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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退耕还林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1指标体系的建立本文根据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状况,借鉴有关研究成果,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全面性和合理性等因素,对指标进行筛选,建立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方面的16项指标(表1).
1.2数据获取表1中除林草产业蓄水量(D14)、林草产业CO2固定量(D15)、农作物CO2固定量(D16)参照以下方法计算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2006—2011年的《宁夏统计年鉴》.
2结果与分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所选的指标进行处理和运算,发现各指标存在很高的相关性,对它们进行综合评价,适合于因子分析.对选取的16个指标进行因子分析,经正交旋转后,前面3个主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1.489%,代表了原始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表2).通过进一步计算,可得主因子载荷矩阵,进而得到因子得分矩阵(表3).由表3可知,公因子1在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和其他人口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1看成是社会结构调整因子;公因子2在林草产业CO2固定量和林草产业蓄水量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2看成是生态环境效益因子;公因子3在农业产值和农业收入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3看成是农业经济总量因子.根据以上分析,可以从社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效益和农业经济总量三大因子来简化计量综合效益,建立因子得分函数。采用因子加权总和计算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综合效益评价值,并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确定其权重。
2.1隆德县后续产业效益显著且阶段性差异明显由图1可知,隆德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之后,后续产业发展取得了较显著的综合效益.随着时间的延续,综合效益逐步发挥,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药材、沙棘加工、花卉、蔬菜等后续产业在最初的2a里发挥的效益相对较小,甚至其某些方面会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后续产业在开发、组织和管理、资金和技术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而2010年发挥的效益是2006年的近1.6倍,整体呈显著增长趋势.2007—2008年的综合效益增长最快,增长的分值为1.12,这主要是因为设施农业在2008年初见成效.2008—2010年增加的分值相对于2007—2008年期间降低了1.11.总之,2006—2010年间的增加分值,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逐年增加.在不同阶段各效益对后续产业综合效益的贡献度不同:2006—2007年间,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007—2009年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2009—2010年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后续产业实施之初,由于资金和技术的缺乏,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开发缓慢,发展氛围不浓,多数农户从思想上只重视眼前的粮款补助,而未意识到后续长远发展,经济效益在短期内无法得以体现;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成功实施,使得生态效益十分显著;2007年以后,随着政府对劳务输出的有效组织,生态移民搬迁与劳务产业相结合,使尚未完全脱离和未脱离土地的农民逐渐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的有效组织,特色种植业、设施农业和劳务等产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逐渐显现出来.
2.2经济效益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主要反映在后续产业推进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产条件的提高而增加的已变为经济形态的那部分效益[6].其中,最突出的方面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以及各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影响.
2.2.1后续产业对各类产值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各类产值总量都呈上升趋势,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的增长有一定贡献,后续产业发展时间越长,贡献越大.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主要为中药材、沙棘加工、花卉、蔬菜等支撑产业,其对国内生产总值和农业产值增长的贡献要大于对牧业和林业产值的增长贡献(图2).
2.2.2后续产业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隆德县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对当地农村居民经济收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业收入、林业收入和牧业收入三方面.退耕还林(草)后,隆德县的农民家庭经营总收入年平均增加15.04%,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的推进确实有利于当地农村经济总量的增加;农业收入年平均增加13.13%,这主要得益于特色种植业的收入,林业收入年平均增加42.63%,牧业收入年平均增加20.98%.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林业收入得到了显著提高,根本原因在于出售林产品所得收入增长迅速.
2.2.3后续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对农民个人来说,后续产业对其经济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外出劳务收入和人均收入两方面[6].与2006年相比,无论是从各乡镇还是从整个隆德县来看,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增长,人均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4.89%.农民外出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农民外出劳务收入年均变化率为18.60%,说明后续产业促使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解放出来从事于其他生产活动而创造更多的收益(图3).
2.3社会效益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最为突出的是对当地人口资源及作物种植结构的分配.
2.3.1人口资源分配的变化人力资源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研究对比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实施前后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非农业从业人员和外出劳务人口的变化来说明后续产业对县域人口资源分配的影响.从2005年以及2010年数据对比中发现,全县农业人口减少了17.05%,而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人数和其他人口(运输仓储邮政、商业、住宿餐饮业等)分别上升了21.21%和3.68%.这说明后续产业对隆德县人口资源的分布确实产生了明显影响.隆德县退耕后续几年来的农业劳动力变化量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而减少;外出劳务人口变化量和运输仓储邮政、商业、住宿餐饮业等其他人口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而增加.说明通过后续产业的推进,从事耕作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有更多的劳动力从耕地上解脱出来外出务工和从事商业、运输等服务业,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都得到一定的调整.退耕还林(草)后续时间越长,外出劳务人口变化越大,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越明显.
2.3.2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与2005年相比较,2010年隆德县小麦播种面积减少了43.13%,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增加了6356hm2.通过后续产业的推广,以小麦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而可作为经济作物的其他作物的播种面积整体呈上升趋势,土地资源再分配的效果明显.由图4可知,隆德县退耕后几年来的小麦面积变化率和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是随着退耕后续年数的增加而减少和增加.小麦面积变化率与年数的线性相关性没有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与年数的线性相关性明显.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随年数的增加而线性增加,表明隆德县随着后续产业的不断深入展开,药材、马铃薯、蔬菜瓜果等特色种植业面积逐渐增大,特色种植业规模逐步增加,当地正在有计划地对特色种植业进行规划.而当年造林育苗面积的变化则表明退耕还林(草)后的整体状况比较稳定,2005年退耕结束后,每年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的同时只是对退耕还林死掉的林木的补充,以保持退耕还林对水土保持的效益.
2.4生态效益后续产业在生态方面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效益,主要表现为农作物和林草业的CO2固定量及林草业的蓄水量.林草产业CO2固定量年平均增长率为5.66%,林草产业蓄水量年平均增长率为18.68%,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但由于技术和资金的限制,部分药材、草畜和设施农业管理粗放,抚育、管理与保护跟不上,部分花卉生长环境等条件控制不到位,保存率较低;退耕地林药林草间作发展不均衡,有的地块杂草丛生,致使幼树生长缓慢,抑制了间作牧草和药苗的生长,使得后续产业的生态效益相对不明显.
3讨论
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个方面,这是学术界所公认的[10].对比现有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对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进行尝试性评价时,涵盖了完整的3个部分;选取的综合评价方法和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符合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评价实际;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具有一致性,能够反映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取得的效益成果.本评价体系是在借鉴相关评价退耕还林(草)工程效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是因为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本身就是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巩固、延续与支撑.虽然评价结果只能反映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的变化趋势,但与当地实际情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证明研究结果能够对现实的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产生指导意义.本文只是从宏观方面笼统地对隆德县后续产业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探讨,限于数据获取的限制而未从具体的后续产业着手分析,且未对后续产业所面临的开发滞后、牧草与药材加工贮藏手段落后、部分群众对间种的药材管理粗放、产业链短、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等问题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讨,这些将成为笔者今后研究类似问题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1.12002年退耕还林情况2002年是南涧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第一年,涉及3个村委会,336户农户,面积共1523.3亩,其中西山108户451.9亩,团山68户385.5亩,小军庄160户685.79亩。
1.22003年退耕还林情况2003年的退耕还林工程涉及4个村委会,812户农户。面积为2820.8亩。其中团山1户5.3亩,保安259户1339.9亩,白云264户742.8亩,太平288户732.8亩。
1.32004年退耕还林情况2004年是南涧镇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该年涉及7个村委会,579户农户,面积为1300亩,其中西山2户25.3亩,团山249户314.2亩,保安41户89.5亩,复兴148户483.4亩,文启45户131.8户,安定15户19.3亩,新山79户236.5亩。
2退耕还林成果调查
2.1调查方法南涧镇内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及所配套实施的荒山造林林班小班,调查时对造林小班,一部分进行全查,一部分进行抽样调查。
2.2调查成果南涧镇内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及所配套实施的荒山造林,现已全部成林。一部分生态林,如华山松林,松塔已挂果,一部分生态林已改作经济林,如泡核桃林,已挂果,有一定的收入。
2.3成果分析(1)通过对南涧镇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调查,可以说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决策是正确的,也是深受广大群众接受的、拥护的一项民心工程,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2)退耕还林工程是生态文明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体现。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2]。(3)南涧镇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属生态林种,树种多种多样,做到因地制宜。树种有华山松×旱冬瓜,云南松×车桑、有铁核桃、泡核桃,有华山松纯林等等,有的地块设计初植树种死亡后,已长出本地优势树种,现也已自然成林。(4)退耕还林的效果,应从3个方面来衡量,一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有机的结合起来,是否体现了3大效益的功能。二是退耕还林成果是否得到很好的巩固,社区社会经济是否可持续发展。三是退耕还林农户是否满意,这是衡量退耕还林工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通过调查上述问题都得到了肯定的回答。(5)退耕还林必须与封山育林相结合。封山育林是对破坏了的森林,经过人为的封禁培育,利用林木天然下种及萌蘖更新能力,促进新林形成的有效措施[3]。这可以解决退耕地设计树种死亡后,促使本地优势树种成林,同时,也解决了退耕还林地块的管护费用。(6)退耕还林工程应注重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以工代赈、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向退耕地区倾斜,努力提高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4]。如太阳能、水窖等易操作、利用率高的项目。(7)《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营造的生态林面积,以县为单位核算,不得低于退耕土地还林面积80%。新一轮的退耕还林生态林,在我镇可降至50%以下,我镇实施的经济林泡核桃树,属高大乔木,并且很容易成林,完全可以达到生态林、生态效益的目的。(8)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作,由于近几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增多,在家的强劳动力减少,土地大量闲置。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争抢的退耕的局面,这是这轮退耕中最棘手的问题。各地党委、政府应提前进入角色,防止出现集体事件。如集体哄抢、集体上访等。
西吉县位于宁夏南部,是一个农业大县,属于国家级的贫困县,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在实行退耕还林以前,“十年九旱”,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逐年增加,使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并进行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再次,“育了人”,通过工程实施,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近年来,西吉县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新的问题与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退耕还林的顺利开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
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实行粮食、现金、种苗费等方式的补助,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达到使其退耕还林的目的,既是“以粮食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但由于规划和计划不当,造成财政补助经费短缺,补偿不能够及时兑现。
1.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
一是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量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二是在部分退耕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造成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1.3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权益
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兑现环节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一是补助粮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二是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林实绩”冒领补助金现象,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和贪污行为,影响了工程建设,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
1.4不注意发展后续产业,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通过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若不能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实际问题,只重眼前的补助,要想“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则是一句空话。因此,要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必须以人为本,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2对策
退耕还林工作关系到生态效益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的实现。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应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作业设计。科学合理确定造林面积、树种,以乡土物种为主,提倡造混交林,慎重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1]。技术方案落实到小丘地块,退耕农户按户登记,按村编号,以片成图,编写报告。二是做好整地工作。整地质量影响树苗成活率、幼林生长和水土保持,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挖穴呈“品”字形排列,保留植被带以控制水土流失[2]。三是把好种苗关。纳入退耕还林苗木,必须有“一签两证”,即出圃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林检疫证。严禁使用劣质苗或挖野生苗上山造林。四是做好栽植工作。退耕还林造林方式必须是人工苗造林,要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3],抓好起苗、运苗等环节,选择阴雨天气,随起随栽,做到深栽、压实、苗正、不窝根。五是把好验收关。检查验收责任重大,对于不合格苗木,应及时返工。六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退耕还林档案不仅是工程评价的基础,也是政策兑现的可靠依据。档案内容包括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说明书、竣工小丘一览表、退耕农户一览表、竣工验收书。农户档案包括申请书、合同书、检查验收卡、农户分户卡、林权证。七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4]。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要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法规,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让干部群众真正懂得退耕还林的最根本目的是要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这是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引导人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使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守法护法。
3结语
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要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落实“三个到户”,即造林、植被保护落实到户;粮食、现金、种苗补助兑现到户;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林木权落实到户。同时,要搞好“三个结合”,即退耕还林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只有这样退耕还林工程才能真正成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造福工程。
4参考文献
[1]李积德.中岭乡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农林科技,2010(1):73-74.
1.1补助标准低是直接原因退耕还林现行补助标准是:生态林分两轮,共补助16年,前8年2400元•hm-2,后8年1350元•hm-2;经济林分两轮连续补助10年,前5年2400元•hm-2,后5年1350元•hm-2;退耕还草分两轮补助4年,前2年2400元•hm-2,后2年1350元•hm-2。阜新市实施退耕还林的14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迅速时期,2001年和2013年粮食价格以玉米为例分别是0.4元和1.2元,土地承包价格以一等地为例分别是100元和800元,而补助标准自1999年制定后始终没有提高。退耕户本能地去追求利益最大化,遂产生了毁林复耕行为。
1.2退耕还林政策失去优势,林地和耕地比较效益差距拉大除粮价上涨因素外,种粮比经营林木见利快,农业的粮食直补资金已经超过了退耕还林的第二轮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都加大种树和种粮的收入差距。对退耕还林冲击很大,退耕户感觉退耕还林很吃亏,复耕的愿望强烈。
1.3林地直接收益降低阜新市在退耕林木处于幼林期时,开发了林下养殖、种植等20多个增收模式,效益很好。随着树木的生长,这些模式规模锐减,退耕户只有指望林产品收益。退耕还林的生态林主要以杨树为主,自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杨树木材市场价格从最高的每立方米900元下滑到现在的500元,去掉各种费用到退耕户手里才400元,林木的预期收益大幅下降。以大扁杏为主的经济林,2010—2012年,由于气候原因,连续3年没结果或少量结果,在没有收益的情况下,还要花费很多的管理费用,结果导致了大面积杏类经济林保存率下降。
1.4阜新市生态建设需要,借力于退耕还林工程,执行政策有偏差《退耕还林条例》规定:“水土流失严重的,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2001年全省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阜新市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为解决建设资金,把很多不符合退耕政策的耕地造林纳入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范围。2001—2005年,全市累计建设绿色通道1.6万hm2,其中的1.3万hm2耕地造林全被纳入退耕还林,当中1.1万hm2耕地属于稳产田。这种做法,从严格意义上讲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这类退耕林地,引起的上访事件所占比重最大。
2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阜新市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如果毁于一旦,阜新地区的生态安全就无从谈起。当前的形势下,造林成本将是原来的5倍,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造这么大的规模。所以,阜新的退耕还林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以保为主,积极争取,广开门路”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结合阜新市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2.1发挥政府职能,为巩固成果提供长效保障
2.1.1加强政府责任落实考核对照《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针对退耕还林的目标考核制度,把退耕还林损毁面积落实到考核指标当中,上级政府要和下一级政府签订责任状,开展针对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增强各级政府落实责任的主动性。这一措施将对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起到重大作用。
2.1.2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财政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在当前复耕思想严重和缺乏专业技术指导的情况下,放手让退耕户进行抚育、间伐病虫害防治、迎接检查验收等工作,将损失惨重。因此,这些工作只能由政府和林业部门来承担。《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但是,由于阜新市各级地方财政困难,至今各级财政没有安排专项的退耕工作经费。没有足够的经费作保障,势必会影响到工程的高效管理。
2.2积极争取和反映,促进退耕还林政策的及时调整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财政、市改委、市林业等多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积极向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争取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建议建立定期的浮动调整制度,让退耕还林政策保持优势,及时跟上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国家生态需要和退耕农户的利益和谐共赢。
2.3探求新的管理模式,活化管理机制,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抚育经营水平
2.3.1加强退耕林地的经营管理工作一是按着省林业厅的要求,在市退耕办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区要认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使退耕还林地和林木的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先安排速生杨和需要卫生抚育的地块,尽量加快进度。三是林政资源部门积极争取抚育间伐采伐限额,保障其进度。四是利用现有政策,帮扶因自然灾害损毁的退耕农户重新造林。五是加强基层林业站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有效指导退耕农户进行林地管理和经营。六是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因病虫害而毁林事件发生。七是森林经营部门要将退耕林地抚育间伐列入国家森林抚育间伐补贴范畴。八是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加强低产低效林的改造,减少退耕户的损失。
土地利用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和改造生态环境的主要方式。参照全国土地利用类型分类系统,并根据本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将丰宁县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未利用地8种类型。具体分类见表1。
1.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土地利用变化是指在某一时期、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土地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变化情况。2000年,河北省试点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并于2002年全面展开,2007年为退耕还林暂停年,2010年之后是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时期。鉴于此,本研究选取丰宁县2002年、2007年、2010年3个不同退耕年限的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变化情况。
1.3土地利用变化结果分析2002年、2007年、2010年丰宁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1.3.1耕地。由表2可知,耕地面积在8年间增加了6704.83hm2。2002—2007年耕地面积减少了1085.33hm2,而2007—2010年增加了7790.16hm2,主要原因是2000年河北省开始退耕还林试点,2007年9月11日,国家为确保守住1.2亿hm2耕地红线,暂停了106.67万hm2的退耕还林计划,因此2002—2007年耕地数量减少,到2010年又有所增加。
1.3.2园地。园地数量在这8年间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共减少了1972.25hm2,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且园地建设没有得到重视,使部分园地转为林地或者耕地。
1.3.3林地。林地面积总体上呈现不断上升趋势,8年间增加了19029.32hm2。这主要是丰宁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的成效,当然还有后期的维护才使得林地面积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1.3.4草地。草地的变化先是出现小幅度的下降,之后又呈现出突变态势。主要是因为2002年之前丰宁县生态退化严重,2002—2007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后,草地退化现象有所改善,但仍有小幅度的下降。2007—2010年由于严格执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以及后期维护力度较大,草地面积又有所增加。
1.3.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呈稳步上升趋势,8年间共增加了4309.50hm2。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是研究区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的主要原因。并且研究区域增加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主要来源于未利用地。
1.3.6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在整个土地利用类型中所占比例较小,因此与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相比而言整体面积变化不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速度加快,交通运输用地也相应增加,但增加相对较少,其来源主要是未利用地。
1.3.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02—2007年水域及水利设施面积减少的不多,而2007—2010年增加也相对较少,这主要是由于8年间降水量变化所致。2007—2010年兴修水利设施对该类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的增加也有一定的影响。
1.3.8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呈现稳步下降趋势。大多数未利用地转向了其他7种类型用地,但同时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小部分林地和草地退化为未利用地。
2退耕还林成果绩效分析
2.1经济绩效大多数生态退耕规划区或任务区经济都比较落后,因此增加生态退耕的任务必须强调“经济绩效”的驱动作用。丰宁县是全国范围内的贫困县,经济落后,巩固生态退耕成果的资金相对匮乏。因此,在已取得的退耕成果下,还应发展当地经济,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利用。
2.1.1粮食产量变化。退耕后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减少,但平均产量有所增加。粮食总产量如图3所示,2002—2010年,粮食总产量虽高低起伏,但是明显退耕还林后粮食产量比退耕前高(2009年粮食产量较低是因为当年自然灾害较严重)。退耕工程将坡度大、位置偏远、水土流失严重、沙化严重的低产坡耕地转为林草地,因此农民将节省下来的生产要素(如灌溉用水、化肥、劳动力等)向未退耕耕地转移,提高了粮食产量,说明丰宁县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家庭对土地进行了集约利用。同时,退耕还林对经济作物的影响比较大。随着退耕工程的进行,耕地资源的减少,为了更加充分地利用土地生产力,实现集约化生产,很多农民选择种植经济作物,导致经济作物产量大幅度增加。
2.1.2国内生产总值变化。凯恩斯学派认为,增加公共投资有提高对产出的总需求,以及提高生产力及扩充生产能力的效果。退耕还林这项规模宏大的公共投资计划,不仅可以解决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而且可以通过增加政府支出,刺激有效需求,并产生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而拉动区域国民经济增长[4]。由图4可知,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丰宁县国内生产总值及第一产业增加值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且上升幅度逐年增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源于农业产业结构的改变和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退耕还林导致耕地减少的同时也有利于耕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农业产业结构的改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从而增加了第一产业的产出。同时,退耕还林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国内生产值不断增加。
2.1.3农民收入变化。退耕还林本质上是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是将农业用地在农林牧等重新配置。从收入的时间分配看,退耕前农民取得收入的时间取决于农作物收获的时间。退耕后农民取得收入的时间取决于钱粮补助兑现的时间。从收入的来源看,退耕前,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粮食收入、经济作物收入及外出务工收入,其中以粮食收入为主;退耕后,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经济作物收入及外出务工收入。同时,养殖收入、林果收入(还林后所种植的山林、果树产生的经济收入)及经商收入(主要包括运输经营和加工场经营)所占比例有所增加[5]。由图5可以看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2—2010年基本处于持续增长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一部分源于退耕还林补贴,但主要是因为退耕还林工程使得耕地减少,农民不再以耕种土地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即外出务工[4],农民的收入来源多样化直接导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此外,退耕还林后期经济林的效益开始增加。退耕还林增加了土地生产率低的地区农户的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对丰宁县而言,扶贫减困的作用相当明显。
2.2社会绩效
2.2.1劳动力及就业的变化。退耕还林是一场土地利用方式的变革。由种粮食到种林草,土地的利用性质发生了变化,必然带来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劳动力投向的变化。退耕还林减少耕地,大部分农民将从世代耕耘的土地中解放出来,一方面,劳动力的较少投入使农民有了更多的可支配时间,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为农民调整改变自己的生产结构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条件。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深入,耕地面积减少、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种植业由小而全的传统农业向商品型生态农业转变、耕作方式的高机械化程度使丰宁县农业生产力逐步提高,促使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明显变化,这导致了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的不断增长。由图6可知,2002—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农村人口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城镇人口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城镇人口增多。但是退耕后期2008—2010年农村人口比例又开始逐渐回升,这是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劳动力市场不健全,求职信息渠道不通畅,企业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村劳动力观念陈旧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劳动力资源隐性失业严重,存在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6]。
2.2.2对社会活动参与的影响。退耕还林(草)是“高压线”,工程的实施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退耕还林自始至终都置于农民的参与和监督之中,不仅对传统“见物不见人”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参与度和凝聚力。通过落实钱粮兑现政策,提高了政府和党的威信,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监督土地丈量和钱粮兑现工作,农民民主法制政策观念增强,对加强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3生态绩效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退耕还林是一种诱导性的制度变革,即国家用计划手段,以工程建设的方式,通过政策引导,使沙化地和退化坡耕地向林(草)地的资源转化,改变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达到“生态—经济”系统重建的目的。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京津冀地区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环境质量呈日益下降的趋势。退耕还林(草)工程通过提高植被覆盖率,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吸附作用降低了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7],抑制了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减少了沙尘天气的发生,明显改善了丰宁县的空气质量。
2.3.1植被覆盖情况。丰宁县自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项目以来,到2002年底造林25000hm2,草地建设23733hm2。2007年完成造林9333hm2,年末实有林地面积322568hm2,森林覆盖率36.99%。其中:当年人工造林8666hm2,零星四旁植树172万株,育苗面积233hm2。2010年,完成造林73333hm2,到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43.7%。2002—2010年丰宁县森林覆盖率以每年2%的速率增加,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丰宁县的森林覆盖情况。
2.3.2水土保持状况。通过退耕还林(草)工程,丰宁县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0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5km2,200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km2,2010年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km2。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明显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并且水土流失治理面积逐年减少,减少了丰宁县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3后期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对策
虽然退耕还林工程给经济、社会和生态3个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效益,但是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退耕还林的补偿年限短,农民对退耕补偿具有依赖性;土地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基础,大部分农民还存在复耕意识,尤其是退耕补偿期限结束后,农民复耕的几率会大大提高;单纯地依靠林业收入较低,无法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粮食安全依赖于耕地,而退耕还林工程使耕地数量减少。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3.1完善补偿方案,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退耕还林补偿增加了丰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但是,国家规定经济林补偿5年、生态林补偿8年[4],补偿年限较短。补偿年限过后农民对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能会大大降低,影响退耕还林的后期效果。故可以适当降低补偿标准,延长补偿年限,维持农民对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同时,应让京津生态收益区对丰宁县等退耕还林地区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补偿[8]。
3.2提供就业机会,消除农民的复耕意识经实地调查发现,丰宁县有不少农户还存在复耕意识[9],这一现象对于退耕还林工程后期成果巩固有很大的威胁。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和经济林业加工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可以通过增强农业和第二、三产业间的合作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以消除农民的复耕意识,维护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效果。
退耕还林工程通过专项补贴激励农户参与工程实施,促使农户坡耕地还林还草。这种激励政策,直接促使农用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促进了农用地资源的重新配置。本课题选取了退耕前的2001年、退耕过程中2005年、退耕任务结束后的第一年2007年以及2010年4个时点对各地类进行对比分析耕地与林地在2001—2005年和2007—2010年这两个时期内表现出了此消彼长的趋势,2001—2005年退耕前期耕地面积减少林地面积相应增加,但是退耕后期2007—2010年“退林复耕”的现象明显。产生以上变化的原因有:一是退耕林农获得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比较收益在大幅度下降,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越来越无法满足退耕林农的生活需求;二是近年来粮食价格上涨,种粮补贴增多,退耕补贴相对较少,以致于林农种树收益与种粮收益差距明显,农民为了经济利益扩大耕种面积将已退耕为林地的土地复耕;三是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之间耕地保护与退耕还林两项政策在基层执行时,往往不能落实贯彻,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现象。
1.2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民纯收入的影响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区域内耕地面积减少,林地面积相应增多,造成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致使非农行业就业人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逐年波动上升。二、三产业相对于第一产业的高产出使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逐年提高。通过对涞水县农户的的实地抽样调查,退耕后农户收入结构中非农行业收入占61.07%;所调查的农户家庭中,从事非农行业的从业人员占51.31%,从事职业主要以建筑、采矿、运输和餐饮业为主。相对于农业生产,外出务工为农户提供了更为丰厚的报酬。表1显示了1997—2010年涞水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状况,可知涞水县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后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退耕前1997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为1828元,退耕启动时的2002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为2142元,而到2010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了3769元,退耕前年均增长4.76%,退耕后年均增长8.32%。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剩余,促使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转变,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3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村产业结构及农业内部结构的影响通过对涞水县1997—2010年全县各产业年产值情况的定量分析(图3)可以看出,退耕前农村经济收入中第一产业产值略高于二、三产业,但总体水平差别不大。退耕后第一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呈波动下降趋势;退耕前二、三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维持在65%左右,2002年退耕工程实施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持续上升,到2010年其值为76.16%。在退耕前农业生产是涞水县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退耕工程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相应变化,在确保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规模化水平,以现代农业为依托,充分发展特色农业,农业产值得到一定提升,但相比于二、三产业提升幅度不大。当地依托“野三坡”等旅游资源优势发展服务业、特产加工业,极大程度地丰富了二、三产业。涞水县二、三产业比重逐渐占据农村经济的主导地位,农村经济由农为主型转变为非农为主型。
2涞水县农村经济转型的灰色关联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政策性地改变了涞水县的土地利用结构,由此引发了涞水县产业结构以及农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的转型并促使农村经济转型。为探究涞水县农村经济转型过程中各行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的关联程度,本文依据涞水县1997—2010年统计年鉴,对主要产业收入与农民收入情况汇总进行灰色关联分析。通过林业收入与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高关联度可以看出,退耕工程的实施不仅仅有利于改善津京地的生态环境条件,而环境的改善所带来的综合生态效益,也有利于整合当地特有的旅游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因此,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是极其必要的。第二产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牧渔业收入、种植业收入对农民收入的关联度相对较低,这些产业收入对农民生计改善的贡献较少,尤其是种植业仅为0.49,反映了当地农业生产能力较低,且各行业未能利用退耕成果综合发展,如大量的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势必会造成农业上的劳动力不足,而土地资源分布较为分散,无法规模利用,有很多闲置荒废现象。因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要继续强化优势产业,同时要做到以优带落,规避优势产业没落对农村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陕南地区位于陕西省南部,北靠秦岭、南倚巴山,汉江自西向东穿流而过。该区域由秦岭山地、大巴山地和汉江谷地组成。陕南地区是我国退耕还林最早实施的试点区域和重点区域,〔1〕因此,本文选择该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对陕南地区商洛、安康和汉中三市多个乡镇的农户实地调查问卷。该项调查的时间为2012年1~2月,调研样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并综合考虑了样本地区的社会经济水平、地理区位、地形地貌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度、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差异。调研样本总数为291个,其中退耕户114户,非退耕177户。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户个人及家庭特征,具体涉及农户家庭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配置情况等;第二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情况;第三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情况。
2.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概念界定。
生态农业认知是指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的主观认识与感知,是人脑存储的对生态农业生产的最终印象与知觉。目前生态农业在我国已经有多种发展模式,作者在陕南地区广泛调研得知,该地区农户选择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主要有以下8种:设施生态农业、猪—沼—果、生态养殖、稻鸭共育模式、生态旅游农业、高山反季节蔬菜、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开发模式。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退耕还林等政策的不断推进,在我国农村大力推广发展生态农业显得越来越迫切。而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决定了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意愿和具体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不同类型的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认知水平必然不同,因此,只有在深入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差异的基础上,找寻提升农户认知水平的政策着力点和一般规律,才能有效提升农户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程度。
(2)理论基础。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该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态度是个人对自身行为进行评价的结果。因此,农户会基于自身所具备的常识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利弊进行评估,这种常识显然与农户所具有的相关知识、教育水平和生活阅历有关;同时主观行为规范也会影响个体行为态度,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会受到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农户或群体态度的影响,诸如已经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或是对生态农业有所了解的亲朋好友会引导并提高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农户认知同时受到外界条件所决定的个体行为控制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是外界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农户深入了解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提供了激励并且创造了条件。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势必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会通过影响其行为控制进而影响其相关认知。据TPB理论,农户行为认知会影响农户的行为意向,进而会对农户行为产生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会通过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进一步影响农户关于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行为意向,最终影响农户是否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这一行为;同理,外界条件所决定的行为控制变量,诸如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农户所处地理位置、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相关政策除与农户认知相关外,也会影响农户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
(3)研究方法。
从农户认知行为理论来看,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的主要因素包括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经营特征、政策约束等方面,为了更加明确地阐明各因素与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的关系,本文采用列联表分析方法研究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影响因素。列联表分析原理如下:假设有A、B两种属性的类型变量,其中i表示A属性,当i=1时表示具有A属性,i=0表示不具有A属性;同理,用j表示B属性,当j=1时,具有B属性,当J=0时,表示不具有B属性。
二、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的实证研究
1.变量选择与理论分析
结合本文的研究框架以及研究内容,我们选取如下变量进行分析研究:
(1)户主个人特征。
作为家庭生产经营的重要决策者,户主的个人特征包括其年龄、受教育程度,这两者直接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具体而言,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其认识以及接触到的事物更多,眼界更宽,从而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可能更深刻;但另一方面,年龄的增长可能使得农户更加墨守陈规,相比年轻人接收新生事物可能更加困难,因而年龄对于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行为的影响方向暂时无法判断。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劳动力质量的重要指标,已有的研究表明,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越强,相应的其认知能力可能也越强。
(2)退耕还林。
是否参与退耕还林是农户认知行为差异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变量。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过程也是农户对自然环境重要性的了解过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参加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可能更清楚自然环境对农户自身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同时,选择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和经济资源,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对可利用要素的有效配置。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为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会充分关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提高认知水平。
(3)农技培训。
农业技术培训在农村非常重要,对于生态农业这类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农业生产方式,更需要有相关技术的指导。农户接受农业技术培训,一方面在培训的同时会接触到以农业技术为依托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农技培训能够丰富农户的农技知识,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技能,加深对生态农业的理解程度,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4)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
农业信息对农户的生产至关重要。由于交通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限制,农户获取农业信息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主要渠道来自于政府与媒体宣传。大量农户通过电视、广播以及乡村能人等常用渠道来获取农业信息,其他获取信息渠道包括农业书籍和报刊、政府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有限的网络资源,这些渠道对于普通农户而言较难实现。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决定了农户对农业信息捕获的能力,农业信息越容易获知,农户对农业相关知识就更为了解,因此,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将会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5)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
近年来,农产品安全事件已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生态安全是农产品质量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证,提升农户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可以有效引导农户采取生态农业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在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关注,他们就越有动力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条件、方式和手段进行深入了解,进而提升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2.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采用的列联表分析方法属于描述性的横截面研究。下面将具体分析各统计变量与其对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之间关系的实证结果:
(1)户主年龄。
青年农户生态农业生产认知比率最低,仅为78.6%,中年农户认知比率最高,达到了91.3%,老年农户生态农业生产认知程度次之,为82.6%。卡方检验显示,线性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似然比卡方检验、皮尔逊检验在10%的水平通过检验。由此看出,户主年龄与认知程度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并不存在线性关系。
(2)户主受教育程度。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户生态农业认知水平都很高。其中,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农户认知比率最高,达到90.9%;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农户认知比率稍低,为89.4%;而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农户的认知水平为83.5%。卡方检验显示,户主受教育程度的3个检验指标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在所选样本中,户主受教育程度与认知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当地对生态农业的宣传推广程度已经较高,而同时该认知对受教育程度的要求不高而导致。
(3)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水平高于非退耕还林户。其中,退耕户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为94.7%,非退耕还林户的认知比率仅为84.7%。由卡方检验表得知,皮尔逊检验、最大似然卡方检验以及线性检验均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检验,说明农户是否参与退耕还林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具有显著影响,换言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4)农技培训。
农户是否参与过农技培训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有较大影响。其中,参与农技培训的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比率为98.4%,未参与农技培训的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仅为81.7%。进一步的卡方检验显示,3个检验指标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显然农户参与农技培训与其生态农业认知之间有显著关系,农技培训可以显著提高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5)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
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对农户的认知行为具有较大影响。其中,信息获取容易的农户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达到97.8%;而信息获取较难的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仅为53.3%。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该变量在1%水平上通过了皮尔逊检验与似然比卡方检验,且线性关联分析也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因此,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之间有显著的关系,信息越易获取,农户的认知行为比率越高。
(6)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
调研数据表明,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重视,对生态农业认知的比率越高。其中,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户比率达到77.0%,这些农户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为92.0%;在不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户中,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仅为77.6%。卡方检验显示,该变量在1%水平上通过了皮尔逊检验与似然比卡方检验,且线性关联分析也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可见,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农户越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水平越高。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本文主要在退耕还林政策背景下分析陕南地区不同类型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的影响因素,主要研究结论如下:多种因素影响退耕地区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其中,农户是否参与退耕还林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程度具有显著关系,参与退耕还林显著提高了农户的认知程度;是否参与农技培训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影响较大,参与的农户认知比率均高于未参与的农户;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认知行为,如果信息越易获取,则农户越容易产生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
2.政策建议
(1)在退耕地区为农户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技培训。
对于退耕地区农户而言,林业与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等都是新生事物,不太容易掌握其生产技术与市场特点,而且农户需要维持一定的资金投入,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较大。例如,特色经济林栽培与加工技术、农业生产中的种养结合技术以及农产品运销渠道与管理技术等,绝大多数农户都未能真正掌握。调研过程中很多农户都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长期的技术扶持政策,帮助其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为退耕区农业与林业发展提供长期的技术与资金保障,如为农户开展林业与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培训,同时为其农产品运销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2)拓宽农民获取农业信息的渠道。
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户农业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作者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目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传统媒体如电视、报刊以及乡村能人、集市等传统人际传播渠道,网络渠道普遍应用较少,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也不通畅。因此,应该在退耕地区着力拓宽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首先,应充分发挥电视和广播传播农业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可以通过农业专栏形式在固定时段播发农业信息;其次,在县(区)、镇(乡)农业推广部门设立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与信息服务;第三,要注重发挥农村专业户、农民经纪人等乡村能人的信息传播作用;最后,应加快农村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为农民主动获取农业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1.镇巴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发展概括
1.1基本概括
镇巴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2014年开始实施,3年以来累计完成为2066.67hm2建设任务,主要涉及泾洋、盐场、简池、兴隆、青水、观音等18个镇项目涉及18个镇(街道办)43个村。工程设计主要是栽植茶叶、油茶、核桃、枳壳、油用牡丹、枣树、李子、樱桃等特色经济林树种。目前,已全部完成栽植任务,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为进一步解决退耕还林项目地块分散、重栽植轻管护、经营粗放效益低的问题,充分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鼓励和引导涉林企业和农林合作经济组织等主体,采取土地流转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等方式,更好地参与到退耕还林中,把此项工程和精准扶贫密切结合起来,同时,和县域主导产业及当地群众种植意愿结合,集中、连片推进,充分发挥林业产业的规模效应。
1.2存在的问题
1.2.1后续发展滞后。退耕面积相对分散,尚无龙头企业带动,退耕还林发展关键在于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因当前镇巴县退耕地区尚未建立主导产业,产业链相对较短,相关产品无法实现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尚不完善,产业化程度整体不高。
1.2.2林业产品生产基础薄弱。现阶段,镇巴县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还不多,大多数产业仍是粗加工,生产――流通――销售链尚未健全,生产原料整体利用率不高,且产品附加值偏低,不利于后续产业发展。
1.2.3资金投入不足。因镇巴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处陕西西南边陲,受交通条件影响,再加上地势地形复杂,劳动力短缺等制约,农户和企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极为有限,退耕还林项目普遍存在投入少、成本高、周期长、见效慢的情况。
1.2.4分类管理机制有待改善。为快速发展县域林业经济,镇巴县普遍实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等方式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在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合法权益分配上尚未明晰。
2.镇巴县退耕还林发展方向及对策
2.1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退耕还林和林业特色产业结合。镇巴县为林业大县,但缺乏特色林产品,林业经济在县经济总量中占比较小,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改变“大资源、小产业”的发展现状,应将退耕还林视为新时期林业增长计划和林业产业跨越发展的重点。始终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支撑、园区承载、企业(合作社)承建、农户参与”原则,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建立林业产业园区,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此外,要把建设项目确定为主导产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重点发展核桃、茶园、油茶、中药材等。退耕还林和精准扶贫结合,将精准扶贫和退耕还林工程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实现重点扶持贫困户项目、技术全覆盖,农户除通过加入企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提高收入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土地流转费或者分红收益。具体而言,需要各级政府加强企业(合作社)退耕还林工程用工监督,贫困户占比在30%以上,贫困户土地实施退耕还林面积不低于流转总面积的20%,并纳入到退耕还林当年建设范围内。
2.2发展对策
2.2.1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退耕还林中的工作内容、职责,确定时限和预期目标,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以便部门间协调有序、操作规范,确保工程稳定推进。同时,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出现问题时,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讨论,及时解决问题。
2.2.2积极培植龙头企业。首先,鼓励既有农I企业(合作社)开展合作或者重组,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产业层次,拓展主导产业规模,让企业壮大,并要重视品牌建设,以强化企业市场竞争力。其次,鼓励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提升产业内在关联度,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林业产品的附加值。最后,基于龙头企业下建立一体化联营体,积极带动农户造林种树、种药、养殖,真正依托退耕还林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农户收入。
2.2.3创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退耕还林和林业经济发展均是长期性事业,投入大、回报周期长,须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扶持基础上,积极争取林业项目贷款及其它有偿资金投入到发展中,不断吸收行业内外资金联合造林,推进林业生产发展。
DOI:10.14051/ki.xdyy.2016.04.010
2000年在兰坪县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2000~201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1000hm2,此面积不含退一还一、退一还二面积,2015年规划面积6133.33hm2。退耕还林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关系到百姓的生活以及未来的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退耕还林使得农民的耕地面积减少,恢复了森林面积,恢复了生态环境,但为了要发挥生态效益,还需要加强协调各项产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从退耕还林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能够促进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实现多项产业综合发展。
1退耕还林产生的作用
退耕还林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在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农民的耕地面积虽然有所减少,但森林面积有所增加,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很大的作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善了生态状况,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得农民能够尽快脱离贫困线。同时,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推进,也提高了百姓和干部的生态保护意识,使群众能够更好地领悟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具体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要有几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增加森林覆盖率,退耕还林是将低产农地、荒地进行合理规划造林,通过这项工程,增加了森林覆盖率。第二,有助于改善气候。森林对调节气候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退耕还林增加了森林面积,对于调节气候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很多农民开始外出务工,对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第四。农民逐步走向精耕细作,退耕还林之后,发展了一些其他的产业,这些产业都需要相应的技术,通过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得农民掌握了更多先进的技术,从而实现精细化耕作,提高了农产品的价值,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由于退耕还林实施的时间还不够长,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对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而且农民的收入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这些都是退耕还林之后存在的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2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策略的探讨
退耕还林使得耕地面积减少,但为了要确保农民的收入,必须加强后续产业的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加强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认识
退耕还林是一项生态建设工程,这个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因此,还需要加强各项产业的发展,让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对此,应该要把握国家补助的机遇,推动退耕农户不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通过调结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应该要对退耕还林及其后续的产业发展进行宣传,从而使各项产业的发展能够不断推进,让退耕农户能够从新产业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以达到增收致富的目标。
2.2结合当地实际环境发展产业类型
退耕还林之后森林的面积逐渐增加,因此林下产业、林间产业等,都是实现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找到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业经营模式,实现产业化发展。比如林草间作、林经间作、林药间作等,都是不错的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这些经营方式在造林初期和立地条件好的退耕地上可以实施,但有很多地区退出来的耕地质量不高、立地条件比较差,尤其是随着林木的逐渐生长,仅仅是在林下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则很难实现产业发展。因此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土壤条件、林地条件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比如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等,也可以成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合适的产业的时候,应该要与市场接轨,拓展产业范畴,提高家庭的收入水平。
2.3对退耕还林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进行完善
在退耕还林之后应加强各项产业的发展,必须对产业进行合理地规划和布局,对后续产业政策进行完善,从而不断拓展产业范畴,逐渐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对于退耕还林之后的产业发展,还应该要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保障机制,可以通过中介组织的宣传,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弱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通过政府的各项政策的扶持,提高产业发展的动力。另外,还应该要对产业链条进行延伸,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龙头的带动作用十分重要,为了要提高产业的发展动力,需要加强对各个产业的龙头的培育,从而使龙头企业可以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可以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情况,加强对“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模式的应用,使各项产业的布局能够不断优化,实现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2.4确保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资金和人力需求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加强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等方式,满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一方面,政府应该要为产业发展过程提供充足的资金,让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项设施设备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还应该要融合更多的社会渠道,对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以及物资进行满足。在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发展过程中,可以争取更多的国际机构、组织的援助,扩大退耕还林的投资来源,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应该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通过各种政策对农民进行税收优惠,进行信贷支持,切实保障退耕还林之后的各项产业发展过程中主体的合法权益。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退耕还林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确保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确保农村经济水平得到提升,需要培育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发展。在后续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的整合,培育龙头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使得退耕还林的各项产业发展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孟全省,谭鹏,靳爱仙.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的思考[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5(9)
2冯德新.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调查与思考[J].现代园艺,2015(12)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2013102
1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
1.1可持续生计方法
可持续生计方法是一种思考方法或者手段,主要被运用在对发展的研究以及实践当中。可持续生计方法主要是以人为中心,进行发展目标、优先重点以及范围的分析和确定,在此基础之上选择是否进行发展项目的增加,增加计划的效果。随着可持续生计思想的发展,一些研究中心、捐赠机构等纷纷借助可持续生计的分析方式,对其相关的发展项目进行效果评价。其中Roberts等人提出,可持续生计方法是一种集成分析框架,并且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进行造成贫困的多方位原因的探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1.2可持续农户生计框架
在可持续农户生计框架中,农户被看做是在一个较为脆弱性的背景当中,并且获得生存或者谋生。在其中,他们可以使用一定的资产或减贫因素。而具体的状况主要取决于占有一定优势的机构、组织环境及社会。而且这种环境也会相应地对农户的生计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其配置、资产的使用等方式,以保障最终得到的成果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生计需求和目标。如图1是DFID(英国发展署)建立的相关框架。图1DFID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2退耕还林对农户生计的影响
2.1退耕还林对收入的影响
首先通过描述统计进行。在短期内农户的收入可能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补助,二是非农收入。在退耕还林之后短期内农户无法利用其他收入代替种植收入,所以短时间政府的补助就成了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造成种植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能够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较少,即便获得收益也相对较低;在进行退耕还林之后种植的主要是生态林,从林业获得收入的途径进一步受到阻碍;最后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树苗的生长速度较慢,补助期以内林业收入无法达到正常标准。除了在最初的补助能够获得一部分收益以外,在后期就相对变得困难。如表1是西部某地调查农户所得的收入变化数据对比。
2.2退耕还林对资本的影响
土地是农户获得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退耕还林使农户从种植之上的收入转为林业。由于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恶劣,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种植生态林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农户通过林业来的收入主要来自林草。而林草的收益无论是从眼前来说还是长远而言,收益都不高。根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的生态林只有4.1%存在现期收益,收益情况还十分不稳定。针对西部贫困山区,在这些地方种植业是维持生计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退耕还林和相关补助对其影响相较于其他地方更大。原本种植业在总收入所占的比例就非常大,进行退耕还林的土地又大多数属于产出较高的地。农户利用剩下的地进行种植无法满足基本生计,林草收入又较低,最终返耕的可能性也随之变大。
2014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韩克松:退耕还林对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探讨资源与产业
虽然退耕还林可以有效地转变产业结构,但从长远来讲这样的情况之下形成的结构是不够稳定的。进行了退耕还林之后农户收入也有了巨大的变化,而相应地农村产业结构并不能快速适应这种转变,农户短期内无法形成较为稳定的收入结构。就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而言,要转变农户收入结构,增加非农收入依旧是不够稳定的。比如在贵州部分较为贫困的地区来看,本地可以制造的就业机会相当有限,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无奈之下只能往其他地区转移。并且农户大部分素质有限,进行非农工作的选择较为盲目,信息闭塞、缺乏组织等问题,导致就业问题较为严峻,同时也对退耕还林之后农户的可持续生计造成巨大影响。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进行退耕还林在农户的可持续生计之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求国家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培训农民工、提高补偿、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保障其可持续生计。
参考文献:
[1]李树茁,梁义成,MARCUS W.FELDMAN,GRETCHEN C.DAILY. 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生计的影响研究――基于家庭结构视角的可持续生计分析[J]. 公共管理学报,2010(2):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