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9:20: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职业伦理教育,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1-0047-02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1]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2]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3]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4]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5]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1999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3.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法律伦理教育融于日常教学中,并设置法律伦理课程。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法学教学过程中和开设专门的法律伦理课程是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融于法律职业教育中,体现在法律教育的各个环节。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学理论教学、忽视职业伦理教育,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依赖于一般德育教育的做法。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全部法律课程的教学实践中。通过采取课堂讨论、诊所式教学、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从伦理视角对法律教学中的争论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伦理素养。不仅应当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认知能力,还应当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行为能力。因为司法伦理素养的形成不是教出来的,更多的是训练出来的。未来的法学教育必须注重训练和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增进法学教育的实务化和伦理化取向。另一方面,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加以强化。通过专门、系统的课程讲解加大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掌握在将来职业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职业操守,并通过考试内容与方法上的调整,从实践中考核学生的职业道德,通过提高法律职业人素质预防司法腐败。
2.转变法律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伦理教育意识。要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从教育主体的角度看,首先要转变教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避免长期以来教师在思想上重视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而忽视法律伦理观念的传播的情况。其次要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伦理素质,使教师自身有较高的法律伦理素养,这样才能在教学中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教师才会自觉地注重和关注学生的伦理意识培养,从而将法律伦理教育融会于整个法学教育活动中。
参考文献:
[1]喻玫,王小萍.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06,(12):196-200.
[2]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9.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技术型、技能型应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教育[1],使人们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顺利实现就业,摆脱贫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职业教育飞速发展,每年招生规模呈平稳增长态势,至2010年已超过900万。招生规模的扩大必然会引发学生培养质量能否跟上的问题。如若以质量为代价、 以数量为追求目标则是一种粗放型、资源消耗型的增长方式,那与我们国家提倡的集约式增长方式相违背。所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把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作为重点,强调把“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放在职业技能之前,因为人要全面发展道德和伦理是不可缺少的。
一、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伦理教育必要性
伦理学家万俊人认为“职业伦理即从事各种特殊或专门职业的工作者或职业人所应具备的行业道德,和他们所应遵循的基本职业伦理规范。” [2]所谓职业伦理教育即通过采取一定的手段对被教育者进行职业伦理方面的教导,主要包括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责任。作为直接向就业市场输送人才的中职学校,学生的职业素养是其培养的重中之重,因为思想和态度才是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原始动力,只有具备高度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才能恪守社会规范和企业制度,真正为社会和企业带来价值。另外,中职学生刚刚从初中毕业,心理还处于非成熟阶段,此时正是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型的重要阶段,身心健康关系着人格的完善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作为素养之一的职业伦理教育,却长期相对于职业技术教育处于一个劣势的地位。
二、中职的职业伦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职业伦理教育观念淡薄
许多中职学校对职业伦理教育观念淡薄,一味强调学生技能训练,忽视文化素质的培养,而且对职业伦理教育的意义,通常持有较为肤浅的看法。许多企业存在一种现象就是人才跳槽频繁、责任意识淡薄,笔者曾经对某几届的中职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中职就业者换工作单位数量显著高于其他学历工作者,这恰恰反映了员工们缺乏一种忠诚企业的责任精神。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还是由于缺乏职业伦理教育。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中职学校常常以课时、学时、师资有限为由而忽视职业伦理教育,实是观念上未能看到职业伦理的重要意义。
(二)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设置空泛
许多中职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往往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德育教育空泛不实,特别是以工科、理科为职业教育的专业,即使在这样的高校也没有设置相应的伦理教育,更不用说中职学校,而设置职业道德课程的学校,并未就不同专业来分别进行伦理教育,因为不同专业有不同的技能特效和职业标准,如汽车修理与医药专业,电子信息与家政服务,物流与种植业,因此表现出的职业伦理规范也不同,所以应进行专业细分和分别教育。另外,在教材选择方面也比较落后,仍用多年前的教材,没能及时将新的职业标准和伦理研究成果融入课堂,学生也无法吸收到最新的知识和伦理思想。
(三)职业伦理教育缺乏专任教师
在部分中职学校,缺乏专业的职业伦理教师,甚至有些专业至今没有专门的职业伦理教材。一方面是因为中职学校不重视职业伦理教育,另一方面职业伦理专业教师确实较匮乏。另外,中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方式比较单一,习惯单向灌输的方式,即使部分专业在职业伦理方面有所涉入,也只是以单向灌输的认知式职业伦理教育方式,严重影响学生的吸收。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伦理教育改善对策
(一)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深化职业伦理观念认知
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和自我实现的工具,求荣避辱是职业人的不二选择,然而也只有当二者之间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才会有“取大优先”,触及跨越雷池,突破职业道德的底线,出现职业伦理缺失。校园文化建设可以作为中职校进行伦理教育的重要途径,基于社会共同价值观,在荣誉感与成就感引导下,通过校园环境感染和熏陶,树立学生一个健康职业伦理,以提高学生职业伦理认知。因此,可以通过在校园规划、人文景观、伦理实训、校企合作等富有伦理教育思想,来帮助学生增强职业伦理意识,形成科学、健康的职业伦理观。
(二)调整中职课程体系,增加职业伦理教育课程
一方面需要开设相应专业技术的职业伦理教育课程,突出其在专业课和德育课间的桥梁作用。我国多数中职学校没有开设相应专业技术的职业伦理教育的课程,这种课程的缺失,使得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的伦理问题知之甚少,更不会对涉及的专业伦理问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和探究。另一方面,将职业伦理教育渗透于“两课”课程之中。目前,许多中职教育的学校虽然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课程,但是内容都偏重于公民道德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职学校在思想课程体系中可以渗透职业伦理教育,并将其纳入成绩考核范围,使学生在公共德育教育过程中,能够有效领悟 “德育与职业伦理”间的知识迁移,以此强化职业伦理教育的效果。
(三)增强职业伦理教育师资,改善伦理教育方式
鉴于中职校职业伦理教育师资缺乏,一则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伦理教师,二是可以通过强化职业伦理培训来提升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教师作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典范,因此除专业伦理教师的职业伦理教育外,强化专业技术教师的职业伦理素质对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伦理观,也将有着直接、深刻的作用。另外,在职业伦理的教学过程中,除“灌输式”教学方法外,学校要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各类职业技术活动的第一线,开展多式多样的体验式教学,切实使其有效地把职业伦理知识迁移到实际职业场景中。
参考文献:
[1]李兰兰.中等职业教育非货币收益实证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究,2011,32(2).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1999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3.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Global MinimumEssential Requirements in Medical Education,简称GMER),从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沟通技能,临床技能,群众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思维和研究等七大领域界定了医学生培养必须达到的最基本要求[1]。“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教育成为医学生培养最低基本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GMER还指出“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可见,加强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对于培养合格医生至关重要。
医学职业伦理能力调节着医学职业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对医生有着特殊的约束力,它是医学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之一[2]。职业伦理素质是医生职业精神的灵魂,具备良好医学职业伦理素质是成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前提。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是长期的过程,同时具有多种形式,不仅要面向广大的医务工作者,更要面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趋向成熟的医学生。如果说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是“终生教育”的话,那么医学生在校所受的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则可称之为“源头教育”。对于医学院校而言,就要从学生入学开始,重视和加强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
当前“看病难”、“看病贵”、“服务差”已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 统 计,自 实 施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以 来,2002—2006年我国各级各类机构医疗纠纷发生率平均上升了22.9%[3]。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医疗体制不完善、政府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理机制不到位等因素外,医方因素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对全国326所医院的问卷调查显示:服务态度不好、医院管理不足占31.1%,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 是 引 发 医 疗 纠 纷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因素[4]。在当前医疗实践过程中,一些医务人员对病人缺乏同情心、说话简单生硬、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仍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了部分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存在职业伦理素质不足或缺失,不仅严重侵害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利益,也是引发医患关系冲突的导火索。
对于目前医患关系中出现的某些不和谐现象,要求医方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在构建良好医患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5]。而作为未来医生培养摇篮的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培养祖国卫生医疗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新时期医患矛盾的加剧进一步凸显了医学院校加强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存在问题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教学起步较晚,由开始的单纯医学职业道德教育发展到现在的医学职业道德教育和生物医学伦理学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现阶段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医学伦理学教育处于探索阶段
我国职业伦理学教育起步较晚,该学科应用也较为滞后,且医学作为一门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医学教育过程纷繁复杂。这些都对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教育产生一定影响,当前医学伦理学教育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模式。
(二)医学伦理教育重视不够
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医学教育多偏重医学专业技能培训,对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虽然当前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但在实际医学教育中仍处在边缘地位,师资队伍尤为欠缺。其次,学校教育往往仅从沟通技巧和道德范畴的角度来培养学生,把医学职业伦理能力仅仅作为使用手段或者工具来训练医学生,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再次,医学伦理学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将医学伦理学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混为一谈,甚至以思想品德课替代医学伦理课,使得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缺乏吸引力,培养效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
(三)学校教育与临床实践教育相脱节
溯古追今,医者良好职业伦理素质多在医疗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然而,当前医学生却面临学校教育与临床实践相脱节的情况。首先,医学生在学校中接受的“救死扶伤”崇高职业伦理道德教育同现实医疗过程中功利主义思想,特别是一些医者不良职业道德现象之间的反差,使医学生伦理思维陷入迷惘和困惑之中。其次,当前的医疗实践环境,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安全,还要考虑医患双方利益。于是,为了减少或避免医患矛盾,许多医院对医学生的临床实践只好停留在理论层面,限制了医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严重影响了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加强和改进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几点思考
医学职业伦理教育伴随医生成长的全过程,而医学生处于职业伦理能力的形成阶段,高校应高度重视这一关键时期,进一步抓紧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建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模块化课程体系
通过分析当前医学院校医学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以五年制为例),大多仅关注了医学生在校四年期间的显性课程设置,常常忽视了医学生第五年临床实习阶段的课程教育,并且前四年课程设置较为笼统,核心课程不够突出。基于此,笔者提出构建模块化医学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三个模块,使得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五年一贯不断线。
1.基础模块。1-2年级设置“基础”模块,该模块以“两课”为核心,辅以医学发展史、医学导论、医学哲学、医学美学等内容。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了解医学科学发展的历史,领略医学名家风采,奠定医生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理论模块。3-4年级设置“理论”模块,该模块以“伦理法律”课程为核心,开设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技巧等课程。重点使学生树立“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储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医患沟通的基本理论等。
3.应用模块。临床实习阶段设置“应用”模块,将其作为规定内容列入实习安排,该模块以医学伦理专题实习为主,包含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案例、医学伦理难题研讨等内容。旨在通过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提高医学生职业伦理认知水平和实际能力。
同时,高校还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医学特色课外实践等活动,积极构建显性和隐性课程相结合的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
(二)改革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1.挖掘新时期伦理学教育内容。深入调研我国新时期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状况,摸清医学职业伦理教育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紧贴时代脉搏,开展科学研究,促进职业伦理学科新发展、新突破,带动教育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与完善。稳步推进医学职业伦理学教材建设,“医学专业伦理教育首先要把医学伦理学作为重要内容来传授,在这一过程中关键是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材体系”[6]。只有这样,医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有所进步。
2.实行多元化教学方式。虽然有许多医学高等院校都已开设了专门的医学伦理学课程,但仍沿袭传统的医学伦理教育模式,将学生看作被动的受教育者,大多采用理论灌输的方式授课,与实际相脱节,不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热情,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应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如广泛开展案例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通过对具体医疗案例中职业伦理规范的剖析,有意识地让学生扮演不同的医患角色,演绎可能的矛盾冲突,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自觉地把握正确的职业伦理规范。
3.运用“标准化病人”开展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实习生专业水平有较大差异,临床操作经验不足,成功率低,且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不强,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通过建立临床技能教学中心,特别是建立标准化病人教学、评价及考核体系,不仅能够有效地训练学生临床实践技能和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同时,对于培养医学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技巧,提升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都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构建“三位一体”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
针对当前医学院校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现状,首先要摒弃那种只重视医学专业教育而忽略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的做法,加大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师资培养和引进力度,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人数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其次基于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相关课程多属交叉学科,且实践性强,对教师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笔者认为应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即该师资队伍应由三类人员构成:一是专任教师,二是临床兼职教师,三是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处理等相关行业人士组成的外聘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打破传统的任课教师安排模式,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要求,统一部署,细化管理,从而克服因专任教师不懂医学、医院兼职教师理论欠缺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授课质量不高、效果不佳问题,为不断推进医学职业伦理教学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医学生实习期职业伦理教育
实习时期是医学生成为医生的过渡阶段,是进行职业伦理教育“知与行”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学生进入临床实践阶段应着力抓好以下环节。
1.职业伦理能力培养渗透临床实践全过程。要充分利用临床实践的各个时期,如实习前动员教育、入院时岗前培训、科室轮转实习、出科考核鉴定等,让医学生理解和掌握医学职业伦理的原则和规范,树立“敬畏生命”伦理意识,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医者奠定良好的基础。
技术伦理教育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研究领域,其目的在于加强技术职业活动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以便促进高职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形成一定的善恶评价标准,能够对技术应用的后果形成基本的价值判断,从而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最终发挥技术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研究技术伦理教育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现状,总结和分析其中的问题和原因,进而提出改进的对策和建议。
1 技术伦理教育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现状
1.1 技术伦理课程设置现状
我国当前的高等职业院校课程设置,重点关注应用型和技能型课程,尤其是培养职业操作能力的实用性技能教学内容比例过大,却普遍存在忽视技术伦理课程建设的现象。目前实施的高等职业院校课程设置方案,没有将技术伦理作为一门独立的通识型课程进行设置,开设的专业类技术伦理课程全部为医学类课程和环境类课程,例如医学伦理学、护理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等。作为通识型课程开设的与技术伦理相关的课程,主要分为素质教育类课程和心理健康类课程,一般作为必修课程。其他有关技术伦理的教学内容,一般穿插在专业技能型课程中,作为个别案例或者补充知识讲解,不作为教学重点来进行教学讲授。
以医学类和环境类为代表的专业类技术伦理课程,开设的专业较为单一,课程内容为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伦理内容;通识类技术伦理相关的素质教育类和心理健康类课程,一般是关于人格培养和道德培养的教学,其中素质教育类课程主要涉及到职业责任、社会责任等伦理内容,心理健康类课程主要涉及到人生观、价值观等伦理内容;作为在专业技能型课程中穿插讲授的技术伦理内容,相对而言,理论性和实操性更强,说教的成分较少。总体而言,技术伦理相关课程的设置,无论从总课时数和总门类数都不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与未来的高等职业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的趋势不相
适应。
1.2 教材建设现状
中国各出版社出版的高等职业教育教材情况,与课程设置紧密相联系。技术伦理教材的种类,比较偏重于医学类的技术伦理专业教材,例如《医护伦理学》《美容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道德学》。有少量的环境类教材,例如《环境伦理学概论》《生态伦理与节约型社会》。与技术伦理相关的职业素质类教材,可以作为各专业通用类教材使用,例如《职业伦理与职业素质》。撰写教材的作者是高等职业院校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教材和课程的针对性较强,与专业的结合比较紧密。
全部出版的高等职业教育使用的技术伦理教材,没有国家级和省市级的精品立项教材,没有示范类教材和获奖教材,整体的教材建设质量不高。总体来看,技术伦理教材的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少,从出版社到作者,对于技术伦理教学的重视程度显然不够。尤其是作为通用型教材使用的技术伦理教材比较匮乏,任课教师能够选择使用教材的余地较小。除医学类和环境类外,其他各专业门类细化的对应的技术伦理教材没有,不能够与专业特色相结合。
1.3 教师队伍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中技术伦理教学的任课教师,来源有三??:原有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心理教师和专业技术课教师。原有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开设的课程多为素质教育类课程,在教学环节中,或多或少地留有思想政治教学风格的影子;心理教师讲授心理健康类课程,主要的教学目的是为了从心理上,防范不良的心理问题倾向,引导和改善学生的心理状况;专业技术课教师在所担任的专业课教学中,穿插讲授有关技术伦理的理论和案例。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素质教育类和心理健康类的任课教师,由于教师本身的专业背景和教学内容限制,一般的教学重点在于个人的人际交往技巧、面对挫折的信心以及个人对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等,技术伦理教学不是该类教师的专业重点和业务提升方向;专业技术课教师能够比较深入地认识到技术伦理教学的重要性,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将技术伦理内容与专业知识相融合。从教学人员组成上看,没有技术伦理专业教师,对教师的专项的培训和进修也很少涉及技术伦理内容。
2 技术伦理教育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学内容匮乏,教学目标受限
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伦理教学内容,侧重于严谨的职业作风、诚实守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职业岗位角色扮演和工作任务导向型教学方式,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能够同步发展。在现实的高等职业教育中,技术伦理似乎与思想教育划等号,这种理解偏离了技术伦理教育的初衷。技术伦理教学的教学内容缺乏对于自我价值实现、自我人生关怀方面的教学内容,重在自我约束、限制不良欲望等方面。
教学目标直接指向的社会价值的实现,没有对于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内容。对于社会上出现的技术伦理问题,人们只是从表象出发,更多地从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的角度出发。将如何防范此类情况的发生作为技术伦理教育的重点,忽视了产生此类现象的根源。作为规范职业社会责任的道德性规范,主要是为了约束学生在未来的生产和生存活动中,减少技术理性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负面冲击。这就涉及到如何实现自我价值方面的技术伦理教育。教学目标中缺乏自我价值的伦理教育环节,使得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等主题,难以从心底激发起学生们的思想共鸣。
2.2 师资力量薄弱,社会重视不够
高等职业院校进行技术伦理教育,包括在素质心理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中穿行,与技能专业教学相比,技术伦理教育只是教学中的点缀。在财政资金投入上,大部分分配在教学设备采购和软件开发方面的支出,在“软项目建设”的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立项里,一般都是技能型专业教学的项目,对于技术伦理类等人文方向的投入相对较少。“教师在专业发展目标上,追求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占有和应用,成为‘技术型’的专家;在组织管理上,处于组织最底层的教师是受压抑的,其批判否定性思考的内心向度被削弱了,逐步形成单向度的教学思想和行为模式,背离人性化的教学生活”。
社会传统意义的职业教育观念,深深浸入人们的骨髓,对于职业技术能力提升的青睐远远高于对人文素质培养的追求。“技术既包括自然技术,也包括社会技术,两者都是由社会主体认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创造和使用的实践性方式、方法体系”。从实践的角度,要求我们回到技术伦理本身,对高等职业教育重新进行审视,对高职教育过程中的技术伦理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反思和探究。诚然,社会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预期,按照“技术知识的核心范畴,依照物理性知识、功能性知识、设计制造技术制品的知识、操作技术制品的知识”划分,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率和薪酬水平的预期,这种教育预期反向决定了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本身的要求,短平快的技能型教学,效果明显、可以量化,成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首选。“引导和规范社会上一切从事与科学技术实践相关的活动的人们,以消除或避免作为主体的人在与科学技术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负面的社会效应和保障性影响”的社会认知程度还远远不够。相对而言,对于技术伦理的价值和意义没有达到对技术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
2.3 教学手段单一,课程体系割裂
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伦理教学手段,一般以单向度的讲授为主。在案例分析方面,采用笼统的说教模式,缺乏内因和外因等多要素?C合分析手段。在追求高等职业教育效率和专业技能的指引下,本应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技术伦理教学过程,被分解在相对独立的各个典型工作任务模块中,通过案例式的强化认识,作为学生的人越来越受制和依附于枯燥的专业技术模块环节,技术伦理教学本身即受到割裂。单一的技术伦理知识点教学,学生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主体能动性很难被激发出来,弱化了技术伦理对于学生的精神世界的作用。
为了解决学生就业问题,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推广订单班、校企合作等模式,力争在学生毕业前就确定就业单位。因此教学内容首先要适应企业的需要。技术型人才的培养这一高职教育的基本目标,将高职教育的着眼点更多地附加在技术的掌握上面。作为最理想的快捷应答,教师多数情况下会选择流水线式的规模化教学手段。将整体的学科知识细分为各类典型性工作任务,通过教授学生完成某个具体工作任务来实现对工作技能的掌握。这样的教育教学模式会使学生快速掌握某项工作任务的解决能力,但综合教学效果不明显。
3 技术伦理教育现状的原因分析
3.1 社会价值取向偏离了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就业率几乎是社会衡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唯一因素。社会选择毕业生的标准,是能否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更多的社会产品或者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以此来为基层领班人的劳动估值。这种社会价值取向需要高等职业教育过于注重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却淡化对自然的责任精神和道德约束。注重科学技术的前端评价,忽略后端应用上的评估。
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应该是多样化的,其教育内容对学生个人的发展要求有可延展性和前瞻性。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诉求固然要着重考虑职业技能和工作技巧的培养,这是由其教育性质决定的。直观的经济效益的追求,使得人们忽视了对于教育本源的诉求。技术伦理教育虽然不能直接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工作技巧,但对于日后走向工作一线岗位,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和综合性社会价值,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2 教师注重功利性,缺乏系统性考量
工具理性超越人文理性成为高职教育社会环境层面的第一选择,这与高职教育决策者的原初设计的应然状态背道而驰。学生在高职教育过程中,功利主义倾向、工具理性占据主体地位,人文理性受到挤压。高职教育中的技术伦理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技术伦理问题被片面理解甚至曲解的情况广泛存在。
教师为了实现这一教学目标,无可避免地将工具主义奉为圭臬,构建出一套互相支撑的教学实践性范式。教师的教育过程也围绕生存原则进行全过程建构,教育实施也在生存实践中开展,割裂了技能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内在联系,造情怀的缺失;对高职教育的设计、对高职教育实践的审视和对高职教育问题的反思,大多集中在具体技能型问题的解决上,忽略了工具理性与人文理性的辩证关系。教师被市场化的功利主义所绑架,无可避免实施狭隘的专业知识点式教育。
3.3 差异性教学模式下的规范教学资源不足
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赋予了任课教师很大的自主空间。受制于任课教师自身的知识储备,缺乏鲜活的技术伦理教学资源和案例储备,这就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游刃有余。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无限性和任课教师个人的有限性的矛盾冲突,使得自下而上的技术伦理教育开展困难重重,步履维艰。缓慢推进式的教学改革,难以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突飞猛进发展的现实挑战。
规范教学资源不足使得高等职业教育中技术伦理教育的任课教师的缺乏客观性教学标准,受到内部随机性因素和外部的偶然性因素影响,导致任课教师个体教学效果差异化过大。由于缺乏可供参考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伦理教学标准,实施技术伦理教育的任课教师,只能借鉴普通高等教育的技术伦理教学标准。在教学内容上,缺乏与职业教育紧密相连的独特教学内容,进而影响技术伦理教学效果。
4 对策和建议
4.1 联系实际选择教学内容
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对于技术伦理的教育而言,空洞的说教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教师从学生的认知结构出发,从学生的生活实践中选择有说服力的教学案例,例如食品添加剂的滥用、技术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让学生学会利用所学进行独立的思考分析,从而提高其科学精神和辩证思维能力。
4.2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新引进专业教师和培训现有专业教师并举,通过外部和内部两种渠道,拓宽技术伦理专业教师来源。使得专业教师意识到技术伦理内容的教学重要性,逐步调整教学思路,充实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通过实施专项培训、专题研讨、教学改革、科研立项等形式,来加强对专业教师技术伦理业务素质的引导,提升专业教师对技术伦理教育的重视程度。促进专业教师在常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中,积极加大技术伦理教学内容,进行技术伦理教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和融合。通过示范性师资队伍建设,引导教师将技术伦理思想和教学案例,整合到现有的教学资源中去,能够深入浅出地分析专业技术学习中和未来工作环节可能遇到的技术伦理问题。在实施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技巧培养的同时开展技术伦理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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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中认为,法律人应当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法律职业伦理素养是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才应比社会一般公民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而且还要达到其特有的职业伦理标准。孙晓楼先生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作的规划中指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不合乎法律的本质上的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学生未来所从事的职业是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下的职业,法律职业者在其职业活动中肩负着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纷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在法律职业活动中,对从业者的道德水准的要求是高于普通人的。在法学教育中,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法律的崇尚与信仰,逐渐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培育法律职业群体
法律职业群体是以从事法律事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性职业人群。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正如韦伯所说:“我们近代的西方法律理性化是两种相辅相成的力量的产物。一方面,资本主义热衷于严格的形式的、因而――在功能上――尽量像一部机器一样可计量的法,并且特别关心法律程序;另一方面,绝对主义国家权力的官僚理性主义热衷于法典化的系统性和由受过理性训练的、致力于地区平等进取机会的官僚来运用的法的同样性。两种力量中只要缺一,就出现不了近代法律体系。”法律职业群体应当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化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语言、知识、思维、技能以及伦理都与普通人不同。这其中法律职业人共同的法治观念与价值追求是其得以划分为独立的职业群体的伦理基础。“法律职业的最高品格是公平、公正,对法律职业者而言,这既是执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种道德要求。尤其是司法官员所从事的司法活动常常是被视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抑浊扬清,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他们在个人品行方面必须具有不可动摇的正直品格,能够成为社会公众依赖的楷模。”法律职业群体高尚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声望的重要保障。
法律职业群体的道德内化需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实践过程而实现,所以,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是提高法律人才职业道德标准,培育法律职业群体的基础性工作。
(三)净化社会法治环境
法治社会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职业者。史尚宽先生指出:“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犹为重要。”在法治社会中,相对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法律职业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平是更重要的方面。正如丹宁所言:如果法律因为不道德的法官或道德败坏的律师们而得不到公平的执行,就是拥有正义的法律也是没有用的。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中国的法律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法律教育担负的不再仅仅是生产法律知识和传授法律智慧的责任,更主要的是要担负起建构法律共同体、塑造法律的品格并进而塑造法治社会之秩序的重任。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利于培养一批有良知的法律执业者,客观公正地执行法律,推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向前发展”。法治社会需要具有较高素养的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必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培育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所要承担起的历史使命是对法治社会之建立给以深远的思考和计划,因而在法治的推进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体之集团整体性,有着进取的意义并展现着一个不同寻常的意义世界――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们旨在享有的社会。”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改革法学专业课程设置
法律职业伦理既是一种内心意识,又是一种能力。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需要知识的积累,所以,在法学专业教育中,通过课程调整,可以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首先,要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我国虽然在大学里法学院众多。但在本科生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寥寥无几,仅有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的法学院在近几年开设了本门课程。相反,在国外,“法律职业伦理课占它们教学的半壁江山,否则的话,就会产生技能越高害人越深的作用。用他们的眼光来看的话,一个知名的法学院如果没有开设这门课,他们会感到不可思议的”。我们应当在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通过系统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觉加强法律职业伦理修养。其次,要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全面渗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是与法学理念、价值和法学知识不可分离的,在法学专业课程的讲授中应结合所学内容,突出法学理念与价值,让学生感受深刻的法律思想、光辉的法律人格、独特的法律魅力,从而坚定法律信仰,奠定法律职业伦理自修能力的基础。再次,要加强通识教育。在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计划中要加入通识课程、跨学科的课程,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虽然法学有其自身的学科体系,但是,法律所调整的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想学生在未来的法律职业活动中能够作出正确的伦理评价与判断,就需要在法学教育阶段让学生了解更多的跨学科的知识。加之,法律职业伦理有其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多学科的知识积累可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文化底蕴,为学生构筑追求真理、培养信仰的精神家园。
(二)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素质
法学专业教师是引领学生走入法学殿堂的领路人。法学专业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学生的职业伦理水平。提高法学职业教师素质是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要转变教师传统的教学理念。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教师对法学教育的认识是传授法学知识和培养实践技能,缺少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意识。转变教师传统的教学理念,就是要改变重知识、重能力、轻素养的观念,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作为贯穿法学教育教学始终的教学任务,把知识、能力和伦理水平作为衡量教学效果的综合指标,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法律职业伦理水平。法学专业教师的职业伦理水平关系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成败。要发展教师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伦理能力,提高教师对法律知识、法律制度、法律现象等进行法律伦理分析和评价的能力,把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融会到法学专业知识的教学之中,在对个案的分析中渗透法律职业伦理判断。
(三)更新法学专业教学方法
一、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基本含义
(一)伦理与会计伦理含义的界定
在我国,“伦理”是基于“道德”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的,最早出现在《礼记•乐记》,所谓“乐者,通伦理者也”。强调伦理的最初是以“道德”为基础的调整人伦关系的规范。在西方,“伦理”一词源于希腊语,被认为与“道德”含义基本相同的哲学概念,是人们对道德现象进行的理论思考。综其所述,伦理即在“道德”的基础之上,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内容,强调其在对社会道德现象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社会个体间、个体与社会以及个体与环境等关系并揭示其发展规律的一般性规范,而在伦理学界往往会将伦理学具体分为“理论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两个部分。会计伦理属于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部分,具体指以会计工作职业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包括会计人员关系伦理、会计工作关系伦理、会计机构关系伦理以及会计行业伦理等各个方面,可以说会计伦理主要讲的是在会计工作环境下的伦理关系分析,其核心是将伦理置于会计环境中进行相关关系的哲学分析,以进一步揭示其内部发展规律的研究。①
(二)道德、职业道德及会计职业道德含义的界定
认为道德从本质上讲是在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的部分,是将社会个体置于社会环境之中,调整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个体与环境之间等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是人本身的应然存在方式。职业道德是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该遵守的一般性道德规范,用以指导职业者与服务对象、职业者与行业、职业者与其他职业者以及职业者在利益抉择过程中关系处理的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就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面对和处理的与服务对象、会计行业以、其他从业者之间相关问题时所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三)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以会计伦理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为基本内容,把相关价值观、道德观标准贯穿教育中,并最终促使专业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习惯,培养其忠诚的潜意识,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一)会计伦理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哲学基础
会计伦理的实质就是研究会计职业道德内在的逻辑关系,将会计职业道德需要解决的问题规律进行总结,归纳出可以指导实务性工作的一般性指导意见。也就是说,会计伦理是会计职业道德哲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哲学基础,会计职业道德的科学性取决于会计伦理这一哲学基础的牢固性,会计伦理的变化决定着会计职业道德的随之变化方向。另一方面,会计职业道德对现实问题的指导信息反馈给会计伦理层面,推动会计伦理基础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往往仅涵盖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而忽略了相关伦理教育,是一个巨大缺失,而几年来来的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出现并日益严重化无疑与此有着重大关联。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导致的行业诚信危机,会计伦理逐渐被重视起来,也越来越多的教育主体把其选择为专业道德教育的一个主要内容和课程。
(二)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教育的保障
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教育及发展的保障也是会计行业发展的保障,是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准绳和职业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导着从业人员的职业选择和方向。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被日渐重视的今天,我们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务必将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伦理的发展的科学性得以保障,方能使其更好地指导会计行业的发展和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实务工作中的价值抉择,才能够从根本过上保证会计从业职在从业过程中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更加科学地解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保证会计人员的从业得以有效地认可和普遍地接受。
(三)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解决会计行业诚信危机的主要手段
当今社会,会计诚信危机日渐严重,而这种危机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谓内因即指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其自身价值观等方面的缺失,具体指会计从业者在具体的从业中要么存在对职业道德准则的相关要求模糊不清、要么就是自身在面对利益抉择时选择了个人利益而放弃了集体利益,从而导致了会计职业人员的个体失信,诸多的会计人员个体失信的最终结果便导致了今天的行业失信局面,这是会计人员自律问题的最终体现,归根结底这是由于会计伦理价值观缺失导致的职业道德低下的表象。而所谓外因即指职业以外的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政治、经济等整体大环境的诚信危机等问题的影响,极具复杂性。当前我国的《会计法》、《税法》、《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而这属于是会计诚信危机的他律问题;另一方面,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及经济的飞速发展都要求会计伦理以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内容、教育力度给予足够重视,要求加强价值观的引导和培养职业道德素养,即加强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综上所述,从我国会计行业及会计从业人员的执业现状出发,不难发现诚信危机给会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需要注意得是虽然人们日渐意识到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但是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谓会计主体教育机构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要把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放在职业教育的首要位置,甚至要优于专业知识的教育。
作者:赵婧一 单位:吉林工商学院
参考文献:
一、安全道德的本质是安全职业道德
1.安全道德的逻辑规定
在安全道德观看来,安全道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安全道德是指,政府部门、企业、商业以及风险决策者及其利益相关个人在安全活动结果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狭义的意义上的安全道德专指安全管理工作者在安全活动结果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
本文从狭义意义讨论安全道德与安全职业道德。这个安全道德包含如下的逻辑规定:①从安全道德与道德的关系看,安全道德属于道德;②从安全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关系看。安全道德属于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分工中形成的职业活动的道德。在职业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种利益,尤其是自觉涉及利害关系的职业行业,属于职业道德;③从安全道德与安全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关系看,安全道德是安全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安全活动是一种管理活动,安全活动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大,其责任越重大,特别是对风险决策或安全政策的制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行为,其责任重于泰山;④安全道德是安全活动行为结果中表现现出的道德。即安全活动行为结果蕴含道德,安全活动行为结果表现道德。
2.安全职业道德的二种伦理范式
依据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时所诉诸的“以人为本”和人权伦理理论根据,我们发现安全职业行为存在着“道德的”、“不道德的”两种伦理范式。其中,“不道德”伦理范式是指,安全职业活动不遵守以人为本的伦理原则或人权道德规戒,并明显地对上述规范持有一种积极的反对立场。表现为风险决策者与相关的安全职业人员的行为与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诫要求完全相反,对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采取一贯的反对态度,因此,这个模式的动机是贪婪和自私,为了获利,组织或个人不惜他人生命及健康的代价要达到目标的实现,即不关心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不尊重他人希望被公平对待的要求
与不道德安全职业活动的自私动机相反,道德的安全职业活动也渴望成功,但仅限于合理的伦理规范内,即强调人的生命的宝贵价值,在具体安全管理中是根据安全道德的标准,如尊重个人的安全权利,公正、公平和适当的过程实施安全生产。因此,其动机可能被视为公平,均衡或无私。企业的目的仍然是强调利润,但道德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以牺牲法律和合理的伦理为代价去追求其经济增长目标或盈利的目标,这就是道德的安全职业活动的要求,也是道德的安全职业活动的追求目标。
道德的安全职业道德模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作为业主或雇主及各层管理人员,要有一个明确的以人为本的安全伦理方向。②要有持续的尊重生命健康价值的安全伦理责任感或安全伦理责任心,并能为员工所认识。③这种安全伦理行动对社会的效应是积极的,这胜过道德说教与宣传。④安全伦理只是希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个人的安全权等最基本的人权,不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追求利润。
二、当前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对象与原则
1.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
安全伦理的核心是安全道德,而安全道德是安全管理工作者在安全活动中和安全活动结果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因此,安全职业道德的主体是安全管理工作者。根据美国学者鲍姆哈特的最早的调查研究表明,风险决策者及其安全监管机构与管理组织的行为可以直接导致安全活动的道德行为后果。此后多名学者又添加上社会的道德氛围因素,重复上述调查,结果得出划时代的研究发现:上司的行为被认为是对不道德行为影响最大的因素,其次是同事的行为对道德行为的影响。
在我国近几年安全事故的调查中也不难发现有类似的结果。安全职业中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在:①非道德决策。即风险决策者和安全管理者本身并没有把道德思考纳入他们的行为、决策或行动中去。②不道德行为。有些风险决策者和安全管理者、地方官员或组织管理机构里的个人本身就不讲道德,他们给其他人带来的是极坏的影响。③过分强调利润目标和政绩评价,将财富获得优先于安全获得考虑。④在实际安全活动中,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活动的监督及控制明显不足,或制定的安全政策不合理,或者缺乏明确的安全行为规范。由此可见,现阶段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在风险决策者和安全管理者、地方官员或组织管理机构里的负有安全责任的个人。
2.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
一是全员性与职业性的辨证统一原则。一方面,社会是由一个个社会成员组成的,实现社会“安全发展”离不开他们的努力,他们是实现社会“安全发展”的主体,是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普遍对象;另一方面,风险决策者、安全管理者、地方官员或组织管理机构里对安全负有责任的个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些特殊的管理职业特点和重大的岗位责任,决定了他们应该成为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特殊对象和重点对象,而且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目标要求。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必须认识和正确处理教育对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坚持把对风险决策者、安全管理者、地方官员或组织管理机构里对安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做到安全职业道德教育的全员性与职业性的辨证统一。
为了充分发挥电视录像在教学中的作用,我们电教中心与护理伦理教研室的授课教师密切协作,用电视录像、VCD等形式进行教学,除了用现有教学录像片、VCD影碟外,我们还利用工作关系,到其他院校去租借相关资料,并经常注意收集电视媒体上有关伦理正反两方面的报道,给同学们播放。配合传统的理论授课,使传统授课中的说教,变成了有血有肉,历历在目的生动画面,让同学们在电视录像教学中,通过电视或投影画面的表现形式,激发同学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责任感。加深了同学们对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为了上好电视录像教学课,课前准备、课后总结是非常必要的。
1.1 课前准备 上电视录像课前,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制定上课方案,根据理论教学的进程和课时安排,合理选出电视教材,并给同学们留出重点和讨论题,使他们在观看伦理教学片时,留意老师提出的问题,集中精力,边看边思考,在教学片中找答案,从教学片中受到启发。
1.2 课后总结 观看后,对老师课前所讲的重点拿出一定时间进行简单的讨论,让同学们在电视录像这种生动形象的表现形式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由于电视录像教学,内容详实,人物形象丰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优化了教学效果,受到了教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2 手机、整合声像资料,以适应伦理学教学需要
高职院校的医学学生,是祖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未来。他们毕业后,大部分将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他们今后服务的对象是人,直接对人的健康及生命负责。医德高尚与否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体现了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护理工作者不仅要有高超的技术技能,而且要有高尚的社会主义医德。为了使学生向这个方向发展,电教中心与伦理学教研室密切配合,经常收集、整理适合教学、并且具有一定思想性、代表性的正反方两方面的声像资料。我们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制在线》及地方台《社会关注》、《真情》等其他专题栏目中,录制了与伦理课的相关资料。并根据教学需要,共同与伦理课教师,精心编辑制作了一些教学系列短片,给同学们播放。由于这些发生在医疗单位、医务人员身上的反面事例中得到警示。与当前形势非常切近,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我们现有的伦理教学片,或新购进的教学片,虽然内容很好,但由于教学片的时间长度与授课课时有一定的矛盾,即片长大于授课时间很多教学片同学们都看不完,下课时间就到了。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我们与授课教师共同研究,对有些时间长、内容乏味、重说教的教学片,我们利用非线编系统进行剪辑,剪掉一些与教学内容关系不大,非实质性的片段。对于多集系列片,我们选出几集具有针对性,适合教学内容及当前形式的,对其进行整理,使得每部片都保持在教学时间内。
对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不定期的让同学们谈一谈观后感,开展师生间的双向交流,通过交谈、讨论使同学们深刻的感到,医德应该具有比其他职业道德更具体、更严格、更完备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
3.从我们身边找素材,制作伦理教学片
我们的教学医院,每年都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他们的先进事迹非常感人。我们经常深入到教学医院,对模范护士进行采访、摄像,挖掘他们的事迹。许多医护人员工作兢兢业业,在手术台上经常一站解释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有时一天只能吃上一餐。对经济上有困难的患者,我们不但热心照料,有时还解囊相助。为了工作,他们不能细心照料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虽然他们愧对于自己的亲人,但是他们却不愧于这个神圣的职业。这些感人事迹是我们护理伦理课的最好的教材,我们从他们中间选出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具有实际教育意义的典型人物,制作成医德教育片。片中所表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就在我们身边。
4.利用网络资源及多媒体课件,强化护理医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