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03:07: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强化服务、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制度,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资金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完成费收任务
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挖掘费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规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促进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化,做到制度理财。一是建立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手段,构建交通预算“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财务数据上报制度,实现对交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建立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四是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加大协调力度,改善理财环境
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财政部门对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努力争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基本支出增支部分的资金来源。加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了解专项资金动态,为本部门争取资金提供有效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路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债务化解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以规范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筹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各单位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会计、费收报表。票证管理符合上级要求。市局将结合治庸问责活动,抓好任务工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2013年交通事业单位资产已全部划转到地方财政管理,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财政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使用,规范资产使用及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5、认真执行新会计制度,全面提高核算质量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交通运输会计核算质量,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市局按规定在2014年执行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同时对局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以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重点为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财务管理从单一的资金管理向筹资融资与资金管理并重的模式转型,深化财务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当前预算管理模式下的审计监督方式和政府采购模式下的部门集中采购方法,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和财务人员作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和制度理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完成费收任务
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挖掘费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规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促进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化,做到制度理财。一是建立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手段,构建交通预算“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财务数据上报制度,实现对交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实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四是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加大协调力度,改善理财环境
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财政部门对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努力争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基本支出增支部分的资金来源。加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了解专项资金动态,为本部门争取资金提供有效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路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债务化解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以规范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筹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各单位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会计、费收报表。票证管理符合上级要求。市局将结合治庸问责活动,抓好任务工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落实《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财政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使用,规范资产使用及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政策,报表及软件操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5.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设,全面提高核算质量
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财务核算为重点的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活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基础工作。
加快财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结合局机关会计制度转换升级更换会计核算软件,完善计算机辅助审计数据系统,探索财务集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处分规定》,加强“公款”支出管理,确保“公款”支出合法、合规、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做好经费支出信息公开支出准备工作。
(四)充分发挥学会职能,服务交通财务管理工作
以学会为平台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举办一期财务管理讲座或业务培训。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和省交通会计学会组织的ppp项目培训。
继续组织学会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和财会论文,参加学术交流,每个单位完成1—2篇论文任务,并积极做好学术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
2013年,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为主线,开展“三化三整治”活动,以“三化建设”推进长效治理,以“三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事故预防预控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力争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因此,企业标准化建设将是今后三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是迅速宣贯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分别组织召开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石油化工码头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会,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指导企业开展达标自评。运用《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及自评手册》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及自评手册》,引导企业对照自评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指导企业健全自我完善、稳步提高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控制考评工作质量。强化对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考评机构清正廉洁、客观公正从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对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理清质量控制重点,编制考评技术指导文件,细化评分规则。四是确保达标考评年度目标顺利完成。要根据市局工作部署、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和提交达标考评申请情况,制订考评工作计划。
(二)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明确建设目标把握建设方向。要认真梳理各项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以建立覆盖全行业各领域、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为目标,理清现行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存在问题。要加快规范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督执法,保证行业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监管规范体系有效落实。要健全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监管内控机制,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二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配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大力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建设,明晰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各门类安全监管标准。三是加强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开展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按照厅《交通安全监管绩效综合评定指标》,细化调整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事故指标和监管绩效双考核,合理量化分析和评估监管成效。四是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我市交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严把“三类人员”人员持证准入关,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三)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2013年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年,主要任务是开展数据统计体系研究,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提升对整个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把握,统筹安全工作的开展。一是落实安全工作数据统计制度。行业条线主管部门和各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统计报送规定,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等六类事故的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市局报送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报告。二是推广应用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安全隐患识别、控制、消除等工作内容的标准化、流程规范的系统化、统计分析的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预控能力。通过系统应用,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网络化、动态化、信息化工作格局,实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监督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推广应用省厅应急指挥系统。推进应急处置预案的数字化建设,实现全省交通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动态监控和应急值守管理,进一步规范应急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准确反应,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确定和调度各类应急保障资源和保障力量,实现上传下达、多级联动、快速响应,实现高效的应急处置。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强化服务、突出应用、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要加强对局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确保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并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亮点。
二、平安交通建设
(一)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扎实开展“三项整治”
结合上述“三化建设”,深化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实施“救生衣工程”。确保旅水上旅游区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严格督促乘渡旅客穿戴救生衣;确保全市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海事、航道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航道部门要设立危化品运输船舶专用停泊区,加强危化品船舶安全管理,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三是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二)坚持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设置,做好相关预案衔接和动态管理,细化制订岗位应急手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研究交通应急救援社会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做好预案修订和完善等工作,各单位要每半年一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对预案数据进行更新调整,根据要求做好《市公交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内河水上交通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保障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建成适应基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队伍,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研究社会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应急处置技能提升
(一)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站场、进工地、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多媒体、宣传栏、内部网站、板报等平台,利用讲座、培训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形式,抓好日常应急教育,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应急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结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年内重点组织开展水上应急处置、恶劣气候路桥抢修抢通、车辆运力紧急调度、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车辆消防逃生、停车站场车辆紧急疏散、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置等科目应急演练,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和模拟推演的形式,通过演练提升交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强化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一)落实专人维护管理。各单位要以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收发、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及数据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数据分类上传工作。各单位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及时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管理专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案例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应急资源统一管理。
五、强化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严格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应急工作情况的报送,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和报送,不得信息倒流、迟报、漏报和误报。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局应急办报告上季度应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应急处置、特点分析、趋势研判、对策建议等内容。重大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及时上报。
二、继续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深入实施“平安交通”主题创建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高速”、“平安公路”、“平安场站”、“平安工地”、“平安楼院”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开展“平安交通”试点示范和经验交流活动,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建设宣传,使“平安交通”主题宣传入机关、入校园、入企业、入场站、入岗位。加大“平安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引导和推动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平安交通”建设。(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三、持续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继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2]4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交安监[2012]81号)要求,推进六方面目标任务落实。
(一)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水上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建设项目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有效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牵头落实)
(二)持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服务百姓安全出行。按年度计划实施国省干线安保完善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局建设股牵头落实)
(三)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加强农村客运安全工作,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2014年新增、更新农村客车任务,符合通车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100%;确保农村客运企业及所属车辆100%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严禁农村客车夜间(晚上10点至凌晨6点)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运管所牵头落实)
2、持续加强长途客运和包车客运安全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道路客运源头管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凌晨2-5时客车停车休息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严禁非接驳客运车辆凌晨2-5时在我省境内运行。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试点企业、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接驳运输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监管。同时进一步做好“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确保旅游包车市场安全、稳定。(运管所牵头落实)
3、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规范卫星定位监控服务平台。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全市新增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危货车和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率达80%以上。(运管所牵头落实)
4、加强公交企业安全监管。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建设公交站场任务;完成新增更新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任务,提升公交安全服务水平。(运管所牵头落实)
5、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公路超限率下降至4%以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落实)
(四)强化内河水上安全监管。加强渡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改善渡工队伍结构,确保实现内河渡工培训率、渡工持证上岗率和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三个100%”。渡工每年不少于4小时的安全培训完成率100%。进一步加强台风、洪水、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内河交通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企业资质安全检查,引导企业安全、有序经营。(运管所水管股负责落实)
(五)强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达到“8个100%”,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按要求落实每月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检查覆盖率达100%、重大隐患合同段复查率达100%和对全区重大隐患的抽查率不少于50%。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必须与项目计划安排、资金补助挂钩。全区平安工地达标率100%。按要求组织参加全省施工项目安全人员继续教育。(局建设股负责落实)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系列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四、保障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定稳定工作
(一)切实做好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针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四大节假日时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畅通。全面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股、交司分别落实。)
(二)加强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气候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主动与气象、交警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预防预警。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莆交安监[2012]94号),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报送程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全面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建设股、安监股分别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五、继续开展“打非治违”、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以长途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健全与公安、安监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牵头落实)
(二)按照《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强化重点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加强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执法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危险货物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力度,探索建立风险源数据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2]8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交安监[2013]1号)要求,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股、交司分别落实)
(四)加大汽车租赁企业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省汽车租赁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加强汽车租赁企业资质审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车辆参与汽车租赁行为,规范使用《省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切实履行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落实)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由三级向二级的提升工作。在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中,全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高速公路运营标准化等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全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工作、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等行业工作规范相结合;四是与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考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局安监股牵头,各部门共同落实)
七、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定稳定工作
深入开展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和全系统清剿火患行动;全面落实“平安楼院”建设要求。各项安全防范指标全面控制在市综治委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机制。一要持续关注税费改革等涉及人员分流安置转岗工作,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要重点抓好出租汽车、公交汽车等行业稳定工作,切实按照职能要求,深入行业一线开展调研,慎重对待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出台,及时了解、掌握交通运输行业在平安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局办公室、法制办分别牵头,各单位配合落实。)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一)突出培训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的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分别落实)
(二)注重改进宣传报道方式。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方面的工作报道,组织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报道。积极向省、市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新闻素材。注重正面宣传和反面宣传相结合,探索群众教育方法。(各级各单位共同落实)
九、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增强我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一)完善体制机制。明确交通运输内部安全管理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职能,明确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县(区)各级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投入。(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分别落实)
(二)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按照法制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建立科学的安全监管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规范明确安全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专家库,选取有经验的检查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避免各类安全检复、交叉,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分别落实)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局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同时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干部职工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深入宣传与创新交通运输系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权、、投诉、调解、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以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学习宣传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坚持运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抓好全局职工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制定好职工队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学习宣传计划,落实好“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推进职工队伍学法用法工作。
2.深入抓好“交通法律进工地”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一是要制定符合工地实际的学习计划。利用节假日、阴雨天和施工间歇期组织广大施工人员开展自学、讨论等多种交流方式学习宣传法律知识。二是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法制知识、安全生产、交通法规等方面的普法教育宣传。
3.创新抓好“交通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积极与社区联系,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二是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鼓励并引导该队伍进入周边其他社区宣传交通法律知识,增强交通法律影响力。
4.坚持抓好“交通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积极与各类学校和普法工作机构联系,大力开展以交通法规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青少年从小懂得一些基本的涉及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知识,逐步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觉悟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5.切实抓好“交通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一是要围绕工作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健全行业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二是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6.积极抓好“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专业法律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同时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努力做到执法有依据,执法受监督,执法为群众,切实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依法治交,深入开展“法治交通”创建活动
1.深入推进依法治交,全面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治交通”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制定能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寻求新的载体,创新普法形势,结合交通法制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和丰富多彩的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总结工作。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积极开展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活动,继续开展“十佳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深入推进“文明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各项事业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深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各单位要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坚持一年一审,及时对持证人员进行清理和调整,将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证件注销或收回,适时掌握人员动态,对持有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进行全部更新。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证年审法律知识考核,确保在岗执法人员更新执法知识培训达到规定要求。
2.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执法作风整顿工作,彻底整顿在行政执法中少数人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恶劣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对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一律先停止执法,再严肃处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利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要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
1.统筹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总结评估2015-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2.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和法治谈话制度。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牵头组织协调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3.积极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运输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法治保障工作。
4.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事关交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参与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积极作用。
5.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等各项任务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积极开展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更多交通运输部门创建成为示范单位。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6.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省港口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及宣贯实施工作,开展《省航道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做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行“三统一”管理,加强文件备案监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8.健全权责清单调整机制。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按照国办审核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道路和水运领域电子证照场景应用,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巩固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应用成效,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深化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完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1.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服务民营经济改革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化省级改革,推进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职能整合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转隶尽快到位。督促指导市县加快推进改革,确保6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机构挂牌,9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加快建立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沟通协调等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适时启动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换证以及执法系统调整等工作,夯实基层执法工作基础。
13.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14.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开展部省共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项目二期建设,完善拓展系统功能,积极推动部省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继续组织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15.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子行业、全过程、各环节。把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16.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抓好宪法法律和新颁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17.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办好法治专题培训班。以交通大讲堂为阵地,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不断完善法治监督保障体系
18.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重视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
总结“十一五”期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并对节能减排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皖交运〔2011〕101号)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节能减排宣传,重点宣传国家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法规。利用全国性的节能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着力强化节能减排责任意识,提高节能减排管理业务水平。适时组织专项节能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综合建设
积极推动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体现综合运输系统化、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发挥涡河、茨淮新河等内河水运优势,构建江河联运、水陆联动综合运输网络;加强站场与高等级道路网、城市公交、公路客运的衔接,提高站场的集散效率和辐射能力;积极培育公、水、铁联运市场;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促进中长距离出行以公路为主、铁路为辅,大宗货物和长距离以水运为主,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能,促进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隙衔接。
三、细化责任
广泛动员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建设,充分调动各单位节能减排积极性。以“车、船、路、港、航”为主要载体,通过技术创新、优化管理措施等手段,着力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使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行业高效管理方面,达到节约能源、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一)车辆节能减排。一是在初始机动车营运性驾驶员上岗证培训和考核环节增加节能内容,强化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节能培训管理工作,提高营运驾驶人员节能培训普及率,进而全面提高营运驾驶员的节能意识与操作水平。二是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贯彻意见》,继续严格执行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规定。三是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和高油耗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制度。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部署,严禁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鼓励和引导城市区间客运和城乡公共客运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四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市环保部门督促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工程改造,加强油罐车年度营运审核。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改委等单位联合的《转发交通运输等五部门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皖交公运〔2010〕61号)精神,推广甩挂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输组织结构,促进公、水、铁等多式联运发展,完善配套功能,培育市龙头物流企业。
(二)船舶节能减排。一是开展船舶驾驶员的节能培训工作,把节能减排内容纳入船员培训、考试的必修内容;二是认真实施市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程,深入贯彻执行《省老旧船舶拆解改造工作规范》,加快落实老旧运输船舶拆解的经济鼓励政策步伐,完成本年度拆解工作任务;三是引导督促船舶靠岸后尽量使用岸电,减少船舶靠岸后燃料消耗;四是强制安装船舶油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回收设施,并提高溢油防控能力和重大污染发生的应急能力建议;五是开展涡河、茨淮新河重要航段沿线电视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辖区重要渡口远程电视监控系统全覆盖,减少使用车、艇巡航。
(三)公路节能减排。一是提升道路网络结构,形成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相互配套,城乡一体、区域协调的立体公路网,提高网络通达程度,建设绿色公路,改善行车环境。二是加快农村客班车停靠站点建设,保障农村路网通畅安全。三是加强公路施工新工艺研究运用,增强路面层间粘结性,优化路面结构,减少沥青混合料温度散失,减少路面层间粘结材料的使用,降低施工噪音,提高路面的使用寿命和路面抗变形能力,降低路面维修成本。四是推广路面材料再生技术应用,国省道改造和路面大修工程要优先使用。
(四)港口节能减排。一是提高港口防污染处置能力,抓好内河港口建设工程在工艺流程、场区建设、生产照明、生态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开源节流工作;二是建设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广船舶靠岸后尽量使用岸电,在建设新码头根据泊位情况配套建设岸电设施。
(五)航道节能减排。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能耗低、污染小、占地少、运能大的优势,挖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实施能力,发展和培育内河航运经济体系。一是加快实施涡河航道整治工程,提高涡河通航等级。二是建立涡河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更大程度地满足船舶用电需求,让岸电成为航道节能减排新亮点。三是加强水上交通管理力度,开展水上联合巡航,更好地为广大水运企业和船民服务。
四、发展公交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公交投放力度,有序发展出租车客运,提高公众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分担率,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清洁能源公交汽车,推广运用新能源车型。结合本次出租车扩容,做到出租车年底全部完成双燃料改造工作;推广城市客运、农村班线车辆“油改气”等节能减排技术;改善出租车车型,建立以安全、环保、节能、舒适的新型出租车为主体车型,逐步提高节能环保等新型城市客运车辆的使用;建立出租车调度中心建设,强化叫车服务功能。
五、和谐环保
(一)注重创新设计。充分发挥前期设计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纽带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注重综合效益,设计出具有功能性、环保性、生态性的先进作品,提高交通建设项目的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合理选择公路、航道线位和走向;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港口岸线资源,保障港口岸线的科学利用。
(二)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港航工程建设要避免或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破坏及对海岸的非正常侵蚀,严格疏浚土的处置,加强对废弃渣土、物料等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公路建设要科学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尽量做到挖方和填方的平衡,减少废弃土石方占地;合理设置施工临时用地,便道和各种料场、预制场,尽可能设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或荒坡、废弃地内,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耕地;建设项目要更加重视天然植被、生态敏感区(点)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进施工节能、节水和原材料节约,并有效防止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中主要产品和材料的质量监管,鼓励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
(三)提倡科学养护。通过科学养护,提高交通设施完好率和抗灾变能力;大力推广使用沥青温拌、废旧沥青和水泥路面再生等技术;实施公路沿线绿化,加强公路边坡、航道护坡生态化建设,有条件的公路边坡、航道护坡及路肩的植草绿化工程探索采用覆盖塑料地膜养生技术、对于道路中央分隔带的树木绿化工程尝试铺设塑料水管实施自动喷灌技术,以节约养护用水、保障作业安全。
六、科技优先
加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推进交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转化应用;研究推广节能船型、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推广节能驾驶技术、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等;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指导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建设,支撑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引领交通运输经济和谐发展。
七、落实目标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开展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切实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增强责任意识、节俭意识,交通运输行业务必在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用材等环节上下功夫、见成效。
八、监测统计
该通知明确了水路运输经营者可自主决定开辟或调整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集装箱班轮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班轮航线开航、变更或停止经营7日前,将相关信息报备案受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航线信息和运价信息。备案内容自备案义务人提交备案之日起7日后生效,协议运价和特种箱型货类运价自提交满24小时后生效。上海航运交易所是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技术支持保障单位。(佚名)
我国六部门集中整顿港口码头等服务和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和收费专项工作。整顿重点领域为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进出口管理平台服务。
通知明确,整顿规范工作任务是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行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重点治理相关收费行为,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或强制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规范收费定价管理,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相关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定期监测分析和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进收费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学化。(佚名)
交通运输部提高行政透明度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14年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健全政策解读机制,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五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佟亚涛)
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天会上传达的四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张德江和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把中央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和重要前提,要坚持做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也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和麻痹思想,工作再忙、时间再紧,都不能忽视安全。
二、全面履职,确保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去年,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09年全国共发生水上交通运输事故358件,同比增加4.7%,死亡336人,同比减少4.3%;全国道路运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4件,同比增加7.46%,死亡795人,同比下降6.9%;全国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6起,同比增加1.3%,死亡119人,同比增加8.1%。
对于下达给各地和各部门的指标,国务院安委办将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的指示,加强动态跟踪和年终考核。水上交通安全主要由我部负责,要全力以赴确保水上交通运输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部的指标范围内。同时,我们还要做好涉及我部职责的道路交通运输、城市客运(含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和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方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些方面一旦出了事故,交通运输行业也有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认真履职履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三、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今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在去年底第三次部安委会会议、刚结束的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部相关专题会议上都已进行了部署。这里,我再强调三点:第一,这次国务院安委会根据国务院新“三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其中涉及到我部的职责有九条。会后请安监司牵头、人劳司配合、相关司局参加,进一步明确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一定要让大家都清楚我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到底有哪些,各自承担什么职责,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到底要承担哪些责任。同时,要研究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强化事故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第二,部安委办要根据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近期两次部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制订下发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做好督办和检查落实。各司局要各司其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注意司局间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第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部
署,今年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我部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从今年开始,大力开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活动。请部安委办牵头、相关司局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和指导。
四、严防死守,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春运和“两会”即将到来,这段时间较敏感,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时段,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大,媒体也较关注。请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要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全面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
。要及时有效化解事关交通运输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保持交通运输系统节日期间的平安祥和。二要认真组织好春运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春运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三要密切关注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采取有效防抗措施。今年我国极端恶劣天气频发,持续低温时间长,降温幅度大,影响范围广,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大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北方部分港口的冰冻情况也很严重,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2008年冰冻雨雪和去年底第一次寒潮大风的教训,加强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的防控,确保公路水路旅客运输、电煤运输和节日物资运输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