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0 05:55: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慢性病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白血病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
(5)终末期肾病
(6)慢性心功能衰竭
(7)器管移植手术后使用抗免疫调节剂
(8)高血压III期
(9)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10)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
(11)精神病
(12)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三、患有上述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申请报销医药费用,需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鉴定小组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二)合作医疗证;
(三)本人身份证;
四、特殊慢性病鉴定证明材料,必须由鉴定小组成员两人以上对患者进医学鉴定后并签字,并经组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
五、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特殊慢性病专用证》,实行年度审核制(自办证之日起至当年12月底),使用期满后于下一年度一月底前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年审。
六、患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就医时必须持县合作医疗管理核发的《特殊慢性病专用证》到县域内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就诊。
七、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因病施治,合理诊疗,合理用药,诊治及处方用药应当在《特殊慢性病专用证》上详细记载。与认定病种无关的药品或不予报销的药品要另开处方。每次携药量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八、符合规定的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自发证之日起所发生的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县内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县外的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到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报销。特殊慢性病患者审核报销时须持《特殊慢性病专用证》、《合作医疗证》、《门诊病历本》、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及处方。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处按规定进行核算补偿,并在《合作医疗证书》中摘录《特殊慢性病专用证》所报费用及补偿时间。
九、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按年度计算,符合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规定的医疗费用(与鉴定病种相符,且未超过带药量的药费,治疗费及一般检查费附化验单)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化验检查费用必须有治疗才能补偿,单纯的化验检查费用不予补偿。
十、有下列情形不予补偿:
1、未办理《特殊慢性病专用证》的患者;
2、使用国家规定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与核定的病种无关的药品以及特殊检查的医药费用;
全麦粉全麦粉是整粒小麦在磨粉时,仅仅经过碾碎,而不需经过除去麸皮程序,是整粒小麦包含了麸皮与胚芽全部磨成粉。全粉的外观发暗,加工出的馒头、水饺等颜色为暗黄色,口感和味道香甜,具有浓浓的麦香味,是面粉中营养价值最高最全的一种面粉。
二、基金用途和管理
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30元。并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2011年按参合农民每人230元标准筹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基金分为三大类: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风险基金。
一)住院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特殊疾病和慢性疾病(以下简称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的补偿。按筹资总额30%~40%比例划分。
门诊家庭账户终止。用于参合农民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支出。门诊统筹开展后。家庭账户余额予以保留。
三)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从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风险基金原则上保持在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提取的风险基金上解市财政统一管理。
基金管理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管用分开、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封闭运行模式。
三、补偿模式
实行“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模式。
四、住院补偿
一)住院医疗项目范围。严格执行新医改中国家基本药物、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以下简称《诊疗项目》严格报销审核。对使用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非疾病治疗项目以及违反基本药物政策规定。新农合基金均不予支付。新农合基金只限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药品超过统一限价标准等发生的不合理费用。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等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对于国家、省、市明确政策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剩余部分再按新农合相关规定给予补偿,但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
1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意外伤害住院而无责任事故和他方责任的由患者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伤因证明。
2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明。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3参合患者出院时所带药量超过3日量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可由患者按门诊费用结算。
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按参合对待。按照母亲姓名予以报销)4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予以补偿(报销时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急诊抢救病人24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抢救时发生的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补偿。
二)住院补偿标准。参合农民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除不予补助的医药费用部分)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予以报销:
1住院起付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800元、300元和100元。
2住院补偿比例。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55%65%80%和90%
3住院封顶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为40000元、25000元、13000元和30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50000元。
4参合农民在县级、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10000元。分别按照住院总费用的50%35%比例补偿。且实际住院补偿比分别低于50%35%时。
剖宫产省、市、县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新农合补偿金额根据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的余额计算。新农合补偿金额和住院分娩补助总额不高于实际住院费用总额。5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正常住院分娩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其住院费用低于新农合定额补偿标准的按剩余金额补偿。
三)住院费用补偿程序。因务工、探亲、上学等原因外出患病的可就近就医。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自主选择县内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1县内住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凭《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住院补偿程序。住院病历》复印件。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直接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乡镇合管办访视调查核实后。
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转出医疗机构直接补偿。3转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经本县县级综合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四)住院补偿实行限时结报制。
1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后(需要乡镇合管办访视的经访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偿。
2乡镇合管办接到参合农民住院访视调查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参合住院患者出院后住院医疗费用原则要限期进行结报。县外住院的不超过30日。县内住院的不超过10日。
五、门诊补偿
一)基本原则。
1保障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2普通门诊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特殊慢性病门诊以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为主体。
3普通门诊统筹与慢性病门诊统筹同步推进。
二)普通门诊。
1普通门诊补偿标准。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70%和80%每人当日累计门诊处方费用分别控制在50元和20元以内;单次门诊补偿封顶线分别为30元和15元。参合农民每人年度门诊补偿累计封顶线为90元。
2补偿程序。乡镇卫生院可以代村卫生室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费用补偿审批表”门诊补偿登记表”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复式处方”等材料。参合门诊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获取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三)特殊疾病门诊。
1特殊疾病范围。但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疾病有:高血压病(II期及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尿毒症、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病、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是指不需要住院治疗。
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参合人员在年度内既住院又进行门诊治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的补偿分别计算。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60%报销。
3特殊疾病的申报。特殊疾病诊断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成立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需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可向县合管办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通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申报表》2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3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负责特殊疾病的诊断和认定工作。凡患有新农合规定的特殊疾病的参合人员。
4特殊疾病的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县合管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特殊疾病的治疗。必须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患者。
6补偿程序。应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以及门诊收费票据、复式处方或药品清单、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费用结算和程序与住院费用补偿结算方式相同。县外就医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1参合患者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补偿时。
四)门诊费用补偿范围门诊补偿用药和诊疗项目必须遵循《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外药品费、未纳入《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费用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六、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
一、工作任务
从年月10日起在全市城市区实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常态化。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保障性住房常态化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联动机制,实行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公示、登记备案一站式服务。
二、进度要求
(一)配备人员设备。月28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齐“窗口”人员,完成办公设备配备,印制《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和其他所需表格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培训。月5日前,各级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组织业务骨干和办事人员进行培训。
(三)按规定时间运行。月9日前,各“窗口”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一次试运行,确保月10日能够顺利启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保障部门职责
1.负责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指导;
2.对各城市区定期上报的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和登记备案,将登记结果告知各区廉租办;
4.建立和管理已申报家庭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档案;
5.对各区保障性住房受理常态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6.其他应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职责
1.接待和解答辖区内办事人员的业务咨询;
2.综合审查本辖区内低收入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
3.本辖区内低收入家庭成员产权档案查档和住房情况调查核实;
4.及时向市住房保障“窗口”上报本辖区范围内低收入家庭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
5.建立和管理本辖区内已登记备案家庭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档案。
(三)市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1.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政策培训和指导督查;
3.区民政部门提请鉴定的家庭收入信息比对,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复核工作。
(四)各区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1.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并出具《低收入家庭确认书》;
2.将收入核定结果和申报材料及时返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受理本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进行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情况调查,建立低收入家庭档案;
2.对本辖区内申请家庭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参加对配租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进行的复核联审工作;
4.负责将相关材料和电子表格报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综合审查。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市区财政和编制部门在人员和经费上要予以支持和保障。人社、公安、建设、国税、地税、工商、人行、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配合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确认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残疾情况、收入情况(工薪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收入、经营收入)等项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办理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请按照受理、初审、复核、核定、公示和登记备案等程序办理。具体流程是:
(一)受理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窗口”领取和填报《市保障性住房登记申请表》和《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收入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低保、残疾、孤老、烈属、特殊慢性病、死亡等证明)。
对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出具受理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初审
由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验证并查看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走访和入户调查(可委托居委会进行),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家庭所在社区、所有成年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10日。初审合格的送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收入核定和复核,初审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退回申请材料。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三)复核
1.收入情况复核。区民政部门按规定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收入复核,并将签署意见后的《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和申请材料返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收入认定合格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窗口”进行住房情况复核,收入认定不合格的申请家庭材料,在注明原因后作退件处理。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含在其居住地公示10天)。
2.综合复核。综合复核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其“窗口”依据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逐项复核,对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查档。复核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复核不合格的,注明原因后,退回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退件处理。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四)核定
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比对产权登记资料和住房保障档案,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并在5个工作日办结。
(五)公示
公示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名单确定后的1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六)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分类录入省住房保障信息数字化系统,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备案。有异议和举报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常态化受理、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做好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卫生局长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在3月底,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撰写学习班”,邀请省药学院专家授课,并对调查和申报材料撰写作具体指导。完成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现状摸底调查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现状情况调查表填报和乡镇卫生院总平面图、业务用房平面图及相关图片资料采集,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
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今年我市89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中80%用于在职员工工资补助,20%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添置等。省财政对我市翁源龙仙、坝子等9所乡镇卫生院下拨了共90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的补助经费。中央拉动内需增加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经过努力争取,我市有4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万元建设资金。有6所乡镇卫生院已上报中央争取第二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90万元建设资金。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区域中心打造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粤北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积极做好用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到目前已全部完成拆迁户签定搬迁或补偿协议,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力争在8月份动工。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中医院医技大楼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完善功能配套阶段。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和新中心血站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和立项申报。
二是抓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采取从外地引进、本院专家带培和鼓励自学成才等办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全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567人,同比增加22人。同时,各医院不断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市一人民医院今年初实行工资奖金与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大大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专科建设,建立优势学科群体和特色专科。肿瘤防治、心血管疾病介入、肝胆外科等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强化医
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把三级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为医疗护理质量的重点,严格落实医疗护理缺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输液反应等报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今年2月对部分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督查。
进中医强市工作。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规范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创建省中医药先进县工作,曲江区在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翁源县积极开展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韶关名中医”学术经验师承和“治未病”工作。
四、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今年,我们把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全力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在市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积极配合,4月份在仁化召开了全市免费婚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6月份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免费婚检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免费婚检的实施方案》。目前仁化、新丰等县的婚检率达70%以上,南雄市达40%,其余各地婚检率均稳步提高。
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召开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对我市实施“两纲”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份召开了全市妇幼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市上半年实施“两纲”目标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作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工作措施。
三是认真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省卫生厅已把市妇幼保健院为妇幼安康工程乳腺癌防治项目定点单位,并协助省保健院在我市组织了相关培训,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考核验证(发证),对全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举办培训班,保证依法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组织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8100份,核查外省和本省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66份,发现无效证36份,其中假证9份。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我局起草并下发了《韶关市卫生系统b超配备管理规定》。
五是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的指导,组织专业力量重点对新丰、仁化妇幼保健院业务进行指导,提高基层妇幼综合服务能力。六是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高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死亡率,确保全年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住院报销比例比去年相应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提高到70-8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40%,县(市、区)级定点医院需转诊到县外住院治疗,经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意,县外补偿比例可调整到60%,每年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5万元。将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脑中风后遗症、心肌梗塞恢复期、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白内障手术等10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年封顶金额与住院补偿一并为5万元。个人交费部分可直接用于门诊费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四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将2012年全市农民补偿情况在网上公布,浈江区合医办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投入100多万建设局域网络,实现全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目前正试运行。全市县、镇合医办于8月15日开通了网络直报b/s系统。五是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至5月31日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全部资金已存入财政社保专户,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正常运作。
六、狠抓创卫整改,迎接国家技术评估
今年上半年,重点围绕国家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市创卫创园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同时成立了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创卫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创卫督导工作。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熟食档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全面清理熟食档内卫生死角、修复破损“三防”设施。尤其是针对推荐线路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做到百分百过关。
二是抓好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各单位做到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牌匾上墙公示,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小美容美发和小旅业的卫生监督。重点完善清洗消毒、登记制度和化妆品、床上用品清洗消毒索证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穿戴工作衣上岗,保持店内环境整齐清洁。
七、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等方面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直各单位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落实反腐纠风任务,制定了
《韶关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牵头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同时把反腐纠风工作列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深入开展“抓作风,塑形象”整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机关纪律和工作作风、规范采购招投标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对照省直机关暗访专题片和韶关市机关效能察访核验《通报》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局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抓好诊疗、收费、采购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市医疗投诉明显减少,卫生局服务窗口上半年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85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5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5个(含变更校验),卫生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达100%。
2012年下半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下半年,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
成立市卫生局深化医药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改革方案,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配合市物价局积极做好乳源县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
三、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在总结、借鉴已完成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制改造工作经验基础上,下半年加快推进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改造。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
加快粤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在8月动工。推进市中心血站迁建、市中医院医技楼建设,尽快完成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积极做好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粤北三院扩建等工程项目报批。精心打造好已确定的5个重点学科和23个特色专科,提高市直医院医疗技术区域化水平和知名度。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死亡病例和医疗事故讨论分析制度等各项核心医疗制度。
六、大力推进中医强市工作
今年完成15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标准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抓好曲江区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翁源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8月份完成国家级特色专科申报工作。
七、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强化卫生综合执法,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做好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由于医药资源分布不均衡、贸易不对等、人口膨胀、经济发展落后以及医疗保健体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非洲各国面临沉重的疾病负担。据最新数据表明,非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承担世界上25%的疾病负担,但消耗的卫生资源不到全球总水平的1%。目前,非洲的疾病负担主要源于疟疾、艾滋等恶性传染病,2015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疟疾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高达90%、92%,是世界疟疾最高发地区。艾滋病是非洲许多地方的主要疾病和死亡原因,同时,接受抗逆D录病毒疗法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加,从2003年到的10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81万人。近年来,随着非洲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部分慢性病发病率明显增加,预计到2020年,非洲的高血压、冠心病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负担预计将增加到非洲总疾病负担的60%。到2020年,非洲的医药市场销售额预计达到400-650亿美元,为药品制造商提供机会。非洲医药经济负担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过度使用价格远高于同类仿制药的专利药品,另一方面则是缺乏药物生产和研发能力,使得近70%的药品依赖进口,不能自主控制药品价格从而控制医药费用。加之假药、劣药的盛行进一步降低了当地医疗保健系统的运作效率。为了改善非洲的医疗保健水平,降低疾病负担,非洲应与一些制药大国开展医药贸易。而中非关系一直交好,非洲各国与中国贸易不仅更易获得物美价廉的药品,还可通过技术贸易来引进中国较为先进的制药技术促进非洲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1中非贸易优势
1.1外交优势
非洲各国与中国一直以来都有着密切的往来。良好的外交关系使得近年来中非医药贸易平均增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进出口额已从2001年的1.84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20.85亿美元。其中,非洲已成为中国医药企业制剂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出口额占总额的13.92%。
1.2价格优势
非洲药品供应严重不足且价格普遍较高,各国政府负担很重,因此相比西方国家价格高昂的专利药品而言,非洲国家更需要价格低廉的仿制药。数据表明,中国药品的价格比当地从西方进口的价格要低90%以上,中国药品尤其中药凭借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优势更能满足非洲医药市场需求。在制药技术方面,中国的技术水平位于非洲下游,相比发达国家技术引入成本低,更有利于非洲制药业发展。
1.3质量优势
与印度相比,中国医药在非洲公立采购体系中所占比重依旧较低。印度医疗用品虽然价格低廉但存在质量隐患,有关研究表明印度生产的抗生素和治疗肺结核的药物中10.9%左右的药品包含的活性成分很少,或根本就不含活性药物成分。而中国CFDA自2016年开始正式步入实施阶段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进一步规范了仿制药的质量,使其出口药品更有利于取得非洲国家的信赖,因此中非医药贸易潜力巨大。
1.4用药习惯优势
非洲与中国的用药习惯相似,都是西药为主、以传统草药为辅。因此中草药更容易被非洲民众所接受。中国中成药出口非洲的主要国家为贝宁、尼日利亚和加纳等国家,主要出口商品包括清凉油、薄荷膏和回春丸等。2012年至2014年中国对非洲国家中成药出口额见表1。
2非洲在医药贸易中现存问题
2.1注册壁垒阻碍药品进口
近年来,中非医药贸易快速发展,但是由于非洲国家受到欧洲国家的长期殖民统治,在药品准入与注册方面大多参照西方标准,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与注册标准。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6月出台的新药品注册规定,要求所有在该局登记注册的医药企业,必须成为“尼日利亚进口商协会(APIN)”或者“尼日利亚制造商协会医药生产企业集团(PMGMAN)”的会员,尚未成为会员的企业必须在2006年11月8号前完成入会否则吊销其药品注册证书。这种注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进口限制,不利于中国药品的输入。
除此之外,按照西药的研发思路所设置的注册审批程序,并不适合中药本身,其检验标准和程序严重阻碍了中药的进口。对于没有经过正规注册的中药产品大多只能以保健品或保健品的名义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非洲市场,无法在医院及药店等正规渠道销售。
2.2进口药物质量较低
由于医药基础工业薄弱,相关技术落后以及缺药情况严重,非洲70%的药品依赖于进口。药品进口国主要以欧美、日本、印度及中国为主。虽然非洲进口药品数量巨大但进口药品质量不高,容易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进口假药和劣药,而在非欧贸易和非美贸易中则容易进口淘汰药。以青蒿素为代表的抗疟疾药物中尤其容易出现假药和劣药,Mike等人的调研表明,77个抗疟药样品中42%的药品质量不合格,其中10.6%来自于合法销售途径(公共和私营药房及社区保健站),90.0%来自非法销售途径(无授权商店,街边摊贩)。非洲进口药品质量不高主要原因在于非洲各国药品监管部门缺乏及药品监管机制不完善,据WHO统计,只有约7%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设立了药品监管机构(MRA),非洲各国只注重大量低廉仿制药和国际免费资助药品的获得而忽略了进口药品质量的监管,使得药品的利用率极低不能有效的改善公共卫生。
2.3医药工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关技术的引进
非洲各国医药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制药技术水平低下,相关服务及药品供应很难自给自足,对于当地疾病的防控大都依靠外界的医疗援助或药品进口。只有南非、埃及、肯尼亚等少数国家的制药水平相对较高,可以生产成品药物,但生产的药物种类和制剂类型都较为单一。近半数的国家甚至不具备制药技术,也没有制药企业,只是从事一些如成药包装、粘贴标签等简单的加工工作,其药品供给完全依赖于进口。以安格拉为例,2008年其人均GDP达到3738美元,远高于中国2008年人均GDP2460美元的水平,但是安哥拉全国却没有一家制药厂,全部药品均从国外进口。非洲各国仅注重药品贸易而忽略了技术贸易,阻碍了其制药水平从中低端向高端过渡,阻碍了其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对策与建议
3.1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进口药品质量
伪劣药品广泛存在于非洲许多国家,而尼日利亚这一问题尤其突出,其伪劣药品占所有销售药品的50%。由于非洲药品多源于进口,因此药品监管尤为重要,只有通过提高GMP认证、药品注册、药品检验等多方面的管理水平和加大伪劣药品的处罚力度来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才能有效的减少伪劣药品从而提高进口药品质量。
尼日利亚的主要监管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AFDAC)。尼港务局在NAFDAC要求下为检查员提供运输和货物清单,只有获得GMP认证的药厂才能进口药品到尼日利亚。在对药品注册或再注册时,NAFDAC都要对生产该产品的工厂进行严格检查,不论药厂在何处。尼还要求对进口药品进行装船前和到港后双重检验并标明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志,从而降低不合格药品的流通。非洲其他国家可以借鉴尼日利亚的药品监管体系通过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来获得更高质量的进口药品。
3.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技术贸易
非洲国家普遍比较落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工业化程度较低,这会为别国药企在非洲投资建厂增加阻碍,不利于吸引外资的同时也不利于本国制药业的发展。一方面,非洲国家政府可以将一部分国际组织捐助用于基础工业设施建设,为外资投建厂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可以通过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相比欧洲和美国而言,中国药企看重原料药供应商的垂直整合,因此更愿意在非洲国家投资建厂。而中资投资建厂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更有利于非洲医药业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非洲国家可以通过与中国药企通过技术贸易来学习获得中国药企先进的制药技术,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最终实现药品自产自销,从而保证制药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对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
3.3完善注册标准,促进中非双边医药贸易
完善药品注册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减少假药劣药流通;另一方面,合理的药品注册制度有利于削弱国际贸易壁垒,简化药品注册流程,可以吸引更多国外知名药品企业与本国贸易或直接投资,让更多物美价廉的药品流入非洲国家。由于非洲大多国家都是参照欧洲国家的药品注册标准,因此不利于中国药品特别是中的进口,非洲国家可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简化中药注册流程,根据药品特性适当将低其注册标准,例如可以适当降低中药复方制剂的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只对复方中的主要活性成分及其活性和稳定性检验进行报告,而不是对复方中的每一种药物成分都进行报告,从而降低复方制剂提交申报材料的难度,降低其准入壁垒。此外,非洲各国可以与中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及降低非关税壁垒等措施来促进中非双边医药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World Population by continents and countries-Nations Online Project[Z].2015.
[2]Lopes,C.Making medicine in Africa-the untapped possibilities that could save millions of lives[EB/OL].2015.
[3]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orld malaria report[EB/OL].WHO.2016..
[4]Bernd Rosenkranz.Africa’s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boom needs more[EB/OL].2015
[5]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The African Regional Health Report:The health of the People[Z].WHO,2014.
[6]Holt,T.Lahrichi,M. and da Silva,J.S.Africa:A continent of opportunity for pharma and patients[EB/OL].
[7]孙源源,熊季霞,施萍.中成药开拓非洲市场的PEST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成药,2015,(09):20862090.
[8]严明,黄泰康.我国医药企业开发非洲市场的途径[J].医药导报,2008,(08):10151017.
[9]李宁娟,高山行.印度仿制药发展的制度因素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19):4753.
[10]霍卫.2012年中成药出口贸易分析[J].中国现代中药,2013,15(4):329332.
[11]霍卫,姜丽.2013年中成药出口贸易分析[J].中国现代中药,2014,16(4):323326.
[12]Newton P N,Tabernero P,Dwivedi P,et al.Falsified medicines in Africa:all talk,no action[J].Lancet Global Health,2014,2(9):509510.
[13]张东芳.我国医药企业应该如何投资非洲?[J].对外经贸实务,2010,(08):7274.
[14]李险峰.世界卫生组织药品情报(摘译)[J].中国药事,1991,(S2):4253,16.
一、因地制宜地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
各地在确定是否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前,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和管理能力,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不宜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要遵循参合农民自愿原则,不得以强迫或变相强迫方式,要求农民接受健康体检。新农合健康体检资金原则上应利用家庭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结余,要鼓励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也应积极争取政府提供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二、明确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时间和方式
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受检者)可以是上年内未得到补偿的参合农户,以户为单位每户推荐一人,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参合农民中确定特定人群。
新农合健康体检原则上在参合的下一个年度进行。可以采取常年健康体检与集中健康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常年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健康体检年度内自主选择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集中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在指定医疗机构内接受体检,也可由指定医疗机构到村(组)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三、合理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
各地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时,在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三大常规检查等基础项目检查以外,还可以由受检者从血糖、肝功能、胸透或胸片、心电图、B超、妇科病检查、地方病筛查等比较实用的项目中自主选择几项。体检项目和费用应提前告知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原则上要一次查完。体检结束后,受检者要在体检表上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及建议意见反馈给受检者。
四、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原则上,从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体检数量、质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具备与健康体检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心电图、B超、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具有足够数量的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能够遵循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根据健康体检项目合理设置体检岗位,每个健康体检项目至少配备1人(其中检验项目至少配备2人),从事体检的人员应具有与健康体检工作和农村居民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要明确管理职责,确定相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新农合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根据确定的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医疗机构提供的优惠条件,合理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使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能够接受,使新农合基金能够承受,使受检者能够满意。体检工作完成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根据新农合健康体检服务协议和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对医疗机构已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将体检机构、受检者名单、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等广泛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举报的,方可将健康体检经费拨付至医疗机构。不得采取预算安排或预拨的方式,将健康体检资金直接划拨给医疗机构。
六、建立和利用参合农民健康档案
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为受检者建立健康档案,并逐步建立健康体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免费健康档案查阅和健康咨询;要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农民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专案管理,达到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干预的目的,从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七、新农合健康体检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