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察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8-02 18:15: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监察工作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企业监察工作总结

篇1

市局高度重视认证认可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的范围、目标、内容、时间和责任人,有力保障了此次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执法人员利用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查看有机产品认证企业档案,截止目前辖区有机产品认证企业6家6种产品。

二、检查情况

篇2

1.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全专业6位专任教师2位外聘教师,担任了共计16门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学任务,总体上看,本专业的老师对教学文件的制定比较规范,能严格按照授课计划的安排开展教学。

2.课堂教学质量运行情况

根据我系狠抓课堂教学质量的要求,本专业负责人对3位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对涉及课堂教学的教学材料,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制定的规范性及严谨性进行检查。授课教师教学态度端正,讲课精神饱满、有热情;备课认真,教学内容熟练,语言流畅,表达清晰;重点突出,难点解决办法清晰适当;注意与学生的交流,使用不同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较大,很多教师能补充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班级学生出勤良好,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较严格。本学期至今没有出现任课教师迟到、早退现象。

3.实习实训工作、学科竞赛开展情况

本学期顺利组织完成网络与新媒体2018级平面设计实习,2016级综合实分散实习材料核对完毕,将于下周开始进入实习周,毕业设计工作按照时间截点已经进行指导教师分配;与百度百家号和网易探讨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广州城市影像大赛以及2019年学院奖秋季赛,目前均处于前期拍摄期间。

4.教研室活动情况

召开9次教研室活动,教研室活动除日常教学工作探讨以外涉及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方面,通过教研室活动,帮助教师们做好职业规划和提高专业科研能力,加强教师自身内涵。

5.其他工作

为实现双向沟通,了解当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生的思想及学习动态,本学期本专业召开了1次学生座谈会。

篇3

一、检查成果

1、成绩斐然。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由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中介机构对全区企业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建立欠税监控台账,逐户列出欠税清单和清欠计划,实施欠税动态监控管理并严格控制新欠发生;督促税务部门切实发挥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职能,适时采取保全强制措施,确保欠缴税款足额入库。在区国税、地税、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大力配合下,截至2018年1月底,共对 家企业完成检查并出具报告,查出企业全额欠缴税费约 亿元,其中地方级欠税约 亿元,已催缴入库地方级欠税 万元。

2、亮点突出。积极寻求突破,不局限于查账,在检查过程中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寻找征收漏洞,通过与中介机构交流,已发现我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一是契税征收。按照省级文件规定,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契税计税依据范围,按契税适用税率3%征收,可追溯以往年度。目前我区相关企业基本上都未缴纳契税,此项税收将给我区带来较大财政收入。二是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所得税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不予扣除。以上两点将给我区带来大量的财税收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6月9日我区召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会议,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237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对检查工作作出明确工作部署。会后,抽调区财政、住建、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并聘请两家中介结构组成6个小组对企业进行账务审计。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组和中介机构在微山湖又一村酒店集中办公,活动采取中介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服务的模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制度》、《值班表》等规章制度,保证检查工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工作进展。

1、科学谋划。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着重对房地产、建筑业以及规上企业进行重点优先检查,根据每周检查工作进度,当周制定下周调账名单。检查工作采取调账与外调相结合的方式,2个调账组和1个外调组协同工作,由调账组进企业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要求企业于限定时间前将财务资料送达检查组,中介机构对其账务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外调组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按需要要求企业补交相关资料。

2、依法开展。本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下发通知、开展检查,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与企业接洽中,检查组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见面后出示执法证件,必要时携带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力争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严格把关。为保证工作严肃性,检查组与中介结构工作上互不干涉,出现问题需要协调时,须向各组组长及相关领导及时汇报,由检查组领导统筹调度,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介机构对送达的账务严格审核,审核完毕后出具检查工作底稿,企业无异议后,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组长以及企业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对不提出异议但拒不签字的企业,依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对企业下发《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5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视为无异议。

4、积极入库。为缓解我区财政压力,及时扩大检查战果,检查组本着及时入库、应收尽收的原则,对于欠税数额较小的企业,检查组要求企业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后,将财务资料返还企业,对数额较大的企业,检查组要求企业制定缴税方案,在不影响我区财税目标的前提下,分期缴纳税款,同时将《关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税款入库函》和《检查报告》及时移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按照税款种类、数额进行收缴入库工作,待企业缴纳税款后,由企业将税票复印件送达检查组,用以存档核对相关数据。

    5、及时上报。系统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检查账本凭证送达明细表》、《企业缴税明细表》等表格,及时更新统计数据。每月将检查工作中各项数据以及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区政府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同时,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对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四、密切协作,强化督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活动开展以来,个别企业以种种理由拖延、拒绝送达账务资料,已核实欠税的企业不及时缴纳税款,对此,检查积极应对,制定了一套工作方案,并取得积极进展。

    1、电话督促。每周核对企业账务资料送达情况,对逾期未送财务资料的企业,检查组安排专人对其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电话督促,并作好记录备案。

    2、当面警告。对屡次督促仍不送达财务资料的企业,由财政、税务、公安人员组成督导小组,进企业当面下达《告知书》予以警告,再次明确送达日期。

    3、单独约谈。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以及已核实欠税不及时缴纳税款的企业,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9月下旬,检查组对财务资料调取不予配合11家企业,以及查实确认欠缴税费的8家企业进行了约谈,严肃表明检查组态度,严格要求规定时间内送达财务资料。

4、媒体曝光。对约谈后仍不配合6家企业,于10月下旬,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通报批评,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镇街大力支持下,检查组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客观认识到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不配合调取财务资料,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拖延;二是已核实欠税的企业税款未及时入库,一方面是个别企业缴税不积极或因资金受限,另一方面是据个别企业反映,税务部门存在不及时受理企业缴税的行为。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对2018年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力度。2017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表明了政府立场,震慑了一批欠税漏税企业,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个别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通过2017年半年来检查情况,个别企业态度较为强硬或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检查,检查组多次协调沟通,进展甚微,仅依靠检查组力量无法推进工作进程。2018年,希望在政府层面召集专题会议,让各相关部门、镇街、有关企业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凝聚合力,推进工作。

二是强力惩治。对不配合的企业,建议采取严厉措施,避免出现跟风趋势。

1、加大征收力度,成立督导组,督促税务部门及时收缴税款,每周通报进度。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直接移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归国税管理的企业,由国税进行税务稽查,归地税管理的企业,由地税进行稽查。企业欠税较多、情况严重的企业,成立专项小组,国地税联合执法。

2、对契税、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费企业所得税征收事项,建议区政府责成税务部门成立征收小组,开展专项检查。

3、由税务部门降低企业税务信用等级,报送省税务局将企业拉入黑名单,信用等级降至最低后,企业融资、贷款、开发项目都将受限,企业法人将不能搭乘高铁等交通工具。

4、发改部门不予立项;政府采购部门,三年内不允许其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办理“五证一照”时,可视情况拒绝办理。

5、成立媒体宣传小组,以宣传主体,全力营造检查氛围,对检查组核定后报送的不配合企业名单,可于当天或第二天直接曝光。同时,检查组进行调账、外调时,可视情况让记者跟随,对不配合的企业进行现场曝光。

篇4

我市现有县以上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587家,按照方案制定的今年10月底前完成跟踪检查覆盖率50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跟踪检查361家,覆盖率61。其中通过跟踪检查360家,1家没有通过。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通过实施认证后确实增强了规范经营的理念,经营中注意落实GSP相关条款的要求,把工作落到了实处;而有的企业则规范经营的管理意识淡泊,落实GSP不到位,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

1、药品摆放和分类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包括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在专柜、陈列药品未按用途摆放、类别标签放置不准确等;

2、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方面没有按要求完全做到;

3、药师不在岗;

4、药品质量验收记录不全,票、帐、货不相符;

篇5

现将节能监察监测中心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发改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内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全体同志团结一致、解放思

想、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共同努力,自6月份第一批人员到位以来,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降耗开展各项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中心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较好的完成了市发改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健全机构、整章建制,狠抓基础建设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是市编办2008年9月23日以【2008】 中心成立以来,首先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抓起,制定了一系

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节能监察制度。如:《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科室职责、室主任职责、室副主任职责、职工职责》、《关于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度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方案》、《(重点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公用机构)节能监察工作程序、节能监察基本要求及每类监察各10余个支撑规定和监察文书格式等》。目前还在制定和完善其它规章制度。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7月初,我们就制定了学习制度,下发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通 (三)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基础档案

在中心成立初期,由于还不具备执法监察条件,我们就组织 (四)配合省中心,完成了对重点耗能企业跟踪检查等三项工作中指出的浪费能源行为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或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整改情况等。在检查中,市中心主要负责对县区和有关企业的组织协调并参与现场检查,经过省、市中心共同努力,密切合作,加上县区和有关企业的高度重视,顺利、圆满的完成了跟踪检查任务。

二是,配合省中心到“双百”企业进行节能工作现场督导。9月份,针对部分“双百”企业上报能源报告迟缓的问题,我们配合省中心对2009年未按规定给省中心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市热力总公司、××*发电有限公司、抚宁浅野水泥有限公司、昌黎淀粉有限公司、昌黎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5家企业进行现场督导。通过督导对企业不能按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表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其提出了批评,并限时补报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是,配合省中心核实“双三十”单位节能量。12月份,在省政府实施节能目标考核之际

,配合省中心对我市的“双三十”县区和企业的节能量进行了核实,为省政府完成2009年度对“双三十”单位的考核提供了数据支撑。

(五)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中心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六)、完成了其它工作

自7月份以来,我们还积极办理了原能源监测所的审计和移交,在办公室(特别是刘敬科长和黄曲波等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长期拖欠原能源所职工的工资和三险一金。并向市政府上报了申请开办费,购置监测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请示,市政府和财政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开办费已拨付到位,明年的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公用经费计划已经预批。同时,在环资科麻玉红科长等同志的努力跑办下,省发改委给拨付的监察设备购置款年底前也已到帐。下一步我们将按政府采购渠道和有关规定采购节能监察办公和监测设备,随着中心的资金和所需设备的陆续到位,将为中心以后正常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年底,我们会同市统计局联合对全市的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宾馆,公用机构等用能单位进行了调查和摸底,筛选锁定了明年市节能监察的对象,并组织中心人员编制了2012年全市节能监察(建议)计划,已上报市发改委(环资科)待下达。

另外,中心还积极参加了市里和委内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歌咏比赛、市直机关运动会、干部作风建设年暨××*市三年大变样成果展览、委内值班等活动,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安排

我们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重点工作开展节能监察,确保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工作水平,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为此,2012年度中心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执法监察,全面推进节能工作 (二)加强节能监测,提高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加强节能监测,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要紧紧围绕全市节能工作重点,依法开展节能监测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不合理的用能现象限期整改,通过监测,摸清我市主要耗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淘汰设备的情况。初步决定,在年内将对省和市当年不安排监察计划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测,监测的单位不低于30家。

(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四)加强用能单位管理,促使节能工作上水平

通过节能监察,督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制度和能源计量体系,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对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限额考核,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考核,加快淘汰设备的淘汰步伐,搞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年内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我们将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公用机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统计人员、主管领导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另外,利用不同形式,在年内至少进行2次以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介。

(五)做好中心基础工作,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我们要尽快配齐节能监察设备,完成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计量认证(含实验室认证)工作;做好河北节能监察网站-××*版块维护、更新和管理,确保节能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继续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监测规章制度,改革创新监察处置方法,探索颁发节能工作合格证制度,研究制定市、县和市属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搞好中心和县区系统监察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法纪律,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六)同省内、外节能监察先进市开

篇6

现将节能监察监测中心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发改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内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全体同志团结一致、解放思

想、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共同努力,自6月份第一批人员到位以来,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降耗开展各项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中心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较好的完成了市发改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健全机构、整章建制,狠抓基础建设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是市编办2008年9月23日以【2008】 中心成立以来,首先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抓起,制定了一系

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节能监察制度。如:《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科室职责、室主任职责、室副主任职责、职工职责》、《关于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度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方案》、《(重点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公用机构)节能监察工作程序、节能监察基本要求及每类监察各10余个支撑规定和监察文书格式等》。目前还在制定和完善其它规章制度。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7月初,我们就制定了学习制度,下发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通 (三)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基础档案

在中心成立初期,由于还不具备执法监察条件,我们就组织 (四)配合省中心,完成了对重点耗能企业跟踪检查等三项工作中指出的浪费能源行为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或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整改情况等。在检查中,市中心主要负责对县区和有关企业的组织协调并参与现场检查,经过省、市中心共同努力,密切合作,加上县区和有关企业的高度重视,顺利、圆满的完成了跟踪检查任务。

二是,配合省中心到“双百”企业进行节能工作现场督导。9月份,针对部分“双百”企业上报能源报告迟缓的问题,我们配合省中心对2009年未按规定给省中心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市热力总公司、××*发电有限公司、抚宁浅野水泥有限公司、昌黎淀粉有限公司、昌黎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5家企业进行现场督导。通过督导对企业不能按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表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其提出了批评,并限时补报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是,配合省中心核实“双三十”单位节能量。12月份,在省政府实施节能目标考核之际

,配合省中心对我市的“双三十”县区和企业的节能量进行了核实,为省政府完成2009年度对“双三十”单位的考核提供了数据支撑。

(五)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中心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六)、完成了其它工作

自7月份以来,我们还积极办理了原能源监测所的审计和移交,在办公室(特别是刘敬科长和黄曲波等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长期拖欠原能源所职工的工资和三险一金。并向市政府上报了申请开办费,购置监测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请示,市政府和财政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开办费已拨付到位,明年的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公用经费计划已经预批。同时,在环资科麻玉红科长等同志的努力跑办下,省发改委给拨付的监察设备购置款年底前也已到帐。下一步我们将按政府采购渠道和有关规定采购节能监察办公和监测设备,随着中心的资金和所需设备的陆续到位,将为中心以后正常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年底,我们会同市统计局联合对全市的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宾馆,公用机构等用能单位进行了调查和摸底,筛选锁定了明年市节能监察的对象,并组织中心人员编制了2012年全市节能监察(建议)计划,已上报市发改委(环资科)待下达。

另外,中心还积极参加了市里和委内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歌咏比赛、市直机关运动会、干部作风建设年暨××*市三年大变样成果展览、委内值班等活动,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安排

我们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重点工作开展节能监察,确保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工作水平,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为此,2012年度中心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执法监察,全面推进节能工作 (二)加强节能监测,提高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加强节能监测,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要紧紧围绕全市节能工作重点,依法开展节能监测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不合理的用能现象限期整改,通过监测,摸清我市主要耗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淘汰设备的情况。初步决定,在年内将对省和市当年不安排监察计划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测,监测的单位不低于30家。

(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四)加强用能单位管理,促使节能工作上水平

通过节能监察,督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制度和能源计量体系,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对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限额考核,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考核,加快淘汰设备的淘汰步伐,搞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年内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我们将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公用机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统计人员、主管领导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另外,利用不同形式,在年内至少进行2次以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介。

(五)做好中心基础工作,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我们要尽快配齐节能监察设备,完成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计量认证(含实验室认证)工作;做好河北节能监察网站-××*版块维护、更新和管理,确保节能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继续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监测规章制度,改革创新监察处置方法,探索颁发节能工作合格证制度,研究制定市、县和市属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搞好中心和县区系统监察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法纪律,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六)同省内、外节能监察先进市开

篇7

一、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按照省市公司的要求,3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中层管理人员和供电所副所长以上人员参加的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成立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六个工作小组,制定了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及自查方案,公司领导分片挂点,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各供电所分别召开了职工大会,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学习实施方案,做好了宣传发动和部署本单位自查工作,使公司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所在,提高了职工做好抄、核、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6月3日,公司又召开了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再动员大会,使全体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此项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层层发动,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而增强了“人人参与”的责任意识和提高工作自觉性。公司还加大了宣传力度,编发了2期效能监察专刊,搞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供电所按照公司的统一布置,积极开展用电抄、核、收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小组人员作了具体分工,公变、专用变由高压班负责,户表由低压抄核收人员负责,将所有用户的自查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所长、副所长按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所辖区用电抄核收情况带头进行自查,分管专变、低压到户的抄核收人员异地互为检查,相互监抄,对所辖区的用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重点检查一些线损高、问题突出的辖区。机关自查小组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供电所的自查工作。公司共自查户数59220户,其中居民用户56126户,除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3094户,自查率达到了100%,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通力合作,认真进行检查和抽查

1、为确保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不流于形式,公司领导亲自带领六个工作小组对各供电所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同时,根据检查内容重点到现场抽查核对,并暗访有关客户。各工作小组将现场检查情况登记在《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抽查情况登记表》和《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抽查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及时反馈给供电所。各供电所根据检查抽查存在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检查工作小组还运用资料核查、交叉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逐一梳理,掌握工作的全面情况,取得详细正确的数据,为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提供了可行依据。实施过程中,用电科等职能部门在公司用电抄核收效监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25月7日至16日,公司组织供电所骨干员工在县人武部军事基地举办了第一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把用电抄核收内容及此次效能监察的目的和意义作为重点进行了授课,并抽出两天时间,将30名学员分成六个小组与公司自查检查组人员一起到各供电所进行用电抄核收监察,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提高了学员的素质,也保证了监察的质量与效率。3、认真抓好阶段性工作总结。为了搞好整改工作,公司在8月份召开了第一、二阶段工作总结会,总结了前阶段工作经验,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让广大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会上还播放了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且又急需整改的录像资料,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号召全体员工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效能监察的各项任务。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我们共发现问题数939个,其中,电费电价问题数304个,计量装置管理方面问题数150个,供电用电合同管理方面问题数11个,窃电和违章用电方面问题数4个,抄核收基础管理方面问题数452个,用电安全方面问题数2个,业扩报装问题数1个,共计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4.4万元。

四、全力以赴抓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整改是效能监察工作的落脚点,是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为此,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8项工作:

1、结合实际,边查边改。我们针对效能监察中查出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进行纠正,坚持做到边查边改,将整改贯穿于效能监察工作全过程。

(1)4月初,公司领导带领用电、生技、安监、审计、装接班等部门的人员对公变进行抽查,已更换停走、有误差、无封铅电表238块,堵住了电量流失的漏洞,整顿了用电秩序。

(2)从抓好职工内部的用电管理着手,5月20日晚,公司领导带队,抽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供电所所长、反窃电大队和装接班全体成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家住城区的职工用电情况逐户进行检查,共查出有违规行为的职工4个,对他们给予了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8月份,公司对职工自用电进行了效能监察立项,对公司全体员工(含招聘工)及站、所自用电的267块表计全部进行了轮换,规范了公司内部自用电行为,堵塞了漏洞。

(3)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公司针对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计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7月初将计量所和装接班合并,成立了计量检定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使全县的变台实行了抄收分家,较好地理顺了工作关系,从实施的三个月来看,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效果明显。,

2、下达了效能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室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各供电所和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下达了17份监察建议书,提出了83条建议;各供电所和职能部门能积极采纳建议,按照监察建议书的内容要求进行整改,对管理上的盲点从制度上加以修订和完善,

3、抓责任到人,促整改到位。从七月份开始,公司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公司检查中反馈的情况,像抓安全生产一样抓用电管理,对不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不彻底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深刻的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精心思考,缜密研究,提出对策,及时部署,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并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各供电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整改工作做到“三个落实”,即落实时间、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由于措施得力,除目前还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其它都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9%,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也做出了计划及安排,使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4、抓基础工作,促工作质量。此次效能监察暴露出来的问题反映了公司用电管理基础工作不牢,员工没有养成好的工作习惯,导致一些用电营销行为不能规范运作。在整改中,我们结合规范化供电所管理,注重抓好基础工作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使供电所建设适应抄核收工作要求,供电所管理符合《供用电规则》和有关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推动供电所管理上台阶,全面提升公司用电营业管理工作水平。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电科等职能部门结合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诸多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如制定了《用电抄核收管理办法》、《预缴电费管理办法》、《公司内部用电管理办法》,修订了《用电稽查审核管理办法》、《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用电稽查审核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形成营销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还加大了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考核力度,做到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推进工作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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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案件191起,其中工伤案件50起,有2起提起行政复议,1起提起行政诉讼;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拖欠金额达1482.73万元,追回1404.2万元;但经调查核实,大部分为工程款;受理劳资纠纷3件,都得以解决;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00余份;本年度完成劳动用工年检155户;劳动用工备案企业95户,劳动用工备案5200余人;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000余人,其中新签5200余人,续签2800余人;要求13户建筑业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共计收取258万余元,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在一年来未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收取的工资保障金未动用发放过。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和专项检查。

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35个乡镇进行两次日常巡查及四次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给予关注。巡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劳资纠纷,但根据调查以排除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二)提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监察大队根据本县近一年来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投诉增多等情况,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们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二)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先后颁布“一法一条例”以及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督手段。由于建筑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晚且步履维艰,对此项工作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下一步工作要结合本县具体实际,协调各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加大力度督促建筑业企业及时足额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五)继续完善专案专管,专门负责的制度。为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实施专案专管,专门负责制度,以简化复杂程序,及时为农民工解决问题为重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向前稳步发展。

    四、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

 为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化、细化,督促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省厅和地区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深入各乡镇和相关企业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棚架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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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日

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法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部署,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2017年钢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钢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对实施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三)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四)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13)等国家标准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对电动机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电机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电机。二是对重点企业电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淘汰低效电机(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五)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GB24500―200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对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锅炉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低效锅炉。二是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实低效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六)其他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各地区在确保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选择地对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依据《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并及时公布监察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等情况进行监察。

(二)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各地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工业企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一)创新工业节能监察手段。各地要学习借鉴2016年专项监察中的联合执法、异地交叉监察、节能监察与能源审计相结合、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等手段,积极探索工业企业节能信用评价制度、节能监察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创新机制,促进节能监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准确。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等,推动企业根据审计结果研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各地应加强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配备与岗位相适的监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节能执法装备,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组织保障体系。通过跨区域业务交流、联合执法、结对帮扶等模式,带动和促进不同地区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三)加强节能监察业务指导。完善重点行业节能监察执法规范,修订完善工业节能监察手册。各省要重点加强对市县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管和业罩傅迹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

(四)强化专项督查长效机制。总结2016年专项督查成功经验,完善跨区域督查内容和方法,全面开展跨区域交叉督查,加强不同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交流协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规划安排。认真编制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培训,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监察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2016年未完成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宜再承担今年工作)。请各地于3月15日前组织申报2017年专项监察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表)。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要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梳理2016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对2016年下达任务中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未开展的监察进行补查,对上年度已确定关停的企业补助经费应用于本年度专项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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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察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三章 监察的职责

第四章 监察部门的权限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的监察工作,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保障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发挥监察工作在企业内部监控体系中的监督作用,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企业拥有控股权的公司。

第三条

内部监察是…….内设的各级监察部门依法对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监督活动,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是否认真遵守行政纪律,正确履行职责,经营及管理是否高效,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改善企业经营素质,提高管理质量,以提升企业价值,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从检查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入手,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发现、纠正、处罚违规行为,为企业健康、有序地经营提供保障。

第四条 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第五条 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企业职工对于企业内任何部门、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有权向企业的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检举。

第二章 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

第七条 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企业行政监察工作与党内纪律检查工作合署办公,设置纪检监察部,负责本企业的监察工作。

第八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在企业党委、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集团公司纪委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

根据监察工作的需要,在企业设立专兼职监察员。专兼职监察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

第十条 党委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纪律情况实行监督。

第十一条 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第十二条 监察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因其它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的公正处理,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监察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熟悉监察业务,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三章 监察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 监察部门(含专兼职监察员,下同)对下列人员实施监察:

企业监察部门对以下人员实施监察:……..内部自行任免的中层及其以下的干部、职工。

第十五条 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内部监察工作制度;

(二)编制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监察方案;

(三)组织实施监察工作、拟写《监察报告》;

(四)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书》;

(五)跟踪检查《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企业决策机构报告;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七)组织监察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 监察部门行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企业内部监察对象就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

2、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决策以及能否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3、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企业重大改革措施、经营决策及经营目标的实施情况;

5、履行职责、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

6、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

7、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事故。

(二)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下列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或对抗上级决议、命令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拖延执行或干扰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企业规章制度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做调查研究,不进行科学论证,盲目或擅自决策而导致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

4、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