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3 03:11:4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值班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消除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液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年内全区液氨制冷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隐患认定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至4月23日)。
督促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估,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等工作,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补办有关资料、手续等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验收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
各相关企业要在隐患整改结束后,经安全评价机构确认。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区安监、工商、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或关闭;对按规定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街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主要任务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
(1)督促相关企业安装液氨泄漏报警仪、配置事故柜和防护用品以及对机房控制室和人员值班室的改造工作;
(2)联系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市属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3)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人员的培训工作。
2、区工商分局:
(1)加强市场巡查,发现企业有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向许可审批部门通报,协助许可审批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按照所属管理职责,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区环保分局:
(1)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审批和验收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验收工作。
4、区质监分局:
(1)负责协调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相关设备的检验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区消防大队:
负责企业消防备案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验收。
6、街道办事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和谐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通过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市法制办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部门,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整治重点
按部就班、不推不动,一是学风不浓”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以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认为自己经验丰富而不愿意学习等问题。二是工作不实”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同志工作不太上心。长时间打不开局面,看不见明显效果等问题。三是干劲不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发展意思不强烈,发展责任不上心,发展措施不硬朗等问题。四是落实不力”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碰到困难就退、碰到矛盾就避、碰到难题就推,对一些事关大局的问题不去决策、不敢决策、不善决策等问题。五是形象不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纪律不严等问题。
四、总体安排
开展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分重点治理、全面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治理阶段(年6月-年底)
集中治理机关干部作风,针对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向杨业功、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围绕“创先争优”和“七个凡事”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机关作风有新改进,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新改变,发展环境有新改善”目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底)
使“创先争优”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七个凡是得到明显提升,实现“行政能力有新提升,便民服务有新举措,效能建设有新成效”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
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开展争创“优秀公务员标兵”和“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建立“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成立市法制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自2009年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消除了大量的中小学D级危房。但是由于我省中小学不安全校舍数量大,目前D级校舍仍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安全,校舍安全形势还十分严峻。各地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实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加大拆建力度,集中力量做好D级危房消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方案。D级危房一日不拆除,师生安全就一日得不到保障。消除中小学除D级危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消除D危房的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校安工作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确保校安工程的组织领导保障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拆除步伐。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当作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消除D级危房的工作进度和建设的步伐,努力把学校建成师生最安全、最放心的场所。
(三)全面梳理情况,严格落实责任。中小学D级危房的拆除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对辖区内现存的D级危房再一次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落实校舍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拆建力度,必须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消除。对已经封存停止使用的,不得继续保留,坚决拆除,不能不用又放在学校作为钓鱼项目;对仍在使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妥善安置好广大师生,尽快拆除;对产权不属于教育部门的,要及时移交给产权所有者;对新增的D级危房,要科学制定拆除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因D级危房拆除影响到教学的,要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资金,优先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完好校舍不能及时满足需要的,当地政府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租借房屋、搭建临时校舍等措施组织教学,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四)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师生安全。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再次明确禁止使用D级危房的通知》(云校安发〔2011〕1号)中的五项制度,即: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预案制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五)及时更新数据,做到动态监控。各地要尽快完成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D级危房的照片、视频等有关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实时更新数据,已经拆除或已按调整布局规划异地重建的校舍,要及时从系统中删除,及时反映校舍实际情况,努力实现对校舍安全的动态监管。
(六)实行D级危房拆除情况月报制度。从2012年5月起开始实行D级危房月报制度,填报《云南省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拆除情况月报表》反映各地当月拆除或封存停止使用的到建筑物单体的D级危房情况,与在线月报和补充月报一起于次月3日前上报当月数据。
有效治理我市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蚊、蝇、鼠、蟑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在国家标准以内,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的相关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蚊蝇蟑螂防制。
1.越冬蚊蝇防制。3-4月份集中开展越冬蚊蝇防制工作。各部门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清扫活动,重点是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消除越冬蚊蝇可能的栖息场所。
2.蚊蝇蟑螂高峰季节防制。6-10月是我市蚊、蝇、蟑螂的繁殖和活动高峰季节,各部门应加大孳生地管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根除孳生地源头问题。一是通过新闻媒体、板报、横幅等不同方式加大蚊蝇蟑螂防制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二是动员广大群众,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有害生物防制工作中来。三是采取多种消杀措施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确保蚊蝇和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二)鼠类防制。
1.健全灭鼠设施。社区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餐饮行业、宾馆、旅店、医疗卫生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的灭鼠设施进行检查,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
2.集中灭鼠。4月份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活动,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投放毒饵的灭鼠活动。
3.日常灭鼠。对辖区内的小区民房开展日常灭鼠活动。
三、工作职责
1.社区抓好小区卫生工作。
2.社区抓好除四害工作。
3社区排查好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社会动员。
社区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会议、培训、专栏、简报等方式,讲授“除四害”防病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科学防制,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监测。
社区要强化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为科学制定防制方案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撑。
(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孳生环境,完善防护设施建设,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科学规范合理用药,确保消杀效果。
(四)强化考核,督查到位。
街道办事处检查,每季度对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措施不到位、推诿塞责、行动迟缓、防制不力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会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其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通过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机关作风有新的改进,行政能力有新的提升,精神面貌有新的转变,发展环境有新的改善,确保“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农业开发办全体干职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4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由办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积极引导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2、制定方案。结合农业开发工作实际,制定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加强领导。成立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
4、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暨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效能作风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作风整治有关文件,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干职工积极投身到“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位干职工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位干职工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办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2、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本单位“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整治办。
2、完善提高。将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安置房实施代建应遵循“政府主导、专业代建、全程监管、整体移交”的原则,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规定。
二、搬迁安置房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方式
全市搬迁安置房项目原则上交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本市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负责组织代建(按代建内容实施),项目业主按照立项批复确定,由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及建设要求组织建设资金,全程负责建设并交付使用。
对代建安置房项目严格实行项目“四制”管理,即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三、安置房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职责
(一)项目业主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筹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报批和立项审批;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及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申请市人民政府指定项目代建单位。
2.负责做好涉及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杆)线迁移、构筑物搬迁、障碍物拆除等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维稳等工作。
3.配合代建单位实施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协调做好项目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
4.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5.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招投标、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工程招标的监督工作;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代建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
6.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二)代建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业主委托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及协助做好立项审批,负责完成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
2.根据业主委托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前的消防、人防、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土建、装饰、安装、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负责合同签订。
4.负责对代建项目资金的核拨审查,按预算评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负责项目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负责代建项目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办理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
7.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四、搬迁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
300万元以下按投资额5%收取;300万元-500万元,按投资额4%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投资额3.5%收取;1000万元-3000万元,按投资额3%收取;3000万元-5000万元,按投资额2.5%收取;5000万元-1亿元,按投资额2%收取;1亿元以上,按投资额1.5%收取。按分段累进计费。
五、加强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代建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授权后,由项目业主委托给代建单位实施代建。所代建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报建手续、验收手续等均以业主单位名义实施。代建单位重点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报建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投资及进度控管、建设资金申请报批、竣工验收等。
(一)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代建项目资金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项目、分年度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或市国通投资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加强对代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通过对资金申请、账户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审查,加强对代建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
(二)有关合同签定;项目组织建设前由代建单位与业主单位签定代建合同,明确代建的形式、内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中根据代建内容由代建单位与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招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签订合同。项目建设实施中根据需要由业主单位委派协调工作专班负责全过程的协调、监督。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代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期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优惠政策。
(四)代建单位应严格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定期向市项目管理部门、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续建项目年末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竣工项目除预留款项外,结余资金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以党的十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会展工作提升年”活动总体目标与要求,创新管理增活力,优化服务促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和完善会展工作的长效机制,真实、客观地评估全市重大会展活动、特别是涉及产业发展、惠民利民等会展活动,加快推进会展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努力提升会展工作效益与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考评和评估,以提升办展水平,规范行业竞争,凸显奖励引导扶持作用,对具有影响力、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创新会展项目和贴近群众的消费类会展活动进行重点扶持。
三、评估内容
1.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估。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和创意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是否符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方向,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拉动、消费带动、政策指引作用,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具有可培育的发展潜力。
3.对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创意水平与举办软硬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每项重大会展活动结束,组织专家对创意、策划、品牌效应、产业拉动、市场前景等事项进行研讨评估。提出提升与改进的办法与建议,给予正面引导与支持。
4.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存在骗展、骗会等信任患,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1.成立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2013年4月初--7月底前完成)。专家委员会委员由政府相关部门、会展协会和有关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会展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工作。
2.制定市重大会展活动评估办法(2013年8月初--9月底前完成)。市会展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先进行业的经验作法,结合会展业实际,制定出符合实情、简洁方便、科学有效、可操作的办法。
3.建立健全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流程(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明确市会展主管部门、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的工作责任,根据分工进行流程制定,对重大会展活动进行“事前论证评估、事中介入跟踪、事后小结提升”,形成高效、有序的操作机制。
4.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与会展业扶持政策、奖励办法有机结合,确立优先扶持项目、政策奖励项目和方向指导性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队伍组建目标。
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基本完成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村(居)辖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本辖区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队伍担负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优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保管。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三、组建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组建工作班子:
牵头负责人:政府副乡长(分管领导)
参加工作人员:。
四、队伍编成方案。
一)队伍构成及规模:
组织10个村(社区)基层干部、基干民兵、驻片干警、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乡应急队伍由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警务保安、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分3支分队(包括防汛抗旱应急分队、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综合性应急分队)每支50人;共有150人。加强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分别组建50人以上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
二)队伍组织领导构成。
乡政府乡长,队长1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副队长1名:(综合性应急分队长)乡政府副乡长。
乡副乡长(防汛抗旱应急分队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长)联系电话:分队长2名:
联系电话:
三)队伍人员组成(见附表二)
五、队伍运行机制。
一)组织指挥调度机制。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全乡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由乡政府统筹调度。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乡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包括执行增援任务的应急队伍)村(社区)应急队伍在乡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先期救援和处置工作。
服从单位常规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等级,按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应急处置,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应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村居考核内容。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培训演练机制。
由牵头组建部门和单位每年分别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综合演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队伍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承担的抢险救援任务。由牵头组建部门和单位每年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专项应急演练。
三)物资装备配置机制。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全县所有乡镇的项目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二)工作重点。本次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是:依法严肃查处县内非法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符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布局布点方案,是否申领了营业执照,是否履行了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经过了混凝土企业资质认定,是否建立了完备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预拌产品质量经权威部门抽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摸清县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底数,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预拌混凝土行业清理整顿的情况报告。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成员的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散装水泥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协调工作及治理整顿工作。
四、时间安排
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县内形成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顿阶段。由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治理整顿督导组,对县域内预拌混凝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对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整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我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
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预拌混凝土项目管理,切实搞好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合理规划和调控工作。对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从项目审批备案环节上进行检查,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根据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要建立预拌混凝土行业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并对新建预拌混凝提出风险警示。鼓励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根据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按照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布局布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面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加快预拌混凝土的下乡,推动城镇化建设。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行政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以提升城乡发展战略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为目标,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以全县辖区范围为整治抓手,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监管并重,标本兼治,实现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建设为目标。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着力乱推乱放、垃圾乱倒、车辆乱停等“九乱”整治,严格落实包卫生、包秩序、保设备、包绿化、包外观的“门前五包”,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1.加强户外广告、电线乱扯乱挂现象的综合执法,规范整治县城“蜘蛛网”现状。
措施:一是加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电线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依法拆除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的广告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匾额及时拆除或整改;三是督促商户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临街墙面、箱体、线杆等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违法张贴现象。
2.加大城乡“九乱“规划监察执法力度,做到城区“五个无”:无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
措施:一是充分利用车辆流动宣传、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栏、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加强市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立市容市貌曝光平台,跟踪曝光影响市容市貌的个别“难缠户”,直至依法取缔;三是科学规划停车位,完善禁停标识。对在人行道上禁停路段停车、逆向停车、停车不入泊位、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清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对违章车辆进行曝光,严格按照处罚程序,依法处罚违章车辆。 四是加大相关法规和危房翻建修建申报流程宣传,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宣讲;五是摸排违建底子,开展巡视巡查,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减少群众损失,并建立违建台账;六是按照谁负责谁监管、谁监管谁拆除原则,构建防范和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不按程序申报或者超标准建房依法处罚、依法拆除,做到当罚必罚、应拆尽拆。
3.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卫生、绿化、市容彻底整治。
措施:一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专职领导分管,专门部门主抓,建立工作制度,协调、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工作开展,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人员,每日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电话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三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联动机制和巡查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城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巡查出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户,进行通报,责令整改,监督其履行职责。四是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执法。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方式,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进行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2.加强垃圾、落叶露天焚烧执法。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的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城区露天熏制腊肉执法。按照规定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违规在露天熏制腊肉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4.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依法依规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提升烧烤、大排档经营作业,严控店外经营影响街容街貌行为,严格执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培训。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教育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认知,从而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开展整体执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支持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责任列出清单,把任务分解到岗位、到人头,扎实开展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