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体制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6 01:22: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外汇管理体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外汇管理体制

篇1

1.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1 外汇市场外汇交易主体过于集中

报告交易商即外汇市场上比较活跃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在国际外汇市场各交易主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些交易商一般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同时从事自营业务和业务。自1995年以来,随着其他小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各种基金、中央银行等非报告交易商的迅速发展,报告交易商所占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一直保持在一半以上。由此看来,我国的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过于集中于报告交易商,市场主体比较单一。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尤其是远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的门槛较高,进入市场的难度大,要求严格。从交易额来看,中国外汇交易市场的买卖方高度之中在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两大银行,这导致交易价格被严格的控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建设。

1.2外汇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缺乏联系

一个国家要想有活跃的外汇交易市场和稳定的汇率就要有完善的短期货币市场做保证。两货币发行国的利率对远期汇率的升、贬值意义重大。利率和汇率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以其为经济杠杆的货币、资本市场也存在着紧密联系。我国外汇市场和短期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长期处于隔离状态是因为我国外汇制度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较为严格,且利率也不依据市场而变化,缺乏市场性的原因。另外,我国外汇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隔离较严重还体现在人民币汇率、人民币利率以及美元利率三者之间相关度极低。

1.3银行结售汇管理僵化

目前,我国对银行结售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分行必须当天将本行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交易与总行平盘,不得持有任何远期结售汇敞口头寸。总行在此期间完全承担汇率风险。在国际贸易顺差的环境下,外汇供大于求,这导致银行总行大量超买,最终造成中央银行买入外汇,增加通货膨化的压力。

1.4外汇管理缺乏创造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衍生交易稳步发展,其占据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并长期高于即期交易,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交易工具。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交易工具还比较少,所占市场份额也较低,外汇市场还是以即期交易为主导。我国目前已经存在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一下几种:远期结售汇交易、掉期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离岸人民币五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交易,种类较少,交易方式单调,且使用规模较小。与金融衍生工具相比,目前大多数企业比较倾向于用贸易融资来规避汇率风险。另外,金融衍生工具本应是商业银行自行创造的,而我国现阶段的外汇衍生产品大多是政府设计、推动的,银行对于外汇衍生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只是被动接受,这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严重缺乏市场性。

1.5外汇管理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受到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缺乏系统性、前瞻性,与国际社会差距较大。许多外汇管理法规缺乏前瞻性,其本身并不是依据市场发展趋势而制定的,而是问题出现之后为解决问题才出台的。不能充分反映市场发展趋势的法规必定会严重制约到外汇管理工作的进行。当前,我国外汇管理方面的最高法律、法规是《外汇管理条例》,还没有真正法律层面上的外汇基本法。并且其他相关外汇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完全遵守《外汇管理条例》,整体看来,我国外汇法律法规比较杂乱,缺乏系统性。

1.6外汇市场供求失衡

由于我国开放的外商投资政策,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低廉的劳动力市场使得我国越来越成为国际跨国公司、外资企业投资的热点区域。很多外资企业将生产基地转移到我国,形成较大的资本净流入。在外汇短缺时期推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来鼓励资本流入、限制资本流出是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但是,在经常项目顺差形势下,继续推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必然会导致国际收支的自我调节作用的缺失,使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

2.完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2.1放松管制,均衡管理

在国际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对资金流进流出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虽然说我国不应该再以出口为导向的外汇经济政策为主导,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对外汇流入施加与外汇流出同样严格的管理。现阶段,我国应运用价格手段和行政手段,分阶段、分步骤地放宽对于资金流入的控制与管理。对外汇流出限制的宽松要在一定范围内,把握适当的度,保留适当的限制,避免出现资金大规模外流的情况。在外汇流入方面,要加强对于资本项目的审核和监测,逐步放松对于其的管制力度。通过价格手段调节资金流入的规模,外汇局在存款兑换业务上要严格区分开居民与非居民,限制个人结汇、控制预收货款和短期外债。

2.2 有选择性地开放资本账户

逐步开放资本账户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途径。资本账户的开放,是国家经济融入国际社会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体现。然而,国家在资本账户完全开放之后就无法退回到资本账户未开放之前的状态。因此,国家在进行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时,一定要慎重的决策。在我国现阶段的外汇管理工作改革中,逐步地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尤其是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开放,应该成为外汇管理工作改革的重点。我国在今后的外汇管理改革中要持谨慎、务实的态度,有顺序、有步骤地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并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改革经验,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资本账户开放政策,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金融体制和经济发展服务。

2.3 改革人民币汇率机制

2.3.1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国家持有外汇为主的银行结汇机制,这种结汇机制对于进一步放宽外汇环境的趋势是不适宜的。在现阶段我国外汇管理改革中要逐步放宽对于外汇持有和使用的政策限制,鼓励民间企业、机构和个人持有外汇,并使其更多地融入市场,由强行结汇制逐步转变为意愿结汇制,利用多种外汇交易手段来扩大资金流动效率。

2.3.2通过“中间价”的逐步市场化,引导理性的汇率预期

汇率机制的市场化建设可着力于价格形成,强调市场力量的稳步培育与均衡发展,逐步抑制或减少非市场因素对汇率形成的影响。建议中间价的定价机制更多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挂钩,将有利于理顺价格预期形成机制;在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给予市场力量在人民币汇率价格形成中更大的权重,适度拉长中间价的公布期间,以鼓励市场化价格发现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可适度调整做市商的准入门槛或引入新类型的做市商,从而形成做市商的更加多元化的格局;加强市场参与者的横向沟通并增强信息透明度,积极培育基于宏观基本面理性形成的汇率预期。

2.3.3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趋于均衡水平

继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逐步推出,大力加强异常外汇资金跨境交易的预警与监测,加大对跨境资金交易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的政策配套体系,推广人民币在跨境投资领域的运用,如直接投资、跨国企业资金运营、资本市场、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点心债)等方面。坚决打击那些利用境内外人民币、本外币价差、利差,通过跨境人民币贸易渠道进行的“货币搬家”行为。

2.3.4培育与丰富外汇市场主体

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要实现外汇管理从重审批到重监测、从重事先监管到重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监管到重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到无罪假设,以及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的转变。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涉外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亟需在上海两个国际中心建设中进行探索改革,推进外汇管理的五个转变,率先实现外汇管理的便利化、简约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由此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主要有:如何寻求推进外汇管理简约化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近期的主要措施有哪些。未来改革的重点在哪里等。

一、推进当前外汇管理体制简约化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基本取向

当前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可以概括为:找准外汇管理职能定位。全面掌握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强化监测分析,逐步淡化行政审批管理痕迹;提升监管效率,更好地履行外汇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责。从而加快推进外汇管理向“便利化、简约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一是便利化。从银行、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简化外汇业务手续。减少繁琐的环节和一些不必要的审核材料。做到流程最短、程序最简、效率最高。二是简约化。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等问题,针对不同业务进行适当的繁简度设计,并将部分业务交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使外汇局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对重点企业和关键业务的监管上去。三是市场化。尽可能减少直接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对利率、汇率等价格柙杆进行调节,引导外汇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规范化。通过形成一套公开透明、上下认同、内容完整、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体系来实现管理目标。

(二)主要原则

1、总体规划与局部突破相结合。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着眼于解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些全局性、方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出发,制定外汇管理模式改革的总体性规划。另一方面,要正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改革的需求和基础性条件区别较大、“一刀切”式的改革难度较大等现状,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法,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先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2、有效监管与便利服务相结合。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既涉及微观层面的收支管理。更是开放经济下宏观金融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关系大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时,既要确保实现预定的管理目标,提升监管手段,改善监管效能,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又要最大限度地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经济主体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避免因过度管理而带来社会成本的增加,不断增强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分类监管与动态监管相结合。随着涉外经济活动主体数量的成倍增长和结构多元化,以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速度的增加和流向的不确定变化,改变目前全面铺开、平均用力的做法,有重点、有差别地对涉外经济主体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动态筛选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通过密切监控违规经营主体,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最大的监管效用。同时,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实现主体信息的动态记录、信用等级的动态调整、检查内容的动态更新、警示信息的动态提示,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适应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各类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特征。因此,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在维护现行管理架构的稳定性和局部的突破超前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即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调整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通过调整和更新积极应对各种不同环境和各种变化,但无论怎样调整,其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基本政策应保持一定的原则性,确保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给予市场主体稳定的预期,便利市场主体了解和执行,保证其正常的生产和经营节奏。

(三)重点环节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环节可以概括为“主体监管、综合账户、一站服务、间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主体监管和综合账户的外汇管理模式,逐步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推动外汇监管服务方式向一站服务和间接监管转变,从而实现外汇管理体制的简约化和市场化。

1、主体监管。与现行的行为监管模式相比,主体监管模式更适应外汇管理市场化改革的需求。外汇局内部要根据特定监管对象(如中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机构、个人等)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每个部门专门对某一类主体实施监管,并按照涉汇主体业务规模种类、影响外汇收支程度、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重点监管对象。完善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管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外汇资金流动枢纽和外汇政策传导机制的核心作用;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服务,防范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带来的风险;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和服务,适应新型贸易、资金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同时,建立统一的涉汇主体外汇信用数据库,将辖内地区、行业和市场主体分成不同风险类别和信誉级别,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监管。

2、综合账户。要充分发挥主体监管的优势,外汇账户管理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一家企业根据资金性质不同开立多个外汇账户,分散在多家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内部也由不同的部门对其分别实施监管。这种做法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全面监测一家企业的资金运动情况。因此,今后要努力实现通过外汇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对一家企业的全部外汇账户实施统一监管,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外汇资金的分布与变动情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可以试行外汇账户主账户制度,企业不再区分资金性质开立多个外汇账户,而是选择一家外汇指定银行作为主账户开户行,基本的外汇资金收付都通过这一综合账户集中办理,由开户行承担主要的监督责任。

3、一站服务。一站服务是实现外汇管理便利化的重要手段。现行外汇管理模式偏重于按照国际收支活动的统计口径实行分类监管,不同性质的业务由不同的部门受理,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还造成一些处在交叉领域和模糊地带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便。采取主体监管模式后,外汇管理部门按监管对象设置机构,涉汇主体

只要找到对应的监管处室就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这将给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带来很大便利。

4、间接管理。推进外汇管理简约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逐步减少行政审批,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外汇管理部门要将一些法规明确、操作简单、风险较小的业务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赋予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以“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为主,以“外汇局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为辅的管理模式。外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从而达到间接监管企业和个人的目的。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外汇管理部门早日从一一对应、逐笔审批(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非现场监管和监测分析。

二、近期外汇管理体制简约化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以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加快外汇管理模式转变

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系统建设与整合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实现方式,由易到难、由重点到一般逐步展开。

1、进一步完善现有系统功能,提高系统的覆盖丽。增强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扩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加快全口径对外或有负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对外债权的统计监测,将现有的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升级为完整的对外债权债务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证券资金跨境流动的统计监测等。

2、调整系统设计思路,改变以业务为中心的开发模式。在系统开发和升级时,把业务操作和统计监测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供强大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功能,充分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打破“各自为政”的开发思路。尽量采用与已有系统统一的数据结构、信息代码和指标口径,从技术上为系统整合创造条件。现阶段。可利用数据抓取软件作为过渡,建立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结售汇统计系统与企业、个人等主体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的连接,实现系统数据的交互使用。

3、加快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整合。通过进一步改进外汇账户管理模式,完善外汇账户系统功能,建立集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于一体的全口径、全主体的外汇管理信息体系。首先,实现全面、规范、准确、及时采集外汇收支数据,搭建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数据的全口径采集平台,建立按交易主体归类的外汇资金流动的全口径数据库。其次,逐步实现各管理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的对接,按照主体监管的思路,本着“成熟一个,嫁接一个”的原则,将包括进出口核销系统、服务贸易监测系统、直接投资信息系统、外债统计监测系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等整合为统一的管理实施平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再次,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整合监管资源,根据外汇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功能。

(二)以加强法规建设为依托,实现外汇管理规范化

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是外汇管理体制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建议按照“外汇管理条例――主体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的结构。对现行的法规进行清理,构建层次合理的法规体系。现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实现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简约化。随着当前贸易便利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建议加快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通过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的内部操作指引。以及出口收汇存放境外管理办法。对现有涉及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

2、加快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办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迅猛增长,支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对外开放日益迫切。建议改变过去主要偏重于服务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流出环节的管理,加快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办法和实施细则。

3、加快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政策法规主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1996年和1997年制定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05年施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以及分散在多个外债管理规定中的对外担保管理条款。近年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建议从满足企业和银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快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环节。

4、加快《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立法进程。随着国际收支交易类型的多样化及国际收支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框架,科学有效地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从根本上加快外汇管理“从事先管理到事后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建议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以更有效地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有效简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

5、加快提高外汇管理法律文件的执行力。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操作规程,统一执法标准,缩小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法律文件对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透明度,让行政管理人员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三)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促进外汇管理简约化

建议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开展对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的有效性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三种类型,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1、应该管且管得住的,仍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但可以适当简化审批流程。例如,目前QDII业务需逐级上报进行审批,申请、审批的时间较长。国际资本市场波动较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这种管理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市场主体对效率的要求。建议改为总局一分局两级管理体制,由总局负责总量控制,而由分局承担日常监管。

2、有必要管但管理难度较大、效果不是很理想的。可以对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例如,目前我国不允许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但个人境外购房、投资移民的事例并不少见。由于没有法规依据,这些资金都是以经常项目的名义或通过地下渠道流出的,既扰乱了正常的外汇管理秩序。也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需求确实存在且有一定的合理性,单纯采取“堵”的办法,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还造成市场主体行为扭曲、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等问题。从现实需要出发,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变“堵”为“疏”,出台专门法规,允许有条件地开展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把“地下”资本外流引导到“地上”来。

3、管制的必要性不大,且事后监管完全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可以将事前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或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例如,2008年5月,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外汇管理部门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可以对银行办理的每一笔业务进行监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技术手段已能满足陈管要求的情况下,

建议进一步改革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将部分业务授权给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接办理,一方面为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将外汇管理部门职工从繁琐的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统计监测和调查研究。

(四)适应经济主体需求,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

积极适应经济主体的需求,在日常管理中围绕便利化要求。开展对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尽量简化手续,缩短流程。方便经济主体操作

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电子数据取代纸质材料。企业到外汇局办理业务,通常要提供大量书体面材料,其中很多都是上游部门批文的复印什。外汇局实现与商务、工商、海关等上游部门的数据联网后,完个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从而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2、在满足真实性的前提下以概括式规定取代列举式规定。目前,操作规程大多采取列举式规定,详细列明每一项业务需提供的审核材料。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对号入座”,操作比较简便,但规定过细容易造成管理比较僵化,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企业办理外债还本付息业务必须提供现汇账户5个工作日对账单,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实时了解账户变动情况,但证明材料仅限于对账单,不能用其他材料如账户余额证明来替代。外汇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真实性审核,只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能够得到保证,可以简化相关审核流程和报送材料要求,尽量避免一一列举的方式。

3、对相似或相关业务以合并管理取代分立符删。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似、相关业务的合并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减少企业的成本。例如,出口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这两项业务在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等方面重合度较高,前者采取南货物流逐笔匹配资金流的方式,核实企业贸易出口的真实性,而后者通过采取由资金流总量匹配货物流的方式,核实企业贸易收汇的真实性。从便利企业、银行操作的角度,建议将出口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合二为一,现行出口核销制度退出,借助中国电子口岸业务平台,南银行对企业出口贸易收汇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发挥外汇指定银行作用,助推外汇管理简约化市场化改革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外汇指定银行在外汇管理政策传导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建议要充分考虑加强银行经营便利化与合规化的协调,有效发挥外汇指定银行的作用。

1、梳理外汇管理事项,给予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更大的权限。对于银行经常项下自身结售汇,如服务贸易、利润等项目外汇收支和结售汇,可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允许银行参照其他境内机构的管理规定,自行进行操作。允许银行在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上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增强银行汇率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以强化银行内控为重点,提高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自觉性。一方面要强调银行内郎控制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机构网点和所有外汇业务,并应随外汇管理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另一方面,外汇局对银行采取“上纠一级”制度,要求银行高度重视外汇业务内控制度的制订、执行和完善工作,上级行必须切实承担起对下级行外汇业务合规监管的职责,把对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督和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作为衡量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的重要标准。

篇3

(一)落实一揽子促平衡的外汇管理措施。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改进外汇管理的12项政策。已经出台或落实的政策共有6项,包括: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境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整合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消除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购汇与结汇等方面与区外政策的差距;放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主体、投资品种、投资市场及购汇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建立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制定协调机制非现场监测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协查和依法处理境外资金非法流入案件;健全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制度,积极进行外汇基础数据整合等。此外,继续研究落实外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管理、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改进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放宽境内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加强外债管理、放宽境外机构在境内筹资限制等6项政策。

(二)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外汇收支。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提高至5万美元。整合47项个人外汇管理法规,废止了16项,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了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全年个人购汇4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近3倍,其中购汇用于投资的比重,从上年的2%大幅上升到37%。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财务公司内部结售汇业务试点。基本完成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配套法规的制定,拟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在渤海银行试点结售汇双向头寸管理。取消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

(三)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一是全面下放境外直接投资审批权限,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全年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共汇出外汇108.2亿美元,增长32%。二是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到年末共有50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累计批准投资额度645亿美元,实际汇出353亿美元。三是继续完善境外放款管理,在个别地区试行民营企业境外放款,批准6家民营企业境外放款额度共计1646万美元,实际汇出1010万美元,得到试点地区政府及民营企业的高度评价。目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大类43项资本项目交易中,实现可兑换或较少限制的共24项,严格管制的主要是针对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对外借款和放贷等6项。

(四)严格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一是加强对“关注企业”的动态监管,监控多收汇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行为。二是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抑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限制返程投资设立或并购房地产企业,严格限制外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四是先后开展10省市和21省市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银行自身收结汇专项检查、银行短期外债专项检查等7项检查和调查。五是加大对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破获深圳“杜氏”等52个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共捣毁地下钱庄及外汇非法交易窝点30多个,抓获外汇非法交易分子180多名,总涉案金额100多亿元人民币。

(五)继续加强外汇市场建设。一是扩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新引进1家做市商、包括两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15家即期会员和10家远期会员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二是丰富交易品种和业务范围,推出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修订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运行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正式上线交易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三是改进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制定银行黄金交易敞口的管理方式。四是允许外币代兑机构为境外个人办理限额内的人民币现钞兑回业务,并自行制定挂牌价格。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外汇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相结合,竞价和询价交易方式相补充,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类型外汇交易工具的市场体系。

(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2007年,我国外汇储备继续较快增长,在美国爆发次级按揭贷款危机、引发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的环境下,我们切实加强储备经营管理。一是积极优化货币结构和资产结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投资品种,较好地实现了储备资产的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二是大力加强风险管理。运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国家、市场和资产风险,提高交易对手信用评级限制,有效控制市场波动对储备投资的负面影响。储备经营未因次贷危机发生信用违约损失。三是支持和配合国家外汇资金的运用。协助组建成立中国投资公司,大力支持汇金公司和中司的资金管理和划拨,积极配合货币政策的实施等。

三、2008外汇管理改革动态

2008年,外汇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及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合法持有与使用外汇的需要,严格跨境资金流动监督与管理,加强外汇储备经营,努力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一)创新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二)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三)严格外汇资金收结汇管理。

(四)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篇4

一、跨国公司几个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一)进出口价格问题及对策

由于我国较为严格的外汇管理体制,使跨国公司在国内、国外市场的资金运作存在着政策障碍,由此导致了一些迂回规避对策,如通过内部转移定价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价格转移的表现形式为“高进低出”,即从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进口材料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出口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通过这种方式将国内企业的利润向境外转移。如果进口设备价款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但使企业固定资产价值虚增,折旧增加,利润减少,导致税收减少,而且母公司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较多的股息和红利,变相将企业利润向母公司转移。

对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问题是我国外汇管理的薄弱点。对于货物贸易等经常项目交易一般是事后审核价格,如有发现不符合核定价格的情况,再进行处罚。从根本上说,价格转移是一个税收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部门有专门搜集国际市场价格资料的信息网络,在判断价格转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而我国目前尚没有这样的网络。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税务、海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对于报关价格与海关的价格系统存在较大偏差、累计数目较大的产品应及时通报外汇管理和税务部门。在海关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银行提供的企业购付汇材料,通过审计师对有疑点的跨国公司账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

(二)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全球资金集中管理是近年来跨国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但受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的种种限制,国内子公司很难参与集中管理,从而整体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如外汇账户最高限额的规定,企业实资收本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结算账户最高限额为750万美元。这对于投资额3000万甚至过亿美元的跨国公司来说,此账户限额远远不够。收汇后高于限额部分只能强制结汇,而付汇时却由于自有外汇不足只能购汇,增加了企业汇兑损失风险。

跨国公司为有效发挥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可采取分散报关、地区总部集中对外收付汇的运作模式。即跨国公司进出口时,由地区总部统一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中列明办理进出口报关的子公司名单,及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进口时,由外汇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公司名单发给银行,银行根据上述名单为地区总部办理进口付汇手续,最后由地区总部统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时,则按外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子公司名单,由地区总部集中收汇,子公司持经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的地区总部“收汇通知”或结汇水单,办理核销手续。此外,外汇管理部门应逐步放松对外汇账户最高限额的要求,实现强制结汇向意愿结汇过渡。

二、跨国公司汇率风险及对策

随着欧债危机、美债危机、人民币升值等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大,对汇率走势的预测难度加大。企业必然面临汇率风险问题。

企业如何防范外汇风险呢?

首先,把握汇率变动方向。经常关注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币种的汇价变动情况,定期分析汇率变动趋势,把握汇率变动方向,以及汇率升降对进出口的影响程度,增强汇率预测能力。

其次,向客户转嫁成本或压低制造成本。面对汇率风险,除了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效率之外,企业需要采取多种策略以转嫁汇率风险。

1.签约时把浮动汇率可能带来的价格变动写在合同条款之内。

2.签约时采用多种计价货币。如以赊销方式卖产品到国外,或以赊购方式向国外买产品,灵活选用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

3.协商固定汇率把成本锁定。如在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上规定使用固定汇率,只有未来汇率发生超过一定范围的波动,价格条款才可按波动的汇率进行调节。

4.灵活运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预付货款、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和赊销等,每种方式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作用不同,需要灵活掌握。

5.提前收付或延期收付。企业以外币计价的应付账款或借款,若该货币是强势货币。则企业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减少或避免外汇损失;若该外币是弱势货币,情况则反之。

6.申请办理贸易融资或其他授信业务。

7.申请办理保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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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及外汇管理。

所谓外汇, 就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它外币资产。

外汇管理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促进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

自1994年起,我国的国际收支就持续逆差。截止到2012年6月,我国外汇储备达32,400.05 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国外汇储备结构单一,过于集中于美元资产。外汇储备的不断积累,使人民币处于不断增大的升值压力下。必须承认,经常项目与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存在是人民币升值压力形成的关键和根源所在。人民币的升值势必给中国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对促进就业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现有的外汇管理体制的缺陷。

1994年1月1日汇率并轨后,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对资本与金融项目实行严格管制的同时,对经常项目实施强制的结售汇制度。除了允许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设外汇现汇账户外,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少数非贸易非经营性收入外,都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外汇市场最大的买入者。近年来,我国连续贸易顺差,中国人民银行只能购买超额的外汇,这就造成了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增大,加上货币乘数的作用,形成过分宽裕的货币供给,加剧了通货膨胀压力,不利于国内的宏观调控。

从国际金融体系角度观察,我国外汇储备快速上升,但结构仍以美元为主。这使得我国经济增长已有成果和未来命运承受着巨大的汇率风险,特别是美元汇率风险。同时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缺乏有效的风险评级及预警机制。我国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和对外投资一直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对外投资时的决策基本依靠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不利于外汇储备的管理及良好的投资决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外汇购买的当时信用评级很好的机构债券却给我国带来不小的损失。

四、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

1、外汇储备多渠道的应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坚持多元化投资原则,一定限度减少了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对中国造成的负面影响。外汇储备多渠道应用已成为大势所趋。首先,国家在本着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会向盈利性倾斜。其次,市场呼声最高的就是实现“藏汇于民”,帮助社会公众及中小民营企业获得外汇融资支持。相信随着汇改的深化,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民从外汇中获得更多的福利。另外,外汇作为国家的一项巨额资产,应注资国有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这样不仅会拓宽我国外汇储备的投资途径,还会增强我国企业在外国的竞争力,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经济实力。同时,要加大重要战略性资源的投资力度,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从长远来看,国家会站在战略的角度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成战略性资源储备,如石油、矿产、稀有金属等,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重要资源的战略储备体系。还有,外汇将会作为一种政策工具,财政性地用于海外购买或扩大内需,运用外汇储备支持地方政府发债购汇用于扩大内需,而且还可以用于财政发债间接注资社保基金。

2、外汇持有人的多元化。

虽然目前我国居民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用途的购付汇需求已得到充分满足,资本项目下除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国际收支交易存在部分管制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等渠道均无政策障碍。但是,今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将会就持有主体多元化而言,将原先集中由人民银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的格局,转变为由货币当局、其他政府机构和企业与居民共同持有的格局。

3、强制结售汇将向意愿结售汇过渡

目前的外汇结售汇制度和外汇占款制度已使得我国国内的人民币流动性过剩,导致资产泡沫。同时由于外汇主要掌握在央行手里,民汇太少,它使得至今中国还是一个海外投资小国,难以充分利用全球适价的资源发展中国经济。伴随着经济发展,强制性结售汇制度已不断受到来自国内外的市场冲击和挑战。从2011年1月1日起,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不再实行强制结汇的要求。中国将由强制结售汇制度向意愿结售汇制度过渡,有序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4、建立有效的风险评级及预警机制。

在金融危机中,我国利用所购买的美国房利美、房地美的债券给我国造成了不少的损失。未来中国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级及预警机制,不再只是依赖于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而是独立自主地判断,降低外汇投资的风险,提高收益率。

五、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1、做好准备,扩展外汇中间业务。

随着我国外汇体制的改革,需要商业银行做好准备,积极拓展外汇中间业务,为售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等业务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更加有力地支持我国的汇改制度。

2、加强金融创新。

随着外汇储备“走出去“的战略以及意愿结售汇制度的实施,需要商业银行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增加金融创新,为投资者“走出去”提供更多的选择,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及资本市场的地位。应根据不同的金融工具,设立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人们与企业、机构的需求,实现风险性与收益性并存。

3、调整投资比重,适度增加外资贷款,评估风险收益。

商业银行应不断适应国家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响应外汇管理当局的号召,适度增加外资贷款,调整投资比重,在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应用不同的外汇币种进行投资,增加外资贷款的多样性,以减少风险并增加我国商业银行的对外影响力。

4、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继续深化的外汇体制改革一定会促进更多的出口企业增加自己的对外业务,也会促进一些原先不做出口贸易的企业转而从事对外出口。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倾向性地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做出口企业坚强的后盾。

参考文献:

[1]董睿琳.对我国巨额外汇储备管理的探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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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1)06-0008-06

一、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人民币远期定价权新机制与新问题

定价权是指一个开放型经济体是否拥有主导和掌控某种资产或商品价格,并且不受外部操控影响的能力。在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人民币远期定价权则涉及人民币汇率控制能力的实际归属问题,其直接关系着中国的金融改革、金融安全与金融发展。从理论和现实来看,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变化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见图1)。一是利率平价机制。这一机制源于利率平价理论。该理论是成熟金融市场中远期汇率的形成基础,其核心观点是远期汇率的决定取决于两种货币的利率差异变化。二是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以下简称NDF)市场。该市场属于离岸外汇市场(offshore market),其主要通过跨市套利机制和信息传递机制等途径对在岸外汇市场(onshore market)施加影响或压力。应当说,人民币定价权的问题产生和演化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有着内在的联系,正是日益需要推进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不断深入展开的金融全球化逐渐使人民币定价权问题浮出水面。而最关键的改革时间段体现在2005~2006年,当时中国对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一次更为全面,也更具集中性的改革。这次改革打通了人民币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市场的联系渠道,使利率平价机制对在岸远期汇率的决定具有了市场基础和体制保障。然而,境外金融市场也在发生变化,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不断加大,境外人民币NDF市场在经历了发展低谷后,再次出现迅猛发展势头。离岸人民币NDF报价不仅已经成为国际市场观察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重要参考,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境外金融机构掌控人民币远期汇率和对人民币进行投机的新手段。例如,中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人民币远期汇率报价时往往要参考人民币NDF汇率。根本的原因在于,如果中国国内远期汇率报价与NDF汇率报价出现较大差异,不仅将使国内远期产品缺乏吸引力,而且也使具有跨境业务能力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突破管制,在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间展开套利活动,导致中国国内远期汇率与人民币NDF市场汇率趋同压力倍增。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人们就必须思考,中国金融市场究竟有没有对人民币远期汇率的掌控能力,利率平价机制和人民币NDF市场哪一项因素对在岸远期汇率的决定发挥着核心性的引导作用;究竟如何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难题。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已经成为中国实现内外经济均衡、有效化解外部风险和确保金融安全的长期性重大问题,因此,需要寻找科学合理的研究视野,予以持续深入地研究。

二、基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视野的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研究综述

鉴于改革的渐进特征,我们需要从历史视野真正审视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的研究重点和探索解决问题之策。应当说,关于人民币远期汇率决定机制的问题很早就有国内学者进行研究。早期的权威成果由易纲、范敏于1997年研究作出,其结论是利率平价在人民币远期汇率决定上解释力不强[1]。其后,多位学者继续致力于此方向研究。例如,薛宏立在2002年也得出了类似结论,认为利率平价的预测汇率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2]。现在看来,早期的研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当时条件下,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汇率体制改革尚为滞后,资本项目被严格管制,利率平价机制也就很难发挥作用。在此背景下,当时的远期汇率只能由市场对汇率未来走势的预期来决定。另外,由于当时人民币无本金交割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和初期阶段,加之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未实现自由兑换,因而境外NDF市场的参与者还难以在两个市场进行有效套利[3],所以,国内的研究并没有对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安全性或者说定价权问题进行更多的关注。

在2005~2006年间,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使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发生很大转变,境外的人民币NDF市场对在岸市场的影响力也在增加,于是关于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的研究和讨论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0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率先给出了官方看法:“中国人民币远期市场定价机制实现了从基于预期的定价机制向利率平价的转变,从而摆脱了境外NDF市场的影响并开始影响NDF市场价格走势,目前境外NDF合约贴水点数基本稳定于以利率平价计算的贴水幅度附近,中国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已掌握了人民币远期定价的主导权”[4]。 此后,Wensheng Peng, Chang Shu, Raymond Yip(2007)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与央行近似的观点,他们认为利率平价机制开始对在岸远期汇率以及人民币NDF市场发挥影响,中国已经具有人民币远期定价的掌控能力[5]。但是其他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例如彭红枫和胡利琴(2007)通过静态和动态回归模型对人民币远期定价权问题进行研究后认为,在2005年10月21日~2006年9月1日的整个区间内,利率平价机制对人民币远期汇率决定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NDF市场仍是影响人民币远期定价的主要因素,该影响在较长的时间内将持续存在,但力度会越来越小[6]。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以上截然相反的结论,可能的原因是,汇改时间不长使得有效数据量过少,远期结售汇数据不易取得等因素限制了实证研究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最近几年,人民币NDF市场由于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日益强烈而出现更为迅速的发展,并对在岸汇率的形成机制产生重大影响。其主要的途径有两个方面:(1)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开始通过公司跨境业务的财务一体化运作展开套利活动,从而将离岸和在岸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了。(2)人民币离岸市场通过信息溢出机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远期汇率报价产生影响。这两个方面的新情况已经突破国内对金融机构从事离岸市场报价和交易的政策限制。在这种背景下,人们的研究重点逐渐发生转变,开始更多地关注人民币NDF市场对国内远期汇率甚至对金融安全的影响。例如潘慧峰、郑建明、范言慧(2009)采用ECM和BEKK模型分析得出人民币NDF市场在总体上享有定价权的结论[7];严敏、巴曙松(2010)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和DCC-MGARCH模型,对境内远期汇率和境外NDF汇率的关联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在2006年10月中国开始禁止境内机构从事NDF交易后,并没有改变离岸的人民币NDF市场价格信息发现的中心地位,人民币NDF市场掌握了人民币汇率的定价权[8]。

可以看出,研究者的视野和思路已经由早期的远期汇率决定机制研究向离岸市场对人民币定价权的影响进行转变。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出于特定历史节点作出的,没有全面考虑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即没有考虑到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和进程、中国内外金融联系日益紧密、金融资本流动渠道更加丰富、人民币远期定价权能力究竟如何以及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研究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如何更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十分有必要在新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形势下,将利率平价机制和人民币NDF联系起来,综合研究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定价权归属问题,确立中国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改革发展思路。

三、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研究(一)回归模型与基本统计特征描述

为了考察利率平价、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对国内银行间市场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影响,可考虑构建如下模型:

DFt=α+β1NDFt+β2CIPt+ut(1)

其中,DFt为境内银行间市场人民币远期汇率,NDFt为境外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二者均为可观察数据。CIPt则依据抵补利率平价理论的最基本模型Ft+T-StSt=rt-r*t=f得出。其中,f为远期升贴水率,St为即期汇率,Ft+T为期限为T的远期汇率,rt和r*t分别为本国利率和外国利率。

其境内人民币远期汇率、境外人民币无本金交割的远期汇率数据来源于路透终端,即期汇率数据来自于中国货币网,美国的利率数据是美元Treasury Constant Maturities的1月期利率,来自于美联储网站。中国的利率则是1个月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来自于中国货币网。鉴于国内学者已对前期问题做了初步研究,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揭示外汇市场在汇改后的有效运行情况,本文不再选取2005~2006年汇改初期的不稳定数据,而将数据的区间定为2007年1月4日~2010年6月28日。按境内外的交易时间进行配对后共得780组数据。以此为基础,计算出DFt,NDFt和CIPt的基本统计特征(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DFt,NDFt和CIPt的基本统计量均较接近,但DFt和NDFt之间差距更小;CIPt的各统计量更稳定,波动性要小于DFt和NDFt统计量;DFt、NDFt和CIPt均呈现尖峰厚尾型,不满足正态性假设;Q统计量显示各序列存在自相关性,即各序列后期值的大小受到前期值的影响。为了反映各统计量随时间的变化规律,图2绘出了三者的时序变化。可以看出,NDFt和DFt的吻合程度很大,CIPt与之有一定程度的偏离。为了进一步揭示三者的关系,可以测算相关系数。结果是,DFt与NDFt,CIPt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很大,大于0.9,而DFt与NDFt之间的相关性为0.998387,大于DFt与CIPt之间的相关性0.958589(见表2),这与表1中反映的信息具有一致性。

(二)人民币NDF远期汇率、利率平价与在岸远期汇率的实证关系

1.单位根检验。在协整检验之前,首先需要通过单位根检验来判断数据的平稳性(这里采用ADF检验)。表3列出了各变量的检验结果。在水平检验时,各变量均有较大的P值,在5%的置信水平下不能拒绝时间序列变量存在单位根的假设,也就是变量不是平稳时间序列。而一阶差分后,各个变量的P值均接近于0,在1%的置信水平下可以拒绝原假设,即各变量一阶差分序列平稳,为一阶单整时间序列,因此,可以进一步分析三者之间的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

为揭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这里选用JohansenJuselius多元协整分析技术来进行研究。根据AIC和SC准则来选取阶数,结果表明:当p=8时,DFt,NDFt和CIPt之间的滞后阶数是最优的,因此DFt,NDFt和CIPt之间的协整滞后阶数选取7。残差项通过ARCH检验不存在异方差,利用LM检验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利用JB检验正态性。可以利用最大特征值和迹统计量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分别见表4和表5。可以发现,DFt,NDFt和CIPt在5%的置信水平上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均拒绝了R=0的假设,不能拒绝R≤1的假设,因此,三个变量之间只存在着一个协整关系。经过标准化后的协整关系式为:

DFt=1.240420NDFt-0.275587CIPt+EC

(0.06755) (0.08702)(2)

式(2)中下面括号中的数字表示各个协整系数估计值的t-统计量。NDF前面的系数为正,说明境内远期汇率随着境外远期汇率的上升而上升,两者变动方向一致。同时,NDF回归系数远大于CIP回归系数,说明NDF对DF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大于CIP对DF的影响程度。

3.误差修正模型。

在DFt,NDFt和CIP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的基础上,可以根据Engle和Granger提出的两步法来建立误差修正方程:

对式(3)的估计见表6。

可以发现,模型中各变量的变动对人民币远期汇率DFt变动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显著的,但平价汇率CIPt的变动对人民币远期汇率DFt的变动影响非常小,系数仅为0.042923。可见,尽管利率平价对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决定开始发挥影响,但影响十分微弱。这再次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早期提出的“中国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已掌握了人民币远期定价的主导权”的观点。

另外,本研究与彭红枫和胡利琴(2007)的结论存在不同之处。这里发现平价汇率CIPt对人民币远期价格DFt变动的影响已由不显著转变为明显。主要原因是近些年中国利率市场化和汇率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使得利率平价机制的外部实施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的利率平价机制效果依然很弱。

4.Granger因果检验。

在ECM 模型框架下,可以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市场间的信息流向,进一步分析人民币远期汇率方面的定价权归属问题。表7给出了一阶差分VAR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可以发现,人民币NDF市场为境内远期市场的Granger原因,信息从NDF市场单向流向境内远期市场;CIP也为境内远期市场的Granger原因,信息由CIP单向流向境内远期市场。这进一步验证了ECM模型的结果。由此可以得出更为确切的结论:境外人民币NDF市场十分活跃,已经在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形成中具有主导作用,而平价汇率对远期汇率的引导功能较弱,尚无法确保中国牢固获得的人民币远期定价权。

5.脉冲响应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描述的是在随机误差项上施加一个标准差大小的新息(innovation)冲击后对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和未来值所带来的影响。采用一般脉冲响应方法进行分析后的结果如图3所示。图中横轴表示冲击作用的滞后期间数(单位:天),纵轴表示银行间人民币远期汇率变化,实线表示脉冲响应函数曲线,代表境内人民币远期市场受境外市场和利率平价机制冲击后的反应。

脉冲响应函数曲线表明,境外人民币远期市场受外部条件的某一冲击后,使NDF价格发生变化,通过境内外跨国机构套利活动和市场参与者预期的改变,给境内人民币远期汇率带来同向的冲击,而且对境内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冲击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和较长的持续效应,这与前面得出的结论完全吻合。CIP受到冲击后,对DF的影响非常不稳定。这种影响在短期内表现为正,但非常微弱(在第3期达到最高点时也还不到1个单位),在一定时期过后(第5期)很快转变为负,且负向影响逐渐变大。这说明如果货币当局试图依据利率平价理论,通过改变影响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各项因素来控制人民币远期价格,往往难以取得良好效果。

四、中国有效掌控人民币远期定价权与深化汇率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

通过以上研究可以发现,2005年8月以来在中国外汇市场领域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已经对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决定产生具有积极意义的影响,利率平价机制开始在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形成决定中逐渐发挥作用。但这种作用还非常微弱,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定价机制并没有实现从基于单一预期的定价机制向利率平价的有效转变。与此同时,鉴于改革的渐进性,离岸人民币NDF市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国内的政策约束,开始成为影响人民币远期汇率走势的重要外部因素,反过来对汇率制度改革形成了强大的压力,使汇改面临更加不稳定和不可控的外部影响。可以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以掌握和巩固人民币定价自为重要目标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将是中国金融改革必须要迈过的一道难关,也是建立发达金融体系,确保国家长期金融安全的一项核心内容。

基于这种情况,中国现在需要严密注意两方面问题。首先,应全面认识和处理金融市场与金融体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尚处于中途,金融市场运行与货币政策所依据的基准利率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受到严格的管制,这些问题最终使得利率平价的前提条件和制度要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但是,争取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仅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境内机构参与境外人民币NDF市场,并不能有效提升境内远期外汇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也并不能促进境内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我国急需在确保汇率政策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加快金融市场的环境建设,深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防止人民币远期定价能力的弱化及至丧失。其次,应追根溯源,逐步解决人民币远期定价机制缺失背后的社会经济问题。从历史角度看,人民币升值的巨大压力主要来自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出口导向型政策和积极吸引外资战略。尽管国家已经开始不断调整贸易政策和外商直接投资政策,但是国际收支不平衡问题依然不断加剧。主要的原因是:中央和地方财力不均衡以及地方政府追求“GDP政绩”,致使地方政府总是想方设法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最终的结果是造成了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的外汇储备急剧增加,物价上涨压力不断加大,央行被动提高利率,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等一系列严峻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使国内利率平价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且也逐渐成为金融不稳定因素。考虑到这两方面的问题,中国今后要实现人民币的远期定价安全,就必须在金融体制和经济体制两方面下功夫。

1.推动金融体制的综合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全面深化。为此,应加快确立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基础、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核心,金融体系创新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金融发展策略。(1)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利率进行间接调控的市场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减少央行对利率的直接干预。具体而言,应加快建立成熟、统一的债券市场,探索构筑良好的债券收益率曲线,并将SHIBOR打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和货币政策利率。(2)在坚持主动性、渐进性和可控性的原则基础上,深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减少对外汇市场的过多管制,有步骤地完善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的即期和远期汇率形成机制,扩充国内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有效增强境内外汇远期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特别是以中央银行主导的结售汇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必须要改革的关口。建议尽快放松境内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市场的“实需原则”政策限制,拓宽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改变单边市场格局,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防止境内汇率被动地受到境外人民币NDF市场的牵制。就短期而言,“放宽银行即期外汇留存头寸的限额,放宽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日波动空间限制”[9]应成为决策部门考虑的重要汇改内容。(3)加快探索创新能有效巩固境内即期和远期人民币汇率定价权的各种有效方式。在逐渐开展银行间外汇期权交易的基础上,尝试开展在岸的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业务,加快研究外汇期货以及其他人民币衍生产品的市场创新。力争通过发展多层次的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减少风险规避者对离岸NDF的过多依赖,提高国内远期汇率的国际影响力。为此,建议结合汇改进程和期货市场的实践,尽快推出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等主要的外汇期货品种,使其成为确保人民币远期定价权的基础性工具。

2.继续全面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和长期发展的根本要求。简言之,中央和地方需要理顺财权,共同加快社会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通过提高居民收入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减少经济发展对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的过度依赖,以此降低外汇储备增加过快对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宏观经济运行造成的巨大压力,也为提高我国人民币远期定价权能力和实现金融安全创造必要的社会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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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宏利.浅析利率平价模型在中国的应用[J].财经研究,2002,(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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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RMB Forward Pricing during the Chine's Foreign Exchange System Reform

AN Yi, CHANG Qing, ZHAO Siqi

(Center for Futures & Financial Derivatives,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 After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among RMB nondeliverable forward exchange rate,interest rate parity and onshore forward exchange rate,it is found that the existence of offshore RMB 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market weaken the pricing power of RMB forward rate,although interest rate parity system has some effects on the forward rate. To strengthen internal RMB pricing power, China should not only reform the interest rate and foreign exchange system but also encourage the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

Forward exchange rate of RMB; Pricing power;RMB NDF;Interest rate parity; Exchange system reform

篇7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央行和IMF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9460.3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约占全球外汇储备的25%。巨额外汇储备提高了我国对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资者信心,并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但是,储备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我国巨额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给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完善现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加强对存量和增量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对外汇投资的限制及采取的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连续多年的“双顺差”是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来源,但却不是使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我国外贸企业出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取的外汇资产,资本项目顺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资。如果逐步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实行充分弹性的汇率制度且对外汇投资没有严格限制,这些外汇资产自然会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和对外投资,最终形成市场均衡和国际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对外汇资产有特殊需求,否则央行无须购买外汇资产,外汇储备就不会增加。因此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尽快实现汇率决定真正市场化,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才是缓解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由于我国难以承受本币迅速升值可能产生的巨大成本,汇率市场化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外汇储备继续快速增长是难以避免的,单靠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是通过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汇率稳定使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关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李扬(2007)等学者提出,在现行体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集中于央行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是有问题的。应当改革外汇资产持有者结构,一方面,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鼓励企业和居民购买、持有外汇,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另一方面,实现官方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种类型外汇投资公司购买、持有外汇,从而减少央行购买、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从源头上缓解流动性过剩。

关于第一点建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实现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藏汇于民只是一厢情愿,如果这种转化可以实现,央行从一开始就不会积累如此多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剧增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经济主体不愿持有外汇资产,为了保持汇率稳定,央行才不得不购买并持有外汇储备,除非本来就没有升值压力。关于第二点建议,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是正确的,但对官方外汇资产的性质缺乏清晰的划分,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区分不同外汇资产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强。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厘清官方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概念,指出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当局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改革思路。

二、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为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厘清外汇储备资产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区别。IMF在其外汇储备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导方针》中,对外汇储备的定义是: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能够控制的、可及时获取的一国的公共部门拥有的外国资产。识别外汇储备资产的标准,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随时可用。“为了掌握储备资产或是达到其他的目的,货币当局自然持有国外资产或对国外资产进行控制。各种目的之间并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场的储备资产可用来投资世界银行的债券,增加开发资金的规模。出于上述原因持有的资产一般都视为储备资产。相比之下,用于开发和其它目的直接长期贷款资产则不作为储备资产。”由此可见,外汇储备资产有其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汇资产(即使是官方外汇资产),都不计人外汇储备统计中。按照IMF第五版《国际收支手册》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项目统计,我们可以推知,一国官方外汇资产包括: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即使不考虑货币当局单独持有外汇资产,官方外汇资产至少包括两部分: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和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一国的外汇资产包括官方的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为清楚起见,我们把除外汇储备之外的官方外汇资产称作官方其它外汇资产。

我国经历了外汇储备从严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状态,拥有庞大的官方外汇资产,不同的外汇资产理应发挥不同功能,采取不同的经营利用方式。但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一直等同于外汇储备资产,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因此。应根据外汇资产的功能明确区分官方外汇资产,一部分作为外汇储备资产由货币当局持有,行使外汇储备的职能,我国学者用不同方式计算的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最多不过8000亿美元;另一部分作为货币当局和各级政府持有的其它外汇资产,用于投资和重要战略性资源的购买。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层次管理系统,储备授权体系不明确。一国外汇储备授权体系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是储备的持有层次上的授权,这一层次上的被授权对象是国家货币当局。第二层次是储备经营运作和经营管理上的授权,这一层次的被授权对象是有关政府部门或投资公司。第三层次是储备交易操作上的授权。第三层次在各国之间没有太大差别。在我国,第一层次授权,应是国务院代表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持有、经营和管理外汇储备,这一模式为央行主导模式。第二层次授权,应是央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操作与管理外汇储备,如要进行分档管理,央行还应授权专业外汇投资公司经营,外管局负责流动性管理,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为委托关系,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现在已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是由国务院直接设立,其职能是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外汇资产的性质取决于购买外汇储备的资金来源。如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发债,则财政部与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的性质属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这种形式的授权,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汇资产转换成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起了一个中介作用。如国务院授权央行直接把外汇储备划拨给新成立的公司,则央行与新

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属外汇储备。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第一种形式。从央行公布的外汇储备总额看,中司2000亿美元的资产并未从外汇储备中移出。由此可见,目前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和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没有改变,难以从制度上切断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外汇占款成为央行发行基础货币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资产负债结构极不合理。目前讨论的思路是为多余的外汇储备寻找出路,并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余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其作用仅仅是在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管理方面,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只要中国的汇率决定缺乏弹性,在存在本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为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就仍然要通过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难以从根本上切断。

与外汇储备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国央行在资产持有方面与之有明显差别。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国外资产、政府债券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比较。

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中,占主要部分的资产是国外资产。从2001年到2008年8月间,外汇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从31.4%上升到77.5%,政府债券占比在2.2%至9.6%之间。而日本央行政府债券占总资产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间,外汇占比在3.7%―6.9%之间。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国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债券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明显过少。这种资产的缺陷是对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上存在着非对称性。即在资产的买进和卖出过程中,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资产交易的实际结果与央行想要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我国央行的国外资产主要是外汇储备,其买卖的决策权掌握在我国外贸部门和国外部门的手中,结果常常与央行所希望出现的结果相背。例如在通货膨胀时期,央行本应紧缩货币,但如果此时净出口出现顺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币全额兑换外汇。其结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资产非情愿地增加,等额本币进人流通领域,造成物价更快地上涨。在经济萧条时期,央行应该放松货币,但此时如果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须承担起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责任,其结果将使央行的资产总额下降,基础货币供给量的进一步收缩,对经济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并加剧通货紧缩。

三、对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将分为两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二是官方其他外汇资产,两者应分属于不同的主体独立运作。沿着这种思路向前推进的关键是建立两类基金:以国家能源基金为基础的财富基金和外汇平准基金。

(一)建立以国家能源基金为代表的财富基全

由于官方外汇资产对应的是央行的本币负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把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需财政发行国债筹集本币资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国债购买。国家通过发行特种国债从央行购买的外汇就转化成了官方其它外汇资产。我国目前财富基金性质的中司就是财政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从央行置换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建立的。笔者认为中司的以被动投资、财务投资为主的投资模式并不是我们现在可选的最佳模式。国内许多学者提出了用外汇储备购买资源类产品的构想,但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如何购买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

首先,关于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的问题,本文上面关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论证给予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些资产的性质是由经济主体资产转化来的国家资产,经济主体和国家对这些资源配置的目标完全不同。经济主体拥有外汇资源无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于进口所需商品和服务;二是用于对外投资;三是卖给其它经济主体或货币当局。获得外汇的其它经济主体无非还是重复上述操作。经济主体的目标是效用或利润最大化,而国家的目标是服务于一国经济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对于这些资产的经营运用,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用于购买外国国债或其它金融证券获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国目前的首选,而用于购买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高新技术等才最符合中国长远发展战略要求。目前中国在很多战略性领域都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已逐渐超过国内自然资源的储存及开发能力,以石油为例,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远远落后于美、日、法、德、韩等国家。从战略上讲,用这些外汇资产购买石油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购买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从经济意义上讲,因为用于储备像石油这样可耗竭资源的资本,有望从逐渐升高的价格中获得收益,尽管建立储备耗费的资本损失了利息,但这可以在跨时期的实际价格的增长中得到补偿。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当市场是完全竞争以及零开采成本时,均衡的石油价格刚好是利率增长,此时,投资于战略性石油储备的资本没有机会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储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战略性石油储备的收益,因为他们只计算了储备投资的利息成本,但却没有考虑其本身的预期收益。

其次,关于如何购买的问题,建立国家能源基金是一种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财富基金的规模,按财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统计是3.94万亿美元,其中与石油、天然气相关的基金约2.5万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64%。但这些产油国的石油稳定基金的运作并不能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经验。作为消费大国,国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与产油国的稳定基金相反:他们是把赚来的石油、天然气收入作为对未来的一种投资,而我们实际上是用其他收入来为未来的能源安全投资,从而实现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的目的。尽管中国现在已经有了中司,但建立国家能源基金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价格低位时期,政府可以依照中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换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约占现有外汇储备总量的10%),作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建立国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机构专门进行石油和稀缺资源的购买。基金用途单一,易于管理,便于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对石油等资源与外汇的配置比例做出灵活调整。

(二)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关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模式,笔者认为,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是核心。设立外汇平准基金作为调节外汇市场和稳定汇率的专用基金。当外汇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汇率出现动荡时,央行运用外汇平准基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来调节供求,使汇率在目标范围内波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通过财政部持有的外汇平准基金来稳定汇率的。与财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国的基金可以在现有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的基础上组建,国家授权央行管理,由外汇管理局具体操作经营。这样做的好处是,按照路

径依赖,顺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发展路径,制度变迁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币基金和本币基金构成,外币基金由现有的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形成,央行与外汇平准基金为委托关系。本币基金的来源可参照国际上成功的作法,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与央行通过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不同,外汇平准基金是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储备的,从表面看,过去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再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回笼货币;现在是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再用本币购买外汇储备,两者只是顺序上发生了变化。实质上,这一变化是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变动与国内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把央行从这一联系中解脱出来。

在存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基金发挥的作用是用本币负债置换外汇资产,从理论上对市场流动性没有任何影响。新增外汇储备不进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央行可以根据市场上货币供求状况,自主地调整货币供应量,从而可以提高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样就形成了央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汇率的稳定的分工。由于平准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运作的,利率和汇率的协调也就容易做到。至于发行债券造成的利息成本与央行发行央行票据的利息成本是一样的,是政府为稳定汇率必须承担的代价。

在汇率真正市场化之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内,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应采取央行主导模式。现有存量外汇储备的大部分继续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汇储备由外汇平准基金持有。央行对外汇储备实行分档管理。央行拨付一部分外汇储备给平准基金,授权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流动性管理,在执行外汇储备的基本功能同时,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经营外汇储备,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央行再授权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或专业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在外汇平准基金、商业银行和专业投资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投资风险基准并进行有效审计。

四、结论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上述分析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区分了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理顺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授权体系,使分层次管理系统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高效运行。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的性质不同,因而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截然不同,应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集中管理外汇储备资产,按照外汇储备的不同职能,可分为流动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管理,由央行授权不同机构进行管理。这样的授权体系清晰、明确,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效率。

第二,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解决了因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流动性过剩,提高了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外汇平准基金的建立,改变了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外汇储备不再通过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取得,而是通过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人民币的方式取得,阻断了外汇储备增加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发行的债券可以在债券市场上流通,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扩大了债券市场的规模,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央行票据会逐渐退出债券市场,央行不再是债券市场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于央行保持中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

第三,优化了央行的资产结构,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国债总额,可以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由于国债资产买卖的控制权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减国债资产以替换基础货币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来决定在繁荣时期,央行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公债券,收回基础货币,以达到让经济降温的目的。在萧条时期,央行则可以通过市场买进公债券,放出基础货币,以便使更多的基础货币投入流通,达到使总需求增加的目的。

篇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016-03

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约为28473亿美元,约为世界第二大外汇储备国日本外汇储备量的1.8倍。近年来,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的“双顺差”是我国外汇储备高企的源头。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与高涨的人民币升值预期使我国成为了国际游资与“热钱”的新兴避风港,进一步加快外汇储备增加的步伐。

我国外汇储备高企一方面直接使央行货币政策独立性趋于失效,另一方面致使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间接加剧了内部失衡问题。而目前我国采取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缺乏弹性,这强化了外汇储备高企对货币政策的不利影响机制,使我国承担着较高的机会成本,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一、外汇储备高企对我国货币政策影响机制的理论研究

1.外汇储备高企的直接影响机制分析。我国央行通过三条渠道发行货币:财政渠道,银行信贷渠道和外汇占款。现行的结售汇制度下,我国外汇储备高企对内表现为外汇占款的,直接制约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

(1)货币供给内生性增强,货币政策时滞缩短。一国货币供给应当内生性与外生性相互平衡。随着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汇占款的激增导致货币供给要被动地受制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进出口与资本流动等对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央行无法独立地决定货币供应量的大小,只能被动地适应外汇占款的波动。对外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越大,货币供应的内生性越强,央行货币政策在控制货币供给方面的有效性也就越低。

再者,中央银行基础货币从发行库流出到经过信用扩张流入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之中,需经过从中央银行到商业银行的一系列信贷活动, 从整个银行体系到企业体系的存贷款转化过程具有较长的时滞。而我国外汇储备高企所带来的外汇占款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将基础货币迅速转化为企业存款,缩短了货币供应时滞期限,削弱了货币供给速度的可控性。

(2)货币供给结构非预期失衡,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受阻。外汇占款的剧增不仅放大基础货币供给总量,而且造成货币分配结构的非预期性失衡。我国目前正加大经济发展方式改革的力度,在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领域出现了较大的资金缺口,而新兴产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通资金只能依赖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而为了维持社会货币总供给相对稳定,央行不得不加大对冲外汇占款引起的货币供应增加的力度,同时通过提高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等措施紧缩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结果是外汇占款挤占国内信贷,产业融资缺口难以填补。

当国内资金供需关系紧张时,外向型企业可通过结汇取得大量盈余资金,而内向型企业却难以寻觅到资金来源或者资金使用成本上扬。资金分配的不均将使产业结构失衡,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出口贸易额大、招商引资较多的沿海地区行业所掌握的资金相对充裕,而外汇收入稀少的中西部地区行业资金相对难以满足经济产业升级的需求。这种结构性矛盾的存在会加剧中国经济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减弱货币政策实施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

2.外汇储备高企的间接影响机制分析。我国外汇储备的高企在外汇市场上表现为外汇供给的不断增加,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从外汇市场供给需求模型角度分析(如图1):假定一国初始外汇供给线为S0,外汇需求曲线为D0,外汇市场均衡点为A,均衡汇率为E1。若此时外汇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右移至S1,与D0相交于新的均衡点B,均衡汇率为E2。若此时汇率固定在点E1位置或者仅发生微小波动,则此时外汇超额供给为Q1Q3,货币升值压力为E1E2。同时外汇储备高企所导致的本国货币升值预期将降低国内用汇企业对外汇的需求,其将会把持有的外汇卖给外汇银行获得本币,规避汇兑损失风险。外汇需求的减少,使需求曲线左移至D1,与S1相交与F点,均衡汇率为E3位置。此时若仍维持汇率保持在E1点固定或微调,则超额外汇供给扩大为Q5Q3,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为E1E3。在这种传导机制下将产生涡轮效应,促使升值预期不断增加,外汇需求的不断递减,加大一国汇率压力性失控风险。

我国目前采取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保有一定的弹性,但是为了防止汇率波动对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冲击,央行仍然积极主动进入市场熨平升值预期引致的市场型汇率波动。面对干预外汇市场可能引发本币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央行不得不对采取冲销干预政策调控本币供给量,对冲措施又会弱化外汇市场汇率干预措施的效果,从而致使央行货币政策陷入循环的两难局面。

同时,我国债券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可供央行操作的债券品种有限,因此央行必须自行创造负债发行央行票据,吸收本币过剩的流动性。作为有价证券,央行必须为央票持有人支付利息。而美国基准利率的不断下调,我国外汇储备进行保值增值的主要品种――美国国债收益率不足以抵补央行票据的利息支出,中央银行面临亏损局面。自2010年6月以来,在市场欧洲债务危机蔓延,美国不断加大“量化宽松”政策力度以及外汇储备增幅不减等一系列负面因素下,央票二级市场收益率不断上行,一、二级市场利率持续出现倒挂。高企的发行价格和低位的收益率回报,使得机构在一级市场认购央票的热情持续下降,各种期限央票的发行量不断下滑,公开市场操作已几近于丧失流动性管理能力,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趋于失效。

二、外汇储备高企对我国货币政策影响机制的实证研究

本文将采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通过Eviews5软件进行数据运算,对我国外汇占款与货币供应量、外汇储备与人民币汇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分析理清外汇储备高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机制。

1.数据选择与处理。我国外汇储备(WHCB)数据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外汇占款(WHZK)和准货币M2(ZHB)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NEER)数据来自国际清算银行网站。通过计量检验研究我国外汇储备与人民币汇率以及外汇占款与准货币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2005年7月我国开始实行汇率改革,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为了剔除初始不规律浮动,所以本文使用自2005年10月至2010年10月的月度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为了消除数据的趋势线性化,异方差现象,对数据进行自然对数变换为:lWHCB、lWHZK、lZHB和lNEER。ADF检验中最优滞后阶数通过SIC准则和Mankinnon(1991)临界值确定,格兰杰检验滞后阶数根据赤池(AIC)原则确定。

2.实证结果分析。

(1)单位根检验。对于时间序列而言,为了保证模型检验的有效性,首先采用Dicker-Fuller标准的单位根检验(ADF)对相关时间序列数据的稳定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从检验结果看,lWHZK,lZHB,lNEER和lwhcb的水平序列均非平稳,而它们的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即都是一阶单整I(1)序列,满足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

(2)协整检验。采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二步检验方法,分别建立lZHB与lWHZK、lNEER与lWHCB两组变量之间的协整方程,通过OLS方法得出回归方程:

lZHB=0.7401421927*lWHZK+4.260022397(1)

(28.30484) (13.79073)

R2=0.930246 F=801.1641(2)

lNEER=0.1210975748*lWHCB+3.51908465

(9.643167) (28.98480)

R2=0.605239 F=92.99068

两个方程的可决系数比较高,T检验量和F检验量都显著,模型拟合效果较理想。对回归方程(1)、(2)分别提取残差μ1、μ2水平值,并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来看其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

从检验结果看,μ1、μ2分别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序列表现出平稳性,即两组变量相互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根据Hendry等人提出的ECM误差修正模型,采用模型等价形式,分别构建lZHBL和lWHZK、lNEER和lWHCB之间的等价误差修正模型,其分别为:

lZHB=0.1445235566*lWHZK+0.9860997636*lZHB

(-1)-0.1291222592*lWHZK(-1)+0.01084280793

(1.229784) (54.2325) (-1.10258) (0.114247)

R2=0.998655 F=14598.08

lNEER=-0.568736478*lWHCB+0.8881309151*lNEER

(-1)+0.576795574*lWHCB(-1)+0.4599451819

(-5.49194) (22.55373) (5.582447) (3.182196)

R2=0.965471 F=550.9048

(3)格兰杰因果检验。上述结果证明两组数据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我们可以对自2005年10月至2010年10月的lWHZK与lZHB、lNEER与lWHCB之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

从结果可得,在1%显著性水平下,外汇占款是是准货币(M2)的Granger原因,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外汇储备对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存在单项因果关系,并不存在互为Granger因果的反馈性联系,证明外汇储备高企将会对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三、外汇储备高企问题的解决途径――构建外汇平准基金

在我国施行有管理的汇率制度不变,汇率尚未真正得以市场化,对外投资受限,外汇储备增长源头机制难以根断的前提下,我国外汇储备高企问题的解决途径应该着力于通过改革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来降低因保持汇率稳定使外汇储备增加所付出的成本,隔断外汇储备高企对国内央行货币政策的联系影响机制,维护货币政策独立性。

1.“藏汇于民”和购买大宗商品措施效果的期望与实际背道而驰。有人提议将央行账面资产过多的外汇储备部分分摊给居民,一来可以减少储备高企规模,二来能有效地促进居民消费,改善民生。但是在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不变情况下,居民手中增加的外汇在国内没有合理的使用渠道,只能再次出售给外汇银行换得本币,这种行为无异于基础货币的二次投放,更加大了国内货币流动性过剩。而且在人民币尚未国际化之前,居民在国外用外汇进行采买,拉动的是他国的需求与经济,对本国经济影响收效甚微。

另外,有人提议购买大宗商品例如国际原油、黄金等,弥补我国经济告诉发展带来的资源需求缺口,改善外汇储备结构。但是近年来石油出产国政局不稳,国际油价波动频繁,而且大范围地购买石油等战略性物资,一来易引起他国的猜疑,二来通过需求拉动模式,引发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货币政策调控压力骤增。而黄金价格波动较大,现货交易量少,多流行期货交易,加大了买卖风险与保值获利难度。作为贵金属,黄金本身存量较小,提升储备规模可操作性受限,改善优化作用有限。

2.构建外汇平准基金的优势分析和现实作用。各国用来干预外汇市场的储备基金,称为外汇平准基金,它是由黄金、外汇和本国货币构成。其按照货币当局设定的理性汇率水平,对汇率超调以及波幅较大情形进行干预,实现汇率政策目标。

现今世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中,以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外汇平准基金制度与运用效果较为突出。通过比较分析可知,其在进行外汇储备管理时实行中央银行与财政部二元管理体制,汇率政策和外汇市场操作交由财政部平准基金负责,央行仅处于货币政策的导向目的进行辅干预。财政部通过发行融资债券,从央行或者市场上筹集资金组织平准基金来源,外汇储备的归属得以分化。储备管理相关目标定义与解释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防止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行为偏差。

开放经济条件下,构建外汇平准基金对于我国目前最大意义在于可以及时消化新增外汇储备,有效规避投放基础货币来对冲所引发的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以及内外均衡矛盾等问题,彻底切断外汇储备高企与货币政策实施相互制约的制度。央行将新增外汇储备转移至外汇平准基金,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目标进行资产管理,加强内部资金审计,通过绩效考核评价等方式提高储备管理效率。

同时,为构建平准基金所发行的债券可以作为特种债券在我国债券市场进行流通,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层次,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自我完善与资本市场的平衡健康发展。央行票据将逐步减发,央行无需被动地创造负债进行对冲。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新增外汇储备将不进入央行资产负债表。央行持有的国外资产将减少,持有债券国债的比例将上升,央行对其资产拥有更为主动的买卖控制权,能有效地规避不同导向的货币政策实施时政策意图与实际反映之间的非对称性,提高货币政策实际执行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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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担心和争论也纷至沓来。人们或怀疑外汇储备规模的合理性,或诟病巨额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或指责外汇储备的积累输入了通货膨胀,或认为人民币汇率因此而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无独有偶,就在中国为外汇储备的迅速积累而惴惴不安之时,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去美国和欧盟这两个在国际储备体系中拥有“关键货币”的经济体,也都出现了外汇储备迅速增加的情况。此类现象之所以值得关注,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加,恰恰是发生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他们摒弃了实行多年的固定汇率制并转向各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之时;而我们一向奉为圭臬的外汇储备理论却告诉我们,一国转向浮动汇率制,将大大减少其对外汇储备的需求——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需要给予合理的解释。

本文旨在以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来分析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我们首先从功能转变的角度对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进行分析,然后对外汇储备增长引起国内流动性迅速增加的现象以及货币当局的对冲操作进行评论,最后,在借鉴国外管理外汇储备之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外汇储备体制的改革问题。

二、外汇储备的规模:着眼于功能转变的分析

关于中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现象,一个普遍的担忧是,从传统外汇储备功能角度看,中国目前的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足够应付支付进口、偿还短期债务和稳定汇率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不停地堆积外汇,等于将我们用宝贵的资源换回的资金低成本地交给外国使用。这一看法值得商榷,因为它忽视了在金融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要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浮动汇率制与高额外汇储备积累相伴相随的新现象,我们必须从亚洲金融危机的特征以及世界各国的应对之策说起。

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亚洲金融危机,并不是起因于各国经济基本面的恶化,而是以国际投机资本对固定汇率制的恶意冲击为主要特征的。经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经济体大都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转而实行某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但是,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经济体声称向浮动汇率制度转变,并不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汇率的干预。著名国际金融专家麦金农在对这些经济体的汇率制度进行了缜密研究之后敏锐地指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向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只是一种假象;从汇率的走势和各经济体的操作实践来看,各种自称自许的浮动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汇率制等等,其运行特征更像钉住汇率制度。”他将此概括为“没有信誉的固定汇率制”。从制度层面上分析,这种汇率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种制度安排的结合,即公开宣布的弹性汇率制、(出于稳定目的)对汇率的频繁干预、国家持有大量外汇储备。我们认为,这种“三位一体”的安排,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总结金融危机新特征所做出的理性选择。

之所以要公开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为的是使投机资本难以获得关于汇率变动的明确信息,从而大大弱化国际投机资本对一国(地区)汇率展开攻击的动力;之所以要稳定汇率,是因为对于非关键货币国家(地区)而言,本国(地区)货币汇率对关键货币保持稳定,事实上将使得本国(地区)经济、特别是物价水平获得一种稳定的“名义锚”,从而有助于本国(地区)经济稳定增长;之所以要保持大量的外汇储备,为的是使货币当局更灵活地干预(而不是像固定汇率制下那样单方向地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影响国际投机资本的预期,并据以对国际投机资本保持一种“威慑”,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对本国(地区)货币汇率进行攻击。从实践效果上看,一国(地区)外汇储备水平越高,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作用就越大,国际投机资本对该国(地区)的汇率和金融体系就越不敢造次。

此外,为缓和货币错配的不利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往往需要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增强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的信心。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外汇储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金本位货币制度下黄金的功能,一国(地区)的外汇储备就类似金本位制度下货币当局拥有的黄金。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就意味着该国(地区)货币当局发行的信用货币有一种实际价值的资产——外汇储备作为支撑。因而,一国外汇储备越多,居民对该国(地区)信用货币的稳定就越有信心,也就越能防止货币替代的发生。发达国家的实践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外汇储备在增强货币信心方面的作用。近年来,欧洲央行逐步减少了外汇储备,但同时黄金储备却相应上升。欧元是当前惟一能与美元竞争的国际货币,为增强欧元同美元的竞争力,欧洲央行就不能过分依赖美元储备发挥增强货币信心的作用——增加黄金储备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总之,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广大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度,但是,其外汇储备却未如人们依据传统理论而推断的那样大幅减少,反而有大幅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新兴市场经济体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是与固定汇率制度相适应的。其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外汇储备的“务实”功能,即,一旦经济受到不利冲击,货币当局就准备实实在在地用“真金白银”去满足进口、支付债务和干预汇率的需要。在浮动汇率制下,满足上述三项需要的功能大大弱化了。如今,外汇储备管理的核心在于“保持信心”,具体而言,浮动汇率制下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支持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政策与汇率管理政策的信心;通过吸收货币危机冲击以及缓和外部融资渠道阻塞,来克服本国(地区)经济的外部脆弱性;提供一国(地区)能够偿还外债的市场信心;支持公众和外部投资者对本国(地区)货币稳定的信心;支持政府偿还外部债务与使用外汇的需要;应付灾难和突发事件。

外汇储备在“保持信心”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大,同时就意味着其作为一国(地区)财富的功能得到强化。换言之,追求国家财富的增长,成为外汇储备管理日益重要的目标。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投资收益。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题为《外汇储备的财务成本》的研究报告中,通过对110个国家1990-2004年的全部数据进行严格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统计期内,即便将所有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获得了净收益。应当说,较之同期其他任何投资而言,外汇储备的投资业绩都是毫不逊色的。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仔细分析我国的国际收支表,我们可以间接地推断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情况(图1)。以2005年为例,当年中国净投资收益为顺差91.2亿美元,实现了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逆转;其中,投资收益流入356.2亿美元,同比增长92.2%;投资收益流出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在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中,中国的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他投资收益(利息)”。考虑到中国对外投资中官方证券投资(外汇储备使用)占主导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断,中国投资收益大幅上升与中国对外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是外汇储备增加)密切相关。这间接说明,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

总结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鉴于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从满足进口支付、偿还债务和干预汇率全面转向提供信心并增加国家的财富,鉴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讨论外汇储备规模的大小,已经没有重要意义了。

三、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不利影响:流动性过剩及对冲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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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32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6406-02

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是静脉输液的可靠通道,PICC置管可避免肠外营养液浓度、渗透压和化学刺激对外周血管的影响,比外周静脉更具有优越性[1]。但PICC留置期间,也有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出现机械性静脉炎、置管感染、导管阻塞、静脉血栓、感染等多种并发症,严重的影响患者治疗和缩短导管的使用时间。为保证胸外科患者正常的肠外应用,保证治疗的顺利进行,现回顾性分析我院胸外科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收治的50例肠外营养期间的PICC置管护理体会,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50例胸外科患者,所有患者均获得明确诊断,采用手术治疗,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全部患者于术后1d开始肠外营养。排除血液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排除皮肤病患者。其中男26例,女24例,年龄18-72岁,平均45.8±12.7岁。食管癌16例,肺癌23例,恶性胸腔积液6例,纵膈病变5例。置管长度40-55cm,置管时间7-9d。

1.2 方法

1.2.1 置管所需材料 选用法国美德公司的规格为F4的三向瓣膜式PICC导管,3M无菌敷贴、约250ml生理盐水,注射器、无菌手套、无菌棉签、止血带、肝素帽、脱敏胶布

、碘伏棉签等。

1.2.2 护理方法

1.2.2.1 置管时的护理 尽量选择贵要静脉和肘正中静脉,而不选择头静脉。穿刺前用注射器抽取盐水检查导管是否通畅。穿刺时使患者保持平卧位,其穿刺侧手臂与身体成90°,进针角度为15°-30°,见回血后将穿刺针与血管平行继续推行1-2cm[2]。仔细测量置管长度,送管时动作轻柔缓慢,尽量减少对血管的机械损伤。导管进入肩部时,患者头部转向穿刺侧,下颌靠肩以防止导管进入颈内静脉[3]。置管过程中随时观察患者表情,观察有无心悸、胸闷、气促等症状。遇到阻力时不可强行送管,在不影响治疗情况下尽量用较细导管,还可帮助调整,可使导管后退约2cm,再使导管角度和上臂位置充分调整后缓缓推进导管,用包内镊子夹住导管缓慢送入套管内送入至预定长度。用20ml注射器抽回血,并用生理盐水脉冲式冲洗导管,用蝶翼固定导管于穿刺点下端,穿刺点放一块方纱布,覆盖于无菌透明膜固定好,连接肝素帽,正压封管。以穿刺点为中心用网状弹力绷带适当加压包扎24h。

1.2.2.2 置管后护理 置管手术结束后及时进行X线片的拍摄以确定导管具置;置管成功后详细做好护理记录,包括导管种类、置入长度等。密切观察穿刺点有无出血及炎性渗出物、导管有无脱出、局部疼痛。每天静脉输液后用0.9%生理盐水容易冲管,若发现导管中有血凝块应及时抽出[4]。注意保持局部干燥清洁,置管次日更换穿刺处敷贴,换敷料时严密观察穿刺部位皮肤有无红肿。妥善固定管道,告知患者管侧上肢切勿剧烈运动,勿过度弯曲,伸展,以免导管滑脱出。在患者情况稳定的前提下嘱其做握拳运动,沿置管静脉走向皮肤外涂喜疗妥药膏,以预防机械性静脉炎的发生。每5-7d更换敷贴及正压接头1次,夏季可缩短更换时间,如有潮湿,卷边应随时更换。

1.3 统计学护理 资料的录入和分析采用SPSS12.0统计学软件。用(χ±s)表示计量资料,营养指标的比较采用t检验,以p

2 结 果

全部患者均1次置管成功,成功率为100%。置管过程中均无死亡病例,无1例导管滑脱、感染、阻塞出现,无营养物质渗漏。置管时间7-9d,3例患者出现机械性静脉炎,局部湿热敷后缓解。营养期间无肠外营养相关并发症,患者的电解质和肝肾功能均维持在正常范围,体重无明显下降,无营养不良和切口愈合不良等。

3 讨 论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深静脉导管在临床上应用越来越广泛。PICC是可见性穿刺,具有操作简单、安全,穿刺成功率高,留置时间长,适应证广、费用低等特点[5],是胸外科患者术后值得应用的肠外营养供给装置。但PICC作为一种异物置入静脉,从穿刺到置管成功后维护及拔管,并发症发生几率高。静脉炎、静脉血栓和堵管都是PICC置管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并发症。我科在对胸外科患者通过PICC进行肠外营养过程中,加强护理,本着严谨的态度,控制好每一个环节。通过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及时更换敷贴以减少感染的发生。穿刺后以网状弹力绷带适当加压包扎24h减少局部渗血,正压封管减少了堵管的发生,握拳运动及应用喜疗妥外涂减少静脉炎的发生。同时注意对患者进行PICC置管过程中的观察,及时防止导管滑脱、导管堵塞,并进行相关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PICC的自护能力。结果显示,50例PICC肠外营养患者均未出现严重并发症,营养状态良好。综上所述,加强PICC置管期间的护理有利于减少置管并发症,保证患者的营养支持,提高患者术后的免疫力和手术效果,很好地维持重要脏器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王淑民.PICC置管应用于肿瘤患者肠外营养中的护理观察[J].中外医疗,2011,30(15):116.

[2] 高媛.综合护理干预对胸外科PICC置管期间并发症的预防效果分析[J].现代肿瘤医学,2012,20(7):1533-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