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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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为650-750℃。所以,明火、抽烟、电气火花、煤炭自燃,甚至摩擦火花,都可引燃瓦斯。
瓦斯的引火温度受瓦斯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压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化。瓦斯含量在7-8%时最易引燃;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引燃火源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瓦斯和高温火源接触后,并不立刻引燃,二要延迟一个很短的时间,这种特性叫做瓦斯引燃延迟性。瓦斯引燃延迟时间的长短与瓦斯浓度和引火温度有关。瓦斯浓度越高,迟延时间越长。引火温度越高,迟延时间就越短。当引火温度为摄氏650°时,迟延10秒钟;当引火温度达摄氏1000°时,则迟延1秒钟就引燃。这种引燃迟延现象,对矿内安全爆破有着重要意义。
二、影响瓦斯爆炸界限的主要因素。瓦斯的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当瓦斯的混合气体的温度、压力发生变化,或混入煤尘及其他可燃性气体,都会影响瓦斯爆炸界限的变化。
含有瓦斯的混合气体的最初温度越高,爆炸界限越扩大。如最初温度为摄氏20°时,其爆炸界限为6.0-13.4%。
在含有瓦斯的混合气体中混入煤尘,则爆炸下限降低。如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12克的煤尘,瓦斯含量达4%时遇火就引爆。
其它可燃气体混入时,对爆炸界限也有影响。
三、瓦斯爆炸的危害作用。井下瓦斯爆炸时,产生高温(约摄氏1850-2650°)、高压(平均为9个大气压)的气流,形成爆炸波,以极快的速度自爆源地点沿巷道向外冲击,这种冲击称为直接冲击。它将有可能推倒支架,造成巷道或工作面的顶板坍塌;并由于高温,容易把木材支架和煤壁引燃,造成井下火灾。
瓦斯爆炸时生产高温的水蒸汽,在爆炸后的爆源地点温度迅速下降,其水蒸汽凝成水,使爆源地点空气稀薄,呈半真空状态的低压区;在的高压气流以反方向冲击过来,这种冲击称为反向冲击。反向冲击的力量比直接冲击的力量要小,但反向冲击通过已受直接冲击所破坏的巷道,因此,其破坏作用更为严重。
由于爆炸波的冲击作用,会使别处积存的瓦斯冲出并能扬起煤尘,构成瓦斯或煤尘的连续爆炸。瓦斯爆炸,是一种强烈的化学反应,它需要大量的氧气,同时伴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因此已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充满了有害气体,其中几乎没有氧气,会使人员中毒和窒息。
四、矿井各处瓦斯含量的规定
由于瓦斯爆炸界限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同时考虑到矿井瓦斯涌出的不稳定和测定瓦斯含量时的误差等原因,所以《煤矿安全生产试行规程》对井下各处风流中的瓦斯含量作了如下规定: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采区回风道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达2%时,附近20米以内,停止机器运转,只有在浓度降低到1%以下,才许开动机器;放炮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造成矿井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瓦斯浓度为5-16%的混合气体和温度为摄氏650――750°的火源来引爆。这两个条件中缺少一个都不会发生瓦斯爆炸。因此,预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就必须从防止瓦斯积聚和消除火源这两个方面着手。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用足够的风量把瓦斯稀释到无害的程度,为此,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采用机械通风(在瓦斯矿井应采用抽出式通风)。
(2)正确、合理地计算与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各巷道、各硐室都供给足够的风量,既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3)加强局扇管理和风筒的维护,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流,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严禁扩散通风。
(4)正确的选择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加强其维护与管理,防止矿内大量漏风。
(5)在瓦斯矿井中,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道都要采用上行通风。
2、加强瓦斯检查。经常检查矿井通风及瓦斯涌出情况,准确地掌握矿井空气中的瓦斯含量,是防止瓦斯爆炸的重要措施之一。
(1)各矿井必须建立区域巡回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的工人担任。
(2)在瓦斯矿井中所有巷道(包括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的硐室)内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一、二级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三级和超级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有煤和瓦斯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3)在瓦斯矿井中,对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以及三、超级瓦斯矿井中采用机械采煤或掘进的工作面,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
3、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经检查发现有局部瓦斯积聚时,要及时处理。巷道空顶积聚瓦斯的处理方法,一般有如下几种:
隔离法:在棚梁的上边或下边钉木板,上填黄土或砂子,把顶空填塞,消除瓦斯积聚。
分支通风法:在风筒上接上分支大小风筒,把风送到顶处,吹散瓦斯。
引风法:钉上挡板,把风流引导顶空,吹散瓦斯。
压风法:在有压风管道的巷道,可以在压风管上接出支管,并在支管上开若干风嘴(不能用铁质风嘴),用压风吹散瓦斯。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严格井口检查制度,禁止在井口房周围20米范围以内或井下使用明火和吸烟。
2、井下不准出现明火和灼热的金属板或金属丝。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从事点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放炮规章制度,瓦斯达到1%时,不准放炮,采用安全炸药和防爆型发爆器,
4、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及时更换和修理。井下禁止带电检修和迁移任何电气设备。
5、严格管理火区,要按规程规定检查密闭火墙,严防火墙漏风。并定期测定火区温度与瓦斯浓度,防止高温和瓦斯积聚。
6、井下电动机、局扇启动前,必须在其附近20米内检查瓦斯,如瓦斯浓度大于1%时则不能启动。
7、加强矿灯管理,发放的矿灯要合乎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
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的措施
在与瓦斯作斗争的过程中,还有考虑到一旦矿井发生爆炸,就要尽量防止爆炸灾害的扩大,为此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矿井要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总进风道和总回风道的布置不能太近。通风巷道维修良好,风流要求稳定可靠。无用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封闭。
2、扇风机必须安装反风装置,并定期试验,保证在处理事故需要紧急反风时能灵活使用。
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大平煤矿隶属于郑煤集团公司,位于登封市与新密市交界处(郑州市西南60 km)。大平煤矿四证(即: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齐全。1982年开始建井,1986年建成投产。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00年至2001年进行了矿井通风系统、提升系统改造,2003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30万吨/年,2004年1-9月份累计生产原煤96万吨。矿井为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采用抽出式混合通风方式。当时有2个生产采区,2个准备采区,2个掘进采区。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 5个煤巷掘进工作面,3个岩巷掘进工作面。 2003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期为2-6个月。井下建立有局部瓦斯抽放系统。矿井安装有KJ90安全监控系统。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况
2004年10月20日22时09分, 21轨道下山岩石掘进工作面(距地表垂深612m)发生特大型延期性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岩量为1894 t,瓦斯量约25万m3。当班为掘进班,放炮员领有炸药和雷管,但在事故后清理的现场却没有发现炸药和雷管,即在现场清理突出物过程中没有发现炸药或雷管;专家组与技术组在突出现场勘察时,发现该工作面的炸药箱内没有炸药。说明炸药和雷管已用于放炮。突出的上一班是喷浆班,但据现场勘察,巷道壁锚喷的末端(即图中的锚杆处)到突出孔洞的距离尚有1~1.5 m未锚喷新岩壁,表明这是当班放炮的进尺。
二、瓦斯爆炸事故简况
2004年10月20日22时40分,在西大巷与11轨道石门交汇点附近的西大巷内,架线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的电火花引发瓦斯爆炸。 爆炸波及范围为矿井西翼进风系统,13、15、11、21四个采区和矿井西翼回风系统。
瓦斯爆炸的原因:
1、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 21岩石下山回风联络巷堆积物料,并有带有通风口的风墙,加大了突出瓦斯逆流,逆流到西大巷新鲜风流中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由架线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的电火花,引发了瓦斯爆炸。
2、瓦斯突出与瓦斯爆炸有31分钟的间隔时间,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没有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对瓦斯波及区域实施停电措施 。
3、技术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瓦斯爆炸的责任事故。
三、瓦斯爆炸的条件
我们知道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瓦斯浓度——瓦斯与空气混合,按体积计算瓦斯浓度达5%~16%时具有爆炸性。
(2)点燃瓦斯的火源——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且火源存在时间大于瓦斯爆炸感应期。
(3)空气中氧气的含量——在空气与瓦斯混合气体中,如果氧气含量低于12%,混合气体就会失去爆炸性。
矿井瓦斯爆炸的防治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即防止瓦斯超限与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
1、防治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矿井通风要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地向井下各用风地点输送足够的新鲜空气,以保证及时排除和冲淡矿井瓦斯和矿尘,使井下各处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这是防止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可靠保证。
2)加强瓦斯检查与检测
井下瓦斯状况的检查和监测是判断和预测井下瓦斯状况、采取防范措施和处理措施的依据;随时检查和监测煤矿井下通风、瓦斯状况是矿井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它可以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从而采区处理措施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矿井瓦斯积聚是发生瓦斯事故的物质基础,要及时处理。所谓局部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生产过程中容易形成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综采机、综掘机附近,低风速巷道中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独头,综放工作面放煤口等,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的瓦斯是日常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4)瓦斯抽放
利用通风的方法,封闭和堵塞不能解决局部瓦斯积聚时,可建立移动式抽放泵站或地面抽放系统。
2、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井下消灭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热源。主要措施有:
1)防止明火。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减少漏风,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加强火区管理;消灭一切高温火源。
2)防止电火花。完善井下电器设备“三大保护”( 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使用防爆性能良好的电器设备;消灭电缆接头的“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检修电气设备不准带电作业;推广使用供电闭锁和超前切断电源的控制设备。
3)防爆破引燃瓦斯。按《规程》有关规定装药爆破,炮眼必须充足炮泥,严禁浅眼、明火爆破和一次装药分次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从联锁爆破制度”。
4)防止机械摩擦、冲击火花。禁止使用磨钝的截齿;截槽内喷雾洒水等,随着煤矿机械化成度的不断提高和钢铁化支架的发展,以及提升运输方面的跑车撞车等,防止机械火花显得日益重要。
3、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
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减轻伤害和损失,主要应做好以上工作:
1)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矿井每年初都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矿井变化的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并且组织所有入井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使每个入井人员都能了解和熟悉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的撤出和躲避路线与地点。每年由矿长组织一次实战演习。
2)安设安全装置
①安设防爆门(防爆井盖)。
安装主要通风机的出井口必须安装防爆门(防爆井盖),防爆门(防爆井盖)每6个月检修1次。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爆炸冲击波将防爆门(防爆井盖)冲开释放能量,从而保护主要通风机免遭破坏。
②安设反风设施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③安设隔爆设施
隔爆设施是根据瓦斯或煤尘爆炸时所产生的冲击波与火焰的速度差的原理设计的。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在前,可使隔爆设施动作,将随后而来的火焰扑灭、隔住,从而使爆炸范围不再扩大。井下可设置水棚,岩粉棚进行隔爆,我国新进研制出了自动隔爆装置。
1 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分析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
2 引起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
2.1 思想因素
思想决定行为,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在于思想上认识不足。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就会造成投入不到位,或者设施设备投入到位,而随意减少瓦斯检查和管理人员,或使瓦斯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工资低下。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就会出现漏检、虚报等。特别是在近两年煤炭行情利好的情况下,许多煤炭企业一味的扩大生产能力,增加煤炭产量,而不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第一”的观念淡化,因此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2.2 技术装备因素
随着以高产高效为基本特征的集约化生产技术的采用。已有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及装备已经不能有效地控制矿井重大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①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分散。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②瓦斯灾害防治技术缺乏相应的装备支撑;③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特别是运用于集约化生产技术条件下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2.3 培训考核因素
随着监控技术升级,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煤矿的管理人员知识更新,新技术新标准的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强制性的培训和学习是提高员工素质,减少操作失误,发挥高新技术设备性能的关键。
2.4 资金投入因素
在前几年,由于煤矿的经济效益不好,许多煤矿企业降低了安全投入,存在不同程度的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一通三防”监测系统不完善和设备设施老化等问题。近两年煤矿效益好转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只注重生产投入,安全投入仍然存在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2.5 管理因素
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瓦斯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多变。再加上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受到人的经验、知识和责任心的限制,所以管理因素也是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3 防止瓦斯爆炸基本措施
从瓦斯爆炸条件看,氧气的浓度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因素之一,但在煤矿井下一般不存在氧气浓度低于12%的情况。因此,搞好瓦斯爆炸的防治措施体现在两个方面:严格监控矿井各区域的瓦斯浓度、杜绝火源和演习预案。
3.1 控制方法
(1)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通风是排放瓦斯最主要的手段。做好通风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治煤矿主要事故的先决条件和关键环节。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有足够多的风量将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放出井外,避免瓦斯积聚,所以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爆炸最有效、最基本的措施。
(2)搞好瓦斯抽放,降低煤层瓦斯涌出量,抽放瓦斯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有效措施。随着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变得越来越大,通过通风的方法来使瓦斯的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两方面来看,都是不合理的。瓦斯抽放不仅能够有效利用瓦斯,还能够降低煤层的瓦斯涌出量。实行瓦斯抽放是控制采掘空间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积聚。也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根本措施。
(3)加强瓦斯日常管理对于突出矿井,还应做好瓦斯突出预测工作。瓦斯日常管理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瓦斯日常管理就是建立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就是要瓦检员不间断地下井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的浓度,当发现局部积聚瓦斯问题时。要即时处理。
3.2 监测方法
(1)人工检测检查,传统的使用光干涉瓦斯检查仪检查人员必不可减少,每班的瓦斯检查员不仅是沿一定线路定点定时检查瓦斯,而且可以沿途对监控设施的完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比对光瓦和传感器数值,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浓度超限的几率。
(2)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同时也可能为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人对瓦斯的监测是一个间断性的过程,有其必然的缺点,而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一个随机性与偶然性相结合的统一体,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人来管理瓦斯,显然不能够达到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所以,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的浓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3 杜绝火源是防止矿井瓦斯爆炸一个基本条件
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在井下要杜绝一切非生产火源,严格管理和限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源、热源。
【中图分类号】TD7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216-01
瓦斯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是矿井主要灾害之一,是煤矿的首要灾害,因此必须制定防治措施。
1 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理论上是5%~16%);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发生瓦斯爆炸。
1.1 瓦斯的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是形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引起瓦斯爆炸的瓦斯浓度是有范围的,凡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的瓦斯混合物与点火源接触时都不会引起火焰自行传播。瓦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时,由于过量的空气作为惰性介质参与燃烧反应,消耗一部分反应热,起到了冷却作用,阻碍火焰自行传播而燃烧;相反瓦斯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由于可燃物过剩,即空气中氧气量不足,导致化学反应不完全,反应放出的热量小于损耗的热量,因而阻碍了火焰的蔓延而燃烧。在煤矿开采中,对一些不可避免的瓦斯浓度要采取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瓦斯爆炸的条件。
1.2 氧气的浓度
氧气的浓度必须达到12%以上,否则井下瓦斯爆炸反应不能够持续进行。在井下的封闭区域、采空区内及其它裂隙处由于有氧气消耗或没有供氧,可能会出现氧浓度低于12%的可能性外,所有通风、行人的巷道和工作面等一般氧气浓度都会高于12%。12%以上是极易满足的条件,在煤矿开采中,对氧气的浓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防范。
1.3 火源
火源是引起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必备条件之一。火源可以分为弱火源和强火源。一般情况下,弱火源不能形成冲击波,不能使沉积煤尘转变为浮游状态;相反,强火源会产生冲击波,并把沉积煤尘转变为浮游状态。要发生瓦斯爆炸其火源必须要达到足够的能量,即温度一般不低于650℃、能量一般大于0.28mJ和持续时间大于爆炸感应期。这个条件通常很容易满足的。在煤矿开采中,对一些不可避免的火源要采取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点燃瓦斯的点火源。
2 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2.1 故原因分析
瓦斯爆炸是一种化学爆炸,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一瓦斯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受激发而发生的剧烈化学反应,反应时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引起瓦斯爆炸的原因有:①存在CH4与氧浓度在爆炸浓度范围内的爆炸危险区;②在爆炸危险区内存在火源点。火区封闭后,封闭区氧浓度和温度有降低趋势,瓦斯浓度则逐渐上升。如果瓦斯浓度升至爆炸范围时,发火区温度仍很高(存在高温性火源),氧浓度尚未降到瓦斯爆炸极限浓度以下,就可能发生瓦斯爆炸。
2.1.1 自然条件不好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地质条件变得越来越复杂,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都随之增大,煤与瓦斯突出越来越严重。同时由于开采深度的加大,使得现有的部分瓦斯治理理,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生产条件。
2.1.2 通风不良
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和循环风,造成供风地点风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积聚;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风筒未延伸到供风点或脱落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擅自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积聚;盲巷的瓦斯积聚。
2.1.3 引爆火源存在
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赤热的安全灯罩、吸烟等。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3 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术措施
3.1 控制井下瓦斯的浓度
3.1.1 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稀释井下空间的瓦斯浓度
通风是排放瓦斯最主要的手段。做好通风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治煤矿主要事故的先决条件和关键环节。因此,所有矿井都必须要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有足够多的风量将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放出井外,避免瓦斯集聚,所以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爆炸最有效、最基本的措施。
3.1.2 搞好瓦斯抽放,降低煤层瓦斯涌出量
抽放瓦斯是防止瓦斯集聚的有效措施。随着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变得越来越大,通风系统越来越复杂,通过通风的方法来使瓦斯的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上看,都是不合理的。瓦斯抽放不仅能够有效利用瓦斯,还能够降低煤层的瓦斯涌出量。
3.1.3 加强瓦斯日常管理
加强瓦斯日常管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瓦斯日常管理就是建立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就是要瓦检员不间断地下井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的浓度,当发现局部积聚瓦斯问题时,要即时处理。
此,瓦检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禁空班漏检情况发生。对于突出矿井,还应做好瓦斯突出预测工作。瓦斯日常管理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3.1.4 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瓦斯超限
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的浓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同时也可能为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在井下安装瓦斯监控仪器,对井下主要巷道瓦斯的异常情况实行连续监控,能够达到预防和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2 杜绝火源
火源是引起矿井瓦斯爆炸一个基本条件。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在井下要杜绝一切非生产火源;严格管理和限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源、热源。严禁井下使用架线电机车,在生产中采掘分开供电、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等措施限制火源的发生。
3.3 演习瓦斯爆炸
演练对预防瓦斯爆炸事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煤矿企业应当在“防救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指导下,认真制定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其预案进行演习。制定瓦斯爆炸应急预案不仅有助于大平煤矿广大职工熟悉本企业的情况,而且能够指导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工作和事故的应急救援。通过预案的演习不但能够使广大煤矿职工掌握各种应急技能,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变能力,
4 结语
预防煤矿瓦斯爆炸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一切生产要把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本文从瓦斯爆炸条件出发,分析和提出了防止瓦斯爆炸应从控制瓦斯浓度、杜绝火源和演习瓦斯爆炸预案出发,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才能使矿井的生产达到本质安全化。
一、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1)浓度。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2)一定的引火温度。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3)氧气的浓度。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对火区应严加管理,在启封火区时更应格外慎重,必须在火熄灭后才能启封。
二、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1)装备设置不足,管理存在缺陷。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原因很多,但最为直接的是工作人员的违章失职、监控系统没有启动,安全装备配置不足,没有瓦斯抽放系统或者抽放系统不能正常的运行。(2)煤矿职工素质较低、受到的教育较少,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不懂通风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淡薄。(3)瓦斯积聚的存在。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体积大于0.5m。另外就是种种原因包括矿井主通风机不能很好地供风或者是通风系统不合理,巷道变形、调节风门故障等原因都会造成的矿井通风不畅,导致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爆炸。(4)引爆火源的现象存在。引爆火源比较多,又不易被注意,比如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只能尽量的避免而不能彻底的防范。另外就是专业技术不够的电工无意损坏或拆除了防爆密闭圈,造成失爆。最后就是明灯明火、电气设备下井存在失爆的现象,造成瓦斯爆炸。
三、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根本的技术措施是防止瓦斯积聚。井下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很多,最常用、最可靠的是加强通风,加强检查,加强局部瓦斯积聚处理,消除微风区或无风区,构筑科学、合理、可靠的通风设施,树立“微风作业就是事故”的观念。(2)杜绝火源是防治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最低点燃温度,绝热压缩时565℃,其它情况下650℃,最小点燃能量为0.28mj。煤矿井下能引爆瓦斯的火源很多,矿井井下的明火(1000℃以上)、煤炭自燃、电弧(平均4000℃)、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可达1500℃)撞击和磨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3)建立健全防治瓦斯制度并强化落实到生产中。瓦斯事故的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高冒区等薄弱地点通风和瓦斯的管理制度,消除盲区,消灭盲点。加强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建设和管理,提高事故预警能力和反应能力,是很重要的防治瓦斯措施。预防瓦斯首先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从国家到地方,从地方到企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4)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防治瓦斯事故。瓦斯事故的核心在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中,人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领导不重视安全等于杀人,职工不重视安全等于自杀”。因此,人在安全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抓安全就要始终如一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们自身的潜能得到充分地发挥。坚决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等一系列先进理念;全力推行开采保护层和区域预抽等最可靠、最有效的防治瓦斯治本之策。加强实现三个转变,即治理瓦斯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由“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由“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建设高标准的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而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
参考文献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矿井火灾、透水、顶板冒落等多种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在这些事故中尤以瓦斯爆炸造成的损失最大,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瓦斯爆炸,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为此,瓦斯称为煤矿灾害之王。因此,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订防治对策,显得特别重要。
1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1.1瓦斯爆炸特点
根据多年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有如下一些特点:①瓦斯爆炸多为大事故;②事故地点多发生在采煤与掘进工作面;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坏波及范围大;④多为火花引爆;⑤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均有发生;⑥瓦斯爆炸多发生在乡镇煤矿;⑦基建、技改矿井和转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多发。
1.2事故原因分析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总的来说,主要与自然因素、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
1.2.1煤矿开采条件差
我国煤矿井下开采条件普遍较差,据统计,2000年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共有580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其中高瓦斯矿井160处,低瓦斯矿井29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22处;有自然发火矿井372处,占64%,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427处,占73.6%。
1.2.2瓦斯积聚的存在
煤矿井下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和局部通风管理不善是瓦斯积聚的主要原因。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2起主要是因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和循环风,造成供风地点风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积聚;有9起主要是因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风筒未延伸到供风点或脱落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积聚;有2起事故主要是因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积聚;有1起是盲巷积聚的瓦斯被引爆。
1.2.3引爆火源的存在
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6起是由放炮产生的火花引爆的;有15起事故是由电器设备及电源线电火花引爆的。
1.2.4装备不足、管理不落实
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如2005年发生的41起特大瓦斯事故中,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运行不正常,有的矿井虽安装有监控系统,但因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对、线路存在故障、显示器不显示数据等问题,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乡镇煤矿发生的特大瓦斯事故都没有装备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监控系统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如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某井虽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但在其实际开采区域却并没有瓦斯传感器,而造成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死亡16人。
1.2.5管理水平低
许多事故分析发现,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而造成了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视,最终酿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此,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煤矿的长期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1.2.6企业技术管理薄弱
一些煤矿企业由于采煤方法落后,引起矿井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此外,作业规程编制不符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
2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术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可分为预防爆炸和抑制爆炸。预防爆炸主要有: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积聚,进行瓦斯抽放,加强瓦斯浓度和火源监测,防止点火源的出现等;抑制爆炸主要采用隔爆抑爆装置将瓦斯爆炸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1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2.1.1煤矿瓦斯抽放技术
1)我国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总矿井数的46%。瓦斯抽放是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防止瓦斯爆炸和突出的治本措施,同时也是开发利用瓦斯能源、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手段。如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祁东煤矿利用抽放瓦斯进行发电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提高瓦斯抽放率,目前主要需解决长钻孔定向钻进技术,包括测斜、纠偏技术;提高单一低透气性煤层的抽放率;研制钻进能力更强的钻机具;完善和提高扩孔技术、排渣技术、造穴技术和封孔技术;开发新的瓦斯抽放技术及设备。
3)瓦斯抽放方法有本煤层抽放、邻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等;抽放工艺有顺层长钻孔、大直径钻孔、地面钻孔、顶板岩石和巷道钻孔等。并研制出与之相配套的强力钻机及配套机具,如MK型长钻孔钻机和ZSM顺层强力钻机等。此外已研制出多种抽放泵及配套的监控系统和仪表等,大大提高了瓦斯抽放量和抽放率,使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
改善。
4)利用多分支羽状适用技术,解决低渗煤层瓦斯治理问题,以提高抽采率。
5)煤矿瓦斯治理也应该与煤层气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
2.1.2矿井瓦斯浓度及火源监测技术
矿井瓦斯浓度及火源的实时自动监测对于防止瓦斯爆炸非常重要,当发现瓦斯异常或有火源产生,立即采取措施可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我国目前开发了KJ90.KJ92.KJ94.KJ95.KJ73.KJ66等型号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以及各类检测传感器、报警仪和断电仪。已有多个矿井安装了矿井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并具有如下功能:①矿井环境和工况参数实时监控;②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测;③巷道火灾实时监测;④矿井瓦斯抽放实时监测;⑤中击地压实时监测;⑥煤与瓦斯突出实时监测;⑦煤层自然发火实时监测;⑧瓦斯爆炸或燃烧实时监测;⑨矿井电网监测等多种功能。监控系统的安装极大地提高了煤矿的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防止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2.1.3井下火源防治
对煤矿井下的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火源都有一些相应的防治措施,除炸药安全性检验、电器防爆检验、摩擦火花检验外、还需防止火源与瓦斯积聚在同时同地点出现,如放炮时检测瓦斯浓度,采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措施。另外加强明火的管理,严格动火制度,消除引爆瓦斯的火源。
2.1.4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
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和控制灾害扩大的重要措施,为此,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必须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2隔爆措施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以阻止爆炸的传播,限制火焰的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
1)被动式隔爆棚。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因成本低、安装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隔爆水袋棚的使用最为广泛。目前研制的XGS型和KYG型隔爆棚,具有适应性强,安装、拆卸和移动方便的特点。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矿井火灾、透水、顶板冒落等多种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在这些事故中尤以瓦斯爆炸造成的损失最大,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瓦斯爆炸,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为此,瓦斯称为煤矿灾害之王。因此,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订防治对策,显得特别重要。
1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1.1瓦斯爆炸特点
根据多年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有如下一些特点:①瓦斯爆炸多为大事故;②事故地点多发生在采煤与掘进工作面;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坏波及范围大;④多为火花引爆;⑤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均有发生;⑥瓦斯爆炸多发生在乡镇煤矿;⑦基建、技改矿井和转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多发。
1.2事故原因分析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总的来说,主要与自然因素、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
1.2.1煤矿开采条件差
我国煤矿井下开采条件普遍较差,据统计,2000年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共有580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其中高瓦斯矿井160处,低瓦斯矿井29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22处;有自然发火矿井372处,占64%,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427处,占73.6%。
1.2.2瓦斯积聚的存在
煤矿井下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和局部通风管理不善是瓦斯积聚的主要原因。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2起主要是因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和循环风,造成供风地点风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积聚;有9起主要是因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风筒未延伸到供风点或脱落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积聚;有2起事故主要是因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积聚;有1起是盲巷积聚的瓦斯被引爆。
1.2.3引爆火源的存在
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如2005年34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6起是由放炮产生的火花引爆的;有15起事故是由电器设备及电源线电火花引爆的。
1.2.4装备不足、管理不落实
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如2005年发生的41起特大瓦斯事故中,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运行不正常,有的矿井虽安装有监控系统,但因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对、线路存在故障、显示器不显示数据等问题,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乡镇煤矿发生的特大瓦斯事故都没有装备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监控系统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如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某井虽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但在其实际开采区域却并没有瓦斯传感器,而造成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死亡16人。
1.2.5管理水平低
许多事故分析发现,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而造成了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视,最终酿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此,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煤矿的长期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1.2.6企业技术管理薄弱
一些煤矿企业由于采煤方法落后,引起矿井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此外,作业规程编制不符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
2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术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可分为预防爆炸和抑制爆炸。预防爆炸主要有: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积聚,进行瓦斯抽放,加强瓦斯浓度和火源监测,防止点火源的出现等;抑制爆炸主要采用隔爆抑爆装置将瓦斯爆炸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1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2.1.1煤矿瓦斯抽放技术
1)我国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总矿井数的46%。瓦斯抽放是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防止瓦斯爆炸和突出的治本措施,同时也是开发利用瓦斯能源、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手段。如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祁东煤矿利用抽放瓦斯进行发电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提高瓦斯抽放率,目前主要需解决长钻孔定向钻进技术,包括测斜、纠偏技术;提高单一低透气性煤层的抽放率;研制钻进能力更强的钻机具;完善和提高扩孔技术、排渣技术、造穴技术和封孔技术;开发新的瓦斯抽放技术及设备。
3)瓦斯抽放方法有本煤层抽放、邻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等;抽放工艺有顺层长钻孔、大直径钻孔、地面钻孔、顶板岩石和巷道钻孔等。并研制出与之相配套的强力钻机及配套机具,如MK型长钻孔钻机和ZSM顺层强力钻机等。此外已研制出多种抽放泵及配套的监控系统和仪表等,大大提高了瓦斯抽放量和抽放率,使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
改善。
4)利用多分支羽状适用技术,解决低渗煤层瓦斯治理问题,以提高抽采率。
5)煤矿瓦斯治理也应该与煤层气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
2.1.2矿井瓦斯浓度及火源监测技术
矿井瓦斯浓度及火源的实时自动监测对于防止瓦斯爆炸非常重要,当发现瓦斯异常或有火源产生,立即采取措施可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我国目前开发了KJ90.KJ92.KJ94.KJ95.KJ73.KJ66等型号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以及各类检测传感器、报警仪和断电仪。已有多个矿井安装了矿井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并具有如下功能:①矿井环境和工况参数实时监控;②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测;③巷道火灾实时监测;④矿井瓦斯抽放实时监测;⑤中击地压实时监测;⑥煤与瓦斯突出实时监测;⑦煤层自然发火实时监测;⑧瓦斯爆炸或燃烧实时监测;⑨矿井电网监测等多种功能。监控系统的安装极大地提高了煤矿的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防止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2.1.3井下火源防治
对煤矿井下的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火源都有一些相应的防治措施,除炸药安全性检验、电器防爆检验、摩擦火花检验外、还需防止火源与瓦斯积聚在同时同地点出现,如放炮时检测瓦斯浓度,采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措施。另外加强明火的管理,严格动火制度,消除引爆瓦斯的火源。
2.1.4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
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和控制灾害扩大的重要措施,为此,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必须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2隔爆措施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以阻止爆炸的传播,限制火焰的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
1)被动式隔爆棚。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因成本低、安装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隔爆水袋棚的使用最为广泛。目前研制的XGS型和KYG型隔爆棚,具有适应性强,安装、拆卸和移动方便的特点。
1 瓦斯的性质及特点
矿井瓦斯是各种气体的混合物,其成分是很复杂的,它含有甲烷、二氧化碳、氮和数量不等的重烃以及微量的稀有气体等,但主要成分是甲烷。因此,习惯上所说的矿井瓦斯就是指甲烷而言。
1.1瓦斯(通常指甲烷CH4)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在标准状态(温度为0℃、大气压力为101325Pa)下,瓦斯密度为0.7168Kkg/m3,相对密度为0.554。由于瓦斯较轻,故常积聚在巷道的顶部、上山掘进面及顶板冒落空洞中。
1.2瓦斯微溶于水,在20℃、101.3kPa条件下,溶解度为3.5L/100L水。瓦斯的扩散性很强,扩散速度是空气的1.34倍,会很快的在空气中扩散。
1.3 瓦斯本身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高温火焰时能够燃烧或爆炸。
1.4 矿井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产物。古代植物遗体在形成泥炭过程中,由于厌氧菌的作用,植物的纤维质破分解、发酵,逐渐生成腐植酸和沥青质,同时生成瓦斯;此后,在煤的炭化变质过程中,随着化学成分和结构的变化,泥炭转变成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同时继续有大量瓦斯伴随生成。在长期的地质年代里,由于地层变动造成的断裂和裂隙,部分瓦斯逸散到大气中去,另一部分则被保存在煤体和围岩之中。
2 矿井瓦斯主要危害
矿井瓦斯是一种有害气体。当井下空气中瓦斯浓度较高时,会相对地降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使人窒息;另外,当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就能燃烧或爆炸,严重影响和威胁矿井生产安全,一旦形成灾害事故,会给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巨大损失;瓦斯是矿井六大自然灾害之首。
2.1 瓦斯爆炸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2.1.1 爆炸产生高温
试验研究表明,当瓦斯浓度为9.5%时,爆炸产生的瞬间温度可达1850~2650℃。这样高的温度,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及烧坏煤炭资源,还可能点燃木材、支架和煤尘,引起井下火灾和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灾情。
2.1.2 爆炸产生高压
经实验和理论计算,瓦斯爆炸后的气体压力是爆炸前的7~10倍。气体压力的骤然增大,将形成强大的冲击波(每秒几百米或几千米)向前冲击,从而推倒支架、损坏设备、使巷道或工作面顶板坍塌和人员伤亡,使矿井遭受严重破坏。
2.1.3 爆炸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瓦斯爆炸后,不仅氧减少而且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据分析,瓦斯爆炸后的气体为:O26%~10%、N282%~88%、CO28~4%、C04%~2%。而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4%时,人就会中毒死亡;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0%~12%时,人就会失去知觉窒息而死。统计表明,在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0%以上。因此,强调入井人员佩带自救器是非常必要的。
2.1.4 爆炸产生正向冲击
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四周扩散,在所经过的路程上形成威力巨大的冲击波现象,称为正向冲击(也称进程冲击)。正向冲击由于是高温、高压气流,因此,能造成人员伤亡、巷道和设施破坏,还能扬起大量煤尘使之参与爆炸,从而造成更大的破坏,还可点燃坑木或其他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3 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术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可分为预防爆炸和抑制爆炸
3.1 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积聚,进行瓦斯抽放,加强瓦斯浓度和火源监测,防止点火源的出现等。
3.2 抑制爆炸主要采用隔爆抑爆装置将瓦斯爆炸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3.3 加强通风管理,使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都不超过规定,是防止瓦斯积聚、爆炸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和有效的措施:
3.1.1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要做到稳定、连续的向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供风,并保持足够风量。
3.1.2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面)都要有单独的回风道,使污浊风流直接进入采区回风道或矿井总回风道,而不得串入其他釆掘工作面。
3.1.3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对风门、风桥、挡风墙、凋节风窗等,要保证规格质量,并应经常检查维修,以保持完好,还应根据需要,及时调量。
3.1.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工作面采取压入式通风,风筒出口按规定接到工作面,及时冲淡瓦斯的涌出。
3.4 调整通风系统, 巷道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加强和搞好矿井瓦斯管理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4.1建全机构,完善制度,要有适应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一支专业队伍,配足瓦斯检查人员;还必须建立一套较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并认真执行。
3.4.2强化现场瓦斯检查,要求瓦斯员在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检查,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堀工作面及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严禁超限作业。
3.4.3严格执行区域巡回检查瓦斯和检查次数的规定;控制各处风流瓦斯浓度及超限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停电检修或临时停工停风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的规定;“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巷道贯通以及盲巷管理的规定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3.5隔爆措施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以阻止爆炸的传播,限制火焰的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
3.5.1被动式隔爆棚。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因成本低、安装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隔爆水袋棚的使用最为广泛。
3.5.2自动式抑爆装置。使用压力或温度传感器,在爆炸发生时探测爆炸波,及时将预先放置的水、岩粉、N2 . CO2等喷洒到巷道中,从而达到抑制爆炸火焰传播的目的。如ZGB-Y型自动隔爆装置采用高压氮气引射消焰剂,能将爆炸限制在距爆源40-60m之内;YBW-1型无电源触发式抑爆装置,适合安装在距爆源20-45m的巷道中;ZYB-S型自动产气式抑爆装置采用实时产气原理,当传感器接收到燃烧或爆炸火焰时,触发气体发生器快速产生的高压气体喷洒消焰剂,抑制火焰的传播。
4 结束语
2、引火源温度为650摄氏度至750摄氏度;
3、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百分之十二。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1、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1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煤炭行业大多是井工开采,开采过程中面临着瓦斯、水害、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而瓦斯是“五大灾害”之最。近一个时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瓦斯事故。本文从瓦斯性质、危害、爆炸条件作手,归纳分析了煤矿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
2 瓦斯性质、危害及其爆炸条件
2.1瓦斯性质
矿井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CH4)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沼气),煤矿井下的瓦斯来自煤层和煤系地层,它主要是腐植型有机物在成煤过程中生成的气体。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和爆炸的气体,难溶于水,易于扩散,渗透能力是空气的1.6倍,瓦斯较空气轻,通常是积聚在巷道的上部及高顶处,不助燃也不能维持呼吸,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并能发生燃烧或爆炸。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
2.2瓦斯危害
矿井瓦斯的危害主要有:一是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爆炸,产生高温冲击波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会导致人员窒息,甚至死亡;四是煤(岩)与瓦斯突出会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煤尘)爆炸。
2.3瓦斯爆炸的条件
一是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体积分数达到12%以上;二是在正常条件下的弱火源点然时,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瓦斯爆炸范围为5%至12%,最佳爆炸体积分数为9.5%左右,在强火源引爆时,瓦斯爆炸的范围显著扩大,最佳爆炸体积分数为8.5%~10%左右,当混合气体混入其他爆炸性气体时,瓦斯爆炸的下限会降低;三是遇到明火,点火温度达到650度以上。
3预防措施
3.1防止瓦斯集聚
局部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达到0.5m3就是瓦斯集聚。而防止瓦斯集聚的根本措施就是加强通风。
(1)必须严格加强矿井的通风管理,定期测风、合理分风,确保井下各用风地点有合理的风量。严防瓦斯超限和瓦斯集聚。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并能保证备用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以免矿井因停风而造成瓦斯集聚。
(3)加强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严禁任意开停,设备检修,停电、停风要有计划。避免掘进工作面因停电、停风而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集聚。
(4)采掘面要按需分风,通风巷道要及时维护,确保通风顺畅,严禁单台局扇多头供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符合规定等,以防止采掘面因风量小、风速低而导致瓦斯集聚。
(5)严格按工程质量要求构筑风门、风桥、调节风窗、档风强等通风设施,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严禁自然通风、括散通风、无回风道独眼井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等不合理通风,避免瓦斯集聚。
(6)采空区和盲巷往往积存有大量高体积分数瓦斯,在气压变化或冒顶时使其涌出或突然压出而造成瓦斯事故,所以对采空区和盲巷要及时密闭。
(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因风速低、风量不足,容易形成瓦斯集聚,可采取设置风障;引射器抽排;采用专门排放瓦斯巷道等措施,用上述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采取瓦斯抽放。
(8)采煤机附近的瓦斯集聚,可采用水力引射器或环隙式向机组局部送风方式以防瓦斯集聚。
(9)当瓦斯涌出量过大,采用通风方法不合理时,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瓦斯抽放,并设法提高瓦斯抽放率,符合《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2防止瓦斯引燃火源措施
(1)严格入井检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井口房、风机房和瓦斯抽放泵房20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火炉取暖;矿灯应保持完好,井下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符合《规程》规定;采空区和盲巷要及时密闭,密闭要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严格井下火区管理。
(2)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打眼、装药、封泥和放炮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说明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以免放炮产生火花而引燃瓦斯。
(3)防止撞击、摩擦火花的主要措施有: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采煤机截齿避免截割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链板运输机的液压联轴节,必须按规定注油;易溶合金塞溶化后,必须立即排除故障,进行更换。
(4)防止电器火花的措施主要有:井下电器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规程》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接地装置符合要求;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煤电钻要有综合保护,局部风机实行风电、瓦电闭锁。
4 结语
只要我们根据瓦斯的来源,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进行分源治理,掌握瓦斯爆炸发生和发展规律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瓦斯爆炸事故是可控可防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