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1-26 0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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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篇2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5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5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5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5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篇3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4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4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4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4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篇4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篇5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篇6

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

烟花爆竹既是一大喜庆品,也是一大危险品;管理得好能给人们增财增福增喜庆,管理不当会给人们添乱添灾添麻烦。因此,必须切实整治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整治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是培育壮大烟花产业的必然之路。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百兴工”战略部署,积极招商,着力培育,烟花爆竹产业得到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烟花爆竹成为县域经济的一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群众盲目追求利益化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导致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现象大量存在。全县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500余家,实际颁证合法经营零售网点只有283家,无证非法经营达200多家。尤其是“三无”产品,严重冲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影响*县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的办证许可工作。因此,要培育壮大烟花爆竹产业必须整治规范好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所需。烟花爆竹与人们的喜庆聚集活动紧密连在一起。尤其是目前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一片兴旺。但目前我县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现状堪忧:一是违规储存。大部分零售店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前店后库、私自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存在。__大市场、城关镇新城路、攸衡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上都在城关镇范围内私自设立了储存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宛如一个火药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私自改变经营地点。网点过密,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三是安全设施缺失。零售店主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店内明火做饭取暖、电线私搭乱接、产品堆放不符合要求、占道经营、经营面积小于20平方米等严重的安全问题大量存在。如果我们不及时整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事故。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加快,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将会更加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工作。

第三,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国务院、湖南省先后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以我县的现状来说,已背离了上级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境内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省市安监部门进行了多次督办、交办,并明确指出*县烟花爆竹市场不整治到位,就不对*县生产企业进行行政许可,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我县烟花爆竹产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偏离了依法行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根本要求。

(二)迅速行动,深入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整治安全隐患与规范生产经营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第一,要明确整治目标。这次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达到这个目标,在整治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烟火类、引火线行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行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未按国家标准规定非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二,要大造舆论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牌、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力争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良好的“打非”氛围。

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打击态势,及时发现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取缔。要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注重顺藤摸瓜,查清各个环节的来龙去脉,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链条。严格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任何批发零售企业都不得经营不合格产品和非法生产企业(作坊)的产品。公安、安监、技监、 工商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收缴无出厂标识、无产品合格证、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安全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商品和超量储存、禁销、禁放、伪劣产品。对不合格商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再流入市场。

第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公安、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布点、许可工作,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纠查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有序经营。

(三)齐抓共管,全面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主动承担责任,实行齐抓共管,认真研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确保工作实效。

第一,责任主体要明确。根据“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构班子,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负全责;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规划布点工作、合理布局零售门店以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逐步实行年审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三无产品”流入我县市场;质监部门要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和经营、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负责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二,协调配合要有力。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单位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既要各负其责,更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安监牵头负责,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县政府已着手组织执法联合大队,从公安(含交警)、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长期开展“打非”整治行动。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对症下药。

第三,责任追究要从严。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并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严肃处理肇事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必须依法从严倒查、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纪本文来源:文秘站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已过,春节将至,省、市人大会议也将马上召开。做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十分艰巨,又十分重要。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务安全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第一职责,第一要务。安全生产大于一切、高于一切、优于一切。平安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哪个单位都不能出事,都出不起事。一旦有事,赔偿标准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当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一岗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麻痹大意、习惯意识,深刻吸取茶陵县“12.22”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突出监管重点

“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有它的特点,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恶劣天气,要及时采取封道、疏导等措施,严禁冒险出车;尤其是今年s315改造等道路建设的动工,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逐一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进一步加强安全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辆;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尤其是消防部门要把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铁路客运站、影剧院、歌舞厅、游戏网吧及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尤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业 。

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乡镇以及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县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小作坊非法生产,坚决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储、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和燃放的安全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环保、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剧、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要落实责任,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销,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工作,所有供气单位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严格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安全。

五是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排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无资质、无合法手续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 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六是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和主管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煤矿、化工、采石、砖瓦、机械、电力、建材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关单位还要切实做好

食品药品、电力、民爆器材、铁路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学生假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要落实工作措施

各项工作重在落实,贵在执行。安全生产更是如此。各乡镇、各部门在会后必须针对工作重点,迅速落实好工作措施。

第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推诿、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重点地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一定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设备,优先安排好安全监管的工作经费,做到人员、责任、经费三到位。

第二,要迅速排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会后要迅速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由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要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检查较大及其以上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对一些高危行业继续实行节日停产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篇7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者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规范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分析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地避免、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损失。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力度,但随着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高、大、难建筑物的迅速出现,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然较多,各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了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给人民生活及公共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首先,很多建筑单位的安全管理理念还停留在“被监管”的层面上。建筑项目的管理人员往往只抓进度管理与成本管理,将人、财、物都集中在对进度和质量的管理上,把安全管理置于一边,不聘请安全管理人员,有些项目管理者即使聘请了安全管理人员,也是在应付检查时重视一下,没有将安全管理提上日程,安全管理意识相当淡薄。部分建筑单位甚至在施工现场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时走形式,没有将安全管理列入平时的工作计划中。因此,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不能督促及时整改,也就未尽到安全管理的职责。

其次,当遇到赶工期或节约成本这些原则问题时,很多安全管理人员通常不能做到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这种做法往往会使安全隐患升级,导致事故的发生。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的监督不利,也不能做到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对施工现场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也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存在。有些项目管理人员由于低价中标,在施工中一味地节约成本,购置次品安全器材,并且担任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安全管理因而只是项目中的聋子耳朵――配头,从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不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由于没有专业的培训知识,不能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从而监督不利,造成事故的发生。

第四,现场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项目管理者没有将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深入人心,导致施工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在施工中忽略了隐患的存在,最终酿成事故。

二、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系数,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应是要创造一个零故障、无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者应该将安全第一的意识深入人心。

第一,提高全体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全员参与到安全工作的管理中,采用以预防为主的方式,人人监督,互相监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施工环境。

第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建筑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整个项目的安全专业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有不可推卸的监督义务。并且,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范办事,要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在实工期间,管理人员要足够重视安全管理,不定期进行全场大检查,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三,建筑现场的安全工位器具、材料需摆在固定位置上,用完后物归原位,定期整理、整顿、清扫,做到布置明确,保证场内环境的通畅,尽量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设备的检测力度。项目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资料档案,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只有规范安全器具的管理,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且能在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五,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明确的功能划分。根据施工项目的要求,划分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和办公生活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在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外,设置防护措施,划分隔离,以免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对功能区的划分还应考虑交通、水电、消防、卫生、环保等因素。安全规范的环境,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对建筑施工的重要性

分析建筑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因以及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施工安全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在建筑施工全过程都应该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而且有利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更能防患于未然,节约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安全管理对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1.阜阳市鸿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阜阳市宏泰造价师事务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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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在我国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中缺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管理混乱,从而使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2)安全意识淡薄。企业领导忽视安全问题,对项目的安全实施不够重视。其次,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未接受过专业技术的培训,操作也很不规范,不能适应安全施工工作的需要。企业也不安排安全技术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淡薄。(3)市场竞争激烈。由于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因此企业往往注重工期进度,很少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因素。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还向资质不足的施工企业出售自己本企业的资质材料,长此下去,势必造成施工安全管理效率低下、发展滞后。

二、安全技术管理的解决策略

图1 施工安全过程管理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现有的制度也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和问题。我们需要确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责任到人。在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查缺补漏,对国内现有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整合,为我国安全生产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项目的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施工人员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施工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良好的施工环境下安全事故则大大减少。因此,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十分重要。在自然环境恶劣的情况下,我们要充分做好安全措施,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得到保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的文明施工情况,开展文明工地的建设,创造优美整洁的施工环境。(3)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就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企业需要组织安全学习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与相关的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召开安全例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建设,做到人人懂安全,自觉按安全生产程序作业,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也要在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方面加强训练。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和标准,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和工地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使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到位、能力到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4)改进监管方式。首先,要严把企业市场准入关,确保有资质的企业进驻市场。其次,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从重点监督检查施工主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按照安全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尽快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各方主体不良记录档案。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者提供便利,逐步在建筑领域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5)加强监管力度。坚持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首先,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特别要针对哪些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作为施工企业还要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效率和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综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问题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探索,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防止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黄献强.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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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协调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将原建设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改为建设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了厅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并向各盟市进行了目标分解,印发了《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所考核的工作内容。

3、为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结合“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在春季未开工之际,对12个盟市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考核3000多人次。

4、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受建设厅委托组织技术人员对2001年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了修编,充实、完善了原来的管理资料。建设厅发文要求从今年6月1日以后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该套管理资料,在使用前由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3400多人。

5、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部里的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制定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细则》、《××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制定实施必将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

6、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里确定的2008年和2010年工作目标,我厅对目标进行了逐年分解,以便进行推进和考核。以上两个文件各盟市正在贯彻执行当中。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状态,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截止6月30日我区共发生6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从7月中旬至8月底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大检查,检查内容既涉及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也涉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同时对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验评。

2、9月至10月对部分事故高发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帮助和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分析事故高发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提出改进意见。

3、11-12月针对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组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监理培训班,对全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针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整,缺乏实用性的情况,组织版权所有!开展全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5、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对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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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2个,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施工单位5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4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设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设股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8份《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设局、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设局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09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09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