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工作举措模板(10篇)

时间:2022-06-28 22:16: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保险工作举措,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保险工作举措

篇1

今年,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截至11月,县法院法官们共走访企业98户,为困难企业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7件,缓交金额达5.5万元,积极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司法建议12条,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及苗头,及时报告县委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

在“送法进农村活动”中,除法官经常巡回深入农村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外,县法院法官还深入到11个乡镇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收集整理建议和意见28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院领导先后带领干警到扶贫挂钩村黄泥河镇龙潭村民委员会开展扶贫工作12次,帮扶29人,为龙潭村委会协调资金或送去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同时,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截至11月,共审结此类案件118件,发放案款47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巡回审判和速裁机制备受称赞

20xx年,县法院在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均设有警务室、综治室、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为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争取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条件成熟、纠纷集中的乡镇、村民委员会设立“巡回审判法庭”43个,完成了“三室一庭”的建设。截至11月,巡回审理民事案件521件,院机关和中心法庭的巡回审判率分别为62%和87%,比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2%和18%。

今年5月,我院启动速裁机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分流到民一庭进行速裁,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流转环节,让民事纠纷的化解驶入“快车道”。截至11月,共速裁各类案件96件,其中当场调解结案63件,执结4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司法调解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我院在调解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在2月初设立的县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室始终立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的衔接,探索出一条覆盖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和执行全过程的调解机制,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截至11月,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80%,比去年提高7%,受到市县政法部门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执行救助惠及特困群体。今年1月,富源法院正式建立了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县政府拨付50万元作为执行救助启动资金。截至11月,富源法院共计对91名特困申请人发放了195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发放执行救助金40余万元,解决了特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

四、中心法庭建设进展顺利

篇2

一、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社会保险工作的责任意识。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企业职工晚年生活着落的一项重大举措,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和企业业主义不容辞的职责,各村(居)、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人权、建设法治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今年,市政府下达我镇的社会保险工作任务是:社会保险平均净增参保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各1050人,农村社会保险6600人176万元。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镇政府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居)、各单位(任务分解表附后)。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任务数,从紧从快认真抓好落实。

㈠农村社会保险:

1、继续抓好入伍义务兵养老保险,仍然按文件执行,个人700元、村集体补助300元;

2、各村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数,分解到各个小组,排出名单,逐个落实,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享受市财政补贴35元/人·年。有关奖励仍按执行(按照每个参保人员5元以及参保金额的1%予以奖励到村)。

3、继续抓好相关人员的续保工作;

4、做好破产清算企业的人员补偿保险工作。

5、做好失地农民的参保。

㈡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市政府要求,所有的企业单位要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登记率达100%;

2、社会保险扩面。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五月份做好申报工作,完成社保扩面任务。六月份镇政府将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部门对未落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六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3、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工作。要理顺前几年扩面单位的保险关系,将保险费落实到人头,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完善相关手续,使相关企业正常交费。

篇3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对于解决生猪供需矛盾,稳定市场猪肉价格,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食品供应,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证。对于构建新型农业产业保障体系,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大意外事故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继续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有利于落实好“三农”政策,提高生猪产业的防灾防疫能力,帮助农户分散转嫁风险,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加强市场调控能力,保障人民生活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以及财政、畜牧、人保财险等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深入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积极宣传,提高广大养殖户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能繁母猪保险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养殖户认识到,能繁母猪保险是政府支农惠农的政策,是支持“三农”的重要举措。要营造广大养殖户积极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氛围,培育广大养殖户的参保意识,增强广大养殖户投保的主动性。特别是人保财险部门要做好能繁母猪保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养殖户明确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费标准和赔付办法,赢得广大养殖户的认可,调动养殖户办理能繁母猪保险的积极性。

三、明确责任,继续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篇4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非公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和谐社会构建进程,还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再分配,使社会弱势群体公平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近年来,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在各有关部门、参保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参保单位达到1764户,参保职工达到36.86万人,其中在职25.15万人,离退休人员11.71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3.61亿元,累计发放养老金8.2亿元,实现了100%的确保发放,真正做到了“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少一分”,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11.08万人,社会化管理率98%,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市的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加。做好这一群体养老保险工作,迫在眉睫。今年国务院、省政府连续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市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很低。全市现有非公有制企业1.7万户,其中市区有6300户,全市个体工商户9.3万户,私营企业参保只有325户,参保职工9897人,参保退休2人;个体工商户参保32924人,退休662人。绝大部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未参保,基金收入增长缓慢,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较大,直接影响了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政策,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和福利性。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着质的差别。社会养老保险不以任何盈利为目的,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项养老福利政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随着物价、工资等水平的增长而相应地增加,能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多少、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再不与企业相干,不受企业经济好坏的影响。在职职工和部分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既解除了参保者的后顾之忧,也均衡了企业负担,从而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目前,在我市国有企业已经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集体企业也已纳入了社会保险范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养老保险工作要按照省上的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为重点,广泛动员,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符合政策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使用期未满一年的农民工)都要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到所属辖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与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作为国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最大限度的覆盖到全体公民,每个劳动者都有依法享受的基本权利。各未参保企业法人要树立参保的法制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支付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更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一种福利待遇的观念,明确只有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观念,积极动员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动员未参保企业加入到养老保险中来,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管理,积极为已参保的再就业人员做好养老保险的接续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不管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良好氛围,让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权益。

篇5

自18日县启动大会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议决定,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联片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科学谋划,精心准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狠抓“三个落实”,全方位精心准备,为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打下规范的基础。一是资金落实。我镇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开展此项工作的各种运行经费和开支。二是设备落实。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办公需用的笔、电话等办公设备,并通过协调将禁毒办、武装部作为办公场所。三是目标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并由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考核。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镇在22日召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暨骨干培训大会,会上党委书记同志强调道,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养老问题的“惠民工程”,是我国在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又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历史性创举。从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的矛盾。搞好我镇新农保先行试点工作,对于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使各村(居)干部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会全力以赴做好此项惠民工作。

四、精心准备,全方位宣传

我镇在领取《参保缴费手册》、《养老金领取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致广大城镇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后,迅速将宣传材料发放到城乡居民的手中,让他们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五、认真调研,摸底到位

积极与镇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衔接,做好了全镇户籍人口参保信息共享、代收代付等业务工作,掌握了我镇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情况。

篇6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抓住机遇,全力推进我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和稳定发展服务。下面,我就如何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尤其是体育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展,中小学生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伴随的意外伤害事故也逐年增加。同时,随着寄宿学校的增加,学校周边环境的日益复杂等等,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面临和承担越来越多的办学风险。校方责任保险作为风险保障的重要手段,能在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减轻师生负担、降低学校经济损失、加强学校科学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学校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通过近两年其他县开展此项工作的的实践证明,实施校方责任保险,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客观要求。教育要和谐,平安是关键。校方责任保险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机制,能为学校提供及时可靠的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有效促使学校增强保险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同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校方责任保险又能迅速提供经济补偿,有效化解事故矛盾和纠纷,协调各种关系,帮助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于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实施校方责任保险,也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开展校方责任保险是新时期学校安全工作方式的重要转变,是保障教育行业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因此,通过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建立一个功能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学校和师生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机制,会给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明确要求,强化管理,确保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健康开展

关于2008年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县教体局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意见(汝教办〔2008〕号文件)。由于这项工作是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所以,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围绕一个目标:就是立足把校方责任保险做实做大,促进我县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力争使全县投保覆盖率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90%以上,实现投保学校风险经济赔偿率达到100%。

(二)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为学生人身保障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原则;二是坚持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得向学生收费的原则。

(三)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用足用好政策,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关于校方责任保险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是我们做好该项工作的政策依据,应充分运用好,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结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要求抓紧安排部署,二是加强网络建设,搞好宣传培训。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落实人员,赋予职责,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中心学校都要落实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校方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和保险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和保险意识。三是实施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是教育系统一项全新的,政策性、专业性强的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我们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市场、统一服务"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该项工作合法合规、稳步发展,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

(四)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切实抓好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广大教师面临的工作压力、心理压力越来越。另外,由于种种原因,教师在上下班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进一步增高。目前,随着学生校方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学生这块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而教师这块儿还是空白,广大学校和教师呼声很高,所以急需建立一种针对教师的风险防范保障机制。为适应这种需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推出了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

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保费低廉,保障宽泛,全面保障教职员工上下班工作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和职业所导致的疾病。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的保费可以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总之,要宣传到位,把对教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该险种的推出,对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请各级各类学校像对待学生校方责任保险一样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把好事办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篇7

[中图分类号] F323.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003-01

2009年随着中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的实施方案的出台,人们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关注度日益增加。为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从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愈加重要。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是开展农村保险工作的基本组织和管理构架,统筹管理其下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农村保险工作的人力资源即农村养老保险队伍,是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是农村社保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主力军。农村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各级体制内在编工作人员、乡镇养老保险专干、村级社保信息员。农村社保机构的合理完善是农村社保人员顺利、高效地完成工作的保障,农村社保工作质量受到工作机构的影响,并通过其实践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社保工作机构。两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阶段

自1995年我国首次启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及人员编制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调整。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分别是:第一, 1991年,民政部在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5年成立农村养老保险作机构,其归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第二,因农保中央顶层设计不合理。第三,2009年8月,国务院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制订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成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和人力资源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上下关注的民生工程,因此,推进对农村社保管理体制的改革,并加强对农村社保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管理、利用,是促进农村社保顺利进展、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逐步规范化、条理化;农村社保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也有显著提升。然而,稳健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背后也存在者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机构性质不统一,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虽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各地都已健全,但上下机构性质不统一,地州级的机构有的隶属于社保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别隶属于人社局,是公务员身份,但在区县该机构就是纯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需要评定职称,同样的工作性质,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性质的不同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农村社保机构最底层是设计在区县,区县有机构、有编制,但乡镇、村级没有设置机构,也没有专门的编制,这就给我们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也给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带来很大的矛盾和阻碍。

2.乡村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不到位

我国乡村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由于受到经费不足、工作人员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等条件的制约,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困难,尤其是农村实时的参保人员的信息不能及时上报,造成个别死亡人员仍然享受养老金的现象。由于各级政府经费投入不足,对乡镇、村级的投入少,无法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势头。

3.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者工作能力不高

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模式还比较传统陈旧,缺乏竞争机制,难以调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者自觉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在基层工作体系中,农村养老保险人员的个人素质有待于提高。

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议

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需要寻求改革对策,保证新农保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逐步达到的新农保全覆盖,最终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1.建立健全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建设。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养老金的发放管理,施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分级管理体制,上级行政管理机构要对下级管理机构尽指导职责,各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养老金的发放的监管工作。针对乡镇、村级都没有机构的现状,各级政府因加大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积极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各个养老保险之间、跨省之间的养老保险的转移政策,完善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最大限度的公平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政府需要尽快出台政府层面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相互转移、接续政策。建议新农保的基金的管理上,提高统筹层次,将原来的县级统筹提高到省级或国家级统筹的层次,提高基金的安全性。其次,在基金的运营上,要实行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相分离、坚持市场化运营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保基金的增值保值。

3.加强对基层的财政支持,培养专业才人。针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层工作站资金短缺这一问题,应加大对基层站所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各级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投资工作,增加设备,架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专线,用先进的管理手段,管理模式提高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人员的工作能力,切实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应从培养农村养老保险人员专业素质的层面着手,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者的素质,保证充足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储备。

篇8

1、继续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是执政兴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始终把这项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

2、切实有效地做好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减轻基金压力。根据乐昌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当前的状况,因此,怎样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扩面、征缴、清欠工作是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韶府复[2008]101号文要求,我们要加大外来投资企业员工参保工作力度,切实有效地完成扩面、征缴、清欠工作任务,减轻基金压力。

3、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工作,以确保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93204人的完成。

4、做好工作。加大社保宣传,使社会保险工作得到社会的了解和支持。同时,认真做好工作,耐心解释解答,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

5、根据韶府办[2008]50号文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如乐昌峡、碧桂园等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使我市的扩面、征缴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篇9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一要成立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森林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森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森林保险工作,确保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县人保财险公司与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及时交流承保、灾害、理赔等信息,商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县人保财险公司与林业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普及森林保险知识,增强林权所有者的保险意识,提高林权所有者参保的积极性。

三、按照政策,抓好落实。森林综合保险保额每亩500元(其中桉树风灾赔偿限额每亩200元),保险费率2‰。每亩保费1元,保费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50%,省级财政保费补贴25%,县级财政保费补贴15%,林权所有者承担10%。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承担的保费由县级财政部门从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缴纳(生态公益林参保工作已经完成)。

篇10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水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每亩5.6元;省财政承担25%每亩3.5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每亩1.4元;农民承担25%每亩3.5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每头30元;省财政承担30%每头18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12元。

(三)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