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0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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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验收依据
第二条国家有关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制定的有关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以及在项目建设期内调整计划的文件等。
第四条省、市、县各级扶贫办、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联系批复的各类项目的初步计划或实施方案文件等。
第三章项目验收内容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是在全面考核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把工程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成后管护、项目档案资料以及执行扶贫开发政策情况等作为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工程管理。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验收主要测重于:(1)核查项目完成情况;(2)核查项目工程量;(3)检查工程质量;(4)工程完工后的完好率和管护措施;(5)重点项目标识牌是否完好、醒目;(6)检查工程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主要检查:(1)资金到位情况;上级资金到位时间与拨出到项目实施单位时间;(2)执行“三专”管理情况,有无违纪违规;(3)执行报帐制情况:报帐是否规范、是否按进度拨付资金并按规定报帐,并逐笔审核报帐单据;(4)检查自筹资金(投工投劳)落实情况(查凭证、台帐),是否与计划相一致。
3、档案资料管理。包括:(1)申请验收报告和自验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申报文件;(3)项目计划批复文件和资金拨付文件;(4)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批复文件;(5)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告;(6)培训资料及花名册、物资发放清册及有关表册;(7)年度项目图片、音像资料;(8)项目库建设情况等。
第四章项目验收方法
第六条验收组织。验收由市、县(区)分级负责。扶贫办、财政局共同主持,聘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分别负责市、县(区)两级验收工作。
第七条验收目标
1、县级验收为全面验收。对省、市批复的所有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限,批复的建设地点、内容以及本办法第五条要求进行验收,写出总体验收报告和申请市级验收报告。
2、市级验收是在县(区)级自验的基础上,实行总体抽查验收。即对资金管理和档案资料采取全面验收,对项目建设实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量占项目总数的30%以上。重点是1O万元以上以及目标管理项目。
第八条验收方式。验收主要采取听、查、看、访、议的方式,把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结合起来,重点现场检查项目,查阅项目和资金档案资料,访问当地干部群众等。
第九条明确职责。验收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明确分工及职责,公平、公正履行验收职能。各项验收数据要真实,并按规定填写。
第十条验收考评办法及标准。验收考评采用百分制标准,按验收主要内容即项目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三大部分实行量化打分,评分标准由市扶贫办、财政局制定。
第十一条等级评定。市级对各县(市)验收实行等级评定,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总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良好,70--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总体评价,交换意见。市级验收结束,验收组要及时与被验收的县(市)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章项目验收评价
【正文】
关于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
根据《江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度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指出统筹办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立查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问题描述:报告中指出统筹办未归档保存项目实施的具体资料,如项目工程预算、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税务发票、项目公示照片、工程结算说明等项目相关的详细报账资料。
整改措施:制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料管理,设立专人管理项目实施具体资料,完善统筹资金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项目计划申报与项目实施完工产出成果差异大
问题描述: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跟计划建设任务存在差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乡村申报项目的指导,根据项目资金量据实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二是加强对乡村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审核, 提高项目建设规模的精准度;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对不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的项目进行追责处罚,并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计划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改到位。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
问题描述:未针对2019年产业奖补资金进行追踪管理,核实此部分资金发放情况、农资物品的领取情况,农户收到的补助资金和农资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情况。
(一)四类重点对象中享受2014-2020年危房改造及房屋修缮政策的户档资料、系统录入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户档资料,以及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对象所涉资料的完善。
(二)对仍住土坯房的贫困户房屋现状安全进行核实。一是对土坯房已享受C、D级维修加固的;二是对未享受任何政策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仍住其中的。
二、核查人员
县办人员牵头,县住建局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暨挂牌督战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三、核查时间
根据县脱办的统筹安排,结合县上脱贫攻坚阶段性考核工作内容和指标,利用每周六扶贫日或17号扶贫走访日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期间,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政扶发〔〕14号)要求,以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施机制,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应看到,一些地方存在着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雨露计划的实施效果。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经由指令性、引导型、“短平快”向指导性、技能型、常态化转变,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管理并改革完善实施方式,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是充分利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果,实现扶贫培训补贴政策跟进入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完善转移培训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实现雨露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开创“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新局面的需要。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雨露计划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二、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通过改革完善实施方式,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应用“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成果,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瞄准机制,通过培训到户、直补到人的政策激励,引导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增收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实现雨露计划项目运行更加规范,补贴资金更加安全,部门监管更加科学、简便、有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雨露计划健康顺利实施。
建立一套适应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和长效机制,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雨露计划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雨露计划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发〔〕8号)提出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两个为主”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农村未参训青壮年存量劳动力日益减少、新生劳动力培训需求增多、企业对技能型工人需求日益旺盛的这一形势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减少短训规模,增加职教长训比重,把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开展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同时,积极做好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县(市)严格按照试点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四、实行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计划直达到县
改革转移培训任务计划管理方式,实行计划到县(市、区),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省扶贫办按因素法制定年度转移培训指导性计划方案,经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要根据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认真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的组织动员工作,本着“政策引导、农户自愿、实事求是、据实补贴”的原则,最终确定本县(市)当年实际完成的转移培训人数。非重点县(市、区)要以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控制数,本着“择贫、择老”的原则,将计划分解到乡(镇)、村。省扶贫办将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对次年各县(市、区)的指导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从年开始,各地扶贫部门不再直接向培训基地下达指令性的转移培训任务计划。
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资金计划下达方式,由县(市、区)根据培训任务测算资金量,直接在省里安排到各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实行单列。完善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当年雨露计划资金有结余的,可接转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当年雨露计划资金不足的,由县(市、区)从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补足。
五、实行推荐培训基地与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
为了确保贫困农民能自主选择和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从年开始,扶贫部门实行向贫困农民推荐一批优质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由贫困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学校和专业。各地扶贫部门所推荐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一是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中直接择优产生,二是对新纳入推荐范围的基地,必须是国家和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各地所推荐的基地数量规模要适度,每个市(州)按2-3所市属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区)按1-2所县属中职学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规模进行掌握,让贫困农民有一定的自主选择范围。
基地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先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筛选初荐,再由市(州)扶贫办甄选推荐,最后报省扶贫办备案进行公开公示。各地对纳入雨露计划推荐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质量、就业安置、收费水平、群众公认度等建立淘汰机制,实行一学年一评估和调整,每年由市(州)扶贫办征求县(市、区)意见调整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培训补贴对象的确认方式
全省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对象,必须是实行“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县(市)扶贫部门依据本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专业培训基地中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两证”(即技能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
对于非重点县中没有实施“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的,暂停短期技能培训,只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其补贴对象确认方式,仍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证明、县办审定”程序进行;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也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
七、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
本着尊重贫困农民“自愿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
凡当年有子女新入学并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户,可向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享受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如实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凡当年有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愿望、年龄在16-45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要求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贫困家庭劳动力凭卡从扶贫部门推荐的培训基地中,自主选择基地和专业工种参加培训。
对在非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如其所学专业在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没有开设、而本人确有需要的,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扶贫办备案后,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对象。
八、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和资金直补到户
省里制定统一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标准,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且只能享受一次雨露计划资金补贴。年的补贴标准是:对当年新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且获得“两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
凡当年提出申请享受雨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贫困农户,须提供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认真对其申请资格和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次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资料和基地名录等进行复核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开。对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中职免学费、补贴生活费资助政策。
对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参训劳动力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合法有效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向所在县(市、区)扶贫办提出享受培训补贴申请,先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再由县(市、区)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对纳入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县(市),试点期间被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执行国家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省雨露计划长训补贴政策;被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执行省雨露计划短训补贴政策。
九、做好培训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工作
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改革后,实行“两表一卡”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即《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附件3)、《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必须附上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原件。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必须附上参训劳动力的居民身份证、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等级证的复印件。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负责做好上述纸质档案资料的审核、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电子台账)登录湖北省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
积极推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制度。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分别在湖北扶贫网、湖北雨露网和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推荐基地的相关信息。各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将纳入推荐范围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及其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国家资助政策和扶贫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统一制作成“基地名录和专业菜单”,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宣传到农村基层,直达到贫困农户,让贫困农户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县(市、区)要建立雨露计划培训补贴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将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数额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问询。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要把雨露计划补贴资金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范畴,实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过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低保工作在全省有位,在全国有名。主要的做法和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低保资金全部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困难群众能及时领取低保金。三是市县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对低保对象实行的动态管理,保证了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五是省市下达配套资金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市县(区)财政均按规定及时足额配套了资金,保证了低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
二、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原因
(一)政策执行方面
1.执行低保政策不严格,部分低保对象没有严格执行“按户保障”,而按人保障问题比较普遍。在审计调查和低保档案抽查中发现;有些县区在实际操作中是将家庭人口中的残疾、智障、患病人员、年老独居父母单独确定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从而导致一户保一人、一户保俩人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区)、乡(镇)按人口比例将农村低保指标下达到乡镇、村,村委会初步审核低保家庭户数和人数,在不能超指标的情况下对个别低保家庭少保了人数;二是享受低保的“边缘户”较多,部分村组干部为平衡村里关系和维护村上稳定,对个别家庭条件相当者同时定为低保户,但少报家庭人员,将“按户保障”一部分变通为挑选户中的“困难人”保障,造成了少保低保家庭人数;三是村组为了扩大低保政策覆盖面对部分低保户实行了“按人保障”;四是县(区)乡(镇)低保户量大面广,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民政办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没有时间和精力逐户核实。
2.优亲厚友,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了低保。今年3月份,某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开始对低保户进行年审复核,严格要求各村组对新确定的低保户全部予以公示。在对某村低保户名单公示后,有部分村民反映了该村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经查XXX等4户村干部及干部亲属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规定,于今年4月份取消了他们的低保待遇,追回了2009年下半年领取的低保金1800元。
某县对相对贫困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主要由村组干部凭印象确定,容易形成人情保、关系保。延伸审计调查的6个村,普遍缺乏公示资料,会议记录难以全面反映低保对象确定过程。
3.低保对象的确定没有严格执行“以核实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前提来确定”的政策要求。调查发现: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主要在村上,在村民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村委会主要依据申请者家庭生活状况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来确定低保对象,没有严格仔细的核实每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另外,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测算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很难核定的原因是: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比重大,价值转化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不稳定,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外出劳务、存款和财产等隐性收入难以核实。受这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核查没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存在草率估算、凭印象填报现象。延伸审计低保户档案发现,有的乡镇低保户档案中无家庭收入计算及调查核实资料、多数低促户档案家庭收入核定计算粗略、档案难以全面反映低保户家庭状况及收入具体情况。
4.动态管理滞后。某区部分低保家庭人数已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进行变动、调整;某县保障对象虽然在按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的时候进行动态调整,但不够及时,个别户家庭成员户籍迁出后因村组未及时申报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某区个别低保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明显超过政策规定的标准,但由于村组乡街及相关部门底子不清,审查不严,将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资金管理方面
某县财政低保资金专户银行未计利息。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对低保资金按规定计息管理运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财政、信用社各行其职,互相协调配合不够紧密。
(三)农村低保档案资料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
有些县(区)抽查的部分档案存在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相关证明性材料不齐的问题;有些县(区)个别乡镇农村低保户档案资料未完全做到按户归档;有些县(区)各乡镇街档案资料管理形式不一,个别低保户档案资料信息不全,审批发放低保金程序不够规范;有些县(区)未建立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有些县(区)存在档案归类不及时,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四)工作经费不到位,信息化程度低,对低保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农村低保基层工作政策性强、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县(区)、乡(镇)、村组在农村低保的具体工作中,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很多抽查、调查、摸底、填表等工作程序都需要工作经费来保障,低保工作经费缺乏,导致了一些具体工作不细、不实,同时受经费的限制,也未建立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未能为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提供最基本的信息资源,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审计对策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民政部门要不断强化预算经费保障,注重信息建设,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二是加大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县(区)、乡(镇)、村组对低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要教育村组干部增强政策观念,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四是县(区)、乡(镇)切实做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核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要求完善农村低保档案,及时调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户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按户保障”,及时纠正在实际操作执行中与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问题,使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五是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便群众开展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本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协调,按规定要求信用社及时足额结算利息,以保证低保资金专户的正常运营,确保低保资金的完整性。同时对低保户所持存折采取一定的监控措施,对长期未领取低保金的农户要查清原因,适时调整;对那些家庭成员常年患病,但年人均收入超过政策规定标准却仍享受低保的家庭,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适时调整,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救济的家庭。
(三)增强低保对象生活信心和劳动技能,达到自身脱贫
要激励低保对象积极发展家庭主业,增加收入,要辅之以物质、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通过农村低保政策的“输血功能”促使低保对象逐渐增强“造血功能”。在给予低保户物质救助的同时,给予低保对象人格上尊严、精神上鼓励,提供生活和精神双重援助。同时发挥自身“造血”机能,对那些有劳动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可探索实行包帮制度,制定包扶计划,扶持他们通过其自身的努力尽早脱贫致富。针对家庭有赡养老人能力的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情况,倡导各种帮扶措施等形式进行帮助;也可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道德榜样,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形成社会求助的良好氛围。
(一)扶贫解困工程
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工作。2015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784人,每人每年为96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401人(其中伤残67人,每人每年3360元;死亡334人,每人每年4200元)给予扶助金。
(二)医疗卫生工程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3%
截止5月31日,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录入电子档案437237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9.05%。
2、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比例20%
三人民医院(区医院)作为我区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指定医院,财政补助比例为25.18%,取消药品15%的加成销售,实行购进价格为销售价格。1-5月药品销售总额1315万元,按15%加成率为197万元,患者亨受到的优惠为197万元。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
截止6月10日,孕检为2690人,覆盖率45%。
4、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婚检率较2014年提高5%以上,即任务人数为3150对以上)。
截止6月10日,婚检为1738对(3476人)。
(三)民生大事
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十一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截止5月31日,全区累计共建立健康档案441676份,全区建档率100%,录入电子档案437237份,电子档案建档率99.05%。
健康教育:截止5月31日,各单位更新宣传栏34版,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66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8196份。
预防接种:截止5月31日,建立预防接种卡人数2639人,应接种I类疫苗人次数52794,实际接种I类疫苗人次数52386,I类疫苗接种率99.23%。
传染病防治:截止5月31日,法定传染病报告数1495,报告率100%,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儿童保健:截止5月31日,在管0-6岁儿童19744人,本月0-6岁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2403人次。
孕产妇保健:截止5月31日,在管孕产妇728人,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756人次。
老年人保健:截止5月31日,为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共建档54457人,老年人建档率为100%。
慢性病管理:截止5月31日,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39447人,高血压建档率为60.94%。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17613人,糖尿病建档率为52.7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截止5月31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建档2171人,精神病建档率为59.25%。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止5月31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本年开展14185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本年开展4079人。
卫生监督协管:截止5月31日,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开展巡查30次。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系统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层层职责,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包片,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了上下齐心,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分解任务抓落实,实行倒排工期制度。局领导根据区委“民生工程”实施内容涉及卫生计生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实际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原则,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到股室(或单位)到专人,规范完善了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同时对每一项目标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间,分月、分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全面推行了倒排期制度,使目标任务完成的每一阶段更加细化、明确,保证了各项民生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项目督查,实行定期评审制度。要求各民生工程牵头股室和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必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每半年上报民生工程阶段小结、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对每一项民生工程任务采取随机抽查软件资料、实地查验现场进展等方法进行督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问题
(一)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工作。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形式较单一,使大多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了解不够,对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条件不清,对来时办理相关证件所带的手续不了解,给群众造成了很多不便;二是部分村社计生干部责任心不强,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一是网络录入工作效率缓慢。由于大部分乡村医生不会使用电脑,而大社区平台网需要电脑录入档案,导致部分电子档案录入工作无法下沉给村医生,已录入的档案也存在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慢病的识别数缺口较大。如全区39447名高血压患者,网上仅识别录入23579人,17613名糖尿病患者,网上仅识别录入7309人。二是0-6岁儿童和孕产妇这两类人群无法自动识别,各单位基本都未单独录入建档。三是督导考核制度不完善,各乡镇卫生院将档案录入工作下沉给乡村医生,但是缺乏对乡村医生有力的督导考核措施,导致录入工作滞后,录入不规范等现象。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及实行免费婚前体检。一是婚、孕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需要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和配合,增加户外宣传展板、橱窗以及网络等载体;二是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有专业技术资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效率不高;三是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孕检所需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较低。
(四)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筛查力度不够,多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没有建立慢病档案;各单位在建立糖尿病档案时普遍存在建档不严谨的问题。二是档案录入不完整、质量较差、真实率不高。从近期全区抽样检查和电话调查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慢病随访记录不真实、随访次数不足。三是大部分医院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流于形式。培训活动无效果评价,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知识知晓率低,村医生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专业知识不熟悉。四是整改措施缺失。针对每次、区督导检查的问题,各单位无完善的整改记录和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导致督导工作效果不明显,错误反复得不到修正,工作得不到推进。
四、下步打算
一、对年帮扶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年,全县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六个着力、六个到位”的要求,坚持把“结穷亲、解民忧、帮民富、受教育、长德才、求发展、促和谐”作为帮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正常的帮扶工作与灾后重建帮扶、“两基”攻坚帮扶相结合,通过强化领导、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较好地完成了帮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参与今年帮扶工作的单位有省级单位3个,县直和省、市驻宕单位82个;市级领导干部12名,市直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76名,中央、省驻陇南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20名,本县副县级以上领导42名。在全县25个乡(镇)的226个村开展帮扶工作。据统计,各帮扶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共为贫困乡村筹集各类帮扶资金达1583.4万元(省直部门帮扶投入71.1万元,省、市驻宕单位帮扶投入124.12万元,县级帮扶投入1388.18万元),其中直接投资1369.42万元,物资折价213.98万元;帮扶项目135个(省直6个,市直单位15个,县直114个),引进合作项目21个。通过对贫困乡村和受灾村社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及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真帮实扶,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扶贫开发进程,增强了灾区群众灾后重建的信心和决心,使全县被帮扶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改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既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对各学校(区)的帮扶,校园绿化美化和文化建设较以前有了明显变化,为年如期通过“两基”达标验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帮扶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既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考核组对82个县直及省、市驻宕单位的帮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了严格的打分考核。从总体上看:帮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有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政法委、纪检委、组织部、统战部、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牧局、水保局、移民局、民政局、水利局、人口委、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林业局、编委办、劳动局、文体局、农办、广电局、人事局、招商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环保局、国土局、电力局、地税局、国税局等,这些单位领导重视,干部职工认识到位,工作积极扎实,帮扶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真正为被帮扶村或学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办了一些实事、好事;帮扶较好的单位有检察院、党校、档案局、党史办、局、司法局、粮食局、乡企局、审计局、经委、工商局、科技局、统计局、农机局、残联、房管所、县医院、中医院、工会、团委、妇联、科协、运管局、电信局、药监局、邮政局、质监局、公路段、财保公司、移动公司等,这些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认识到位,行动积极,能够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帮扶村或学校办实事、解难题,效果较明显;帮扶一般的单位有法制局、地震局、物价局、供销联社、农行、人行、烟草公司、信用联社、联通公司等,这些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认识基本到位,但帮扶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明显;帮扶较差的单位有盐业公司、气象局、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书店等,这些单位的领导对县上的帮扶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帮扶措施未落实。
三、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统管理
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
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惠州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惠州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惠州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11年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惠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11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惠州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
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20__年上半年房产管理工作回顾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
统管理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
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__年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
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__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
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我局建设行政执法示范市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开展“幸福·法治同行”法制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具体案情做好案例分析,为我局房产业务提供法律建议,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业务规范制度事项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汇报
(2006年4月18日)
AAA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005年全县人口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县级财政收入万元,财政支出万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万元。全县共有中小学所,其中高中所,初中所,小学及教学点所;全县共有在校生人,其中高中人,初中人,小学人。
AAA县委、县政府一直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于2002年1月份将全县教师工资划归县级管理,保证了教师工资及时足额统一发放;实现了包括校长教师管理在内的县级教育人事统一管理;积极支持项目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项目学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于2003年顺利通过省“普九”复检验收。
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保证贫困生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素质,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贫困生资助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带着感情、扎扎实实、一丝不苟地把“两免一补”这一惠及千万贫困生及其家庭的“阳光工程”做实做好。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实行“两免一补”是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实施“以德治国”关爱“三农”的政策体现,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保证贫困学生入学的惠农、惠民良策,作为县级基层单位,我们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家农户、每个贫困生身上,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首先,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财政、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在教育文化体育局设立办公室,由局长任主任,财务、普教、纪检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第二,加强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我们及时地将国家的有关政策通过电视、学校公开栏、各种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使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能够清楚的了解这项国家的惠民政策,自觉地把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教文体局多次组织学校校长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两免一补”有关文件,切实掌握贫困生界定、审批、资金发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要领,力求完成任务及时,执行政策不走样。
第三,实行部门联动、抓好资金落实。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力相当有限,但是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资金管理,根据《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在县核算中心设立了专户,所有国家和省的贫困生资助资金均及时划拨专户,严格财务支出手续,确保资金使用效益;2005-2006学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最后,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两免一补”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由纪检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全面检查,对学校落实情况情况进行督查,对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访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学校评估、校长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科学界定、细致操作,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态度,坦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稳步实施。
“两免一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受到社会各方的强烈关注,稍不注意就会有失公允,引起广泛争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形成不稳定因素。我们明确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任,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从严要求,以规范、公平的形象争取学生、家庭、社会的认可。
第一,严格掌握标准,科学界定贫困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暂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进行操作,科学合理地确定资助对象。2004年秋上级制定界定贫困生标准为家庭年均纯收入不超过1500元,2005年起,界定标准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不超过元,在此基础上优先照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孤儿、低保特困家庭子女、天灾人祸家庭子女等。按照以上标准,我们每学期开学初都协同财政部门并要求学校、教师对学生家庭进行多方调查,确实掌握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力争做到符合条件的全力纳入资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资助。
第二、严格审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在审批过程中,首先由贫困学生的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资料进行申报,同时由学生所在村委会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将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县资助小组再经过复核和抽查后再最后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通过几个反复的过程,保证了资助工作的公正与合理。
第三、在严格与灵活中取得平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动态的,贫困生的概念也是动态的,只有及时了解掌握才能保证科学合理,必须以公正之心对待贫困生的调整才能保证政策的落实。2005年春季贫困生界定标准增加了“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得享受资助”的限制,在前一季中符合条件的部分家庭子女就不能继续资助,尽管学生及家长有意见,尽管这些家庭中有的由于各种原因经济状况甚至不如普通农民家庭,尽管他们可能与我们的相关人员有各种关系,我们都通过严格细致的工作将其一一置于资助范围之外。与之相反,2005年春界定工作将近结束之时,我们通过群众了解到张会亭乡某村有一个学生不属资助对象,但就在之前不久其父刚因车祸去世,家庭陷入窘境,为确保学生就学,局党委决定特事特办,抓紧时间将其纳入资助范围。严格与灵活是相对的,要在其间取得一个平衡,而这个平衡的支点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个支点,我们的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着眼未来、立规建档,强化管理,勤于督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打好基础。
“两免一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同时又是一项长期工作,它将贯穿于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杂费以及将来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的过程之中,因此必须站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着眼未来,细致工作,为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后的教育管理、贫困生救助打好基础。
在免费教科书管理方面,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的选购、验收和发放工作,确保选购的教科书均为国家规定必修科目,同一年级教科书种类和版型一致,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免费教科书以外的其它教材、教辅资料等费用,全县统一订购的作业本从学校收费中结算,无偿提供给贫困学生;及时组织学校对新华书店送到的免费教科书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程序填写结算凭证,免费教科书在发放给贫困生前,按要求在教科书的扉页上统一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印章。在杂费资金管理方面,2004年秋季和2005年春由于资金下达较晚,对贫困生杂费实行了先收后退的方法,2005年秋季以后,对确定的贫困生在一费制收费时直接免除;省级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财政部门保证及时划拨专户,并实行报帐制,在支出过程中严把票据关和审核关,不符合规定用途和手续的不予报帐,经常核对帐目,做到专款专用。
在档案资料管理方面,我们健全档案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对相关人员要求政策掌握熟练,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得心应手,做到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真实、齐全、规范。
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我们更是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每学期都定期组织全面检查,经常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2005年春季的检查中,发现一个乡镇的个别学校在清退2004年秋季两免资金时,向贫困生每人收取了1元的审批表款,其实当时学生并未提出异议,该款项也确实全部用于贫困生资助活动,但是我们还是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清退,并在全县予以通报;2005年秋季的检查历时二十余天,检查更为细致,所到学校随机抽取了部分学生,采取座谈或问卷的方式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对检查结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个别学校受村民影响对两免额度实行平均的做法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系统以此为鉴,坚决杜绝该类事件发生。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我县“两免一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局面顺利打开、稳步推进;各项政策深入人心,一大批贫困学生得到资助:2004年秋季中央、省下达我县贫困生资助资金万元,小学免书费人,免杂费人,初中免书费人,免杂费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人,由于资金下达较晚,此项工作至学期末完成,实际资助贫困生人,其中小学人,初中人,资助金额为万元。2005年春秋两季受资助人数均为小学人,初中人,全年按照小学生均书费元、生均杂费元,初中生均书费、杂费元的标准共免除贫困生书费万元,杂费万元。2006年春季按上述标准免除贫困生收费小学人,初中人。同时年秋季和年春季各资助贫困寄宿生人。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率也从2004年的下降到左右,使广大农民真真正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无不对党和政府的关怀心存感激,对“两免一补”这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拍手称快。同时我们的干部队伍也得到了锻炼,执行政策的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
由于这项工作属于新生事物,在工作中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必须认真研究,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
一是贫困生界定难度较大。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贫困生是实行“两免一补”工作的前提,也是这项工作的难题。由于学生家庭收入的不透明性,学校乃至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难以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以人均年收入来确定贫困生很难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是先确定因天灾人祸致贫、孤儿、低保家庭等重度贫困生作为优先救助对象,但是此类学生在贫困生中只占少数,大部分则是中度贫困生,贫困程度不好掌握,虽然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严格审批手续,仍然难以完全避免争议,一些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出现了攀比现象,有些学生不愿意缴纳合理的书费和杂费,特别是在学年初贫困生需要重新审定的时候,界定贫困生与学校收费工作密不可分,为尽早完成工作,保证学校运转,部分学校对贫困生的书费和杂费采取了收费先收后退的办法,虽然在清退过程中慎而又慎,但毕竟不能完全符合政策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另一方面采取提前下达资助计划等办法将界定工作时限前移,争取在新的学期完全避免先收后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