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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项目管理整改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3日
一、引言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应真正具备其增值服务功能。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不应将如何管好企业作为第一要务,而应先管好内审工作。内部审计管理的关键在于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如同企业生产管理过程――“计划”、“生产”再到“销售”,产品真正为企业带来利润必须具备设计创新性、品种的差异性和质量可靠性。受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启发,笔者在探索内审项目管理新思路中总结了项目管理的三个方面:三大法宝、项目实施时间、双层面审计整改相互补充。
二、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
内审工作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完成内部审计项目质量上。内审项目管理三个重要环节动作的精准到位不仅是对审计项目质量的保证,更是对审计工作的保证。同产品生产过程管理类似,内审项目管理可分为六个环节:确立项目计划、开展现场审计、撰写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跟踪整改落实、再次反馈整改。
三、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的三大法宝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代企业内审工作更应该认清形势,更新思路,探索适应内部审计欲有所位必先有所为,欲有所为必先利其器的新思路,将内审项目管理作为内审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武器。为此,内审项目管理应从三方面入手:项目的计划部署、项目的选择和项目质量控制。
(一)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一――针对性的计划部署。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内部审计就应把监督这把仞剑指向哪里。审计工作要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应按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布置项目开展数量,确定项目类型,规划项目开展时间,明确项目最终效果。
(二)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二――多管齐下的项目选择。企业年度审计项目选择的核心思想包括三点:1、将实施传统审计作为内审项目选择的必须,是审计工作的基础;2、将开展管理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是审计工作的趋势;3、将探索创新项目作为内审工作的亮点,是内审工作向前推进的体现。
内部审计项目选择时应该坚持审计项目有为有位的观念,以提升审计价值为终极目标,谨慎选择项目。在坚持传统审计项目推进的同时重点从以下几类项目开展工作:1、增加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三年审计全面覆盖原则,将事后审计向前推进,避免离任再审带来的重大潜在经济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的作用;2、针对管理需要,开展适当层面、合理范围的管理审计。如,针对某部门的新产品研发基金管理,从制度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预期与实际经济效益差异分析等方面入手开展管理审计,改进新产品研发基金的管理水平;3、配合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风险防范审计,在充分了解审计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选择高风险事件开展风险防范审计。如,为强化资金安全,对现有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以加强单位资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开展风险防范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与风险管理相融合,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三――拧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它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价值的实现。过硬的项目质量控制应做到三先三后:1、调查在先方案在后。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应建立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包括了解单位机构设置、所有权形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情况、筹资情况、制度建设等等,切忌无调查就急于制订方案的做法;2、取证在先结论在后。审中阶段审计证据的取得、底稿的记录应客观规范,做到在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基础上未获得证据的事项和提出问题的事项不表态,确保所有审计结论均是在充分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3、制度在先执行在后。审计机构应建立适应本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项目质量控制责任人,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内容,在审计人员思想上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并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工作开展上。
四、审计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实施时间,必要时将审计关口前移,开展全过程审计
传统的内部审计通常是静态的事后工作,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等。全过程审计则可以将审计工作转为动静相结合的工作,实现过程跟踪,实时监督。这类审计项目在对象选择上多是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备受关注或者无投资回报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这类项目的审计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入手,重点应沿着项目“决策――投入――管理――产出”过程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有效性、决策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项目合同的风险性等。
五、实施双层面的跟踪整改审计
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实施的跟踪整改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个别层面的跟踪整改。按审计整改意见书要求及时对单一项目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整体层面的整改管理审计。对单位内部一定年限所有类型开展的审计项目重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实际整改情况及后续同类问题的再次出现进行原因分析,开展问题整改管理审计。个别层面的跟踪整改主要包括:根据发现问题下发审计整改意见、被审计单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审计部门跟踪检查。整体层面的整改管理审计主要实行三结合方式:1、总结上报与抽查相结合。由被审计对象上报整改材料,审计部门抽查整改情况;2、奖惩与督办相结合。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组织重点督办,由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审计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奖惩办法,强化处理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处于经济处罚,对责任领导处于行政处罚;3、汇总分析与经验推广相结合。对所有项目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起草整改汇总报告,对所涉及的项目注重综合考虑,对整改调查中发现的同一被审计对象不同审计项目屡提屡犯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审计建议,总结整改经验,及时应用推广。
总之,内部审计项目管理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保证审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武器。本文所探讨的加强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的三个方面仅是内部审计项目管理体系构成的一个部分,真正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还应该包括诸如项目范围确定、项目人员分配、项目成本考虑以及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更多、更全面的细节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问题
针对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认真抓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切实做到省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收支编入部门预算,并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二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完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并逐步建立与定额体系相配套的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和实物配备标准体系。2006年,结合市场价格调整了部分办公设备配置经费标准。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定额体系。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规章制度。结合省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关于强化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问题
针对部分省级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省政府已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各单位擅自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以改善单位职工福利等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规范预算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将财政性其他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的支出审核,增加集中支付系统内划转支出的事前审批手续,堵住资金随意划转的漏洞,并积极探索二、三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管理的有效办法。三是督促省级各部门落实对下属单位尤其是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责任,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追究违法违纪责任,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省政府于2005年3月颁布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了全面规定。省政府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执行力,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确保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合法合规,从源头上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和财政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为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省政府还将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力求通过“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严肃处理。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去年以来,省政府采取了整合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等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将研究采取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按照“存量调整、增量优化”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加强立项审查,规范项目申报要求,做到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任务目标以及措施明确,便于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三是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建立项目库,细化、规范和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四是及时清理结余资金,除明确跨2年以上执行的项目支出预算外,若2年未使用完毕的,其结余资金收归财政用于平衡预算。对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集中采购的节余资金,其中属项目支出结余的,由省财政用于平衡预算。五是积极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年度预算财政支出3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省政府将督促省财政厅抓好绩效评价的抽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六是逐步建立与使用绩效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优良的优先考虑,无正当理由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省政府还将督促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五、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监管的问题
省政府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工作十分重视,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省国资委先后制定了30多个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和44个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了国有产权代表、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和专职监管等4个报告制度,构建了企业改革方案、清产核资、国有产权处置、经营业绩考核等6个审核批复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授权经营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国资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属国有资产改革和监管工作,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研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思路,加大整合和重组力度,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政府已对建立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国有独资企业和绝对控股企业职工董事制度作了研究,省政府将开展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试点工作,并要求省国资委抓紧制定监事会的工作规程和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确保其权责相当、监管有效。三是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加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尤其是完善应收账款处理等考核办法,确保经营者年薪与企业真实业绩相挂钩。探索建立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或占用费收缴的相应制度,促使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对政府性投融资机构的监管,专门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性政府负债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省政府研究了外债管理工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把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省政府将在义乌召开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关于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内容构成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项目编制要求,力求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关于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不少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进行整改,要求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包括部门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不同来源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编入部门预算,足额及时上缴。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将房租收入用于工会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省信息产业厅已于2005年8月将房租结余65357.60元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同时规定今后凡拥有产权证的自有住房租金收入,一律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不再作为工会福利。
关于省建设厅收取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账挂“暂存款”问题。2004年8月,省建设厅收取的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以暂存款的形式账挂省级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因当时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正在着手制定有关省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省建设厅打算待办法出台后对收取的国有股红利按规定进行办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用于该厅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调剂费用。由于此办法至今未出台,该国有股红利至今未动用。
关于省水利厅向下属事业单位收取收入调节基金问题。省水利厅已于2005年停止执行《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收入考核办法(试行)》,也相应停止收取调节基金。
(二)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挤占专项经费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信息产业厅进行了整改,要求必须严格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将拨入的引种育种、病害防治、企业扭亏增盈专项资金转为“事业基金”问题。由于客观因素,暂时无法实施该项目,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关于省海洋科技开发中心将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计提福利费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基本工资、奖金、物管费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按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要求,均已作调账处理。
2、关于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把项目拖到次年。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进行了清理,可拨付的已于2005―2006年陆续拨付有关单位,节余资金将按规定陆续转入事业基金。
关于省建设厅下属的城市化规划专项经费至2004年底尚有2444.79万元结余,使用率低下问题。省建设厅根据审计意见已作了认真整改,并督促各课题组加快课题研究进度,保证质量,尽快完成结清。
关于省民政厅项目资金使用低下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省民政厅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对需跨年度使用的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同时加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3、关于省水利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已全部作了整改,同时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项目清理,及时公布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
关于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未全额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省教育厅已作了整改,发文要求各有关高校收取的报名考务费全额上缴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关于省供销社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问题。2005年审计整改后,省供销社已不再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存在一定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省财政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是加大资产清查力度,确保固定资产足额登记入账。二是加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监管,加强资产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普陀山锦屏山庄股权的转让问题。省供销社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正在修订社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以企业改制款替下属金海宾馆列支房租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暂作挂账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的改制处理资产49.5万元问题。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已将款项上缴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部分省级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未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问题,省新闻出版局、省监狱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已根据审计意见,分别于去年和今年将上述资产补记入账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关于省教育厅机关工会投资“娃哈哈”法人股问题。省教育厅机关工会已于2005年11月对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的42万元投资调整入账。
3、关于下属单位会计核算较薄弱,收入不入账、漏缴税金,账外发放福利、虚开发票套现发放福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省教育厅下属省教研室将收取的教材组织编写费等费用未作收入反映问题。省教研室已于2005年10月按要求调整账务,将该款项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其他收入”科目。
关于省供销社下属兴合集团控股的部分成员企业收益未按规定予以反映问题。省供销社已作整改,将收益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无线电监测站账外收入12.69万元直接发放14位职工福利、擅自核销对省无线电通信技术公司的投资款问题。省无线电监测站已作整改,将账外收入用于直接发放职工福利后的余额交入法定账户;已对擅自核销的投资款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关键词]
新常态 ;军工科研 ; 内部审计 ; 实现路径
某航天军工科研院内部审计机构是顺应国务院1985年《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大中型企业建立审计监督制度而建立起来的,经过30余年长足发展,该军工科研院已基本形成了涵盖规定、办法、规范(细则)三个层面70多项制度的审计规范体系以及各类审计业务手册和审计工作底稿,指导审计业务的开展。面对经济新常态,该院内部审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整改管理办法》《总审计师业务考核评价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审计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30多项制度,加强了企业云网数据库建设,建立了审计典型案例库,通过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制来进一步实现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在经济新常态下,军工科研单位的审计职能要由原来的监督、评价向确认、咨询服务转变;审计思路由传统的账项审计向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风险和管理审计转变;审计目标从查错纠弊向在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的基础上拓展增值审计业务,实现审计全覆盖转变;审计关口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审计资源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审计方法从传统的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在线审计相结合转变,实现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覆盖,有效服务于航天军工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一、经济新常态下航天军工科研单位加强内部审计的具体做法
(一)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一方面,针对该军工科研院审计人员少而审计项目多的特点,依据该院集团化的组织结构,加强该科研院内部审计资源的管理与整合,将30家下属单位的审计人员进行了整合,建立审计专家人才库,充分利用内部业务资源和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内部审计,实现企业内部专业人才的共享。另一方面,完善审计中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中介机构招标选聘工作,开展中介机构质量评估,加强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管理,建立中介机构淘汰机制,从而提升内部审计业务外包服务质量,加强对外包审计业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通过完善以上两方面来实现内部审计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活动(即“三重一大”)、下属单位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二)建立审计质量评估机制
一方面,建立了审计工作质量责任制,抓好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复核程序、审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另一方面,适时开展审计质量评估。首先,二级各单位开展自评,严格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自我评估并逐渐形成持续评估和定期评估的机制;其次,该军工科研院对所属二级单位进行内部评估,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推开;最后,选择试点单位,邀请外部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三)深化审计整改“3+1”机制
“3+1”机制即“审计问题备案机制、审计问题通报机制、审计整改跟踪机制和严格审计整改归零标准”。一方面,制定审计问题整改标准、整改程序和完成时限的要求,要求从事项整改、举一反三整改和源头整改等三个层面对各级各类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严格审计整改归零标准,跟踪每项审计问题整改全过程,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清、定位不准不放过;原因不清、根源不明不放过;解决问题措施不力、效果不显著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完成不放过。定期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大通报和考核力度,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将各类审计结果作为下属企业或主要业务部门任期考核奖惩、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除了上报人事部门,还要抄送纪检部门作为干部任免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审计考核机制
根据《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潜亏事项定责问责、总会计师和总审计师履职不当经济问责管理办法》规定,对在上级机关及军队组织的各类审计中出现内部审计未揭示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者数据失真度达到10%的情形以及总审计师未组织督导完成审计整改、重大事项应报告未报告等履职不当行为进行问责。(六)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管理机制创新审计工作手段,结合智慧企业平台试点工作及ERP建设进度,组织开展审计管理系统及作业系统建设,购买11套单机版、1套网络版审计软件,按“透、监、控”三个步骤逐步实现对重要单位的在线审计,从现场审计为主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监控审计并重,要求各信息系统建设要预留审计监控接口,实现审计作业系统对重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的实时监控。
二、实现方式
(一)以风险为导向,实现股权投资项目全流程审计
近年来,航天军工研究院提出了完善战略布局,以军民融合为目的促进转型升级的思路,采取股权并购的手段达到做大做强,收购兼并了不少民营企业,甚至跨国收购。大额的资金投入增加了决策、并购过程等风险,一旦投资并购项目失败,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对“三重一大”项目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股权投资全过程审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股权投资全流程审计(见图1),首先必须厘清投资并购项目业务流程,包括流程梳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订审计工作计划,然后针对投资并购项目各流程中的风险制订具体审计方案。该院内部审计根据对投资全过程流程进行梳理,对不同阶段的风险排序结果确定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股权投资全过程审计,该院审计部门共派出审计人员任公司监事,对全资子公司实时动态审计监管;定期召开审计例会,编制“股权投资审计项目报表”,分析与评价股权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对成立满3年以上的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后评价审计,从投资项目管理、经营管控、经营绩效等方面,评价公司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对于总分≥90分,评价为优秀;80≤总分<90,评价为良好;60≤总分<80,评价为达标;总分<60,评价为未达标。
(二)以问题为导向,对军工项目开展综合审计
1.针对军工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审计案例库,总结了近三年来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体制、制度等方面分析科研经费管理中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例如,由于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相对脱节而产生的预算不准确是造成“科研项目单项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超批复范围列支科研经费”的原因之一,科研项目管理的粗放化是造成“内部控制不完善”、“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原因之一。根据军工科研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改变以往科研经费审计基本以事后审计为主,只在科研项目结束时介入,缺乏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的缺点,开展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全流程的综合审计模式,实行科研经费全流程审计,审计范围涵盖研制经费使用过程的自始至终,审计内容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经费收支审计,还包括科研经费预算、内部控制、经费使用和管理、结题审计等内容。(1)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开展审计咨询服务。针对预算不准确的问题,在科研项目编制预算(计划)时对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开展审计咨询,通过审计咨询服务使财务人员了解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掌握项目各阶段及年度安排的各项经济交易与事项。科研人员了解财务核算的基础知识,根据任务需要按照直接费用明细项目进行数量和金额测算,总项目单位牵头组织各分研究所按承担任务进行预算(计划)编制,要求依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需要分别进行测算,自下而上再进行汇总,使预算(计划)建立在切实可靠的基础上,从而保证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实际可操作性。(2)开展科研项目内部控制专项审计。针对科研项目管理粗放的问题,注重审核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审计科研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完善性;项目研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与执行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研制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主要包括科研部门、项目承担部门、财务部门、物资部门等)和各业务控制流程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等内容。关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合同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合作单位的法人资质是否合规;查阅关联单位承担任务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在研制单位之间进行不必要的相互协作等。(3)开展研制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审计。首先,关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并结合经费预算审核票据、报销费用。其次,关注经费管理情况包括科研项目经费计划下达和经费到位情况、分承包付款的管理情况;审核经费使用和审批程序的合规性,以达到对各项支出规范和有效的约束,避免违法、违规、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发生。再次,通过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项目管理及执行监控信息反馈体系。最后,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通过季报、年报掌握科研经费使用进度,督促和平衡预算完成,发现经费执行与预算(计划)差距较大的情况,及时通报科研项目负责人,分析原因,及时调整计划,保证预算(计划)执行进度。同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科研经费实施在线审计。(4)开展科研经费项目结题审计。在科研项目即将结题(验收)时,采取“两自一报告”的审计模式,自查、自审同时开展并编制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财务部门组织开展科研经费自查工作,编制结题决算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文件报告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组织自审,关注经费预算相一致,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研制目标,不仅关注技术和成果的验收,而且关注经费使用的绩效,提示自查未发现的违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科研项目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
2.针对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综合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从立项到验收全过程,同时又是一项综合业务,内容涉及设备采购、基建、财务、档案等多个业务,业务之间接口众多。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对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流程进行梳理,对不同阶段的风险排序结果确定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该院审计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跟踪审计例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月报表”,分析与评价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监控项目进度,把握工程造价,进行风险提示,实时监控过程中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合规、投资及付款控制、竣工结(决)算等过程,并及时要求进行整改。
作者:张红宇 周巍巍 杨东琦 李莲 倪莉莉 蔡捷敏 王桂英 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三十三所
参考文献
辜雅莉.新常态下国家审计职能实现路径探究[J].审计和理财,2015(4):19-21
刘君.新常态下实现审计事业的新突破[J].审计论坛,2015(4):P37-39
刘新.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价值的提升[J].中国内部审计,2015(12):33-35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项目检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对农业部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干预被检查单位与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经营管理活动。
检查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经费不得在项目中列支。
第七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建设项目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归口管理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工作制度,编制年度检查方案,统一部署检查,组织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违规问题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第九条农业部行业司局和部直属单位,负责本行业或本单位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整改等具体工作,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业或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自查,并根据项目整改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项目程序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前期工作检查。检查项目立项报批是否符合规定;初步设计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内容是否与立项批复衔接,审批是否符合权限、规范、及时;施工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编制;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报建程序。
第十三条施工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期限组织施工,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施工方法、安全控制、设备材料使用、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监理单位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理大纲并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落实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验收标准,是否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检查。检查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计划(包括地方配套资金)下达、拨付、到位情况;概算控制措施是否落实,概算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情况;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概算和有关规定,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执行;项目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有无虚列工程资金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
第十六条招标投标及合同检查。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运作是否规范;合同是否合法、严密、规范;是否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项目组织机构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项目建设组织机构,是否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否配备专职人员、是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开工条件检查。检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否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是否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完成,建设用地和主要设备材料是否落实。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检查。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现场监理人员数量和素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监理手段和措施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检查。检查竣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文件材料和档案是否齐全和规范,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是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项目运行情况检查。检查项目是否能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监督检查信息。
第二十三条农业部在组织项目检查前,一般应将检查工作方案通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部直属单位。
第二十四条项目检查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汇报,进行询问和质疑;
(二)查阅、摘录、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档案、会计资料;
(三)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
(四)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核实情况。
检查组应当做好检查工作的有关会议和谈话内容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备留资料来源及证据;检查结束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第二十五条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及时形成项目检查总报告和分项目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前期工作情况及分析评价;
(二)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及分析评价;
(三)建设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四)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及分析评价;
(五)工程质量情况及分析评价;
(六)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整改建议。
第五章检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农业部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
(四)冻结项目资金;
(五)暂停项目建设;
(六)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
(七)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项目单位新建项目。
对违纪、违法人员,农业部建议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于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的项目,农业部发出整改通知或通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及相关要求。
2018年,我省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由实施高峰期转入精细管理期,在省农发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级各项目管理单位及早部署项目审查、下达批复;省项目办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督查、问题整改;两市项目办主动抓项目协调、各县(区)项目办及项目执行单位主动抓项目具体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已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稳步推进。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年项目投资概况
2018年度项目总投资约11273万元,占整个项目总投资70812.7万元的15.9%。按出资比例为IFAD贷款3804.2万元、政府配套3552.8万元(包含项目管理费708万元)、银行贷款1768万元、合作社和农户自筹共计2148万元。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1.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1月初,我省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2018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和《2018年度项目采购计划》获得国际农发基金“不反对”意见。省项目办以青农扶办〔2018〕2号文件下达了工作计划。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采购计划要求,抓紧编制2018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落实2018年度国内配套资金。省项目办根据国际农发基金批准的《2018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积极同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确定2018年度项目投资规模,落实国内配套资金2770万元(不包含各县区历年结余资金)。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2018〕30号文件下达了国内配套资金。
3.持续强化项目督查检查。为保证各项目县(区)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省项目办多次联合各省级项目管理单位,赴各地区进行项目督查检查。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今年3月27日至4月4日,省项目办会同省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等部门对我省2018年度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往年度项目遗留问题进行了排查,以青农扶办〔2018〕5号文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6月,省扶贫开发局盛宗毅副局长带队,联合省水利厅、农牧厅再次对项目实施管理、财务提款报账、项目档案归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项目实施管理、提款报账等工作,安排部署迎接2018年度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评估检查团各项工作。
4.项目首款报账顺利完成。我省2018年度项目首笔报账申请于2月14日由省财政厅正式向国际农发基金总部提交,经审查、批准、转付等程序,3月13日报账资金回补到账,共历时18个工作日。省项目办主动配合省财政厅对各县(区)提交的报账资料实行了最高标准的严格审核,各类报账资料进行了至少3次以上的审查、补充和完善,确保各类项目报账信息完整、准确、有效。经国际农发基金审核后,所有报账资料一次性通过,各类报账信息通过率100%,为项目资金顺利回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首笔报账共申请资金2652524欧元,实际到账资金2652524欧元,报账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报账资金的到位,有效缓解了各项目县(区)资金短缺的压力,为全面完成国际农发基金要求的年度提款报账任务奠定良好开端,为各类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及时的资金保障。目前,即将实现向国际农发基金的第二次报账申请,报账金额约5000万元人民币。
5.完成项目年度审计。根据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建设的要求,省审计厅对我省国际农发基金2017年度项目进行了审计,这是我省农发项目按照外方规定接受的第二次年度审计。目前全部审计工作程序已完成,省项目办已根据审计要求回复了征求意见,待正式审计报告送达后,立即开展相应的整改工作。
6、开展中期调查评估。2018年我省项目将迎来国际农发基金的中期评估。为做好中期评估各项工作,省项目办下发了青农扶办〔2018〕7号文件,对中期调查、开展评估、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部署,目前中期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预计6月30日前,中期调查报告、中期评估报告、项目进度报告、监测评价报告等工作能够全部完成,按照国际农发基金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各类报告报表。
7.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落实了2018年度项目管理费128万元;二是赴湖北省进行了中期评估考察学习;三是新聘用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好项目实施管理
2018年,我省项目将由实施高峰期转入精细管理期,除抓好各类项目实施外,还要开展提款报账、赠款项目、金融服务等重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下一步省项目办将继续抓好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工作。一是抓好2018年度各类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对个别县(区)以往年度未完成项目进行重点跟进,确保项目在2018年内全面完成并实现提款报账。
(二)做好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国际农发基金将于7月2日派出评估检查团来青,对我省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第三次年度检查。为做好迎接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省项目办将充分征求各省级项目管理单位意见,及早安排部署,力争2018年度检查获得“满意”评价,继续保持我省项目在国内在建项目中的领先地位。一是认真总结自2017年7月至今的项目进展情况,部署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检方案的制定;二是对照2017年项目检查团同我省签署的《备忘录》,逐条逐项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备忘录各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归纳;三是结合6月的督查工作,督促各县(区)项目办及项目执行单位着手对项目相关的文件、会议纪要、项目文本及批复、影像等重要文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四是要求各县(区)项目办衔接各执行单位,确定本地区项目检查地点、检查路线、陪同人员等,特别做好各项目点的准备工作。五是做好中期调查报告、中期评估报告、项目进度报告、监测评价报告的完善,按时提交报告报表。六是根据同检查团签订的《2018年度备忘录》,提前部署各项工作、科学合理细化内容、及时下达工作任务、抓好工作开展落实,确保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做好审计整改相关工作。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省审计厅于近日将正式向国家审计署和国际农发基金提交《2017年度项目审计报告》。省项目办将根据《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向省审计厅审计组和国际农发基金北京办事处报告整改情况。省项目办将印发《审计报告》至各地各部门,要求认真对照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
(三)做好项目提款报账工作
根据我省项目实际进度,力争在2018年下半年能够实现两次提款报账工作,不仅完成国际农发基金给我省下达的7000万人民币的报账任务,更要争取全年完成13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回补量,充分解决各县(区)项目资金短缺的压力。一是督查各县(区)项目办财务账务处理情况;二是指导各县(区)项目办做好项目文件、资料、票据、凭证等报账资料的收集工作;三是协调各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对各自“归口管理”的项目执行单位报账进度给予更多关注和督促。
(四)做好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二、了解项目管理流程,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着严格规范的管理程序,通常划分为四个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具体流程上,涉及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或工艺设计,再到招投标、合同签订、组织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单项验收与整体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过程管理,工作范围不能只局限于财务部门内部,应积极、主动地同项目管理部门联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了解项目进展,掌握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信息。在决策与设计阶段,重点关注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招标方案与资金来源。在实施阶段,重点是做好年度预算及资金用款计划编报,筹集安排建设资金,参与招投标与合同签订,了解项目进度,关注建设内容调整变化情况,按合同约定及内控制度办理资金支付,核实单项工程(设备)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内,及时准确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是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做好交付使用资产的账务处理、台账登记与资产移交工作。
三、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了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
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三项基本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应了解招投标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招标文件会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重点关注资金支付与变更调整相关条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单位利益,避免法律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应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上,可采用建立合同台账的方式,对合同金额、合同付款、合同票据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掌握合同执行信息。关于监理制,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会计人员要了解监理制对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完善监理合同的约束机制促使监理企业真正履行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顺利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和工艺设备购置两大类。工艺设备购置一般较为简单,通常按采购程序执行即可。而对于建设工程,国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会计人员也要进行适当了解,尤其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在此,建议重点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熟知建设工程专用术语及业务流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也是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人员的一项要求,如此方能真正有效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四、对过程检查中反映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整改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通常会组织开展针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对此,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在检查过程中,会计人员要了解检查的重点、方法与流程。对检查中反映的财务管理问题,会计人员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弄清来龙去脉,及时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还要学会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避免在后续项目财务管理中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问题。对非财务类管理问题,会计人员也应予以关注,了解其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项目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会计人员来说是一次良好的学习机会。通过此类检查,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乃至整个项目管理工作会有更深的认识,对自身综合管理能力水平的提升有很大帮助。
五、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是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主要是固定资产,部分项目涉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或待核销基建支出等)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近年,国家加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把审计作为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在审计内容上,对项目实行全方位的综合性审计。为此,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系统性梳理,收集整理汇总过程资料,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审计进场前,会计人员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初稿,并会同项目管理部门、生产使用部门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项目审计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管理部门一起全力配合,与审计组充分沟通,做好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审计结论下达后,要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财务方面的问题由财务部门负责。审计整改完成之后,会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论重新编制正式的竣工财务决算,向财政部门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文件,既是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也是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交付本单位使用的资产,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对需移交其他单位的资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会计人员要完成竣工报告中财务决算内容的编写,关注竣工报告中前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并协助做好财务验收工作。
近年来,鞍钢积极探索效能监察工作融入管理、进入流程的方式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利用项目管理理论完善制度、流程,采用“八个结合”、“三个层次”开展选题立项;引入风险分析,使用符合性测试法、实质性测试法、穿行性测试法“三个测试法”使所有的监控点都受到监控;在整改阶段使用项目评估方法,配合各专业部门研究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而引导思想,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推进管理创新,提高效率和效益及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工作理念
将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能够体现标本兼治的工作。效能监察工作从过去以侧重具体项目的监察向侧重于一个管理体系、系统的全面审视和全方位“诊断”发展,针对管理的本质和要义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拓展效能监察内涵,既检查了管理漏洞这个“标”,又提出建议强化管理工作的“本”。
通过效能监察工作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子公司监事会协同合作、能力互补的监督机制作用,实现监督工作融入管理工作的PDCA循环。通过效能监察对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各单位形成计划进行整改,由审计部和子公司监事会在各自的检查中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将检查情况反馈给效能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进行问责考核。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转交纪检监察室立案处理,实现闭环控制。
以效能监察工作推进企业改革创新。将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有效手段,达到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些漏洞、创新一项管理、规范一类工作的目的。
二、运用项目管理理论知识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就某个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来说,适合使用项目管理理论和工具指导工作,为此,我们在效能监察项目实施中引入项目管理思想,使用项目管理工具,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我们将效能监察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思想分为立项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收尾阶段。
(一)科学选题立项
在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中,鞍钢已经完成了从凭经验立项向科学规范选题立项的转变,以从管理要效益,从控制要效率的思路,主动科学地选题立项。
1、“八个结合”选题。将立项方式拓展为“八个结合”,即:与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结合;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的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整改措施落实相结合;与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相结合。着力解决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共性问题。
2、“三个层次”立项。在选题立项上从集团公司级项目、集团公司委托级项目、基层厂矿纪委开展的自选项目“三个层次”来操作。用统一部署开展的集团公司级项目解决普遍性问题,用集团公司委托级项目解决针对性问题,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的自选项目解决特殊性问题。做到点面结合、统分结合、子系统和大系统结合,构成效能监察立体工作体系。
3、组成项目审定组对项目进行审核。邀请涉及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效能监察项目审定组,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评估,同时研究该项目更有效地融入管理、进入流程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分析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操作建议。
(二)充分准备项目
成立项目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调查、研究。按照项目管理的思路编制工作分解结构(WBS)、工作责任分配表、甘特图和风险分析。
1、在项目确定后,按照项目式组织形式组成项目小组,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入项目小组,进行项目策划,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数据以及进行可行性研究。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后,由于目标明确及统一指挥,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控制大大增强,还成为培养懂监督、懂管理、懂业务全面型人才的基地。
2、编制工作分解结构(WBS)、工作责任分配表。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将效能监察项目分解成易于管理、实施的几个程序,以便确保找出完成项目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工作要素,作为组织项目实施的工作依据。
3、编制总体项目甘特图。根据实际情况和检查范围编制甘特图,并标注里程碑事件,以便能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控制。
4、编制项目风险分析。主要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定性分析、风险定量分析、风险应对计划编制。
(三)以管理流程为核心组织实施
在项目实施阶段,以集团公司核心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规定的管理流程为目标,按照项目进度管理的要求,对各管理流程引入风险分析,使所有的监察对象都受到监察,使所有的监控点都受到监控。
1、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检查边总结、边检查边沟通、边检查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做到了立项有课题、工作有计划、监察有记录、事后有总结、落实有跟踪、结果有实效、责任有追究。达到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些漏洞、创新一项管理、规范一类工作的目的,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持续创新。
2、采用科学的测试法,发现制度、流程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检查过程中,使用“三测试法”。即:利用符合性测试法,拓宽信息、数据来源,保证受检信息的真实可靠;利用实质性测试法,去伪存真,研究受检信息所反映的问题实质;利用穿行性测试法,亲身经历管理流程,身临其境地感受管理流程的问题和不足。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承接不利等情况,立即建议受检单位建立制度;发现制度执行不力的,在建议整改的同时查找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发现管理流程上存在问题的,与受检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管理创新方案。
3、在效能监察结束后撰写监察报告。除了报集团公司领导外,还在涉及范围广,检查时间长的效能监察中分阶段撰写阶段报告,提出管理建议,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指示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出完善。
4、将检查中发现管理方面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提炼整理下发纪检监察简报,给各单位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
我们把效能监察改为对管理工作全流程监察,创新了方法,提高了效率,将效能监察工作由“点”连结成“线”进而扩展成“面”,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从而更深、更全面地发现问题,有效地融入了管理,进入了流程。
(四)将问题整改与企业管理紧密结合
在项目收尾阶段,我们解决问题的同时,紧紧围绕管理二字做文章,把产生漏洞的原因搞清楚,分析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完善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收到《安徽省XX县201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后,我局立即会同县农委认真对照绩效评价报告扣分项目,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报告指出我县申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粗糙,不够具体明细,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着重对2012年方案进行精细化编制、科学化管理。
二、资金配套及整合情况是我县丢分最多的项目,其中配套资金因受县级财力制约,仅达到省定20%的最低标准;资金整合因项目实施地平山镇是省农发局牵头的现代农业开发示范区,项目资金大多属于农业开发等省级财政部门资金,导致资金整合渠道单一,未能得分。
三、针对落实项目管理,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与县农委已着手制定《XX县现代农业生产项目工程管护制度》,并于近期与企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管护协议,明确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
四、绩效评价报告指出2011年企业自筹资金未按实施方案实行政府招标采购,我县在2012年项目中,严格按实施方案将财政专项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打捆,统一实行政府采购。
五、对项目实施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备查账、财务资料不全的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同时建立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备查账,加强财务资料及项目建设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特此报告。
XX县财政局
(2)实施过程监管,强化质量控制
一是规范审计行为。同类乃至同一审计项目,由于实施人员不同,方法步骤和评判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审计深度、质量有所不同。为降低风险,审计工作必须标准化、规范化,以减少人为因素对项目质量的影响。将审计操作流程予以统一、规范,只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即便是毫无经验的新手,也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审计管理中现场管理最为关键,而各审计组分散开展工作,监管难度较大。目前,审计现场主要靠审计组内部监督。业务科室借助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审计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综合科室通过复核或审理只能进行事后监督。在审计现场管理中尚缺乏外部对审计组的事中有效监督。审计机关应完善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引入现场审计实施的外部过程监管,以确保审计组依法、廉洁并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标准、流程、步骤开展工作,减少审计风险。
(3)加大成果利用,发挥免疫效能
审计成果利用是审计质量好坏和成效高低的最终反映,成果利用途径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意见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公检法机关利用审计发现的线索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反腐倡廉;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报告,综合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人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等宏观管理,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虽然成果利用渠道较多,但是在成果利用规范化、制度健全完备性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部分审计成果利用比较随意,制度性、权威性相对薄弱。应完善审计整改机制,首先,明确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具有敦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直接权力和责任;其次,如向政府以及其他方面报告审计结果,则政府具有监督、责成被审计单位整改权,并具有向人大报告整改结果的责任。应完善成果利用机制,重点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动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性建设。
二、治理范围
深入排查2012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一)开展项目管理有关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与招标比选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项目审批、结算审计、资金使用等不规范管理的规定。
(二)贯彻实施好各项文件规定。对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推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规范项目管理。一是项目是否按规定立项,规划、建设、国土等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突破审批范围。二是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确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或比选,加快提前项目是否报批。三是工程造价是否按规定进行评审,变更、增加、竣工审计是否按程序报批。四是工程建设合同是否合法规范,合同重要条款是否集体研究或报批。五是是否严格执行合同,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报批,新增工程及投资超出概算审核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等。六是资金使用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招投标比选规定。一是严格招标事项核准。由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进行核准。二是严格招标备案。招标人制订招标比选文件要规范标段划分、合理设置投标条件、正确使用评标办法,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其审查备案。三是严格招标程序。规范招标公告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政府指定的媒介,委托招标的机构要进行比选确定,评标专家在规定的《省评标专家库》抽取,中标候选人要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示。
(五)严格监督执法。充分发挥县重点项目稽察部门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执法作用,加大对中标项目合同执行跟踪监督力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查处将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随意简化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规变更合同,以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执行五公开制度:在政府规定的媒介上公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信息;公开招投标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及标准;公开中标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开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地点和负责人,使招标投标全过程在公开、透明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七)建立健全县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查处案件和移送制度。一是定期召开县招投标联席会议。加强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地解决本县招投标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我县招投标市场的政令统一。二是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机构成员,对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关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按统一要求,开展学习动员部署工作,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思想统一工作,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成立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治理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阶段(2014年4月1日至7月31日)
1.自查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自查查出的问题和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等情况报县纪委执法和效能监督室。
2.重点督查阶段。(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县招监办会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将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和一些关键环节,适时组织抽查。
3.归纳总结阶段。(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统一对自查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把涉及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基本情况查清,把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透。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排查阶段总结报县纪委执法和效能监督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认真处理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根据排查出问题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完善整改措施,对没有按规定招标和规避招标的行为,给予罚款处理,对情节较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程还未进行开工的,一律重新依法招标;对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项目,按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建设工程没有立项但已经开工的,责成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未开工的项目暂停施工,待完善手续后方可开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期限。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2.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根据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总结和分析,制定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以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开展。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