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 2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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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区块
以楼栋党支部地域范围为基础,结合适当的人口数量,兼顾居民的生活习惯传统,将各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块。
二、责任
每个区块落实1至2名社工,对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线布置的任务,及时全面收集掌握各方面信息,为居民提供各方面服务。
三、走访
在完成分管线工作的同时,每周走访住户达5户以上,全年访遍责任区块内全体住户。
四、记录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五、交流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六、评议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七、督查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社工日常考勤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上下班时间与街道一致。
二、值班
公休日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2人以上值班,值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三、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或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四、考勤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五、请假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六、结果运用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督查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三、社区特色工作制度
特色工作指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党建等方面的创新,包括工作内容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或在原工作基础上的深化拓展。特色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项目申报
年初,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拟订计划方案上报社区办,通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后,列为特色工作项目。各个社区每年度要有1个以上特色工作项目。
二、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要坚持节约经费原则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三、项目宣传
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注重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或网络等媒体上,须要有2篇以上宣传报道。
四、经费补助
项目经费先由社区自行筹集使用,项目取得成效后,被区级部门以上发文推广,或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区级以上发文表彰,或街道认为确实取得实效的,在年终予以专项补助。
五、项目考核
特色工作列入街道对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街道制定的考核办法予以加分。
四、社工年度考核制度
按照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激励与鞭策相结合、广泛发扬民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分类
1、日常工作考核评价(40%)
根据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管线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各方面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书记、主任由考核组评价(20%)和街道各线各办评价(20%)组成。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书记、主任评价(20%)和考核组评价(20%)组成。
2、居民评议(20%)
由考核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对社工进行评议。
3、社工互评(10%)
由街道驻社区干部负责组织社区内社工开展互评。
4、街道领导评价(30%)
书记、主任由街道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社区委(社区办)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各类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按规定比例取加权平均数作为综合得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
根据六个社区全体社工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取前3名正职和前6名副职、一般社工,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前述否决情形的,取消优秀等次资格,依次递补。
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60分以上75分以下,以及符合前述特定情形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旷工达15天。
3、发生重大工作失误。
4、由于个人行为,对社区、街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其它情形。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交流、解聘、续聘挂钩。
(一)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1、年度考核获称职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另按奖金基数的10%享受额外奖金。
3、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按奖金基数的70%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4、年度考核获不称职等次者,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二)交流
年度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者,社区办进行诫免谈话,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续聘时列为交流对象。
(三)解聘、续聘
1、聘用期内,每年度考核优秀或称职者,应当予以续聘。
2、聘用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续聘后第一个年度考核仍然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内,累计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4、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获不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五、社工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按照总体水平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基本接近、激励与鞭策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考勤奖三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以社区工作年限(含原居委会工作年限)为依据,累计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晋升到相应档次。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600元650元700元750元
2、职务工资
根据现任职务确定,职务变化,档次相应变化。
一般社工副职正职
500600700
3、考勤奖
当月全勤,考勤奖金按600元/月计发。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5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
二、加班工资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街道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加班的,安排补休或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三、奖励性工资
获得社会工作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分别增加50元、75元、100元。
四、带薪休假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生育假。
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法定节日福利
法定节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年度考核奖
1、根据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基数。
2、奖金系数依据职务确定:
一般副职正职
3、根据社工年度考核等次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称职,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另按基数的10%支付额外奖金。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按基数的70%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支付奖金。
八、节支奖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宣传报道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于街道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街道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举措、新典型,推动小河文化,为街道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报送办法
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道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筛选、报送和用稿情况统计等工作,重大信息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口子上报。各科室、各社区要落实信息员,负责提供线索,撰写信息。信息报送实行分类报送:
1、舆情信息的上报。舆情信息以社区为主进行收集,党政办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各社区要在社区党员、社区小组长、群众代表中聘请舆情信息员,及时收集社会舆情,提炼社会各界群众对国内国外发生大事的反映,包括对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态度,整理后及时上报。
2、网站信息的报送。区门户网站、街道子网站、党政信息网的信息,由各科室、社区信息员按信息规范要求发至党政办OA邮箱,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加载上传。各社区子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由社区信息员自行负责,并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3、区委办、区府办党政信息上报。党政信息每日简报上开辟情况交流、基层视窗等栏目,主要刊登街道整体或线上工作的特色经验做法,由党政办负责上报。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各线工作经验,提炼特色,各社区要及时总结社区建设创新点,重点工作推动性的做法,积极向党政办供稿。
4、紧急信息的上报。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向区委办、区府办报送,街道安监部门、综治科等科室要及时做好紧急信息的上报工作,向线上领导汇报的同时,向街道党政办提供紧急信息,以便及时向区委、区府上报。
5、各类报刊、电视台的信息报道。由党政办综合组稿报送或各科室、社区自行投稿。各科室、社区信息员要积极联系各大媒体,主动报道本单位的重大项目建设、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人物或工作经验。
三、通报考核制度
街道对信息报道进行定期考核,实行通报和奖励。按季度和年度对科室、社区进行信息报道工作的通报和考核。考评结果网上公开通报,在街道子网站的公示栏内。信息报道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年终实行评优和奖励。(评分标准见附件)
(一)科室考核标准
1、季度达标考核:季度的达标分值为30分(党政办为100分),达标的科室奖励300元,每季结算。
2、年终达标考核:完成情况和各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挂钩,达到75%(含)以上的,即年终总分在90分(含)以上,党政办为300分(含)以上为合格。
3、先进评比和奖励:设立宣传报道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奖项。宣传报道先进科室在达标基础上,根据总分超标率进行排名,获奖情况计入科室年度考核中的加分因素。先进个人(党政办除外)根据报道量计分,排名前三的分别奖800元、500元、300元,党政办信息员参加区先进个人评比。
(二)社区考核标准。
1、年度达标考核:社区年度考核达标分为200分,完成情况和各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2、先进评比和奖励:设立宣传报道先进社区和先进个人奖项。宣传报道先进社区在达标基础上,根据总分排名产生,前三名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先进个人根据报道量计分,排名前三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信息报道工作的力度。各科室、社区要精心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文字功底较好的工作人员兼任信息员的同时,要注重工作人员整体宣传意识、文字水平的提高。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有善于宣传自己、及时宣传的意识,要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敏锐性,以虚促实,虚实结合,充分发挥好宣传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镇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镇目标绩效管理内容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共同目标、单项考核目标、“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目标、年内新增考核目标、否决指标、倒扣分项目、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获奖加分9部分组成。
1、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由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领导班子在经济发展中所体现的全局观、发展观、战略思维和操作水平及班子合力和活力等进行打分。
2、获奖加分:村(社区)受到县以上表彰的,以县或县委、县政府名义获奖的,分别按1分、1.5分、2分加分;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获奖的,分别按1分、1.5分加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
(二)组织体系。
1、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目标绩效管理的总责任人(以下简称“总责任人”),副书记负责全镇目标绩效管理的组织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的方案、原则、结果及奖励由党委、政府审定。
2、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全镇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和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和实施检查、考评,审议年度考核初评结果。
3、党政办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全镇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4、各被考核对象负责做好目标任务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按要求向党政办报送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资料。
(三)考核内容
1、县镇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2、县镇村(社区)专项工作联动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3、县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定岗定责绩效奖励考核机制内确定的内容;
4、县镇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5、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6、县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7、县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8、县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四)目标考核
1、考核方式:按月评述、季总结、年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评形式:由党委、政府组织考评。
3、考评时间:12月15日前。
4、考评要求:考评以平时掌握的数据和工作情况为依据。在考核中做到真实、公正、客观,并对考核数据和考评结果负责。不得夹杂部门利益和脱离考核方案,对考核中的扣分必须说明理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未按考核方案、考核数据及结果失实的或因执行不力未完成年度工
(一)村、社区干部
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书记为本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负全责;村社区主任为本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村社区计生专干为本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具体负责,主要做好:1、重点对象信息的经常性清查清理及时上报。2、按要求落实两检(环检、孕检)对象的参检到位,并把好身份关。3、及时发现孕情,包括本辖区内所有重点管理对象的政策内、外孕情并及时上报至镇计生办。4发放避孕药具,开展访视服务。5、按规定落实四项手术。6、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和环孕情反馈工作,辖区内重点管理对象流出15天后,及时向计生办报告,且具体流出地址要精确至乡镇一级。7、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8、做好有关例会记录,负责“两栏”更新、资料记录规范存档、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镇驻村、社区领导及干部
镇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坚持镇班子成员直接驻村、社区制度。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参与解决所包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督促所驻村、社区“村(社区)为主”工作过程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所驻村、社区数据上报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在各级考核、验收中出现统计误差的,进行个案责任追究。
镇计生办主要职责:1、做好信息的及时收集、录入、上报和数据分析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2、根据县级阶段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按月分解和提示村(社区)工作任务;3、分月制订月重点工作方案,评定月积分;4、对各村(社区)上报数据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稽核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5、规范整理好村(社区)有关资料,并指导村(社区)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就工作过程落实情况,分月提出奖惩意见,协助抓好奖惩兑现;6、对服务所技术人员和村级女专干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7、对村(社区)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在各级考核中出现信息错报,对计生办人员进行个案责任追究。
镇服务所负责真实有效地开展查环查孕工作,指导、参与村(社区)孕检工作;按规范要求做好节育技术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随访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计生专干开展访视服务工作;加强与村、社区的信息互通,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虚假信息,随时与计生办其他各业务口联系并及时更正所有相关微机信息,确保数据科学一致。
二、实行过程管理制度
(一)分月安排。镇对当月重点工作任务在每月月初进行统一部署,下发至各村、社区。并对重点工作和数据及时稽核,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村、社区对镇分月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到分月落实。
(二)警示调度。对经常性工作落实不到位或重点工作数据较差的村、社区和包组(片)干部,适时召开警示调度会(集中服务活动另行安排)。
(三)开好例会。每月1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村、社区计生专干在镇计生办召开计生工作例会,收集、整理、汇总上月计生信息,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镇召开全镇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书记、计生专干、月积分位列镇后二名的包组(片)干部及计生办、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月计生工作调度会,总结分析上月工作形势,现场兑现工作奖惩,部署安排本月工作。
三、实行奖惩制度
(一)考核稽核奖惩
1、在镇年度考核中,对得分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两委”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书面交待原因;对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或引发省以上计生案件造成后果的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2、规范制度落实“管理关”。一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鲤城区社区计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配备的意见》《关于社区计生工作队伍优化整合的实施意见》和《鲤城区计生工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文件,对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编制、职责、考核、奖惩等进行规范。二是实行建档管理。按照“精简人员、提高待遇、增强素质、稳定队伍”的思路改革人员配置,合并计生管理员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的工作职能,避免交叉管理给群众和工作带来的不便,并将以上两员进行优化组合,统称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对全区所有社区重新核定计生工作人员编制,将人员优化整合,由区人口计生局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及时记录该人员的工作绩效、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方便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三是保证报酬落实。将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养老保险及其他补贴由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支付。同时,出台特殊政策让超过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龄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全部办理了补缴手续。
3、帮带培训强化“素质关”。一是抓好岗前培训。新招聘人员上岗前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内容主要有职业道德教育、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方法、人口理论知识、计生常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等,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二是组织岗位练兵,开展以比业务看技能、比管理看规范、比服务看道德、比创新看特色、比作风看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看”评比竞赛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更新知识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跟班旁听等形式,保证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全面业务轮训,同时,采取报销部分学费的办法,鼓励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参加计算机操作等在职业务培训和提升学历的自学考试,提高了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4、奖优罚劣疏通“出口关”。经考核聘用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与街道签订试用期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每两年续聘一次,计生工龄满10年后可5年续聘一次。充分尊重街道在人员考核评定和奖优罚劣上的自,区人口计生局每年年底进行统一部署,由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按德、能、勤、绩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与人员聘用和奖惩直接挂钩,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由区人口计生局进行全区通报表扬,并在评选各级计生工作和计生协会工作先进个人时从中择优报送;对特别优秀的在社区两委换届选择时,积极推荐为候选人。目前,全区46.1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为两委成员,其中,25.2的人员担任了社区副主任(副书记)职务;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改正,并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或一定数额的奖金;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以及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提前终止合同。20__年以来,有125人被区级以上单位评为计生工作先进个人,有91人次因工作失误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受到行政或经济处分,其中,2人被责成自动辞职,1人被解聘。二、问题与原因
1、部分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较低,影响了工作成效。部分人员的能力素质偏低,对工作>!计生政策法规不熟悉、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低,对群众提出的有关计生方面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有11.3的人员不能熟练操作使用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究其原因:一是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影响了教育培训效果。二是部分年龄大、文化低的人员接受能力差,“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学学不会。三是有的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多年来凭老经验老套路干计生工作也没出什么大问题,对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缺乏紧迫感。
2、有些人员对计生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不断增多;因家庭婚姻关系和性观念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非法同居、未婚先孕现象逐年递增,计生工作的压力和难度日益突出。二是个人自身能力素质不高,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推行优质服务,尤其是对“八个不准”的规定要求难适应,心理压力大。三是少数社区主干对计生工作重视不够,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反映的困难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帮助,做好计生工作的信心不足。
3、部分人员考虑个人利益得失多,不够安心尽职。主要是因为工资待遇低。区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从20__年2月份开始由原来的每月500元调整为现在的每月700元,加上各类补贴(社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补贴也有所区别),平均月工资收入大多数在700元至900元之间,但按照全区总体经济水平来衡量仍然偏低(鲤城区20__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6315元)。计生工作压力大,一年四季超负荷运转,付出与获得反差较大,有时心理上不平衡,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据统计,近3年来先后有17名区聘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因工资待遇低而辞职。
4、有些计生专干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有相当一部分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兼管一至两项社区其他工作,有的甚至兼管四、五项。兼职过多,往往使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感到力不从心,降低了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造成这种现状原因,主要是社区主干认识上的偏差,感到社区人手不够,平时所有“两委”成员都分片挂点负责,计生专干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三、对策与思考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任务。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依法实施考核,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类别、内容和方法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师德表现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的实绩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学校的特点,可以年度或学年为周期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主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不得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定评,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教师兼职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
各学校要按照《县中小学教师考核主要内容与考核方式》(见附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四、考核程序
教师考核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务、人事和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班主任、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1/2。班主任、教师代表的产生,要履行相应的民主推选程序。
(二)确定方案。学校依据本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实施方案要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平时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或考核工作小组确定的考核机构,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依据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表现、日常记录等随时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按照个人总结,在一定范围公开述职或书面述职,教师互评、民主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生、家长、家委会、社区意见,汇总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等步骤实施。
(四)学校公示。将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总结归档。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师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学校考核工作总结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比例,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定的考核等次比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据对学校的社会多元评价结果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确定。对学生规模小、教职工人数少的学校,以及安排教师支教走教的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比例可统筹使用,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2.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
3.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5.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三)学校要重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指导、诊断功能。考核工作结束后,要深入分析研究考核结果,对教师加强专业指导,帮助教师发扬成绩,改正问题。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等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市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考核内容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或明确专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急办或明确职能部门),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延伸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明确应急管理责任领导,确定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组建各类专家咨询库,为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第六条预案体系完善实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适时进行预案修订,增强预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与驻地武装部队、民兵预备役的长效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第七条值守应急快速有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敏感时期、节假日要实行主副班值班制度,专职应急值守人员应为单位在编人员并熟悉业务、尽职尽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级别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并及时续报相关信息。专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向有关部门、群众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处置中做到决策正确、流程顺畅、协调有力,杜绝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应急救援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第八条应急保障坚实有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开展包括人、财、物等方面情况的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对各类救援队伍在编制、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要结合人口密度和各地易发公共事件,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逐步完善水、电、通信、卫生、消防、广播等设施,使应急避难场所在关健时候发挥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专业)应急平台体系,横向与各专业部门相联,纵向与上一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
第九条科普培训深入广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省公众应急指南》普及工作,面向公众广泛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常识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规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四进五有”要求和省市关于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切实加强示范点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培训、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增强示范效应。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确定领导和专兼职信息管理员、报送员,扎实做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报送信息质量,积极反映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12条,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6条。
第十二条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到位。各单位积极完成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落实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指示和意见坚决有力。
第三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第十三条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先进工作者应从事应急管理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
第十四条优秀应急值守员评选条件。优秀值守员应在应急值守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遵守制度、工作规范、作风过硬、恪尽职守,勤于学习、精通业务,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有序,事迹突出。
第十五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先进参评资格: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按规定及时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的措施,导致事故灾害发生的;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上级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一、管护任务
XX乡2020年度计划完成的管护任务是:
(一)XX、XX重点县项目区XX万亩;
(二)泵站XX座,共748.5kw;(15
kw及以上300
kw以下);
(三)村级水管员7人;
二、管护责任单位
(一)五四、长东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我乡2016年五四、长东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由XX县XX乡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有限公司进行管护,管护效果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项目区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依据政办秘﹝2017﹞57号文件精神,继续委托该公司进行管护。
(二)小型泵站:为了进一步加强XX县XX乡乡村泵站维护服务队建设,管护责任主体单位继续委托XX县兴丰排灌泵站维护有限公司进行管护。
(三)面上农耕区:目前仍由农民自主承包经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闸、支渠、末级渠系、沟渠、水库、千亿斤粮食项目区、旱涝保收项目区、县级水利工程示范片等小型水利工程,不在由XX乡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有限公司进行主体管护,由所受益村(社区)负责落实管护单位进行管护。
三、管护细则
(一)小泵站
1、有专人管护,防止偷盗和故意损坏事情发生,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开展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完好,确保正常运行,设备分类、编号、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技术资料齐全,原始记录准确完整。
2、保持机房门窗完好,安全用电,规范操作,做好开关机记录。
3、在其出水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
(二)沟渠
1、有专人管护,非汛期每月巡查一遍,汛期每周巡查一遍,汛期降雨每日巡查一遍,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沟埂沟坡及沟渠有无阻水。
2、沟渠内两旁无杂草及高杆植物,全年常态化管理,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沟渠内无垃圾、无阻水杂草,水流通畅。
3、末级渠道(硬化),两旁无杂草及高杆植物,每年除草不少于2次,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沟渠内无垃圾、无阻水杂草,水流通畅,及时维修损坏渠段。
四、全面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
为补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短板,延伸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涉水事务管理,按照个人申请自荐、村(社区)考察聘用、乡核查备案、分级考核程序,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专职水管员,协助村(社区)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村级涉水事务管理,对考核合格的村级水管员乡按年给予工作补助,具体办法详见(《XX乡村级水管员管理办法》(附件2)。
五、补助标准
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原则,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考核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2016﹞44号)和XX乡等文件精神,对经县、乡验收合格的管护项目给予补助;对考核合格的村级水管员按照平均每人每年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泵站每年补助100元/kw,对2016年以前建立的2个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片给予20元/亩的补助。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乡成立民生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领导组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对全乡管护项目进行督查、验收,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
乡政府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注意总结建后管护工作经验,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管护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考核验收。
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项目已纳入民生工程,我乡制定管护考核方案,组织考核验收。对考核成绩90分以上全额兑现奖补资金,80-90分兑现90%,70-80分兑现80%,60-70分兑现60%,60分以下取消奖补,其产生费用自行解决。
(四)加大宣传。
XX乡属于江淮分水岭地区,水利条件较差,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尤为重要,我们要认真总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不足,认真整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后管护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真正把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附件1:
XX乡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汇总表
序号
管护项目地点
管护项目区名称
管护面积(单位)
管护单位
管护组织名称
计划补助管护资金(万元)
管护片工程类型
1
XX社区、XX社区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
2.7万亩
XX乡人民政府
XX县XX乡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有限公司
XX
硬化渠道、桥、涵、当家塘
2
XX乡
泵站
748.8kw
XX乡人民政府
XX县XX排灌泵站维护有限公司
X
机房维护及保养与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村级水管员
X
合计
X
附件2:
XX乡村级水管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村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后管护和涉水事务管理,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全面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为规范村级水管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水管员任职条件
(一)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管理和使用知识;
(二)身体健康,常年居家务农的本村籍男性居民;
(三)热心村级公益事业,自愿从事村级水管员工作;
(四)各村(社区)对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优先聘用。
二、村级水管员聘任程序
(一)村级水管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村(社区)两委对照任职条件从申请人中选定合适人选并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后予以试用,并签订试用合同,新任水管员试用期不少于六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各级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水管员,由所在村(社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年满60周岁的原则上不予聘用,服从村(社区)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聘至65周岁,超过65周岁不得再聘用。
(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由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予以试用的村级水管员应报乡政府核查备案,乡人民政府核查备案中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要求所在村(社区)予以解聘,并重新进行选聘。
三、村级水管员的培训、管理和职责
(一)各村(社区)应在乡农办的统一安排下采取以会代训或专业培训等方式对新聘任的村级水管员进行水利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校训,村级水管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二)水管员必须接受并服从所在乡、村(社区)和主管部门对其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社区)、乡农办汇报本人负责的村级涉水事务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工作开展情况。
(三)负责根据村(社区)指定对本村辖区内的泵站、水闸、排(灌)沟河、渠道和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做好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农办,并认真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上报等工作记录,协助村(社区)做好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饮用水管网和防汛抗旱等涉水事务。
(四)应及时发现并监督处理水利工程运行和管护方面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能单独处理的应快速上报村(社区)和乡农办处理。
(五)协助村(社区)完成乡和主管部门安排交办的其他水利工作。
四、村级水管员考核
(一)村(社区)日常考核。
村(社区)负责对所聘水管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考核办法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由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另行制定),并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XX乡人民政府。
(二)乡复核认定。
乡应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标准对村(社区)上报的水管员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复核。通过查阅其工作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其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工程的现场情况、座谈走访村民代表、问卷民意测评等方式,分别对每个村级水管员进行复核认定,确定考核分数,认定考核等次,并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将附有村级两次考核结果的乡年度复核意见汇总后书面上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三)县级抽查考核。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自2009年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工作的牵头工作,积极与公安、民政和计生等有关部门协作,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细化各级各类死因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完善死因监测各项工作制度。市县乡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有关报告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疾控机构成立了慢病科,具体负责辖区的死因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卫生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死因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市死因监测网络系统基本健全。
我市15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了以疾控中心为中心,市、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长期稳定三级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各报告单位基本能够在规定的时限、方式上报信息,乡村医生对村(社区)居民家中死亡病例及时核实有关基本情况后,填写《居民死亡推断书》,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报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死因监测工作的人口学和死亡病例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网络直报工作。各网络直报单位建立健全了死亡报告管理、核查、死亡信息补充报告、档案管理、考核和例会制度使死因监测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效的保障了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各级疾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发现误报、漏报及时、订正、补报,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培训督导,提高报告质量。
近几年,我市多次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死因监测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各县市区也相应开展了对辖区内医院、社区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死因链的填写、根本死因的推断等进行讲解,重点培训了准确、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的有关要求,努力做到根本死因和实际相符、规范与实践相结合,逐步规范报告程序,提高报告质量。为进一步推动死因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死因登记报告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的督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外,市卫生局定期与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死因监测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市死因监测报告率和报告质量不断提高。
四、定期数据分析,切实提高监测系统的利用效率。
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定期对死因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一旦发现疾病死亡水平异常波动及时上报,并定期开展漏报调查工作,并对漏报的个案进行补报,确保死因监测资料的完整性。今年截止到7月31日,我市网络报告死亡病例28787例,报告率死亡率为94.22%。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向社会辖区内疾病死因序列等有关信息,切实提高了死因监测系统的利用效率。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是个别单位对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漏报现象,致使报告率低。
二是个别乡村医生无经济利益驱动,对死亡报告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上报。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培训等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报告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死因监测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建议有关部门,在将死因监测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证工作的全面深入长久开展。
坚持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拓宽“三德”教育活动渠道,从深度和广度延伸“三德”教育活动,实现“三德”教育与社区教育、双健康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教育有机结合,丰富“三德”教育内涵,切实使干部教师成为传播文明的使者,实现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学习教育与推动整体工作相结合。
2.主题教育与社区教育、双健康教育、小手拉大手教育相结合。
3.“三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
三、主要任务
(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从礼仪教育入手,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通过活动教育引导干部教师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谐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在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公共行为准则,维护公平正义。为人处事要树立和谐相处的理念,多为他人着想,要热心公益事业。要增强法制意识,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维护公平正义,通过礼仪教育,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
(二)积极弘扬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从和睦教育入手,突出宽容、礼让、孝敬的主题。通过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生活中提倡孝敬老人、爱护子女、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要树立家和万事兴的观念,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宽容礼让,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实现感情和生活上的和谐。反对暴力、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简朴的生活方式。
(三)坚持恪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从诚信教育入手,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通过活动引导干部教师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全面提升道德水平。在学校要脚踏实地、爱岗敬业,社会交往中要坦诚待人、诚实守信,工作中要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和谐的师生关系;要刻苦钻研、忠于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社会要多讲奉献,多讲责任。
(四)注重提升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从仁爱教育入手,突出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主题。通过活动教育引导干部教师从身边的点滴善事做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但要自己学会感恩,而且要通过自身的言行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尤其是学生,从感恩社会、感恩国家、感恩人民延伸到对党、对人民、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热爱。使学生从小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学习制度,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一是要坚持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切实增强“三德”教育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购买发放一些“三德”教育方面的资料,便于大家学习。三是建立学习检查制度,以保证教育学习活动的效果。
二是开展良好行为竞赛活动。着重抓“五个做起”,即:即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家庭做起。倡导“十要”,“十不”即: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遵守礼仪、行为文明、语言文明,要讲信用、讲信誉、信守诺言,要工作专心、认真、责任,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要团结互助、尊老爱幼,要廉洁奉公、甘于奉献,要勤劳俭朴、勤俭持家,要见义勇为,要移风易俗。不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乱穿马路,不损坏公物、花草树木,不体罚、侮辱、讽刺、挖苦学生,不推销资料、违规补课,不赌博、酗酒,不奢侈浪费,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歪曲事实、欺骗他人。
三是学校要因地制宜,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各种教育手段,采取集中学习、礼仪、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收看录像和交流讨论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三德”理论知识,广泛收集全国各地先进教师的典型事迹,并树立本校师德优秀的榜样,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要加强“研学一体”,引导广大教师把学习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中的礼仪、文明市民守则与学生共同学习、遵守形成小手与大手相拉的模式,与教育改革、教育科研相结合,促进教师确立正确的职业思想、道德观念,不断优化教师的教育行为。
(二)加大奖惩力度。
“三德”教育活动与法人校长考核、队伍建设星考核和学年度“双百”评优相结合。对学校内教师违反“三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规定为:⒈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取消该学校学年度内综合性荣誉评定资格,取消学校队伍建设星评定资格;⒉对法人校长的处理:取消法人校长当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一年内不得评为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⒊对违纪教师的处理:取消该教师当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当年度不得评定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将设立“三德”投诉专线(8196014、8196010),各学校设立意见箱,对投诉的事件必须两周内反馈处理意见。各学校聘请“三德”教育监督员,定期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三德”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对投诉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加强“三德”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校报(刊)、板报、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干部教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先进典型,努力用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示范、带动作用。区教育局及时总结学校“三德”建设先进经验和规律,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三德”论坛,促进“三德”建设成果交流、辐射和共享,整体提升“三德”建设水平。
(四)强化考核评估。区教育局将“三德”教育内容充实到学校队伍建设星的评价体系中,作为学校队伍建设星评定的重要考核指标。同时,学校也要将“三德”水平纳入教师学年度业绩考核方案之中,通过采取教师互评,学生、家长、社区参评等方式,对教师“三德”水平进行全方位考核。学校建立学校、家长、社区共同参与的“三德”建设监督网络,以实现“三德”建设监督的全覆盖、全方位。
五、总体部署及活动安排
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本学期分为“修身治教、正德育人”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之歌”的宣教活动、“为人、为师、为学”的先进选树活动、“感动教坛”的巡回报告活动四个方面。
1.“修身治教、正德育人”教育活动(2009年3月)
主要内容:各单位以法人校长(园长)为责任人,组织全体教师重点学习公民社会公德读本、家庭礼仪教育读本及教育局下发的《中国师德手册》等理论读本,深入开展“三德”教育校本理论探究,引导教师对“三德”教育的理性思考。
主要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专题讲座,个人思考与会议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二下午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或会议交流,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和报刊、板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开辟专栏,扩大受教育面。
学习要求:学校要把“三德”教育活动与小公民道德规范建设结合起来,以共同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准。通过“三德”集中教育活动的学习,转化为广大师生的内在精神动力,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要紧紧围绕新时期教师素质要求,坚持“三德”教育的创新、围绕“三德”教育的社会环境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交流经验,畅谈体会,从思想深处认识“三德”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教师讲“三德”的自觉性。学校将教师参加学习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2.“教师之歌”宣教活动(2009年4-5月)。
各学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组织新时期教师形象大讨论、“三德”演讲、收集整理“教师忌语”、家长评教恳谈会、“三德”话题讨论、优秀教师报告会、教师工作手记展、优秀教师事迹观摩、典型经验交流座谈会、警示事例分析等活动,使广大教师自我教育、自加压力,逐步把“三德”教育转化为教师的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
各单位结合“三德”理论教育,开展“塑教师形象,展‘三德’风采”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每年将5月份确定为“三德”实践月,实践活动将社区教育、“双健康”教育、小手拉大手教育统筹考虑,要求学校利用双休日至少安排两次全员师生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活动内容围绕社区建设、环保服务、帮扶孤寡老人、走访贫困生家庭等;教师以争做“三德”先进个人为契机,每周至少有一次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可根据自身参与社区建设、创建和睦家庭、关爱学困生等进行实践。
区教育局将利用新闻媒体、教育简报等形式及时对典型单位和个人事迹进行宣传,举办“我与三德建设”为主题的教师征文活动。
3.“为人、为师、为学”先进选树活动(2009年6月)
“三德”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纳入学年度“双百”评优范畴。中心校和区直学校以“三德”教育成果展示为核心,谋划本单位“三德”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中心校成果展示可采取集中展示,也可由所辖学校承担成果展示,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展示,展示时间不低于1小时,各单位将展示活动全程录象刻盘,于月末上交人事科,作为“三德”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区教育局将对本次“三德”教育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资料汇编、优秀论文集、电视专题片等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做到学有典型,比有榜样,为推进“三德”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感动教坛”巡回报告活动(7-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