,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贷款期,以减少中小民企的利息负担。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应找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2001)。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力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具体由哪一级政府出资,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制定信用担保方案时应严格审核担保条件,制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等要求。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力、经营不善、完全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而至破产,从而累及银行资产质量,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时,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担保体系。

(三)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1、利用业已推出的中小企业板融资。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资本市场是满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可以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为注入中小企业的股权资金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深交所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根据中小企业外部股权融资的需要和效果,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着重强调的是企业的成长性;适当调整现有股票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使再融资政策的具体要求与企业的竞争性、成长性等特点相联系,使再融资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促进企业的融资效率。根据这一系列的政策、建议,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在中小企业板的进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小企业板更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就为市场进入设定了门槛,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同时,借助国内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优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制度。另一方面,某些已进入成熟和获利重整阶段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买壳上市的方法进入主板市场融资。

篇5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下面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和非正规融资几方面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探讨。

1.中小企业的银行信贷资金

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融资主要是信用贷款和部分抵押担保贷款,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展开一些政府补贴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融资租赁、银行票据贴现等形式。目前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普遍不高,其盈利水平也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也不高。中国工商银行的调查表明,35万户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l/3以上,比全行各项贷款的该指标平均数高12.73个百分点,再加上部分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较为严重,造成中小企业的信用普遍较低。另外,对中小企业的单笔贷款成本高、风险大,也造成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2.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

在现有的深沪主板市场上,无论是直接上市还是借壳上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所要求的基本条件。现实情况是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处于缺位状态。我国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经济效益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等。这些都限制了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在《公司法》、《证券法》修改之前,我国仅规定了一套上市标准。3年连续盈利、5000万总股本、无形资产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等规定,这些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将大量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约占9%,其中很多还是“借壳”上市,而民营中小企业基本没有。

3.中小企业以非正规金融方式融资

非正规金融主要是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捐赠、储金会、典当行、地下钱庄、贷款经纪人和高利贷、贸易信贷、地下票据市场等。民间融资是最原始的融资方式,特点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关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关系良好的个人之间进行,如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民间借贷是个人投资创办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原始资本和创业资本来源。民间的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之所以异常活跃,是中小企业从合法融资渠道难以融资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同时,民间金融机构具有许多优势,如组织成本低,机制灵活,效率较高,对企业资信比较了解,以效益为原则等。民间借贷的兴起,也是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结果。但是,大部分民间融资具有风险大和利息高的特点,个人之间的借贷风险更大。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问题

1.缺乏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金融环境。我国现有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各级分行和支行、农村信用社。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在大中城市和国有大企业,其信贷业务逐步淡出县域经济;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金融体系的主力军,但其市场定位主要是“三农”。而且我国限制金融创新,如限制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典当设立分支机构设定严格的条件,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民间信用机构不予法律认可等,不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这和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占60%,利润占40%,提供75%以上就业机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2.信用担保机构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

根据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的指导原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宜多元化,这也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担保机构的资金几乎完全来源于政府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很少。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对担保基金的需求。担保基金规模小,引发了诸多相关问题:一是抗风险能力差。有些担保机构由于担保基金规模过小,几乎没有什么代偿能力,一旦出现代偿,就可能导致倒闭。二是放款规模较小。因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的放款规模也比较小,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三是融资的成本比较高。基金规模小,承担代偿的能力有限,因此担保机构便提高贷款企业的资格要求,导致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融资的成本比较高。担保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贷款,除了要还本付息以外,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费,有的还要交纳一笔保证金,再加上其他相关费用,对有些中小企业而言,通过担保中心获取贷款已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

3.中小企业自身劣势

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资产有限、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市场变化快、经营场所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法人代表变动频繁、知名度较小等特点。这些特点严重影响了其信用等级,特别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中小企业改制时对银行债务处置不当,存在相当普遍的逃避债务倾向,造成银行对改制中的中小企业心存芥蒂,对中小企业的工作重点不是如何加大投放,而是如何防范企业逃避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甚至出现了因企业改制转轨而对资金需求最大最迫切时,也是银行放贷最谨慎、企业贷款最困难的反常现象。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的对策

1.建立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

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为核心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一种现实选择。尽管目前市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促使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补贴或是付出较高的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机构很难给予中小企业中长期的贷款支持。因此,需要有一个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较大规模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和运行。政府财政资金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本金来源,这是保证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切实开展业务的基石。除政府财政资金外,还要注意提高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渠道,发行债券、借款,甚至可以吸收中小企业存款。吸收存款应该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与其他政策性银行的最大不同之处。对于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要进一步明确每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限制其偏离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

2.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各国或地区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问题时,都非常注重信用担保手段。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融资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具有抵御风险、提供担保的足够实力。单凭各个担保机构注册的资本金以及其营运资金,很难满足金融机构提出的担保要求。为此,属于各级财政出资的部分,可以考虑适当集中,建立共同基金或称担保基金。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担保基金采取共同基金或互助基金的方式是最为符合市场经济运作特征的。只有采取基金的形式,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界的资金加入到担保基金的行列中来,才能对担保基金进行科学的管理与运作。同时,要逐步建立合理的再担保机制。在现有财税体系下,采取再担保的模式,有利于发挥各级财政的作用。

3.创造有利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政府尤其应出台有关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以促进中小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这些政策包括:

(1)政府财政支持。我国应逐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每年应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提供与高风险投资相配套的低息长期优惠贷款;扩大对私营个体经济的贴息范围,大力扶持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的发展。

(2)减免税负政策。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要进一步降低高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清理整顿和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3)金融优惠政策。中央银行要进一步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力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条件;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切实办好国有商业银行的小型企业信贷部,确保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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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类别担保机构的作用比较

(一)模型假设1、基本假设假设在一个不完全信息的经济中,存在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三方参与者。其中,银行为风险厌恶;企业和担保机构均为风险中性,其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2、银行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其效用函数设定为二次型:2uxxx/2。其中,x为其收益值。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为r,贷款额度为D。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只能通过制定固定的贷款利率使得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3、企业经济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个企业均可投资于一个风险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同时,企业也可以投资一个无风险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为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假定企业先期没有足够的项目投资资金,需向银行贷款,但其可自由选择是否进入信贷市场。企业所投资风险项目的成功概率为,服从上的均匀分布,即。借鉴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假设,假定所有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I,则IR10R,即“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成功的收益R越高,成功的概率越低,企业的风险类型越高。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只有在项目成功时才能支付银行的本息和担保费用,而项目失败时只损失反担保物。①4、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需要支付给银行。①此外,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并支付担保费率0,1,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的反担保物为D,担保费用为D。这里主要考虑两类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1)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为最大化企业的贷款规模,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表现为微利运营。(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目标为最大化自身的期望利润。为了简化分析,不考虑担保机构制定因企业类型而异的担保费率,即假定担保机构提供给所有企业统一的担保费率iiG,C,但这两类担保机构各自收取不同的担保费率,即GC。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未考虑银行的抵押机制,这是因为实践操作中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认可程度(如抵押物品种、折扣比例等)远高于银行。相对银行仅接受土地、房产或某些设备等而言,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品种范围要求则更为宽松。如某些银行不认可的股权、矿权等,担保机构经调查研究后均可接受。下面分别考虑无担保机构、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及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活动的影响。

(二)无担保机构情形下的信贷市场分析类型为的企业期望利润函数为假设满。由上式可得,由于市场存在不对称信息,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因而只能制定统一的贷款利率r,导致部分低风险类型的企业退出市场,此时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且/r0,若银行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提高贷款利率,这会导致申请贷款企业的最低风险水平上升。部分申请贷款的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信贷市场,而高风险企业则继续留在信贷市场(即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普遍较高),进一步加剧了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由Bur的表达式可得,若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一方面,贷款给单个企业的期望效用呈先增后减的倒“U”型;另一方面,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有所减少,进而使得银行的总效用下降。因此,贷款利率r对于银行期望效用的影响不确定。由于Bur对r求导后无法得到关于最优贷款利率的显示解,下面我们将对模型中涉及的参数在合理范围内赋值,使用数值模拟方法进行分析。从数值模拟标准化方法出发,并结合实地调研,将贷款额度D标准化为1,企业的期望收益1.1iiIR,企业投资于无风险项目的收益b0.05,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反担保比例为0.7,①所有参数的取值如下表1所示。将具体参数赋值代入后,应用Matlab软件,可得到银行的期望效用Bur关于贷款利率r的数值模拟图,如下图1所示:由上图1在无担保机构且不考虑抵押机制时,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呈现出先增后减的倒“U”型关系。即当贷款利率较低时,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银行的期望效用会先增加,但随着贷款利率继续提高,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开始大幅减少,在贷款利率达到一定水平后,银行的总体期望效用会逐渐下降。进一步可求得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70,因此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的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因此,由于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从风险规避及收益最大化出发,银行一般会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导致只有风险类型偏高的部分企业才能进入信贷市场并获得银行贷款。

(三)引入担保机构后的信贷市场分析本部分分别讨论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两类担保机构的主要差异在于:经营目标不同,且收取的担保费率也不同。结合担保机构不同的担保费率水平,银行通过选择贷款利率r以最大化期望效用。下面分别分析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最优贷款利率及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1、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奉行微利运营,其目标为最大化贷款企业的规模,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为由上式可得,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随银行贷款利率的增加而增加,与风险分担比例呈正比,与反担保比例呈反比。进一步将*G的表达式代入(4)式中,可得到银行期望效用关于贷款利率r的表达式,由于无法得到显示解,仍然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分析。根据表1所取参数值,银行的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2: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由(3)式可知,担保机构期望利润随担保费率单调递增,因此商业性担保机构会选择最高的担保费率,即*1C,再结合表1所取参数值对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情况进行数值分析。当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时,银行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3:如上图3所示,在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同样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关系,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358,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为0,0.21。与无担保机构时的情况相比,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增幅较大,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反而有所减少。因此,引入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会对企业贷款起到不同的作用。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微利运营,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可以使企业承担较低的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从而使全部类型的企业均可进入信贷市场;而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由于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导致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过高,从而抑制了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题2。命题2: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可增加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由于收取过高的担保费率,导致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减少。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有效缓解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则会进一步加剧逆向选择问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入分担了银行所承担的企业违约风险,这使得银行更加注重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而不仅仅关注单个企业的收益函数,银行开始追求“规模效应”,相应收取较低的贷款利率,从而大大增加了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有效缓解了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引入虽然也会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担保费率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不降反增,进一步加剧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分析

上面从理论上证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面将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借鉴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本文在类似的逆向选择框架下研究担保机制对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不同的是,我们引入了政策性担保机构这一第三方参与主体,同时在模型中增加了一个博弈阶段:首先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合同,而后再由银行制定贷款合同。在不改变经济中信息结构的框架下,研究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无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包含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三方的逆向选择问题。为了着重刻画市场中的信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如何随企业风险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文将模型简化为只包含两种风险类型企业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分析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考虑一个包含银行、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不完全信息经济,三方均为风险中性。这里假设银行为风险中性主要是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一,由于经济中只存在两种类型企业,故不必考虑企业是否自由进出信贷市场,这种情况下风险厌恶与风险中性的假设并不影响模型的主要结论;第二,在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的框架下,银行风险中性的假设可以得到更为直观简便的显示解。因此,本文参考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假设所有参与方均为风险中性,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企业可以投资于一个有风险的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假设企业向银行贷款时不提供抵押品,且项目失败时无其它损失),项目成功的概率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两种类型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分别为1和2,且1201。企业也可以投资于一个无风险的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需向银行借贷。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但知道经济中高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比例分别为。银行贷款给这两类企业的概率分别为1和2,贷款利率分别为1r和2r,银行的存款利率为br,银行给企业的贷款额为D。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机构,故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模型中假设其利润为0。①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物(反担保比例为)并支付担保费率。由于为企业提供担保前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这里假设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其为两种类型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担保费率,分别为12,。当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会支付给银行D。②本部分将分别在信贷市场为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市场结构下,讨论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企业信贷问题。首先,在信贷市场垄断的情形下,分析经济中无担保机构和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贷款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其次,在信贷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形下,研究有无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贷款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最后,附加讨论一些其它问题,如引入政府税收政策对模型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

(一)垄断的信贷市场本节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形,即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通过制定贷款合同以最大化自身利润。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时,银行贷款给企业的期望利润B为2、有担保机构在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当企业投资项目失败无法偿还贷款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会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假设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D的反担保物。当企业无法还贷时,企业的反担保物归担保机构所有。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故可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此时博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政策性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并为两类企业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这里首先讨论内生选择担保费率,,而外生给定风险分担比例及反担保比例的情形。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最大化企业的利润以扶持企业发展,故而奉行微利运营;第二期,企业进入信贷市场,此时银行仍无法观测到企业类型,银行选择提供给企业不同的贷款合同以最大化利润。此外,假设项目成功时企业需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若项目失败则只损失反担保物。运用逆向归纳法求解,首先考虑博弈的第二阶段,即银行和企业间的信贷合同。在得到最优的贷款概率和贷款利率后,对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进行求解,得到最优担保费率。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1和引理2,分析在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时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3。命题3:在垄断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银行对高风险企业授信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当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时,高低风险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且高风险企业的利润不变,而低风险企业的利润增加,银行利润减少,经济总体福利保持不变。①在垄断的信贷市场中,担保机构的引入提高了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准入门槛,而高风险企业一旦可以获得贷款,则贷款利率会有所下降。进一步地,担保机构的存在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并等额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利润,总体社会福利不变。

(二)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这一部分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完全竞争的情形。此时市场中存在多家银行,每家银行同时宣布各自的贷款合同,由企业来选择银行进行贷款,这里假设每个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来贷款。由于银行间是完全竞争的,因此各银行的利润为0,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更有议价能力。根据罗思柴尔德和施蒂格利茨(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及威尔逊(Wilson,1977),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的结果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合同。因此,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银行仍会提供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下面分别对无担保机构与引入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进行讨论。

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且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企业通过选择信贷合同使得期望利润最大化,同时满足银行利润为0。由于均衡时经济中存在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故还应满足企业各自的激励相容约束。此时,企业的最优化问题为。2、有担保机构引入担保机构后,与垄断有担保机构时的讨论相似,此时的博弈同样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类型并为两类企业制定不同的担保费率;第二期,企业进入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选择不同的贷款合同来最大化自身利润。这里同样假设企业项目成功时才可支付银行贷款的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项目失败则无法支付。由引理6可得**1ˆ小于**2ˆ,即担保机构会选择给低风险企业制定更高的担保费率。这主要是由于此时高风险企业的贷款利率更高,为最大化两类企业的总利润,担保机构会对低风险企业征收更高的担保费率,以此平衡两类企业的利润,使二者利润和最大。同样地,对于低风险企业,项目成功概率2越高,担保费率越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越高、反担保比例越低,则担保费率越高。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4和引理5,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比较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4。命题4:在完全竞争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不变,低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提高;低风险企业利润增加,高风险企业利润不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存在有助于低风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通过比较命题3和命题4可知,随着信贷市场结构的完善,高风险企业可以确定性地得到银行贷款,并且担保机构对企业制定的担保费率也有所改变,担保机构会转而向低风险企业征收一定的担保费,此时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担保机构后有效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贷款概率,并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这是由于在信贷市场中,如果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势必会掠取企业的剩余,而担保机构通过承担一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贷款环境,将一部分银行利润转移给企业;如果银行间完全竞争,则企业更有议价权,此时银行不再有正的利润,引入担保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贷款和担保合同的设计,从而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

(三)附加分析本部分讨论两个附加问题:一是政府的税收政策,即由政府向银行和企业征税,之后再将税收转移给担保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在此种模式下讨论对模型结果的影响;二是讨论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1、税收首先,我们分析政府税收政策对信贷市场的影响。以垄断的信贷市场情形为例,①研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假定政府对银行和企业所得的利润部分征税,所得税税率均为,类似于垄断有担保时的讨论,此时银行的最优化问题为。因此,引入税收措施补贴担保机构虽然有助于放松担保机构的预算约束,使担保费率下降,但由于对企业征税会直接导致其利润减少,税收扭曲了利润在银行和企业间的分配。直观上来说,政府不应该为了给政策性担保机构补贴而对中小企业征税,虽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补贴有利于降低担保费率,但税收的存在最终会使得中小企业的收益下降。2、再担保下面将进一步对政策性担保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分析再担保结构的引入对经济中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所谓再担保,是指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本文中,再担保机制具体表现为引入一个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需要担保机构代偿时,再担保机构会承担一部分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同时担保机构也需要向再担保机构支付一定的再担保费用。假设再担保费率按担保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即再担保费率为。需要说明的是,再担保机构根据零利润条件内生选择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于引入再担保机制只会对担保机构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信贷市场完全竞争下的结果与垄断情形相似。下面以垄断的信贷市场为例,分析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后,担保机构的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用、企业的反担保物、项目失败后再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部分;支出为再担保费用和企业项目失败后的风险分担部分。因此,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函数为。命题5表明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并不会改变经济中的信贷及担保行为。这是由于再担保机构的设立相当于将原来的担保机构拆分为两个子担保机构,担保风险比例在两个担保机构中进行分摊,但由于最终的担保费率不变,故对企业和银行的信贷合同也无影响。因此,若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则引入后并不会对经济中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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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少融资中介结构。我国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介结构与平台。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策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与监督。导致融资活动中的漏洞难以被发现。政府没有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导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时,往往只能靠自身的力量或者发动亲戚的力量进行解决。

3.财务制度不规范。中小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意识,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经常存在会计与出纳两个职位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由于中小企业多缺乏规范财务制度,领导本身也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导致财务信息不实,存在失真现象,不能正常反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金融机构不能通过审核企业的财务工作来判断其生产能力与资金实力,不能获得可观的财务评价。从而增加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财政金融策略研究

1.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经营的外部环境。政府需要完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条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统一的中小型企业管理平台,整合中小企业资源,全力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融资中介。政府可以加强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中介服务,并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条例,确保服务中介能够发挥自身价值,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位的帮助。政府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财政优惠等策略方面的扶持。既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也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改善与银行和企业的关系。银行贷款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其安全性、稳定性更为优越。中小企业如果能获得银行贷款是最佳的融资方式。政府必须加强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企业需要让银行充分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与发展趋势,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与财务状况,以及日后发展前景。银行做充分调查后,才有可能提高放贷效率。

3.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政府需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建立良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可以从建立全新的中小型银行着手,由地方财政出资建设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或者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其次,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可以根据现有政策,建立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部门,加强相关法制政策的建立,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恰当的融资比例。扶持银行将一定比例资金投入中小型企业中,尤其针对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4.倡导集群融资发展趋势。政府可以倡导中小企业通过集群的方式克服单个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的局面。可以将大量生产产品相关的中小企业集中到一起,提高外部经济规模,同时也利于提高自身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且容易获得银行、其他企业或者金融机构的信任,在生产技术、融资能力等方面具有更强的优势。利于解决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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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2%,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8年8月3日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去年同比减少15%。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支持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提出的新优序融资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一种理论,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源融资,后考虑外源融资;不得不进行外源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权融资,后考虑股权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一)中小企业内援融资能力弱

1、中小企业的产权模糊、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一次博弈制度,这种封闭性的产权制度,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高;私营经济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代替经济行为规范,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但却不适于企业规模扩大后经营管理的需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受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投资项目普遍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2、人才素质较低,技术创新能力欠缺。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导致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能力不足,难以实现通过内援融资来摆脱其资金短缺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外援融资渠道不通畅

1、间接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

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进行外援融资时应先选择债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基本上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完成。目前我国银行体系中仍以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量的75%,这种过渡集中的金融结构使绝大多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据银监会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

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不仅拥有信息上的优势,相对于四大商业银行而言,还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层次少、经营灵活、适应性强、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尚未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四大商业银行成立早、网点多、规模大,城乡居民对其信任程度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因而居民储蓄往往汇集到大银行基层机构。另外,由于中小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体系不如大银行机构发达、迅捷,许多结算业务量大的工商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一般也将存款集中在大银行。这样,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就力不从心。即使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也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1)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事实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的资本市场。

(2)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相对落后。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尽管沿海一些发达省市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数省份的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大胆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设立按市场化规范运行、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3)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发展壮大。近几年新兴产权交易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规划之中,该市场可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应形成政府办市场、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交易、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策划的市场运作机制。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措施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的管理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本技术密度低、技术装备落后、数量多,处于小规模运转状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往往需要通过外源融资尤其是债权融资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作保证。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首先应从企业自身做起,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立法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构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规范中小企业的诚信行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第三,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二)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1、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现实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不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大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能获得利益,但给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在许多中小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完全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大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存在问题,风险较大。所以,大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国债等,也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此,政府要从外部减压,监管当局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内部既要防止过分逃避责任,又要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根据贷款中小企业个体特点及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打破原有的贷款期限的硬性要求,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贷款期,以减少中小民企的利息负担。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应找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2001)。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力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具体由哪一级政府出资,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制定信用担保方案时应严格审核担保条件,制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等要求。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力、经营不善、完全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而至破产,从而累及银行资产质量,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时,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担保体系。

(三)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1、利用业已推出的中小企业板融资。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资本市场是满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可以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为注入中小企业的股权资金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深交所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根据中小企业外部股权融资的需要和效果,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着重强调的是企业的成长性;适当调整现有股票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使再融资政策的具体要求与企业的竞争性、成长性等特点相联系,使再融资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促进企业的融资效率。根据这一系列的政策、建议,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在中小企业板的进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小企业板更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就为市场进入设定了门槛,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同时,借助国内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优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制度。另一方面,某些已进入成熟和获利重整阶段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买壳上市的方法进入主板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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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金的来源及构成,其实质是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企业的融资结构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的规模、公司治理状况、资金需求量的大小及外部融资环境等等。合理的融资结构能有效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研究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分析其融资结构特点,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依据。

一、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研究回顾

20世纪70年代,Weston&Brigham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融资来源的变化提出了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该理论把企业的资本结构、销售额和利润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因素,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后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Weston&Brigham对该理论进行了扩展,把企业的金融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创立期,成长阶段Ⅰ、成长阶段Ⅱ、成长阶段Ⅲ,成熟期和衰退期。该理论提出在企业各个阶段的融资来源为:(1)在创立期,融资来源主要是创业者的自有资金,资本化程度较低;(2)在成长阶段Ⅰ,融资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留存利润、商业信贷、银行短期贷款及透支、租赁,但存在存货过多、流动性风险问题;(3)在成长阶段Ⅱ,除了有成长阶段Ⅰ的融资来源外,还有来自金融机构的长期融资,但存在一定的金融缺口;(4)在成长阶段Ⅲ,除了有成长阶段Ⅱ的融资来源外,还在证券市场上融资,但存在控制权分散问题;(4)在成熟期,则包括了以上的全部融资来源,但投资回报趋于平衡;(5)在衰退期,则是金融资源撤出,企业进行并购、股票回购及清盘等,投资回报开始下降。其后,美国经济学家Berger&Udell对Weston&Brigham的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进行了修订,把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基本因素来构建企业的融资模型,从而得出了企业融资结构的一般变化规律,即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随着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处于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其外源融资的约束紧,融资渠道窄,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抵押资产的增加,资信程度的提高,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大,获得的外源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逐步上升。Berger等使用美国全国中小企业金融调查和美国联邦独立企业调查的数据,对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检验证实了该理论。

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为解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点提供了思路,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是否符合该理论,目前国内有关学者多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在中国北京、成都、顺德、温州等地开展的一项针对民营企业的调查表明,我国民营企业不论处在哪个发展阶段,其融资来源都严重依赖于内部融资[①]。而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联合课题组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也显示,目前中小企业首选的筹资方式中,利用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占比48.41%、通过银行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占比38.89%,其它形式筹资占比不足13%,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仅占2.38%。这说了明我国中小企业多把内源融资作为首选的融资方式,而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外源性融资运用得极少。同时,张捷(2002)通过运用暨南大学“中小企业发展与支持系统”课题组的相关数据,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进行检验后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符合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点及后果分析

综合以上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关键在于明确目前企业所处的成长周期。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发展很快,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型工业企业27.33万家,但是,成长型企业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比重只有6.2%,而在2006年底,中小板上市公司数仅为111家,总市值为2015.3亿元,全年成交3071.55亿元,仅分别占两市总市值的2.23%和总成交的3.43%。同时,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融资。基于以上特征,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处于创立期与成长期,其融资结构的特点表现为:一是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以内部融资为主,绝大部分是业主投资及企业的留存收益,外部融资所占的比重很小;二是中小企业在取得外部融资时,过分依赖债务融资,尤其是银行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融资98.7%来自银行贷款。以上两点显示了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无奈地选择内源融资,过度地运用债务融资,特别是在发生小额短期资金缺口时尤其依赖银行贷款、商业信用等方式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些特点一方面体现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及与之相适应的融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金融抑制对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影响,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实行“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而造成的惜贷,资本市场高门槛的准入制度也使得中小企业只能更多地运用内源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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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业贷款成本高、数额小企业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及筹资费用。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时,不仅无法享受优惠的年利率,而且还要支付比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得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采取抵押和担保的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其融资成本可想而知。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闭塞,使得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向民间高利借贷,而这些无形中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形式上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丰富,包括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金融租赁、典当融资、民间借贷以及近年来兴起的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商业银行贷款数量非常少。中小企业在银行的实际融资成本普遍比过去增长50%左右,这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足额的贷款。大量的中小企业被迫转向民间融资。

1.2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得较晚,目前在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近1600家公司中,几乎均为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板的市场容量也非常有限,目前仅有265家公司上市,即使创业板刚刚面世,能在创业板挂牌的中小企业仍然是少数。而在企业发行债券时,由于金融风险的存在,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很难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投资者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也存在顾虑,缺乏购买信心,因而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债券筹集资金。

1.3小型企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对于众多的微型企业及规模较小的小型企业,因其组织形式绝大部分为个体户或与个人资产无限连带责任的私人企业,规模细小,资金需求量小,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按常规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企业贷款,个人出资、亲朋戚友集资等内部融资是其可能、且有效的融资方式。此外,不足的资金可以个人资产作抵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个人融资业务。资金不足的最后融通办法是代价最高的民间融资。而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至今让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歧视,其经营活动不规范、信用管理水平低、利率高、契约不完善,无形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且信用风险比较大。

2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2.1现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机制的缺失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的本质不是技术上的,而是制度上的,包括投资机构的组织形态、融资方式以及融资对象的组织形态、治理结构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契约签订之后,会出现道德风险,即融资者在不对称信息的掩护下,从事偏离投资者利益而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活动,例如企业家可能为积累经验(人力资本),在明知既定项目已经失败或希望渺茫的情况下仍继续推进其创业活动,许多项目的资金到位之后并没有按原先设计的用途使用,资金挪用就是道德风险的表现之一。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组织中产生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督与激励的方式与程度。通过比较在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中十分成功的风险投资组织与银行体制,可以发现银行相对于风险投资组织,其识别与控制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的能力较低。首先由于银行职员的激励不足,导致其人力资本的专业化程度低,因而难以识别与理解项目特有技术风险。其次,人力资本的专业化程度低的根源在于激励不足,并且难以克服。对银行职员来说,获取专业技能的激励程度只受制于普通劳动力市场供给价格,专业化程度必然有限;其工作努力程度取决于内部监督程序而非专业人士之间的选择与淘汰。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及债务合约的特点难以克服利率与风险交替上升的恶性循环,这使得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不适合银行,也不适合贷款。

2.2现有的金融机构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和制度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中小企业一般来源于三种情况,一是改革开放初期至以后一个阶段形成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改制而成的企业;二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根据“抓大放小”的方针通过承包、租赁、售卖、重组等方式释放的一批中小型和地方国有企业;三是《公司法》实施以来各类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自然人、法人控股或所有,基本脱离了国资企业的特征,成为单纯以赢利性为基本特征的经济主体。所以,从法律上讲,虽然部分中小企业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但就其本身来讲是由法人和自然人能够实现平等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持股的,再加上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非国有经济成分,与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资本已有本质区别。在这种不依市场规律行事的“行政经济”的基础上,再加上长期以来所有制观念的影响,我国金融政策和金融体系中都是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实施的,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而且,为国有大企业构筑的信贷制度和融资方法难以适用于中小企业,也在更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从银行或资本市场获得资金。

2.3中小企业与国有企业投融资法律环境严重失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向创造30%国民生产总值的国有企业提供70%以上的贷款,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以三成的价格售卖几千亿的不良债权,一些国有上市公司丑陋的表现,都足以说明国有企业信用之恶劣。莫非中小企业信用比国有企业还差吗?原因只有一个,国有银行不能对国有企业说不,却可以对中小企业说不。另一方面,建国以来,在公有制要求下,通过将国有商业银行赋予政府机关的性质,政府对全社会金融活动保持行政性垄断和统治,体现了“政银合一”的特征。政府不但控制银企之间的关系,而且随心所欲地掌握企业和银行的规模。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规模要远远小于发达国家类似企业的规模,出于规模经济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政府更善于通过政策和计划“塑造”企业的规模。在这种状态下,银行信贷活动不是充分地体现市场机制的资本资源配置,而是更加地体现为一种政策性活动,一种类似通过行政管理方法表现的政府行为。

2.4信息不对称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信息不对称对融资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组织之外的市场交易中出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在组织内产生问题,(组织)包括提供融资的组织与融资对象。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由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建全,经营不够规范,难以向大企业一样提供规范、令人信服的财务信息;并且由于经营历史短,信誉积累不足,也缺乏品牌及信用历史所得发挥的间接传递信号的作用,银行需要依靠信贷员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长期、细致地了解,得到企业与企业主的相关信息,从而形成信贷决策,这就形成金融机构较高的信息成本。由于贷款利率浮动空间有限,中小企业贷款对于银行而言是一项成本高、利润低的业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银行发放贷款时往往要求抵押或质押,抵押或质押额主要与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正相关,实证发现与企业规模正相关。一般而言,越小的企业,抵押或质押贷款的条件越差,获得的贷款额越少。因此,在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从而构成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2.5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商业银行信赖度高中小企业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及民间融资等。其融资成本也按此顺序由小至大。财政拨款成本代价最低,但数量极少,微不足道;商业信用多表现为应收应付款,受制于企业规模,数额一般较小。数额较小时,信用双方一般不计利息,信用成本较低,数额稍大时,成本远高于银行贷款。如赊购货物时,大额货物需要计息,赊购价远高于现金付款价;内部集资多在亲朋戚友范围内,一般融资规模较小,出于亲情成本较低。但若融资规模较大,往往按民间融资形式办理,成本大增;而发行债券、发行股票条件要求苛刻,一般企业无法获得此信用。因此,追求银行借款是中小企业成本最低的选择。而高速发展、一般竞争性的小型企业和一般发展、一般竞争性的小型企业其融资风险高或极高,除非有担保机构担保或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否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应给予贷款。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条件苛刻、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比例低。此外,贷款期限短,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

3完善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法律思考

3.1完善中小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和多方式融资信贷制度利用中小企业的在发展中的形成的特色和优势,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化信息成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成本。保持合理贷款水平,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成本;当以短期贷款为主的银行融资较难完全满足其需求,可寻求发行债券或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市场上市;当企业还从其它融资方式获取资金,如通过兼并注资等方式获得新生。企业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亟需的权益性资本既无法通过抵押贷款取得,也无法获得发行债券的权利,更无法获得发行股票的资格,其融资最好通过风险投资公司获得,或通过信用担保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小额融资要求可以抵押方式或担保机构担保办理贷款。

3.2完善与国有企业投融资相同的法律环境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从法律制度上建立与非公经济成分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和投融资体系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和投融资体系的有机融合。从现阶段来看,肯定在改革中已经取得的成果,承认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摆平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竞技场”的概念和措施通过法律规范明确下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政府部门都应当从过去只面向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单位转为面向多种所有制经济,面向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各类企业单位。政府部门不再仅仅是公有经济管理部门,在管理公有经济的同时,还必须研究和解决涉及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应当平等对待,不得歧视。非歧视待遇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积极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他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生产社会化水平。在发展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创新的同时,采取更加有效的融资措施,鼓励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工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

在法律制度方面,还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以同等身份进入金融业务领域,可以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创投机构、信托投资机构等,去除各类门槛限制,而是通过制定和完善监督立法和监管措施来保障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条例,开设以中小企业为融资主体的创业板市场、地区性产权交易市场、区域性债券市场,允许各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保障其健康发展。修改《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中小企业可以适用简易公司治理结构,取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无形资产占股比例的限制性规定,细化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化的规定。

3.3构建和规范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体系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信用历史短,信誉积累薄弱,因此靠有形或无形资产担保来获得融资的传统渠道对其作用十分有限。因此,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要靠法律制度创新才能实质性进展。在银行信贷资金受制于浮动利率上限无法实现信贷资金风险定价的体制下,担保机构外延了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定价的功能,大力发展各类担保机构成为政府、社会的共识。与此同时担保机构承担了最后的信贷风险。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法就是获取真实的企业信息,构建最终风险的分摊机制。因此,担保机构应有政府参与,以及众多合格的可能被担保企业参与。被担保企业群最好是由相互了解、相互关联的企业构成。如此,担保机构才能及时、迅速、低成本地获得真实信息,才能在自觉自愿互相分摊最终风险的机制下长期生存与发展。此外,还应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信用评估制度,才能有效减少信息成本,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健康发展。利用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信誉)的担保来防范违约,克服交易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通过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创新,利用专用的组织形态如有限合伙制所具有的独特激励机制,来最大限度调动专用性人力资本,识别并防范技术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

3.4完善风险投资家风险责任机制和风险收益机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关键在于,投资于高风险与高收益的项目,要求投资方从组织形态到融资方式上都要作特定的适应,作为合伙人的是凭自身的人力资本分享合伙组织的利润,并且接受一个专业声誉市场的约束(风险投资家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配备,并高强度参与企业运营。对专用性程度更高的专家技能、项目特有信息的获取,以及非常规性工作努力的付出有更高的激励。风险投资合约一般对创业者(企业家)有股权激励与控制权激励安排,股权激励的敏感性程度随风险程度的增加而上升,与理论预测的不对称信息越严重,激励强度越高的结论相符。我国的投融资法律重视并明确风险投融资专家的劳动力资本的价值,充分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要建立风险投资家的风险责任机制和风险收益机制。将投资绩效与其个人收益挂钩,采取风险工资与绩效工资有机结合的办法,鼓励风险投资家以股东身份高强度参与企业经营。风险投资家还通过兼任重要职务等方式掌握企业的控制权。这样,风险投资家同时掌握一定的股权、清算权和企业实际控制权。

3.5完善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应积极出台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于一些产品有市场销路、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运作良好的企业,产业基金要积极支持和资助,使它们尽早扩大生产,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壮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急需进行技术改造的家庭作坊式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科技创新基金,促使企业技术改造;对于高投入、高风险的高科技企业,要积极利用政府的财政和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提高中小企业的产品科技含量。当然,所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并接受公众的监督,防止徇私及腐败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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