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14: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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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据室内装饰装修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遵义县马家湾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设计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期限:工程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不含灯具洁具。
第二条:1、本合同价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为木工板、面板。
3、水电材料为PPR管和铜心玉蝶线。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签定合同后,乙方购买部份材料(木料、地砖、管道),进场后,甲方分阶段付款。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则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合同协议书范文二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 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工程装修合同协议书范文三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
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全称):
甲方
施工需要,现将
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期、进度及工程量
(一)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的开工通知为准;
工期:
天;
具体工期视施工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其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另行约定。
(二) 进度要求: 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要求,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分包范围各分项工程项目。
(三) 工程量:
1、工程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测算方法: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乙双方确认的并经审计后的最终有效计费工程量为准。
(四) 施工设备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五) 技术参数与材料要求:满足设计技术规格书及设计施工图的要求。
(六) 施工内容: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 工程质量应达到 合格 等级。
(三)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及计费方式
(一)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具体费用组成见附件分项工程量清单,除了属于业主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或总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可以调整因素外,本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法,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单价按甲乙双方议定价格确定。
(二)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无。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 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5%工程保修金)。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一)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和验收按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及办法:
工程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阶段验收资料或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三)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由政府承认的审计部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八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条 争议、违约和索赔
(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十条 其它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二)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三)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五)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列出。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六)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八)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合法人
或其合法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承建之烟台依云小镇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辅材、装卸货、机械、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可视联网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停车及门禁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附清单)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的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对乙方进行实际工作量结算(详见工程量单价),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带班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项目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
3) 负责与业主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佩带安全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7)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按总包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按开发商付款方式的比例支付给乙方,即每月报完成产值量报开发商及监理审核,待产值量
达60%后,按完成的产值量70%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上报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后付至结算值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 经办人:
乙方: 代表: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2.1、工程范围及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为业主方提供的图纸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要求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四条 工 期
4.1、开工日期:以业主方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4.2、竣工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
第五条 费用支付
5.1、施工风险控制费
签合同前乙方应付甲方 的风险控制费,乙方支付该笔款额后,合同即生效。
5.2、管理费
乙方向甲方承诺,待业主方付款时,所有款项不经过甲方账户,若经过甲方账户,乙方还需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2%的管理费及2.5%的所得税。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自行扣除上述费用后,五天内将剩余款项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5.3、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做为乙方的工资和利润。
第六条 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将乙方带入施工工地,熟悉施工现场及与业主方工作人员的相识。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中标合同、施工图纸及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 乙方职责
7.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7.2、必须负责施工现场和邻近场地的地下管线、架空线和电线杆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7.3、遵守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保、市容城管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款项。因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
7.4、自行协调并处理好与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关系,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7.5、负责控制工程的整体进度,详细了解工程细节,主动安排施工顺序表、进度时间表、施工详图及材料样品。
7.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8、工地安全事故等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乙方处理应积极,否则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现行支付。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业主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两套,提供结算书一式两份。
第九条 质保期
9.1、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质保期以合同为准。
9.2、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的三天内派人修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有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原则
甲、 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让第三方知道。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甲方退还所有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协议自双方方签字并后生效
第十三条 附 则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三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概况
1.1工程名称: 祥达花园 A区 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建宁东路延长线祥达花园 A区工地
2、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
2.1劳务作业承包范围:祥达花园A区红线内所有景观土建及水电工程
2.2劳务作业内容:
建设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包括设计缺项、漏项及设计变更后所有内容的施工作业。
自土方开挖开始,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的限额用量文字交底所确定的内容。临时用水、电的(埋)架设(发包人只提供电源至主配电箱,施工用水主管接口,场地内其余用电、用水设施、管线材料及人机费由承包人自理);见证取样、养护及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及验收、存档;
4、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
4.1 项目负责人: 苏一波 (职务:副总经理)
项目经理: 张琦 技术负责人:高小林
4.2 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必须称职、能胜任工作;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管理人员需承包人公司出具书面委派书。
4.3 承包人委派的劳务作业人员技能、作业人员数量须满足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4.4 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其劳务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5 承包人应教育其劳务作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盗劳务作业现场的物品等。如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处以警告一次,二次以上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人民币,罚组长5000元,凡参与打架斗殴或偷盗的人全部清退出场,从此不得使用。
5、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正 。
5.2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利润、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具、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等。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含部分设计漏项、缺项增补及变更等)。
6、劳务作业期限
6.1开工日期: 20xx 年 11月 1 日,完工日期: 20xx年 3 月 10 日。
6.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期限内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元,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
7、质量标准
7.1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科》(CJ/T3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0-20xx)、《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xx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工程施工”部份。
7.2 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返工、重做后,劳务作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维修、返工、重做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20xx元/次 ,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维修、返工、重做后仍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外,发包人还有权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如上述不合格事项导致工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损失。
7.3保修期:二年
8、文明作业标准
文明作业要求达到: 承包人之劳务作业必须达到云南省及曲靖市关于文明作业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尽,施工场地内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场地内施工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即时清理干净,各种文明施工牌及警示牌要按规范悬挂;浪费及损坏甲方材料须照价赔偿。
9、安全作业
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2承包人应对其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劳务作业标准,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0、图纸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劳务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10.2承包人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现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有差错(包括实际情况与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不符、设计文件有错误或遗漏、地质情况或基础埋深有变动等)的,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机械设备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
11.2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由发包人提供:土建材料、装饰材料、水电及消防材料等主要材料.
11.3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下列建筑材料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6施工现场内的临建、临水、临电、现场硬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除外),由承包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7 发包人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搅拌机、运输机械及起重机械等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 本合同价款按进度支付,每月拨付一次。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甲方审核已完劳务作业工作量对应的价款。并且,于确认后 5 日内,按此价款的 70% 于每月5日予以支付上月进度款。
12.2 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款的95%,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付清(无息)。
13、劳务作业验收
13.1 劳务作业验收以国家关于劳务作业验收的相关规定、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说明书、会议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13.2 劳务作业成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在 7 日内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将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的,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13.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劳务作业施工场地内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4、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时提供图纸 ;及时提供材料、设备,保障劳务作业需要。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进度及质量,对存在的安全、进度及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5、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负责竣工资料 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
3) 组织符合本合同要求且能够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的劳动者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包人与劳务者之间的合同及本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5) 按合同约定提交进度计划以及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务作业安全。
7)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维修、返工、重做、工程延期、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8)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9) 按发包人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布臵工地、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2) 材料上下车、二次搬运由承包人承担。
13) 负责承包人使用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的上下车、收捡并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14) 发包人责任外机具(含施工班组工具及振动器、电钻等)由承包人负责。
16、合同解除
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劳务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要求其限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7、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均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承包总价5% 的违约金。
2)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相互配合和协助。
19、合同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向 建设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文本
本合同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二
项目编号:
北京******有限公司
合同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四、 承包人履约担保书
五、 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
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一、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及附件
二、 投标技术部分及附件(另册装订)
第四部分
一、 合同专用条款
二、 投标须知附录:******中心工程承包范围一览表
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六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第七部分
一、 施工图纸
二、 地勘报告(另册装订)
第八部分
招标补充文件和答疑
第一部分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123456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123456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123456
投 标 报 价 说 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目前本工程处于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现无法通过工作量清单确定总承包价。投标人必须承诺:待施工图出来后,45天内,总承包方根据招标说明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1991年《**省园林建筑定额》,采用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和委托编制中介预算时同期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以投标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造价,经业主批准作为投资控制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3.本招标工程实行统一量、定额结合市场价、竞争费的计价原则,投标人应根据本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自身的管理水平及实力、为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本工程的成本而决定自己的承包价浮动率和总承包服务费率,以提高投标人商务标的得分率。
4.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5.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一、在商务标中的承诺
******中心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说明
1 待施工图出来后,45天内,总承包方根据招标说明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及同期的建筑材料价格及投标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承包造价,经招标人审定后,作为投资控制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2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在审定投标人组成的上述价格时,将依招标文件16款的要求,在保证不低于个别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将提出具有市场竞争性平均水平的价格。
3 投标人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造价,作为投标人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依据,一旦为双方接受,即成为相对固定的合同价格。(除甲方提出单项3000元以上的变更)
4 本招标工程的各分部分项的钢材用量以施工图的数量为准,结算时不再调整。
5 投标人明确纳入各分包工程中的任何政府或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不会要求因任何材料、设备调整而被政府或招标人供应得到任何额外费用的补偿。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两费率报价表
******中心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自报费率 备 注
1 总承包服务费率
2 承包价浮动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申述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表1
工程总说明
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层数、经济指标。
2.编制依据(计价办法的采用、图纸、规范等)。
3.特殊材料、设备具体说明。
4.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表2
建筑安装工程总价表( )
工程名称: 第 页123456
表3
分部工程费汇总表( )
工程名称: 第 页123456
______
编制人: 证号: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9
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 )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
定 额 编 号
项 目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
基 价(元)
其中 人 工 费(元)
材 料 费(元)
机 械 费(元)
管 理 费(元)
编码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消耗量 合价(元) 消耗量 合价(元)
编制人: 证号: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10
措施项目费合价分析表( )
工程名称:
序号 措施项目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
一、工程名称:
地 点: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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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
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
相同。
2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_
__________
3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
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 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
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
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l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
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
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
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
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
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
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
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
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
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
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
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
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
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
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
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
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
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
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
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
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
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
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
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
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