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1:06: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帮扶工作,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扎实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人。
2、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
3、确保年内工业经济总量和增幅在全市排位靠前,保持第一方阵,进位赶超,力争20xx年获全省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县。
4、确保培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力争8家。
5、培植税收过百万元企业5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家。
6、为明年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产业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项目资金,积极做好企业立项、备案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海能实业申报省级技术中心,日增电子新产品认证,发明专利认证等;重点做好帮扶企业技术改造,其他专项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尤其要加大扶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优扶强骨干企业。
2、加大力度帮助和推进唯冠油压、海能电子、德鑫矿业、金色时代等企业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
3、积极协调解决有产品、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努力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申请专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协调部分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走出困境,扭亏转盈。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如宇财生物的勃客酒,黄金甲门业的防盗门、固欧家居的办公用品、家俱、建鹏公司的建筑设备、群安护拦的产品等,扩大本地企业产品的销售量。
4、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校、廉租房、公租房、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园区客运交通需求,拓展公交车运营范围,调整公交车运营时间。优化用工环境,千方百计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想方设法引进外来务工人员。
5、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题。切实抓好一批工业项目的包装申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点调度,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四、加强组织领导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帮扶工作组(具体见附表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抓好生产,扩大销售,拓展市场。
20xx帮扶企业工作方案【二】为认真落实南城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城县开展双百双十增效提能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企业娘家,认真进行联手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帮扶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两抓、两化、两转变(即狠抓项目建设,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实现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由经济小市向经济强市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本局的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二、帮扶对象
南城县第二气压有限公司
三、帮扶内容
1、促进项目建设。围绕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要求,切实帮助落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代办项目前置审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立项等各类证照,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2、落实优惠政策。定期收集汇总中央、省、市、县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及时向企业宣传,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落实签约项目合同条款中各项优惠政策和条款;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性优惠。
3、解决融资困难。加大银企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宣传银行融资产品以及贷款办理流程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贷款。
4、拓展产品市场。积极鼓励和提倡使用本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举办本地名优工业产品展销订货会,帮助企业增加产品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5、帮助招聘员工。协助企业加强与劳动用工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掌握人才、用工供求信息,支持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四、保障措施
场地布置不规范,对环境污染有隐患、影响周边环境的餐饮企业;无照从事涉及污染物排放企业及生产粉尘、废水、废气、噪声超标的企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企业监管科、餐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监督管理所、稽查大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监管科,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9-12月)
各相关单位集中力量,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无照涉污企业、餐饮业排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明确下一步整治工作内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0月)
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关停企业依法及时变更及吊、注销工商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牵头组织餐饮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制,请各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情况报至企业监管科陈晓彤处。报表见附件1。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底)
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场监管所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企业污染治理总结上报县局企业监管科。联系人:陈晓彤;联系电话:508399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坚持联合治污、科学治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企业污染治理目标按期实现。
(二)强化督促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监督,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污染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治理情况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必需保证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经营。如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大型商超,要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柜台,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到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复工前要做到:
1.人员排查必须要见底。企业应制作员工和业主花名册,并按时填报企业职工从市区外返回情况排查表,定期上报区商务局。要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用工,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规劝本市以外员工不返岗,确有需要的,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返区后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2.防控物资必须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制作疫情防控物资清单。
3.隔离条件必须要完备。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企业内部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要就近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落实员工隔离期间管控责任的保障工作。
4.防控措施必须要严实。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保留使用的出入口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内容的检查站(岗),所有进企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查和测量体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形成员工测温记录本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必须要达标。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企业复工后要做到:
1.严格落实管理。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做好员工进企业体温测量,记录姓名、身体状况等信息,外来人员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严格实行卫生防护。在岗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且4小时一换;在岗员工必须定时测量体温,每天至少2次。
3.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企业必须定时对厕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场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每天至少3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如确需使用,必须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应进行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会议室、餐厅、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企业应加强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防病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4.严格禁止群聚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不聚会、不会友、不聚餐、少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减少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语音会议形式,要暂停企业员工前往重点疫区的出差安排,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出差安排。
5.严格把关食堂安全。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员工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用餐。
6.严格实行信息上报。企业每日必须按规定上报所有在岗员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新增上岗人员的情况需要提前48小时上报区商务局,予以审核。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信息报告所在街道社区、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1、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
2、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工作人员和经营户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营业。对不戴口罩入场的消费者要及时劝离。
3、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口,由专人看管、强化门禁检查,并在门口设立测温点,配备测温枪,企业大门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入企业者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其中,超市、菜场、等服务业企业更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
4、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业户,确保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也应该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总体素质不高、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的建材行业,落后工艺的80%集中在中小企业;化工、纺织、造纸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也存在用水浪费及超标排放等现象。
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改进工艺装备、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尽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投入小、产出多、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坚持节能减排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技术进步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完成“十一五”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中小企业能源消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使中小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和主流媒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相关培训,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广大中小企业及职工心中。
2、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的发展。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企业。
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开发节能减排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实现内资源闭环流动。
4、搭建要素服务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咨询诊断功能,积极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整体实施节电企业搞好融资扶持;着力破解人力资源约束矛盾,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5、强化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工业中小企业是我省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节能管理势在必行。中小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引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加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产品质量资格和许可。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动员全体员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领导挂帅,指定处(科),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新晨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帮助企业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断强化企业疫情防控意识,使防疫工作在工业企业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帮助建立职工信息档案。
通过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综合平台,核查职工行动轨迹,帮助企业完善职工信息档案;对返岗员工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职工防疫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三、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物资。
根据企业防疫所需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需求,为企业协调防护物资,提供采购渠道,帮助企业建立疫情防控防火墙。
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日调度机制,强化运行监测,回应企业关切,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千方百计推动解决。
五、帮助企业协调生产要素。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确保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适应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提出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二)择优选拔、稳步推进。试点初期,应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少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再择机审慎扩大试点范围。
(三)自愿申请、强化审核。符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财政部、证监会要强化审核,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防范不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审核推荐机构
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成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有关人员组成。
三、基本要求
委员会从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参加试点: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含境内、外分支机构收入,下同)不低于30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且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低于3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0人,其中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每人不得超过25%;
(五)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试点,但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实质性合并程序包括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公告、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等。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的,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年度业务收入”可以合并各方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汇总计算,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也根据同一原则认定。
四、优先考虑因素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
(一)高级管理团队关系和谐、年富力强的。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
(三)具有较强的执业责任承担能力的。
(四)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的。
五、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应当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参加H股企业审计试点工作申请书(含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在H股审计试点工作实施前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执业经历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或者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费情况表(附表2)、证券业务情况表(附表3)以及由其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特别说明符合基本要求第(二)项的情况。
(五)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监管系统()打印的股东/合伙人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香港成员所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成员所相关协议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
(十)职业保险保单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说明。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在管理公司范围内实现品牌、业务管理、资源调度、质量控制、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平台实质性统一的情况说明。
(十二)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涉及本办法第三条中合并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并协议复印件;在公开媒体的合并公告复印件;被合并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交回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说明。
因办理工商手续、业务衔接等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出具经合并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签章的承诺书,明确承诺在办理完毕相关工商、业务手续后立即交回相应证书。延期交回证书的截止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12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工作程序
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和证监会网站进行公示。
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初审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初审公示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评议。
所有拟复工复业的商贸流通企业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从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3天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不少于两次测试体温并登记在册。
(五)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二、审批验收程序
由商务局受理全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申请。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由企业向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健康证、解除隔离证明等)。商务局应当在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并予以备案。
三、复工复业具体规定
(一)落实防疫制度规定。企业要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人员培训,要以班组(门店)为单位,统筹安排,既要保证质量,也要防止人员过多接触。要加强室内区域、食堂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返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无感染症状的人群需持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健康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人群需持级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正在治疗阶段的、有发热症状的、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群要严格控制,禁止返岗。
(三)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经营场所和生活区要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落实通风、消毒、查验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实施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
(四)实行日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企业复工复业情况、疫情防控情况要每天向商务局报告。
四、商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涉水、涉气污染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现象、是否存在治污设施擅自闲置不用现象、是否存在超标排污现象、是否存在无证排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特别要加强化工企业的含重金属废水、固废的监督管理,重金属废水必须执行车间排放口标准,杜绝超标排放。
(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产生和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进行申报登记;是否将危险废物移交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各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设施、场所,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是否按照特性分类进行,并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是否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是否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置。做好全县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件。
(三)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和道路要落实保护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要把县污水处理厂安装“脱氮”治理设施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氨氮(NH3-N)减排任务。二是督促红旗乳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减排任务。三是抓好冀东、声威两家水泥企业低氮燃烧脱硝改造工艺,确保年底前完成氮氧化物(NOx)减排任务。
(五)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
(六)集中开展非煤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对采取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木炭窑、白灰窑、灰场坚决予以取缔。按照省环保部门对我县北部非煤矿山挂牌督办要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的整合及生态恢复工作。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进行抽查,对违法超标排污的问题要立案查处。加强对现有水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运用“调整结构,限期改造,集中煅烧,分散研磨”等手段,确保水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七)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一是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二是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三是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业园区整治要按照“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的原则,对集中10家以上企业的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罚,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年月20日开始至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镇要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于月3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月3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明确”,并对专项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长效机制。
(二)分工协作,加快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对照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大力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逐步淘汰一批产能落后企业;县监察局要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问责力度;县司法局要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做好关闭企业的注销工作;县安监局要严肃查处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县电力局要做好关闭企业的及时断电和脱硫电价的执行工作。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宣教为先,加强主动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高质发展,增强企业温暖感和获得感,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奋力开创全县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的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工作理念,让企业办理业务的环节减到最少、效率提到最高、结果达到最佳、服务实现最优,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安心发展。
三、服务内容
(一)了解企业资金需求等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措施,积极为企业搭建银企合作,互信共赢的平台。
(二)了解重点限上企业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服务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计划新上项目的相关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三)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认真梳理企业目前呼声大、反映突出的难点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四)了解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稳定市场的办法,降低库存,扩大销售,研究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工业发展政策。
(六)帮助企业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服务措施
(一)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关注市场动态,推送市场信息,协助企业参加定货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类活动,组织企业经营者赴先进地区或试点企业观摩学习。帮助企业调整产能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水平,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质量发展。
(二)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服务,缩短审查、审批期限,开展提醒告知、上门审查服务,对涉及酒类、成品油、二手车等相关经营许可延期的,实行年初和到期前三个月内双提醒告知。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专家意见,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跟踪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建立应急干部包抓重点企业制度,干部职工要每月至少深入包抓企业走访1次,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掌握企业实际困难和生产状况,现场开展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整改隐患问题,联系检测检验设备等,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说明情况。
(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全面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对生产经营正常、订单需求充足、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的潜力需求企业,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题下,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税务局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服务企业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服务企业行动的日常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多元招聘”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我开发区企业招工服务工作。
二、组织机构
开发区成立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开发区企业招工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经济开发办,负责企业招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以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挂钩干部负责本部门及各挂钩企业的招工具体工作。
三、招工计划
(一)调查研究:组织各挂钩干部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具体掌握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及困难;深入分析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业待转型,须逐步改进劳动密集型产业;80、90后的员工观念与企业文化有一定距离;有的企业的员工待遇有待提高;开发区用工环境需进一步完善;招工服务市场需整顿。针对企业需求及用工存在问题,制定方案。
(二)总体安排: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工人数超400人。
(三)招工活动安排:
1、座谈会。2014年1月15日前召开企业业主座谈会;
2、网络招工。适时通过高新区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开发区内企业招工信息并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推行企业实施远程网络见工方案。
3、异地招工。积极参与区劳动部门牵头组织的赴外省市参加劳务招聘洽谈会;2014年6月份前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地到周边县区及外省进行招聘。
4、以工引工。组织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如以工招工等招工方式,并向企业大力推行。
5、点对点对接。依托区劳动部门开发的劳务协作基地,积极组织佩吉、启明等用工需求较大企业外派驻点招工;加强与自行开辟的四川棱县等劳务合作基地的合作开展。
6、校企合作。在与华侨职校原有的合作基础上,加大供需见面会的组织;继续探索与外地职校合作力度;探索开展“定制”学员方案;加大“半工半读”教育模式的推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开发区主任为组长,其他两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招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干部。三是经济办负责做好招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工作及数据的统计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