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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就在那个秋天模板(10篇)

时间:2023-01-14 07:45:2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分手就在那个秋天,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分手就在那个秋天

篇1

我们小心翼翼的飞过冬天的寒冷和孤寂,我们不怕,因为我们可以用我们爱恋的目光去舔干净彼此眼睛里的孤寂,我们可以用彼此爱的羽毛去温暖彼此的寒冷,我们飞过断流荒草萋萋的那条河流,那条河在地图上就是一个细细地线,在我们心里就是爱情的红飘带,我们飞过那片光秃秃的杨树林,我们看见了我们无数次骑着电车,从各自的方向快乐而来,然后相依相偎的坐在没有人看见的河沟里,我们耳鬓厮磨,我们相亲相爱。

我们飞过春天的花红柳绿,小河里的水开始欢快的流淌,如同我们彼此的心灵一样,爱情让我们眼睛里春天更加明媚灿烂,我们在那个寂静的河湾里一起散步,我们在那片已经发出来新绿的芦苇荡里放生鱼儿,如同放生我们的爱情,记不记得那一天你对我说,一天到晚都是我的影子,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一个人往河堤的方向走,因为我就在那里等你,那时候我们几乎几分钟一个电话,因为害怕对方一会就不见了,那时候我们想对方想的心疼了,我们就会说去那个桥吧,每一次相聚的开始的快乐,都会被分手时候的依依不舍肝肠欲断撕碎,我们在蜿蜒的河堤送来送去,我们刚刚分手,电话就打过来了,我想你,那是我们异口同声的心声。

夏天很热,可是我们感到一种秋天一样的凉爽,因为我们的爱情就是一台大功率的空调,把这个炎热的夏天吹得一片清亮,我们手牵手在河水里捉鱼,我们在树林里哭着笑着亲吻,我们在去漯河的路上共骑一辆电车,一个耳机两个人听同一首歌,那一天麦苗是碧绿的海,我们就是海里的两条幸福的游来游去的鱼儿,那一天阳光把那条婉约的田间小路熏染的那么纷呈,我们脸贴着脸,你说,我们就这样永远走下去吧,路没有尽头,爱没有止境。

秋天来的时候,无边无际的青纱帐是那么的蓬蓬勃勃,记不记得那个夕阳弥漫的黄昏,我们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瓦屋赵东面那一大片密不透风的玉米地,在那个机井边,我们对着深不可测的机井喊我们彼此的名字,那一天我有点伤感的对你说,假如有一天我们分手了,不知道会不会记起这个没有人知道的机井。

篇2

那枚小巧的铂金戒指,她一共看了10次,每个星期走过去看一遍,它一直躲在那个柜台小小的角落里。这是一枚式样很简单的戒指,不太引人注意。可是她却动了心,执着地想要它,只是因为它质朴、不加修饰的样子,触动了她内心的某一些温柔。好几次,她都冲动地想买下它,心里想着买下了就是自己的了。可是,她又不甘自己的手指被束在那个小小的圈里,永远没有离开的机会。如果要戒指的话,她一辈子只想要一个,自己精挑细选的那一个。“这戒指的式样太简单了,恐怕不太适合当结婚戒指呢!”每次柜台小姐笑眯眯将戒指拿出来给她看时,她总是这样推脱。其实她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哪有一个人跑去看婚戒的呢?

2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对邓明说了。

邓明是她最好的朋友。当她将那枚戒指说给邓明听时,邓明拍拍她的头说:“我陪你去买下它吧!”她很坚决地说不要。“什么都可以送给我,除了戒指,好不好?”她说。“那以后我想向你求婚,该送什么给你呢?”邓明仍然微笑。“不要向我求婚,你知道我是不会答应的。”她转身大踏步走开,不忍看他眼中的悲哀。

对不起呀邓明。她叹了一口气。不是不喜欢你。只是,我的心还有所保留。

邓明等了她三年。

三年前她和初恋情人分手,邓明就对她说:“等你已经害怕了和别人谈恋爱,就嫁给我吧。”她不置可否,邓明是一个好男人,可是他总是心安理得地过他的小生活,没有太大的目标和动力。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女人,要选择邓明当一辈子的伴侣,她还无法接受。如果人生有多个选择,为什么不选更好的一个呢?就像戒指,如果要挑的话,谁也不会挑最便宜的那一枚。

对不起呀邓明,她再一次忏悔,然后拨通了现任男友的电话。

3

再一次走进那家珠宝店看这枚简单的戒指,已经是一个秋天的午后了。她刚与男友分手,疲惫不堪。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永远都无法把握好爱情。她已经无力处理那纷繁复杂的关系了,她开始想,来一段简单如戒指的恋情,如何?

柜台后站着一位笑眯眯的女孩。她拿出戒指后还很高兴地说:“你也喜欢这一枚吗?我也是哦。”她抬头还她一笑,难得有人欣赏这么简单的东西。“我打算拿到薪水就买。不过既然小姐你喜欢,你先买好了。这戒指比较适合你这种气质的女孩哦!”柜台小姐真是讨人喜欢,脸上还挂着甜甜的笑容。

“我来过10次,结果总是没有买成。有好几次想把它买下来,却心有不甘。我想我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不太喜欢的东西,却拼命想要它。”不知为什么,她向柜台小姐倾吐了心事。“买不成是因为你觉得它还不够好,你担心买下来会后悔,会不喜欢它。这是你还没有真正了解你的感情所在。而你常常跑来看它是因为你担心它被别人买走,一旦你看到它还在,就心安理得地走开,是不是这样?”

“你是学心理学的吗?分析得好复杂。”她笑。

“其实你是喜欢它的哟,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柜台小姐拿起戒指看了看,“我以前也有这种心理的。”

“我回去考虑一下吧。”她起身要走。柜台小姐说:“想好了要快点过来哦。不然要被别人买走了。”

走出珠宝店的那一刻她开始想念邓明。对邓明的感觉就像是对那枚戒指的感觉一样。喜欢他又不愿永远束缚于他。可是,不公平的是,每次他与别的女孩亲热一些,她就会半带撒娇地对邓明说:“你还要不要我?”这时,邓明总会无可奈何地叹一口气,拍拍她的头。她喜欢邓明留在她身边,永远不离开她,然后,她又心安理得地找其他的男朋友。

可是现在,她真的很想邓明。每次失恋后总是习惯性地依赖他,喝醉后对他说要嫁给他。邓明总是微微一笑,因为他知道,第二天早上她必然若无其事地这句话。她没有想过这样对他很不公平,真的,他牺牲了那么多。

4

她拨通邓明的电话:“有空吗?我现在想要那枚戒指了。很想。”

邓明的反应不及她想象的激烈,只是淡淡地说:“好,晚上见面吧。”

8点,俩人如约碰面。许久不见,邓明气色竟好了许多,脸上有了红晕,只是不知怎的,眼睛有点黯淡。她拉他的手:“我们走吧。”

邓明没有动,他的眼里有一种很复杂的光,飘缈的,又深不可测。“三年了,我一直都没有想过不爱你。可是,今天,我发现我已经不爱你了。”“什么?”她一时没反应过来,脸上的笑僵住了。“很戏剧化的,我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明白了,如果不是我的,即使再怎么努力也没用。你知道吗?你说的那枚戒指,我每天都去看,我觉得自己就像那枚可怜巴巴的戒指,等着你来决定命运,却永远只能作为第二选择。也许,我对你的感觉,就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光了。”

“哦。”不知怎的。千言万语在心中涌动,她却无法再说出一个字。邓明是对的,分手是对的,可是究竟是谁错了?也许就像柜台小姐说的,想好了就要买。不然就错过了。

她终于决定要给自己买下那枚戒指,柜台小姐却笑盈盈地说:“不好意思,昨天我男朋友刚买来送给我。你看――”她举起手,果然,戒指在她的手上熠熠生辉。“没关系,我再看好了。”她默默转身。上天突然变得如此吝啬,连一枚小小的戒指都不曾给她。

篇3

当时他12岁,是个不更事的少年。他的家境还算殷实,当时,他的父亲在县城做盐官。

但她的生活并未因此好转,他的母亲是个厉害角色,是在那个年代里“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老女人。从她过去以后,便把所有家务事,都压在了她身上。她依旧吃不饱、穿不暖,单薄的身体承担着超重的负荷,还常常被责骂。

他还小,在读私塾,也贪玩,虽然也喜欢这个小小的清秀勤快的女孩,却到底也保护不了她,更别提爱护。

慢慢地,他的家境随着时局动荡而急剧衰败,他的父亲因一场疾病撒手人寰后,生活更是日渐艰难。她的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他的身份,也不再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可是他没有吃过苦,什么也做不了,倒是比他小三岁的她,照顾着他的生活。

凄风苦雨,她还是一天天成长起来。她16岁了,有一头如水长发,眉目更加清秀身姿已然婀娜。而19岁的他,也已是俊朗少年。

他们,一对璧人。

那年秋天,他的母亲为他们圆了房,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7年,从来不曾牵过手指,但一夜间,变成了夫妻。

外人无法猜测她对他是怎样的感情,在这个家境和背景下。她爱他吗?从此他是她的依靠,是她的亲人了吗?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只是那头如水长发,在那个秋天的夜晚开始,被她轻轻绾了起来。穿颜色清雅的衣衫,已是一个年轻妇人的样子。

是的,她爱他,从她来到他家的那一天,看到他穿着长衫读书的样子时,她就爱上了他。尽管在她最艰苦的年月里,他从来不懂得去爱护她,可是她的爱,还是蓬勃生长起来。

也算一对恩爱的年少夫妻吧,因为有过相互陪伴的漫长时光,因为他们都还年轻,对彼此青春的身心充满好奇。更因为,她对他沉默而炽热的爱情。

于是在年久的、有着高大芙蓉树的院落里,在灯火朦胧的石头小屋里,他们度过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甜蜜时光。她为他缝衣,他为她盘发。

她的面容,渐渐饱满起来,额头光洁,即使在冰冷的水里清洗衣衫,唇角,也会忽然偷偷翘起微笑。

而他看她的眼神,早已不再是曾经的那种茫然,在那个夜晚之后,忽然温柔起来。

他日渐年迈的母亲,也终于不再锋利苛责,不再动辄大发脾气,言行慢慢缓和起来。

然后,他们的孩子出生了。

时局日加不稳,从未读过书断过字的她,毅然决定要把年轻的他送到部队参军,是。她是个从未走出过小小村落的农家女子,心里,却分得清大是大非。

她亲手给他佩戴了红花,看着他离开了家。

他一走,若干年无音信。那些等待的光阴里,白天,她拼命干活,照顾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女儿。晚上,她在灯下为他绣着一双双鞋垫。

那鞋垫,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牡丹争艳……一针一线,都是相思,都是牵盼。针扎在指上,血落下来,花瓣的色变得凝重,像那些因相思不眠的夜晚。

又是一针,便扎在她戴着银戒的指上,那银戒,是新婚的夜晚,他亲手为她戴上,是他关于爱情的无言的承诺……她的心,就是猛地一抽,忽然想过,也许他回不来了……

但他却回来了,在解放几年后,他回到了家中。他已不再是当年离开时的那个青年士兵。他神气的肩章,显露着某种身份的象征。

她看着他,她等了那么多年盼了那么多年的他,久久说不出话来。那个本该“久别胜新婚”的夜晚,她在灯下,坐到黎明。

他回来的同时,也带回了一个消息。他在外的年月,认识了一个城里的女子,女子读过书,受过新思想的教育,这些年,是女子在外面陪伴和照顾他。

他说,他们相爱了。他爱那个女子。

他说了“爱”这个字,她从9岁开始生活在他身边,到他们做了5年的夫妻,是整整12年的光阴。12年中,这个字,他从未对她说过。

她一直没有说话,习惯地沉默着,如她嫁他的那个夜晚。她甚至没有哭。他并不知道,他离开家的这些年,她进了识字班,入了党,还给自己取了一个非常坚毅的名字:杨佃坤。

她是一个外表柔弱单薄、内心坚忍丰实的女子。她的感情,在做了他的妻子那天就如她绣下的牡丹那般如火如荼。只那热烈,他没有用心感受到,就冷冷将它熄灭。

屋里的灯火也终于熄灭,天亮了。她最后一次叫了他的名字,她说:走,咱们去办手续,离婚。她又说: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告诉娘和如意(如意是孩子的小名)。孩子还小,而老人,也许会想不通。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想先住在家里。

他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拥抱了她,他说:是我对不起你。这个家,还是你的,你可以一直住着,到你想走的那天。她在城里生活惯了,不想来这里。如意,我带她去城里读书……

如意,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倒是她去安慰他,用袖口轻轻擦去他的眼泪,说:你是男人,不兴为这样的事掉泪。如意,她想跟你走,你就带走,她不肯,就留在我这里。娘,我会照顾好,你放心。

别的,她没有再多说一句,没有抱怨,没有要求。

就这样,他走了,去了另外一个女人身边。

那年,她不过33岁,依旧有着年轻秀丽的面容。那年开始,她只穿青色衣衫,绾起的发髻再没有放下来。

他走了,她留了下来,再也没有离开过那个家半步,没有再选择自己的生活。别人问多了,她只说,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这一个家。

他们的女儿,选择了在她身边。

这件事,他已年迈的母亲并不知情,她不想让老人知道,他答应了替她隐瞒,也是为这个承诺,她更是不会离开。从此陪着一老一少,过着三个女人的日子。

他在城里,偶尔回来看看,也会留下来过夜。为了隐瞒他的母亲,人前,他们还是夫妻的样子,只是夜晚,原本拥挤的小屋里,搭了一张简易的小床。

还是曾经,他和她有过缠绵恩爱的洞房,房里灯火依旧,他们却已相对无言。她更加沉默了,什么都不问,亦不说,不令他有丝毫尴尬和为难。

当兵以后,他染上了抽烟的习惯,她不喜欢那烟的味道,呛。可他回来的夜晚,不管抽得多凶,即使她呛得用被子掩住口鼻,也不埋怨。却会在他走的时候小声说一句,在外头,少抽烟,伤身体。

他无言,面对她的肩背却清楚地颤动。

这样的日子,一过经年。

他们的女儿始终也没有去城里念书,一直跟着她。18岁的时候,读完幼儿师范,在离家不远的小镇上,当了一名小学教师。

就在女儿工作不久,他因抽烟且酗酒,身体每况愈下。去医院检查,已是肺癌晚期。而那时,他身边的女人已经和他分手,那个受过新思想新教育的女人,已经跟着一个画家去了国外。

女人离开他的时候,他回来请求和她复婚,她没有答应。他也无颜再说第二遍。

不久,他就住进了医院。

她知道后,把家里的事托付给一个亲戚,步行了60里路,到县城坐上车,去到了他身边。在医院,她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整整三个月。三个月后,他干干净净地走了。而她,却急剧地憔悴、苍老、消瘦。

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他说此生,只有一个愿望,希望她百年后,能与他合坟,能到他身边。他要用来生,偿还她的情。

她没有回答,她只告诉他,会好好照顾他的母亲直至天年。

他安详地离去。办完后事,她才告诉了女儿他的遗愿。她要女儿记住,他的请求,她不答应。

她是伤透了心吧,她是恨吧,且恨得很深,很痛,才连他的遗愿都不满足。而这种恨,也出卖了她这些年不肯随着他的抛弃而熄灭的爱情。她爱他,因为爱,才把所有的年华淹没在那个破败的院落中;因为爱,才无怨无悔地照顾着他的亲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这样的爱,她始终没有说出口,藏在心里,藏了大半个世纪。

1990年,他的母亲离开了人世,在她的照顾下,无病无灾地度过了96年的光阴。

他的母亲离开10年后,上世纪末的冬天,80岁高龄的她在一天晚上心脏病突发,没有来得及抢救。她走的时候,还有18天,新世纪的钟声,就要敲响。

她终于终于,没有走到这个世纪中来。

那天晚上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天空有种苍白的温煦。

她临终前,一直不说话,只是看着赶来守在身边的女儿,用虚弱的平静的目光。

那目光里,隐隐有所期待。

电光石火间,女儿似乎明白了什么,握着她的手轻声问:妈,您和爸,还是合葬吧?

她看着女儿,似乎看了一个世纪般漫长,虚弱地,虚弱地点了点头。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合葬,这辈子,娘还没爱够……

篇4

我姐叫来了辅导员,通子终于出了那间屋子,勾着头一个人在前面走。我追上去问他哪去。他说去食堂买馒头,吃了回宿舍睡觉。

我的兄弟通子从此有了夜里捡废品的权利。晚上十点钟照例跑他的三千米,有时我会陪他跑,跑完一块踩着柔软的足球草溜达。草丛里不知名的昆虫在拉琴,夜色温柔。这时通子开始了吟诵:“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很快就动情了,刚剃的板寸头一颤一颤。

我姐说通子是个硬汉。我姐不是亲姐,我的亲姐在食品厂搬猪肉。我姐高我一届,新生报到时她参加了接待。扭着身子帮我提那只笨重的旅行包。我们是老乡,后来熟了就让我喊她姐。

我姐不爱打扮,一件登山装,配上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走路将两手揣到裤兜里,摇摇晃晃像个男孩子。可是所有人都说她是中文系的系花。文化节系里办晚会,一位女孩穿一袭宝石蓝的旗袍,绾了发髻,像是从张爱玲的公寓里走来。还没开口,台下已是一片尖叫。我一看是我姐,后面的节目就没再看进去。

我姐把写出来的文章不声不响地拿去发表,收发室常有她的稿费汇款单。她不怎么跟女孩子交往,时常有几个帅气男生陪在身边。她的生活似乎很喧腾。那天在图书馆书架上找劳伦斯,耐着性子一排一排找过去,终于找到,抽出来,从书缝里看到一双眼睛。这是我第一次发现她眼里深藏的秘密。我有些不知所措。她也不掩饰,看了看我,眼神幽幽的,走开了。

听说我姐家教很严,她是带着考研读博的任务来上大学的。非典时学校封闭,她父亲开车来给她送吃的。她叫上我帮她搬东西。隔着铁栅栏,我见到了这位家乡日报的总编。红着脸用家乡话叫了声大爷,马上懊恼不已。总编看我一眼,嘟囔了句什么。就忙着招呼女儿。我发觉自己碍事,就抱起那只装满食物的大纸箱子,站到一边看我姐装淑女。

我姐命我跑去喊怀义和通子,说是请我们吃肯德基。坐在网球场西边的小树林里,怀义和通子啃着鸡腿。我手里也拿一只,可是吃不下。四月的风穿林而过,吹落一地的紫槐花。有两瓣粘在她头发上,我想帮她摘去,可是没敢动。她正端杯可乐怔怔地出神,扭脸见我只顾低头盯着自己的破球鞋,就拿眼睛冷冷地看我。

非典过后的那个秋天,我姐身边的人固定下来。他是兰华,系学生会主席。兰华求我姐帮忙在她父亲日报的副刊发表文章,一来一往就熟了。有时会在路上碰到他们,我姐朝我笑笑,我可能也朝她笑了,不知她能不能看到。我不喜欢兰华,他也从不用正眼看我。

北方的秋天雨水多,多树的校园蒙着层水雾。宿舍楼下的梧桐树依然枝叶繁茂,在雨中忧郁。我把手上的一份家教让给同学,图书馆也懒得去了,蜷缩在宿舍里望窗外的凄风苦雨。

怀义买来几瓶二两装的二锅头,央求我和通子陪他喝酒。通子拿出新腌的糖醋蒜,说因为没买到镇江陈醋,味道比不了从前。通子不会喝酒,却摆出豪饮的架势,在那儿虚张声势。他知道怀义心里难受,处了三年的女友一从财院毕业就提出分手,跟一个批发卫生纸的好上了。

吃了通子半瓷缸糖醋蒜,酒也已经喝完,我和怀义都有点支撑不住。通子又去跑步了,我俩也摇摇摆摆走了出来。刚下过雨的夜晚,空气清新如谷底,走在路上,不时有冰冷的水滴突然从头顶的树叶上滚落。我兴奋地对怀义讲着尼采。尼采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女人的男人,他借一个老太婆之口说了句很解气的话:“你要去见女人吗?带上你的鞭子!”怀义说这尼采真爷们,他在哪?我认他大哥。我不再说话。我看见了在我们前面走着的她,还有兰华。

怀义也看见了,踢了一脚路旁的黄杨,难过地看着我。我说你看啥,跟我有什么关系。怀义没说话,突然从地上捡了块砖头,风一样往前跑。我一怔,随即明白了,就在后面追。

在那个秋天的夜晚,我和怀义踏着积水的路面,在黑暗里无声地拼命奔跑,两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绝望。

怀义到底喝多了酒,要搁平时我是不可能追上他的。我俩趴在地上喘着粗气。越过脑袋前头湿漉漉的草叶,我看见昏暗路灯下她单薄的摇晃的背影。她一定知道了。我把发烧的脑袋贴在地上,眼睛发涩,心乱得像一片荒草。

我姐没能考上研究生,没能完成父亲交给的任务,只有去她父亲的报社当记者。毕业典礼已过,毕业生陆陆续续离开了。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她了,听说那个兰华也早已不知所踪。正当我心里没着没落时,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明天就走了,让我帮忙去托运行李。

篇5

2、我总是这样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

3、曾在生活的夜里,苦恼迷失,你点燃的光亮,指引着方向;曾在河里泛滥失意,不经意你的帆船,开满了晶莹的涟漪,就那么温暖的语言,让我靠岸。

4、爱情是灯,友情是影子,当灯灭了,你会发现你的周围都是影子。朋友,是在最后可以给你力量的人。

5、我们一直在寻觅,寻觅,那个我们都有的结局。

6、坚硬的城市里没有柔软的爱情,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

7、无数次在梦的意境,勾勒你的样子,那样的虔诚,和你的心灵一样,一生刻骨。

8、失去某人,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近在身旁,却犹如远在天边。

9、感动你的执着,心动你的牵挂,在流浪的封闭小屋,只有你的名字,光亮透明。

10、大提琴的声音就象一条河,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

11、不要你给我太多,不要你的任何承诺,也不要你的任何牵挂。

12、在这么多的特权里,没有一条是你愿意相信她吗?

13、也许爱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使没有任何结局。

14、我爱你,但我说不出口,我无法承认。

15、过客流逝,但在交汇的瞬那,我珍藏了那润泽的光芒,在迷茫的黑夜,照亮道路。打开文字,咀嚼反刍。有恬静的幻想,在季节里翠绿。

16、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17、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18、爱情的路上,两个人就好,三个人太多。

19、别问我分手好吗?就说分手吧!不然呢?

20、我们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却无能为力

21、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的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于是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在每个星光陨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

22、虽然你对我问过的问题含糊其词,但我付出的依然是最真的心。

23、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美丽的回忆,也不是每段回忆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24、我会为你永远的祈祷和祝福,愿你永远的幸福---平安

25、积攒了一生的月光,只是为了使一枝玫瑰开放。

26、我会回来,带回满身木棉和紫荆的清香,然后告诉你,我已找到天堂。

27、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28、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29、一个人一生可以爱上很多的人,等你获得真正属于你的幸福之后,你就会明白一起的伤痛其实是一种财富,它让你学会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你爱的人。

30、当你梦见我的时候,那是我再想你了……

31、因为我知道路的尽头总有笑容灿烂的顾小北在等我,这让我勇敢。

32、也许曾经我们都忘了自己,体会那份真挚的爱情。

33、最好的事情就是经常和你在一起

34、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35、那一个月,我没有见人,可那一个月,不能没有你的声音,虽然飘渺,但却满足。虽是虚幻,但很心甘。

36、原来爱你和放弃你一样的不容易。

37、举得起放得下的叫举重,举得起放不下的叫负重。可惜,大多数人的爱情,都是负重的。

38、爱情,要么让人成熟,要么让人堕落。

39、有一个声音再也不能的在耳边响起,有一双手再也握不住那手心的温度与舒适。

40、那些随风散落的微笑眼神,仿似落寞诗人的爱情诗句,一段一段,错落成行。孤独的钟鸣彻夜悲鸣,那些如花容颜,终不敌过时间切割的颓败,我们忧伤的仰望阳光,看流年未亡,年华尽耗。

41、世界上未有未完成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42、永远的爱是恪守最初的承诺。

43、那么我还可以爱多久。

44、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45、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想陪你流泪。当你不快乐的时候,我想当你的开心果。

46、记住!你的世界,我曾经真的来过……

47、有一些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在一起,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藏在心里守一辈子。

48、为什么不让我就那么一路寂寞着,直到什么人的笑容像阳光彻底照亮我的青春而不是暗夜里浮动的一簇火孤单而不能取暖。别问我分手好吗?就说分手吧!不然呢?

49、打死我我也想不到我想打死在多的人也想不到。

50、你请她喝饮料,对她微笑不停,常常找她说话聊天,有时候会一直跟到她的楼下。你把心里的游戏、网络和篮球拨开一点,让她小心地坐进去,从此驾着车要跑进豌豆花园里。

51、你我注定是平行的轨迹,天涯之处,各不相依。只是彼此,聆听过生活的碎片,遗落在陌生的脚印,匆忙的呼喊。

52、我蹲在路边,哭泣的象个孩子。

53、没有心如刀割,不再依依不舍,只有,沉默相隔……

54、谢谢你,谢谢你给我的这些美好的日子,谢谢这个世界上有你。

55、不要你能深深的记着我,不要你记着我们曾经的一切。

56、很想和你一起看伊莎贝尔拉蝶,可是对不起。

57、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它却让我爱上黑夜给我的疼痛。

58、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59、如果回忆只是这样,那回忆是多么折磨人的东西,它还要折磨我多久我才能忘记你。

60、爱情之酒,两人喝是甘露!三人喝是酸醋!随便喝要中毒!

61、那个曾经带着微笑给你温柔的我-----给过你完完整整的心……

62、即使你说过我出现在错的时间里……

63、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

64、因为你已是我今生永远无法割舍的牵挂。只是再多的思念和牵挂也换不回拥有你的日子。

65、我们既然不能相伴到老,就让我在这里为你祝福。

66、想一个人,一种声音。只待来生寄情相思。

67、只是有一段感情再也不可能继续,有一个人再也不能相依偎,

68、当你孤独的时候,我想陪你说话。当你伤感的时候,我会和你一样的忧郁。

69、如果爱情只是这样,那要有多少的刻骨铭心,多少个不眠之夜,才能换回我抵御孤单的那一点力量。

70、你要被照顾得好好的。你要吃热的饭和菜。你要一觉睡下去没有梦就直接醒来。你要天天手都暖暖的。你要穿干净的羊毛袜子。你要被人照顾得好好的。你要闯红灯也不会被抓住。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这样,我急得快哭了。

71、很想一直跟你聊天说笑,可是对不起。

72、没有对与错,只有值与不值。爱情是一种遇见,有的人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只能擦肩而过,成为一种遗憾

73、爱是寂寞的谎,缘分是谎言的传播者。

74、离开我就别安慰我,要知道每一次缝补也会遭遇穿刺的痛。

75、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76、就在我以为一切都没有改变只要我高兴就可以重新扎入你的怀抱一辈子不出来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已经沧海桑田了,我像是一躲在壳里长眠的鹦鹉螺,等我探出头来打量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原先居住的大海已经成为高不可攀的山脉,而我,是一块僵死在山崖上的化石

77、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78、如果你真的爱过我,那我是幸福的。就算和你走不到天涯,我的心依然为你牵挂。

79、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80、不是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会相识,也不是每个相识的人都会让人牵挂。

81、为什么不让我就那么一路寂寞着,直到什么人的笑容像阳光彻底照亮我的青春而不是暗夜里浮动的一簇火孤单而不能取暖。

82、很想,能够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对不起。

83、幸福,不是长生不老,不是大鱼大肉,不是权倾朝野。幸福是每一个微小的生活愿望达成。当你想吃的时候有得吃,想被爱的时候有人来爱你。

84、只想让你偶尔的时候还会想起我,偶尔想起那个曾经那么深深爱过你的人,

85、你喜欢的人,她没有一些特权可以享受吗?

86、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87、一个人在舞台上,快乐歌唱,悲伤舞蹈,虽然冷清,却分外妖娆。

88、至少我们在今生,在那个地方,在一转身的时候没有错过……

89、也有很多次我想在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篇6

我不止一次地想站成山的高度。纷繁的世事和无趣的忙碌,反复修改了我的愿望。站立和倒塌,均在一念之间。我的倒塌,因为贪念。倒塌只是一种姿势,这种姿势与风骨和气节无关。

经幡一直在追风途中,坚持用梵语,叙述着康藏。

什么时候,我的愿望成了一片叶子,落在这个秋天最感伤的段落。在等谁,又被谁翻开?

鹰翅用低飞的姿势,缠绕着我。我似乎看到星星的火苗,在梦中照耀。那么高深的蔚蓝,那么悠远的宁静,不是天堂,也跟天堂比邻。

这个天堂,不是诗词画轴,也不在自然山水和人文地理,更不在梭罗和列维斯坦的笔端。天堂,是心灵的弥撒,是泽戈兄弟灵魂的高地,是信仰里坚信不疑的某个远方。

我确信那个远方,在远方,等我。山,是最高的山;川,也是最大的川。

一场暴雨突如其来,在深秋的川西平原,给道路和行走制造了麻烦。刚刚打捆的行李,缩在房间一角,似乎要在潮暗的等待中,霉变旅行的方向。

是该出发了。粘鼠板上尖叫着的声音,结束了我的犹豫。虽然雷雨隆隆,还是无法掩盖一只老鼠困在粘鼠板上恐惧地尖叫。

泽戈在话筒那边坚持,一定要我进山。那是什么地方?青藏高原。一个孤独的旅人,知道如何安排孤独,走在正确的线路。

对于高原,对于雪山,我持久地仰望着它。诗歌站立在那个高度,触摸不到山的孤傲和深度,但可以意象挺拔。好像还没有一种谎言,可以腐烂山的胸膛。而雪山隐藏的暗语,也可以水样柔软,但只和太阳、星星和月亮接头。这个想象和翅膀没有关系。那是一个奇寒无比的高度,世界上,几乎没有一种候鸟可以在山顶居留。

生命在那个高度,成了盲区。

冰冷的雄性属于干蓝的天空,属于云朵柔声悲情的怀抱,而旷远的荒凉,在我的行程里,完全属于男人的宗教:进入、攀援、穿越、仰望,然后逃跑。用一种必然的苍茫,重新为世界画像。我崇敬高山的情结,就像狼眼的天空,始终对鹰的穿越充满嗜血的兴奋。

格桑尔王啊,你是远古的英雄,一直被高原含在嘴里,成为至今活着的神话。

我当不了英雄,也成不了传说。我知道,我想站在雪山顶上挥舞的那个手势,只想跟焦虑和恐惧告别。

安静地坐在高蓝的天空下,跟泽戈兄弟一起喝酒吃肉。

这是岷山山脉最高的一座雪山。在居住着众多神灵的青藏高原,海拔5588米的雪宝顶,原本是藏区本土宗教笨波教的女神,很多年以前,就跟黄龙风景区邻居。人们对千百万年形成的露天钙华岩溶景观并不陌生,水的精美绝伦和灵性通透,在黄龙达到了巅峰。

上世纪八十年代,当黄龙第一次出现在某本杂志的封面,世界被惊呆了:那是什么地方?人间瑶池。比神话更像神话。人们从世界各地来到了这里。原以为,钙化彩池的水童话,可以万古奔流、永垂不朽。没曾想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水流开始了枯瘦。寻找和发现,也可以是一种破坏。那些珠宝样晶莹剔透的钙化滩流,安静地澄滢了数万年,留给世人的时间太短暂了,短暂得还没来及敞开肺腑,透明的美丽,就一天比一天消瘦。世界的变化总是如此的远离愿望。那些珍珠般光润的泪水,不是高原的忧伤,那是大地的绝望。大地在人的宰割下,还有什么忧伤比绝望更彻底呢。我的向往,居然比黄龙寺的香火长寿。一滴水的宿命,从来就比一只来自工厂的塑料袋短命。

我准备了半生的激情,再一次遭遇冰冻。出现在这里,可能是又一个错误。早知道如此,我就不来了。千里迢迢跑来的游人,一年比一年懂得了对环境的珍惜,爱护地球的标语也贴在嘴上,但欢呼雀跃地进入和脚步匆促地离开,还是快把黄龙的水韵踩断了。人类活动对地球物理的损毁,从来都比想象迅速。

泽戈告诉我:二十年前的黄龙,不是今天看到的黄龙,水流日渐稀少的黄龙。黄龙的水会干么?有一副歌手嗓音的泽戈没有回答我。“这么多人来。人太多了!”

也许海螺女神知道。雪宝顶耸峙在高处,见证了一切。那是神的目光。

高原的神啊,你是否和钙化池里那些幽咽的水精灵一样,正在寻找离开的道路?群山静默,大地苍黄,可能已经没有干净的土地,用来种植黄龙寺的香火。酥油和朵玛,已经离开了这里,大殿里的功德箱,成了游人信仰缺席的舞台,拥挤的心事在此公演,迫使神灵纷纷离开了后台。

泽戈说,不看了,回家吃酒。

夏天的时候,泽戈带着家人、酥油、糌粑和帐篷,去到了高山草甸挖虫草。有冬虫夏草的地方,海拔通常都在3000米以上。世界对稀有物种的猎奇和欲望,使得一些物种,争相离开了地球。一根虫草从十年前的2块钱,变成今天的100元,说明了什么?冬虫夏草的记载,最早见于清代吴仪洛《本草丛新》,它的康体滋补功用,远远没有人们希望的那样伟大。在君主时代,君王们用尽了天下最好的神丹灵药,诸如参汤阿胶、燕子口水、冬虫夏草等等,有几个活过了粗茶淡饭的普通百姓?虫草的稀有,加上市场不怀好意地炒作,不仅加快了虫草的采挖速度,也是对藏区人与自然和谐相生传统最直接的伤害。人们为争夺某片草场的采挖权,常有纠纷,甚至械斗的事件发生。这让人想起远古时代,部族为争夺资源频发的血腥战争。现代文明的进入和功利意识的死灰复燃,使得世代居住在高山顶上的人们,开始了在传统生活和现代生活之间摇摆。因为采挖松茸和虫草发生的种种纠纷,正在动摇藏区底蕴深厚的人文基座。也许要不了多久,被我们视为珍宝样的古老传统,就会在世界上这片最后的净土彻底迷失。

泽戈举家挖虫草,不为致富。当地民众采挖市场价值高昂的松茸虫草,大多不为改善自身居住环境和家庭生活。换来的银子,基本用于布置经堂或布施寺庙。泽戈家有80头牦牛和100多只羊,还有足够一家人衣食无忧的农田,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他和妻子拉姆在尕米寺经营旅游纪念品,收益原本就好。家里的牛羊请人看护。一家人生活在安静的岷江河畔,幸福而满足。

泽戈已经不止一次邀请我,一定要陪我逛九寨沟和黄龙寺。去过多次松潘,一直没有去两个世界级的旅游景区。今年卖掉虫草以后,几次电话催促我,“抓紧来松潘耍,再不来,黄龙的水都没得咯。”为孩子上学,他来了成都,我动用了很多关系帮他搞定。泽戈自然又是心怀感激,死嗑硬缠地把我从无趣忙乱的工作中解放了出来,把我拽进了阿坝藏族自治的地盘。

泽戈家的三层洋楼就在通往九寨沟的公路一侧,除了窗楣和门楣还保留了部分藏饰符号,室内装修和电器设备,跟我们城市的房间一样现代化。在泽戈兄弟宽敞舒适的大房子里,经堂设置在最高层。在藏区,人们总是把佛像供奉在家中最高的地方,就跟穆斯林把古兰经放置在最高处的家俱上一样。还有部分信众,生活得并不富足,但他们对神灵的慷慨,完全和我们在契约下的思维和行事方式不同。如果你身上仅有两个保命的铜版,你会布施一个给寺庙么?泽戈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倾其所有。什么样的力量如此强大?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在神谕的土地,佛永远至高无上。

在经堂礼完佛,我们坐在二楼露台上,喝着浓香的酥油茶。这里视野开阔,看得见尕米寺主殿的金顶。虽然已近黄昏,太阳依然在天空亮晃晃地挂着。青稞和小麦即将收割,在坡地上翻滚着金色的光浪。舒缓的草甸在更远的地方与森林遥接,牛羊棋子般星罗其间。红星岩披着莹白的积雪,耸峙于群山之上。不时有鹰的背影在天空出没。泽戈家距离岷江源头很近,清浅的河水就在山谷里静静蜿蜒。栅栏四周和房顶上,插满了五色经幡,追着风影唰唰飘飞。

这些年来,我无数次坐在同一个地方,跟泽戈一家亲人样唠嗑家常,一边喝酥油茶或青稞酒,一边享受世界上最澄明的阳光和最干净的空气。泽戈家的露台,是我在城市的牢房,经常想念的地方。

多吉很快就要离开家乡了。泽戈们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其实就是向往科技文明的信号。这个信号,对于我内心的诗歌地理,很危险。我以为这个被资本奴役的世界,总该有人为我们留守家园,坚持和护卫传统生活。显然,这种愿望不仅自私狭隘,也不现实。多吉此时蹲在堆满农具和柴禾的院子里,拿着棉花胶布酒精剪刀,有点手忙脚乱地在为一只受伤的羊羔进行包扎。泽戈对着多吉的方向,嗓门很大,声音歌曲一样。把羊子抱上来,我来弄。多吉突然消失在了柴房门口,并没有把受伤的羊羔抱上楼。

拉姆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空气中飘散着牛羊肉和酥油浓浓的香气。

今年挖虫草,挣了好多?这是个愚蠢的问题。泽戈嘿嘿笑了起来。这个藏族男子笑起来很迷人。他伸出了三个手指。根据我对市场的了解,这三个手指的单位是六位数。“今年挖了不少,全卖了。我给你留了一些最好的,刚好400根,多吉给你选的。走时拿走。嘿嘿。”泽戈于我的情意,总是这样如此出其不意,经常把我撼动。

泽戈下个月要去拉萨。我知道泽戈每年都会去一趟拉萨,或别的地方朝圣。他一般不去布达拉宫,而是去距离拉萨不远的甘丹寺。甘丹寺在拉萨河南岸海拔3800米的旺波日山上。我两年前去过那里。去过之后,才弄清楚泽戈朝圣为啥选择甘丹寺。宗喀巴大师于1409年创建的甘丹寺,是格鲁派的祖寺。寺内古迹圣物非常丰富,宗喀巴大师的肉身灵塔也在那里。这座体积庞大的古老寺庙,除了供奉佛、菩萨、护法神、历代活佛的大殿,更多的是僧侣诵经习法的札仓、康村、米村及僧舍等建筑群体。山上严重缺水,僧侣的饮用水需要到远离寺院的山谷里背,路途遥远。不管你何时抵达甘丹寺,都可以见到背着水桶的喇嘛在山道上艰难蜗行。泽戈曾经对我说过,甘丹寺那个地方缺水,修行条件差,我几乎年年都去。泽戈一家每年采松茸挖虫草的收益,可能大多布施和荟供给了甘丹寺。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在心灵关怀远远高于物质存在的藏区,过问经济俗务,很可能被看成不敬。

泽戈每年都会送我一些松茸虫草。而今年给我的虫草价值,即便我挖空心思地写作十年,所得的全部稿费,也没有那么多。我不相信传言,关于虫草的神奇功效,纯属炒作,就像前些年人们对普洱茶的炒作一样。泽戈每年送我的松茸虫草,大多和朋友们一起分享了。我在此间露出了自己的俗世原形,但对于我和泽戈的友谊,不会造成深度损害。书本上,友谊这个东西好像跟物质和利益无关,但现实中,它又跟我们的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人际关系在经济活动中的微妙作用,难道跟友谊或者情感没有关联么?旅行就是交朋友,要交朋友就交少数民族的朋友。偏远的地理环境和纯朴温厚的民风民俗,相对于利益至上的城市语境,能让人感受到阔别已久的豪迈和真挚,并给人以贴近肺腑的精神安慰,完全可以为功利的都市人际,打开一眼阳光明媚的天窗。

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泽戈表现出必须资助我的热忱。我坚决拒绝了。这并不表明我对物质很反感。不管物质或是精神,泽戈都比我富有。他想帮助我的愿望,出于浓厚的兄弟情谊。拒绝和一厢情愿有关,我不愿亲自手刃古朴,更不希望一个在信仰下无比通透的心灵,受到物质圣经的腐蚀和污染。

泽戈在我心中,就像山一样宽厚。经常和泽戈开玩笑说,泽戈,你说你跟山一样,就是海子山下那个喝酒就倒下的山哈。遇到这种情形,脸形宽大的泽戈会嘿嘿地笑个不停,或者赶紧递上一根烟,并恭敬地为我点燃。泽戈不吸烟,但跟我这个烟鬼在一起,他衣兜里一定有烟,而且一定是中华、黄鹤楼之列的高档纸烟。

但泽戈会喝酒,经常往死里喝。

海子山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县,这个地区在历史上作为各民族频繁迁徙的核心地带,旧时称为康区,藏民族主要的聚居地之一。318国道经过海子山,与滇藏公路214相汇于芒康县。冬春季节,海子山是川藏线上冰雪道路最长的一段。海子山的西侧,就是川藏交界的金沙江。

那是多年前的冬季,雪野茫茫,冰封大地。有1145个大小冰渍湖的海子山,笼罩在漫天的雪雾里,山原和道路铺满厚厚的冰雪。章纳河在山谷里缓慢流淌,但流动的不是水,而是碎裂的冰块。距离主峰果银日则差不多两公里的地方,我们见到了泽戈。这个身材魁梧的藏族汉子,刚从一辆翻在路基沟渠里的越野车里钻出来,满身冰雪,四肢冻得瑟缩发抖,嘴唇乌青,满脸惊魂未定的表情,可爱之极。是的,我在这里用了可爱这个幼稚的词汇。我的经验和感觉使用了它,泽戈在海拔5020米的海子山,就是以“可爱”这个形容传递给我的感官的。很多时候,直觉告诉我的东西,比经验告诉我的更多。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多么的准确。泽戈的汽车滑翻处,位于雪线边缘。在低垂的云雾中,看不到天空,风举着刀子在冰原上狂飞乱舞。我们都裹在厚厚的衣服里,无法遮蔽的脸被寒风吹得生生的疼。

大约是下午五点,看上去天色已晚。泽戈兄弟俩见到我们,相当于在黑夜中看见了火柴。我们是出现在这个区域唯一的车辆。在那个冰寒极地,永远看不到步行的人。即便盛夏,到了下午四点以后,几乎没有车辆愿意翻越海子山。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冰天雪地,一旦出现交通故障,结果会很危险。因为车祸得不到及时求助,时有死人事件发生。不管人类在自然面前,如何叫嚣自己的强大,又是怎样主人般地主宰着地球,人总是要受到局限的。如果坐在汽车里,你感觉不到那种局限。也只有坐在汽车里,你才会觉得,现代化并非一无是处,人不能实现的许多愿望,科技可以帮助你实现。正因为现代文明带来的这种好处,人们加快了对自然地理的破坏。要改变传统么,很容易实现:“要致富,先修路”。

我们的汽车把泽戈兄弟俩带到了海子山脚下的措拉镇。他和弟弟去拉萨朝圣,在海子山出了意外。这种意外,对于在藏区徒步和驾车旅行的人,随时都可能发生。泽戈已经不是传统意义的朝圣者,没有采用三步一磕的徒步方式。于今,遵守古老传统的朝圣者越来越少。在我看来,只要心在,选用汽车或飞机等交通工具,又有什么关系呢。在雪山耸峙,河谷纵横、气候恶劣的青藏高原,那些长途跋涉、不畏险途的朝圣者,为了走到圣地,在途中经受过多少饥寒交迫、孤冷荒疼的身体困苦,又经受了怎样满心欢喜、执拗坚定的心灵长途?我们这些坐在城市房间,一切生活都交给了开关的蜗居者,发动一生的想象也难以了悟。

如果要给泽戈们交朋友,你要习惯酥油味道。酥油是味觉青藏高原最精确的味道,不管农区或是牧区。这种味道是气候条件决定的。一贯温和的我,就在理塘到巴塘的碎石路上,跟我的同事为洗澡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他说:“那个味道……为什么就不洗澡呢?”他的头货郎鼓样晃动起来,表情恶劣。我恶狠狠地扯开嗓门,对一个民族,对一个地域不了解,不懂就不要打胡乱说。更不要抓起棍棒胡乱挥舞……

青藏高原,作为亚洲众河的发源地,并不缺少水流。这里的水,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水。山原谷地,森林草场,到处都是晶莹剔透的雪水。不要忘了,青藏高原站在世界高处,地理气候和我们熟悉的环境大相径庭。尽管有世界上最灼热的阳光,但在年平均温度不到3度的世界屋脊,任何季节,所有的水流都冰寒刺骨。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温泉。上个世纪末,我第一次进藏,在波密县米堆冰川采访。米堆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冰川之一,也是藏东南海洋性冰川的典型代表。冰川、湖泊、江河、村寨、草场、农田和森林汇集在那里,给人以惊世骇俗的审美体验。青藏高原没有四季,只有冷热,人们居住的地方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在那样的高度,大气干结,风大硬冷,植被稀疏的大地存温差,别说洗澡,就是洗洗手都是透骨的凉疼。我在米堆,有过早上茅厕的体验,至今想起来仍让我不寒而栗。早晚时刻,谁能在漏风的便坑上蹲上五分钟,我可以用手掌心煎鱼吃。藏族人的饮食卫生习惯,无不和地理条件相关。人们为什么喜欢宽大的藏袍?在偏远地区,女人又为啥不穿内衣裤?牧区为啥爱吃风干牛羊肉?农区为啥主食糌粑酥油?如果你能身亲藏区,有过一段时间的现场体认,很多在我们看来难以理喻的现象,或者疑问,均可迎刃而解。

跟我斗气的同事,在海子山下车拍照,时间不到两分钟,就难以抵抗彻骨的寒冷,匆忙回到了暖气融融的车上。我这个同事,终于体会到了一点高原的残酷。

措拉,是巴塘县境内的一个小乡镇,因为位于海子山西坡的起点,成为大车小车司机等候翻山的过渡区。海子山气候变幻无常,通信联络相对滞后,司机们总要在措拉适当休整,等待合适的时机,以期安全顺利地翻越险象环生的海子山。这个乡镇从来就不冷清,什么服务设施都有,甚至包括暧昧的发廊、KTV。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家四川老乡开的旅食点下榻。

我们和泽戈兄弟俩,兄弟样围坐在火塘边喝酒吃肉,大快朵颐。泽戈端起酒碗,一直在感谢。就像我们真的成了他的救命恩人一样。他唱起了藏歌,把烟雾熏黑的房子震得山响。虽然听不懂歌词,歌声出自肺腑,没有技巧和修饰,听上去比青稞酒醉人。后来,我曾经多次带泽戈在成都酒吧喝酒,就想听他唱歌。酒吧里的男人女人都被泽戈的声音迷倒了,不管认不认识,纷纷端起酒吧给他敬酒。泽戈不当歌星真是可惜了。但泽戈不想当歌手,他只在酒意酣畅的时候,才肯亮出雪山草原的喉咙。

你们救了我们的命,喝,我敬你。他一碗又一碗地敬酒,不到半小时就把自己醉倒了,结果死猪样在火塘边睡了一宿。祖宗说过,喝酒看人品,赌牌看人格,绝对不是凭空想象地打胡乱说。

太阳升起来了,暖暖地照耀着高山台地,暗蓝色的炊烟在古老的村寨上空缠绵,给这块鸟鸣声里的苍黄大地,增添了无尽灵性。低处的措拉镇,上午十点以前还摸不到阳光的身体,河谷四周依然很寒冷。我们继续西行,泽戈要上山拖车。分手时,泽戈又是千恩万谢,弄得我们像英雄离别一样悲壮肃穆。

“我们是兄弟。”我的同事握着泽戈的手,由衷说出了这句人话。后来,他多次向我道过歉:“对不起哈,以前没有进过藏,不了解。”很多时候,我们习惯用经验去判断不了解的事物。其实,所有的缪误和谎言,先验才是真正的帮凶。

多少年来,我和泽戈一次次重逢,又一次次告别。在聚聚散散的人生中,完成了我对一个兄弟、一个民族从陌生到接受、融合、崇敬的过程。信仰的缺席,决定了我不能深入泽戈的世界,不同的文化背景,把我们安排在不同的道路上颠沛。

在已有的人生经历里,落水流花的相遇和告别,只是一行诗的造型。我们行进在死亡的途中,那是上帝事先就为我们准备好了的事情。我们感官的美丽和神奇,最终只能化作一缕松烟。我必须在黑夜降临之前,走完想走的道路,完成想做的事,花光想花的金钱。我的精神被物质锁定了,不会像泽戈一样:活着,为了一个幸福的远方。在泽戈朴素的宗教理想里,尘世的终点,才是生命真正的开始。这是一个民族存在哲思的精神高地。我在物质的宿命里,注定不能深入信仰永在的青藏高原。

我的血管里淋漓着拥挤的欲望,当世界用孤独和冷漠拼写未来,我要感受所有的悲欢离合,不愿仅仅作为愿望活着。我要携带我的爱人走向雪山草原,用我一生的流浪煨炖爱恨情仇。但在积雪消融以前,我不是岩缝间沉睡的种子,我把自己,龙达样抛撒在高原上空呼号的风中。

篇7

那天吃过晚饭,周小远打开电视,拥着我坐在沙发上。屏幕上电视剧正演到了紧张处,我却没心思看,脑海里老出现白天发生的那件事。

突然,我听到周小远问:“你有心事?”他的声音轻而缓,但仍吓了我一跳,我稳了稳神,故作镇定地说:“没有呀!”小远瞟了一眼我的手,“一定有,你干吗不停地抓左手背?”我下意识地抬起手,左手皮肤上有一块被挠红的印迹。我想也没想,谎话脱口而出:“今天去买防晒霜,老在手上擦,结果过敏了,痒得很。”

周小远拿过我的手,在发红处轻轻抚了两下,不再说什么。第二天,他拿回了一支皮炎平软膏。他这人平素不善说些甜言蜜语哄我开心,却总会从最细微处给我体贴和关怀,我感动之余又为欺瞒他而内疚。其实,我并非有意骗周小远,我只是不知从何说起。从西安到深圳快两年了,过去的故事被我尘封在心底,无人知晓。那故事的男主人公叫海文。“新欢”周小远从不知道“旧爱”海文的存在。

那天上午在帝王大厦我遇到了海文。海文离开我后,我曾无数次设想:假如有一天我们相遇了,我会微昂着头,斜他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可真发生这种情况时,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他对着我笑,而我的心在狂跳不已。他问:“你也在深圳?”我喉咙发干,出不了声,只好点点头。“我现在也在深圳,”他递给我名片,说,“我赶时间,记住联系我。”

我攥着那张小小的纸片,灵魂出窍般地在帝王大厦里转来转去,忘了自己要买什么东西。走累了,便趴在五楼的栏杆上,从亮得照出人影的金属杆上,我看见自己的脸上挂着一丝莫名其妙的微笑。我把脸埋在肘弯处,悲哀之感浸遍全身。原来,过了这么久的时间,我依然还是这样地在乎他啊!

两年前,和我相恋多年的海文提出分手,理由只有一条:他母亲不同意我们来往。那个华贵雍容的妇人,不能容忍他品学兼优前程远大的医学硕士儿子和我这个站化妆品柜台的高中毕业地位低微的普通人结合。

与海文初相识的那一刻,他目光灼灼,直射在我不染铅华却光彩夺目的脸上。那个春日,我们公司在西安医科大学校园设点促销化妆品。傍晚,我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医科大学时,除了带走海文的那颗心以外,也收获了少女初涉爱河时难抑的喜悦。

我们的交往很快便遇冰山。在他母亲看来,有着如花美貌的我除了能满足海文的虚荣心外,再无用处。美色是男人心头的一株罂粟花,虽风光旖旎却暗伏隐患,会有招人妒恨之灾或红杏出墙之耻。亲情与爱情较量,被淘汰出局的是爱情。

三个月后,深圳一家广告公司来西安招聘模特,相中了我,我挥挥手,并不潇洒地跟他们走了。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我也正年轻,应该向这它学习,忘记旧的,准备迎接新的。

周小远就在那个秋天出现了。他是一家药品公司的经理,我为他的感冒药做广告模特。拍片休息时,导演走过来,一手递给我饮料,一手居然大模大样地揽住了我的腰。刚才,他和摄像师肆无忌惮地议论我的三围已让我很恼火,现在又这般得寸进尺。我“啪”地用力打掉那只手,同时把饮料掼在地上,厌恶道:“离我远点!”

这个碰了钉子的男人有些下不来台,恼羞成怒:“哼,装什么正经!你们这种女孩!”

这话耳熟,海文母亲曾轻蔑地说过我:你们这种女孩!我,到底是哪种女孩?要一再地遭人羞辱?新仇旧恨齐上心头,我攥紧双拳,怒视着他,一字一顿:“你少惹我!小心我一脚把你从公鸡踢成童子鸡!”

剑拔弩张之际,忽听旁边有人“扑哧”笑了一声,我扭头,见一男人,个子不高,皮肤黝黑,穿着白衣白裤。他不无讥讽地对导演道:“老赵啊,还站那儿干吗,想变童子鸡?不想的话,就开工吧。”导演讪讪地叫了声:“周经理。”瞪我一眼,气哼哼地走了。

周经理就是周小远。他递过一条毛巾,示意我擦擦被大汗濡湿的头发,“看你长得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说起话来……”

“一点儿也不斯文,是不是?”我抢白一句,心里冷笑:斯文?在这样的男人面前,让“斯文”两个字见鬼去吧!

广告拍了五天。第五天下午,周小远提出请我吃饭。我曾多次和年纪或大或小的老板们吃饭。餐桌上,他们色迷迷地盯着你,反复地问:“小姐是个人才呀,愿不愿来我们公司做秘书?”什么秘书?生活秘书呀?通常,我一边剥着大虾,一边笑眯眯地回道:“我哪里是人才,一没文凭,二不会打字,胜任不了秘书工作。”尔后,脸上做出十二分天真无邪状。

晚饭进行到一半,周小远喝下一口酒后说:“愿不愿意做……”

我剥着虾,头也不抬:“我没文凭,也不会打字,无法胜任。”

“啊?”周小远纳闷且惊异,“难道,难道现在流行做女朋友必须有文凭,会打字?”

“什么?”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傻乎乎地瞪着眼睛,捏着光溜溜的虾忘了往嘴里送。半晌,我问:“我们才认识几天,你了解我吗?”

“不了解。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你有潜质,你的生活不该这样过,你不想有个更好的未来?去读书吧,我帮你。”他停顿一下,又说,“我是认真的。”从来没有人为我的将来考虑过,包括我自己。我轻轻叹口气,心里温暖而感伤。此后的几天,我一直思索是否答应周小远。答应了他,生活便可衣食无忧,何况,他真心待我,并不是和我玩游戏。至于这个男人是不是我今生的最爱,已不重要,物质感情双丰收固然好,但两全其美的事凭什么会落到我头上?

三天后,我给周小远回复,同意。

从此,我素面、直发、T恤、仔裤,开始做起某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大一学生,与此同时,也搬进了周小远的四室两厅的住房。他说,等我三年学业一毕业就结婚。

如果海文不出现,这样的生活即使算不得幸福,也可满足了。

一个无人的下午,在电话机前徘徊了两个小时后,我终于拨通了海文的手机。我并非蓄意背叛周小远,我只是想跟海文说说话。这是我跟了周小远后和海文的首次接触,这一回也仅仅限于一般朋友关系,但慢慢地,我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推着,无可抗拒地一步一步偏离了轨道。坐在海文的小屋里,我们喝着酒,聊着天,我说,周小远送我上大学,还给我买了一件绣花旗袍,3000多块,同学们羡慕得要死。我不知说这话出于何种微妙心理,是不是想让海文吃醋?海文不以为然地扬扬眉,我嘴里吐出周小远三个字时,他并没有从我脸上看到爱上一个人应有的欣悦与激情。海文拉过我的手,唇覆盖上去。我百感交集。两年来,这个男人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纠缠着我,令我泪湿枕巾……我闭上眼,不做抵抗,水与火缠绵至极。

我决定离开周小远。他近日正为争取美国一家药品的权而忙碌,等他忙过这一阵,就同他摊牌。我不再大手大脚地花周小远的钱,他给的现金,我都整齐地码在床头柜的抽屉里。上下学,也不让他开车接送,宁愿自己挤公车,午饭也改吃大排档。做这一切,我并不觉得苦,反而涌出一股重获新生的快乐。

未及我找周小远,他已同我摊牌。我找尽借口避免与他亲热,这种变化,他怎会察觉不到?一天,我放学回来,他阴着脸坐在客厅,茶几上竖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他说,坐过来,我们谈谈。“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我想,给我点儿时间,我会让你爱上我的。”他的表情前所未有地悲伤,令我不忍看。“对不起,我知道你对我好。”这话发自肺腑。自我搬进这房子,没有一分钟不受到他的呵护和关爱。就在几天前,周小远还说,等美国这笔生意做成了,春节便带我去澳大利亚玩。“可我更爱海文。”我的右手开始控制不住地在左手上抓着。

“他向你许诺了什么?”周小远沉着嗓子问。

“没有,但我知道他爱我。我曾尝试努力忘掉他,可我做不到,我爱他,没办法,我们分手吧……”我一鼓作气说完,等着周小远的反应。

周小远紧抿着嘴,腮帮的肌肉剧烈抽动。死一样的寂静。突然,他“霍”地抡起茶几上一只玻璃杯,使劲砸向对面的落地大插瓶,惊天动地的巨响。我一激灵,本能地往沙发里缩了缩。周小远咆哮道:“你以为他会和你结婚?啊?两年前不会,两年后就会了吗?要不要我把派人打探到的消息告诉你?他的新娘不是你,是一个集团公司老总的女儿!”他喘着粗气,困兽般地来回走了两步,然后摔门而去。

我一动不动,眼睛盯着胳膊上越流越多的血,刚才,一块锋利的碎片飞溅过来,划伤了我。殷红的血滴落在白色的裤子上,开出一朵死亡的花。我就这么看着……血在流。我希望它流尽,良久,起身,世界蓦然一黑,我一头栽倒在地毯上。

再给海文打电话时,我单刀直入:“你有女朋友?”他沉默了。我耐心地等。然后他期期艾艾:“她是我妈老同学的女儿,你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我不再有兴趣听下去,打断他:“这么说,周小远讲的是真的了。”他又沉默。

篇8

那之后我却开始留心寻觅良机,我在床上抹掉些时光,直接来到那个春天的末尾,人们为了抓住最后的春色都疯狂的出游,我们也都不例外,我们被父母扯到阳光下、草丛中,被撇在欢声笑语的人群里,在这样热闹的场景中我们被摆在一起,我们各自携带着一些水和干粮互相打了个招呼,嗨。那次我们稍稍活动了下就被卷入人流,都和自己的亲人失散了,我们在一些陌生的景物当中一直玩到看不清它们。我本应该顺理成章的去你家里看看,即使再晚回家我也不会被妈妈责怪,她想必还在焦急地寻找我的下落,看到我只会如释重负,说不定还要因此庆祝。但你提醒我,在晚上到你家做客未必会被你的父母欢迎,何况我们应该避免让父母提高警惕,否则难有下次痛快的相聚。你说服了我。为了避免我感到沮丧,你还向我透露你家有不少有趣的玩意,后来在某个炎热的日子你果然将它们中的一个推到我面前,尽管也许并不起眼,还是给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那是个海螺,你让我把它对着自己的耳朵,你说可以听见海的声音,我听了听却听不清什么,但我还是想,原来这就是海的声音。于是那天我将你家想成了海,墙壁、衣柜、沙发、马桶,全部都是蓝色的,你们背着重重的氧气瓶,在里面缓慢地迈步,你家的门也不上锁,我一推就进去了,你看到我来了,把氧气瓶甩在地上,脚一蹬地象条鱼一样蹿出来拉着我就出去了,我问你干吗,你说要出去呼吸空气。就这样,我,一只迷路的刺猬,常常面朝着我的洞口的方向,望眼欲穿。当再晚些时候,那只海螺被我不小心摔碎以后,我就决定主动跟你提出要求,或许在你家可以得到更新鲜的收获。所以某个合适的时间,并不奇怪的场合,温度与湿度,以及柔和的光线使我们都感到舒服,我恰好出现在你面前对你说,杨乐,带我去你家怎么样?而你说,明天吧,周明,明天爸妈不在家。你说的同时还朝我眨了眨眼。那时我们是朋友,并且各有一个名字被彼此熟记。你是杨乐,我是周明。

杨乐和周明曾经是朋友。这是杨乐同意周明到她家做客的原因,事实上这是迟早的事。

在征得杨乐同意后,周明企图将还剩下的那接近一天的时间剪掉,他一路冲刺,然后迅猛地一头扎进了床上,不由分说就潜入睡眠中。而杨乐却在细致地布置自己的房间,她整理床,因为它看起来混乱得如同战场。打扫完战场,她把自己拥有的最白净的毛绒玩具摆上去,温馨的情怀立刻油然而生。接着她面对着自己书桌上,那上面杂乱无章的躺着的一面镜子、一本女性健康杂志和吃了半袋的瓜子,她把它们丢进抽屉,然后把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拿到桌上来整齐地码好。她想象着自己指着整齐的桌子向她的朋友周明介绍:看这些书,一二三四五,它们各有不同,共同点是都已经被我读过。她认为周明可能就会肃然起敬,接着是衣柜,她把时髦的衣服尽量摆在显眼的地方,尽管她觉得出于礼貌,周明大概不会看她的衣柜。然后在环视了一遍后,她满意地走出去来到客厅,她打开电视看了一会,里面正在进行的谈话节目给了她一些启发,她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设想许多段正经的却也不失风趣的对话,尽管无论对方是她的朋友或者是其他的陌生人,都不太可能规矩的按照她的想法来讲话,但自娱自乐的目的也算达到了。她又起来走了一圈,从门到卧室到厨房和厕所,以及那些摆设,植物和盆景,墙壁上挂着的全家合影,都不错,肯定不会让任何人失望。但在客厅坐得久了,阳光总会渐渐隐退,阴影从窗户渗进来,等发现再拉起窗帘也晚了,杨乐于是把灯打开,白天又回到了房间里,她才发现父母们已纷纷回到家中,周明也发现了,他被从床上拽起来拖到饭桌旁,他们并不关心他饿不饿,没人征询他的意见。吃饭时他一个疏忽就把刚才做的梦忘记了一半,周明很为此懊恼,他认为这样有趣的事不会经常梦到,可就在懊恼的功夫,他就忘记了另外一半。事实上他很快连懊恼也忘记了,他只是张大嘴,用两根棍子或者一把汤勺运输些东西进去,然后合上嘴再把它们抽出去,他重复这个动作直到棍子和汤勺都没有什么可以装的东西。

然后周明就重新出现在床上,很快他就如愿以偿,不但把忘记的部分记起来,而且继续合理地发展下去。但问题又来了。尽管不是春天也不是夏天,但夜里还是出现了象婴儿啼哭般的猫叫声,而且一声比一声凄厉,多少道墙壁也挡不住它,就象猫根本就在他耳朵里面叫,周明实在没有办法当它不存在,在犹豫了半个晚上以后他决定出去处理,如果赶不走它就杀了它。尽管神志还没清醒,他还是很快被两条腿抬出了卧室,抬进冷飕飕的夜晚。他几乎还没睁开眼就摸着黑四下转悠想先找块砖。转了一会他既没找到砖也没发现猫,只发觉这环境虽然有些熟悉,但却不是他家的院子,他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水泥围墙,沿上面插满玻璃碎片,象野兽的牙齿,再看仔细些仿佛还真在动,可能在咀嚼着什么。周明就笑了,他知道这不是真的。于是他乖乖地躺下,并把手伸到身体下按按,柔软而且温暖,他果然还躺在自己的床上。既然还在床上,他也没做让人意外的事,他继续浸在睡眠里,久久没有浮上来。但猫又叫了。周明烦躁极了,偏偏它象是真的,让他无法置之不理。他再次从床上起来,虽然仍是一个可怜的睡虫,却也努力显得杀气腾腾,他冲出去,栽进夜晚深处,然后就发现自己拔不出来了。在粘稠的夜色中,猫叫声却再次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只好等待着双眼适应黑暗,幸好这过程不太长。他很快看清了,他的面前是一道水泥围墙,沿上面插满了玻璃碎片。这真是太奇怪了,但比这更奇怪的是周明并没有为此震惊。他专注地观察那些玻璃碎片,它们似乎的确在动,但并不是在咀嚼什么,而是跟着整面墙一起依着他呼吸的节奏在起伏,那墙,或者不只是墙,也包括墙里面围着的全部,就象一只巨大的刺猬。周明长长吁了口气,不知道哪里出了毛病,看来他的睡眠质量出了情况,他躺下来用手按了按身体下面,仍然是柔软而且温暖的床垫。但他的肚子却开始疼起来。

杨乐还没有睡着,父母都在看电视,她却盯着全家人的大合照看,那上面的自己显得略有些幼稚了。再多看几眼就发现幼稚还不是全部,她简直是土里土气,过去她从没发现这一点。她找些理由安慰自己,告诉自己也许是因为太累了,她大张着嘴打了个呵欠,与此同时全身都重起来,她在沙发上慢慢下沉,随着她的下沉,房间里的灯光也在逐渐消减,在完全沉没前,她看了看父母们。他们正襟危坐,脸上带着适度的微笑,然而他们也在暗下去,慢慢地居然显得不怀好意。对于自己的挑剔,杨乐没有加以制止,她再继续看下去,这个温馨的家就成了可怕的废墟,家人们个个面目可憎。而她偏偏没得选择,只能待在这里与他们为伴。除非她握着一把枪扣下扳机,在他们的胸口开朵红花,或者在他们的头顶放簇红色白色的烟火。

对于周明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他的肚子疼,仍然是那只看不见却听得见的猫。只要他在床上它就一定会叫,象根弹簧一次次把他从床上弹起来,屡试不爽。所以他决定干脆就置身那围墙外,或者那正是它的目的。他如同早有预谋一样在那面围墙外徘徊着,寻找入口,结果找到一个不大不小的洞。他觉得可能这就是他的洞,于是他就钻进去,他边爬边感觉到肚子疼,他想原来他竟是在自己的肚子里爬。出口有灯光,还没爬出去他就看到了杨乐一家,他们待在相框里并恰好填满了它。周明牢牢地趴在地上窥探着,感觉自己就象潜伏在战壕里,这么想着就有颗子弹从他头上嗖的飞过去。周明开始匍匐前进,他跟着子弹爬到了他们中间,爬进那幅相框,但他没继续跟着子弹打进他们的身体和头颅。所以他看不清他们在想什么,也看不出他们的身体情况,他在他们身边保持着好奇。等到安静下来,一切在他眼前开始变得确切起来。他们被挂在一面墙上,白色的墙,在他们的下方一套棕色的皮沙发靠在墙上,一套四个,其中三个上面摆着黄色的圆形坐垫,沙发前是玻璃茶几,很矮,四条粗短的腿落在木地板上,电视机和托着它的黑色电视柜正对着沙发和挂着他们的墙,两盆高大的绿色植物在电视柜的右边,而它们的右边是一道玻璃门,看起来外面大概有个阳台。单看这个客厅,并没显出什么品位,但也不必他所见过的大多数客厅差。杨乐不在客厅里。他得找到她。

杨乐回到卧室躲了起来,她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但照样什么都看得见。她看见周明四肢着地,象只壁虎爬出了照片,再从墙上下来,在地板上爬行,他谨慎地爬出客厅,经过了洗手间和厨房,爬过整条走廊到了她的卧室。门似乎没锁,周明伸手一推就推开了它。尽管客厅被灯光映照得和白昼一样,但杨乐的卧室只有一片黑,仿佛跟外面是两种物质构成的世界。周明理智地认为里面不可能有吃人的怪兽,所以义无返顾地爬了进去。这里柔软而且温暖,到处都是杨乐的味道,他感觉到自己不只是进入了杨乐的卧室,更象是进入了杨乐的身体。而当杨乐看见周明象只胡闹的虫子爬进了自己的身体时,起初由于慌乱没有找到对策,只能听之任之,直到他一点点的进入她把她撑大,至少跟他一样大。她觉醒得有点晚了,在她把右手伸到两腿间试图把他捞出来时他已经整个爬进去了,连只鞋也没剩下。于是对于他们来讲,问题都变得更大了。他们分别受到不同的压迫,周明的呼吸变得很困难,杨乐的呼吸变得过于急促,但他们想的事却相同,他们想这肯定没有发生,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永远都不会发生。

于是周明就被喷了出去,杨乐象一把枪把他射出枪膛,他飞向窗外,越过了围墙,他那辆高大的自行车已经在那里等着他。然后他就跨了上去,他跨在他的自行车上,独自矗立在一片茫茫的秋色中,他想抬头再确认一下所处的季节,雁群就适时的出现,排成人字形飞过去,在右边队列末尾处的那一只显得很吃力,埋着头拼命挥舞翅膀才没有掉队,它的方向感明显存在缺陷,飞行中时而偏左时而偏右,所以慢慢地成了游移在队形以外的黑点。周明也同样没有辨别方向的能力,虽然他较为偏向于认为它们是在向南飞,但由于不能确定,所以他仍然没有为秋天找到根据。站在毫无根据的茫茫秋色中,周明恍惚了好一阵才算想起他站在这里的目的。他开始喊杨乐的名字,起初声音不算很大,他不清楚能不能传到隐藏在那围墙后面的某个角落里杨乐的耳朵里,所以很快他又提高了嗓门。周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被行人包围,他们从四面八方走过来,从他的身边经过然后离开,他们的目光只在他脸上做短暂的停留,但随后他们会讨论关于他的话题,对于一个受到愚弄的男孩,他们通常只会毫不留情的挖苦。周明觉得也许这些人都是专程来看一看他的,他声嘶力竭地叫喊了十几分钟,为这里引来了芸芸众生,然而杨乐并没有出现。她或许正躺在床上磕着瓜子看着杂志,为自己跟他开了这样精彩的一个玩笑而得意,也或许她把自己埋在被子里,紧紧地捂着耳朵,她或许很为难很犹豫,可能也在为自己发出的轻率的邀请而懊悔。但无论如何,杨乐没出现,就是没出现。周明竟倒也没感到太多意外,他似乎早就清楚将会发生什么事,他来赴约只不过是顺从的来让该发生的发生。虽然满腹的委屈不断扩张,让他混身冰冷,呼吸艰难,但也不会太危害他的健康,在眼眶里打转的那颗泪珠也只不过是为了剧情的需要。后来周明又在那里呆站了半天,然后跨上自行车走了,他双脚飞快地蹬着,快的象把刀,从路面切过,劈开两排绿化带,他的耳边塞满风声,嘴里直喘粗气,仍无法平息悲愤。之后那个秋天也随着他的背影在拐角处消失了。

而现在,周明正跟他的女友说起他妈妈的话,他们都穿着清凉的夏装,他正告诉她他妈妈常说他上辈子可能是一只刺猬,杨乐就出现了,她不只想邀请他,也想让他带上他的女友,她说她请他们空闲的时候一起到那个刺猬洞去做客。他们相遇的时间和地点都似是而非的,不是清晨也不是傍晚,也没中午那样的太阳,哪里都不太像但又哪里都很像,就是路,房子还有些树,加上一些走来走去的,面目不清的人。杨乐站在他们面前,她被包在一件好看的衬衫里,白底上均匀地缀满黑色的小圆点,她似乎专为了与他们相遇而来,话一说完就转个身,朝相反的方向走了。她扯着周明的视线直到路的尽头,一拐个弯却把它扯断了。那么她是谁呢?作为周明的女友,这个女孩当然应该这样问。路面上出现了一个坑,还有公共汽车,司机开得不慢,车从坑上跳了过去,让乘客们受了惊吓,他们东倒西歪的同时发出叫声。周明问她,你说什么?还补充说,我没有听清。

后来雨就下了起来,雨一下他们就更有理由一直这样站下去,他们头顶冒出了一把伞,他们当中的一个连着打了些喷嚏,谈话因此中断了一会,就在那片刻当中他们都注意到自己和对方映在路面积水中的倒影,他们看上去仍然亲密,但两副表情却并不再友善,直到雨停了也没有改变,他们盯着水中的两张脸被踩碎然后再拼起来。她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周明于是回答她,谁也不是,就一个女的呗,也不太熟。随后他就意识到他的答案有部分多余了,而且体现出的含糊不清可能会给她想象,她可能会围绕着这个话题问他一整天,除了走在路上冷静地问,也坐在饭桌旁咀嚼着问,蹲在厕所里嘶哑地问,躺在床上着问,问他关于杨乐的问题,即使起初他全部都简短而明确的回答了她,但她仍然可能不断重复着提问。她最终会成功地激怒了他。他本来只不过略显出些羞涩,或者哪怕确实有些烦躁,后来却一定暴跳如雷,他会象一壶开水沸腾着,直到被烧干,直到他搜肠刮肚也再找不出一个词来继续指控她。

她确实如此,他也不出所料。

在床上发生的事让他错把她当做一座收音机,而她的也被他以为是一对音箱,他张开手掌覆盖上去,她的声音就由高亢变得低哑,再轻轻摩擦,她就停了下来。可是等他把手拿开,她就又象是重新接收到了信号。他在她身上寻找开关时,她不断地把问题抛向他,“她家很好吧?”“你其实很想去她家吧?”“你还是去她家吧?”“为什么不想去?”他决定把她的当作开关试一试,于是他拧了拧,感到作用似乎不大时他犯起了牛脾气,几乎快要将它拧了下来。他不但没有关掉她的声音,而且放大了它,不但放大,而且还严重失真。恐慌之余他又想要换个方向再拧一拧。这次她说不出话来了,反倒是他出于对沉默的恐惧,播放起女人的无知和自私来。等到双方全无时,他们才又开始一场公平的决斗,他们慢慢就忘记了为何而争吵,只好边尴尬地装作犯了口吃,边费力地思考。周明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所有言论似乎是在很久以前沮丧地跨着自行车,站在那堵水泥围墙以外时,就已经开始酝酿了,可是却还是这样容易就倒空了。他为自己的贫乏感到难过,率先闭上了嘴。而那个小毛团,他们养的小白狗原本惊愕地蹲在一旁,此时却会活动了,它因为他们的安静而冒出来活跃气氛,它自作聪明的在他们之间来回地摇着尾巴伸着舌头,这样的撒娇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让当前凝重的气氛顿时就滑稽起来,这让周明立刻又找到了新的烹煮对象。他重新沸腾了,他朝它喊着滚开,却没给它逃走的机会。他把它拎起来狠狠地来了一下,这可怜的东西象一只皮球砸在白色的地砖上,弹了两下就不再动了,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和它的哀鸣都只是很短促的一声。但随之而来的是她的尖叫,那迅速塞满了整个房间,也钻进了他的耳朵,并在里面久久回荡着,直到周明逃离这里,也仍然能够听见。我以为我也听见了,难道我就是周明?

周明又来到同样的街上,被压扁的老鼠紧贴着地面警告着他,他决定他还是哪也不去了,他想找个欢迎他的床。他闭着眼睛蹬着双腿凭直觉找过去,我就被吵醒了,但也不知道是否确实醒了,我侧着头看周明在我的上空以标准的泳姿游动着,她或者你疲倦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呼唤我的名字,温柔得象在哼一支摇篮曲,你们是在问我怎么了,其实我也不完全清楚。我的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缝,透过一层雾气看着阴暗的房间,我只能依稀看到我们的小狗在踱步,它缓慢而认真的兜着圈子,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放射着绿光。接着我用一种不近人情的姿态拒绝了你们的安慰,我转过身背对着你们侧躺在床上,努力将自己抱成一团,头已经碰到膝盖,但我仍然觉得不够,我大汗淋漓,血脉贲张,象发春似的直喘粗气,我使尽全力继续向下沉,看起来马上可以伸出舌头去舔自己的,甚至再拼命一些就可以把头钻进去。也许我只是害怕,并因为这害怕将自己变成一只悲伤的刺猬。我拼命地想要挤出几滴眼泪,希望给自己的悲伤留下一些证据。

篇9

从飞扬在炮火硝烟中的《第七交响曲》到画面悲壮惨烈的《第十一交响曲》,从耐人寻味的笔录传记《见证》到感觉复杂的弦乐四重奏……无论是切磋感受还是聆听音乐,小伙子眼中始终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且听且聊,待我们告别分手早已夜深人静,街头冷清车马稀。

此后,这个酷爱古典音乐却囊中羞涩买不起CD唱片的大学生不断登门,从我这里将古典音乐原声磁带借去翻录。再后来,寇燚大学毕业应聘找工作上班,渐渐断了联系。

2009年秋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友重逢。我应邀前往寇燚在八宝山租住的居所欣赏音乐。在那家徒四壁却堆积着5000张CD的小屋里,初次相见时聆听讨论的肖斯塔科维奇再度成为热聊话题。所不同的是,这次寇燚变成了聊天的主角,他不断从墙边的箱子里取出多年以来收藏的各种版本的老肖音乐作品放入CD机盘仓,将我一次次引入激越雄浑。听着那风格迥异的演奏诠释和寇燚细致入微的欣赏比较分析,我的眼睛开始放光了。

15年,有的沧海桑田,有的却丝毫未变。

惨不忍“忆”的爱乐往事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首都掀起西方古典音乐欣赏热潮。

在来自各阶层、各领域的爱乐人中,那些经济条件不高的大专院校的学生以其对古典音乐的至真至纯成为大潮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有件往事直到现在还让寇燚惨不忍“忆”。

大学二年级,寇燚在学校发起成立了爱乐协会。然而,这个聚集同学们定期欣赏古典音乐的组织却没有出现事先预想的热烈场面,活动时断时续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没有好的音乐唱片磁带给大家欣赏。

恰恰就在那个时候,有几位北京著名的音乐欣赏前辈开办了自己的古典音乐音像制品商店,打破了中图公司垄断北京音像制品市场的“一统天下”。寇燚奔走在这几家唱片商店之间,在向前辈请教音乐欣赏方式的同时争取可能的支援,终于感动了“上帝”——有位前辈竟极为慷慨地借给他一摞古典音乐CD唱片,其中还有那张劳埃德?韦伯著名音乐剧《歌剧魅影》的原声唱片!

寇燚乐疯了!他决定用这难得的唱片“大餐”好好慰劳一下“嗷嗷待哺”的弟兄们,以交响乐欣赏“讲座”的方式为北京工业大学等几座院校的同学们“巡演”。活动大获成功,寇燚所到之处无不受到热烈欢迎。逐碟讲解曲目以及演奏背景,然后用《歌剧魅影》压轴收尾,一曲《音乐之夜》的幽灵吟唱赢得满堂喝彩!每到音乐欣赏活动结束,寇燚都会有如明星一般被大家簇拥着送到公交车站,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对于那些借碟翻录的同学,小寇普济众生,一一满足。借期转瞬即逝,寇燚将碟装到袋子里,委托好友前往唱片商店交还前辈,意外发生了。

只顾欣赏,却忽略了保护,那些可怜的碟片盒撕掉原来塑料纸放在书包里,被磨得没了光泽,CD碟片上布满了手印和划痕。看着这些“破了相”的CD,前辈大为光火!而那张《歌剧魅影》原声碟原本是准备送人的礼物,现在已然拿不出手了。震怒之下,前辈甚至当场将这张碟片撅成两半扔在地上!

无钱赔偿,电话道歉又于事无补,寇燚郁闷得不行,将这痛苦尴尬生生咽到肚里,刻在记忆中。

如乐岁月

寇燚父母在河北廊坊工作。

大学毕业后,他只身一人在北京工作生活闯荡,在求职择业中品味人情冷暖世态炎凉。那些心爱的CD唱片,陪伴他度过难忘的漂泊岁月。

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收入,寇燚住进了租金相对低廉的地下室。一工作认识的意大利老太太莫尼卡知道他喜欢古典音乐,赠送了《艺术家生涯》的歌剧票,还附上一些钱让他买件像样的衣服,“听歌剧要穿得体面些”!音乐会第二幕,热闹的人群中四位好友相聚,寇燚沉浸其中,恍若昨日校园游荡。当幺红唱起缪塞塔和男友分手的咏叹调“我走在大路上”,小寇的心被瞬间触动竟然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因为失业,心情坏到极点,天天听威尔第的悲剧,《假面舞会》、《纳布科》……有次被朋友强拉到歌厅唱歌,凌晨出门发现自行车被盗。打车回家,晨曦微茫。出租车收音机里响起柴可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那激越的旋律将寇燚从微熏和失落中唤醒,一句感慨脱口而出“这他妈才叫真正的音乐!”惊得司机差点把车开到沟里。

在《命运之力》的乐声中,寇燚终于等来了面试通知。随着工作情况的好转,小寇又回到了地上,弄博客,买音响。2004年起开始大批购置CD,在八宝山租下一两室一厅的居所,有空就轰轰烈烈。某天下午,楼上邻居老太太和女儿忍无可忍提意见让小寇把音乐声音放低些。几年之后,寇燚因工作变动迁居搬走,老太太却给小寇打电话询问情况,说音乐没了,她老人家却失眠了。

幽默小品

有人将古典音乐欣赏分为几个层次:开始是人云亦云,按照别人的推荐去购碟赏乐;后来是迷信各种《指南》《圣经》,按图索“碟”;再后来才能进入音乐欣赏的“自由王国”,按照自己的乐趣和喜好以及音乐的各种文化艺术“点”去欣赏,而不再参照什么“权威说法”。

有张CD寇燚百听不厌,这是吉顿?克莱莫与他的音乐家朋友们共同录制的音乐小品集。这张听来让人忍俊不禁的唱片将音乐节上的返场小品编辑起来,用游戏的心态将音乐加以调侃。曲目演绎最核心的手法就是综艺节目常见的“模仿秀”。一段海顿里会翻出来探戈,一段克莱斯勒《爱之忧伤》会慢到哽咽,一段马蒂努的《查尔斯顿》会露出各种乐器玩爵士的鬼脸,一段施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会唱得女高音几乎晕倒……

这是吉顿?克莱莫音乐搞笑杰作,但笑过之后又会让人产生依依不舍的感动,就像每一场为了别离的聚会。

此碟绝版多年。忽一日被寇燚在美国亚马逊发现,便求爷爷告奶奶地托朋友去买,惹得加利福尼亚的两口子原本平静的生活竟因此泛起波澜。人家要天天想着邮局来送需要得留人签收,更何况这边是一张接一张一发不可收。实在忍无可忍,“美国方面”不禁对寇燚愤怒发问,您买碟还有个头儿吗?

日夜兼程48小时“拜见”吉顿·克莱莫

2007年,拉托维亚著名小提琴大师吉顿?克莱莫与中国年轻的女钢琴家陈萨联手在北京演出巴托克、理查?施特劳斯和的音乐作品。寇燚犹豫了一下,没有购买音乐会的票,错过了现场聆听大师演奏的机会。

作为当今世界一流的小提琴演奏大师,克莱莫极具个性。他是当今最有思想的音乐家之一,绝不随便拉一支曲子,录音很是慎重。他不讨好听众却亲近听众,躲开商业味浓浓的音乐盛事却努力开拓音乐的视野,是一个室内乐音乐家和直面未来的哲学家以及教育家。

后来,克莱莫几乎停演古典浪漫曲目,不怎么拉协奏曲,却转向大量演奏现代室内乐。他亲自建立的Lockenhaus音乐节历经三十年,已经形成了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并不是学术上的,而是理念上的。

因为克莱莫,寇燚对现当代音乐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仅收藏了所有这位大师录制的唱片,还在美国、德国朋友的帮助下,买下了他作为作家出版的所有的书籍和乐谱。

篇10

起先只是隐约感觉到亮光,待到真正睁开眼,木地板不知何时已经被光线悄无声息地铺满。没有关紧的落地窗,秋日的风吹动碎花和格纹拼接的天蓝色窗帘,摇曳如同梦境。

纯白的房间,纯白的家具,纯白的世界在眼中慢慢浮現。

另一条街的喜悦,像从遥远的河流彼岸传来的笑声,填充着秋天特有的凉爽空气,在半梦半醒间轻柔摇晃。

这无疑是沈嘉贞最喜爱的季节。

今天是九月十六日星期天,这一天和过去或将来的任何一个普通周末一样。没有悬念,没有惊喜,重复而平淡。

沈嘉贞在九点半准时醒来。

用三分钟时间唤醒沉重的身体。起床淋浴。洁面仪把洗脸时间控制在恰到好处的一分钟。双手熟练地把洗发液打出绵密泡沫均匀抹在头发上。用电动牙刷刷牙两分钟。全身冲洗干净后走出浴室。煮上一大壶黑咖啡。用多士炉烤两片面包,她喜欢带一点点焦。然后抹上黄油和蓝莓果酱。最后打开笔记本看微博。

无论有没有课,休息抑或忙碌,她总会在醒来之后的第一个空隙去看那个微博。这已经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她越来越察觉到,时间是有裂缝的,在日常琐事之间,在吃饭与睡觉之间,在上课与闲暇之间,有一条不易察觉的分界线。而她喜欢躲进这条时宽时窄的分界线里,如同片刻隐身。

曾有一次她睡过头,晚了一整节课,顾不上吃早餐却没忘记看一眼微博再走,结果那位素来以严苛闻名的老师竟破天荒的没有任何责备,简直比念祈祷词更有用。另一次她发烧39度,若无其事地做了早餐看完微博才出门,结果连人带自行车摔在校园里昏迷不醒,所幸被好心的路人送进医院才无大碍。那位路人是她的学姐,后来成了她唯一的朋友,名叫陈梦恬。这也是她在这所大学里少数能记住名字的人之一。

早餐之后她约了陈梦恬一起散步。

合上电脑,立刻打电话到陈家,接电话的是她母亲。“阿姨,我今天突然有点不舒服,麻烦您替我转告梦恬,我——”话未说完,女友已经抢过电话:“沈嘉贞,你少跟我来这套。我衣服都换好了,正准备出门呢。”

陈梦恬可不是省油的灯:“你要是真难受,我带你去医院。”

沈嘉贞知道很难瞒过她,十分为难:“可我实在有事。”

“我说啊,你不是背着我谈恋爱了吧。”陈梦恬突然似真似假地来了这么一句。

沈嘉贞先是一愣,随即马上解释说没有没有,怎么可能嘛。她上了三年课,连自己班上那几个男生都搞不清楚谁是谁,她在这方面一直有点障碍,记性坏得很。

“那不就得了,除了爱情,有什么比闺蜜更重要?”陈梦恬十分满意她着急的样子,在那头清清爽爽地笑起来,“我们老地方见。”

沈嘉贞挂了电话,看见九月的阳光透过被风吹开一角的窗帘,在阳台地板上留下了一小块耀眼的反光,叫人不敢直视。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要骗过陈梦恬绝非易事,那几乎是这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无法想象漫长的时光,如果没有遇见她,自己又会去向哪里。

沈嘉贞是那种可以孤独至死的人,并非害怕或者排斥人群,只是下意识地会有一条分界线将自己与人群隔开。每个人或多或少会有这样一条线,也许有些人的线淡得几乎看不见,也许有些人可以容纳无限,但她不幸是另一种少数——她的线又粗又硬,范围狭小到只能容纳下自己。

她在日常交际上毫无问题,也会注意保持微笑,但不知为何周围的人总觉得她有距离感。长得不算美但也绝不丑陋,可大学之前几乎从没交到过什么像样的朋友,在学校也属于比较孤僻的角色,一个人来来去去,学会了隐藏自我的存在,尽可能不被人注意,渐渐也懂得了孤独的乐趣,不再伪装自己需要朋友。

可直到那一天,陈梦恬像个大力士一样把晕倒的她背到医院吊点滴,又在她悄悄溜走后的第二天冲到阶梯教室逮住她,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质问她为何不告而别,连台上的老师都看傻了眼,然后少女丢下一堆药水,潇潇洒洒地离去,晾她一个人在原地,半天才发觉自己嘴角不知何时酝酿着某种从未有过的笑意。

那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少女。沈嘉贞至今仍记得那天她穿一件松松垮垮的旧牛仔衬衫,袖子挽到手肘,一头漂亮的深栗色长发一直垂到腰际,衬得一张脸轮廓分明,尤其是绯红倔强的嘴唇,格外引人注意。

沈嘉贞直觉认为她理应是那种站在舞台中央的人。一举一动惹人追随,灯光璀璨,也许永远不会察觉到台下幽暗的存在。可陈梦恬却轻而易举地闯入她划好的,大摇大摆来到身边,连打招呼的寒暄都省却,然后理所当然地在自己的生命中自如地存在——如同一开始就存在一样。

沈嘉贞曾问过她是否感觉到那条隐形的分界线,但得到的回答叫人哭笑不得——“所有事情都有例外嘛。”

但她喜欢这种例外。明明是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事,落到她眼里,又是另一番风情。

也许世间万物皆有意义。而她的存在之于自己,不仅仅只是一个朋友那么简单,她是自己通往别处的通道。因为她的缘故,沈嘉贞确实得到了不少方便。

如果有一天自己出于某种理由要告别这个世界,最后的时间一定要陈梦恬在身边才行。有她在的话,她大概又会笑着开彼此的玩笑,然后不流一滴眼泪地说“好啦你先去我们晚点见哦”之类的话吧。

但即便如此,沈嘉贞还是怀有连陈梦恬都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他。比如她。

打开衣柜,清一色的黑白灰,如她的人那样微小隐秘的存在。她换了一套黑色运动服,背上昨天就收拾好的包,穿上球鞋,又特意找了一顶帽子戴上,出门去见陈梦恬。

总觉得,已经好久没见他了。

PART2 联想到房间里的一把椅子。

亲爱的奂真:

上海的秋天又来了。一切都像以前那么美,那么平静。我记得你最喜欢秋天,你总是带我去看画展,坐在露天的遮阳伞下吃冰激凌,在黄浦江边看船,或者走遍上海的老马路,寻找梧桐树影下的老洋房和古老建筑。你走之后,我依然保留着散步的习惯,只不过身边的人换成了陈梦恬。她是另一个“找到了我的人”,是我在大学里唯一的收获。

一如既往地,想念你。秋天快乐。

沈嘉贞在赴约的途中,顺手把一张印有秋天风景的明信片扔进邮筒。

梁奂真是她的监护人,一位自由插画家。如今他们已不住在一起。沈嘉贞成年之后奂真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旅行创作,只有圣诞节才会回来,平时的联络基本依靠E-mail和明信片,虽然有彼此的电话,但两人像约好了似的从没有打过。

他们是亲人,是朋友,是知己。是那种只要想到世界上还有彼此的存在,生命就不会孤单的同类。沈嘉贞非常喜欢“同类”这个词,这代表了某种不需要“语言”的默契。

散完步之后,沈嘉贞提议去一家名叫“偶尔”的咖啡馆,这家店在文艺青年的圈子里很出名。木质地板,复古家具,格子桌布,碎花抱枕,一整面墙的书架上放的是村上春树和一些港台作家的书籍,当然还有《新蕾》之类的文艺杂志。每周二四晚上会放映一些或新或旧的文艺电影,周日有不同主题的特runch,所有菜单都是店主亲笔手写,店内的陈设则是店主周游不同国家时搜罗而来。

他们去的时候,碰巧电视台的美食节目在那里拍摄。本就不大的咖啡店突然挤进了各种器材设备,加上围观拍照的人,更显得拥挤不堪。陈梦恬有点后悔来这里,但碍于是沈嘉贞的提议才忍住没有说。

“不如还是换一家店吧。”沈嘉贞自然明白她的心思,陈梦恬一向没耐心,何况前面还有几桌在排队。

“算啦,没关系。”陈梦恬反倒露出体贴的笑容,“反正我也不饿,再说这家店不是你一直想来的吗?”

不,不是的。

沈嘉贞没有回答,目光转向人头攒动的角落。

二十分钟后终于轮到他们,座位距离摄像机不过两张桌子,角度刚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陈梦恬觉得十分幸运,低声说:“那个主持人是谁呀,好像是个新人,我在电视上从没见过她。”

沈嘉贞没有脱下帽子,也没有抬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埋头翻阅菜单。她要了一杯香草拿铁和一小块拿破仑蛋糕,把菜单递给陈梦恬。

这时拍摄現场突然出現了一阵小小的骚乱,似乎是编导正在责骂新人,因为距离实在近,一字不落地传到耳朵里——“你到底怎么回事!我讲了多少遍,你有没有长脑子?这么点台词也记不住,如果脑子放在家里忘记带来,马上去给我拿来,大家等你。”

所有人都忍不住回头去看,只见长相甜美的女主播垂着头,眼泪默默流下来。但严厉的编导显然不打算就此作罢,继续指责她如何忘词又不认真,一点小事也做不好,白白浪费大家时间。

气氛霎时降到冰点。

节目组的人像是见惯了这场面,全都绷着脸一声不吭,连围观的人们都不禁屏住呼吸,整个咖啡馆里突然静得像高考中的教室。

沈嘉贞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这时,终于有人开了腔。

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情,桌上那杯水被猛地泼向那个高高在上又滔滔不绝的男子。在人群的惊呼声中,女主播失手摔落了话筒,发出刺耳的啸叫声,场面乱作一团。

沈嘉贞的脸上却没有一点惊讶的表情。她太了解陈梦恬了,美少女的外表下活脱脱就是一个爱管闲事的老大爷,微翘的红唇吐出的恐怕不会是什么吴侬软语,她的前任男友因为劈腿最后不得不以退学来躲避陈梦恬的毒舌攻击,皆因她自称“爱与正义的化身”,把人家的丑事捅了个遍,结果整个学校视他如过街老鼠,实在是混不下去。

沈嘉贞静静看着一切发生,捕捉到女友愤怒的脸上闪过片刻的惊艳,她一定没有料到那个被泼水的家伙竟会有一张无可挑剔的英俊面孔,一旦抬起脸来,恐怕连泼辣的陈梦恬都会愣一下。

这种脸就应该放在杂志封面供人垂涎嘛,何必出来做编导抢人饭碗,真是暴殄天物。当时陈梦恬这样想着。

直到旁边的助理忙不迭递上纸巾帮忙擦拭,凶悍的少女才反应过来,义正言辞道:“你凭什么骂人?人家女生都哭了哎。编导就了不起吗,当着那么多人面,你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

这样厉害的女生,骄傲的你大概是头一次遇见吧。

这时男子突然站起身,众目睽睽下盯着陈梦恬看了十来秒,旁人都以为他会做出什么过激行为,不料他却一言不发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这一餐看来是吃不下去了。沈嘉贞连忙把陈梦恬拉回到座位上,在她耳边轻轻说一句“我去下洗手间我们就走”。

反正已经见到你了。

怀旧咖啡馆的洗手间只得小小一格,且男女共用。沈嘉贞压了压帽子,在门口排队,倒是可以清楚地听见里面洗手台的对话——

“那个女生是谁啊?跟泼妇似的,害你头发衣服全湿了。不过也难怪你要发火,今天真是倒霉,伺候台长的侄女拍片子,笨女人又不记台词又要求一大堆。那么做作的声音怎么能当主播,主持水平连高中生都不如,大家全都窝着火呢。”

“不要紧。那女生说的没错,是我自己心烦,拍了两天了,到現在一条都过不了,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算完?难道要我们所有人陪着她过家家?”

沈嘉贞在门外听着,并不觉意外。早就知道他动怒一定事出有因,他不是挑剔的人,只是素来追求完美,最厌恶被金钱左右。

只是想,再听你说说话罢了。

顾一乔的声音近在咫尺,好似一伸手就能触碰得到。每一次,都会让她联想到房间里的一把椅子,舒服,坚固,稳妥,足以包裹住整个身体的曲线,让人安心地交出自我。

那是属于顾一乔的声音的形状,在沈嘉贞的记忆中深深印刻。

正当她准备悄悄离开时,突然洗手台那边的门开了,高大英俊的男子走出来与她擦肩而过。那么窄的通道,他礼貌性地微微侧身,却还是碰到她的衣袖,那个瞬间她几乎丧失呼吸,仰着脸,清楚地看见顾一乔望向她时,眼底掠过一丝诧异,随即又逝去,只留下淡淡的浅灰色的影子。

沈嘉贞别过脸去,把面孔藏在帽子之下,暗自松了一口气,太危险了。

亲爱的奂真,我偶尔也会偷偷想,他到底会不会发現我呢?漫长的一生,如果不曾相识,他会否觉得可惜?

但也只是偶尔想想罢了。

沈嘉贞走过去轻轻地拧开水龙头,双手霎时盈满透明的液体。那种快要溢出的感觉,让她眼底有一点点湿。

PART3 突如其来,却又恰如其分。

我是顾一乔的影子。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最初的相遇,是电视台到大学校园里来做活动。沈嘉贞陪陈梦恬一起去,答应在结束后帮她跟某位主持人拍照合影。结果沈嘉贞迟到,却在门口遇见了顾一乔。他站在签到台前跟学生会的几个人讲话,穿简单的黑衣,牛仔裤,头发不短也不长,身材不胖也不瘦,说话声不大,却充满自信,掷地有声。他英俊得有些阴柔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出漂亮的弧线,整个人熠熠生辉。

那是我所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

我们只邂逅过一次。但在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忘记过他。

沈嘉贞当下全身僵硬,身体竟有如同电流通过般的酥麻感。就像她读初中时有一次不小心碰到热水袋的充电器,手指头发麻,整个人呆在那里几秒钟,不知是怎么回事。后来曾向奂真说起,大抵是自己比较钝感,身体反应慢半拍,当下竟也没有立刻松手。奂真那时还与她在一起生活,半真半假地说:“以后谈恋爱要是这么迟钝,再好的男生也会错过。万一嫁不出去,可别说是受我影响。”

奂真一直未婚。如果说爱情会让人冲昏头脑,那么奂真无疑是智慧的。许多她无心说过的话最后都成了真,但当时沈嘉贞并没有意识到。

遇见顾一乔时,记忆中的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再度袭来。他出現在自己眼前,仿佛之前漫长的空白都是为此刻而铺垫,突如其来,却又恰如其分。

沈嘉贞看见他漆黑的头发里混着彩色的小纸片,大概是做活动时不小心沾上的,一闪一闪反着光,像无邪的孩童躲藏在角落等待她的发現。她骤然心跳加速,忍不住想要伸手去帮他摘下。

不。不行。不可以。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

可身体却不由分说地走近了,像有磁铁不自觉吸引。忍不住就要脱口而出,呵,原来你在这里。

学生会的人注意到她,以为是来签到的同学,便递给她一支笔,请她在门口印着“电视主持人校园行”的横幅上签名。大概是参加活动的女生占了多数,横幅上能够得到的位置都已经被各种龙飞凤舞的签名写得密密麻麻,沈嘉贞踮起脚努力了几次,都无法顺利写上名字,正觉得尴尬,身后有人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那是她第一次听见顾一乔的声音。是的,那时她就确定那声音属于他。那么安稳沉静,充满把握。

沈嘉贞并没有回头,只是报出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那个人从身后取过她手里的签字笔,高大的身影比她高出一个头还要多,微微低下脸来迁就她,问道:“三点水的沈?嘉奖的嘉?忠贞的贞?”

全对。

沈嘉贞内心喜悦,微笑着用力点头。他字如其人,大气磅礴,在横幅上十分醒目。

沈嘉贞回过头来,轻声说了句“谢谢”,那个人退开一步,又低下头,镶着金边的影子漫上了她的唇她的眼她的眉,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如心中火焰,热的发烫。

“不客气。沈嘉贞同学,我叫顾一乔。”

从那一天起,沈嘉贞便沦陷了。每每忆起,便想到曾拥有那种过电般的酥麻,一生一次足矣。几乎是在同时,她已经决定永远在那个人面前隐藏自己的存在。

她想起奂真的话。呵,睿智的奂真。几乎一语成谶。

沈嘉贞一直尊敬喜爱她。虽是家长,但奂真十分开明,从不把她当做小孩子,愿意聆听她的想法,适时提出建议,并不强迫她做任何事,给予充分自由。大抵因为不是亲生父母,从不抱有深切的期望,也就没有失望,甚至还惊讶:“現在中学生的功课就已经这么难?”“你是如何拿到全区游泳冠军的?我都不见你练习。”“什么?95分还不够好?你要多花时间交朋友谈恋爱,成天读书怎么行?下次考70分就够了,多点时间出去玩。”

沈嘉贞和她在一起没有负累,身心放松,功课反而比之前出色十倍。但她依然没有朋友,唯一的朋友是奂真。他们彼此间直呼名字,十分亲昵。

沈嘉贞十岁之前也与父母一起生活过,但到六七岁时她就已完全明白,这段婚姻是一个可笑的错误。她是一个不应该到来的生命,一个不合时宜的存在,一个毁灭性的灾难。就像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时时刻刻提醒着同一屋檐下的两个成年人,他们不过是这个孩子生理意义上的父母,即使奉子成婚,也做出过努力,却无法改变彼此不合适的事实。

不合适真是一个太高明的理由,相爱是一码事,合不合适又是另一件事情了。

这样的局面一直到梁奂真从国外回来。她是父亲的表妹,一个真正的不婚主义者,想要一个孩子。在父母解脱般的分手之后,奂真蹲下身,认真看着面前柔弱的小女孩。她悄无声息地站在房间的角落,连一滴眼泪也没有,乖得出奇,似乎早已习惯了消灭自己的存在感。奂真小声对她说:“我找到你了呢。”

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夕阳沉落,暮色将晚,房内阴冷萧瑟。父母亲宣布各自开始新生活,虽然同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学费,但沈嘉贞知道,她已失去了父母。最后人去楼空,只有梁奂真静静站在她身边,眼底有暖意,那是善的记号。

在漫长的沉默和彼此确认后,女孩终于抱住她嚎啕大哭起来。

PART4 以恋人的身份出現。

陈梦恬和电视台编导顾一乔的恋情很快就众人皆知。

据说相遇的桥段跟韩剧情节如出一辙,陈梦恬看不惯顾一乔的嚣张跋扈,直接把一杯水泼在他脸上,对方极有风度,不生气也不辩解,还让助手将一份招牌拿破仑蛋糕送到陈梦恬那桌,助手又向她解释了事情的原委,误会一场,于是很快冰释前嫌。录完节目后,顾一乔邀请她去吃晚餐,接着又送她回家。历时一周的暧昧期之后,两人最终以恋人的身份出現在校园里。

沈嘉贞和其他人一样,也是他们公开后才知道此事。她和陈梦恬不在一个学院,消息传到她这里,已经过去大半月,期间周日散步的活动因为陈梦恬临时有事取消过两次。沈嘉贞一味沉默,佯装不知,只是继续在每天醒来之后刷新那个微博,获得他细枝末节的消息。

顾一乔转发了陈梦恬自拍的两人合照;

顾一乔和陈梦恬一起看电影,看话剧,看展览,看音乐剧;

顾一乔为陈梦恬过生日,送上鲜花蛋糕和一条银色手链;

顾一乔带陈梦恬去朋友开的酒吧,让她加入他的圈子,认识他的朋友;

顾一乔工作时,陈梦恬总是全程陪同,给节目组的人买咖啡送下午茶,体贴入微……

浓情蜜意,高调而热烈,就像顾一乔之前的每一段恋情。他面容英俊又才华横溢,加上电视台本就是声色犬马的地方,他身边向来不乏女性朋友。前任女友是一位美女蛋糕师,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顾一乔在蛋糕店外面看见她时,被那双会变魔术的手吸引,只见她全神贯注,一双眼睛像森林中的小动物黑白分明,正目不转睛地工作,倾尽自己生命的全部热情。一小时后一只招牌的提拉米苏蛋糕在她手中诞生,然后由服务生切成小块放入玻璃柜。女孩像是取得了某项巨大的成就般,绽开一个毫无防备的笑容,被摄像机收入镜头,也被顾一乔写进自己的微博里。

那是发生在春天的事情,然后一转眼就延伸到了仲夏,某个早晨沈嘉贞醒来,发現所有关于那女孩的微博都已被尽数删除。距离她第一次出現,仅仅三个月。

却已是一场离散。

顾一乔从来不是长情的人。所有他喜欢的女孩都有共同点:长发,美丽,热情,单纯。他喜欢看她们笑,阳光下神采飞扬,让人禁不住想要好好驻足欣赏一番。他像世上大部分男子一样,偏爱简单的男女关系,过于纠结曲折的感情让他心生畏惧。

这次轮到陈梦恬。

一如既往的热闹开场。在顾一乔的助手送来那个拿破仑蛋糕的时候,沈嘉贞就意识到陈梦恬完全符合他的标准。而自己,大概是出現五十万次也无法留下深刻印象的路人吧。

她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面,伸手摸摸自己的短发,还有这张孤独寡淡的容颜。她不曾拥有陈梦恬那样自然上翘的红唇,温柔俏丽的眉,垂至腰际的长发,洁白修长的腿。沈嘉贞的亲生母亲曾经说她的眉毛太多太粗,眼睛不大又是单眼皮(其实是内双),不爱笑,生起气来尤其冷漠,不懂得讨人喜欢,念小学之前留过的长发也因为清洗太麻烦而被剪掉了,那之后她一贯以短发示人。

可是即便如此,我就不值得被爱吗?我就没有被爱的资格吗?

一次次成为父母争吵的导火线,幼小的她明白只有不犯错,不哭闹,不添麻烦才能获得短暂的平静。沈嘉贞藏在暗处,将自己用力裹紧,度过生命中最黑暗的时光。

十岁那年,奂真出現在她的生命中,手中举着火把。他们在一起生活八年,奂真待她视如己出,凡事同她商量,买什么牌子的洗漱用品和衣服鞋袜,全听她自己的意思,从不强加任何要求。生活并不奢侈,但丰足。直到沈嘉贞成年,搬到大学附近的小公寓独自居住,而奂真则跟从她的心,周游列国继续游学创作。沈嘉贞知道这已是最好的生活,她生命中第一次触摸到光。

而遭遇顾一乔,始料未及。

沈嘉贞花了八年时间才从黑暗中走出来,而他一出現,却又令她回到那熟悉的洞穴,仿佛只有那里是安全的,不被伤害,冷眼旁观。任凭外面的世界变化莫测,她却只想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地久天长,白头到老。

后来有一次在去郊外的公车上,无意中听到电台里播放林宥嘉的歌,名字叫《浪费》。年轻忧郁的男子一个人静静独白,冷感的声音,竟是如此无所畏惧。

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亲爱的奂真,我想你会明白这种感受。永恒的孤独与永恒的爱情,两者有相同的本质。

PART5 唯一一次靠近那个人。

再见到陈梦恬是在图书馆门口。深栗色长发的少女忘记带伞,站在门口对着大雨发呆,连背影都那么鲜活动人。难怪顾一乔喜欢。

沈嘉贞没有唤她,默默站到她身边,准备撑伞离开,这时听见陈梦恬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回过头,却又陷入沉默。

两人竟因为一个男子而生分了,这在之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

隔了一会儿,沈嘉贞先开口问:“最近好吗?”

“对不起,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我恋爱了。”陈梦恬鼓起勇气,咬着红嘴唇说,“就是上次在咖啡馆拍电视的编导,他叫顾一乔。”

能从她口中得到这个消息,沈嘉贞觉得已经足够:“没关系,只要你幸福就好。”

“其实上次他发那么大的脾气是事出有因,他平时不是那样。”陈梦恬解释了两句,又觉得画蛇添足,有点不好意思。

我知道。我都知道,甚至比你了解的更多。

但沈嘉贞却是第一次见到她像小女孩般羞涩,竟然红了脸,模样极可爱。原来陈梦恬也有这样甜美的一面,可见奂真说的没错,爱情果真叫人冲昏头脑。

沈嘉贞即刻心软下来:“其实你不用跟我解释。”

“当然要解释!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与你疏远。”陈梦恬望着她,眼里竟有点可怜兮兮。唉呀,那个盛气凌人气场强大的陈梦恬哪里去了,沈嘉贞突然非常想念她。

“以后如果你恋爱了也一样喔。而且我们约定,结婚时一定要做彼此的伴娘,好不好?”

可是,我已经决定,要在那个人面前一辈子隐藏自己的存在了。

那是连你也无法分享的秘密,是即使喝醉酒说梦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秘密。它完整而纯粹,只属于我一个人。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已经拥有了我的幸福。永恒的幸福。

沈嘉贞只觉得心疼。也许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那么孤独冷静,但坚强开朗如陈梦恬,也不过是期望一个长久稳定的肩膀。两人虽是密友,各自要的东西却大相径庭。

但顾一乔绝非托付终生的理想对象,他英俊、聪明、才华横溢、充满自信,却也多情、自负、完美主义、喜新厌旧。他是天生的浪子,灵魂永远在路上。

远观怡情,近看伤心。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

所幸陈梦恬没有继续纠结于这个话题:“对了,这周日你有空吧?我介绍你和一乔正式认识。”

沈嘉贞连连摇头:“你们谈你们的恋爱,我没兴趣做电灯泡。别把我扯进来。”

“难道你还在生我的气,还不肯原谅我吗?”

沈嘉贞惊骇:“你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原谅?拜托,我只想安静度日,不想见你的一号二号三号男友。”

“可我这次认真了。”陈梦恬咬一咬倔强的红唇。从没见她这样重视一个人。她的前任们甚至没有机会受邀来见沈嘉贞,只在陈梦恬唇边轻描淡写地略过,谁是谁,沈嘉贞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真是受不了你,你再说我要走了。”沈嘉贞话完,撑起伞便往外跑,谁知陈梦恬亦早有准备,挽着她的手臂便跟了去。

雨越下越大了。

沈嘉贞到底还是去了。

约在一家知名的日本料理店,据说菜式极简但价格贵得惊人,需要提前一个礼拜预定座位。沈嘉贞选了款式简单的浅灰色娃娃领衬衣和黑色牛仔裤,披一件风衣去赴约,远远看见陈梦恬和顾一乔已经到了,于是走过去坐在他们对面。

沈嘉贞再一次清晰地看见那个人眼底稍纵即逝的诧异,如此熟悉,像一个玩了很多很多年的游戏,她早已通关,而他尚未找到诀窍,百思不得其解。

陈梦恬为他们介绍:“这位是顾一乔。”

我终于见到你,和你坐在一起。

“我好像见过你。”记忆的匣子突然被打开,他声音的形状在空气中编制成型,是这样独一无二。

是的。你见过我。过去的三年里,每一次你出外景、和朋友聚餐、或是去看话剧,我几乎都在現场。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你当然见过她,我们在咖啡馆相遇时,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她是我的闺蜜,名字叫沈嘉贞。”

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看着他。近乎贪婪地观察他眼里熟悉的诧异,细小的惊喜,片刻的温柔,还有模糊的记忆——

“三点水的沈?嘉奖的嘉?忠贞的贞?”

全对。

又一次。

沈嘉贞的笑容渐渐漫上脸庞,终于迎着他温柔的眼,伸出手向他,“好久不见,顾一乔。”

直至他们的手重叠。

那个深秋的午后,是她此生唯一一次鼓起勇气靠近那个人。当时所有的场景、光线、温度、气味、声音、形状,他的穿着、发型、语气,甚至是握手的力度、说话时的手势、熬夜的黑眼圈、喝了一半的梅子酒,都被她一一记录,整理,深藏于心。

一生一次的恋爱,唯有记忆永垂不朽。

夜里,沈嘉贞独自坐在屏幕前,看微博,写邮件,一瓶甜酒加冰喝至薄醉。

奂真,你有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并不想靠近,生怕惊扰了他。没有占有之心,只需远远观望,就足以燃烧一生。他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就是最浪漫的事情。至于他爱上谁,和谁在一起,那根本是不重要的事。

就算是浪费也没关系。浪费就浪费好了。反正那个人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倒不如是他。我宁可是他。

爱到害怕失去,所以不想拥有。一个人的天长地久,简直浪漫至死。

这样的爱已经是最最丰盛的状态。

PART6 她的眼睛和你有一点像。

半年之后,陈梦恬与顾一乔不出意料地分了手。

陈梦恬憔悴得不成样子,向学校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她投入了太多的精力热情,以至于真正面对顾一乔的冷漠和厌倦时,她恍然如梦,无力抽身,如同突然被剪断翅膀的鸽子,毫无预兆地从高处坠落,没有任何缓冲,只能任凭自己毁坏、崩塌,最终溃不成军。

沈嘉贞去探望她。

她的房间漆黑一片,透露出腐坏的气息。如此熟悉。沈嘉贞连忙上前扯开用夹子封紧的窗帘,开窗透气,光线顺势倾泻,她见到了陈梦恬。

深栗色及腰长发被全部剪断,绯红嘴唇变作苍白,仿佛一场恋爱已经耗尽全部青春,令美丽少女一夕老去。沈嘉贞震惊不已,一句安慰的话也讲不出来。

爱,竟有这样大的破坏力。可使一个人脱胎换骨如同重生,亦可彻底摧毁,万劫不复。疼痛或可消除,伤痕永不褪去。

沈嘉贞紧抿着唇,俯下身去拥抱陈梦恬,像拥抱多年前的自己。

“你瘦了这么多。”可就算瘦成这样,身体却并不轻盈,太多腐烂的感情淤塞于此,她的内心幽暗荒芜。谁能想到爱情竟成了致命武器,杀死了她健康快乐的心。就像一条被大海遗忘在在岸上的鱼,奄奄一息,一波又一波的海浪吮吸着她,却没有一朵愿意把她带回海里,带回深蓝的梦境里。

“跟我去吃点东西吧,我们去你最喜欢的餐厅,你最爱吃烤乳鸽了。”沈嘉贞唤她名字,眼里不知不觉已经盈满了泪,“陈梦恬,陈梦恬。”

苍白的少女没有任何回应。沈嘉贞在地上无数的纸巾中发現了不少揉成一团的白纸,她捡起来,每一张的开头都是:一乔,我不愿与你分手,我从未如此认真地爱过一个人,这半年来我一直在努力,我可以为你改变……

“他不肯接我的电话,短信也石沉大海,現在索性关机了。”嘶哑的嗓音如同在刀刃上行走,陈梦恬把脸蒙在被子里,开始哭泣,“他一定是换了手机号,他不想再见到我。”

“可是爱一个人,怎么可以说忘记就忘记呢,说一句不爱了,说一句太累了,就可以把所有的记忆丢在一边,然后永不相见吗?那么那些过去算什么?那些美好时光又该去哪里温习?”

沈嘉贞不知如何安慰她。如果可以回到最初的起点,她当然不会带陈梦恬去那家咖啡店,不会邂逅顾一乔,便也不会承受这些痛苦,纠结,悲伤,可是如此一来,如果不曾相遇,現在的陈梦恬又会和谁在一起,又会为谁哭红眼睛,瘦成如此模样。

她不知道,自己与陈梦恬选择的方式,究竟谁比较幸福,谁又比谁快乐一些?

她也无法告诉陈梦恬,那一天在日料店,当陈梦恬一脸甜蜜地去洗手间时,顾一乔曾看住她的眼睛,眉眼间笑意浓郁得化不开。

“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他的声音如在梦中,描绘出催眠般的魔力。

于是用力倾听。不打算作答。

“你既然爱我,又不靠近我,这是为什么?”他身上淡淡的香,像海洋,微微的潮,深深的蓝。

于是用力呼吸。继续沉默着。

“如果是你的话,我可能会答应呢。”他吐出的话语,亲密得叫人脸红,“因为——你的眼睛,很像一个我认识的人。”

所以,你很早就知道了。

沈嘉贞左手托着腮,认真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看着窗外的落叶,轻轻说:“冬天就要到了。”

奂真。我开始明白,为何你坚持不婚。原来爱的燃烧或永恒,与美貌智慧全无关系,唯一相关的,大概只是运气。

可你知道的,我一直都不喜欢碰运气的事情。

陈梦恬回来的时候,沈嘉贞已经离开。顾一乔什么也没有说,两人安静地吃完了一顿贵的离谱的晚餐。结账时,陈梦恬发現他的钱包里有一张他和另一个女子的合影:“是家人吗?”

“只是一个老朋友罢了。”顾一乔并没有掩饰,只是轻描淡写道,“一直放着,忘了拿出来。”

事实上,直至他们分手,那张照片依然占据着那个位置,顾一乔甚至没有想过要放到夹层里。陈梦恬隐约感觉到这个人对于顾一乔是如此重要,超越了“前女友”的概念,在他心目中占据了类似于亲人的高度,只是他从未提过,生活中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这样一个人真实存在。这让陈梦恬十分不安,每次眼角的余光瞥见,那人仿佛都以一种“永远”的姿态嘲笑着她,好像她的出現只是“昙花一現”的偶发事件。

——事实竟也如此。

“我一直很好奇这个人究竟是谁,所以我把它偷了出来。”陈梦恬的眼睛一亮,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掌心大小的照片给沈嘉贞看,“你说,这个人会是谁?”

目光触到照片上容颜清冷的女子,沈嘉贞顿时愣在那里。

她当然知道这是谁。

陈梦恬没有注意到她的反应,双眼只是紧紧盯住那张照片,喃喃道:“仔细看起来,她的眼睛倒和你有一点像。”

正当沈嘉贞不知如何回应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这个铃声是……”陈梦恬闪电似的跃到床头,不禁激动地掩住了嘴:“是他!”

可手机拿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接起。她犹疑了片刻,转而交给沈嘉贞:“你帮我听,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現在这样……”

沈嘉贞微微皱起眉头,此刻的陈梦恬可怜得像一个婴儿,眼巴巴看着她,生怕错过,又不敢面对。

别无选择。指尖滑动屏幕,顾一乔的声音便近在咫尺。

“陈梦恬,你偷了我的照片。”语气是如此冰冷。像是把感情抽离了身体一般,叫沈嘉贞感到不寒而栗。

“她出去旅行了,手机暂时由我保管。”她尽量稳定自己的声音。

“那么请你转告她,回来之后联系我,我来拿照片。”

就在电话快要挂断的瞬间,沈嘉贞突然说:“照片在我这里。”

听筒被重新置于耳畔:“你是谁?”

“我是沈嘉贞,你要的照片在我这里。”

“很好,下午我来拿,发短信告诉我地址。”顾一乔随即挂了电话。

沈嘉贞把照片放进包里,起身穿上外套,看到陈梦恬疑惑的目光,轻轻说:“你不是想知道她是谁吗。”

而我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

PART7 只谈风月不谈恋爱。

下午三点钟。顾一乔出現在沈嘉贞的门外。

这在之前根本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真实发生的时候,却由不得沈嘉贞任何犹豫考虑,因为顾一乔显然没有耐心,他几乎是砸响了门。

“你是谁?”这是沈嘉贞开门后,迎接她的第一句话。

“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你为什么住在这里?”顾一乔几乎是咆哮了。这个地址,这间公寓,这里所有的装修布局家具摆设,都凝聚了他的心血,那么多年竟没有多大改变。

“这里是我家。”沈嘉贞抬起头看住他的双眼,这个人此刻与自己站在同一屋檐下,却仿佛自然而然与屋内的一切自动融为一体。而自己周围的那条分界线,不知不觉已经消失不见。

“你和梁奂真是什么关系?”顾一乔突然觉得她的眼睛,和那个人惊人的相似,不,简直一模一样。

“我是她的女儿。”

“你撒谎!奂真根本没有结婚,哪里来你这么大的孩子?”顾一乔斩钉截铁。

“她是我的养母。”沈嘉贞如实相告,“我父亲是她的表哥。父母离异后我一直跟她生活在一起。”

顾一乔似乎想起了什么,眼神瞬间柔软下来:“难道她说的那个人是你?奂真曾说她和一个友人同住,难道说的就是你?”

“我从十岁开始与她相依为命,一直到我考进大学。”沈嘉贞把那张照片还给他,“我们认识已有十年。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朋友,老师。”

而沈嘉贞不知道的是,十年前,正是顾一乔去机场接梁奂真回到这里,十年后,同样是在这里,顾一乔遇见她最亲的人。

沈嘉贞轻轻问:“那么,可以告诉我你和奂真的故事吗?”

男子仿佛没有听见,缓缓走过每一块木地板,指尖碰触着每一寸墙壁和家具:“这里,原本是奂真的工作室。她以前总爱窝在这里画画,喝茶,发呆。她早期的作品几乎全部诞生于此,那时,她还只是一个高中生,就已经拿了那么多奖,许多媒体来采访她,照片被登在报纸上,风光无限,前途不可限量。”

顾一乔走进书房,熟稔地打开左边第二排最底下的柜子。奂真走后,她的书柜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样,沈嘉贞只是增加了两个柜子用来放书,她不想奂真回来时觉得陌生。

“看,这个箱子里是她所有的奖杯和奖状。”顾一乔捧出一个普普通通的瓦楞纸箱,“其实呢,奂真从小就特别讨厌参加比赛,她总说画画应该是自由地创作,是与神对话的瞬间,一旦要比较出高下,便失去了画画的意义了。”

他又指着最下面一排整整齐齐摆放的《新蕾》杂志,俯身从中抽出一本:“奂真最早就是为这本杂志画插画,一画就是十年。杂志十周年纪念的时候,奂真还特意画了一幅祝贺作品送给杂志社。”

“那么,你和奂真是好朋友?”沈嘉贞几乎都不知道这些事,奂真从不说她的过去,也从来不炫耀她的作品,甚至也不谈论她的工作。她像是一个巨大的谜题,无法从正面解开,只能从细枝末节处隐约拼凑。

“是。”顾一乔无限感慨地抚摸那些过去羽翼的影子,“我们在高中时相遇,那时她多么耀眼啊,而我只是个靠脸蛋混日子的家伙。”

“可为什么她从来没有提起过你?”

“也许是她不想记起那时发生的事情吧。”顾一乔沉默了一会儿,从口袋里取出那张两人的合影,“这是我们毕业时拍的照片,之后她选择了出国,而我留在这里。”

“为什么不一起去?”沈嘉贞鼓起勇气问:“你们不是恋人吗?”

暮色四合的房间内,他的声音隔了许久——久到沈嘉贞以为他不想回答,于是站起身想去开灯——才缓缓地浮現在微凉的空气中。

“不。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顾一乔最初并没有注意到梁奂真。她太平凡了,外貌并无惊艳之处。而他是学校里公认最英俊的男生,刚进校就被许多学姐搭讪,周旋于众多女生之间,日子过得飞快。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心到她的呢?大概是那一天,顾一乔送女生回家之后发現自己的书包还丢在教室里,只好回学校去取,看见梁奂真一个人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画年级黑板报。她挥动着手里各种颜色的粉笔,时而弯腰,时而踮脚,时而抱着双臂沉思,时而站到凳子上大展拳脚……难以想象她小小的身体里竟然蕴藏着那么大的力量。

顾一乔突然忘记了自己回来的目的,只是小心翼翼地站在远处,害怕惊动了她。直到最后,看到完整的图画在她笔下一气呵成,他忍不住大呼完美。奂真吓了一大跳,回过头来看他。只见少女满头满脸的粉笔灰,一双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像受惊的小鹿。

这才发觉她的可爱。以时间晚了为由要送她回家,没想到梁奂真想也不想便拒绝了,理由简单的令他费解,“我自己有手有脚,为什么要你送?”

顾一乔由此知道她是个不易接近的女孩子。也罢,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孩子。

后来,他的女朋友换了一打又一打,清一色的长发、纤细、美丽。而梁奂真,已经展露出绝佳的才华,作品开始频频拿奖,被学校视若珍宝,逐渐成为焦点人物。偶尔在学校里遇见,至多也只是眼神片刻交流,如陌生人般擦肩而过。

转折点是高二的某个晚上,学生几乎都要已经走光,顾一乔和学妹在校园里散步聊天,他提议两人去顶楼逛逛,那里是校长和教导主任办公室所在,尤其安静隐秘,平时禁止学生上去。

两人蹑手蹑脚上楼,走廊里没有一点灯光,安静得叫人害怕。他们只觉得紧张刺激,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正当顾一乔吻向女孩的时候,突然听见一扇门打开,副校长从里面走出来,迎头撞见了他们,而身后跟着的人竟是梁奂真。

那一晚的月光特别好,温柔地洒在四个人身上,无人说话。

事情就这样掩盖下来,所有人都很有默契地缄口不言。只是顾一乔再碰见梁奂真的时候,总会心悸不已,只因他们同时拥有一个巨大的秘密。

真正东窗事发是在一个记者笔下,那时梁奂真刚刚获了大奖,那名记者前往她家里采访,正巧目睹了她从副校长的车里下来,举止十分亲昵。

梁奂真的光明前途就此打住,她再也没有参加比赛,再也不曾登上领奖台,转而开始为杂志画插画以及自由创作。副校长不久被调到另一所郊区的学校去做后勤工作,发誓再也不见梁奂真。他的老婆也来学校吵闹过好几次,言辞激烈不堪,最后还是离了婚。而梁奂忍受着他人的眼光和指指点点,高三毕业典礼一结束便逃也似的离开了这座城市。

唯一送她的人是顾一乔。

他们的友谊是在事发之后。梁奂真从众星捧月的高处跌落,所有人见到她都退避三舍,上课吃饭都是一个人,日子过得十分辛苦,于是一下课就躲进她的工作室里。而顾一乔惹上了麻烦,他甩掉的女生找了人来教训他,是社会上的几个无所事事的流氓无赖,成天在校门口堵人。他迫于无奈,又或许是真的有些累了,暂时收敛起自己的花心,半真半假地装起了乖乖牌。

事实上,也只有顾一乔敢靠近遍体鳞伤的梁奂真。她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人,失去他之后,她悲痛欲绝,开始没命地画画,一画就是一整天,顾一乔就陪着她,在沙发上睡觉看书,半年下来成绩反而大幅提升,甚至还自学了吉他。

那时候梁奂真的父亲已经扬言要与她断绝关系,似乎是想把她送出国眼不见为净。顾一乔便照顾她的生活,自己省吃俭用,吃穿用全买给她最好的,让她衣食不愁专心创作,一直到高三毕业。

连顾一乔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对她好,但他总觉得她走到这一步有自己的责任,如果他曾经去劝她,让她早点离开那个人,不要再错下去,也许一切就不会发生。也许她就不会跌得这么重,这么痛。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是两只刺猬相互取暖。

梁奂真跟他谈梵高、蒙娜丽莎、达芬奇,顾一乔便弹着吉他,聊他那些形形的恋爱经历,他们一个把生命奉献给艺术,一个则崇尚身体灵魂的享受。顾一乔笑说他们之间只谈风月不谈恋爱。这句话当真一点也没错。

到最后他们也没有在一起。

毕业典礼那天,班级集体照,梁奂真被排除在外。所有人都在高唱校歌,互相拥抱,只有她静静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轻声说再见。

唯一一张照片,是顾一乔找到她之后拉着她一起拍的。照片上两人额头相抵,梁奂真到这时候才微微露出一点笑容。

彼时,梁奂真十八岁。顾一乔眼看着飞机带走了她,还有他们的青春年少。

他甚至来不及告诉她,其实自己是喜欢她的。

七年之后梁奂真归国,顾一乔去机场接他。他已经长到1米87,那么高的个子,俊美的男子在机场紧紧拥抱她,几乎窒息。

梁奂真回来是为了参加父亲的葬礼,那也是她第一次见到年幼的沈嘉贞,顿时心生怜悯之心,那时她已经决定终生不婚,于是想要收养这个孩子。

梁奂真离开的七年里,顾一乔的改变可谓脱胎换骨。他不再滥情,反而收了心,大学学的是影视编导专业,毕业后凭努力在电视台站稳了脚跟,做了节目编导,事业风生水起。他甚至装修了梁奂真的工作室,以便她回来之后能安定下来。

但是梁奂真却拒绝了他的追求,她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顾一乔并不在其中。

在国外七年,她已经成为独当一面的插画师,有了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她不再是那个受人排挤需要照顾的柔弱少女,她甚至不需要一个男子来介入和安排她的生活。她已经有了沈嘉贞,这意味着责任和承担。对她而言,就足够了。

顾一乔与梁奂真在同一片星空下重逢,却再次离散。

PART8 如同花一样绽放。

门铃响起。沈嘉贞去开门,只见门外站着陈梦恬。

“顾一乔在吗?”她剪了发型,换了一身衣服,看起来似乎找回了自己,“我考虑了很久,也想来听听这个故事,好让我死了心,重新开始。”

陈梦恬自然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的顾一乔,她努力露出了一个微笑,独自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落座。沈嘉贞暗自佩服她,可见置之死地而后生,不过半天时间,陈梦恬从此刻起宣告复活。

沈嘉贞向她简述整个故事。末了,一声叹息。

三个人一时间百感交集,最后是陈梦恬打破沉默:“真是个伤感的故事,那么梁奂真現在又在哪里呢?我好想见见她。”

沈嘉贞摇摇头,“她又去了国外游学,我们之间只是用明信片和E-mail往来。不过,每年圣诞奂真都会回来。”

手里的杯子落了地,“啪”一声,碎片如同花一样绽放。顾一乔抬头看着沈嘉贞,声音竟然有些颤抖,“你是说,奂真还活着?”

“你在说什么呀,她当然活着。”沈嘉贞瞪大了眼睛,那双眼睛像极了十六岁的梁奂真,那么清澈无辜,像受惊的小鹿。

顾一乔的声音更加颤抖:“那么三年前我参加奂真的葬礼又是怎么回事?那时候奂真所有的亲戚里,我并没有看到你。”

“不可能!你胡说!”沈嘉贞一声惊叫,全身开始不听使唤地抽动,陈梦恬急忙抱住她,只听她不断地重复同一句话,“奂真怎么会死呢?奂真在国外呀,她要找灵感,她去国外游学了呀……”

真是可笑,奂真没有死,我为什么要参加莫名其妙的葬礼。

陈梦恬和顾一乔面面相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葬礼怎么可能有假,如果死的人不是奂真,顾一乔又怎会当着众人的面哭到失态,在之后的三年里不断地交女朋友。他心里有一个巨大的空洞,仿佛怎么填都填不满。

那都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了奂真啊。

“你刚刚说,你们是用明信片联络?那些明信片在哪里?”陈梦恬一语惊醒梦中人,此时的沈嘉贞已经瘫软在沙发上,目光指向客厅储物柜上一个橘色的宜家盒子。陈梦恬拿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果真整整齐齐存放了几十张明信片,她递给顾一乔。

“这是——”男子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他仔细看过每一张明信片后,对陈梦恬摇摇头。

这里面没有一张是从国外寄来的,所有的邮戳都来自于本市。

是沈嘉贞自己写给自己。

不,是她写给奂真,又假装奂真写给自己。

“顾一乔,你说奂真死了,她是怎么死的?”沈嘉贞轻轻问。

男子坐到她身边,紧紧握住她的手,答道:“是飞机坠毁。三年前,从上海飞往巴黎的航班,奂真就在上面。”

他的声音真好听。每一次,都会让她联想到房间里的一把椅子,舒服,坚固,稳妥,足以包裹住整个身体的曲线,让人安心地交出自我。

那是属于顾一乔的声音的形状。

安静的房间里,再也没有人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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